語法修辭講話 · 第六講標點

第六講標點 句號、號——頓號—一分號——官號——問號、嘆號——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分讀號、連讀號、專名號、書名號、著重號——行款 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制訂的《標點符號用法》。已經刊布在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的《人民日報》上。這裡面對於各種標點符號的用法都已經舉例說明,我們這一講就不再在使用這些符號的基本規律上多說話,只對於這些規律加以補充,並挑出一些容易發生問題的情形來談談。 關於標點符號,有一個很流行但是很錯誤的看法,這個看法具體表現在「加標點」這句話上。事實上,也很有些人把一段甚至一篇文章寫完了,然後在旁邊加上一些符號。這樣辦。就是沒有能充分利用標點符號。 我們必須首先有一個認識:標點符號是文字裡面的有機的部分,不是外面加上去的。它跟舊式的句讀號不同,不僅僅是怕讀者讀不斷,給它指點指點的,每一個標點符號有一個獨特的作用,說它們是另一形式的虛字,也不為過分。應該把它們和「和」、「的」、「呢」、「嗎」同樣看待,用與不用,用在哪裡,都值得期酌一番。起腹稿的時候,應該想到詞語就同時想到標點:動筆寫的時候,也是連文字帶標點往紙上寫,特別重要的是要有句子的觀念,要想好這個句子到哪個字為止,然後動筆寫第一個字,寫完了用句號打住, 甚至可以說,自從有了標點符號,文章的風格也受到了影響。最顯著的,有了問號,「嗎」和「呢」可以少用許多:有了引號,「某某說」可以少用許多;有了破折號和省略號,從前必須加以註解甚至嘆為神妙之第的「半句頭話」(如《紅樓夢》九十八回黛玉臨死時的「寶玉!寶玉!你好——」)也就不足為奇了。從這些地方,可以悟出標點符號的作用不僅僅是「斷句」。因而也就應該充分加以利用, 另一方面,標點符號不比文字,沒有公認的語言習慣作批評的準則。對於本講裡面某些例句的是非去取,我們也不敢自以為是,只是參考一般的習慣,准情酌理,提出一些意見。以供讀者採擇 最後,標點符號極容易排錯,校對的時候也極容易放過,下文所舉的書刊中標點不妥的例句,難免有跟作者原稿不符的。有些寫文章的人寫標點符號常常隨筆輕輕一帶,不容易辨別,這也是增加錯誤的原因。唯其標點符號的個兒小,更應該寫得清楚;要跟文字一樣清楚。甚至比文字還要清楚才好, 一  句號、逗號 句號的形式 句號的形式是個小圈兒。西文標點符號里的句號是個小圓點,許多人在中文裡也就仿效辦理。雖然排字房裡會把它改成圓兒,可是因為圓點和頓號、逗號都極容易混淆,排錯的機會就增加了。所以原稿上最好還是用圈不用點 在一句之末是一個西文字或是數目字的時候,有人主張用點不用圈,怕那個圈讓人誤會是字母「O」或數目字「零」,假如標點符號一律偏下,這個誤會是可以避免的, 句和逗的分別 句號表示一句話完了之後的停頓,逗號表示一句話中間的停頓。(表示句子中間的停頓的還有幾種符號,不過它們都有比較專門的職司。只有號是一般性的。)這個分別好像很明顯,可是實際應用起來並不如想像的簡單。一句話,你說是完了,我看是沒有完,究竟該用句號還是該用號就成問題:這就是說,這裡免不了有主觀的因素,不過如果能從結構和意義兩方面去考慮,大多數情形可以決定該用句號還是該用逗號,剩下的兩可的情形是不太多的。現在常看見的句號和逗號用得不妥,恐怕只有少數是經過考慮而作了錯誤的決定,多數只是無所用心,隨隨便便地點下去的結果。 現在的一般傾向是句號用得太少,逗號用得太多;很多地方應該或可以斷句,而作者只用逗號隔開。下面這三句,都是每句應該分作三句的: (1)受傷的時候,真不想活了,我尋思只有一條腿,要飯吃也趕不上大門,誰知國家對我們這樣好, 到什麼時候吃什麼飯,到什麼季節換什麼衣裳,真是比家還強。 (2)為此,各地婦聯幹部首先要深入學習,熟習婚姻法,有計劃地在群眾中進行婚姻法的宣傳解釋 工作,對執行婚姻法中的偏差和不正確思想,婦聯有責任提出自己的建議和修正意見,在土地改革尚未進行,群眾尚未發動的地區,執行婚姻法時更要估計到群眾的覺悟,不可操之過急。目前重要的還是宣傳解釋婚姻法,準備逐漸實行的條件。 (3)目前華北在恢復和發展經濟過程中,貿易工作的開展是一個中心環節,今天最追切的問題,就 是把農民為數很大的糧食、棉花、花生、植物油和農業副產品如皮毛、豬鬃、雞蛋、豬肉、腸衣、草帽辮、竹器、鐵器、陶瓷器等和大批山貨推銷出去,並給農民換回他們所需要的日用必需品如煤油、布匹、水車、農具、化學肥料及其他生活資料,如果這一點辦不到,農村生產就會被阻滯,農民購買力就會大大降低,因而城市工商業也就會消沉退滯起來 (1)應該把第二個和第四個逗號改做句號。(「尋思」底下應加逗號。)(2)應該把第四個和第六個逗號改做句號。(第十個逗號應改用分號。)(3)應該把第二個和第五個逗號改做句號。這三句可以代表一般的情況,要講極端的例子,我們曾經看到過一本打字油印的文件,有一段有九百五十多個字,中間用了九十五個逗號,最後才有一個句號。照我們分析,可以分成十八句,至少也該分成十一句。 下面兩個例子裡各有一個逗號該改做句號,同時也有一個句號該改做逗號。這可以證明上面所說,多數寫作者對於用句號還是用逗號是隨隨便便,不去多考慮的。 (4)我們並不否認由於中國產業發展的落後,某些國貨在品質上不及外貨優良,這是事實。但這正是帝國主義長期經濟侵略的結果。 (5)這從哪些力面得到證明呢?首先,就表現在商標上,明明是中國廠商自己製造的商品,顧客對象也是中國人民大眾,但他們卻偏喜歡仿造一個外商的商標,目充洋貨。或者在商標上、說明上、包裝紙以及仿單上使用西文,甚至連一個中國字也沒有。 (4)把「這是事實」放在上一句,在結構上和意思上都是贅余:放在下一句頭上就好得多。應該在它前面用句號,在它後面用逗號。(5)「洋貨」之後不該斷句,一個逗號盡夠了。倒是「表現在商標上」之後該用句號,該用句號的地方用逗號,有時候要影響意義的正確了解。例如 (6)(這個影片)所以能夠完成都歸功於集體的力量,電影局藝術的領導,舞合劇原作者的協助,全體演職員全心全意投入工作,都是我從未經過的新經驗。 「集體的力量」後面用逗號,讀者自然把底下的「領導」、「協助」等等都當作「歸功於」的賓語,但作者是把後者用做「都是」的主語的。應該在「力量」之後斷句(或是用冒號)。又如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照《人民日報》所載): (7)甲、女工人與女職員生育,產前產後共給假五十六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乙、女工人與女職員小產,懷孕在三個月以內者,給假十五日;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七個月者給假三十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產假期間」之前應該用句號。甲項在這裡用逗號還不發生問題。乙項因為上文已經有過分號,這裡用逗號,叫人誤會「產假期間,工資照發」是專指給假三十日的,而按整個條文的精神,應該包括給假十五日的。 有沒有相反的偏差,就是該合成一句而分成幾句的呢?當然也會有的,不過我們還沒有遇到這樣的例子,有時候會遇到一連串的短句子,如 °(8)事實上是一切都變化了,程瘋子不瘋了。不好好幹活的丁四變成一個好的工人了,原來像死水 一樣停滯的龍鬚溝變得沸騰起來了 這裡的四個句子未嘗不可以合成一句(用一個冒號和兩個逗號)。可是作者這樣標點大約是經過考慮的,他要使用短句子,於人以強勁的印象。我們就不能說他錯,雖然在另外一個人的筆底下會有不同的標點法 甚至後一句在結構上明明是前一句的一部分,如果作者有理由把它分開,也不能算他錯,例如: °(9)他這一次的報告很短。但是很重要 °(10)人民政權從一開始就很堂視翻譯工作。尤其是科技書籍的翻譯工作 這樣斷句,表示說的時候有一較大的停頓。「但是很重要」另作一句,的確比合在上句顯得更重要:同樣,「尤其」的力量也因停頓而增加。但是這種標點法決不可亂用, 要不要逗號? 用逗號來劃分句子內部的段落。一方面是反映說話的停頓,一方面也要符合結構的需要。以大多數情形而論,這兩樣是合一的,可也不是沒有矛盾的時候。有時候。如果只在結構需要的地方用號,可能中間包括的字數太多,一口氣念下去有點吃力;可是如果把說話時候的停頓,不論大小,一一用逗號標明,又會使人覺得支離破碎,反而妨害意義的了解。像這一句: (11)目前我們國家的財政經濟狀況,剛剛開始好轉,各種困難還未完全克服,人民解放戰爭,尚未完全結束,就來舉辦勞動保險了,這就證明只有我們自己的國家,才能這樣的關心和愛護我們工人。 這句一共用了七個逗號,單講結構,只要有四個(第二個,第三個,第五個,第六個)就夠了,現在多用了三個,就覺得有點零碎,而且這一句的意思到底分幾個段落也不很顯明。可是如果把最後一個逗號取消,從「這就證明」起這一個分句念起來就有點吃力。要是在這個分句裡面用一個逗號,按結構說應該用在「證明」之後,但是作者用在「國家」之後,那是因為他在「證明」之後沒有打個停,到了「國家」之後就非停不可了。另外一句 °(12)這些事實已經在中國人民抗關報朝運動及接受美國津貼的高等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反對奧斯汀調 言的運動中揭露無遺了。 這一句一共五十一個字,中間沒有一個退號。論結構,確實沒有地方安得下一個退號。但是一口氣念五十一個字也的確有點為難,實際上會在「事實」之後,第一個「運動」之後,「學校」或「員工」之後,「運動中」之後,停頓兩次或三次,可是如果在這些地方加上逗號,看起來又不很合適 雙方兼顧有時候是不容易的,所以關於逗號的用法也就難於定出一些劃一不二的條文來。我們的想法,文章雖然代表說話,可是既然已經寫在紙上,就以看為主,照顧結構關係也許更有助於了解。(有人做過測驗:讀出聲音來,十一二個字就需要停頓;默讀,一個停頓可以管二十多個字。換句話說,用腦的段落比呼吸的段落有加倍的長。)因此,在可用可不用的地方,還是少用一兩個逗號為宜。下面提出幾種具體的情況來討論一下。 分句和分句之間 分句和分句之間,如果還不到需要用分號或冒號的程度,一般用號隔開,這太普通了,不用舉例,要注意的是兩個很短的分句之間往往連逗號也不用,例如: °(13)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14)火大了耍焦,鹽多了發苦, (13)的第一個「瓜」字和第一個「豆」字底下都不加逗號。(14)的兩個「了」字底下也不加逗號。 主語和謂語之間 在結構上,主語和謂語是不能劃斷的。可是在主語很長的時候,一般加個逗號。例如: °(15)某製革廠創鞋部作面組工長特務分子王永泰,不僅經常打擊工人中的先進分子,破壞工人團結...... 下面這三句裡面,(16)是可用可不用的。(17)和(18)就絕對用不著: °(16)在鎮壓反革命和三反五反運動中,全國各地人民廣播電台及其收音網,發揮了極大的宣傳作用(17)哲學思想,也是思想鬥爭的一個部門, (18)水興電工廠,還自製了酸性蓄電礦燈 下面這兩句里的逗號使結構關係不清楚,妨害意義的了解:(19)體會到過去對於共產黨的認識,是完全錯誤的。 (20)所有新出版作品,經過「圖書選購委員會」的審查,凡是讀者需要的進步書籍,都在購買之列(19)使讀者先有一個錯誤的理解:「體會到過去對於共產黨的認識」。等到看完了,才知道作者不是這個意思。(20)初讀時意思有點含胡,「所有新出版作品」和「凡是讀者需要的進步書籍」都像是「都在購買之列」的主語,把第一個逗號取消就清楚了。(這裡可以加個「都」字。「書籍」底下的逗號可用可不用。) 