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 02 怎樣的人寫出怎樣的書

How the works mirrors its author 《堂吉訶德》與《蒙田隨筆》 我想要討論的第一本書是《堂吉訶德》。我首先得提醒各位一件事:塞萬提斯是個貧窮的人,他的收入則取決於他寫下了多少作品,而他手頭又積攢了不少獨立的小故事,因此對他而言,把這些故事塞進作品裡去似乎是個很不錯的主意。我完整地讀過這些故事,但是就像約翰遜博士讀《失樂園》一樣,我讀它們完全出於責任,而絕對談不上樂意。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直接跳過這些小故事。堂·吉訶德溫和、忠誠,並且擁有寬廣的胸懷,雖然他那些倒霉的經歷讓人忍不住發笑(不過與塞萬提斯同時代的人可能比今人更容易被那些遭遇逗樂,因為今日的我們比過去的人更加脆弱敏感,更愛大驚小怪,而發生在堂·吉訶德身上的各種不幸有時在我們看來就過於殘酷了,所以無法從中得到什麼樂趣),但是假如你無法對這位愁容騎士產生一星半點的喜愛或者尊敬的話,恐怕你的情感也有些過於麻木粗放了。人類的虛構作品中從未有過第二個像堂·吉訶德一樣的人物,他對每一個心存善念的人都有著深深的吸引力。 眼下我還不打算討論法語文學,因為它涉及的範圍十分廣泛,而我想要列舉的作品也會非常多,所以我擔心,假如我這就開始探討法語文學的話,就沒有多餘的空間來討論那些以其他語言寫就,但在我看來不讀又實在可惜的文學作品了。但我還是要在這裡提及一部法語作品,這部作品同樣描繪出了一位男子的形象,塑造了一個與堂·吉訶德截然不同的角色,這個角色能夠潛移默化地博得讀者的喜愛,甚至讓人在初識之時就覺得一見如故,就像知己好友一樣親切。這個角色就是蒙田,在他的散文《蒙田隨筆》中,他為自己描繪了一幅生動而完整的自畫像,將自己的喜好、怪癖與弱點展現在讀者面前,讓人能夠以親近的方式了解他,甚至多於了解自己現實生活中的朋友。而你也會在認識他的過程中逐漸增進對自身的了解,因為他那幽默而耐心的自省同樣揭示了最為普遍的人性。關於蒙田的懷疑主義思想一直眾說紛紜。但是如果認識到一切事物都具有兩面性是懷疑主義,以及認識到並不存在確鑿無疑的結論,因此保持思維的開放才是明智之舉也是懷疑主義的話,那麼我想蒙田的確是個懷疑主義者。但蒙田的懷疑主義讓他學會了寬容——這是一種在當下尤其稀缺的美德——而他對人類的興趣,他對生活的熱愛也都賦予了他容忍的心態。假如我們也能擁有這種寬容的心態的話,它不僅會讓我們自己更加幸福,也會讓我們更加關心他人的福祉。 雖然哪怕你隨便選一篇散文來讀都會覺得有趣,但是為了透徹地理解蒙田,最好還是完整通讀隨筆的第三卷。這一卷中的散文篇幅更長,因此蒙田那迷人的隨性風格也就得以盡情施展。這些文章的主題也更加嚴肅,但娛樂性並不會因此而減少。作為精通散文這一體裁的大師,蒙田不僅信手拈來,也熟知讀者的興趣所在,在這些散文中,讀者可以一覽他那瀟灑文風的精髓。千萬不要依據標題預判自己是否對某篇隨筆感興趣,因為蒙田的標題通常與散文內容沒有很大的關係。比如有一篇名為《論維吉爾的一些詩》的文章,其中的內容實際上是對法國語言精妙而迷人的探討。尤其是一些十分大膽露骨的評論,就連最假正經的人讀了都難免臉紅心跳。 《威廉·邁斯特》 現在我打算跳過幾個世紀,向各位介紹一部大多數人認為不適合閱讀的書,那就是歌德的《威廉·邁斯特》,卡萊爾對這部作品的翻譯也是盡心盡力。歌德當下在德國不太受歡迎。因為他一直想要成為一名世界公民,而非某一國的國民,德國目前的當權者自然不怎麼喜歡這種觀點。不過早在如今的當權者掌權之前,德國也沒有多少人讀過《威廉·邁斯特》。我有一次在柏林和一群學者聚到了一起,當我表達出對《威廉·邁斯特》的喜愛時,他們居然感覺十分驚訝。這些學者之中沒有一個人讀過《威廉·邁斯特》,因為他們早已約定俗成地默認這是一部無聊至極的作品。而我則懇求他們至少親自看一看之後再下結論。幾個月之後,當我們再次見面時,我很高興地發現他們聽從了我的建議,去讀了這部被忽視已久的作品,並且再也沒有人嘲笑我對它的喜愛了。 在我看來,《威廉·邁斯特》是一部既非常有趣也具有重要意義的作品。它是十八世紀最後一本感傷主義小說,也是十九世紀第一本浪漫主義小說,更為如今大量湧現的自傳體小說開了先河。不過就像所有的自傳體小說主角一樣,《威廉·邁斯特》的主人公也是個平淡無趣的人。我不太明白為什麼總是這樣。或許是因為當我們需要描寫自己的時候,目標和實際達到的成就之間的差距往往令人不安,而我們又總是沉溺於把握機遇獲得的結果不如所願帶來的失望之中,所以呈現在讀者面前的角色也是個沮喪而不如意的形象。又或者是因為我們的經歷在自己眼中終究有些平淡無奇,所以講述起來自然難免乏味無趣,只有他人的經歷才是新奇、浪漫且刺激的。就好像當我們走在大街上的時候,所有好玩的事似乎都發生在馬路的另一邊一樣。不過歌德也在這個毫無亮點的主角的故事裡安排了不少奇遇,在他身邊布置了許多非同尋常且頗為有趣的人士,並借他之口抒發了自己對各種事物的觀點。《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而不是《威廉·邁斯特的漫遊年代》,因為這本書簡直難以忍受——既詩化又荒誕,既深刻又沉悶,當然,你可以隨意跳過那些沉悶的部分。卡萊爾說過,與他過去六年之間讀過的所有書籍相比,他從《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中讀到的各種觀點是最多的。不過他也誠實地補充道:「歌德是一個世紀以來最偉大的天才,也是三個世紀之間最大的渾蛋。」 簡·奧斯汀與《傲慢與偏見》 1 簡·奧斯汀的生平寥寥數語即可講完。奧斯汀家族歷史悠久,如同許多英國名門一樣,他們也是靠羊毛貿易這項支柱產業發家致富的;有了錢之後,他們又像其他顯赫人物一樣購置土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家族最終得以躋身鄉紳地主階層。但是這筆財富簡·奧斯汀家所屬的分支似乎沒有繼承到多少,至少遠遠不如同族的其他成員。此時他們一家早已落魄,簡的父親,威廉·奧斯汀之子喬治·奧斯汀,只不過是湯布里奇一位外科醫生的兒子,十八世紀早期,外科醫生這個職業的社會地位與代理人不相上下,而我們又能從《勸導》一書中得知,在簡·奧斯汀的時代,代理人也是沒有什麼社會地位的:雖然拉塞爾夫人「只不過是個爵士的遺孀」,但是當她得知,身為準男爵之女的艾略特小姐居然還和代理人的女兒克雷太太保持著社交關係時,她還是為此震驚不已,因為「她這類人,小姐原本應該敬而遠之的」。外科醫生威廉·奧斯汀英年早逝,他的兄弟佛朗西斯·奧斯汀把他的遺孤送進了湯布里奇學校,日後又供他上了牛津的聖約翰學院。我是從R.W.查普曼博士的克拉克講稿中獲知這些信息的,他將這些講稿以《簡·奧斯汀的史實與問題》為名集結出版。以下我所敘述的內容完全受惠於他的這部傑作。 喬治·奧斯汀成了他所在學院的神學研究生,得以擔任神職之後,他的一位親戚,葛德馬夏姆的托馬斯·奈特就推薦他到漢普郡的史蒂文頓去做牧師。兩年之後,喬治·奧斯汀的叔父更是就近為他買下了迪恩的牧師職位。可惜我們對這位慷慨大方的人一無所知,只好姑且猜測他像《傲慢與偏見》里的加德納先生一樣是個生意人。 喬治·奧斯汀牧師迎娶了卡珊德拉·雷耶,她的父親托馬斯·雷耶是萬靈會成員,同時在亨里附近的哈普斯登擔任牧師。用我少年時代經常聽到的說法來形容的話,這位女士在出身上和上流社會淵源頗深;換句話說,就像赫斯特蒙蘇的黑爾家族一樣,她也與鄉紳地主以及貴族之間有著明確的親緣關係。對於外科醫生的兒子來說,這樁婚事算是朝上邁了一步。這對夫妻總共生育了八個子女:兩個女兒——卡珊德拉和簡,還有六個兒子。為了增加收入,已經是史蒂文頓教區長的喬治開始招收學生,並自己在家教育兒子們。其中兩個兒子進了牛津的聖約翰學院,因為他們的母親和學院的創始人沾親;有一個兒子名叫喬治,但我們對他一無所知,查普曼博士推測他應該是個聾啞人;另外兩個兒子加入了海軍,並且在事業上頗有成就;而最幸運的一個要數愛德華,他被托馬斯·奈特收養,日後繼承了他在肯特郡和漢普郡的地產。 簡出生於一七七五年,是奧斯汀太太最小的女兒。在她二十六歲那年,父親決定退休,並將職位留給已經領了神職的長子,自己搬到巴斯居住。他於一八〇五年去世,幾個月之後,其遺孀帶著女兒們到南漢普頓定居下來。正是在這段時期,在一次陪伴母親出門拜訪之後,簡在給姐姐卡珊德拉的信中寫道:「我們登門的時候只有蘭斯夫人自己在家,她擁有一台氣派的鋼琴,但是否有子女則不得而知……他們生活的方式很體面,也很富有,而且她看起來也很享受富有的感覺;而我們設法讓她意識到,我們家可是一點都不富裕,我想她很快就會認為我們並不值得交往的。」奧斯汀太太確實頗為拮据,但是兒子們給她的錢也足夠讓她過上還算舒適的生活。在歐洲遊歷一番之後,愛德華與古內斯通准男爵布魯克·布里奇斯爵士的女兒結了婚。托馬斯·奈特去世於一七九四年,三年後奈特的遺孀將葛德馬夏姆和喬頓的地產轉到愛德華名下,自己拿著一份年金退居到坎特伯雷。多年之後,愛德華提出,母親可以在這兩處地產上任選其一居住,而她選擇了喬頓。於是除了偶爾出門拜訪親友之外(這種拜訪有時可能長達數周),簡一直生活在那裡,直到健康狀況讓她不得不搬到溫徹斯特去,因為那裡的醫生比在鄉下能找到的好得多。一八一七年,簡·奧斯汀在溫徹斯特去世,並被安葬於溫徹斯特大教堂。 2 據說簡·奧斯汀本人生得很有魅力:「她的身材苗條高挑,腳步輕盈而穩健,整體上給人以健康活潑的印象。她是個膚色白淨而氣色嬌艷的褐發女郎,擁有飽滿的臉頰、小巧而精緻的鼻子和嘴巴,還有明亮的淡褐色眼睛;棕色的頭髮在臉頰兩側自然地捲曲垂落。」我只見過一幅她的肖像,畫上是個沒什麼顯著特色的胖臉姑娘,長著圓圓的大眼睛和飽滿的胸脯,不過也可能是畫家畫得不怎麼傳神。 簡和姐姐非常親密,她們從小到大都在一起,直到簡去世,她們姐妹二人都共用一間臥室。卡珊德拉去上學的時候,簡一定要跟著去,雖然她當時年紀太小,女校里教的東西還聽不懂,但是她受不了和姐姐分開。「如果卡珊德拉要被砍頭的話,」她們的母親說,「簡也一定會去和她共患難的。」「卡珊德拉比簡漂亮,性格也更加冷靜鎮定,她算不上開朗陽光,感情也不怎麼外露,但她的優點是永遠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氣,而簡則更幸運,她的性子根本用不著控制。」簡留存至今的信札中,絕大多數都是在兩姐妹其中之一外出時她寫給卡珊德拉的。許多簡·奧斯汀最熱情的崇拜者都認為這些書信毫無價值,因為它們體現出了她的冷漠無情,以及頗為瑣碎無聊的興趣。這讓我相當驚訝,因為這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簡·奧斯汀從未想過還會有卡珊德拉之外的人去讀這些信,所以她也只會在信里講那些她覺得姐姐會感興趣的事情。比如她會告訴姐姐人們都穿什麼樣的衣服,自己買帶花樣的棉布花了多少錢,認識了什麼樣的人,遇到了哪些老朋友,又聽到了怎麼樣的閒言碎語。 最近幾年,有不少著名作家的書信集出版問世,而就我個人而言,讀這些書信集時總是忍不住心生懷疑,懷疑這些作家是不是早就在內心深處打算好了,有朝一日要把書信集結出版。而當我得知他們往往留著書信的復件的時候,我的懷疑基本得到了證實。安德烈·紀德希望把自己與克洛代爾的書信結集出版,而克洛代爾可能不太願意,便告訴紀德他把往來的書信都毀掉了。紀德卻回答說沒關係,因為他自己留好了備份。安德烈·紀德本人告訴我們,當他得知太太把自己寫給她的情書全部燒掉的時候,他哭了整整一個星期,因為他認為那些情書是自己文學成就的巔峰,更是吸引後人注意力的資本。狄更斯只要去旅行,就會給朋友們寫長長的信件,在裡面熱情洋溢地記述自己的所見所聞。誠如他的第一位傳記作家約翰·福斯特所言,這些書信完全可以一字不改地拿去出版。當時的人們自然比今人更加愛看信,但是當你只是想知道朋友是否碰到了有意思的人,參加了什麼聚會,是不是會帶來你請他捎的書籍、領帶或者手帕的時候,對方只是長篇大論地在信中不斷給你描繪山川和名勝的壯麗風景,那你一定難免會感到失望的。 在一封寫給卡珊德拉的信中,簡寫道:「如今我已經掌握了真正的寫信的藝術,別人總是說,所謂寫信的藝術就是口頭上怎樣說,落筆就怎樣寫。那麼一直以來,我都是用和你講話一樣的速度來寫信的。」她這話自然相當有道理;這正是寫信的藝術,而她輕而易舉地掌握了它。既然她說自己怎樣說話就怎樣寫信,而她的書信中又處處可見詼諧幽默、充滿諷刺,甚至有些惡毒的言語,那我們可以挺有把握地斷定,與她談話也一定非常愉快。她的書信中幾乎沒有一封不能讓人面露微笑,乃至於被逗得捧腹大笑的句子。在此我姑且選取幾個能代表她這種風格的例子,以饗讀者: 「單身女性往往體現出容易受窮的可怕趨勢,這正是人們支持婚姻制度的一個強力論點。」 「想想看,霍爾德太太已經去世了!真是個可憐的女人,她終於做了她在這世界上能做到的唯一一件能讓人家不再欺負她的事情。」 「謝博恩的黑爾太太由於受到驚嚇而早產了好幾周,昨天生下了一個死嬰。我猜可能是因為她無意中不小心看了自己丈夫一眼。」 「我們出席了W.K太太的葬禮。我不知道有誰喜歡她,因此也不至於對她留下的家人有什麼同情,不過現在她丈夫倒是讓我感覺有點難過,我覺得他不妨和夏普小姐結婚。」 「張伯倫太太很會打理自己的頭髮,我對這一點表示尊敬,但除此之外就沒什麼好感了。蘭利小姐就像其他矮個子女孩一樣,長著寬寬的鼻子和大大的嘴巴,她的穿著很時髦,半個胸脯都露在外面。斯坦霍普將軍是個很有風度的紳士,只可惜他的腿太短,燕尾服又太長。」 「伊莉莎上次見到克雷文勳爵是在巴頓,這次可能就在肯特伯里了,他計劃這周要在那裡待上一天。她覺得他的行為舉止十分討人喜歡,他身上唯一一個讓人不快的地方,可能就是有個在亞士敦公園跟他同居的情婦這個小小的缺憾了。」 「W先生大概二十五六歲,長得不難看,但是也不怎麼和氣。他肯定不是什麼小人物,有點那種冷靜淡定的紳士風度,但是非常不愛說話。人家說他的名字叫亨利,這堪稱上天的恩賜不公的明證,我見過不少叫約翰或者托馬斯的人,他們都要和氣多了。」 「理察·哈維太太要結婚了,不過這可是個大秘密,街坊四鄰里也只有一半的人知道,你可千萬別提起這件事。」 「黑爾博士穿著那麼重的一身喪服,看來他的母親、他的太太和他自己之中一定有一個不幸過世了。」 奧斯汀小姐很喜歡跳舞,她經常向卡珊德拉描述自己參加過的舞會,比如: 「總共只有十二支舞曲,我跳了其中的九支,因為找不到舞伴,我才沒有跳剩下的幾支。」 「有一位先生是來自柴郡的軍官,他是個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我聽說他很想認識我,但是這個意願也沒強到讓他採取行動的程度,所以我們最終也沒有打招呼。」 「舞會上沒有幾個美女,僅有的那麼幾個也不是特別漂亮。埃爾芒戈小姐看起來氣色不太好,所以布朗特太太就成了唯一被追捧的對象。她看起來還和九月的時候一樣:寬臉、鑽石髮帶、白皮鞋、紅臉膛的丈夫和肥胖的脖子。」 「查爾斯·鮑萊特這周四辦了一場舞會,在鄰里之間引發了好一場騷動。當然,你也知道,這幫人都對他的經濟狀況保持著經久不衰的興趣,巴不得能親眼看到他馬上破產。而他們也發現,鮑萊特的妻子剛好就是鄰居們希望她是的那種人:愚蠢又暴躁,而且花錢大手大腳。」 由於某位曼特博士不檢點的行為,奧斯汀家一位親戚的妻子回了娘家,這引發了一陣閒言碎語。而簡就此寫道:「不過因為M博士是一位牧師,所以他們的私情不管多麼不道德,也多少具有一絲高雅的氣息。」 奧斯汀小姐言辭犀利,幽默感絕佳。她既愛笑,也愛逗得別人開懷大笑。要讓一個幽默家把他或者她想到的有趣的話憋回去,那未免也太難為人了。何況只有上帝才知道,想要不帶一點惡毒地逗樂兒是有多難,人類的良善品質里可實在找不著什麼樂子。簡十分熱衷於觀察他人身上的可笑之處,比如他們的自命不凡、矯揉造作和虛情假意,但值得稱道的一點是,這些不但不會令她厭煩,反而會讓她覺得有趣。她性格溫柔和藹,不會當面講可能傷害他人的話,但她很明顯也不覺得拿這些人跟卡珊德拉尋尋開心有什麼問題。