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詩選 · 前言

曹道衡 《樂府詩選》
一 在我國詩歌史上,「樂府詩」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梁代劉勰的《文心雕龍》中,就專有《樂府》一篇,和《明詩》等篇並列。許多作家的詩文集,也往往將「樂府」單列一類,和一般詩歌相區別。這是為什麼呢?原來這部分詩,本是歌辭,是可以配樂演唱的,因此名之曰「樂府」。所謂「樂府」本是一個官署的名稱。正如清初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所說,是有了這個官署,「後人乃以樂府所采之詩名之曰樂府」。 關於「樂府」這個官署的設置時間,根據過去的說法,都認為始於漢武帝時代,此說創自東漢班固的《漢書》。他在《禮樂志》中說: 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 同書《藝文志》也說: 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詩,於是有趙代之謳,秦楚之風,皆感於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 但近年來的考古發現,卻使這種說法產生了疑問。因為據1982年陝西《考古與文物》所載袁仲一的《秦代金文·陶文雜考》說,秦始皇陵出土編鐘,其一紐上有秦篆「樂府」二字,那麼樂府官署的設立,至少可以上推至秦代,證以《史記·樂書》及《漢書·禮樂志》中都曾談到漢惠帝時已有「樂府」的記載,這結論大致是可以肯定的。根據上述的情況,我們似乎可以認為:「所謂樂府詩,就是古代樂府官署中所演奏的樂歌。」然而這樣的結論並不完全準確,至少是很不全面。這一點我們將在下面詳談。 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的記載,秦漢以來掌管音樂的官署共有兩個:一個叫「太樂」,是「奉常」(後改名「太常」)的屬官,掌管「雅樂」;一個叫「樂府」,是「少府」的屬官,掌管「俗樂」。前者所掌為宗廟祭祀、朝廷典禮所用的樂曲;後者所掌則為采自民間的歌曲,專供帝王貴族娛樂享受之用。據《漢書·藝文志》說:帝王們所以要演奏這些民間樂曲,是為了「觀風俗,知薄厚」。這種說法雖多少有點美化的用意,也未必盡屬杜撰。因為根據一些古籍的記載,采詩之制起源甚早,至少可以上溯到周代。漢何休《公羊傳解詁·宣公十五年》:「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於邑,邑移於國,國以聞於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何休是東漢後期人,他的說法可能有根據儒家思想而加以理想化的成分。但關於采詩的事,在先秦典籍中確有記載,如《國語·周語上》:「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吳韋昭註:「無眸子曰瞍,賦公卿列士所獻詩也。」這裡所說的「獻詩」,應該包括他們自己所作的詩和從民間搜集到的歌謠。現在我們所常讀的《詩經》,尤其是「十五國風」,有一部分可以斷定是民歌,大約就是經過這些采詩者的採集,然後由周代樂官加以潤飾、整理後的產物。後來漢以後的各類樂府民歌,其形成情況,大約也與此相類似。現今我們所能見到的古代樂府民歌,大抵是這樣被保存下來的。 但是,現今我們所說的「樂府詩」,其內容並不限於民歌,其中有一部分卻出於文人手筆,有些還是專供帝王的宗廟和朝廷所用,例如今存《樂府詩集》中的《郊廟歌辭》、《燕射歌辭》以及一部分《鼓吹曲辭》就是這樣。這些樂曲似乎在當時,應當歸「太樂」之官所職掌,而非「樂府」官署所司。只是由於它們也是樂曲,所以後人就籠統地把它們歸入「樂府」一類。例如劉勰在《文心雕龍·樂府》中所談的「樂府」,就包括著這些內容。 二 在古代,「詩」和「樂」本來是不分的,凡是詩都能歌唱。一般來說,都是先有了歌辭,然後才被人譜曲歌唱。《尚書·舜典》云:「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劉勰在《文心雕龍·聲律》中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說明,他說:「夫音律所始,本於人聲者也。聲含宮商,肇自血氣,先王因之,以制樂歌。故知器寫人聲,聲非學器者也。」所以最早的樂曲,都是依辭配曲的。從漢代以來的樂府詩也是這樣。《宋書·樂志一》說到漢代的《相和歌辭》及東晉南朝的「吳歌」時說:「凡此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但這些樂曲一旦在人們中流行,並受到歡迎以後,就有人反過來,依照這種聲調,另造新辭。這就是同書所說:「又有因弦管金石,造哥以被之,魏世三調哥詞之類是也。」這裡所說的「魏世三調哥詞」,也就是《宋書·樂志》中的「清商三調歌詩」,它們大抵是曹操、曹丕等人根據《相和歌》的曲調,另撰新辭,並經魏晉樂官譜曲歌唱的。但還有一些詩歌大約只是某些文人模仿當時的樂曲創作詩歌,實際上並未演唱過。如《文心雕龍·樂府》:「子建(曹植)、士衡(陸機),咸有佳篇,並無詔伶人,故事謝絲管。」後來不少文人擬作的樂府詩,大抵都是這種情況。所以我們說樂府詩本是樂曲,卻並不是所有的樂府詩都曾被人歌唱。