下面這兩句的主語,雖然很短,有點斷的理由:°(21)這,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做好的事 (22)所有這一切,為順利進行這一空前規模的治准春季工程鋪平了道路, (21)等於說:「要講這件事,那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做好的。」為了表示這種語氣,「這」字後面加逗號是對的。(22)如果沒有逗號。「所有這一切」有被人誤解為附加語的可能。 動詞和賓語之間 動詞和賓語之間的結構關係也是很密切的,只有賓語是個相當長的句子形式的時候,我們才在動詞之後加一個逗號。如果賓語是個短語,儘管相當長,還是不用逗號把它隔開,下面這三句在「承認」、「知道」、「響應」之後用逗號是不妥的 (23)我們必須承認,這些不好的趨勢和現象,而且必須馬上想法子加以糾正, (24)我們已經知道,英國各戰經濟使消費品的價格飛漲、人民生活日益惡化的事實,而在同時,英 國大資本家們的利潤卻在增加著 (25)在這次抗美朝運動中,上海全市工人已紛紛響應,捐助一天工資來支援朝鮮人民抗美救國鬥爭的號召。 在動詞之後賓語之前加逗號,我們心理上就有了一種準備,把底下的名詞當作另一句話的起頭,等到看見「而且」和「而在同時」,才知道不是這回事。(25)尤其不好,很容易使人誤會「號召」是「支援」的賓語,等到悟過來這是講不通的,再回上去找著「響應」,已經傷了腦筋了。(24)例與其取消「知道」後面的號,毋寧刪去無用的「的事實」三字,讓賓語的兩個部分的結構均衡 「把」、「被」、「使」等字之後 這些動詞的後面必然跟一個名詞(或代詞)加上另一個動詞。儘管在分析句子的時候這些構造不能一律看待(見第一講第四段「複雜的謂語」節)。它們的後隨的兩個成分是一氣呵成,這是沒有問題的。現在常看見在這些動詞後面的名詞和另一個動詞之間加用號,例如: (26)它使我想把一切東西,都告訴給我祖國的朋友們。 (27)這些東西都曾經被那些迷戀骸骨的人們,崇奉為無價的珍寶 (28)但正是這六個人還使衝到面前的十六個還鄉團,做了俘房,這三句的逗號都應該取消。 句子頭上的附加語和連接詞 句子頭上的附加語,像「其次」、「最後」、「另一方面」。「十月十九日」、「在朝鮮」等等,說話的時候是停一停的,用號來表示是對的。可是像「今天」「現在」、「最近」、「這裡」等等,說的時候不一定有停頓,寫起來也就應該期酌,不一定都要加上逗號,下面例句里的第一個逗號可以不用: (29)現在,通貨數量並不算多,如果和抗戰前比較,還可以增加十多倍(30)剛才,我還看見他在宿合里。 句子或分句頭上的連接詞,像「所以」、「因此」、「可是」、「但是」這些,說的時候或停或不停,寫的時候不妨以不加號為原則,有需要的時候才加上(例如底下又是一個連接詞。像「但是如果」、「所以即使」),下面例句里的「但是」、「否則」、「所以」後面的逗號是大可以不用的 (31)大家都看不起偽軍,但是,大家又相戒不要輕敵 (32)但是還必須兼顧消費者的購買力和商店的利潤,否則,東西一定賣不出去,(33)那時隴海路陝西一段還通車,而河南煤不能來,所以,採煤業也發展了, 「因為」和「雖然」說的時候並無停頓,更沒有加逗號的道理,(34)而最重要的,就是因為,這三項措施都以發展我國經濟建設為目的,(35)雖然,知道這是一種毛病,可是「悶頭兒不響」已經成了習慣 「雖然」之後尤其不應該用號,因為讀者可能誤會是文言裡的用法,等於「雖然如此」,跟原來的意思就完全兩樣了,現在常常看見在「雖然」之後用逗號,在這一分句之後用句號例如:「雖然,已經非常疲僂,」這個逗號和句號都是極其錯誤的, 缺少逗號 上面說過,一般的傾向是逗號用得太多。可也不是沒有該用不用的例子。只是比較少罷了。如: (36)遊行隊伍有工人、農民、解放軍、學生等從四面八方向天安門匯合 (37)我們一定要也一定能夠根據人民的需要和實際條件把這次會議的議決一件一件地見諸實施。 (36)「等」字後面非加號不可。(37)「條件」後也應該加個號,使這個較長的句子有個停頓。(「把」應改為「使」,否則「見」應改為「付」。) 逗號有無影響意義 有時候,有一個逗號或是沒有一個逗號,會使一句話的意義發生或多或少的變化,例如 °(38)那些同學們,連我都看不起°(39)那些同學們連我都看不起 這兩句的意思差遠了,又如 (40)我知道你沒有去過 °(41)我知道,你沒有去過, (40)的主要意思是「我知道」。(41)的主要意思就是「你沒有去過」,再比較這兩句 °(42)「我走了,」她突然站起來,說。 (43)「怎樣,生氣啦?」張秀英笑著,問 (42)是對的,因為這裡是敘述一先一後的兩個動作,不是描寫說話的姿勢,和這相反。 (43)顯然是用「笑著」來描寫問話的神情的,作者用逗號隔開就不對了, 下面這三句都多用了一個逗號,因此產生與作者原意不符的意義: (44)人民法院將若干判死刑,反革命分子改處徒刑。 (45)在民間畫匠參加幻燈工作後,應該了解他們的工作過程,就是他們的改造過程。 (46)後來,他們發現了地道口,就叫偽軍先下去擋頭陣, (44)判死刑的就是反革命分子,多了一個逗號,使人疑心是有若干別的什麼人判了死刑而所有的反革命分子都改處徒刑。 (45)「應該了解」的是「他們的工作過程就是他們的改造過程」,用逗號隔斷,就好像只要了解「他們的工作過程」,「他們的改造過程」變了註解了。 (46)作者的意思是:來日軍每次發現地道就叫偽軍先下去。有了一個逗號就變成只有一次的事實,不能表示是習慣性的行為了。 下面這兩句恰好相反,少了一個逗號: (47)毛豐曾經說過魯迅是一個「現代中國的聖人」 (48)臨走送了他們許多禮物,還要求他們說:「明年一定再來。 (47)需要逗號,因為這一句的主要意思是「魯迅是····聖人」(比較上面41例)。(48)原意是「要求他們,說···」,少了個逗號就不是主人自己這樣說,而是要求客人這樣說了。(這一句更好的改法是把「說」字去掉。) 逗號用於多位數分段 例如「四億七千五百零三萬七千六百五十九」寫作「475、037、659. 二  頓號 頓號的作用 舊式的句讀符號只有兩種,瓜子點和圓圈。點只用在一兩個字,至多三個字成讀的地方。如「子曰」、「古者」、「嗚呼」、「君不見」之後,三個字以上成讀的地方就都用圈。新式標點符號是從西方輸入的,最初除了句號用圓來替代他們的圓點以外,可說是原封不動地接受過來,瓜子點就廢而不用了,慢慢地,瓜子點又出現,替代了一部分豆芽菜形的逗號,終於在標點符號的系統內取得了正式的地位,並且得了一個新的名字,叫「頓號」 頓號,一般的了解是用來隔開並列的詞,短語或句子形式的,例如: °(1)應先作經濟史、政治史、軍事史、文化史幾個部門的分析的研究,然後才有可能作綜合的研究(毛澤東) (2)將豐富的感覺材料加以去租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製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論的系統。(毛澤東) °(3)必須貫徹實行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即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政策 要不要頓號? 是不是所有並列的成分都要用頓號來隔開呢?不一定,顧名思義,必須有停頓才用得著頓號。底下這些句子裡,雖然有並列的成分,可是說起來是不停頓的,也就無須用頓號: (4)那個時候,他還只是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懂得什麼(5)幾千年來受著地主們的剝削,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6)只有郭志英,他受不住艱難、困苦,有些動搖。 (7)我們與質的提高同樣追切地要求量的發展,但是不能因此就允許輕浮、草率的現象存在。 如果說,只要是並列的成分就都要用頓號隔開,那麼「父母」、「工農」、「男女青年」等等就應該寫成「父、母」、「工、農」、「男、女青年」,但是大家不這樣寫。可見必須說起來有停頓才用得著頓號。 有些人喜歡利用頓號來造成合併式的簡稱,也是不很好的,如果這個簡稱說在嘴裡很順溜,這個頓號就沒有需要:如果說起來生硬,就應該拆開。(參閱第二講第八段。)像下面這句就應該說「紅糖、白糖」: (8)一家百貨公司每天銷售海帶二三千斤,紅、白糖各二萬餘斤。 跟上面的情形相反,以下是需要有頓號而沒有的例子 (9)如果我們對於我們黨的人民政府的及所有經濟機關和群眾團體的缺點和錯誤,不能公開地及時 地在全黨和廣大人民中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 (10)毫無保留地坦白地說出自己歷史上的政治上的思想上的錯誤 (9)應該在「黨的」和「公開地」後面分別加頓號,「政府的」後面也可以加一個:「公開地」底下不用頓號而加「並且」,也許更好。(10)應該在第一個「地」字之後和前兩個「的」字之後加頓號。下面這一句,少了個頓號就把意思完全弄反了: (11)反對美國助朝鮮的圖片太少 頓號和「和」 頓號是用在並列的成分之間的,所以也可以說,一個頓號的作用等於一個「和」(或「與」,或「及」),這樣,就有了兩個問題:一,什麼時候用「和」,什麼時候用頓號?二,有了「和」字是否還可以或需要用頓號? 先說第一個問題。一般地說,如果只有兩項,以用「和」字為宜:不止兩項的時候,或是都用頓號,或是在最後兩項中間用「和」字(參看第三講第四段),為求意義的明確,能用「和」字的地方寧可用「和」字,不用頓號。因為頓號代表一個很小的停頓,讀起來很容易變成無停頓,使人把上下文連起來理解;或是停頓太大,類似號的作用,使人誤會上文意思有一定程度的結束,下文另起一端。這兩種誤會都能改變原來的意義。用眼睛看,第一種誤會不會有,第二種誤會的可能還是存在。所以,遇到可能發生誤會的地方,最好不用頓號而用「和、與、及」等,有第一種誤會可能的例子: (12)衛生局號召市民協助政府防止、撲滅傳染病,(13)第十一屆理論、應用潮學國際會議。 (14)我們對這樣的題材不得不要求有更高的政治、思想的水平, (12)讀起來與「防止撲滅傳染病」無異,跟原來意思相反。(13)在外行人聽來,也許以為有一門學問叫做「理論應用湖沼學」。這兩句都應該把頓號改做「和」字。(14)可能誤會成「政治思想」,最好是說「政治水平和思想水平」, 有第二種誤會可能的例子: (15)男女老少齊下乎,解決人力、牲口困難。(16)過城門受檢查、盤問之可能性為一半一半 (17)這種文字、標點上的混亂,目前看來,還不僅是有些原稿上如此·(18)加強對反動派的仇恨、鄙視和發揚集體主義精神 (15)可能誤會成「解決人力」,但是「牲口困難」。(16)可能誤會成「過城門受檢查」是一定的,而「盤問之可能性為一半一半」。(17)可能誤會「混亂」只限於「標點上」。這三句如果把頓號改做「和」字就毫無問題了。(18)可能誤會成「鄙視和發揚集體主義精神」,應該改成「···仇恨和鄙視,並···」 你會說,這種錯誤的講法多半是意思不通的,而況我明明用的是頓號,既不是逗號,也不是無符號,怎麼會有誤會呢?要知道,第一,寫文章千萬不要對讀者要求過高,最好是拿相當粗心的讀者作為對象。其次,文章有時候是要讀給人聽的(例如在讀報小組),在眼睛裡有分別的文字到了耳朵里會沒有分別。咱們不老是說文字是語言的代表嗎?試問,上面這類句子,咱們用嘴說的時候,是用個「和」字好呢,還是不用「和」字,光停一停?還是說「這兒有個瓜子點」?奉勸愛用瓜子點兒的同志們,遇到這種地方,不要貪圖省事,輕輕一點還是不要怕麻煩,寫上個「和」字,必得像這類句子 °(19)要是不努力工作,怎樣對得起覺對自己的培養、同志們對自己的幫助呢? 有「和」字沒有「和」字,聽起來意思都一樣,決不會有誤解,那末寫起來用「和」字或是點一點,也就無所謂了, 頓號和「和」字,比較起來,哪一個表示的關係更密切呢?