不過即便是從她最為尖銳辛辣的言論里,我都看不到什麼惡意,她的幽默感建立在觀察和智慧的基礎之上,這也正是幽默應有的樣子。不過在必要的場合下,奧斯汀小姐也可以很嚴肅。雖然愛德華·奧斯汀繼承了托馬斯·奈特在肯特和漢普郡的地產,他絕大多數時候還是生活在坎特伯雷附近的葛德馬夏姆花園。卡珊德拉和簡經常來這裡小住,有時會住上三個月左右。愛德華的長女范妮是簡最疼愛的侄女,她最終嫁給了愛德華·克納奇布爾爵士,兩人的兒子日後晉升入貴族階級,受封為布拉伯恩伯爵。他也是最早將簡·奧斯汀書信出版的人。這些書信中有兩封是寫給范妮的,當時這位年輕姑娘正在考慮如何應對一位因為有意向她求婚而大獻殷勤的小伙子。這兩封書信既冷靜理智又充滿溫情,著實令人欽慕。 幾年之後,彼得·昆奈爾先生在《康西爾雜誌》上發表的一封信令簡·奧斯汀的崇拜者們大為震驚。這封信是范妮——當時已經是克納奇布爾夫人了——在多年之後寫給她妹妹萊斯太太的,她在信中提到了自己這位頗具盛名的姑母。它既令人震驚,又很能夠體現出那個時代的典型特色。在徵得布拉伯恩伯爵的同意之後,我將這封信轉載在本文中。其中的斜體字為寫信人特意強調的內容。愛德華·奧斯汀於一八一二年將姓氏更改為奈特,因此我需要在此指出,克納奇布爾夫人文中所指的奈特太太其實是托馬斯·奈特的遺孀。從書信的開頭部分不難看出,萊斯太太顯然是聽到了一些關於她的簡姑媽教養的傳言,並因此非常不安,於是寫信詢問這些傳言是否存在屬實的可能。而克納奇布爾夫人是這樣回信作答的: 是的,親愛的,從各種角度來看,簡姑媽都確實不怎麼文雅,至少是沒有依照她的才華理應擁有的教養。如果她能再活上五十年的話,或許能夠在各方面更加符合我們高雅的品位。她們家並不富裕,而且和她們打交道的人也絕對沒什麼高貴的出身,簡而言之,那不過是些庸庸碌碌之輩。當然,她們在智力和教養上要略勝一籌,但是就精緻優雅這一點來說,她們就基本在一個檔次上了——不過我認為,後來和奈特太太(她很喜歡她們,對她們很好)的交往讓她們兩姐妹進步了不少。簡姑媽非常聰明,這讓她得以拋掉身上一切可能讓她顯得「庸常」(如果可以用這個詞來形容的話)的特質,並且讓自己學著在與人交往時高雅起來。這兩位姑媽(卡珊德拉和簡)都是在對外面的世界和其中的門道(我是說,比如時尚之類的)一無所知的環境下長大的。如果不是爸爸結婚之後她們有機會到肯特來,而且奈特太太還對她們這樣好,時不時會邀請這兩姐妹中的一個來與自己同住的話,雖然她們本身也並不是不聰明、不和善,但她們的行為舉止一定是遠遠達不到上流社會標準的。如果這些情況讓你不快的話,我在此懇求你的諒解。可我著實感覺這些話就在筆端,不寫不快,實在無法不對你吐露實情。現在更衣時間快要到了…… ……我依然是你最親愛的姐姐 范妮·C·克納奇布爾 這封信在簡的崇拜者中引發了極大的憤慨,他們宣稱克納奇布爾夫人寫這封信時已然年邁昏聵了。然而信中並不能證明這一點,而且假如萊斯太太認為姐姐的狀況不能夠回信的話,她從一開始就不會寫信詢問了。在崇拜者們看來,簡如此疼愛范妮,而她居然會說出這樣的話,實在是忘恩負義至極。然而他們在這個問題上實在是過於天真了。雖然父母或者其他上一代的親人對待孩子滿懷深情,孩子卻不會用同等深切的情感去看待他們,這一點雖然令人遺憾,卻也是不爭的事實。父母和親人們若是依然對此有所期待的話,也只能說是不智。我們都知道簡從未結過婚,但她給予范妮的是一種近乎於母愛的情感,假如她自己結婚生子的話,也一定會把同樣的情感傾注在自己的子女身上。她很喜歡孩子,也很受孩子們的歡迎;他們喜歡她活潑詼諧的談吐,還有她給他們講的那些情節豐富的、長長的故事。她和范妮成了親密的朋友,范妮對她講的許多話或許對自己的雙親都不會講,因為她的父親總是忙於各種鄉紳事務,而母親則忙著一個接一個生孩子。然而孩子擁有尖銳的眼光,並且能夠作出相當殘酷的評判。愛德華·奧斯汀繼承了葛德馬夏姆與喬頓的地產之後一步登天,其後又通過婚姻和該郡最有勢力的幾個家族建立了聯繫。我們不知道簡和卡珊德拉對他的妻子有什麼看法,而查普曼博士十分寬厚地認為,正是因為她的付出,愛德華才會認定自己「應當為母親和妹妹們多做些事情,並促使他把地產上的一所房屋讓給她們居住」。早在十二年前,這些房產就已經歸於他的名下了。在我看來,更有可能的情況似乎是這樣:他太太認為邀請丈夫的家人時不時來做客就已經夠意思了,至於讓她們住在自己眼皮底下,她可著實不太歡迎這個主意;直到太太撒手人寰,愛德華才能隨自己的心意安排名下的地產。如果實情確實如此的話,那這一切一定逃不過簡那敏銳的目光,並且可能體現在《理智與情感》中描寫約翰·達什伍德對待自己的繼母和她的女兒們的情節之中。簡和卡珊德拉屬於窮親戚,如果她們應邀和自己富有的兄嫂、坎特伯雷的奈特太太抑或是古德內斯通的布里奇斯夫人——她是伊麗莎白·奈特的母親——長期共同居住的話,這對於主人們來說必定是一種有意而為的善舉。而我們之中很少有人的格調高到行善之後不覺得沾沾自喜的地步。每次簡去陪伴年邁的奈特太太同住,老太太都會在簡離開之前給她一份「零花錢」,而簡對此也會欣然接受。在寫給卡珊德拉的一封信中,簡告訴姐姐,哥哥愛德華給了她和范妮每人一份五英鎊的禮物。這個金額送給年幼的女兒的話,算是一份可愛的小禮物;送給家庭女教師算是善意的贈予;送給妹妹就只有施捨的味道了。 我敢肯定不論是奈特太太、布里奇斯夫人還是愛德華夫婦都對簡非常友善,而且也很喜歡她,因為誰能不喜歡她呢?但是如果他們覺得這兩姐妹不怎麼上檔次的話,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她們倆畢竟生活在鄉下,而在十八世紀,哪怕某人只是每年固定在倫敦待上幾個月,也會和從未離開過鄉村的人有著十分明顯的差別。這種差距也為喜劇作家們提供了豐富多彩的素材。在《傲慢與偏見》中,賓利的妹妹瞧不上本內特家的幾位小姐,覺得她們缺乏格調;而伊麗莎白·本內特也受不了對方的矯揉造作。幾位本內特小姐的社會地位還要比奧斯汀姐妹高上一級,因為本內特先生雖然不富有,卻終究是個地主,而喬治·奧斯汀牧師只是個貧窮的鄉村教士。 考慮到出身和成長的環境,簡有些缺乏肯特的女士們所看重的優雅也算不上怪事,而倘若這個情況也屬實的話,哪怕目光犀利的范妮沒留意到這一點,我們也幾乎可以斷定,她的母親也一定會提到這一點的。簡為人直率坦誠,而且我敢說,她時常會沉迷於某種直來直去的幽默,而那些毫無幽默感的女性是欣賞不到這一點的。如果她把自己在給卡珊德拉的信里說過的某些話——比如說自己看出軌的女人尤其有一套之類——拿到這些人面前說的話,我們不難想像她們會有多麼尷尬。她出生於一七七五年,而此時距離《湯姆·瓊斯》的問世只過了區區二十五年,因此也沒有理由相信,英國的社會風氣發生過什麼巨大的改變。簡的言談舉止也很有可能的確就像克納奇布爾夫人五十年後回憶的那樣,「遠遠達不到上流社會的標準」。當簡應邀去坎特伯雷陪奈特太太居住期間,這位老太太可能誠如克納奇布爾夫人所言,會對簡提點一二,教她如何讓自己的行為舉止更加「高雅」。或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她才在自己的小說中如此突出強調良好的教養,而今日的小說家在描繪她所描寫的那個階級時反而會將這一點視作理所當然。就我個人而言,克納奇布爾夫人的書信沒什麼值得指摘的地方,她感覺「這些話就在筆端,不寫不快,實在無法不對你吐露實情」,可是那又怎麼樣呢?哪怕簡很有可能說一口漢普郡口音,行為舉止缺少某種優雅的氣質,自家制的衣裙品位也很糟糕,我也不會因此而感到有什麼不快。何況我們也從卡羅琳·奧斯汀的回憶錄中得知,家人們一致承認,雖然這兩姐妹對服飾很感興趣,著裝品位卻不怎麼樣,不過那具體是因為邋遢還是不合身就不得而知了。家族成員在寫及簡·奧斯汀的時候總是會不遺餘力地拔高她的社會地位,往往遠遠高於實際情況,這樣做實際上完全沒有必要。奧斯汀一家都是善良、誠實而正派的人,他們處於中層與上層階級之間的邊緣地帶,並且有可能比明確屬於某一階級的人更加清楚自己所處的地位。根據克納奇布爾夫人的觀察,這對姐妹與自己主要交往的人群相處時非常輕鬆自在,而這些人——按照夫人的說法——可並沒有什麼高貴的出身。而當她們與地位更高的人——比如賓利家妹妹們這樣高雅的女士——打交道的時候,她們就會用挑剔的姿態來保護自己。我們對於喬治·奧斯汀牧師一無所知,而他的妻子似乎是一個善良而愚蠢的女人,她總是飽受各種小病小災的困擾,女兒們對她雖然滿懷善意,卻也不能說沒有一點點譏諷的成分。她活了將近九十歲。家裡的男孩子們在走入社會闖蕩之前,可能都迷戀於在鄉下有條件進行的各種運動,假如能借到馬,他們就會帶著獵狗去打獵。 奧斯丁·雷伊是第一位為簡撰寫傳記的作者。他的書中有這樣一段文字,發揮一些想像力的話,我們就不難從中窺見,在漢普郡那漫長而寧靜的歲月中,簡過的究竟是怎樣的一種生活。「人們普遍確信,這一家人不願意把太多事交給僕人做,」他寫道,「許多事情都是男女主人們親手完成,或者在他們的監督下才能做得。說到女主人們,我想人們一般來說認為……她們會親自參與比較高端精細的烹調工作,比如調配自釀的葡萄酒、提煉藥草作為自家使用的藥品等等……女士們也毫不嫌棄紡線的活計,家裡用的亞麻布都是用她們紡的線織成的。用過早餐和茶點之後,有些女士喜歡親自動手清洗那些精挑細選的瓷器。」我們可以從書信中推測,奧斯汀家有時根本沒有僕人,有時則是請個什麼都不懂的姑娘將就。卡珊德拉做飯,不是女士們「不願意把太多事交給僕人做」,而是根本就沒有僕人來做這些事。奧斯汀家族既不貧窮也談不上富有。奧斯汀太太和女兒們穿的大多數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兩個女孩還會給兄弟們做襯衫。他們在家釀蜂蜜酒,奧斯汀太太還會熏制火腿。快樂非常簡單,而最讓人興奮的事情就要算某個富有鄰居家裡辦的舞會。在遙遠的過去,成千上萬的英國家庭過的都是這種寧靜、單調而又體面的生活,而這其中的一個家族居然毫無道理地培養出了一位天資絕倫的小說家,這難道不是一樁奇事嗎? 3 簡·奧斯汀非常人性化。她年輕時喜歡跳舞、調情和戲劇;她喜歡漂亮的小伙子;她對禮服、帽子和圍巾也有著濃厚而自然的興趣。她很擅長針線活,「不論是普通活計還是裝飾性的針線都做得來」,這一點在她修改舊禮服或者把不穿的裙子改成帽子時肯定派上了不少用場。她的哥哥亨利在自己的回憶錄中寫道:「簡·奧斯汀在各種需要動手的活動中都非常靈巧。玩挑棒遊戲時,她拋得比誰都遠,挑的時候又比誰都穩。她玩起杯球[1]來更是精彩,我們在喬頓玩的那套杯球比較簡單,她甚至可以連續准准地拋接一百次,一直玩到手累了為止。因為視力比較弱,她無法長時間讀書寫字,有時便會靠這種簡單的遊戲來尋求慰藉。」 這可真是一幅迷人的畫面。 沒人能夠把簡·奧斯汀形容成那種賣弄學問的「女學究」,而她自己對這一類人也完全沒有好感,但她很明顯也絕非沒有教養。實際上她就像當時處於她那個地位的許多女性一樣,接受過良好的教育。研究奧斯汀小說的權威查普曼博士曾經把已知她讀過的所有書籍列成了一張書單,這份書單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當然,她讀過很多小說,比如范妮·伯尼、艾吉沃斯小姐和拉德克里夫太太的作品(拉德克里夫太太就是寫《尤爾多弗之謎》的那位);她也讀了不少從法語和德語翻譯而來的作品,其中包括歌德的《少年維特之煩惱》;除此之外還有她能從巴斯和南漢普頓的巡迴圖書館借到的各種小說。不過她也不僅僅對小說感興趣:她熟讀莎士比亞,在近代作家中愛讀司各特與拜倫,但她最喜歡的詩人似乎還是科伯。科伯的詩作冷靜、優美、充滿感性,自然很能博得她的喜愛。她也讀過約翰遜和鮑斯威爾的作品,在五花八門的文學之外,她更是讀了許多歷史相關的書籍。她很喜歡朗讀,據說她的聲音也非常好聽。 簡也會讀布道書,並且尤其喜歡十七世紀一位名叫夏洛克的宗教學者的作品。這一點其實也不像看上去那麼奇怪。我青少年時代曾經在一位鄉下的教區牧師家裡住過,當時書房裡有好幾個架子都放滿了裝幀精美的布道書。這些書既然出版了,就說明它們肯定賣得出去;而它們既然賣得出去,就說明肯定有人看。簡·奧斯汀雖然並不狂熱,但信仰虔誠,她在禮拜天肯定會去教堂,也參加教會活動;而且毫無疑問的是,不論是住在史蒂文頓還是葛德馬夏姆,她們一家早晚肯定都要誦讀祈禱文。不過誠如查普曼博士所言:「那無疑並不是一個宗教狂熱的年代。」就像我們每天洗澡、早晚刷牙,並且只有這樣做了才會感覺自在一樣,我認為奧斯汀小姐和與她同時代的人們也沒什麼區別,她一旦一本正經地做完了徒有禮,履行過了自己的宗教義務,就可以把有關宗教的問題拋到一邊,就像把暫時不穿的衣服丟到一旁似的,這樣就可以在接下來的一天或者一周中心安理得地專心處理世俗事務了。「此時福音傳教士尚未興起。」士紳階級最小的兒子最適合從事神職,並且領一份家庭牧師的職位。他沒有必要擁有什麼具體的職務,但倘若分配給他的房屋足夠寬敞,收入也足夠的話,也就算是稱心如意了。但是既然領了神職,他就理應履行這份職業所要求的責任。簡·奧斯汀自然相信,一位牧師應當「生活在教區居民之間,通過無微不至的關心證明自己是他們的朋友和祝福者」。她哥哥亨利正是這樣做的,他既機智又快活,是幾個兄弟里最聰明的一個。他做過生意,並且有幾年還幹得風生水起,但最後還是不幸破產了。然後他就領了神職,成了一名堪稱模範的教區牧師。 簡·奧斯汀認同當時普遍的社會觀點,並且從她的著作和書信中可以看出,她對當時流行的風氣基本滿意。她並不會懷疑社會差距存在的意義,並且認為人分貧富是完全正常的。年輕男子理應藉助有權有勢的朋友的影響力,在為國王效力中獲得優勢和提拔。女人的天職就算嫁人——當然是為了愛情,但是也要在適宜的條件之下才可以。這一切都是符合常理的,也沒有跡象表明奧斯汀小姐對此有什麼異議。在一封寫給卡珊德拉的信中,她寫道:「卡洛和他的妻子在朴次茅斯的生活可以說是清寒到家了,甚至連個僕人都沒有。在這種條件下還敢結婚,她得有多大的勇氣啊。」由於母親結婚過於草率,她書中的范妮·普里斯一家生活得骯髒而粗俗,這可以說是為了告誡年輕小姐務必謹慎的深刻教訓了。 4 簡·奧斯汀的小說是純粹的娛樂,如果你也剛好認為娛樂應該是小說的主要目標的話,那你著實應當把她的作品單獨歸為一類。當然也有很多比奧斯汀作品更為偉大的小說,比如《戰爭與和平》,或者《卡拉馬佐夫兄弟》,但是倘若你想從這些小說中得到收穫,就必須保持頭腦清晰而警醒才行。而假如你疲憊不堪,精神沮喪也不要緊,這正是簡·奧斯汀發揮魔力的時候。 在奧斯汀著手寫作的年代,女性從事寫作被視為一件十分不符合淑女標準的事情。「修士」劉易斯曾經說過:「我對這些亂塗瞎抹的所謂女性作者真是既反感,又鄙夷,還有些憐憫。她們應該擺弄針線而不是筆墨,那才是她們唯一能夠熟練運用的東西。」當時小說也被視為一種不入流的文學體裁,身為詩人的沃爾特·司各特爵士居然也會寫小說,就連奧斯汀小姐本人對此也頗感不安。她「對自己正在做的事情非常小心,生怕被僕人、訪客或者任何家族圈子之外的人看見。她會用很小的紙來寫字,因為這樣更容易收拾,拿一張吸墨紙就能蓋住。前門和書房之間有一扇雙開的彈簧門,只要一有人推開就會吱嘎作響,可她卻不願找人把這個惱人的小故障修好,因為她聽到聲音就能知道有人往書房來了」。她的長兄詹姆斯從來沒告訴過自己正上學的兒子,他讀得起勁的那本小說就是他家簡姑媽寫的。而另一個哥哥亨利則在回憶錄中寫道:「假如簡還在世的話,不論她的名聲變得多大,也不會讓她改變心意,轉而在作品中署上真名的。」所以在她出版的第一本書《理智與情感》中,扉頁上只寫著「由一位女士所作」。 但《理智與情感》並非她完成的第一部小說,她的處女作叫作《第一印象》。簡的父親曾經給一位出版商寫信,請求以作者自費或其他形式出版一部「三卷本的小說手稿,長度大約與伯尼小姐的《艾芙琳娜》相近」,但對方在回信中拒絕了這一請求。《第一印象》的寫作在一七九六年冬天開始,在一七九七年八月完成,人們普遍認為,這實際上與十六年後以《傲慢與偏見》為題出版的小說是同一本書。此後她又在很短的間歇後相繼完成了《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的初稿,不過這兩本書也同樣不太走運。