這些沒有被譜曲歌唱的詩,既然不曾入樂,有時也不免和樂律有所不合,所以在梁代就有人稱這些詩為「乖調」,但它們為什麼不合樂律,現在已無從知道。也許,那些已經入樂的文人詩,在配曲以前是否全部合律,有沒有經樂官們加工,也很難確知。但隋唐以後的文人有些詩仍襲用漢魏舊題,而據《隋書·音樂志》,這些曲調在隋時已不復歌唱,可見其寫作已不復顧及音律,據此來推論南北朝文人的某些擬樂府,是否也有這種情況,也很難說。然而不管怎樣說,這些詩被歸入樂府之列,已是約定俗成,不必另立新說了。 三 關於「樂府詩」的分類,我們一般根據宋代郭茂倩《樂府詩集》的辦法,把它們分成《郊廟歌辭》、《燕射歌辭》、《鼓吹曲辭》、《橫吹曲辭》、《相和歌辭》、《清商曲辭》、《舞曲歌辭》、《琴曲歌辭》、《雜曲歌辭》和《雜歌謠辭》等類。此外,在《樂府詩集》中還設有《近代曲辭》和《新樂府辭》兩類。但郭氏所謂「近代」,實指隋唐五代,所以其中絕大部分歌辭,已和《新樂府辭》一樣,不屬於本書的入選範圍,所以只選錄了薛道衡《昔昔鹽》、丁六娘《十索》等少數隋人之作。 至於前面所提到的幾個部類,情況也各各不同,歷來傳誦的樂府詩名篇,大抵屬於《相和歌辭》、《清商曲辭》、《雜曲歌辭》和《鼓吹曲辭》及《橫吹曲辭》的某些部分,歷來文人的擬作,也大多屬於這些部類。我們不妨說,這幾個部類實為樂府詩中的精華所在。 關於《雜歌謠辭》,情況就有所不同。無可否認的是在這一部類中,同樣存在許多傳誦的名篇,郭茂倩在《樂府詩集》中,把「歌」和「謠」是區別開來的。這樣處理確有其理由。因為像《并州歌》、《隴上歌》這樣的歌辭,如果有樂官加以採集、配曲,未嘗不能像《相和歌辭》等樂曲那樣演奏(其實《隴上歌》恐怕在北朝曾被配樂歌唱,如《洛陽伽藍記》卷四所載田僧超吹笳所奏的《壯士歌》可能即《隴上歌》)。至於謠諺,恐怕是無法譜曲歌唱的,其產生時代有的很難判定,如《三峽謠》、《灩澦歌》、《丁令威歌》等,雖出於南北朝人著作,但其產生年代,則很難確定。因此余冠英先生在《樂府詩選》中專門設了「漢至隋歌謠」這一類,和「漢魏樂府古辭」、「南朝樂府民歌」及「北朝樂府民歌」這些類目並列。這樣做是比較妥當的。但在現在這個選本中,既然要按時代順序來分,那麼這些歌謠的安排,確實有一定的困難。我現在考慮這些歌謠雖出於南北朝典籍所載,其產生時代當在此前。像《三峽謠》之類,既見於《水經注》,而該書作者酈道元又不可能親自到過三峽,很可能轉引自東晉前後人的著作,那麼這類歌謠的產生時間,當不致晚於東晉,所以把它們放在西晉最後一部分,也許是可以的。當然,這樣做也未必完全妥善,還望廣大讀者和專家們賜教。 本書中選錄《琴曲歌辭》和《舞曲歌辭》相對地較少,這是因為《樂府詩集》中這兩部分作品本來數量不多,而藝術上比較好的數量更為寥寥。至於那些被視為廟堂樂章的《郊廟歌辭》和《燕射歌辭》,近代以來的學者一般是不加選錄的,如黃節先生的《漢魏樂府風箋》、余冠英先生的《樂府詩選》都是這樣。我在這裡則選錄了一些《郊廟歌辭》,因為這些歌辭在藝術上多少有它們的某些特色;同時在體裁上也多少顯示了後來七言詩形成的雛型,對讀者了解詩歌形式的發展有一定的幫助。至於《燕射歌辭》,則現存的作品都產生於晉以後,而詩體則基本模仿《詩經》,很少特色,因此一概從略。 本書對入選的作品,為了幫助讀者閱讀,對一些難解的字辭和典故,都作了注釋。這些注釋一般要求比較簡明,但在有些問題上,由於典故比較生僻或文字比較艱深,我不得不引證一些典籍或舉出某些例證。特別是對有些作品的理解,我和前人有不同看法時,也作了一些考訂和解說。這些看法是否妥當,還希望大家指正。 四 這部《樂府詩選》是在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幾位先生提議下編選的。本來,在「樂府詩」的選本方面,早在五十年代,就有了余冠英先生的《樂府詩選》。但這部選本初版是以民歌為止,只採錄了少量文人作品作為附錄,而再版時,又把附錄刪去。這部選本出版後得到廣大讀者歡迎,是一部學術價值很高的好書。但根據歷來對「樂府詩」的理解,那些文人的擬作,似也不宜摒棄不錄,因此出版社的幾位先生就倡議再編一個選本。這個工作,照理說自然應該請余先生來做最為合適。但這時余先生已經九十高齡,身體條件已不適宜再從事這一工作。因此經陳建根、劉文忠、張福海三先生專門去徵求了余先生的意見,命我來擔此重任。我自惟學識淺陋,很難勝任,雖屬師命難違,實在深感惶恐。 在本書的編選過程中,我在很多地方都曾參考過余先生的《樂府詩選》,並且始終受到余先生的親切關懷。最使我痛心的是在本書初稿完成後不久,余先生就永歸道山。「泰山其頹,我將安仰?」言念至此,不禁淚下。更使我難過是亡友沈玉成兄,原來準備和我一起來承擔這一工作,後來他有其他工作,沒有參加,但當本書的部分選目列出後,他曾提出一些意見,對有些篇的解釋還發表過他的見解。不幸的是他在最近亦已逝世。謹以此書作為對師友的紀念。 當然,本書的出版,更是和人民文學出版社幾位先生的大力支持分不開的。特別是劉文忠先生不但慷慨地把他的藏書長期借我使用,在書稿完成後,他和張福海先生又進行了細緻的審閱,提出了許多寶貴而中肯的意見,使我獲益匪淺。在這裡謹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曹道衡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於北京車公莊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