換句話說。在(甲+乙)+(丙+丁)的時候,是在括號裡面用頓號,外面用「和」,還是反過來呢?有人這樣處理: (20)三千多名技術工程人員和水利專家們,從去年秋末冬初開始,就在淮河上游起伏的山地上,或 是中游的潮沼窪地問,實地查勘、測量和規劃、設計,制定了今年春季工程的全部計劃 這恐怕不會得多數人的同意,因為這很容易讀成「實地查勘——測量和規劃——設計」。不如掉過來,寫做「實地查勘和測量,規劃和設計」,或是連這兩個「和」字也取消,都比原來好些. 底下這兩句又代表另一種情形: (21)曾向少數民族同胞分送了各種禮品,包括毛豐席親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團結起來」口號 的錦旗、藥品、書籍、乃至綢緞、布匹、茶、糖等物 (22)吸收地主、資產階級出身而願為民主政府服務的知識分子參加工作 (21)「錦旗」之後,用頓號固然不妥,用「和」字也許更壞,都不能把「毛主席親題.·.·.」這個附加語攔住在錦旗上,不讓它連貫到下面去。這就應該另想辦法,比如把「包括」改做「有」,在「錦旗」之後用逗號,在「藥品」之前再來一個「有」字。(22)的情形相同,用頓號,固然可能誤會成「地主」和「資產階級出身····的知識分子」:改用「和」字。這個可能也還存在,只有改做「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出身····的知識分子」最妥當 再談一談第二個問題:用了「和」或「及」,是否還可以或需要再用頓號(或逗號)?一般地說,如果只有兩項,用了「和」或「及」。就不再加頓號或號 (23)我們就一起去找居民互助會,和自來水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 「互助會」後不應該有逗號:有了逗號。好像「負責人」只指自來水管理委員會的,但是實際是兼指居民互助會的,如果並列的項目不止兩個,在最後兩個項目中間用了「和」或「及」也就不必再加頓號。例如: (24)發揚男敢戰鬥、不怕犧牲、不怕疲勞和連續作戰(即在短期內不休息地接連打幾仗)的作風。(毛澤東) 頓號還是逗號?上面已經說過,頓號是從逗號分出來的。可是既然已經分開,就應該讓它們各有專職,如果把頓號的用處限制在並列的詞語之間,問題也就簡單了,可是在這些並列的詞語居於句子(或分句)之末的時候,一般的趨勢還是用逗號,不用頓號。例如: °(25)在我們國家裡,很多復員軍人在農村里成為農業技術員,汽車司機,拖拉機乎 °(26)因為我閉上眼想起的北京,是要比睜著眼看見的地方更親切,更真實,更有感情的。(老合) 反過來,在結構上不能告一段落(多半是附加語內),但是說話需要停頓的時候,即使上下的詞語在意義上不是並列的而是累積的,也常常用頓號而不用號。例如: °(27)我們的人民政府不是脫離群眾、高高在上的衙門,它是為全國人民辦事的機關。 °(28)麥克考倫主張用「水溶性B」這個名字來表示從某些食物里提取出來的、能夠幫助生長、治療腳氣病的物質。 這樣,這兩個符號的分工又似乎是這樣的:頓號用在說話要停頓而結構上不能停頓的地方,逗號用在說話要停頓而結構上也有停頓可能(不一定是結構完全)的地方。這樣區分這兩種符號的作用,也未嘗不好,只是和前面說的不能調和, 另一方面,類似(27)(28)的情形而用逗號的也還是很多,例如: °(29)便在當時上海這敵占城市的工人運動中步步實現了積力量,以待時機的總力針, °(30)這篇小說採用了新四軍某部為了適送一批重要物資到蘇北,在海上跟敵人道退的真實故事。 °(31)我們必須提高香惕,準備一場相當長期的,但是也不見得太長期的,相當艱苦的,但是也不見得太艱苦的斗學。 甚至在並列的詞語中間,在同位關係的詞語中間(這也是跟並列的詞語很接近的),也還有很多人用逗號。例如: °(32)那些在光天化日之下情不知恥地要求轟炸中國,要求使用原子彈,還要求發動第三次世界大戰 的人,並不是瘋人院裡的瘋子,而是一個大國代議機構里的議員, °(33)列寧號召青年,要為反對這種腐爛的資產階級社會道德,這種動物性的個人主義而斗學。 (34)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勞動把社會分割成剝削者和被剝削者,壓追者和被壓追者的敵對階級。 可見在這種地方,大家的意見還不能一致。逗號派的人會贊成把(27)(28)也改成號。頓號派的人會贊成從(25)起到(34)止一律用頓號,在當初只有逗號的時候,這些問題都不成問題,頓號出來了,先是只用在嚴格地並列關係的名詞之間,也還不發生問題:可是後來逐漸擴展到非名詞之間,短語之間,句子形式之間,乃至非並列關係的詞語之間,於是問題就多起來了,在目前,恐怕還不容易得出一個人人願意接受的結論, 此外還有一個地方,過去直行寫字的時候一般的習慣是用頓號的,那就是在標明次序的「一、二、三、四」或「甲、乙、丙、丁」之後,這是早先沒有新式標點符號,只有舊式的圈和點的時代遺留下來的:現在在這種地方用逗號的漸漸多起來, 三  分號 分號的作用 分號表示句子內部比較大些的停頓。尤其是用在並列的分句(或較長的短語)之間。例如: °(1)他們的宣傳,乏味得很;他們的文章,就沒有多少人歡喜看;他們的演說,也沒有多少人歡喜聽。(毛澤東) °(2)民族資產階級是一個動搖的階級,他們需要市場,他們也贊成「耕者有其田」;他們又多半和土 地聯繫著,他們中的許多人就又懼怕「耕者有其田」。(毛澤東) (3)共產黨員決不可脫離群眾的多數,置多數人的情況於不顧,而率領少數先進隊伍單獨冒進;必 須注意組織先進分子和廣大群眾之間的密切聯繫。(毛澤東) °(4)大家看他,他也看大家;他知道只有這樣才足以減少村人的懷疑。(老) °(5)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問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 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已的名字。(魯迅) 這五句差不多可以概括分號的用法。(1)是很明顯的三個並列分句。(2)是一正一反的兩個並列分句,(3)是兩個互相補充的分句,結構雖然不平行,意思是並列的。(4)和(5),論結構,論意思,都不是並列的,但是都有一個比較大的停頓;用退號不足以分別上下兩個段落。用句號又嫌把意思連貫的一句拆成兩句,最適當的是分號。 分號還是句號? 有些並列的句子,意思密切關聯,應該用分號連接,不應該用句號拆開。例如: (6)白天,戰士們堅決守住已得的陣地。夜裡,戰士們向敵人進行新的、無的攻擊。 (7)圖形文字和原始給畫有本質的區別:圖形文字是記錄語言的工具,而原始給畫不是。給畫要求 傳情表達逼真,而圖形文字只求達明確。 相反的情形,應該用句號而用了分號的,如: (8)巴黎公社廢除了資產階級反動政府的軍隊和察,第一次創建了無產階級自己的軍隊:巴黎公 社打碎了資產階級奴役人民的官僚機構,第一次創建了工人階級自己的政府:巴黎公社還提出了「打倒人剝削人的制度」;巴黎公社雖然只存在了七十二天,但它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無產階級政權。 這裡用三個分號隔開的四個分句,前三句從三個方面說明巴黎公社的活動和功績,它們之間用分號是合適的:最後一句是點明巴黎公社的性質和歷史意義,跟上面三句不並列,第三個分號應改為句號。 分號還是逗號?分號和句號的區別不難把握。比較難把握的是分號和逗號的區別——至少照現在看見的情形說是如此。現在常常看見這兩種符號用得不恰當,這個用成那個,那個用成這個,主要是因為死守住「分號隔開並列的分句」這句話。於是,一方面有: (9)如翻砂組以一四四個小時,鑄成了一個直徑五·二呎寬一四時,重七五市斤的「大皮帶輪」。(10)粥時同志一生有三怕:一怕工作少;二怕麻煩人:三怕用錢多。 (11)中央教育部在最近召開的中等教育會議預各會上,把這一問題作為一個專門問題加以討論;並 將進一步研究切實可行的具體辦法。 (12)由於黨和人民的培養;科學界前輩們的認真指導和周圍同志們的幫助,我才能在數學研究上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這裡雖然有並列的分句或短語,都不很長,用號已經足夠,無須用分號。另一方面,又有: (13)公共食堂競大清潔,碗筷都是固定的一份,用過後就裝入特製的小箱,一日三餐,每周吃一兩 次大米和肉,每人每月只繳十四五元的飯費 (14)慶祝祖國誕生的狂歡,直到第二日晚,猶未稍減,各個廣場、公園、俱樂部都擠滿了狂歡的人 群,僅勞動公園一處同時在那裡遊玩的即達五六萬人,五彩的焰火在夜空飛舞,照耀著歡騰的人群,許多人在釋戲,許多人在唱歌,有更多的人包圍著一簇族的秧歌隊, (13)顯然分得出兩個部分,前一部分說食堂清潔,後一部分說價廉物美。應該在「小箱」之後用分號。(14)分得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說時間之久,第二個部分說各處遊人之多。第三個部分具體描寫人們的活動。應該在「稍減」和「五六萬人」之後用分號。如果這些地方用句號,把(13)分成兩句,(14)分成兩句或三句,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如果作者覺得應該合併,那就只有用分號,才能分清層次。 因為用分號隔開的幾部分的內部常常有一個或不止一個逗號,有人就機械地去理解,認為用過幾個逗號之後就該用個分號,於是又有這種例子: (15)雖然政府在洪水泛濫時期,曾經大力搶救,以後又設了許多收容所,收容災區同胞;但是,小的困難可能還會有,希望你們不要在困難面前低頭;要想各種辦法,克服眼前所存在的一切困難。 凡是用「雖然」和「但是」、「因為」和「所以」、以及「如果」、「即使」等等連接的分句,都關聯得相當緊,除非有特別情況,一般只能用號隔開。「不要··.」和「要···.」之間也是如此。所以這一句里的兩個分號顯然都用錯了,應該改成逗號。「但是」和「辦法」之後無需逗號。「還會有」之後宜用句號。 句號、逗號、分號 這三種都是一般性的停頓符號,某一處應該用哪一個符號要在結構和意義雙方考慮,切不可機械地去看。下面是幾個值得討論的例子: (16)但是有錢的人並不和奶牛一樣,越向他多擠,就越難擠出。 (17)要有意思才有話說,沒有意思硬要說,就是略說,意思沒有想清楚隨便說,就是亂說,那都是話沒有說好。 (16)三個分句,分兩段,都很簡單,似乎中間用個逗號也夠了。可是這句話有歧義:「越向他多擠,就越難擠出」,是指奶牛呢,還是指有錢的人?(比較「麵粉並不和大米一樣。加水一煮就能吃」。)如果第一個逗號改做分號,就不會有誤會了。(還有一個改法是把「並不和奶牛一樣」改做「和奶牛不一樣」,)(17)的幾個分句雖然都短,全句的意思是有層次的,一連用五個逗號就表示不出。這一句可以考慮把第一個和第五個逗號改句號,第三個改做分號。 (18)民族無論大小都率受到平等的權利,民族間的以及民族內部的任何糾紛,政府一律勸導他們和 解、合作;決不採取過去帝國主義和反動統治者的高間挑撥及扶此抑彼的手段。 (19)他指出:這一屆會議進一步擴大了民主基礎,一方面表現在代表產生的力式上;另一方面表現 在人數上,代表、協商委員、政府委員的人數都比前兩屆增加了。 (18)說及兩件事情:一,民族間權利平等;二,民族間及民族內和睦相處。依照這個,「權利」底下應該用分號(或句號)。「合作」底下應該用逗號。(19)在「一方面···」和「另一方面····」之間用分號,本來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前面的「擴大了民主基礎」是總說,後面只用一個逗號,下面的分號就顯得有點不合適了。