雖然完成五年之後,一位理察·克羅斯比先生用十英鎊買下了後者的版權,這本書當時的名字還是《蘇珊》。不過他從未將此書出版,並且最終將它以原價賣了回去:由於奧斯汀小姐的小說都是匿名出版的,所以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了這麼一點小錢就出手的書稿居然和那本既大獲成功又廣受好評的《傲慢與偏見》出自同一位作者之手。從完成《諾桑覺寺》的一七九八年到一八〇九年之間,簡似乎沒有進行多少創作,只寫了《沃森一家》的一些片段。對於一位擁有如此創造力的作家來說,這段沉寂的時間似乎太長了一些,有人猜測是一段戀情占據了她的生活,讓她無心顧及其他事情。我們知道的是,在德文郡的一處海濱寓所與母親和姐姐同住期間,「她結識了一位紳士,他的性格、思想與舉止都頗具魅力,讓卡珊德拉認定此人既與妹妹十分相配,也極有可能贏得妹妹的愛情。分別時這位紳士表達出了希望很快能夠在此與她們相見的意願,而卡珊德拉對他的動機也毫不懷疑。但是他們此後再也沒能重逢,不久之後,她們就聽到了他突如其來的死訊。」這段交集十分短暫,而這部回憶錄的作者補充道,自己無法斷言「她的這份感情是不是能給她帶來幸福的那種」。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為這是屬於那種情感。因為我不認為奧斯汀小姐能夠深深陷入戀情之中。假如她有過這種經驗的話,她一定會賦予自己筆下的女主角們更為熱烈的感情。她們的戀情中毫無激情,一舉一動都萬分審慎,並且為常識和理智所制約。而真正的愛情和這些需要精打細算的品質毫無瓜葛。就以《勸導》打個比方吧,簡聲稱安妮·艾略特和溫特沃斯深愛著彼此,但我卻認為在這個問題上,她既欺騙了讀者也欺騙了自己。就溫特沃斯這邊來說,那毫無疑問正是司湯達口中的「炙烈之愛」(amour passion),而安妮身上的則是所謂的「滋味不純的愛」(amour goût)。他們雖然訂了婚,安妮卻還是會讓自己被那個愛管閒事的勢利小人拉塞爾夫人說動,相信自己嫁給這麼一個既貧窮,又有可能在戰爭中喪命的海軍軍官實在是太輕率了。假如她真的深愛溫特沃斯的話,那麼她肯定是甘願承受這些風險的。何況實際上風險也沒那麼大,因為她一旦結婚,就能得到母親的財產中屬於自己的那一份,這筆錢遠超過三千英鎊,放到如今的話就相當於一萬兩千英鎊了,所以她是無論如何都不會變得身無分文的。她原本可以像哈格里夫斯小姐與本威克船長那樣,一方面保持與溫特沃斯的婚約,一方面等待他獲得與自己完婚的許可。但安妮·艾略特還是放棄了婚約,因為拉塞爾太太攛掇她說,再等一等可能會遇到更好的,直到再也沒有她覺得可以嫁的求婚者出現,她才意識到自己有多愛溫特沃斯。而我們幾乎可以確信,簡·奧斯汀認為她的行為是既自然又合乎情理的。 針對簡那段漫長的沉寂,最可信的解釋是找不到出版商讓她灰了心。她曾經向近親朗讀過自己的小說,他們被它深深迷住了,不過簡既謙虛又理智,而她很有可能由此認定只有喜愛自己的人才會對這些小說感興趣,而且這些人也一定機智地猜到了小說中人物的原型都是誰。回憶錄的作者極力否認這些原型的存在,而查普曼博士似乎也認同他的這種觀點,他們聲稱簡·奧斯汀擁有的這種創造力實際上是不可能實現的。所有偉大的作家——不論是司湯達還是巴爾扎克,托爾斯泰還是屠格涅夫,狄更斯還是薩克雷——都會在塑造角色時參考原型。雖然簡本人的確說過:「我實在是為自己筆下的紳士們感到驕傲,簡直不願意承認他們只不過是某位A先生或者B上校而已。」這句話里的關鍵詞是「只不過」,就像所有其他小說家一樣,當她在一個與角色相關的人物身上發揮想像力的時候,如此而來的角色就純然是屬於她自己的造物了,但是即便如此,這也不代表著該角色不是從某個A先生或者B上校發展而來的。 不過儘管如此,在一八〇九年,也就是簡跟母親和姐姐一起搬到安靜的喬頓的那一年,她開始動手修改自己的舊手稿,《理智與情感》也在一八一一年最終定稿並出版。那時女性寫作就已經不再是什麼駭人的反常行徑了。在皇家文學學會上一場關於簡·奧斯汀的講座中,司布真教授引用了伊萊莎·費伊的《來自印度的書信》中的一篇前言。這位女士原本被人催促著在一七九二年就將這些書信出版,可當時的公眾輿論卻極力反對「女性著書」,因此她也只好謝絕了這個提議。但她在一八一六年寫道:「在那之後,公眾輿論本身及其發展趨勢都逐漸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如今我們不僅像以前一樣,擁有許多為女性爭光的文學角色,更有許多踏實謙遜的女性不畏懼那些必定要伴隨這趟航程而來的艱難險阻,駕駛著一葉小舟駛入文學之海,為讀者們帶來娛樂與教導。」 《傲慢與偏見》出版於一八一三年,簡·奧斯汀靠賣版權獲得了一百一十英鎊的收入。 在此前提及的三部小說之外,她還有另外三部作品:《曼斯菲爾德莊園》《愛瑪》和《勸導》。她僅憑這幾部小說就牢牢地奠定了自己的盛名。起初為了讓一本書得以出版,她還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然而作品一問世,她迷人的天賦就很快得到了認可。自此之後,哪怕是最為傑出的人士也對她讚譽有加。我在這裡只想引用沃爾特·司各特爵士的發言,這番表態還是帶著他那典型的慷慨熱情:「這位年輕女士在描寫日常生活中的種種事件、人物和情感這一方面擁有極高的天賦,甚至堪稱我所見過最為高明的。我本人也可以像其他人一樣,用大驚小怪的筆調來描寫這些事情,但是那種來源於寫實的描寫與真情實感、讓再平凡的角色都顯得妙趣橫生的精妙筆觸,卻是我無法掌握的。」 然而奇怪的是,沃爾特爵士居然忘記提起這位年輕女士最為寶貴的天賦了:她的觀察固然十分敏銳,情感也能予人以啟迪,但最終是她的幽默感為觀察賦予了重點,為情感增添了鮮活的生機。她所涉獵的領域原本是非常狹窄的,所有作品講的幾乎都是同一個故事,筆下的人物也沒有很強的多樣性,他們基本上還是同一類人,只不過每部作品觀察的角度有些不同而已。她洞悉情理與常識,而且沒有人比她本人更了解自己的局限所在。她的生活經歷一直只限於鄉間社會的小圈子,而這方小小的天地讓她心滿意足。她只會寫自己知道的事情。比如就像查普曼博士最初指出的那樣,她從未嘗試過描寫單獨發生在男性之間的對話,因為她自己從未親耳聽過。 不少人都留意到,雖然她的一生中貫穿了諸多撼動世界歷史的重大事件,比如法國大革命、恐怖統治,以及拿破崙的崛起與敗亡,可她卻從未在自己的小說中提及這些事件。因此有人批評她對世事漠不關心,但我們必須記住一點:在她生活的時代,婦女過於關心政治是不成體統的,那是男人應該考慮的問題;大多數婦女甚至從未讀過報紙。但我們也沒有理由認定,因為她從未提及這些事件,她的生活就能完全不被它們所影響。簡深愛自己的家人,而她有兩個兄弟在海軍服役,因此時常置身險境,從書信中不難看出她對他們十分牽掛。她只是不在作品中談論這些內容,這難道不也是一種見識的體現嗎?她非常謙遜,因此並不認為自己的小說在身後多年還會有人閱讀;不過假如她寫作時一度擁有過這種目標的話,迴避那些從文學的角度上看興趣點會不斷流逝的事件也實屬明智之舉。比如過去幾年之間湧現了大量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小說,但如今它們卻早已成了明日黃花,就像那些每天都向我們報告新鮮事的報紙一樣,缺乏長久的生命力。 絕大多數小說家的水平都難免有所起伏,而我所知道的唯一例外就是奧斯汀小姐,她證明了這樣一個規律:只有平庸之輩才能永遠維持一個恆定而平庸的水平。她最差的表現也不過是維持在比最佳水平略遜一點的程度。即便是在缺點不少的《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里,令人欣喜之處依然比不足更多。除卻這兩部之外,她的每一部作品都不乏將其推崇備至的愛好者,有些甚至頗為狂熱。麥考利認為《曼斯菲爾德莊園》是她最偉大的成就;也有其他知名讀者偏愛《愛瑪》;迪斯雷利把《傲慢與偏見》翻來覆去讀了十幾次;如今又有許多人認為《勸導》才是她最完美的作品。而我相信絕大多數讀者都認同《傲慢與偏見》是她最具代表性的傑作,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最好還是接受他們的判斷。因為造就經典的並不是批評家的讚許,也不是教授的論述或者學校里的研究,而是一代又一代的讀者在閱讀中獲得的喜悅與收穫。 我自己也認為《傲慢與偏見》整體而言稱得上是最令人滿意的小說了。它的第一句話便能將讀者帶入幽默的語境:「有錢的單身漢總要娶位太太,這是一條舉世公認的真理。」[2]這句話奠定了全書的基調,而這種幽默感將在閱讀過程中始終陪伴著你,直到你意猶未盡地翻過最後一頁。在奧斯汀小姐所有小說中,《愛瑪》是唯一一本讓我感覺有些冗長無聊的。我實在是對法蘭克·丘吉爾與簡·菲爾費克斯之間的戀情沒多大興趣;此外雖然貝茨小姐的確非常有趣,不過她的戲份是不是有點太多了?書中的女主角更是個勢利眼,和那些她認為社會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打交道的時候,她那副高人一等的架子可真是惹人煩。但我們也不能因此而責怪奧斯汀小姐,因為我們必須牢牢記住一點:如今我們讀的小說和她那個年代讀者所讀的小說是不一樣的。風俗習慣發生變化的同時也改變了我們的觀點,讓我們既在某些方面變得比先人更加狹隘,又在另一些事情上比他們更加開明;一百年前十分普遍的態度放到如今卻可能只會讓我們生厭。我們會用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和標準來評判所讀的書,這樣雖然並不公平,卻也是無法避免的。在《曼斯菲爾德莊園》里,女主角范妮和男主角愛德蒙都正經得令人難以忍受,我的所有喜愛之情都跑到活潑歡快、肆無忌憚而又頗為迷人的亨利與瑪麗·克勞福德身上去了。托馬斯·伯特倫博士從海外回來時發現家人在看業餘戲劇演出,這讓他暴跳如雷,而我實在不理解這是為什麼。因為簡本人也很喜歡這種戲劇,因此讓人很不明白她怎麼會覺得爵士的憤怒是合情合理的。《勸導》具有一種十分罕見的魅力,雖然我會希望安妮能夠不那麼只講究實際,能夠稍微再公正一點、再衝動一點——實際上甚至可以說,我希望她能不那麼像個典型的老小姐(當然,在萊姆里傑斯的防波堤上發生的那件事除外);但我還是不得不將這部作品視為六部小說中最完美的一部。簡·奧斯汀在描寫不尋常的人物身上發生的事件時確實沒什麼特殊的才能,以下這個場景的構思在我看來就相當笨拙:路易莎·馬斯格魯夫小姐先是往防波堤的陡坡上跑了幾步,然後在仰慕者溫特沃斯船長的保護下跳了下來,不過他沒能接住她,導致她落地時撞到了頭,摔得昏厥過去。可是我們在之前的敘述中知道,溫特沃斯一向有伸手接她從矮牆上跳下來的習慣;那麼這一次如果他也一樣伸手等路易莎跳下來的話,哪怕當年的防波堤是現在的兩倍高,她距離地面也不會多於六英尺,因此她在跳下來的時候是不可能腦袋先著地的,無論如何都會直接撞到身強力壯的水手身上。她很有可能嚇得花容失色,渾身發抖,但絕對不會傷到自己。但是不管怎麼說,小說里她暈了過去,而之後的騷亂更是難以置信。見識過戰爭並且靠賞金髮財的溫特沃斯船長居然會被這一幕嚇得動彈不得,所有相關人員緊隨其後的行為都宛如白痴一般,這讓我很難相信,能夠以平靜而堅強的態度面對親友的疾病與死亡的奧斯汀小姐,居然不會覺得這個情節蠢得出奇。 風趣而博學的評論家加洛德教授曾表示簡·奧斯汀缺乏寫故事的能力,他解釋說,此處的「故事」指的是一連串的事件,不論它們是浪漫還是離奇。不過這的確並非簡·奧斯汀的天賦所在,也不是她試圖達成的目標。她的思維過於理智,幽默感又過於活躍,所以浪漫不起來,而她對離奇之事也不感興趣,只在意那些平凡的事情,但她通過敏銳的觀察力、巧妙的諷刺和機智的幽默讓這些平凡化為不凡。在我們大多數人的理解之中,所謂故事指的是一段連貫的敘事,擁有開頭、中段和結尾。《傲慢與偏見》以那兩位青年的出場做開頭就可以說是剛剛好,他們對伊麗莎白·本內特和她姐姐簡的愛戀構成了故事情節,以結婚為結尾也是非常恰當。那是傳統意義上的大團圓結局,這種結局總是引起成熟世故之人的詬病,而且許多婚姻——或者說絕大多數婚姻——的確並不幸福,何況婚姻往往無果而終,它的作用只不過是開啟一段人生經歷而已。這導致很多作者轉而用婚姻作為小說的開頭,並且著重描寫婚姻的後果。這樣做是他們的權利,但是沒那麼複雜的讀者將婚姻視作小說的理想結局也不是毫無理由。他們這樣想是因為一種來自本能的感覺:通過婚配,一對男女才能實現自身的生物功能;讀者在最終會導致這一結合的每個步驟——愛的萌芽、阻礙、誤解、告白——之中自然而然萌生的興趣,此時終於因其結果而滿足,那就是他們的子嗣,是繼承這對愛侶的下一代。對自然界而言,每一對夫妻都只不過是鏈條上的一環,而這一環存在的唯一意義就是與下一環相連。這就是小說家們選擇大團圓結局的正當理由。在《傲慢與偏見》中,當讀者得知新郎收入頗為豐厚,並且即將帶著自己的新娘住進一棟園林圍繞、家具昂貴講究的豪宅時,他們的滿足之感想必也會增加幾分。 《傲慢與偏見》是一部在結構上非常優秀的小說,一個接一個的情節之間連接得十分自然,也沒有令人感覺不合常理的地方。只有一點比較奇怪,那就是雖然伊麗莎白與簡二人教養良好、舉止得體,但她們的母親和另外三個妹妹卻像克納奇布爾夫人說的那樣,「遠遠達不到上流社會的標準」;然而這姐妹二人的教養卻是故事的關鍵所在。而我自己有些想不通的則是,奧斯汀小姐原本完全可以把伊麗莎白和簡安排為本內特先生第一段婚姻所生的女兒,把小說中的本內特太太設置為他的第二任妻子,他們婚後再生下的那三個小女兒,這樣就可以避開那塊絆腳石了,可她卻並沒有這樣做。在筆下的所有女主角里,她喜歡的就是伊麗莎白,「我必須承認,」她寫道,「我覺得她稱得上是白紙黑字里出現過的最可愛的小傢伙了。」如果誠然像某些人認為的一樣,她本人就是伊麗莎白這個人物的原型,她無疑把自己的歡樂、勇氣和高昂的精神;智慧和機敏;優秀的理智與判斷力都賦予了伊麗莎白。那麼我們似乎也可以推測,在描寫恬淡、和善而且美麗的簡·本內特時想的是自己的姐姐卡珊德拉。達西通常會被看成一個有些嚇人的無賴。他的第一個無禮之舉,就只是在跟一群夥伴去公共舞會的時候拒絕跟自己既不認識也不想認識的人跳舞。這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此外他同賓利談論伊麗莎白的時候,他那些背後貶低人家的話居然被她聽到了,這也純屬不幸,而其他的無禮之舉或許還能用那是被朋友纏著做不想做的事情作為開脫。達西向伊麗莎白求婚的時候的確帶著令人無法原諒的傲慢,不過傲慢——對自己出身的地位的驕傲——本身就是他性格中最主要的特點,沒有這一點的話,故事也就講不下去了。而且他求婚的方式也給了簡·奧斯汀一個寫出小說中最富戲劇性的一幕的機會;此外不難想見的是,憑藉她在日後的寫作中積攢下來的經驗,她或許能夠在表現達西情感的時候——那是既自然又可以理解的情感——採取一種既能得罪到伊麗莎白,又不需要讓他說出令讀者震驚的荒唐話的方式。對凱瑟琳夫人和科林斯先生的描寫或許是有些誇張了,但是在我看來,那也並沒有超出喜劇所允許的範圍太多。與日常生活相比,喜劇看待生活的方式更加活躍,但同時也更為冷酷,而加入一點點的誇張——也就是滑稽與鬧劇——總不會有什麼損傷。謹慎地摻雜一點鬧劇的成分就像在草莓上撒糖一樣,可能會讓喜劇變得更加甘美可口。說到凱瑟琳夫人,我們必須牢記一點:在奧斯汀小姐的時代,社會等級會讓人在面對地位較低的人時萌生巨大的優越感,他們不僅是要求後者對自己畢恭畢敬,也的確能得到切實的優待。我年輕時也見過幾位高貴的夫人,雖然並沒有表現得那麼直白,不過她們認為自己無比重要的感覺與凱瑟琳夫人不相上下。至於科林斯先生呢,即便是到了今天,誰又敢說自己從沒見過這種既傲慢自大又諂媚逢迎的人?雖然當今這種人可能學會了用溫和的假面掩飾自己,但這只會讓他們更加可憎。 簡·奧斯汀稱不上是傑出的文體家,但她的文風平實清晰而沒有多餘的情緒。我認為,從她的遣詞造句中不難看出約翰遜博士的影響。