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講義 · 第十八章 省略和倒裝

朱德熙 《語法講義》
18.1 省略 18.1.1 所謂省略指的是結構上必不可少的成分在一定的語法條件下沒有出現。下邊舉些例子來看。 在北京口語裡,數詞有時可以直接修飾名詞,例如: 我昨兒買一自行車 手裡拿一瓶兒 桌上擱一電視 打外邊進來一老頭兒 我們說這些句子裡的數詞後頭省略了一個量詞,因為數詞必須帶上量詞才能修飾名詞是一條語法規律;現在量詞沒有出現,應該承認是省略。此外,這種省略是有條件的:第一,數詞限於「一」;第二,名詞限於能夠論「個」的,因此只能說「我昨兒買一自行車」,不能說「* 我昨兒買一魚」,只能說「手裡拿一瓶兒」,不能說「* 手裡拿一書」。可見這裡省略了的量詞是「個」。 再舉一個例子。我們說「吃得」是「吃得得」的省略,因為述語和可能補語之間必須有「得」字,也是一條語法規律。比較「吃得吃不得」和「吃得飽吃不飽」,就知道「吃得」是跟「吃得飽」平行的格式,可見確實省略了一個「得」(9.7)。 18.1.2 省略的說法不宜濫用,特別是不能因為一個句子意義上不自足就主觀地說它省略了什麼成分。譬如公共汽車上的乘客對售票員說「一張動物園」,這本來是一個完整的句子(非主謂句),什麼也沒有省略。我們不能因為這句話離開了具體的語言環境意義不明確,就硬說它是「我要買一張上動物園去的票」之類說法的省略。過去有的語法書說「請坐」是「我請你坐」的省略。從邏輯的角度說,「請」和「坐」不可能是同一個人的行為,「請」的是「我」,「坐」的是「你」。這麼講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事實上我們不說「我請你坐」,反而常常說「你請坐」,可見省略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1) 18.1.3 從原則上說,省略了的成分應該是可以補出來的。有一種說法認為「的」字結構單說或者作主賓語的時候,後頭省略了一個名詞。例如「來的是誰」,「來的」後頭省略了「人」,「換了一件新的」,「新的」後頭省略了「衣服」。可是事實上有很多「的」字結構後頭很難補上什麼適當的名詞,例如: 孩子們有的( )唱有的( )跳。 他和駱駝都是逃出來的( )。(老舍) 至少他手中有條麻繩,不完全是空的( )。(同上) 他年青力壯,所差的( )是眼睛不好。 醬油和醋一樣打五分錢的( )。 操縱這台機器的( )不是人,是一台計算機。 可見「的」字結構後頭有省略的說法也是難以成立的。 18.2 倒裝 18.2.1 在正常的情況下,主語總是在謂語前邊,修飾語總是在中心語前邊,賓語和補語總是在述語後邊。有的時候這種順序可以顛倒。例如: 主語後置: 快進來吧,你。 修好了沒有,那輛車? 真有意思,這個人! 修飾語後置: 九點半了,都。 掉點兒了,已經。 找著了,大概。 賓語前置: 他出國了,聽說。 不會再地震了,估計。 補語前置: 氣都喘不過來了,跑得。 嚇死人了,說得! 連謂結構前後兩個直接成分的順序顛倒: 快結婚了,跟他。 上北海去了,帶著孩子。 快回去吧,叫他。 這種說法只見於口語。前置的那一部分是說話的人急於要說出來的,所以脫口而出,後一部分則帶有補充的味道。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後置的部分必須輕讀,這是這種「倒裝句」的最明顯的標誌。 (2) 18.2.2 早些年的漢語語法著作往往把表示受事看成是賓語的專利,不承認主語也同樣可以表示受事,碰到下邊這樣的受事主語句,都要解釋為賓語提前: 碗打碎了。 風涼話誰不會說。 什麼東西都吃。 哪兒都沒去。 其實這些都不是倒裝句。(7.1.2,又8.2.1)。真正的賓語提前的倒裝句也有,那就是上邊舉的「他出國了,聽說」那一類。比較: (1)什麼好東西你都吃了。 (2)什麼好東西你都吃了? (1)是周遍性的受事主語句,意思是:所有的好東西你都吃過了; (2)是賓語前置的倒裝句,意思是:你都吃了些什麼好東西?(1)和(2)的對立尤其能說明把(1)類句式解釋成倒裝句是不妥當的。 ———————————————————— (1) 參看13.8關於「比」字句的討論。 (2) 陸儉明《漢語口語句法里的易位現象》,《中國語文》198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