可以把這個分號改做逗號,也可以把前面的逗號改做句號,在「一方面」之前加個「這」字, 四   冒號 冒號的作用冒號也是表示句子內部的比較大的停頓的,主要是用來提起下文或總結上文。例如: (1)上面我說了三方面的情形:不注堂研究現狀,不注堂研究歷史,不注堂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應用。(毛澤東) (2)我們的同志必須懂得一條真理:共產黨員和黨外人員相比較,無論何時都是占少數。(毛澤東)(3)黨八股的第一條罪狀是:空話連篇,言之無物。(毛澤東) (4)第四條貨物稅稅率如下 一、煙類 164 (一)捲菸: (甲)機制半機製紙菸:從價徵收百分之一百。(乙)手工製紙菸:從價徵收百分之八十。 (丙)雪茄菸:從價徵收百分之一百。 (5)從飛機里投擲甲蟲,從卡車裡拋出楷,在記者招待會上不從正面而只是否曲地提問題:這代表著帝國主義者現階段上一貫的作風 (6)他立刻就走:他要到難民救濟會去開會。 (7)掌柜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已麼?你還欠十九個錢呢!」(魯迅) (8)我們的實踐證明: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更深刻地感覺它。(毛澤東) (1)是總提三項,以後分承。(2)是單提一項,後加說明。(3)同,多一「是」字。(4)「如下」、「煙類」、「捲菸」後面的冒號都是總提分承。作用跟(1)相同。(甲)(乙)(丙)三項後面的冒號,從每一行的內部關係說,是單提單承,跟(2)相同:但這是因為三項並列才各用冒號的,如果只一項,不一定非用冒號不可(可以不用任何符號),所以又跟(2)不完全相同。(5)是分提總結,跟(1)剛相反。 (6)下半句說明上半句,但不是說明上文的某一個詞(如「情形」、「真理」、「罪狀」)這兩個分句不但結構上各自獨立,意義上也各自相當完整,跟前面幾個例子不同,倒是跟分號的(4)和(5)有點相似,實際上,作家們各有所好,有人會在那裡用冒號,也有人會在這裡用分號,不過細細辨別起來,是現在的樣子較好,這裡的上半句倚賴下半句說明的程度較高。 (7)和(8)的冒號提起讀者的注意,要他留神「說」的是什麼。「證明」的是什麼。這種地方,也常常用逗號,一般地說,下文相當長的(尤其是「說」字之後另起一行的),宜於用冒號,下文短的可以用號。「證明」、「表示」、「指出」、「承認」等等之後還常常不用符號:「說」和「問」之類(尤其是下面沒有引號的),底下也可以不用符號。例如: (9)這又一次證明對力對於恢復談判毫無誠意。(10)我問他知道不知道,他說不知道 總起來說,冒號的主要用處是提起下文,又可以分做兩類:一,提出一個詞語來供下文說明:二,提起讀者對於下文的注意。只有(5)和(6)不屬於這個範圍。所以稱為「冒號」是就它的主要用途而言。 能不能用冒號? 冒號也常常有用得不妥的,最常見的是「說」字的底下,有這麼一種誤解:用到「說」字就必須在底下加個旨號。例如: (11)哼,我敢大言不慚地說:「我的思想已經搞通了」嗎? (12)老王來不及給他解釋,只說了一聲:「你看吧!」拔腳就走了, (13)當該廠展開愛國主義勞動競賽時,他們就恐嚇工人說:「咱們的機器可太老,當心出事故!」以阻撓勞動競賽的開展。 這三句在「說」字後面用冒號,本來是對的;但是在所引的話底下又有跟上面密切關聯的詞語,「說」字後面就不能用冒號,因為冒號代表較大的停頓,把上下文隔斷了。如(11).「嗎」字就不能跟「敢」字呼應,幾乎變成「我的思想已經搞通了嗎?」了。(12)的「就」字是跟「只」字呼應的。也不能用冒號隔斷。(13)的「以」字也需要跟上文銜接。(11)(12)應該去掉冒號:(13)可以改做「就拿『咱們的···」這種話來恐嚇工人。以阻撓競賽的開展」。 (14)孟樣英換門換戶勸他們,說:「死不了還得吃。」說:「過了秋天想采野菜也沒有了,」說:「野菜和糖總比吃純糖好。」·· 這一句如果單用一個「說」字,是可以用冒號的:現在連用幾個「說」字引進幾句話,當中只用逗號隔開,而每個部分的內部倒用冒號,又就不合適了。不如都改做號。 (15)挑撥新戰爭的血膜計劃的朋液,從而也就是說:朝鮮事件的和平結束,在美國於涉者及其順從的奴隸看來,是一種威脅。 (16)趕十一歲,他給白城子一家地主老張家放豬;十三歲,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官升了一級」。給老張家放馬了。 「也就是說」和「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都是插進去的短語,它的上面和下面的結構是連貫的。沒有理由在「說」字底下用冒號把它打斷。應該用號。 (17)所以《母親》里的愛國主義的感情··還是如柏林斯基所說的:「因為我們愛祖國,我們就更僧恨我們的黑暗制度,渴望祖國的光明。」的這種感情。 這一句的引文是附加語,本身不成段落,前面用冒號毫無道理,底下用句號尤其不通。都應該取消。 (18)但是指導員的話:「紅軍二萬五千里長征是怎麼走的呢?難道說我們今天比他們更苦更艱難嗎? 毛主席說:他們從地下爬起來,揩乾淨身上的血跡,掩埋好同伴的屍首,他們又繼續戰鬥了!教育了他,袁排長光榮的死教育了他,同志們的友愛鼓舞了他, 在「話」字後面用冒號是可以的(比較例2的「真理」之後):可是引文之後有「教育了他」就不能用冒號了,這句應該取消冒號,同時把一對引號改做一對破折號。 類似「說」字的動詞之後也有同樣的用得不妥的冒號。例如:(19)當時誰也沒想到:郭言是個女孩子。 (20)從而表現了知識分子的好的一面,說明了:他們一般地是能夠進步的, (21)今年七月全國衛生會議,就明確的訂出:以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總衛生方針。 (22)報考文科各系的人數,據不完全統計:中文系已達一千二百三十人;歷史系已達九百八十六人哲學系已達一千○五十八人:經濟系也已達六百三十人 (19)和(20)都沒有特別提示的必要。(21)如果只有「以預防為主。治療為輔」,可以用目號:下面有了「的總衛生方針」,就不能了。(22)「據不完全統計」在這裡也只是一個插入語,「統計」的後面只能用逗號。(三個分號也都可以改用逗號。) 誤解冒號的提示作用而不照顧具體情況的例子還有: (23)春節期間,縣文工團和海軍部隊的一個文工團在我們鎮上演出了兩個歌劇:《白毛女》、《赤葉河》和一個話劇《小二黑結婚》 (24)據報導,三月二十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任命了一批高級指揮官,其中包括最高統帥「主要助理」英國陸軍元帥蒙哥馬利,「空軍助理」:英國空軍總監桑德斯上將 (25)在陝、甘、寧、青、新五省中訪問的地點:計有長安、皋蘭、酒泉、哈密···等三十餘處,行程約三萬餘里 (26)聯絡員本身也儘可能的對光榮家屬進行幫助,例如:陪她們去看電影呀,游公園呀,談天呀儘量的做到能解除她們精神上的寂真 (27) (一)本團組成經過: 為了傳達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對全國少數民族同胞的深切關懷,宣傳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中的民族政策·· 假如(23)只是「演出了兩個歌劇:《白毛女》、《赤葉河》」。(24)只是「最高統帥『主要助理:英國陸軍元帥蒙哥馬利」和「『空軍助理』:英國空軍總監桑德斯上將」。(25)只是「在陝、甘、寧、青、新五省中訪問的地點:長安、皋蘭、酒泉····」,那末,這些目號都用得很對。但是現在牽連著上下文「和一個話劇」、「其中包括」、「計有」、「行程約三萬餘里」,目號就用不上了。(23)應改為「演出了兩個歌劇。《白毛女》和《赤葉河》,一個話劇。《小二黑結婚》」。(24)和(25)應取消冒號。(26)「例如」之後本來常用冒號,但一般是在較正式地列舉項目的時候(尤其是分行列舉的時候):現在有三個「呀」字表示很輕鬆的口氣,接下去又有「儘量的做到···」,這個分句是「例如」的力量所不及的,就非把冒號取消不可了。(27)按一般的習慣,單獨一行的標題之末是不加標點符號的(除問號和嘆號)。 照以上這些例句看來,一般的偏向是在不能用冒號的地方用了冒號。有沒有相反的情形呢?很少。下面是一個例子: (28)這就意味著工黨政府不顧去年九月英鎊貶值三分之一和繼之而來的物價不斷上漲而強使實際工 資日益降低的政策,已經淪手破產這一句應該在「意味著」底下加個冒號。否則讀者第一遍讀下去,一定以為「意味著」的賓語就是「····的政策」。不知道是「···的政策已經淪於破產」。假使不用這個冒號,下面的逗號非取消不可此外,(5)(6)兩例所代表的兩種冒號用法許多人還不熟習(也許誤於「冒號」這個名稱),因此有在這類句子裡用逗號或分號的,往往不如冒號恰當。 冒號的其他用途除以上所說,還有幾個地方用得著冒號。第一,在書信的開頭,如:°(29)某某同志來信已收。·· 要注意的是:這個目號只是信里所用標點符號之一,不是用來代替「台鑒」的,有人寫信只在這裡用一個冒號,底下全不標點,那是不對的。說話的時候,先招呼「主席,各位同志」記錄下來也用冒號,可是也有用嘆號的。書信裡面「某某同志」底下可不能用嘆號。 其次,用來隔開一本書(或一篇文章)的作者和書名(或篇名),如°(30)馬克思:《資本論)又其次,用來隔開一本書的卷和頁,時間表上的時和分。例如:°(31)《白氏長慶集》40:3 (32)8:00-8:50 五  問號、嘆號 問號的作用問號的主要用處是表示一句話是問話,例如:(1)我怎麼會有你這樣的本家?你姓趙麼?(魯迅) (2)你看見過?這個是不是? 這裡有四個問句,都用問號標明,例(1)的第一句中間有疑問代詞「怎麼」,第二句末了有疑問語氣詞「麼」,例(2)的第二句有疑問格式「是不是」,但是例(2)的第一句既沒有疑問代詞,也沒有疑問語氣詞,也沒有疑問格式:倘若沒有問號,就不能表示這是個問句。(在沒有標點符號的時代,這一句就非用個「嗎」字不可了。 用不用問號?有幾類句子,是否該用問號,值得考慮,第一類是用一個問句做某一動詞的賓語。例如 (3)而我並不知道阿Q姓什麼。(魯迅)(4)讓我去看看,他來了沒有 這些都是明明不要求回答的,雖然底下的一半是問句的形式,整個句子並不是問句,只能用句號,不能用問號。但是有些句子,雖然也採取同樣形式,實際上是要求對方回答的,那就應該用問號。例如 (5)我倒要請教,這個字到底應該怎麼寫 (6)這本書我可沒有看過,不知道你看過沒有第二類是用一個問句做一個句子的主語,例如:(7)這樣做法是否對,是值得研究的,這一句的上半句雖然是個問句,可是它只是整個句子的——部分,所以「是否對」底下不用問號。可是如果語氣舒緩,說成兩句,第一句末了就又可以用問號了。如: (8)這樣做法對不對呢?我們應該再研究一下 第三類是一些「形式」問句,實際是不要求回答的,那也就不必用問號,例如(9)誰知道他已經走了 如果帶驚嘆或失望的情緒,可以用嘆號。如果平平地說,可以用句號。但決不能用問號,因為不是問「誰」知道 第四類是扶擇式問句,這種句子的中間雖然有語氣詞,有停頓,可是一定要合下半句才成為一個完整的問句:那末,中間不應該用問號,例如: (10)今天去呢,還是明天去 可是如果作為兩個並列的問句,那還是可以用兩個問號。例如: (11)今天去呢?明天去呢?我倒有點決斷不下, 問號的位置我們常常先叫一個人的名字,然後問他一句話,像「王家駿,看電影不看?」可也有時候,先問話,後叫名字,問號還是應該放在末了。下面(12)的標點是對的。(13)是錯的: (12)「怎麼的,你老人家?」肖隊長問(13)你說的是誰啊?小福子! 問號表示「有疑問」與「不明」除了用在一句的未了,問號還可以加括號放在某一詞語的後面,表示對它有疑問:或是放在某一個詞語的地位上,表示不知道,例如: (14)「惟有台城,掛殘陽水遠(?)