與日常使用的英語詞彙相比,她更傾向於使用來自拉丁語詞源的詞語,這讓她的措辭顯得更加正式,卻不會令人不快;誠然,這樣的詞彙能為機智詼諧的妙語增色,更能讓惡言也帶上一絲一本正經的味道。她的對話描寫也像真實發生的對話一樣自然,但對我們來說還是多多少少有一些生硬做作。比如在簡·本內特談起戀人的妹妹們時,她如是說道:「她們肯定不贊成他和我親近,我覺得這也難怪,因為他可以找一個各方面都比我強得多的人。」當然,她或許的確會說出這樣的話,不過我總覺得不太可能。現代小說家是不會用那樣的措辭表達上述內容的,把口頭表達的話語原封不動地寫下來會非常乏味,因此當然有必要對它進行編排。直到最近幾年,追求逼真效果的小說家們才會努力讓筆下的對話儘量接近口語。我推測這在過去可能是一項約定俗成的傳統,作者們要讓受過教育的人士表達觀點時四平八穩、語法正確,然而這一點一般來說也並未完全在他們的掌控之中,但我想讀者對此也是可以欣然接受的。 雖然奧斯汀小姐筆下的對話略微有些正經過頭,我們還是必須承認,她總是能讓書中人說出符合自己性格的話。我只能發現她的一處小小失誤:「安妮微笑著說:『我心目中有趣的夥伴,艾略特先生,應該是見多識廣、能說會道的聰明人,這才是我所謂有趣的夥伴。』『你這話可說的不對,』他柔聲答道,『那可不是什麼有趣的夥伴,而是最好的夥伴。』」 艾略特先生在性格上有其缺陷,不過既然他可以對安妮的話做出如此迷人的回答,那麼他也一定擁有作者或許並不想讓我們知道的優點。就我個人而言,我對他這句話非常著迷,甚至寧願看到安妮嫁給他,而不是古板無趣的溫特沃斯船長。雖然艾略特先生的確為了錢娶過一個「身份低微」的女人,又在婚後對她置之不理;他對史密斯太太的處理也是胸襟狹隘;但是無論如何,我們能聽到的只是站在史密斯太太角度上講述的故事,假如我們有機會聽聽他那一邊的說法,或許也會覺得他的行為情有可原。 奧斯汀小姐還有一大優點,我險些把這一點略過不提了。她的小說擁有極強的可讀性,甚至比某些更加偉大也更為知名的作家還要好讀。誠如沃爾特·司各特所言,她所涉及的「只有日常生活中的事件、人物與情感」;她的書中沒什麼大事,然而你每讀完一頁都會迫不及待地翻開下一頁,想要知道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實際上還是沒什麼大事,但你還是貪婪地一頁又一頁地不斷讀了下去。能夠做到這一點的小說家,就稱得上是擁有小說家這一行最寶貴的天賦了。 [1]一種拋接玩具,短木棍頂端是一隻木製小杯,杯子下方用長繩連著一隻小木球。玩時將木球拋起,用木棍頂端的杯子去接。 [2]孫致禮譯。 司湯達與《紅與黑》 1 一八二六年,一位品行端正、熱愛文學的英國青年遠赴義大利,他在巴黎稍作停留,並向各界遞上隨身攜帶的介紹信。由此而結識的一位熟人將他引薦給安賽洛夫人,她是一位知名劇作家的妻子,每周二晚上都會在家接待各方來賓。小伙子在聚會上環顧左右,很快就留意到了一個神采飛揚地與其他幾位客人交談的矮胖男子。這人留著顯眼的鬍鬚,戴著假髮,下身穿一條非常顯胖的紫羅蘭色褲子,上身是一件帶燕尾的深綠色外套,內襯丁香色馬甲與褶邊襯衣,領巾在脖子上打成蓬鬆的結。這套裝扮實在是古怪,英國人忍不住打聽那是何許人也,同伴說出了一個名字,但他想不起來那是誰。 「他讓大家都很不自在,」那位法國同伴繼續說道,「他是個共和派,卻在波拿巴手下當過差。照眼下這局勢來看,聽他說那些冒冒失失的大話恐怕還有些危險呢。他有一陣地位挺高,還跟著那個小科西嘉人去過俄羅斯,這會兒他講著的沒準就是那傢伙的什麼故事。他可是攢了一肚子這種東西,一逮著機會就拿出來講個沒完。如果你感興趣的話,我找個機會給你介紹一下。」 機會很快就來了,矮胖子親切地與這位陌生人打了招呼。東拉西扯了幾句之後,小伙子問他是否去過英國。 「去過兩回。」那人答道。 他說自己去過倫敦,當時和兩個朋友一起住在塔斯維托克旅館。然後他咯咯地笑了起來,說自己剛好可以講講在那裡碰上的一場奇遇。他在倫敦無聊得要死,就對身邊的男僕抱怨說,這裡連個有意思的伴兒都找不著;而男僕卻以為他想找女人,於是在四處打探之後,他給了主人一個位於威斯敏斯特路的地址,告訴他可以在第二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準保能夠快活一番。結果他們發現,威斯敏斯特路位於一處貧窮的郊區,貿然前往恐怕有遭遇搶劫或者謀殺之虞,其中一位朋友就不願意去了。而另外兩個人則帶好了手槍和匕首,坐著馬車去了男僕給的那個地址。他們在一所小茅舍前下車,三個臉色蒼白的年輕妓女出來把他們迎進室內。他們坐下來喝茶,最終還在那裡過了夜。脫衣就寢之前,他刻意把手槍擱在床頭柜上,讓陪他的姑娘嚇了一大跳。英國小伙子尷尬地聽著眼前那滑稽的矮胖子講故事,他講得既精細又露骨。終於回到同伴身邊之後,這位年輕人忍不住大吐苦水,他們分明只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結果還不得不聽人家講了那麼一個故事,真是讓他既震驚又難堪。 「他說的話你一個字都不要信,」同伴笑道,「大家都知道他是個陽痿。」 小伙子臉紅了,為了改變話題,他轉而提起了那矮胖子告訴他的另一件事:他曾經給英國的評論刊物寫過文章。 「對,他是寫過不少這種糊弄著賺錢的文章,還自費出了一兩本書,反正也沒人看。」 「你剛才說他叫什麼來著?」 「貝爾,亨利·貝爾。不過他算不得什麼人物,他沒有那個才氣。」 我必須在此聲明,以上場景純屬虛構,但這樣的一幕很可能確實發生過,而且它也能夠相對準確地反映出同時代的人們對亨利·貝爾的看法,如今的我們更為熟悉的還是此人的另一個名字——司湯達。他當時四十三歲,正在創作自己的第一部小說。拜起伏不定的生活所賜,他擁有在其他小說家之間極為罕見的豐富經歷。他與無數形形色色的人們一道投身於那個劇變的時代,並由此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汲取了對人性最為廣泛的認識。而即便是對人類的觀察最為敏銳細心的學者,也只能以他自己的性格為媒介去認識他們,學者們無法了解人們的真實樣貌,他們所知的只是人們在他們心目中被其獨特性格扭曲過的印象。 亨利·貝爾於一七八三年在格勒諾布爾出生,他的父親是一位在當地算得上既有錢又有點地位的律師,母親則是一位學識淵博的名醫之女,但是在他七歲那年就過世了。在這短短的幾頁紙中,我只能簡要地將司湯達的生平加以概括,因為我需要一整本書的篇幅才能充分講述他的一生,並且還要為此深入探究當時的社會與政治歷史。不過幸運的是,早就有人寫好這樣的書了,倘若對《紅與黑》興趣濃厚的讀者有意了解其作者生平,而我書中這點內容又遠遠不夠,那麼我建議各位不妨讀一讀馬修·約瑟夫森編寫的那部生動而翔實的傳記:《司湯達:對幸福的追尋》。 2 司湯達本人對自己的童年與少年時代做過相當多的記述,這些記錄研讀起來非常有意思,因為日後某些他終身秉持的偏見都誕生於這一時期。根據他自己的說法,他對母親懷有如同戀人一般的感情,母親去世之後,他就由父親和母親的妹妹照管。他的父親是一個認真而陰沉的人,姨媽則既嚴苛又虔誠。他討厭這兩個人。雖然屬於中產階級,這一家卻擁有親近貴族的傾向,因此於一七八九年爆發的法國大革命讓他們十分恐慌。司湯達聲稱自己的童年十分悲慘,然而從他自己的記述來看,似乎也並沒有太多可以抱怨的地方。他聰明、喜歡爭論,並且非常頑劣。當大革命的影響波及格勒諾布爾的時候,貝爾先生被列入了可疑人員名單;他認為這是與他作對的律師同行阿瑪爾幹的好事,因為此人想要搶走他的業務。而這聰明的小男孩對父親說道:「阿瑪爾是把你列進不熱愛共和國的可疑人物名單里了,可是你的確不愛它呀。」這話雖然不假,但是對於一位有可能要掉腦袋的中年紳士來說,聽到它從親生兒子嘴裡講出來,可就著實顯得不怎麼中聽了。司湯達抱怨父親吝嗇得可怕,然而只要他有需要,似乎就總是能從父親那裡騙出點錢來。他被禁止閱讀某些書籍,可是就像書籍問世以來全世界成千上萬的孩子一樣,他暗地裡偷偷讀得起勁。他最大的不滿就是不能自由自在地與其他孩子一起玩,不過他的生活也並非像他自己描述的那樣孤單:他有兩個姐妹,在他那位耶穌會士教師那裡上課的時候,課堂上也有不少其他小男孩。實際上,他的成長環境跟當時其他富裕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並沒有什麼區別。而他也像所有孩子一樣,把普通的管教看成嚴苛的暴政,每當他被逼著去做功課,或者人家不讓他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受到了殘酷的虐待。 雖然他在這一點上和其他孩子相似,但是絕大多數孩子長大之後都會忘記這些「磨難」。可是司湯達完全不一樣,五十三歲的時候,他的心中依然懷著這些舊恨。由於討厭自己那個耶穌會士教師,他激進地反對教權,並且直到生命的盡頭都不肯相信有人能發自內心地信仰宗教;因為父親和姨媽都是保皇黨,他就熱烈地擁護共和派。不過在他十一歲的一天晚上,他偷偷溜出去參加一場革命派的聚會,所見的場景卻讓他大吃一驚。他發現這些人不僅身上又髒又臭、舉止粗魯,言語更是不堪入耳。「簡而言之,當時的我同今天的我一樣,」他寫道,「我熱愛人民,我痛恨壓迫他們的人,但是倘若讓我和這些人生活在一起,那對我來說就如同永無止境的苦刑了……我曾經擁有非常貴族化的情趣,而現在依然如此。我願意為了人民的幸福做一切事情。但是我也相信,我寧願每個月蹲兩個禮拜的監獄,也不想和小商販一起生活。」 他是個非常聰明的孩子,尤其擅長數學。十六歲那年,他說服父親送自己到巴黎去上高等理工學院,好為日後的軍旅生涯做準備。然而這不過是一個離開家鄉的藉口而已,入學考試當天他根本沒有出現。父親把他介紹給自己的一位熟人達魯先生,此人的兩個兒子當時都在國防部工作,長子皮埃爾更是身居要職。一段時間以後,在父親達魯先生的要求下,皮埃爾安排這個無所事事、急需找份工作的年輕人做了自己的秘書之一。彼時拿破崙已經開始了在義大利的第二次戰役,達魯兄弟隨軍出征,司湯達稍後也前往米蘭與他們會合。做了幾個月的文書之後,皮埃爾·達魯給他在龍騎兵團里謀了個差事,可司湯達在米蘭過得十分快活,根本就不打算加入。趁著庇護人不在的機會,他還攛掇一位姓米肖德的將軍把自己征為副官。回到米蘭之後,皮埃爾·達魯立刻命令司湯達加入自己的兵團,然而他靠著層出不窮的託詞和藉口一直拖了六個月。最後他還是加入了兵團,卻又感覺無聊透頂,於是就裝病請假回了格勒諾布爾,在那裡申請了退伍。他從沒參加過戰鬥,但是這也不影響他日後吹噓自己作戰神勇;而當他在一八〇四年找工作的時候,他倒是自行寫了一份鑑定書(米肖德將軍為他簽了字),用以認證自己在那些事實證明他根本不可能參加過的戰役中的英勇表現。 在家待了三個月之後,司湯達前往巴黎,在那裡靠著父親給的一小筆津貼過活,錢雖然不多,但好歹夠用。當時的他主要懷著兩大目標。其一是成為那個時代最偉大的戲劇詩人,為了實現這個目標,他用心研讀了一本戲劇寫作指南,並且孜孜不倦地去看戲。然而他似乎沒有什麼創造力,因為我們發現,他一次又一次厚著臉皮在日記里提到,可以把剛剛看過的某場戲如何如何改成自己的作品。此外他也當然算不上詩人。他的另一個目標則是做一位情聖,但是上天在這一點上並沒怎麼眷顧他。他個子有點矮,是個肚子大、腿短、又丑又胖的年輕人;大腦袋上長著濃密的黑色捲髮,薄嘴唇,尖尖的粗鼻子,小手小腳,皮膚像女人一樣細膩,唯獨一雙褐色的眼睛充滿了渴望。他曾經不無驕傲地宣稱,使劍會讓他手上磨出水泡。通過表親馬歇爾·達魯(他是皮埃爾·達魯的弟弟)的關係,他得以頻繁出入那些丈夫在大革命中發了筆橫財的女士們開辦的沙龍;然而不幸的是,他一同人講話就變得笨嘴拙舌起來。他能想出不少機智的妙語,但就是沒法鼓起勇氣把它講出來。他甚至不知道該把手往哪裡擱,於是就買了一根手杖,這樣他還能通過擺弄手杖來給自己的雙手找點事情干。他對自己的外省口音十分介意,或許正是為了矯正口音,他才會去上戲劇學校。他在那裡結識了一位演小角色的女演員,名叫梅蘭妮·古伊伯特,她比他大兩三歲,在短暫的猶豫之後,他決定與這位女演員墜入愛河。而他之所以猶豫,一方面是因為他不確定她是否像自己一樣擁有高貴的靈魂,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懷疑人家可能有性病。確定這兩方面都沒什麼問題之後,他跟著女演員去了馬賽,她在那裡有一份演出合約,而他也就在馬賽的一家批發商手下工作了幾個月。但是他最終還是得出了結論:不論是在精神上還是智力上,她都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種女人。因此當她合約到期,不得不因為缺錢而返回巴黎的時候,他大大地鬆了一口氣。 司湯達的性意識非常強,但他在性愛上又不算很活躍。誠然,直到他後來的一位情婦手中的一批頗為露骨的信件被發現之前,人們普遍推測他是個性無能。他的第一部小說《阿爾芒》的主人公就是這樣。這部小說談不上好,但是安德烈·紀德卻對它十分尊崇。我想其中的原因倒也不難猜:因為它印證了紀德本人的一種信念,而這種信念又源於他和妻子之間特殊的關係,那就是即便沒有性慾也能深陷愛河。然而愛戀某人和陷入戀愛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別,不帶欲望地愛戀某人是可能的,沒有欲望卻不可能陷入戀愛。司湯達很明顯並不是陽痿,他在《論愛情》中名為「關於慘敗」的一章里詳細解釋了自己的狀況。坦白地說,正是因為他擔心自己無法勝任,結果反而導致他有時真的不行,這也是那讓他蒙羞的謠言的根源。他的激情同樣不失理性,而擁有一個女人只是為了滿足他的虛榮心,讓他確信自己的確擁有男子漢氣概。雖然他嘴上說得天花亂墜,但是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懂得體貼溫存。他曾坦承自己絕大多數感情生涯都相當不行,而其中的原因也算是顯而易見,他懦弱而膽怯。在義大利服役期間,他曾經向一位同袍請教如何贏得女人的歡心,然後把自己聽到的建議鄭重其事地寫了下來。他按照規則追求女人,就像他之前試圖按照規則編寫劇本一樣;發現人家覺得他荒唐可笑會讓他惱怒不已,而每當對方看破他的虛情假意時他又會大為驚訝。他雖然聰明,卻從未想過女人更理解的是發自內心的感性言語,理性的言辭有時只會讓她們心灰意冷。有些目標只有通過感情才能成就,他卻以為自己可以通過詭計和謀略達到同樣的目的。 梅蘭妮離開他幾個月以後,司湯達重返巴黎。這是一八〇六年的事了,此時已經成了新任達魯伯爵的皮埃爾權勢更勝於往日,司湯達在義大利的所作所為給他留下了糟糕的印象,由於妻子極力勸說,他才給了自己這位表親第二次機會。耶拿之戰過後,他的弟弟馬歇爾被調派到不倫瑞克,而司湯達則以助理特派員的身份與他同行。這一次他恪盡職守,表現相當不錯,在馬歇爾·達魯被調離至別處之後,他就接替了老上級的位置。司湯達放棄了當劇作家的念頭,決定在仕途上做出一番事業。在他眼中,自己儼然是帝國的貴族、榮譽軍團的騎士,更是薪酬可觀的部門主管。他雖然身為狂熱的共和派,又把拿破崙視作剝奪法國自由的暴君,但他還是寫信請求父親為自己買一個貴族頭銜。他在自己名字里加了一個表示貴族身份的小品詞,自稱為「亨利·德·貝爾」。雖然此舉著實愚蠢,不過他的確是一位既盡職盡責又頗有智謀的行政官;在處理一場由法國軍官在口角中拔刀砍死德國公民引發的叛亂的過程中,他的表現也是英勇不凡。一八一〇年,獲得升遷的他再度回到巴黎。如今他有了一筆相當可觀的薪水,還在榮軍院裡有了一間帶辦公室的豪華套房。他置辦了一輛兩匹馬拉的雙輪馬車,雇了馬車夫和男僕,還養了個女歌手和他一起住。可是這些還不夠,他認為自己還應該擁有一位不僅可以談情說愛,其身份地位還足以為他提升名望的情人,而他認定皮埃爾·達魯的妻子亞歷山德琳正符合這個要求。她是一位美貌的婦人,比自己位高權重的丈夫年輕不少,但已經為他生育了四個子女。司湯達似乎把達魯伯爵長久以來對待自己的寬容與善意拋到了腦後,更是完全沒有考慮到,自己得以升遷全拜伯爵所賜,他的職業生涯也仰賴於人家施加的恩惠,因此勾引達魯伯爵的妻子實在是既不得體更不明智。然而他是向來不知感恩為何物的。 他就這樣開始了一連串的追求行動,但他就是擺脫不了缺乏自信的老毛病,這也給他添了不少麻煩。他的身上輪番展示著歡快與傷感、輕浮與冷淡、激情與漠然,但是一切都無濟於事,他始終說不準那位伯爵夫人對自己到底有沒有好感。他懷疑對方會因為他的羞怯而在背地裡笑話自己,這種猜忌讓他備感羞辱。最後他找到了一位老朋友,對他坦白了自己的困境,並請對方給自己接下來該怎麼做出出主意。兩人就這個話題展開了討論,朋友耐心地問了幾個問題,並把司湯達的答覆記了下來。以下是由馬修·約瑟夫森整理的、針對「引誘德·B夫人(這是他們對達魯伯爵夫人的稱呼)有什麼好處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此舉能讓他順應自己的本性、為他贏得巨大的社會利益、讓他得以進一步深入自己對人類激情的研究,而且還能滿足他的自尊與虛榮。」司湯達本人為這份材料做了個腳註:「最好的建議就是進攻、進攻、再進攻!」這條建議當然不錯,但是對於無法克服自己的膽怯的人來說,執行起來可就沒那麼容易了。然而幾周之後,司湯達應邀到達魯的鄉間別墅貝歇維爾莊園小住,熬過了一個不眠之夜的他決定在第二天早晨採取行動。他穿上自己最好的條紋褲子,達魯夫人曾經稱讚過這褲子與他十分相稱。他們在花園中一道散步,夫人的一位朋友、她的母親和孩子們跟在身後大概二十碼遠的地方。他們不斷走著,司湯達渾身顫抖,但已經下定了決心。他在路上選定了一個點,並將之稱為B點,這一點與他們剛剛走過的A點有一小段距離。他在心中暗自發誓,如果走到B點時還開不了口的話就乾脆自殺。於是他開口了,他握住伯爵夫人的手想要親吻,並且告訴她,自己已經愛慕了她十八個月,他竭盡全力去掩飾這份感情,甚至試著不去見她,但最終還是難以忍受相思之苦。伯爵夫人不失和藹地回答說,自己只能把他當成朋友,而且也無意對丈夫不忠。她隨即把其他人也喊到自己身邊,司湯達就這樣在他所謂的貝歇維爾戰役中慘敗。不難猜測,此事傷害的是他的虛榮心,而非感情。 兩個月過去了,依然為這件事傷心不已的司湯達申請休假,他去了米蘭,他在第一次前往義大利時就被這座城市迷住了。十年前,他在那裡愛上了一個叫吉娜·皮特拉古拉的姑娘,她是司湯達一位戰友的情人,而當時的司湯達只不過是個一文不名的少尉,人家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然而故地重遊的司湯達一回到米蘭就找到了她。吉娜的父親開著一家小店,她本人很早就同一位政府職員結了婚,如今已經三十四歲,還有了一個十六歲的兒子。重逢後第一次見面時,司湯達就發現她是一位高挑而美艷的女人,她的雙眼、神情和眉宇之間依然保留著那種光彩照人的氣質。「我發現她很聰明,」司湯達補充道,「雖然不如當年那樣肉感,但多了些莊嚴的神采。」就她依靠著丈夫那點不多的薪水能供得起一間米蘭的公寓、一處鄉間別墅、僕人、馬車和斯卡拉劇院的包廂這一點來說,她的確是夠聰明的了。 司湯達很清楚自己的相貌非常平庸,為了彌補這個缺點,他便格外講究起優雅時髦的穿著來。他原本就一直胖乎乎的,如今生活好了就更是發福;只是現在他兜里有錢,身上也穿得更體面,既然有了這麼多有利條件,他一定認為自己比當年那個一窮二白的龍騎兵更能討這位美人的歡心,於是決定利用留在米蘭的這段時間在她那裡找找樂子。然而對方卻沒有他想像的那麼好對付,實際上她把他耍得團團轉,直到他準備動身前往羅馬的前一天,她才同意讓他在當日清晨到自己的公寓來。人們通常以為在這種時候求愛多半會自找倒霉。但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九月二十一日十一點半,我終於贏得了渴望已久的勝利。」他還把這個日期寫在背帶上,他穿的還是對達魯伯爵夫人告白那天所穿的條紋褲子。 假期結束之後,他返回巴黎,並頗為沮喪地發現達魯伯爵對自己的態度異常冷淡,因為他已經發現了這位年輕的表親對自己妻子的關注,並且為此相當不悅;拿破崙那次災難性的對俄遠征開始之際,司湯達費盡周折才說服他把自己從安逸的榮軍院調動到軍需部的現役崗位。他跟隨大部隊去了莫斯科,又在撤退中證明了自己的冷靜、氣魄與膽識。在戰況最為糟糕的那天清晨,他在達魯的營房外待命,不僅一絲不苟地刮過臉,身上唯一一套制服也打理得乾淨整潔。搶渡別列津納河的時候,他憑藉臨危不亂的頭腦救了達魯的命,還同時救下了一名受傷的軍官,把他帶上了自己的馬車。最終抵達科尼斯堡的時候,他餓得半死,遺失了所有手稿,除了身穿的衣服之外所有家當都丟了個乾淨。「我憑藉意志的力量拯救了自己,」他寫道,「因為我目睹了身邊許多人在拋棄希望之後走向死亡。」 一個月之後,他回到了巴黎。 3 一八一四年,皇帝退位,司湯達的軍事生涯也隨之終結。他號稱自己拒絕了幾份要職,寧願流亡海外,也不願意為波旁皇室效力;然而真相卻並非如此,他宣誓效忠新君,並努力試圖恢復公職,不過一切都以失敗告終。於是他又去了米蘭,這時的他還有足夠的錢,可以租一間舒適的公寓,什麼時候想去看歌劇也都看得起;但他卻沒有了昔日的軍銜、聲譽和財富。吉娜相當冷酷,她告訴他自己的丈夫因為他的返回而妒火中燒,其他愛慕她的人也紛紛起了疑心。雖然不能向自己隱瞞她已不再有利用價值這一點,但吉娜的冷漠還是點燃了他的激情,最後他想到,至少還有一種方法可以重新贏得她的愛情:他攢了三千法郎送給她。他們一起去了威尼斯,同行的還有吉娜的母親、兒子和一位人到中年的銀行家。為了維持顏面,吉娜堅持讓司湯達住進另一家旅館,而讓他頗為厭煩的是,每當他和吉娜一同用餐時,那位銀行家總是在一旁作陪。以下是他寫在日記里的原話:「她假裝跟我一起來威尼斯是做了多麼大的犧牲一樣。我為了這次旅行給了她三千法郎,實在是太蠢了。」十天之後他又寫道:「我得到了她……但是她又談起了費用問題。昨天早晨簡直毫無幻想。利害關係把我所有的神經液都抽進了腦子,抹殺了我的全部肉慾。」 雖然有著種種齟齬,司湯達還是在端莊的吉娜懷中度過了一八一五年六月十八日,也就是拿破崙在滑鐵盧戰敗的那一天。 一行人在當年秋天返回米蘭。出於對自己名聲的考慮,吉娜要求司湯達在偏僻的郊區租好房間,等到她同意與他幽會了,他才在深夜中喬裝前往,路上要換好幾次車甩掉跟蹤的探子,到達公寓後再由一位女僕放進門去。但不知是因為和女主人發生了口角,還是因為貝爾用金錢拉攏,這位女僕突然向他透露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夫人的丈夫其實一點都不嫉妒;她把事情搞得這麼神秘,主要是為了避免貝爾先生撞上情敵——或者說「情敵們」,因為這個人數還不少。女僕還表示可以證明給他看。第二天,她讓他藏到吉娜臥房外的壁櫥里,透過牆上的一個小洞,他在那裡親眼見證了對自己的背叛在區區三英尺之外上演。「可能你會這麼想,」貝爾在多年後對梅里美講起此事時說道,「你覺得我會從壁櫥里衝出來,拔刀把這兩個人都捅死嗎?根本不是這樣……我悄悄離開了幽暗的壁櫥,就像我剛才躲進去的時候一樣,只覺得這次奇遇實在是荒唐,忍不住暗自發笑。我既對這位女士充滿了蔑視,又為自己重獲自由而感到高興。」 但他還是十分煩悶,聲稱自己有十八個月無法寫作、思考或者談話。吉娜試圖重新贏得他的心。有一天,她在著名的布雷拉畫廊攔住了他,並跪下來乞求他的原諒。「出於可笑的自尊心,」他對梅里美說,「我輕蔑地趕走了她。時至今日我似乎還能看到她追著我不放的樣子,看到她緊緊抓著我外套的下擺,就那麼跪著任由自己被拖著一路穿過畫廊。我沒有原諒她可真是太蠢了,因為她肯定從未像那天一樣那麼愛我。」 然而在一八一八年,司湯達遇到了美麗的丹布羅夫斯基伯爵夫人,並且立刻墜入了愛河。當時的他三十六歲,而她比他小十歲。這是他第一次傾心於一位身世顯赫的女性。伯爵夫人是義大利人,她十幾歲的時候嫁給了一位波蘭將軍,又在幾年之後離開了他,帶著兩個孩子去了瑞士。詩人烏戈·福斯科洛當時正流亡此地,而輿論誤以為伯爵夫人離開丈夫是為了與這位詩人私奔。返回米蘭之後,她的境遇有些艱難,不過這倒不是因為她有情人——就當時的風氣而言,這種事沒有什麼好指責的——而是因為她離開了自己的丈夫,還獨自在國外生活。 熱烈地愛慕了她五個月之後,司湯達終於鼓起勇氣開口表白。她立刻給他下了逐客令。他謙卑地寫信道歉,她最終也心軟了,允許他每兩周來看她一次,卻明確地表達出了自己對他這種殷勤的厭惡,而他卻依舊堅持不懈。這正是司湯達身上十分奇怪的一點,他雖然時刻留心不被別人當個傻瓜一樣欺騙耍弄,到頭來總是讓他大出洋相的反而是他自己。一次伯爵夫人去伏爾托拉看望自己在那裡上學的兩個孩子,而司湯達尾隨而去;但他也知道此舉必然會讓對方生氣,就戴上了綠色的眼鏡作為偽裝。到了傍晚,他摘下眼鏡出門散步,卻與伯爵夫人不期而遇,她假裝沒有看到他,但第二天就給他寄了一張便條,在上面「怒斥他跟蹤自己去了伏爾托拉,並且在她每天都去散步的公園裡遊蕩,嚴重威脅了她的安全」。他回信乞求對方的原諒,並在一兩天之後登門求見,她冷冰冰地把他打發走了。司湯達去了佛羅倫薩,他源源不斷地給她寄去哀傷的信件,而她連信封都不拆,直接把原信寄回,並且附上了這樣的留言:「先生,我不想再收到你的來信了,也不會再給您回信,我並無不敬之意……」 鬱鬱寡歡的司湯達回到米蘭,得到的卻是父親已經過世的消息。他立刻返回格勒諾布爾,卻發現父親的律師生意一塌糊塗,他不僅沒得到期待中的遺產,反而繼承了父親留下的一屁股債務。他匆忙趕回米蘭,並且以某種我們也不得而知的方式勸動了伯爵夫人,讓她允許自己定期上門拜訪;然而這只不過是他虛榮心作祟的產物,因為他無論如何都不肯相信對方真的對自己毫不在意。他後來寫道:「經過了三年的親密關係,我離開了一個我深愛過的女人,她也愛著我,但從未委身於我。」 一八二一年,由於跟某些義大利愛國分子有所牽連,奧地利警方要求他離開米蘭。他在巴黎安頓下來,在接下來的九年中,他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那裡度過的。他頻繁出入那些欣賞機智口才的沙龍,此時的他再也沒有了以往的笨嘴拙舌,而是變成了一位言辭犀利而幽默的能言善辯之人,甚至能夠同時與八到十個自己感興趣的人交談;但是就像許多健談的人一樣,他也傾向於在對話中把控壟斷地位。他喜歡制定規則,面對不贊同他的談話對象時也從不掩飾自己的輕蔑,因為他渴望語出驚人,於是便頗為恣意地沉浸於粗俗和褻瀆的表述之中,而他的批評者們認為,不論目的是娛樂還是煽動,他的幽默感都是強裝出來的。司湯達無法忍受無聊的人,甚至很難相信他們居然和流氓惡棍不是一回事。 在此期間,他經歷了唯一一段付出的感情似乎終於有了回報的戀情。閨名克萊門汀·布若的德·庫里亞伯爵夫人正與嫉妒成性、性情暴躁還對她不忠的丈夫分居。她是一位三十六歲的美貌女性,而司湯達則是個年過四十的矮胖男人,長著肥厚的紅鼻頭、大腹便便、屁股肥大、戴著紅褐色的假髮,還把一部大鬍子也染成了與之相同的顏色。他在微薄財力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地打扮體面。克萊門汀·德·庫里亞傾心於司湯達的機智與幽默,在一段得體的間隔過後,他展開了「進攻」,而她也以符合自己年齡的方式回應了他的求愛。在他們交往的兩年之中,她總共給他寫了二百一十五封信,每一封都像司湯達期望的那樣浪漫。因為擔心惹怒她的丈夫,司湯達只能背地裡偷偷來看她。我在這裡就直接引用馬修·約瑟夫森的記錄了:「他會喬裝打扮一番之後再乘馬車從巴黎出發,趁著夜色前往她的城堡,午夜過後才能到達。而德·庫里亞夫人就像司湯達小說中的女主角一樣大膽。有一次,一位不速之客的到訪——那很可能就是她的丈夫——打斷了他們的幽會,她便立即讓他躲進地下室去,又撤掉他爬下去用的梯子,關好了通往地下的活板門。在這幽暗卻浪漫的洞窟里,司湯達困居——或者毋寧說是被活埋——了整整三天,而滿心痴情的克萊門汀會為他準備好食物,一次次放下梯子爬下去看他,甚至在他內急的時候親手為他取來便桶,事後再拿去倒掉。」「在深夜間來到地下室時,她是何其崇高啊。」司湯達後來也如此寫道。然而不久之後,這對情人之間就爆發了爭吵,他們的衝突也如同之前的激情一樣炙烈。最終這位女士拋棄了司湯達,另覓了一位可能沒那麼苛刻或是更令人興奮的新歡。 而後爆發了一八三〇年大革命,查理十世流亡海外,路易·菲利普登上王位。此時司湯達已經花完了自己從父親留下的爛攤子裡搶救出的所有遺產,而他雖然已經重拾昔日那成為著名作家的雄心壯志,他在文學創作上的努力卻無法為他帶來金錢與名聲。《論愛情》出版於一八二二年,在之後的十一年中只賣掉了十七冊,而一八二七年出版的《阿爾芒》則在評論界與讀者之間都沒有取得成功。正如我在上文中提過的,他曾經徒勞地試圖謀取一個公職,而此時由於政權更迭,他終於得到了一份被派往裡雅斯特理事館的差使;但是奧地利當局拒絕接收,因為他具有同情自由派分子的傾向,於是他又被調往隸屬於教皇國的奇維塔韋基亞。 他對這份公職不怎麼上心;他本來就是個不知疲倦的觀光愛好者,此時更是一有機會就外出遊覽。他在羅馬結識了一些非常欣賞他的朋友。但是即便有這些消遣,他還是感覺極度孤單且無聊。於是在五十一歲那年,他向一位年輕姑娘求婚,對方是給他幹活的洗衣女工和一位領事館小職員的女兒。然而令他丟臉的是,這次求婚被拒絕了,理由還並不是人們猜測中的年齡太大、性格不好之類,而是因為他的自由主義觀點。一八三六年,他說服上司給自己安排了一份得以前往巴黎的公差,並且在那裡生活了三年,在此期間他的原職暫時由他人頂替。這時的他前所未有地肥胖,並且極易中風,但這也無法阻止他在穿著上追逐時尚,任何對他外套的剪裁或是褲子款式的批評都會被他視作極大的冒犯。他依舊四處求歡,但是幾乎沒有成果。於是他便認為自己依舊愛著克萊門汀·德·庫里亞,試圖同她重修舊好。此時距離兩人分手已經過去了十年,她十分理智地回覆說,早已熄滅的餘燼無法再度點燃。她告訴司湯達,自己將他視為第一位朋友,也是最好的摯友,而他應當滿足於這種現狀。梅里美後來表示,這個巨大的打擊讓他的心都碎了:「他念起她的名字的時候聲音都變了,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他哭泣。」不過他似乎在一兩個月之後就完全緩了過來,轉而去向一位高蒂耶夫人大獻殷勤了。最後他不得不返回奇維塔韋基亞,兩年後又在那裡得了中風。他的身體剛剛恢復,就立刻請假去日內瓦向一位名醫諮詢,並由此搬回了巴黎,恢復了以往的生活方式。他參加聚會,高談闊論,似乎有著用不完的精力。一八四二年三月的一天,他參加了外交部舉辦的一次餐會,當天晚上就在沿著大街散步時第二次中風。人們把他抬回住處,他在第二天便撒手人寰了。司湯達終其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卻從未領悟真正的幸福只有在不刻意追求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並且只有在失去之後才能意識到其存在。我一向懷疑人們在說「我很幸福」的時候,這句話背後的含義只不過是「我曾經幸福過」而已。因為健康、滿足、安寧、愉悅和享受固然都會讓人感到幸福,但它們卻不是幸福本身。 4 司湯達是個古怪的人。他身上呈現出的矛盾性遠比常人更多,這麼多彼此相斥的特性居然可以在同一個人身上共存,這著實令人驚奇。這些矛盾也並沒有組成一個和諧的整體。他的美德十分突出,缺陷也相當嚴重。他敏感、情緒化、缺乏自信,卻也才華橫溢,他工作時勤奮肯干,面對危險時冷靜勇敢,既是一位真誠的朋友,也擁有卓越的獨創性。他的偏見荒唐可笑,他的目標毫無價值,他性情多疑(並因此極易受騙)、心胸狹隘、冷漠無情、對什麼事情都不上心,他虛榮自負到近乎愚蠢,耽於酒色卻毫無情趣,放蕩不羈卻全無激情。然而我們之所以知道這些缺點卻完全是因為他自己的講述。司湯達不是職業作家,甚至連文人都算不上,但是他一直筆耕不輟,所寫的也幾乎完全是關於他自己的事。多年以來,他一直保持著寫日記的習慣,這些日記絕大多數保留到了今天,從中不難看出,他寫下這些日記時從未考慮過將其出版;但是在五十出頭的時候,他寫了一本長達五百頁的自傳,其中記載的經歷卻只到十七歲為止,雖然至死未曾重新修訂,這部自傳卻是他有意出版的。在這部自傳中,他有時會拔高自己,或者號稱自己做過某些實際上並沒有做過的事情,不過大體來說它還算真實。