山圍。 (15)「林基鴉,聚(?)遠油,薄雁來沙。 (14)的意思是「遠字疑是字之誤」。(15)的意思是「看字疑有誤」,但不能擬測是何字之誤,這兩種用法都只見於引文 (16)「海,從水,每聲」,畫一條河,一位戴帽(?)的太太,也三樣。(魯迅) 這表示「每」字頭上的部分是否象戴帽之形,有疑問。 (17)韋應物(七三六一一七九?)(18)羅鄴(八二五——7) (17)是說韋應物據記載是死在七九○年,但是有疑問:或是韋應物大概死在七九○年前後。不能確定是哪一年。(18)是說羅鄴「卒年不詳」。 嘆號的作用 嘆號用來表示說話時帶強烈的情感。用在一句之末或不成句的詞語之後。例如: (19)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偉大的中國共產黨萬歲!中國人民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萬歲!(20)呵,這贈品是多麼豐饒啊!(春迅) (21)「阿Q,你這渾小子!··」(魯迅)(22)「噢,噢!··」他說。(魯迅) (19)是口號。(20)是本來的感嘆句(凡用「多麼」、「何等」等副詞的都屬於這一類)。 (21)是不成句子的感嘆語。(22)是兩個嘆詞。 用不用嘆號? 嘆號和問號不同,用與不用,多用少用,大有伸縮。我們拿幾種情形來看看。第一,頭上有個嘆詞,底下是個感嘆句,是不是兩處都要用嘆號?還是只用在末了?同樣,連用兩個嘆詞的時候,是用兩個嘆號,還是只用一個?照(20)和(22)的用例,是只用一個,放在末了。但是也有兩處都用的。 其次,我們知道,除本來的感嘆句外,直陳句、命令句、問句,全都能用來做感嘆句。例如: (23)「,阿Q,你回來了!」「回來了。」 「發財發財,你是——在··」「上城去了!」(魯迅) (24)「還早哩,再瞬一會罷!」她驚地說。 「還早哩,再確一會罷。」她說著,同時抬起眼睛,無可告訴地一看破舊的頂以上的天空。(魯迅) (25)「阿彌陀佛,阿Q,你怎麼跳進園裡來偷蘿蔔!·」「我什麼時候跳進你的園裡來偷蘿蔔?」阿Q旦看旦走的說。(魯迅) (23)有兩個直陳句。「回來了」和「上城去了」,都是阿Q回答酒店掌柜的話,一個加嘆號。一個不加,這表示這兩句話一句是平平和和地說的,一句是得意洋洋地說的。(24)是《頹敗線的顫動》里摘錄下來的,相隔五行的同一命令句,第一回用嘆號,第二回不用,只要留心一下「驚惶地說」和「無可告訴地一看····天空」這兩處附加說明,就可以知道這嘆號的有無不是偶然。有人誤會,凡是命令句都要用嘆號。實在並不一定。(25)一問一反問,一用嘆號,一用問號。老尼姑的問,不一定不要求阿Q回答,但是情感強烈,所以用了嘆號。阿Q的回答,也不一定要求老尼姑回答,其實只是一種「遁詞」,不過理不直,氣不壯,「且看且走的說」。所以只用了個問號。 其次,我們常常先向對方招呼一聲,然後說話。這個「呼格」名詞,可以加嘆號,也可以不加。例如: (26)大伯!我們甚麼時候回來?(魯迅) (27)樣林嫂,你放著罷!我來拿。(魯迅) 一般地說,不加嘆號的多。(比較21、23、25諸例。) 「!?」「!!」「!!!」問句常常用做感嘆句,有時候決斷不下到底是問多於感,還是感多於問,有人就用上個「!?」號。這也還是不解決問題,因為這樣一來,幾乎所有用做感嘆句的問句都可以用這個符號。還是應該在這兩種符號里選擇一種。 又有人為了表示感情的特彆強烈,用兩個嘆號和三個嘆號。多半是在疊句的時候,如:「起來!起來!!起來!!!」單獨用兩個嘆號的可說沒有,單獨用三個嘆號的間或還有,如: (28)「道翁!!」四銘憤的叫。道統給這一喝,不笑了。(魯迅) 但是無論疊用或單用,都以少用為宜,用濫了反而沒有作用了。 批評性的嘆號有時候在引用別人的話中間,插進一個用括號括起的嘆號,表示不同意或不滿,這是跟用問號表示有疑問相類似的用法,例如: (29)公報說,參加商談者都同意:「順利地保衛印度支那,對於整個東南亞的防禦(!)是極其重要的。 六  引號 引號的形式 引號有單引號(『)和雙引號(「」)兩種。用哪一種形式都可以,沒有意義上的分別。一般是用雙引號的居多。有人喜歡用單引號,為的是方便,畫單的比畫雙的省事。如果引號裡頭還要用引號,就得用另外一種,看起來才清楚。出版社大抵各有劃一的制度:像《人民日報》和人民出版社都是一般引文用雙引號。引文里的引文用單引號;人民教育出版社就是一般引文用單引號,引文里的引文用雙引號, (1)前委給中央的信上說了紅軍的游擊戰術,那裡面包括了近距離的分兵 「我們三年來從鬥爭中所得的戰術,真是和古今中外的戰術都不同。····大要說來是:『分兵以發動群眾,集中以應付敵人。』···」(《毛澤東選集》,人民出版社)(2)『德萊奏先生,你看,我們只不過用這種沒有用處的槍朝天放放罷了! 『可是,用這種「沒有用處的槍」居然打死了那個礦工齊迦里克,』德萊賽反駁池們。(《初中語文課本》,人民教育出版社) 引號裡面用引號,究竟不很方便,能不用的時候最好不用。下面這個例子就沒有在「廣播」後面用引號: (3)他高聲讀出來:「有趣味的生活是非常多的,但是我只記下兩件事情。·無電廣播:加拿大消息,加拿大政府為了保持馬鈴的高價,收買了一千萬布合里來毀掉了。」 如果用了兩道引號,還有用引號的必要,第三道引號的形式跟第一道相同。這種情形。能夠避免自然更應該避免。還有人有一種誤會:一般用單引號,到了引中有引的時候,外層用雙引號,裡層用單引號。這是完全不合理的,不能這樣用。 引述、轉述、局部引述 引號是用來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的。引用別人的話有兩種方式。把別人的話照原來的樣子寫下來的叫「引述」。又叫「直接引」。一般都用引號,如前面(1)(2)(3)例。也有不用引號的。如: (4)也許有的人在心裡隱隱約約地說:你說的就是那些「兵」嗎? (5)書選定之後,翻譯者應當首先問問自己,我是否對於這種學科有些修養呢? 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用引號,前面最好用冒號,不要用號,免得誤會是轉述。(冒號後面也有是轉述的,但不及逗號的容易引起誤會。)(5)的上下文決定它不會有誤解,用了號不妨事,如果是這樣一句——我問了他,他說,你自己去找吧——這個「你」就可能指說這句話的人(即「我」)。也可能指現在聽這句話的人。要是「說」後面用了冒號,就確定是指說這句話的人了。 傳達別人的話,意思是他的,字句是我們的,這叫「轉述」,又叫「間接引」。這是不能用引號的。例如: (6)愛羅光珂君說,「這錢也可以歸我出的。」(魯迅)這是直接引述。改成轉述就成了: (7)愛羅先珂君說,這錢也可以歸他出。 有時候,引用別人的話,一半是轉述,一半是引述,這可以稱為「局部引述」。例如:(8)《阜爾根報》就承認:不論各反動黨派如何猛烈地反共,「共產黨人仍然守住了自己的陣地」。 (9)這種情況使合眾社記者也只有嘆息:對於歐洲的嚴重的經濟情況,「美國政府拿不出什麼現成的萬靈藥來」 局部引述的引號應該限制在引述的部分,不能把轉述的部分也放進去。 引用現成語句 我們寫文章,有時候引用現成的語句,也用引號標明,表示不是我們杜撰的,是有出處的(雖然出處沒有說明)。例如: (10)共產黨對於這些東西的宣傳政策應當是:「引而不發,躍如也。」(毛澤東) (11)一定要到得「不率而吾言中」,這才大家默默無言,然而為時已晚,是彼此都大可悲哀的。(魯迅) 許多文言詞語,在文言文里是普通的,無須用引號,用在現代文里就都加上了引號。例如: (12)這種人因為他們過去過著好日子,後來逐年下降,負債漸多,漸次過著淒涼的日子。「瞻念前, 不戀而果」。(毛澤東) (13)他其實並不「顧影自憐」,倒在「沾沾自喜」。(魯迅)引用成語而不用引號的也很多,例如: (14)古今作者,足以汗牛而充棟,但我們可能找出樵夫父的著作來?(魯迅) (15)菩薩要農民自己去丟,烈女祠、節舉坊要農民自己去指毀,別人代是不對的。(毛澤東)(16)使許多從前糖菜半年糧的農民因而得到了豐衣足食。 這裡的「汗牛」、「充棟」、「代庖」、「糠菜半年糧」就都沒有加引號。 非成語加引號 有時候在一個詞語的前後加引號,並不表示這是成語或熟語。而只是因為它是個專門術語。或是一地方言,或是因為其他理由要讀者特別注意。例如: (17)周師傅嘴裡說著話,乎里還是不閒著,眼睛盯著「搖把」。(1B)湘鄉禁止「蛋糕」一—一種並不豐盛的席面。(毛澤東) (19)象形···就是畫一隻眼睛是「目」,畫一個圓圈,放幾條毫光是「日」。(魯迅) 「搖把」(轉動機器的把柄)是個比較專門的詞兒。「蛋糕席」是只通行於湘鄉一地的詞兒。「目」和「日」在這裡只作為兩個字看。諸如此類,都加引號。 像(19)的情形,在外文書刊里一般用斜體。中文沒有相當的字體(仿未和楷體,如果只一兩個字,很不明顯),一般用引號來表示。有的作者認為引號應該限於嚴格意義的「引用」。在這種地方不用引號而用著重號。 這一類引號的用與不用要好好考慮。不必要地多用引號反而攪亂讀者的注意,例如:(20)看上去,很「樸實」,然而不「幼稚」,給人以一種「嚴肅」之感。 另一方面也有該加引號而未加的例子: (21)演員的名字也成了光榮的稱號 這一句「演員」該加引號,否則連下文講,變成個別演員的名字了。「的名字」三個字可刪刪去以後不至於有誤會,但是「演員」二字還是加上引號好些, 借譬、懷疑、諷刺 有些詞語的加引號是因為在這裡是借,或是因為作者對於那些詞語的正確性有或多或少的懷疑,甚至是帶點諷刺來使用的。例如 (22)這種態度,就是有的放矢的態度。「的」就是中國革命,「矢」就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23)這樣的「理論家」實在還是少一點好 (24)從上午六時半到十二時,敵人「反擊」十幾次, (22)的「的」和「矢」是借警。(23)的「理論家」只知道背誦書本,不會應用,是否當得起「理論家」之名大可懷疑。(24)的「反擊」顯然是諷刺性的。例(2)的「沒有用處的槍」也帶有諷刺的意思 專名 在不用專名號的書刊里,人名、地名一般是不加符號的。其他的專名有時候加引號,如: (25)剛走進「北京大學」的大門,一眼就看到迎面馳來一輛汽車但這類專名也是不加引號的居多。 「某某說」前後的標點 在引人家的話的時候,常常要交代一句,這是誰說的,照過去的老辦法,把「某某說」放在前面,例如 (26)武松道:「我也要酒,也再切些肉來。」 這就不發生什麼問題。可是我們現在又常常模仿外國說法。把「某某說」放在後面或是插在中間,一般西文書刊的標點是這樣的 (27)「我也要酒,也再切些肉來,」武松道 (28)「我也要酒,」武松道,「也再切些肉來。現在也有在第一種情形用句號的,如: (29)「我也要酒,也再切些肉來。」武松道 按這類句子的結構,「某某說」是句子的主要部分,引號裡面的話是「說」的賓語。「某某說」在前,這個關係很明顯:搬到後面,還是一樣,所以用逗號是有理由的,用句號也有理由,因為引文已經完了:「某某說」另作一句,作為追加說明。可是在這類句子的「說」字後面用號,那就講不通了。例如: (30)「吃人家的嘴軟。」老萬說 冒號是引起下文的,如果下文什麼都沒有了,哪裡還能用冒號呢? 把「某某說」插在中間,標點格式也有欠妥的例子: (31)「老白,多派幾個哨,可不是鬧著玩的。」郭全海說:「鬥爭起來不能叫亂套」 (32)「所以,」他又把雪放到嘴裡,像總緒似地說:「我在這裡流點血不算什麼。」 (33)「記住,你父親是反動派殺死的,」母親緊緊抱住兒子低低地說:「你們要爭氣,要替你父親報仇!」 這三句的「說」字底下的冒號都有問題。(31)的引文分兩句,把「郭全海說:」擱在第二句的頭上,那末頭一句是誰說的呢?也是郭全海說的。那末,為什麼不在頭一句的末了交代。要留到第二句的頭上交代呢?第一句交代了,第二句還是這個人的話,讀者倒是容易意會的。