他並沒有對自己的弱點視而不見,我想但凡是讀過這些日記和自傳的讀者——這樣的讀者應該不會很多,因為這幾本書確實不好讀,不少內容翻來覆去地重複出現,有些部分更是十分枯燥——或許都不禁捫心自問:倘若我們自己也甘願如此不智地直白袒露自己的一切,那我們的表現是否能比他更好? 司湯達去世時,巴黎只有兩份報紙報道了此事,而只有三個人——其中一個還是梅里美——參加了他的葬禮。他似乎即將被人們徹底遺忘,事實上,如果不是兩位忠誠的朋友勸說一家重要的出版商將他的主要作品出版發行的話,他很有可能的確已經為人所淡忘了。儘管極具影響力的評論家聖伯夫專門針對這些作品寫過兩篇文章,但公眾對這些作品依舊毫無興趣。這也算不上令人意外,因為聖伯夫的第一篇文章主要著眼於司湯達的早期作品,與他同時代的人從未對這些作品加以重視,後人自然也對它們視而不見。他在第二篇文章中有所保留地稱讚了司湯達的兩部遊記《羅馬之旅》和《旅人札記》,卻對他的小說不屑一顧。聖伯夫認為小說中的角色不過是些木偶,雖然做工精巧,其一舉一動卻時刻暴露出操控他們的機理,而那些被他著重批評的情節也確實可信度不高。司湯達在世期間,巴爾扎克寫過一篇極力讚美《帕爾馬修道院》的文章,而聖伯夫寫道:「我顯然無法分享巴爾扎克先生對《帕爾馬修道院》的熱情。事實是顯而易見的,作為一位小說家,他希望人們把他自己寫成什麼樣,他就把貝爾寫成了什麼樣。」稍後他又頗為惡毒地指出,司湯達死後,人們在他的遺稿中發現了一份文件,證明司湯達曾經或借或送地給過巴爾扎克三千法郎(而對於巴爾扎克來說,借的就等於是送的),好用這筆錢買來溢美之詞。聖伯夫對此引述道:「這榮譽與利益的糾纏真是令人煩擾。」而他或許不必如此苛責:那兩篇關於司湯達的評論原本就是出版商出錢約稿的成果。他還為司湯達的表親皮埃爾·達魯寫過兩篇文章,而此人作為作家唯一的成就是翻譯過賀拉斯的詩作,並編寫過一部九卷本的威尼斯歷史,聖伯夫的文章顯然也是受其家族所託而完成的盡孝之作。 司湯達從未懷疑過自己的作品能夠長久流傳,但他估計它們需要等到一八八〇乃至於一九〇〇年才能得到應有的評價。許多作家在面對同時代人的漠視時都堅信後人會發現他們的價值,然而事實往往並非如此。後人忙碌而粗心,即便他們的確會去關注過去的文學創作,一般來說也只會在當時便已經獲得成功的作品中挑選而已。對於生前備受冷落的已故作家來說,他們的作品從故紙堆里被挖掘出來的機率微乎其微,司湯達的情況要拜一位生平不詳的教授所賜,他在巴黎高等師範學校的講座中熱情地稱讚其作品,而這位教授的學生中恰巧有些聰明的年輕人日後也成就了一番聲名。他們閱讀司湯達的作品,發現其中不乏正好符合當時風行於青年人之間的思想氣候的內容,便成了他的狂熱崇拜者。這群年輕人中最有才華的當數希波利特·泰納,多年之後,泰納已然成了頗具影響力的知名學者,他撰寫了一篇長文,在其中呼籲人們關注司湯達在心理上的洞察力。在此我要額外解釋幾句,當文學評論家談及小說家的「心理因素」時,這個詞彙表達的含義與心理學家所言是不太一樣的。就我個人的理解而言,他們想說的是小說家更加強調筆下人物的動機、想法與情感而非行為的情況;然而在實踐中,這種因素主要表現為著重展示人性之中的種種黑暗——人性中的嫉妒、惡毒、自私與卑鄙——換言之,他們更為關注人性惡劣的一面;這種寫法自然有其真實性,因為除非我們是徹頭徹尾的白痴,否則我們都十分清楚自己內心之中有多少可憎之處。「若非上帝恩典,此時就是約翰·布拉德福上刑場了。」自從泰納的文章問世之後,湧現出大量針對司湯達的評論,而這些觀點普遍將他視作十九世紀三位最偉大的法國小說家之一。 司湯達的狀況極其特殊。偉大的小說家大多著作等身,其中更是以巴爾扎克與狄更斯為最。我們完全可以確信,假如他們二位都能活到老年的話,必定會一部接一部地不斷創作全新的故事。人們往往認為,在小說家所需的各種天賦中,編寫大量故事的創造力最為關鍵。司湯達幾乎完全不具備這種天賦,而他或許又是所有小說家中最具獨創性的一位。就像他青年時代夢想成為偉大劇作家,卻從來都想不出構思戲劇的點子一樣。到了寫小說的時候,他似乎也無力單憑自己的頭腦設計情節。我上文中曾經提到過,他的第一部小說名叫《阿爾芒》。德·杜拉斯伯爵夫人曾經寫過兩部題材頗為大膽的小說,並由此獲得了「來自醜聞的盛名」。與司湯達同時還有一位小有名氣的作家亨利·德·拉都胥,他也寫了一部類似的小說,並以匿名的形式出版,希望讀者以為這一部也是伯爵夫人所作,其中的主人公就是個陽痿。我本人並沒有讀過這部小說,因此也只能轉述些道聽途說的內容。根據聽到的傳聞,我推測司湯達在《阿爾芒》中不僅借用了拉都胥小說的主題,還沿用了人家的情節,甚至厚顏無恥地給自己的主人公起了和拉都胥作品主角相同的名字,後來才把這個名字從奧利維改成了奧克塔維。他用了所謂的心理現實主義來渲染主題,但這部小說依舊相當拙劣:它的情節完全難以令人信服。就我個人而言,反正我是完全無法相信一個罹患那種罕見障礙的人(他這種障礙還是全書的主題)會那樣熱烈地愛上一個年輕姑娘。在我之後將會講到的《紅與黑》當中,司湯達緊密地參考了一個年輕人的故事,此人是當時一次廣受關注的審判中的被告。而聖伯夫認為《帕爾馬修道院》中唯一值得稱許的部分就是對滑鐵盧戰役的描寫,但司湯達的記述據稱主要來自一位參加過維特多利亞戰役的英軍士兵的回憶錄,而全書的其他內容則來自一些舊有的義大利回憶錄與編年史。誠然,小說家筆下的情節明顯會有參考的來源,有時是小說家本人在生活中經歷或見證過的事件,有時則是他們聽來的真實事件,但是我必須承認,就其規律而言,小說的情節還是應該取自對一系列角色的精心安排,而這些人物往往以各種原因激發了作者的想像力。在司湯達之外,我不知道還有哪位一流小說家會如此直接地參考所讀書本中的內容。我此言絕非對他的輕蔑或者誹謗,只不過是陳述一件奇特的事實。司湯達的創造力不算很強,然而誰也難以預料,上天居然賜予了這個低俗的笨蛋另一種美妙的天賦,那就是精確的觀察力,以及對人心之複雜、虛妄與荒誕的敏銳洞察。他對自己的人類同胞並沒有什麼好感,卻也對他們抱持著極高的興趣。他的《旅人札記》中有一篇發人深省的文章,文中記錄了他在一次途經法國的旅程中的見聞:為了悠閒地欣賞美景,他選擇乘坐驛站馬車出行,但是沒過多久他就感覺無聊得要死,於是轉而登上了一輛擁擠不堪的公共馬車,他得以在車上與同路的旅客交談,並且擠在共用的小桌邊上聽人講故事。 雖然司湯達的遊記相當生動,讀來也算是令人愉悅,但它們能夠體現出的也只有作者的獨特性格而已,他的盛名主要還是建立在那兩部小說和《論愛情》中的一些篇章之上。而這些代表作中有一部也並非原創:司湯達一八一七年初待在博洛尼亞,在當時的一次聚會上,一位號稱「美目女之鄉布雷西亞前所未有的美人」的吉拉迪夫人對他說了這樣一席話: 有這樣四種不同的愛: (1)肉體之愛,也就是動物、野人和墮落的歐洲人之間的愛。 (2)激情之愛,也就是如同愛洛伊斯對阿伯拉爾[3],或者朱莉對聖普勒[4]的愛。 (3)L』Amour Goût,也就是在十八世紀為法國人津津樂道,馬里沃、坎比勇、德克洛、德畢內夫人等作家以優美的筆調描寫過的愛。(我在此處原封不動地保留了法語原文,因為我也不知該如何通過翻譯正確傳達它的含義。我想它所指的是那種莫名其妙地對某人萌生出的喜愛之情,如果把這個詞放在牛津詞典里,那我可能會更傾向於稱之為「色慾」而非愛情。) (4)虛榮之愛,正是這種愛讓德·肖那公爵夫人在準備嫁給吉爾先生之前說出了那句名言:「對於平民百姓來說,一位公爵夫人永遠是三十歲。」 司湯達補充道:「在吉拉迪夫人的社交圈子裡,那種將所愛之人的一切都視為完美的愚蠢行為被稱為『結晶』。」假如他不立刻把這個令他受益頗豐的觀點利用起來的話,他也就不是司湯達了;但是直到幾個月之後,他才在一個所謂「天才的日子」里想到了那個日後頗具盛名的類比:「假如你把一根沒有葉子的樹枝扔進薩爾茲堡鹽礦的廢坑裡,兩三個月之後再將其取出便會發現整根樹枝上都覆滿了光亮的結晶:哪怕最小的細枝比山雀的腳爪還要小,上面都會綴滿無數耀眼奪目的鑽石,早已看不出樹枝原本的模樣了。」 「我所謂的『結晶』就是這樣一種思維運轉的過程,它讓我們從身邊的一切事物之中發現所愛之人的全新優點。」 所有戀愛過和失戀過的人應該都能體會到這個比喻的精妙之處。 5 就司湯達的兩部小說傑作而言,《帕爾馬修道院》更加適合閱讀一點。聖伯夫認為書中的人物都是些了無生氣的木偶,而我對這種觀點難以苟同。誠然,男主角法布里斯和女主角克萊麗婭·孔蒂的形象相當模糊,在劇情中扮演的也大多是頗為被動的角色,但莫斯卡伯爵和山瑟維日諾伯爵夫人的形象卻鮮活無比。這位風流放蕩、無所顧忌的伯爵夫人堪稱人物塑造中的頂級傑作。但《紅與黑》卻顯然是更加攝人心魄,更加具有獨創性和代表性意義的作品。正是因為《紅與黑》的出現,左拉才會將司湯達譽為自然主義流派之父,而布爾熱與安德烈·紀德才會將他奉為心理小說的創始人(雖然這種說法並不準確)。 與絕大多數作家不同,不論針對他的批評有多麼惡毒,司湯達都能夠泰然處之;此外更加引人注目的是,每當他將手稿交給希望提供些建議的友人時,對方往往會提出大量的修改建議,而他則能毫不猶豫地將這些建議全盤接受。梅里美說,儘管司湯達會不斷重寫自己的作品,他卻從來不對書稿做什麼修改。我不確定這一點是否屬實。因為我親眼見過他的一份手稿,上面將許多他不甚滿意的詞語都打了小叉,他這麼做肯定是打算在修訂時把它們都替換掉的。司湯達對那種由夏多布里昂引領而風行一時,並為諸多小作家爭相效仿的繁縟文風深惡痛絕,他的目的是以最為簡明扼要的方式將自己想要表達的內容敘述清楚,而不需要任何額外的裝飾、修辭上的花樣或者追求畫面感的冗言。依照他自己的說法(雖然這也不一定是真的),為了讓自己的語言更加精練,他每次動手寫作之前都會先讀一頁《拿破崙法典》。他極力迴避當時流行的景物描寫和過量的隱喻,那種冷酷、明晰而極其收斂的文風為《紅與黑》的故事平添了幾分恐怖的氣息,更是強化了它那攝人的魅力。 泰納那篇著名的文章最為關注的也是《紅與黑》;但是身為歷史學家與哲學家的他興趣主要在於司湯達對人物心理的準確觀察、對角色動機的巧妙分析,還有他個人觀點的新鮮感與獨創性。他頗為公正地指出,司湯達對行為的關注從來不在於行為本身,而是由於引發這些行為的是他筆下人物的情感、獨特性格,以及情緒變遷。這讓他在寫作中會主動避免以戲劇性的筆調描寫戲劇衝突激烈的場景。作為這一點的示例,泰納引用了司湯達對即將受刑的主人公的描寫,他還極其精確地指出,絕大多數作家都會將這一情節視作應當極力描繪的機會。而司湯達卻是這樣處理的: 「地牢里空氣惡劣,於連已覺得難以忍受,幸虧通知他行刑那天,陽光燦爛,萬物欣然,於連覺得膽氣很足。露天裡走過去,不無爽快的感覺,就像漂泊已久的海員重新踏上陸地一樣。『來吧,一切都很好,』他心裡想,『勇氣,我一點兒也不缺。』 「這腦袋裡,從沒像在將落未落之際那麼充滿詩意。從前在葦兒溪樹林所領略的那些美好瞬間,此時正挾持最後之力,朝他意識奔湊而來。 「整個過程簡單而又得體,在他這方面也沒有絲毫做作。」[5] 但是泰納很明顯無意把這部小說作為藝術品來欣賞,他撰寫那篇長文的目標也只是激起人們對這位備受冷落的作家的興趣,與其說是評論研究,倒不如說是單純的溢美之詞。在泰納文章勸誘之下接觸《紅與黑》的讀者難免會有一絲失望,因為令人遺憾的是,這部小說作為藝術品是有些缺陷的。 司湯達對自身的興趣高於一切,他小說中的主人公始終是他自己的化身,不論是《阿爾芒》里的奧克塔維,《帕爾馬修道院》里的法布里斯,還是未完成的《呂西安·婁凡》里的同名男主角都是如此。而《紅與黑》的主角於連·索雷爾則是司湯達想要成為的那種人。他讓於連的外貌極受女性青睞,並且總是能夠成功贏得她們的芳心,他本人為此可以付出一切,但實在是極少得償所願;他讓於連得以在女人身上實現自己的目的,用的都是他為了自己而精心策劃,但在實踐中一再失敗的手段;他讓於連像自己一樣能言善辯,卻同時也明智地從不給出任何具體的事例,只是對這一點加以斷言而已。因為他十分清楚,如果小說家事先告訴讀者某位角色言辭風趣機敏,又在其後才為其妙語舉出例子的話,那麼這些例子往往絕不可能達到讀者的預期。他給了於連自己驚人的記憶力,自己的勇氣與怯懦,自己的野心、敏感、多疑、虛榮、易怒、工於心計、寡廉鮮恥與忘恩負義。而他賦予這位主角最為可愛的特質也來源於他自身——於連在遇到公正和慈愛的對待時總會感動得熱淚盈眶,這表明如果能生活在不同的環境之中的話,或許他本不會變得如此卑劣。 如同我之前提過的那樣,司湯達沒有憑藉自己的頭腦編故事的天賦,《紅與黑》的主要情節來自當時報紙上對一次審判的新聞報道,這次審判在當時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一位名叫安托萬·貝爾德的青年神學生先後在米修先生和德·歌東先生家中擔任家庭教師;他企圖——或者已經實施了——誘姦前者家的妻子和後者家的女兒。他遭到了解僱,此後又打算繼續學業成為牧師,但是因為名聲不好,所以沒有神學院同意接收他。他便自顧自地認為這種狀況都是米修一家造成的,為了復仇,他趁米修夫人來教堂做禮拜時開槍將其射殺,接下來又舉槍自盡。但槍傷並不足以致命,他接受了審判,雖然試圖將罪責全部推卸到那位不幸的女人身上來拯救自己,但他還是被判處死刑。 這個悲慘而惡劣的故事很符合司湯達的胃口。他將貝爾德的罪行視作強大而叛逆的天性對社會秩序的反抗,以及不受種種社會成規所制約的自然人性的表達。他鄙視自己的法國同胞,認為他們已經喪失了中世紀時擁有過的活力,變得循規蹈矩,舉止體面,枯燥凡庸,毫無激情。他可能也不是沒想過,在恐怖統治和拿破崙帶來的災難性戰爭之後,人們自然會更加歡迎和平與寧靜。而司湯達對活力的重視遠高過一切其他品質,他喜愛義大利,寧肯居住在那裡也不想生活在自己的祖國,那也是因為他自認為義大利是一個「愛與恨的國度」。那裡的人們愛得狂熱熾烈,並且甘願為愛而死;那裡的男男女女沉湎於激情,全然不顧由此可能引發什麼災禍;那裡的男人會為了一時盲目的狂怒殺人或被殺,卻敢於活出真實的自我。這就是純粹的浪漫主義,而且顯而易見的是,司湯達口中的活力正是其他人所譴責的暴力。 「如今唯獨人民群眾之間還有活力殘存,」他如此寫道,「在上層階級中則是一丁點兒都沒有了。」 因此在著手寫作《紅與黑》的時候,他把於連設定成了工人階級出身的孩子,不過他還是賦予了於連比那個倒霉的原型更強的頭腦、意志力和勇氣。這位以高超的技巧刻畫而成的角色具有持久的魅力,他心中對出身於更高階級的人們充滿了嫉妒和仇恨,堪稱在每一個時代都有其對應的典型代表,而且他的代表性將持續存在,除非階級差異有朝一日能夠徹底消弭。彼時的人性必定也會改變,那些智力、能力和進取心都相對較弱的人將不再因為智力與能力更高、進取心也更強的人們占有他們所無法企及的優勢而心生怨恨。當我們第一眼看到於連時,司湯達是這樣描述他的:「小伙子有十八九歲年紀,外表相當文弱。五官不算端正,卻很清秀:鼻子挺尖;兩隻眼睛又大又黑,沉靜的時候顯得好學深思,熱情似火,此刻卻是一副怨憤幽深的表情。深栗色的頭髮,髮際很低,所以前額不高,發起怒來便呈兇惡之狀……他腰身很好,只略顯瘦削,看上去壯實不足而輕捷有餘。」[6]這幅肖像談不上迷人,但很是恰當,因為它不會讓讀者預先對於連產生好感。我之前也說過,小說的主人公會自然而然地獲得讀者的共情,而司湯達既然選擇了一位反面人物作為主角,就必須從一開始便格外留意,好讓讀者不至於對此人產生過多的同情。然而另一方面,他必須讓讀者對於連感興趣,所以又不敢把他塑造得過於可憎,於是他便不斷提及他美麗的眼睛、優雅的身形和纖細的雙手,以此來對最初的刻畫進行修正;在某些必要的場合下,他會把於連描寫得十分俊美。但他從未忘記提醒讀者,讓他們留意到於連給與他交往的人們帶來的不安之感,以及身邊所有人對他的懷疑與猜忌,那些原本就有理由提防他的人物就更是毋庸多言了。 雷納爾夫人——也就是於連所教的孩子們的母親——也是個刻畫得極其出彩的角色,而且她原本就屬於最難塑造的那一類角色。她是個好女人。絕大多數小說家也都曾經試圖塑造出一個好女人,到頭來卻往往以寫出個傻瓜而告終。而我想其中的原因在於為善的方式只有一種,而作惡的方法卻數以百計。這一點很明顯給了小說家更大的發揮空間。