(32)的引文分兩截,沒有斷句。「他····說:」在中間,算是照顧前半截的呢,還是照顧後半截的?照顧後半截,則前半截無交代:照顧前半截,則「所以」不成段落,「說」字後面就不能用表示大停頓的冒號,只能用表示小停頓的逗號,「所以」和「我」才接得上。(33)的引文前半截是可以斷句的,「說」字底下的冒號可以改做句號。如果要跟後半截連成一句,這裡也可以用分號。就只冒號不妥。 總結起來有兩點:一,目號的作用是引起下文,不能把它當作「說」字的尾巴。二,引文分兩截的時候,「某某說」屬上不屬下,引文要連起來看,前半截引文末了原來應該用什麼標點符號(逗號,分號,句號)。就把它移在「說」字之後。在原來的地方用個逗號。 引號和句逗號的先後 引號分前後兩部分,用後引號()的地方往往也是該用句逗號的地方,這就引起一個問題:句逗號放在引號之內還是引號之外?抽象地說,句逗號在內和在外。都有理由可說。引文如果成為一句話,它本身需要用句號煞住:如果是半句話,也需要有逗號或分號表示停頓,這是把句逗號放在引號之內的理由。可是如果這個引文被包含在作者的語句之內,那麼這個語句也是需要有句逗號的。這是把句逗號放在引號之外的理由。再從實用方面來考慮,如果引文末了該用問號或嘆號,這些符號自然該放在引號之內,那末句號也該放在引號之內,方才一致。又假如引文有好幾句,內部已有幾個句號,獨獨把最後一個句號放在外面也不好。另一方面,在引文之後有附註出處的括號的時候,又似乎把句號放在引文外(括號後)好些。現在所見的用法很不一致,參考各國書刊的格式,也很不一致,根本原因在此。出版總署擬訂的《標點符號用法》里關於這一點有說明:「凡是完整的照錄他人的話,末了兒的符號在引號之內。凡是把引用的話作為作者一句話的一部分,末了兒的符號在引號之外。」這個原則是很合理的,可是具體應用起來,也還有些不容易決斷或容易有出入的情形。 七   括號 括號的形式括號有圓括()、方括([])、六角括([])、方頭括(【】)四種。最常用的是圓括。下面談到的,如果不特別說明,都指圓括。 括號的作用括號表示文章中注釋的部分,例如: (1)非洲(阿非利加洲的簡稱)位於東半球西南部,赤道橫貫中央。 (2)肌綏·勖密特(Kaethe Schmidt)以一八六七年七月八日生於東普魯士的區培克(Koenigsberg)(魯迅) (3)《孫子算經》中的「物不知數」問題(一次同餘式問題),《張丘建算經》中的「百雞問題」(不定力程問題)等等,都比較著名 (4)遇到這樣的情形(這種情形是常常遇到的),就覺得無從下筆。 (5)對於它終於懷了惡感,我看也正是人情之常,不必指為拿了什麼地方的東西,迷了什麼斯基的理論的。(這兩句奉官諭改為「不足怪的」。)(魯迅) 要不要括號? 哪些詞語應該或是不應該放在括號裡面。是需要考慮的。下面這一句就不應該用括號: (6)他所有的(在詩文中以及在行為中所表現的)民族主義思想,就以此為其基礎 這句應改為「在他的詩文中以及行為中所表現的民族主義思想···」,下面這一句是應該用括號而未用的例子: (7)這裡,學徒一入廠就學他要學的東西,而且學習很專一,學徒期限也不那樣長,那樣呆板,複雜的車床工人,學徒期限才規定三個月,學會了便可升為正式工人。 「複雜的車床工人,學徒期限才規定三個月」應該放在括號里,否則末了這個分句就專指車床學徒,而作者的意思好像是指所有的學徒的,括號和句逗號如果括號里的詞語只是注釋句子的一部分的,就應該緊貼在這一部分之後。倘若正文在這裡該用句逗號,句逗號應該放在括號之後,如上面(1)(3)(4)例的格式這種括號可稱為「句內括號」 如果括號里的詞語是注釋全句的,括號可以放在句號之後,如例(5)。這種括號可稱為「句外括號」。 句內括號的內部可以有逗號或分號,但不能有句號,儘管已經是一個句子。 句外括號內部如果是一個句子,應該有句號,如例(5)。如果不成句子,可以用句號也可以不用 下面這三句括號內外的標點不妥 (8)有些作品則把知識分子的改造寫得過分簡單輕易。(如《思想問題》)也有這樣的作品(9)「陶」是陶亞魂,(陶亞魂很早就死了)。「柳」是柳亞子, (10)由於英國的財政狀況,英國的糧食供應已處於和一九四一年(按:一九四一年是英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糧荒最嚴重的一年,當時的英國食物進口由於德國潛艇的襲擊而劇烈減少。)情況相同的極端危險的境地中。 (8)應該把句號放在括號後面。(其實括號也可取消,「如」字前面用逗號,書名號之後用句號。)(9)括號前面的逗號應取消。(10)括號裡面的句號應取消, 在引文之後用括號註明出處,如果是局部引述,句逗號本來在引號之外,那末,括號緊貼引號,然後加句逗號。例如: (11)這一反攻,迅速地使美軍狂妄「自信的官力語調一掃而光」(路透社),它給了「聯合國部隊」 一次打得目瞪口呆的打擊,使它「遭到決定性的失敗」(美聯社),把美軍部隊的戰線「打得像一把粗糙的木鋸一樣」(路透社) 如果是全部引述,句號在引號之內,括號在外。在引文另行或另段的時候,或引文恰好在一段末了的時候,都不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假如引文在一行的中間,就不免會引起括號屬上抑屬下的疑問,例如: (12)「···恐怖的謠言在散布著,說敵人不久就要把他們完全打垮。」(美聯社記者包義爾二十八日電) 這種悲觀失望的情緒,甚至在東京的軍事人員中,也「大大地增加」 為了避免誤會,括號之後應空一格。也可以用變通的辦法:把引號里的句號移到括號後面(西文書刊中有這種格式)。但是像 (13)現在他們說:「咱們工人農民結成聯盟,再團結好別的階級,把國家建設得更好些。」(平順農民代表語)。」我們必須···· 這樣用兩個句號也不好看,不如把引號里的句號取消, 間接引述(不用引號的)也有同樣的問題。例如: (14)例如西漢時,張禺占鄭白之田多至四百頃,(《漢書》本傳)董賢的田多至二千餘頃。(《漢書·王嘉傳》)到西漢末年,則強者占田以千數,弱者無立錐之地。(《漢書·王莽傳》) 這裡的前兩個括號本是注釋句子的一部分的,應該放在句號之前,現在放在句逗號之後,容易叫人誤會是屬下的。第三個括號是可以放在句外的,但這裡為統一起見,也不妨放在句內 另有一種括號是插敘性質,例如: (15)就舉俄羅斯話里的狼與小紅帽的故事吧。(笑聲)狼想吃掉小紅帽·· (16)上次他們推出一個帳房先生做「工人」代表。現在他們找到一個新的「工人」代表——資本家的小男子(笑聲)。 論「笑聲」的性質,是應該用句外括號的,但是像(15)的樣子,又有屬下的嫌疑。 (16)改做句內括號,好些,但是最好是仍作句外括號,而在內部用句號:(笑聲。)這兩個字本來可以算作一句。 總之,無論是注釋性或是插敘性的括號,如果內部沒有句號。是不宜於放在兩句的中間的。 訂正和補充詞 語括號另外有一類用法:不是在意義方面加注釋,而是對上面的詞語作訂正或補充。例如: (17)省民政廳於六月中旬曾召開各專署(市)民政科(局)長會議,專門討論優撫工作(18)在現代的文章里,「在··(之)下」用得非常廣泛, (17)的括號等於「或」或「及」。(18)的括號表示裡頭的字或用或不用(可有可無) 當「或」或「及」用的括號用起來要小心,因為括號常常等於「即」,決不能讓讀者斷定不了你的用意,例如 (19)類似這樣的情形,在文藝讀者(觀眾)中間也是存在著的,(20)也只有愈鬥爭(教育、學習)才能愈鞏固 這兩句的括號是「或」或「及」的意思,但很容易被人誤會是「即」,不如乾脆用「或」或「及」 類似(18)的用法的括號又有: (21)這座無名小山緊扼著漣(川)元(山)公路的左側。 括號裡面的字是被省略的字。這樣用的括號也是值得考慮的。假如這個簡稱為大家所熟悉。如「京漢路」,就無須用括號來補充。假如這些地名很生疏。就不應該省略,像這裡就應該用「漣川元山公路」 以下的例句里的括號只在引用別人文字的時候才用得著:(22)「實心兒待,休佐(做)詞話兒。」 (23)「舊曲聽來猶(空)有恨,故園歸去已(卻)無家。」(魯迅) (24)「紅日如奔過隙駒,白頭漸滿楊花雪,一日(一)個淚城客合。 (25)「(一連二排)經過一夜十二個鐘頭的跑步前進,終於在二十八日早晨八時到達軍隅里以南三十 華里的三所里和龍源里。 (22)的括號訂正上面的錯字,可以跟第五段(14)例比較,那裡的「遠」字是否「」字之誤還不能決定,所以加個問號:這裡的「佐」字必然是「做」字之誤,所以不加問號。(23)的括號的一般意義是「一本作」。魯迅先生引的是世間流傳的《鐵女詩》,這首詩其實是好事者竄改范昌期的詩來騙人的,括號里是范詩原來用的字。(24)的括號表示原文脫落。(25)的括號表示原文沒有這四個字,但單引這一句,不連上下文,就非加上這四個字不明白。後兩例的括號通例用方括或六角括。 條目次序 括號的另一種用法是加在數目字(及「甲」「乙」等)外面,表示條目次序章則條例里常見,這裡不另舉例,本書的例句前面的括號也屬於這一類。 數字加括號又用來指示附註,下面第十一段討論。 待解釋詞語 在字典和教科書裡面,待解釋的詞語常用方頭括號括起,例如: (26)【鐳】盧回切,音雷。化學金屬元素之一,符號為Ra,原子序八八。 八  破折號 說話中斷 破折號的作用可以分做幾類來說,第一類表示說話的中斷和停頓,說話中斷的例子: C1) 我,李石清,一個男子漢,我——(低頭不語)(曹禺)(2) (李太太)你又把你的大衣當——(李)你不要這麼大聲嚷嚷!(曹禺)(3)你——誰跟你說押給人了?(言) (4)(潘經理對陳白露)可惜,你沒有瞧見我年青的時候,那時——(忽然向福)你沒有事,在這 幾千什麼,出去!(曹禺) (1)(2)是一類,中斷之後不再說下去:所不同者。(1)是自動地不說下去,(2)是被對方打斷。(3)(4)是一類,中斷之後又說下去:也有分別。(3)是對同一個人說話,不過一句未了又另起一句。(4)是對一個人的話沒說完又轉過來對第二個人說話, 說話停頓 用破折號表示說話停頓,最常用的是:一句話已經完了,忽然想起,再找補一句,對於上文加以限制或補充,例如 (5)然而無論怎樣的胡塗文作者,聽他講話,卻大抵清楚,不至於令人聽不懂的——除了故大早 本領的演講之外。(魯迅) (6)古時候也許還要多,現在是有了經驗,不大相信了,於是照辦的人也少了。——但這是我個人的推測。(魯迅) (7)一年來,我們發表作品的字數近兩百萬,內容比重,則反映部隊的最多,反映農村的次之,反映工人的最少,——共十五第, 另有一些例子,那裡面的破折號不是表示追加說話,乃是表示頓挫取勢,例如: (8)另一個時期呢,——可以,可是目前——不能。(茅後,譯文) (9)這都可以算是真實話。然而——也不盡然。(魯迅) (10)於是看小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麼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亂打,看兩三個人豆打,從九點多 到十點,從十點到十一點,從十一點到十一點半,從十一點半到十二點——然而叫天竟還沒有來。(魯迅) 這兩類例子裡面的破折號,都表示比逗號更長的停頓,可是跟句號的性質又不同,沒有隔斷的作用,如果用逗號,就不能表示語氣的不連貫:如果用句號,又不能表示意思的連貫(8、9兩例根本不能考慮到用句號),這種地方,破折號是最適當的符號,如果不具備這種條件,就不能亂用破折號。例如: (11)轉彎抹角算起來——他算是我的一個親戚。 (12)這幾次戰役是這麼巧,好像是有意地在各力面鍛煉我們一下:第一、二次戰役——鍛煉了我們的運動殲敵,第三次戰役,鍛煉了攻堅,第四次戰役又來了一個阻責。 (13)···我從車窗上伸出頭來看了看,我看到一隊朝鮮婦女,她們—一穿的不是潔白的裙子,而是灰綠色的軍裝,她們的行列不算怎樣整齊,但是我看見她們——在這態夜之下,向前行進著是那樣豪邊,她們有的背著槍,有的就肩著行,她們——向公路一邊讓開我們的車,我看見她們的臉,從她們的臉上我看見的不是戰爭的苦難,而是十分安詳與鎮定,我懂得這種鎮定,只有堅強勇敢的人們,在戰爭的鍛煉下,他們經過了——戰爭開始突然襲擊之下的展諒,仇恨使人們變得堅決、更堅決了。 (14)從上面事實看來,三十年前的新文學—一年輕的時代是為政治服務得非常好的 這幾句都沒有理由用破折號。(11)只要用逗號。(12)的三個「戰役」之後,一處用破折號,一處用退號,一處不用標點號,看不出為什麼要有這個分別。照通常的習慣,這三處都不必用標點號。(13)有三處在主語和動詞之間用破折號。有一處在動詞和賓語之間用破折號。都想不出有什麼道理。要照這樣的用法,這一句里至少還有四五處可以加破折號,結果會使讀者十分迷惑。(這一句非常長,在引文之前已有六十六個字。單就這裡所引的一部分說,已經有六處的逗號應該改用句號或分號。「只有堅強勇敢的人們」的「只有」也沒有著落。)(14)取消破折號還是不能解決問題,該把「三十年前」下面的「的」字取消,改做逗號:「三十年前,新文學年輕的時候···」 提示和總結破折號的第二類用法跟冒號的用法相同:提示下文,總結或說明上文。例如: (15)當時的情狀,《金史·王若虛傳》這樣說—— 「夭興元年,哀親走歸德。··」(魯迅) C16) (一)工業生產 (1)國營工業——(下略)(2)私營工業—(下路) (二)商業 (1)城鄉交流一—(下略) (2)對外貿易——(下略) (17)我們是以少勝多的——我們向整個中國統治者這樣說。我們又是以多勝少的——我們向戰場 上作戰的各個局部的敵人這樣說。(毛澤東) (18)他們在文章後面,可以見到人與人在講話——這是最重要的。 (19)什麼頭疼啦,什麼有習題要做啦,什麼跟人有約合啦—一總之,他的不到會是有理由的 (15)(16)是提示下文的。(17)(18)是說明上文的。(19)是總結上文的。除(17)外也可以改用冒號。 注釋和插說 文章中的注釋的部分也可以用破折號來表示,這是破折號的第三類用法。首先是用一對或一個破折號的例子: (20)共產黨就必須更加努力,爭取工人階級——革命的主力軍——的行動統一 (21)一九二二年,年近四句的朱德同志,在德國——無產階級革命導師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故鄉 結識了周恩來回志,由周思來回志介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22)我其實是不喜歡做新詩的——但也不喜歡做古詩——只因為那時詩壇寂真,所以打打邊鼓,湊些熱鬧。(魯迅) (23)當一個壞的記者寫文章的時候——我說的是壞的記者——他是不是看到他所要感動的讀者如在面前呢? (24)我想講一點我的當作消閒的讀書——隨便翻翻。(魯迅) (25)中國很久以來就是處在兩種劇烈的基本矛盾中——帝國主義和中國之間的矛盾,封建制度和人民大眾之間的矛盾。 注釋的部分應該用一對破折號跟正文分開(好比括號也要用一對)。(24)(25)只用一個破折號,那是因為注釋的部分已在句子末了。 破折號和括號都表示注釋的部分,用法有分別沒有呢?一般說來,有點分別。注釋的部分比較重要,少了它句子的意思不完整的,用破折號:比較不重要的注釋,只是一種附帶說明,用括號。這個區別,一般人不很注意,所以這兩種符號的用法顯得有點亂。 可是以(22)(23)這兩句而論,破折號中間的部分。對於意思的完整並非必不可少。為什麼用破折號不用括號呢?這兩句的中間部分實在不是一般的「注釋」,而是一種「插說」插說照例不用括號而用破折號,有時也用兩個逗號,參看第四講第八段的例句, 用破折號表示注釋的部分,最好湊在能停頓的地方,讀起來才方便,如(25)例的「帝國主義··」就沒有插在「矛盾」之後,因為那樣一來,下面又得用個破折號,再加上個孤零零的「中」或「之中」,不但不好讀,而且很難看, 其次要說的是前用破折號後用逗號的例子,如 (28)無數萬成群的奴隸——農民,在那裡打翻他們的吃人的仇敵。(毛澤東) (27)在那裡,一切自由——信仰、遊行、結社、出版、科學研究等自由,都被蹂躪無迪 這只能用在以名詞注釋名詞(即構成同位關係)的時候。就是在這種地方,也還是可以用一對破折號或兩個逗號,假如注釋的部分是句子或短語,絕對不宜於用這種格式,這是容易引起意義的混亂的。例如: (28)···如果由於與中國貿易,他們能得到更大的好處—一經驗證明實際上是這樣的,那末,在任 何情況下,絕不應支持這種抵制計劃。 (29)至於那些「洲土大王」··在他們所統治的大塊地區上——他們都占著十幾個到幾十個坑子 的大部或一部土地,延達數十里,農民就是他們的奴隸,任他們搶掠和履殺, (28)「這樣的」之後,(29)「數十里」之後,都應該把號改為破折號。如果連後面的逗號也省了,那就更加要不得,例如: (30)他們能夠製造武器,但不能製造——說的更確切一點,是不能控制人的思想 「控制」二字之後該有破折號。最好是把「一點」之後的逗號省掉,在「製造」之後和「控制」之後用兩個號,因為這裡嚴格說並不是注釋。而是一種「分合式」(參看第四講第八段)。 就是破折號的前後都是名詞,這個破折號是否用得得當,也還是可以考慮的。例如 (31)我把他的遺體運回,安部在故鄉——莫斯科,和蘇雅的墓並列。 (32)我國最大的城市——上海,當時還是帝國主義和資本家的樂園。 這兩句裡邊,與其說破折號後面的部分是注釋前面的。不如說前面的部分是形容後面的。這種關係,一般的習慣是不用破折號來表示,因為說話的時候沒有停頓,例如:「未朝的哲學家朱熹,寫了許多書··」,「宋朝的哲學家」和「朱熹」中間就沒有破折號。上面這兩句裡邊也是不應該有破折號的。假如說,(32)的「上海」前後說起來也可以有小小停頓,那末,也只能用兩個逗號。 再其次要討論一下前面用破折號而後面沒有逗號的例子,如: (33)這個勞動保險條例,也與工合法一樣,是中國工人階級在自己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和毛主席 領導之下,經過了長期的英勇斗學,所獲得的重大的革命勝利果實之一。 從前。這種地方一般是用一前一後兩個逗號。現在前面改用破折號,而後面因為顧慮到結構上的連貫性,沒有用任何符號。事實上,說話的時候,如果沒有停頓,前後都沒有:如果有停頓,前後都有。我們覺得不如還是期酌情形,用兩個逗號,或是不用符號。 (34)和平解放以後的西藏首邑——拉薩的僧俗人民及人民解放軍六千餘人,於一日在布達拉宮前的 廣場上舉行集會,熱烈慶祝國慶節。 (35)在實習期滿第一次駕車出去的時候,因為另外一個由於驕傲自滿而臨事驚性失措的同伴——馮小妹的疏忽,使車於誤了點。 這兩句破折號前後的關係和(31)(32)相同,而後面又有「的」字連下去,以不用符號為宜。 (36)他是為人民——一切物質和精神價值的創造者和所有者的福利而工作。 (37)有的語法書把實詞分為體詞——名詞、數詞、量詞和謂詞——動詞、形容詞兩類,這是很有必要的。 這兩句破折號前後的關係和(26)(27)相同。但後面的結構割不斷。可是用一個破折號終歸不是好辦法。(37)尤其不好,因為兩個單破折號很容易讓人誤解為雙破折號,那就講不通了。如果只在符號上想辦法。(36)可以在「所有者」後面加個破折號(讓它成為純屬書面的東西。前面20例就是如此):(37)只能去掉破折號。而用兩個圓括號分別將「名詞、數詞、量詞」和「動詞、形容詞」括起來。但是更好的改法是在符號以外想辦法。(36)可以改做「他是為人民,為一切···而工作」。(37)可以改做「有的語法書把名詞、數詞、量詞合稱為體詞,把動詞、形容詞合稱為謂詞,這是很有必要的」。不要以為句子寫下來就不能改,如果標點上有為難的地方,可以再在造句上想想法子。 (38)不好的記者並不努力於使用自己的話語來講話,而是用某種他認為是彬彬有禮的——公式的、 唐俗的、刻板的語言來講話。 這一句的破折號並不能表示作者要說的意思。應該改做「,而實在是」。這個例子說明一件事:不要叫標點符號擔任它擔任不了的職務。 總結這一節的意思:破折號是個很突出的標點符號,不宜多用。可以用退號不如用退號:可以不用符號,不如不用符號。尤其需要破除的誤會是:如果一前一後的兩個詞語所指相同(同位關係),中間要用破折號。這是很不正確的看法。要認清破折號的作用是「斷」不是「連」。跟一般句逗號相同。 破折號的其他用途 破折號又用在:(一)副標題的前後,或只用在前面。例如:(39)論人民民主專政 ——紀念中國共產黨二十八周年——(毛澤東)(40)歷史在戰鬥中 ——評馮雪峰:鄉風與市風(朱自清) 副標題也不是非加破折號不可,如毛主席《實踐論》的副標題「論認識和實踐的關係—一知和行的關係」前面就沒有破折號。 (二)引文後面註明出處。例如:(41)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杜甫 這裡的破折號的作用跟括號相同。大概引文另段並且出處另行的用破折號,否則用括號。 (三)注釋後,說明注釋者。例如: (42)而後來這些路病受了唯心論氣派的西歐學者們如格林(T.H.Green,英國新康德學派和新里格 爾派的創始者——譯者)給他的影響,是更形車固了。 (四)代引號。例如: (43)——啊,肌薩,你們什麼時候來的? ——阿姨,媽媽叫你去呢, 法文和俄文書刊里,雖然也有用引號的,一般都是拿破折號作引號用。在我們的書刊里,還是用引號的多,用破折號的少。 (五)用在兩個數目字中間,代「到」,例如: (44)前有馮道(公元八八二——九五四)之雕刻九經木板,後有畢升在一四一——一四八年間之發明活版 破折號前面的句逗號,破折號的前面原來該有句逗號的時候,用了破折號,這些句逗號是不是還要呢?在前面這些例句里檢查,有兩個例子是用了逗號的(7、8),有一個例子是用了句號的(6),跟這三個例子相反,可用逗號而不用的有九處(5、10、11、22——25、28、29)可用句號而不用的也有兩處(17、18)。可見一般的了解是有了破折號就可以省掉句逗號。像例(6)的句號也許是有意用上的,這樣就把破折號以後的「追加」性質表示得更清楚。(42)例的注釋放在括號里,插在文章的中間,所以沒有句號,如果這個注釋是附在文章後面,不用括號,那末,「創始者」之後和「譯者」之後都應該有句號。 九  省略號 引文中的省略號 省略號一共六個圓點,占兩個字的地位;有人喜歡點上一長串,那是不必的 省略號的用法可以就它應用的場合來分別討論。第一是在引用現成的言詞的時候。例如°(1)「打倒列強···」這個歌,街上的小孩子回然幾乎人人曉得唱了,就是鄉下的小孩子也有很多曉 得唱了的。(毛澤東) (2)巴特勒還說:目前的情況如果繼續下去,「我們將不能購買我們所需要的東西。····事實上,我 們將要破產,無工可做,也無飯可吃。 °(3)因此他們才會告訴他們的家屬:「·····你一定聽到朝鮮人民軍與中國志願軍要把俘殺。不要 相信這些話。···· 例(1)只引用歌詞的第一句,底下都省略了,用省略號表示。例(2)的引文當中有省略,例(3)的引文前後有省略,都用省略號表示。 引文外的省略號 第二是在寫自己的話的時候,這裡的省略號代列舉,作用等於「等等」或「之類」,例如: °(4)假如真有這一日,則和尚、道士、巫師、星相家、風水先生···的寶座就都讓給了科學家,我們也不必整年的見神見鬼了。(魯迅) 這個省略號現在有用得太多的趨勢,有許多地方不如用「等等」或「之類」。下面這句的「或···」很彆扭,沒有這樣的用法: (5)它雖然不是寫生產,或··仿佛對目前的工作沒有大的相關,可是對於人類的頭腦仍是有用的如果寫自己的話,而又不是用來代「等等」,那個省略號就沒有意義。如: (6)金斗燮號召坦克乎說:「為祖國為人民的時候到了!坦克是人民的財產,我們要與坦克共存亡!」 他們便拿起步槍和乎榴彈跟敵人肉搏。· 這裡的省略號代表什麼呢?《標點符號用法》里說得好:「省略號不該隨便用。必須讓對方知道的意思,決不能省略,那自然不需用省略號。不必讓對方知道的意思,不說就算了,也不需用省略號。」 