德·雷納爾夫人迷人、高貴、真誠;她對於連的愛意不斷萌發,其中摻雜著恐懼與猶豫,但最終演變為烈火一般的激情,而作者對這一段情節的講述也具有極高的水準。她是整部小說中最動人的角色之一。而於連下定決心,倘若那天傍晚他不能握住她的手,就不如親手結束自己的生命,他覺得這件事自己非做不可;這和司湯達本人一模一樣,就像他那天穿著自己最好的褲子,發誓如果不在走到某一點時向達魯夫人表白心跡的話,就開槍打爆自己的腦袋。於連最終成功地引誘了德·雷納爾夫人,但那並非出於對她的愛意;他只是一方面想要報復夫人所處的階級,另一方面則需要滿足自己的自尊心。然而他確實愛上了她,這也讓他暫時收斂了自己卑劣的脾性。他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幸福,讀者也開始對他產生同情。但德·雷納爾夫人輕率的行為引發了不少閒言碎語,所以於連被安排進神學院修習神職。在我看來,描寫於連在雷納爾家和神學院的生活的章節寫得實在是再好不過了,其中毫無引人生疑之處,司湯達所講述的這些內容仿佛具有確鑿的真實性。直到敘事的舞台轉向巴黎之後,我才發現了至少我自己會感覺難以置信的內容。完成神學院的學業之後,院長給於連爭取到了一個給德·拉莫爾侯爵做秘書的職位,這讓他得以躋身於首都最為高端的貴族圈子。司湯達對這一群體的描繪不足為信,因為他本人從未涉足上流社會。他更加熟悉的還是在大革命與帝政時期嶄露頭角的資產階級;而教養良好之人的行為舉止並不為他所知,他從來沒有和出身高貴的人打過交道。司湯達在骨子裡是一位現實主義作家,然而不論多麼努力,他都無法擺脫當時盛行的精神氛圍的影響。彼時浪漫主義大行其道,司湯達固然十分欣賞理性思維和十八世紀的市民文化,卻還是深受其影響。誠如我此前所言,他非常迷戀義大利文藝復興時代那種殘酷無情的角色,他們不會被悔恨或良心不安所困擾,若是為了實現野心、滿足欲望或者為受損的名譽復仇,他會毫不猶豫地犯下罪行。他欣賞他們旺盛的活力、他們不計後果的作風、他們對傳統的鄙夷,還有他們靈魂的自由。正是這種浪漫主義傾向使得《紅與黑》的後半部分不盡如人意。你不得不努力接受原本難以容忍的、毫無可信度的事情,還要強迫自己對那些毫無意義的篇章產生興趣。 德·拉莫爾侯爵有個女兒,她的名字叫瑪蒂爾德。她美麗動人,卻也傲慢而任性;她對自己高貴的出身有著極其強烈的意識,並且深深為自己的兩位先祖感到自豪,這兩人一位生活在查理九世時期,另一位則活躍於路易十三治下,他們冒著生命危險追求巨大的利益,並最終均以被處決告終。由於某種自然的巧合,她就像司湯達一樣極其重視所謂的「活力」,並且對追求自己的那些庸庸碌碌的青年貴族不屑一顧。埃米爾·法蓋在一篇頗為有趣的文章中指出,司湯達在列舉愛情種類時忽略了 l』amour de tête,那是一種萌生自想像之中的愛,它在幻想中茁壯成長,卻也可能在性愛中枯萎死亡。德·拉莫爾小姐正是在不知不覺間對父親的秘書萌生了這種愛意,而司湯達將這份感情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描寫得十分精妙。她對於連既著迷又厭惡。她愛上了他,因為他和圍著她打轉的青年貴族不一樣;因為他就像她自己一樣鄙視他們;因為他出身貧賤;因為他就像她自己一樣高傲;因為她察覺到了他的野心、他的無情、他的墮落、他的肆無忌憚;也因為她害怕他。 最後瑪蒂爾德給於連遞了一張紙條,叫他趁眾人都睡下之後搬梯子爬進她的房間。鑒於我們後來會知道,他實際上完全可以悄悄順著樓梯走上去,那麼她這麼做或許只是想試試他的膽量。克萊門汀·德·庫里亞曾經用梯子爬進藏匿司湯達的地下室,這件事明顯點燃了他浪漫的想像;因為他讓於連在前往巴黎的路上在雷納爾夫人居住的韋里埃稍事停留,他弄到了一把梯子,用它在午夜時分爬進了夫人的臥室。司湯達本人或許也覺得讓小說的主角兩次用梯子爬進女士的臥房有些尷尬,因為他讓於連在收到瑪蒂爾德的紙條後用梯子如此自嘲:「這就是我命中注定要使用的工具。」但是什麼樣的諷刺都無法掩蓋司湯達此處創造力不足的事實。這次幽會之後發生的事情也寫得相當精彩。就連這對同樣喜怒無常、以自我為中心的情人自己都無法分辨,他們到底是愛得熱烈,還是恨得瘋狂。他們兩個都想搶奪主導地位,都想激怒、傷害並且羞辱對方。最終還是於連靠著那些老套的伎倆征服了這位驕傲的姑娘。瑪蒂爾德很快就發現自己懷孕了,便告訴父親,自己打算和情人結婚。父親在無奈之下也只得同意。對於一向憑藉弄虛作假、左右逢源和自我約束以自處的於連來說,此時距離他渴求的一切只有一步之遙,他卻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整部小說也從此時開始變得支離破碎起來。 作者告訴過我們,於連頭腦聰明,狡詐無比;為了向未來的岳父推薦自己,他請求對方寫信給德·雷納爾夫人,以此來證明自己的人品。他很清楚夫人對自己通姦的罪過悔恨不已,因此她可能會像全世界所有女人一樣,為了自身的軟弱而將他怒斥一番;他也知道夫人依舊深愛著自己,因此他原本早就應當想到,自己與另一位女性結婚必定會讓她難以接受。在懺悔神父的指引下,她給侯爵寫了一封信,並在信中告誡對方:於連慣用的伎倆正是融入他人的家庭,破壞其中的秩序與和諧,而他唯一的目標便是在無私的表象下謀求操控一家之主,並從而掌控家族的財產。夫人並沒有理由做出這樣的指控,她說於連是個虛偽小人,是個卑鄙的陰謀家,然而司湯達似乎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於連的全部思緒時刻暴露在我們讀者眼前,所以我們知道他的確就是這樣的人,但雷納爾夫人卻不可能知道;她認識的於連堪稱模範地履行著身為家庭教師的義務,並贏得了孩子們的喜愛;她只知道他深愛著自己,愛到在他們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為了與自己共處那幾個小時,他甘願冒著丟掉事業乃至於生命的風險。她是個有良知的女人,因此不論懺悔神父如何勸說,我們都很難相信她會同意寫下這些她自己都沒有理由相信的東西。然而不管怎麼說,德·拉莫爾侯爵還是收到了那樣的一封信,他驚駭不已,轉而堅決反對女兒的婚事。為什麼於連不辯白說這封書信完全是一派謊言,只不過是一位妒火中燒的女人的胡言亂語呢?他甚至可以大方承認自己的確曾經是雷納爾夫人的情人;但她三十歲了,而他只有十九歲,辯稱是夫人勾引的他豈不是更有可能?真相當然並非如此,但是這種說法相當可信。德·拉莫爾侯爵老於世故,這種人傾向於儘量把他人往最壞的方向想,此類不甚過分的玩世不恭既會讓他相信有煙必有火;同時也會使他對人性的弱點更加寬容。對於德·拉莫爾侯爵來說,得知自己的秘書居然同一位沒什麼地位的鄉紳之妻有過一段風流韻事,想必只會感到有趣而非震驚。 但是無論如何,此時的於連仍舊占據著優勢。德·拉莫爾侯爵此前早已為他在精銳部隊中謀得了一份軍職,還給了他一份足以帶來可觀收入的地產。深陷情網的瑪蒂爾德拒絕墮胎,並表示無論是否能夠結婚,她都決心要和於連一同生活。於連只要講清當下的形勢,侯爵就不得不做出讓步。我們打小說一開頭就能看到,於連的長處恰巧在於他的自控能力,他從未被自己的激情、嫉妒、仇恨或是驕傲所掌控,即便是他所有激情中最為旺盛的肉慾,也不過與虛榮心驅使下的急切願望沒什麼分別,這一點和司湯達本人一模一樣。然而在全書的危急關頭,於連卻做了一件相對於小說而言極其致命的事:他做出了與性格不符的行為。那分明是最需要他展現自控力的時刻,他卻表現得像個不折不扣的傻瓜。讀過德·雷納爾夫人的來信之後,他帶著手槍驅車趕赴韋里埃,開槍射中了夫人,卻沒能把她打死,只是讓她受了傷。於連的不智之舉讓批評家們困惑不已,他們一直在為這一情節尋找可行的解釋。其中一種說法認為,當時流行的正是這種以戲劇衝突強烈的情節來結束小說的手段,以悲劇性的死亡告終更是再好不過了;然而假如這的確是一種流行風尚的話,那麼這個理由放在司湯達身上就無法成立了,因為他向來是決意逆潮流而行以示鄙夷的。還有一些人認為,其原因或許在於司湯達將暴力視為活力的最高體現,並對其推崇備至的思路。而我覺得這種說法也不太可信,如果這一點屬實的話——當然,司湯達確實將貝爾德的恐怖惡行視作富有藝術感的犯罪——然而他難道看不出自己筆下的於連與那個可悲的敲詐者是何其不同嗎?韋里埃距離巴黎有二百五十英里,就算每跑一站都更換驛馬的話,哪怕於連日夜兼程,也要花上足足兩天才能趕到,這段時間足以讓他平息怒氣、恢復理智了。這樣一來,這位被司湯達刻畫得如此透徹深入的角色本應掉轉車頭,回去用瑪蒂爾德已然懷孕的殘酷現實與德·拉莫爾侯爵對峙,並迫使後者同意他們的婚事。 那麼究竟是什麼讓司湯達犯下這個古怪的錯誤呢?幾乎所有人都同意,這個錯誤堪稱這部偉大小說之上的瑕疵之處。很明顯作者不肯讓於連獲得成功,不肯讓他實現自己的野心,並憑藉瑪蒂爾德與德·拉莫爾侯爵的支持攫取權力、地位與財富。不然就變成一部完全不同的小說了,巴爾扎克日後在描寫拉斯蒂涅發家史的一系列小說中就是那麼寫的。於連必須死。若是創造力旺盛無比的巴爾扎克來寫的話,他很有可能會為《紅與黑》另尋一種既令人信服又無法避免的結局。但我卻不認為司湯達還能以任何其他方式來結束這個故事。我想他收集的那些材料令他心神迷醉,難以擺脫;讓他在衝動的驅使下必須一路緊密追隨著安托萬·貝爾德的故事寫下去,把什麼可信不可信都拋到腦後,一直寫到那扭曲的結局才肯罷休。但是不論你怎麼稱呼那掌控人類生命的神秘力量——不管是稱其為上帝、命運,還是機會——它都講不出什麼精彩的故事,而小說家的職責與權利正是去修正殘酷現實之中的種種不可能性。然而這一點是司湯達無力企及的,這的確是一大憾事。然而就像我此前強調過的一樣,沒有哪部小說是十全十美、全無缺陷的。這一部分源於小說這一媒介本身的缺陷,另一部分在於創作小說的人們自身存在的不足。然而雖然缺陷如此嚴重,《紅與黑》依然是一部極其偉大的小說,閱讀此書也著實是一種獨特的體驗。 [3]愛洛伊斯(Héloïse ,1090?/1100–1164),法國修女、作家、學者及修道院長。因其與皮埃爾·阿伯拉爾(Pierre Abélard, c. 1079–1142,法國中世紀哲學家、神學家及邏輯學家)之間的戀情與往來書信而聞名。 [4]盧梭的《新愛洛伊斯》中的男女主角。 [5]羅新璋譯。 [6]羅新璋譯。 巴爾扎克與《高老頭》 1 偉大的小說家以其作品為人類精神的寶庫增添財富,而個人認為,這其中最偉大的一位正是巴爾扎克。他是唯一一個我會不假思索便冠以天才之名的作家。「天才」這個詞如今用得太過隨意了,在更加清醒理智的判斷下,這其中的很多人用富有才華來形容更加合適。天才和才華根本是兩回事,許多人都擁有才華,這沒什麼稀奇,而天才卻難得一見。才華來自熟練與靈巧,可以後天培養;而天才與生俱來,並且往往奇怪地與嚴重的缺陷相伴。然而天才到底是什麼?牛津詞典告訴我們,天才是「某一類特定領域中天然的智慧,例如在某一藝術門類的思路或實踐上表現更強的人群所體現出的能力;(一種)與生俱來且超常的想像創作、獨創性思考、發明或是探索的能力」。而巴爾扎克擁有的正是這種「與生俱來且超常的想像創作能力」。他就像某種角度上的司湯達,或者撰寫《包法利夫人》期間的福樓拜一樣,並非現實主義作家,而是一位浪漫主義者;他眼中的生活並非生活的原貌,而是在他與同時代人所共有的種種傾向渲染之下的產物。 有些作家僅憑一兩部作品便能聲名鵲起;這有時是因為在他們數量龐大的作品中,只有一小部分真正具有值得流傳的價值——比如普雷沃神父的《曼儂·萊斯科》就是這種情況;有時是因為他們的靈感——那誕生於某一段特殊的經歷,或是生髮於某一種獨特的情緒的靈感,只能在那一小段創作中發揮效力。在那唯一一次的暢所欲言之後,他們再寫什麼都難免是老調重彈、自我重複,甚至可以忽略不計。巴爾扎克驚人地多產,他的水準當然有所起伏,但是考慮到其作品的總量來說,要求他永遠呈現出最佳表現也是不甚現實的。文學評論家往往以懷疑的目光看待作家的高產,而我認為這是不對的。比如馬修·阿諾德就將這一點視作天才的一種特質。談及華茲華斯的時候,他表示自己之所以對這位詩人欽慕不已,並且在心中為其確立了崇高的地位,正是因為哪怕將所有平庸之作都排除在外,他名下佳作的數量依舊龐大。阿諾德進一步寫道:「如果每位詩人單獨拿出一首或是三四首詩作來比較,那我絕不敢說華茲華斯比格雷、彭斯、柯勒律治或者濟慈高明多少……在我看來,他的長處在於佳作的數量更多。」巴爾扎克的小說沒有《戰爭與和平》那種波瀾壯闊的史詩氣質,沒有《卡拉馬佐夫兄弟》那種攝人心魄的憂傷,更沒有《傲慢與偏見》那獨特的魅力;他的偉大之處並不在於單獨的某一部作品,而是蘊含於其作品龐大的總量之中。 巴爾扎克涉及的領域涵蓋了他那個時代生活的全部,範圍也是遍及法國全境。不論這些知識由何而來,巴爾扎克對人的認識都堪稱非比尋常,只是對某些領域的認識不如對其他領域的精準,比如他對諸如醫生、律師、職員、記者、小店店主和鄉村牧師之類社會中產階級的描述,就要遠比對上流社會、城市工人或者農民階級等群體的描寫要到位得多。就像所有小說家一樣,他寫起惡人來比寫好人成功。他擁有超凡絕倫的創造力以及驚人的創作才能。他就像是一股自然之力,像是激流翻湧的河流漫過堤岸帶走阻攔它的一切;像是狂野的颶風咆哮著穿過寧靜的鄉村與擁擠都市的街巷。 作為社會百態的描繪者,他最獨特的天賦在於他對人物的設置,他不僅能夠設想人物之間的關係——除了只寫冒險故事的作者,所有小說家都會這樣做——更是擅長在角色和他們生活的世界之間建立聯繫。絕大多數作者一般只選擇一組人物,有時甚至不超過兩三個角色,並且把他們寫得好像生活在玻璃罩子裡面一樣。這麼寫固然更加緊湊,但不幸的是,這種效果同時會顯得十分虛假。人們過的不僅僅是自己的日子,他們同樣會進入他人的生活:他們在自己的日子裡扮演著主角,在他人的生活中的角色有時可能還算重要,但絕大多數時候則是無足輕重。比如你去理髮店理髮,這件事對你而言無關緊要,但是你不經意的一番話或許就成了理髮師生活的轉折點。巴爾扎克意識到了這些隱含的聯繫,並由此得以用生動形象、振奮人心的筆調描摹人生中的參差百態:混亂無序、彼此相斥、重要的結局與其誘因之間遙遠的距離。我想他是第一位深入探討生活中經濟的重要地位的小說家。他不會滿足於把金錢稱作萬惡之源的說法,在他看來,對金錢的欲望和渴求是人類行為的主要推動力。 我們必須時刻牢記巴爾扎克是一位浪漫主義作家。眾所周知的是,浪漫主義是對古典主義的反動,然而如今還是把它與現實主義作為對照更加方便。現實主義作家是宿命論者,他們在敘事中努力追求邏輯上的真實性,他們的觀察也更加傾向於自然主義。而浪漫主義作家則認為日常生活單調乏味,並因此試圖逃離現實世界,遁入幻想中尋求新奇與冒險;他們想要令人驚奇,並為了實現這一目的不惜以犧牲真實性為代價。他們塑造的角色情感強烈而極端,他們的喜好無拘無束,他們厭惡自控,並將其視作一種小資產階級的陳腐價值觀。他們全心全意地贊同帕斯卡的那句名言:「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難以知曉。」他們崇拜的是那種為了追求財富和力量甘願犧牲一切,不論面對什麼都不會裹足不前的人。這種人生態度正符合巴爾扎克那火暴的脾氣,毫不誇張地說,假如浪漫主義從未存在的話,他也必定會把浪漫主義創造出來的。他的觀察精準而細緻,但他只是將這些觀察作為盡情發揮想像力的基礎。每個人都被某種最為主要的慾念所支配,這一理念不僅相當投他的脾氣,更是一向吸引著無數虛構文學的作者,因為它讓他們得以為自己筆下的造物賦予戲劇性的力量,讓他們變得生動而鮮活;而讀者也能毫不費力地理解他們,因為讀者只需要知道這些角色是守財奴、好色鬼、惡婆娘還是聖徒就夠了。就如今的我們接觸到的小說作品而言,其作者往往致力於讓讀者對書中角色的心理世界產生興趣,這讓我們不再相信人會是表里如一的。我們知道人往往由彼此矛盾且看似無法共存的要素所構成,而正是這種不和諧之處才能引發我們的興趣,因為我們會因為深知自己身上也存在著這樣的矛盾而產生共情。巴爾扎克最偉大的角色卻都是按照老一輩作家的作風塑造而成的,他們會按照自身的興趣來刻畫筆下每一位人物,這些人物全身心都為其慾念所占據,完全無心顧及其他。他們宛如人格化了的癖好本身,但是他們又展現出那樣美妙的力量、真實性與獨特性,即便這些角色無法讓你完全信服,卻也足以令你過目不忘。 