對話中的省略號 第三是在記述別人的話的時候,這是介乎前兩種情況之間的一種情況既不是寫自己的話,也不是抄錄已經有過記錄的話。這裡的省略號有幾種作用。例如 °(7)一個叫金松萬的副大隊長站起來說:「我要用中國話向親愛的中國回志報告.·.·.·」 這裡的省略號表示真正的省略,跟前面(1)(2)的情形相同。按說,記述別人的話跟抄錄現成的記錄不同,本來很難得一字不漏地記下來,總是多多少少省略一些,如果全都用省略號來表示,必定滿紙都是點子,所以一般習慣是不管記下來的是否完全,不用省略號。可是(7)不同些,記下來的顯然只是一番話的一個起頭。但是作者只要記下這位朝鮮同志要用中國話向中國同志報告這一點,底下的話倒無關重要,不必寫出來。因此不得不用省略號來表示。可是有許多作者非常喜歡用這個省略號,我們在劇本和小說的對話里常常遇到,並不都有必要,前面引的兩句話還是值得記住:要讓讀者知道的就寫出來,不必讓讀者知道的就不寫出來,多用省略號反而叫讀者迷惑 °(8)對···對不起!我···大概是走錯門了。(盲°(9)一米,二米,三米···八,夠深了。 °(10)對啦,讓我想一想··我們是一九二八年認識的。(茅後,譯文) °(11)兩口子鬧不好,也興休了···呢,你看我又忘了,是··是興離婚嗎?!就是這麼個事!你老康,你不知道我是好命苦喲!(康) 這四句的省略號都不表示省略。(8)是形容一個人心裡慌了,說話結結巴巴的。(9)是表示「三米」之後「一」、「二」、「三」到「七」都沒有數出來,直到數完了是「三米八」。才說出個「八」。(10)是形容「想一想」。(11)也是形容一邊說著一邊想著,說得斷斷續續的。這幾句里的省略號,一方面表示詞語的停頓,一方面又表示聲音的延長,說的話斷而未斷。有人在這裡用破折號,那也不能算錯。不過假如要區別這兩個符號,那末可以說:凡是「戛然而止」的宜於用破折號,凡是「餘音裊裊」的宜於用省略號。像這一句: (12)小唐說:「準備好,笨牛來···」「來」字剛出口,就叫敵人的機槍打中左膀子,鮮血順著袖口流了出來。 就是應該用破折號而用了省略號的例子。 前面說,省略號表示聲音的延長,事實上也不見得當真前一個字的尾聲一直延長到後一個字開始,中間可能有靜默的時候。因此又有用省略號表示靜默的。例如: °(13)是工業局嗎?請張立華聽電話。·喂,是老張嗎?你怎麼啦?···不,暫時還沒有誰來。這種地方也有人用破折號。 省略號與句逗號最後還得談一談省略號前後的句逗號。先說前面的。一般的趨勢是:省略號的前面是個完整的句子,仍舊用句號,然後加省略號,如例(2)和例(3)的第二處,表示省略的是另一句(或幾句),不是一句的一部分。如果前面不是個完整的句子,雖然可以用逗號或頓號也不用,如例(1)和例(4)。例(10)和例(11)第一處的省略號前面也是完整的句子,但是不用句號。因為上面已經說過,這裡的省略號不代表省略而表示聲音的延長。 省略號的後面。一般的趨勢是不用句號。有在後面加句號的。如: (14)她很興奮,一面走一面想:「有婚姻法就有我的路。活著不做喻家人,死了不當喻家鬼..」(15)「否決』」權當然是屬於安全理事會的·。但是這是另一回事。」 (14)顯然是用省略號表示她想的不止這一些,但是上面的句子是完整的,應該把句號放在省略號之前。(15)是表示刪節的。但是刪節的是否只是上句的一部分呢?假如刪節的是上句的一部分加另外一句或兩句,那還是不用句號的好。用了句號反而使人誤會。如果是為了表示下面是一句的起頭(西文用大寫),那末空一格也可以表示。例(7)在引號外面加句號。按一般的習慣,冒號之後的引文的句號應該在內,現在大概是因為引文末了是省略號,所以移在外面。其實這個句號也是可以不用的。 十   分讀號、連讀號、專名號、書名號、著重號 分讀號 分讀號是一個圓點,有兩種位置。一種是寫在一行的中間。不偏高不偏低。用在外國人的姓和名的中間。例如: (1)約瑟夫·維薩里昂諾維奇·史達林這裡如果用頓號,會叫人誤會是三個人。 另一種是位置偏低。用來隔開年月日,例如,「1952.3.15」;也用來隔開時和分,例如 「8.15」。(後者也可以用冒號。) 連讀號 連讀號是一個短,在歐洲文字里,連讀號的主要用處是表示某一類型的複合詞(合兩個詞為一個詞)。我們現在的文字根本不在詞和詞中間留空白,當然用不著連讀號。只在專名和專名結合的時候用得著。例如: (2)約里奧-居里 (3)一九一七年的尊辛—石井協定 (4)圖為伏爾加河—頓河運河的第十三號水閘建築現場 (2)是一個人的複姓。(3)是兩個人,(4)是兩條河,但在這裡都成了一個意義單位,這裡的「—」的意義是「和」,但是這個「和」的意義不是頓號所能表示的, 這個連讀號也有用得不恰當的。如: (5)幾年來,美國的英斷資本家們在「助」著英國和其他西歐資本豐義國家。邱吉爾·艾德禮—貝 文們對之都是感激涕零的。 作者在三個人名之後加「們」(等於「等」),可見他們中間只有一種普通的並列關係,應該用頓號。 連讀號在目前還沒有一般地被採用,例如「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馬克思」和「列寧」之間就不加連讀號,這是由於我們文字的排列法跟西文不同,上面已經說過,但是像下面這句就是決不能省去連讀號的例子: (6)儘管說印度的佛教問接帶來了「希臘佛教藝術」的影響·· 這裡的「希臘」和「佛教」之間應該有連讀號,才能表示這個藝術是希臘藝術和佛教藝術結合的結果,沒有連讀號,很容易引起讀者的疑問:難道希臘也有佛教嗎? 連讀號在一般書刊里常印成一長劃,跟破折號沒有區別,也許是因為短劃不顯,如果不能改過來,那就只能算做破折號的另一種用法。我們認為這兩種符號的基本作用不同,破折號是「斷」,連讀號是「連」,假如技術上沒有特殊困難,還是有分別好些。 專名號 專名號是直線,加在人名、地名的下邊,直行的書里加在右邊或左邊。現在除教科書里還用外,一般書刊很少用專名號。主要的原因自然是排印費工,可是這種符號使用時常有疑難問題,也使人不大願意用,例如專名線只劃在專名底下,還是一直劃到後邊的「國」、「省」、「縣」、「洲」等字的底下,很不一律。機關團體名稱,以前也加專名號。現在比人名地名更少用專名號。 書名號 書名號的形狀是(>或者《》。用於書名。如《吶喊》:也用於篇名,如《孔乙已》。書名篇名相連的時候,用一個書名號,中間用圓點隔開,如《朝花夕拾·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直行書里的書名號用浪線,加在右邊或左邊。 著重號,文章中有重要的語句或字眼,就用得到著重號,不是意義重要的語句,但是有特殊理由要讀者注意的,也可以加著重號,如前面第七段例(5) 著重號 一般是用圓點,加在底下,如果只是一兩個字,很多人不用圓點而用引號。有時候同時要用到兩種者重號,第二種就用小圓圈;也可以用浪線或直線(尤其在不用專名號的書刊里) 十一  行款 分段、轉行 很少文章是不分段的,段落應該怎麼劃分,一段的內部應該怎麼安排,這也是寫作時一個重要問題。這裡不談這個,只談格式。一般的習慣,每一段的頭上空兩格。 一段之中有引文,引文另行,引文之後的正文不是非空格不可。要看意義。如果引文的前面和後面文意連貫,本來不需要分段,那末,引文之後的正文是不必空格的。像這個講話里常引例句,例句之後又加以說明,就都沒有空格。如果本來需要分段,那就應該空格了, 詩是分行寫的。一行到底,轉第二行,通例是比第一行縮進一格或兩格。偶爾看見照散文的例子第二行頂格的,如果轉行只有一兩個字,就非常難看。可以比較下面兩種格式 (甲)五員的紅旗在咱們的城 里豎起來 天安門的遊行六十人一排 端門開,午門開 金鑾殿就是咱們的大舞台 (乙)五星的紅旗在咱們的城裡豎起來 天安門的遊行六十人一排 端門開,午門開 全殿就是咱們的大舞 台 語法書里引用例句,情形和詩行類似,也都是轉行更縮進一格或兩格, 引文引文的標誌有四個:(1)引號,(2)提行,(3)縮進,(4)字體。四個標誌不必全用。如果只引一兩句話,單用引號就夠了,引文比較長,宜於提行。引文提行的時候。一般全部縮進兩格,第一行更縮兩格或一格。 引文 不提行,必加引號,例外很少,引文提行並縮進,一般不再加引號,尤其是字體有區別的時候,引文提行而不縮進的時候,一般加引號,引文如果分段,習慣上往往每段都加一個上引號(「),只在最後一段才加下引號(」)。但也有隻把上引號用在第一段的。 引文可以用跟正文不同的字體,如楷體、仿宋體:也可以字體相同,但小一號,如正文用五號,引文用小五號。 對話 小說和記事文里常常寫對話。這些對話可以夾在一段的中間。例如: ···她連家也沒有回就往園裡跑,跑到半路恰巧碰上秋生趕著個牛車拉了一車南瓜。她問:「秋生!這是誰的南瓜?怎麼這麼多?」秋生說:「我的。種的太多了。」「你為什麼種那麼多?」「往年孩子們見了南瓜饞得很,今年分了半畝園地,我說都把它種成南瓜吧。誰知道這種粗法東西,多了就多得沒個樣子,要這麼多哪吃得了!種成糧食多合算?」「吃不了不能實?」「實?今年誰還缺這個?上哪裡實去?園裡還有,你要吃就打發孩子們去擔一些,往年光叫我吃你的啦!」他說著趕著車走了,田寡婦也無心再去看她的南瓜。(趙樹理) 但一般的習慣是把一個人說的話,不管長短,另作一段。這本來不至於有什麼問題。可是因為對話必然附帶一些「某某說」,對話中間還可能夾著一些敘事的語句,就容易產生格式上的混亂。這裡是幾個格式不妥的例子: 這時候,韓老六瞅瞅韓長脖,說道:「別看這會威風,站不長的。」 韓長脖附和道: 「那還用說。」 第二行可以接在第一行底下,第四行可以接在第三行底下。第一行和第三行都是交代說話人的短句子,不必單獨成段。 「要是斗他,你敢來嗎?」小王又問。 「咋不敢來?咱死也不怕。」趙林說完這話,小王雙手緊損他右手,歡喜的說道: 「那好,那真好。咱們是好漢一言,快馬一鞭。我就往回走,明兒咱們再合計。再去聯絡人。」小王說罷,走了。趙玉林回到家裡來,天已落黑。她她婦在外刷碗。. 「趙玉林說完··」應該放在第三段頭上,「小王說罷···」應該另起,作第四段。 ···他(聯保主任)老是強笑著,滿不在意似地說道: 「你發氣做什麼啊,都不是外人。·」 「你也知道不是外人麼?」對方(邢麼吵吵)反問道:「你知道不是外人,就不該搞我,告我的密! 「我只問你一句!」 主任又站起來了。他答問道: 「你說一句就是了:兵役科甚麼人告訴你的?」 「總有那個人呀!」 吵吵說,十分氣派地攤在圖椅裡面;一面冷笑著加添道:「像還是我造諂呢。」 照現在的格式,從第四段起,哪句話是誰說的,乍一看競看不明白,假如改成這樣,就清楚多了(前三段同) 「我只問你一句!」主任又站了起來,回問。「你說一句就是了:兵役科甚麼人告訴你的?」 「總有那個人呀!」吵吵說,十分氣派地攤在圓椅裡面。一面又冷笑著加添道:「像還是我造謠呢。」原文把只該分做兩段的分做六段,就把讀者搞胡塗了。(又,第二段退號應改為問號,第三段目號應改為句號。) 附註注釋可以放在括號里,插在正文中間,前面已經談過,現在要談的是離開正文的注釋,這種「附註」有三個地方可以放:(一)正文同頁的下方,叫做「腳註」,(二)一章(或一篇)的末了,(三)全書的末了。(如果是單篇文章,二和三是一回事。)第一種辦法對於讀者最方便,排印最困難。比如一頁十五行,被注釋的詞語在第十三行,剩下兩行,可是這個注釋倒有三行,勢必至於要擠一行到下一頁去,下一頁可能又有同樣的情形。所以一般書刊採用這個格式的比較少。第二第三兩種辦法差不多,第三種辦法查起來更方便, 附註脫離正文,必須有聯繫的辦法,通常是在被注釋的詞語的右上方依次序加數目字。在附註的頭上加相同的數目字。這些數目字有四種形式:1.2.3.或者①②③,或者(1)(2)(3),或者1)2)3),數目字和括號都比正文的字體小,如果採用附註與正文同頁的辦法,各頁附註的號數不必連續,每頁從①起,附註不多的書。一頁不會有兩個的,常常用(注)。還有用*的。 指示附註的數目字,一般是放在句逗號之後。 附註的字體通常都比正文小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