2 如果你與三十歲出頭的巴爾扎克相遇——此時的他已經功成名就——出現在你眼前的會是這麼一位人物:那是一個矮壯結實的男子,他身材短粗,但是因為雙肩強壯、胸膛厚實,所以倒不會給人十分矮小的印象。他公牛一般的脖子皮膚白皙,與紅彤彤的臉膛形成鮮明的對比,厚厚的嘴唇紅得惹人注目,還總是掛著點微笑。他的牙齒很糟,早已變了顏色。寬鼻樑的鼻子方方正正的。大衛·當熱為他塑半身像的時候,他格外強調說:「你可得好好做我的鼻子!我的鼻子就是世界!」他的眉毛形狀高雅,濃密的黑髮在腦後披散著,活像獅子的鬃毛。他帶著點點金光的褐色雙眼仿佛擁有生命、擁有光芒和磁性,這雙眼睛攝人心魄,讓人不由得忽略了他的容貌不僅並不端正,甚至還有些低俗的事實。他臉上的表情快活、直爽、親切並且善良。拉馬丁談起巴爾扎克時如是說:「他的善良並不是那種心不在焉、隨便應酬的善意,而是迷人、聰慧、充滿深情的善良,它讓你心存感激,讓你很難不喜歡上他這個人。」他精力旺盛,活力充沛,僅僅待在他身邊都會讓人不由得振奮起來。假如你看上一眼他的雙手的話,你便一定會被它們的美所折服:這雙手小巧、白皙、肉感,紅潤的指甲帶著些玫瑰色。他很為自己的雙手而自豪,誠然,這樣一雙美手長在一位大主教身上也不為過。如果你在白天撞見他,那麼他身上多半裹著一件破破爛爛的舊大衣,褲腿沾滿泥巴,鞋子也沒擦乾淨,頭上的帽子更是舊得可怕。但是一到了晚上,聚會上的他就換了一套行頭:體面的藍外套上釘著金紐扣、黑褲子、白馬甲、鏤空的黑絲綢襪子、定製的皮鞋、上好的亞麻襯衫,還有一雙黃色的手套。不過他的衣服永遠不太合身,而拉馬丁曾經補充說,他看起來活像個在一年裡猛躥了一大截個子的中學生,簡直要把身上的衣服撐爆了。 與他同時代的人們一致認為,此時的巴爾扎克天真爛漫、富有孩子氣、待人真誠而和藹。喬治·桑寫道,巴爾扎克既真誠到堪稱謙遜,又自吹自擂得稱得上牛皮大王;他自信、豁達、既善良又瘋狂;他嗜酒如命,工作起來不知疲倦,又在其他情緒上清醒而克制;他一身兼具了務實與浪漫、輕信與多疑、莫名其妙與執拗頑固。他並不健談,對聽到的東西領會得很慢,更沒有對答如流的天分;他與人談話時既不懂影射也不會諷刺,但他獨白中的激情與氣魄卻讓人難以抗拒。他不論說什麼都會捧腹大笑,而所有人都會跟著他一起笑。他們聽了他說的話會笑,只是看著他的模樣也會笑;安德烈·比利說過,「他突然開懷大笑起來」這個說法簡直就是為他量身定製的。 最好的一版巴爾扎克傳記的作者正是安德烈·比利,我在這裡向各位讀者敘述的許多內容都來自他那部迷人的作品。這位小說家原本的姓氏是巴爾沙,他的祖先以務農和紡織為業,但他的父親以做律師助理起家,又在大革命之後逐步發跡,他把家族的姓氏改成了巴爾扎克。五十一歲那年,他迎娶了一位靠政府訂單發財的布料商人的女兒。這對夫妻育有四名子女,老大奧諾雷於一七九九年在圖爾城出生,他們的父親當時正在那裡擔任醫院的管理員。他能謀到這份差使,或許還是因為巴爾扎克太太的父親——就是那位前布料商人——不知怎的當上了巴黎各家醫院的總管理人。奧諾雷在學校里表現得吊兒郎當,還總是惹麻煩。一八一四年年底,父親受命負責為駐紮在巴黎的一個師提供伙食,於是就帶著全家人搬了過去。家裡決定讓奧諾雷去做律師,通過必要的考試之後,他進入了一位古依奈特先生的事務所。至於他在那裡幹得怎麼樣,首席辦事員在一天早上寫給他的這張便條就很能說明問題了:「鑒於今天事務繁多,巴爾扎克先生就不用到事務所來了。」一八一九年,父親領了養老金退休,並且決定搬到鄉下去住。他最終定居在維勒帕里西斯,這個村子位於通往莫城的路上。奧諾雷則留在巴黎,因為家裡已經安排好了,等他多實踐幾年,能獨立處理案件之後,他家的一位律師朋友就會把自己的業務移交給他。 但是奧諾雷不願意服從安排。他想要成為一名作家,或者說他執意要成為一名作家。家中為此爆發了激烈的衝突,但是到了最後,雖然母親——她是一位既嚴厲又務實的女性,奧諾雷從來都不喜歡她——依然強烈反對此事,父親還是做出了讓步,決定給他一次機會。他們約好給他兩年時間,讓他看看自己能做成什麼。他租了一間每年六十法郎的閣樓住下,在裡面安置了一張桌子、兩把椅子、一張床、一隻衣櫥,還有一個充當燭台的空瓶子。時年二十歲的他自由了。 此時巴爾扎克乾的第一件事就是寫了一部悲劇;他在妹妹準備結婚的時候回了家,並且把作品也帶了回去。他為家人和兩位朋友朗讀了這部悲劇,可大家一致認為它一文不值。此後他又把作品寄給了一位教授,而對方則評論說這位作者不妨去做點喜歡的事情,只要別再寫作就好。既憤怒又沮喪的巴爾扎克回到了巴黎。他下定了決心,既然自己成不了悲劇詩人,那就不如做一名小說家;並且參考沃爾特·司各特、安妮·拉德克里夫和馬圖林的作品寫了兩三部小說。然而父母卻認定他的嘗試已然以失敗告終,命令他乘轉天第一班驛站馬車回維勒帕里西斯來。這時剛好有個朋友來看他,此人是他在拉丁區結識的一位落魄文人,他建議巴爾扎克與自己合寫一部小說。一系列粗製濫造的作品就這樣源源不斷地誕生了,他有時一個人寫,有時與人合作,所用的筆名更是花樣百出。誰也說不清他們在一八二一年到一八二五年之間到底寫了多少小說,有些權威說法認為這個數量可能超過了五十本。我不知道除了喬治·森茨伯里之外還有誰系統地閱讀過這些作品,而森茨伯里本人也承認此舉花了他不少力氣。這些作品以歷史小說為主,因為當時沃爾特·司各特名頭正盛,巴爾扎克他們也想藉助這股風潮撈上一筆。這批作品寫得很差,但它們終究教會了巴爾扎克一些東西,讓他知道只有緊湊乾脆的情節才能抓住讀者的注意力,以及探討那些在人們眼中至為重要的東西——愛情、財富、榮譽和生命——的重要意義。這段經歷或許還會讓他意識到一件重要的事情,雖然他自身的性情也勢必會讓他想到這一點:如果想讓他人閱讀自己的作品,作家就必須關注激情。激情或許未免有些卑微、瑣屑、抑或是不甚自然,但是只要足夠強烈,即便是激情也會擁有些許莊嚴壯麗的氣息。 忙於寫作的巴爾扎克住在父母家,他由此結識了鄰居德·伯爾尼夫人,她的父親是一位曾經先後效力於瑪麗·安托瓦內特及其侍女的德國音樂家。夫人當時四十五歲,她的丈夫病痛纏身、牢騷滿腹,但她還是和他生了六個孩子,和情人之間還生了一個。她先是成了巴爾扎克的朋友,之後又成了他的情人,並且在去世之前的十四年中一直對他全心全意。這是一種奇妙的關係。巴爾扎克不僅以情人的身份愛著她,還把自己對母親的情感轉移到了她身上,而這種情感是他此前從未感受過的。她不僅是他的情人,更是他可以袒露心跡的知己,他始終需要她的忠告、鼓勵以及無私的柔情。這段私情讓村子裡流言四起,而巴爾扎克的母親自然強烈反對兒子和年紀足夠做自己母親的女人糾纏不清。何況他的小說也不怎麼賺錢,這讓母親非常擔憂他的前途。有個熟人建議他去做生意,這個建議似乎也挺合他的胃口。德·伯爾尼夫人給他湊了四萬五千法郎,他拉上了幾個合伙人,做起了出版商、印刷商以及鑄字廠。然而他是個糟糕的生意人,而且花錢極其大手大腳。他把所有個人開銷都記在了公司的賬上:買珠寶、裁衣服、做鞋,甚至連洗衣服的錢都算了進去。三年之後,他的公司以破產告終,母親還不得不拿出五萬法郎來給他還債。 鑒於金錢在巴爾扎克的一生中扮演著如此重要的角色,我們很有必要考量一下上文提到的兩筆錢究竟價值幾何。五萬法郎相當於兩千英鎊,但是那時候兩千英鎊的價值可要比如今高上許多,只是很難講請那究竟相當於如今的多少錢。或許最好的辦法就是解釋一下當時用一定數量的法郎能辦成多少事情。拉斯蒂涅屬於鄉紳階層,他們一家六口生活在外省,雖然生活節儉,但是按照他們的地位與體面來說,一年的開銷也要有三千法郎。他們把長子歐仁送到巴黎去學習法律,歐仁租住在伏蓋太太的膳宿公寓裡,每個月的食宿費是四十五法郎。還有幾個年輕人雖然住在外面,飯卻在公寓裡吃,因為這裡的飯食是出了名的好,他們為此每個月要付三十法郎。如今,和伏蓋太太所開的那家一個檔次的膳宿公寓每月的食宿費少說也要三萬五千法郎。這樣看來,巴爾扎克的母親拿出來救他免於破產的五萬法郎放在今天實在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這段從商的經歷雖然一塌糊塗,但它還是為巴爾扎克提供了大量的專業信息,讓他對經商有了一定的了解,這些知識對他日後的小說創作頗有幫助。 生意倒閉之後,巴爾扎克搬到布列塔尼與朋友同住,並且在那裡找到了一部小說的靈感。這部小說就是《朱安黨人》,這是他第一部嚴肅的小說作品,也是第一部署上真名的作品。當時的他三十歲。自此之後,巴爾扎克不知疲倦地筆耕不輟,一直到二十一年後過世為止。他作品的總量十分驚人,每年都有一兩部長篇和十幾部中短篇出版問世,除此之外,他還創作了為數眾多的戲劇,其中有一部分從未被出版商接受,而被接受的那些也都以慘敗告終,唯獨有一部得以倖免。在一段短暫的時間中,他一度創辦過一份報紙,其中大多數稿件都由他本人執筆。他工作時的生活簡樸而規律:他一吃過晚飯就上床睡覺,半夜一點再由僕人叫他起來;起床之後,他換上一件一塵不染的白色長袍,因為他聲稱寫作時就應該穿沒有污點或者瑕疵的衣裳,然後他一邊就著燭光用烏鴉翅膀毛的羽毛筆奮筆疾書,一邊靠著一杯接一杯的黑咖啡提神。他寫到早晨七點擱筆、洗澡(至少原則上說算是洗了澡),然後躺下休息。出版商會在八點至九點之間上門,或是為他拿來校對完成的樣章,或是從他這邊取走完成的手稿;他也自此爬起來繼續工作,直到中午才停下吃幾個水煮蛋,喝些水和黑咖啡;他下午一直工作到六點,然後就著沃萊葡萄酒吃一頓簡單的晚餐。這時偶爾會有一兩位朋友拜訪,但他往往只是簡單聊上一陣就睡覺去了。雖然他獨處時的飲食頗為節制,但和他人一道用餐時就吃得貪得無厭了。一位出版商聲稱,他曾經親眼目睹巴爾扎克在一餐之中吞下了一百隻生蚝、十二塊炸肉餅、一隻鴨子、一對鵪鶉、一條舌鰨、不計其數的糖果,最後還有十二隻梨子。依照這種吃法,他很快就變成個大腹便便的胖子也就不奇怪了。加爾瓦尼說他吃起飯來活像頭豬,而他的吃相也的確相當不雅:他吃飯時更喜歡用餐刀而非叉子,不過這在我看來還不算什麼,因為我很確定路易十四也是這樣吃的;但是巴爾扎克會用餐巾擤鼻涕,這對我來說就有點兒噁心了。 巴爾扎克擅長記筆記,他不論走到哪裡都隨身帶著筆記本,每當他碰巧遇見可能用得上的東西、腦子裡突然蹦出了好點子,或者從他人那裡聽到了富有啟發性的內容,他就會匆匆提筆記下來。只要有可能,他就會去親自參觀故事中提到的場景,有時甚至不惜乘車跑上很遠的距離去看他想要描寫的一條街道或是一棟房屋。他為筆下人物選擇姓名時總是非常謹慎,因為他相信名字應該與人物的性格與外貌相符。人們普遍認為他的文筆不佳,喬治·森茨伯里認為,這多半與他前十年中為了餬口大量創作粗製濫造的小說有關。但我無法認同這個觀點。巴爾扎克的確是個粗鄙的人(然而這種粗鄙難道不正是構成他天才的一部分嗎?),寫起文章來也是一樣粗俗:他的文字冗長囉唆、虛張聲勢,而且還有不少錯誤。埃米爾·法蓋是一位與他同時代的重要評論家,在他研究巴爾扎克的論著中,法蓋專門拿出整整一章的篇幅來討論這位作家在品位、文風、句法和語言上都犯了哪些錯誤;其中有些錯誤確實十分明顯,甚至不需要多麼紮實的法語基礎就能看出來。巴爾扎克對自己母語的優雅之處毫無感受。他似乎從未想過,散文也有著不同於韻文的優美雅致。然而即便如此,在他那旺盛的精力尚未流逝的年代,他的小說中也處處可見簡潔明快的格言警句。不論是在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這些格言甚至不會辱沒拉羅什富科[7]之名。 巴爾扎克並不是那種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想要說什麼的作家。他會先寫出一份粗略的草稿,然後再進行大幅度的修改與重寫,到了把手稿送去印刷的時候,印刷工人甚至會因為改動過多而無法辨認文本的內容。等到校樣回到他手裡之後,他又會像對待粗略的大綱一樣處置它們,不僅往裡面添詞,還會直接加句;若只是加句也還罷了,他甚至連成段的文章都往裡加;加入的段落最終還要變成一個個完整的章節。如此修改過的校樣被送去二次排版,收到定稿之後,他還是會再次著手修改,做出更多的變動。全部改完之後他才會同意出版,而出版的前提條件之一便是允許他對未來的版本做出進一步的改動。這種做法的成本相當高昂,他也總是因此和出版商爭執不休。 巴爾扎克與編輯們打交道的故事冗長、乏味並且令人不快,我也會在這裡儘量長話短說。他是個相當厚顏無恥的人。他會先拿走一本書的預付款,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一定能在約定的日期交稿;然而接下來卻又會在快錢的誘惑下停下手頭的工作,把自己匆忙寫就的另一部小說或短篇交給其他出版商。這讓他時常被起訴違約,訴訟費和賠償金更是為早已債台高築的他平添了不少負擔。因為只要成功簽下了約他寫書的合同(有時甚至連合同都不簽),他就會立刻搬進花了重金裝修的寬敞公寓;添置一輛敞篷馬車和兩匹馬;雇上一位馬夫、一個廚子和一位男僕;給自己置辦衣裳,給馬夫安排制服;甚至還會買一些已原本不屬於他的家徽裝飾的餐具。那家徽屬於一個名為巴爾扎克·德·昂特拉格的古老家族,而他也在自己的名字里加上了一個「德」字,想用這個小品詞讓自己顯得出身高貴。為了支付這些奢侈的開銷,他一面不斷地向自己的妹妹、朋友和出版商借錢,一面不斷在新的賬單上籤著字。他負債纍纍,卻依舊買個不停——珠寶、瓷器、櫥櫃、細工嵌板、繪畫、雕像;他用小羊皮將自己的藏書裝幀得十分華麗;他有許多手杖,其中一根還鑲嵌著綠松石;他能為了辦一場晚餐會而把餐廳的裝潢和家具全部換成新的。只要債主催得緊,他就會隔三岔五地把這些家當送進當鋪;他家更是時常有經紀人上門,他們沒收了他的家具,然後拿去公開拍賣。他已經無藥可救了,直到生命的盡頭,他買起東西來都是揮金似土,毫無理智。他借起錢來也是不知廉恥,然而他的天才實在是令人欽慕,所以朋友們的慷慨之心也很少被他耗盡。女性一般來說是不太願意借錢給別人的,但是巴爾扎克顯然感覺從她們手裡借錢挺容易。他完全沒有分寸,而且看來他從女人手裡借錢也沒有一丁點兒的顧慮。 人們應該記得,巴爾扎克的母親動用了自己的資產,才把他從破產的邊緣挽救過來;兩個女兒的嫁妝又讓她的積蓄進一步縮水,到了最後,她剩下的唯一一份財產就只有巴黎的一處房屋了。等到她發現自己已然困窘到了絕望的地步時,她才提筆給兒子寫了一封信。安德烈·比利在他的第一版《巴爾扎克傳》中引用了這封書信,我在此將其譯文附上:「我上一次收到你的信還是一八三四年十一月的事了,當時你在信中承諾,從一八三五年四月一日起每個季度給我兩百法郎,好讓我支付房租和雇女僕的費用。你也知道,我過不了窮日子;你名聲那麼大,生活又那麼奢侈,這讓我們處境的差距顯得越發令人震驚。我認為對你而言,你給我許下的承諾無異於債務。如今已經是一八三七年四月了,這意味著你已經把這筆債務拖欠了兩年。在你總共欠我的一千六百法郎里,去年十二月你給了我五百法郎,而且就像是不情不願的施捨一樣。奧諾雷,在這兩年中我的生活是一場無休無止的噩夢。你沒有能力幫我,我也不會懷疑這一點,然而結果是我靠抵押房產能夠借來的金額已經減少,而我如今再也籌不到更多的錢,手頭所有值錢的東西也都當了出去。眼下我終於到了要開口對你說『麵包,我的兒子』的地步了。幾周以來,我一直靠著我那好心的女婿的贈予過活,可是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奧諾雷,你看來還付得起那種昂貴的長途旅行,可是它們不僅耗費你的錢財,更會損耗你的名聲——每次你遠遊歸來,這二者都會因為你不能履行合同而大打折扣——想到這一切的時候,我的心都要碎了!我的兒子,既然你供得起……情婦、鑲珠寶的手杖、戒指、銀器,還有家具,那麼假如你的母親懇求你履行承諾,應該也不會有什麼不妥吧。她是會等到萬不得已的關頭才向你開口的,然而這一刻已經到了……」 而巴爾扎克對這封信的回覆是:「我覺得你最好到巴黎來一趟,咱們花上一個小時聊一聊。」 他的傳記作家表示,既然天才有屬於他們的特權,我們也不應該用常人的標準去衡量巴爾扎克的行為。這是個觀念問題。而我個人以為,最好還是承認他的確自私自利、寡廉鮮恥,並且相當不誠實。對於他那不穩定的經濟狀況,最好的開脫也無非是說:他那輕鬆樂觀的天性讓他始終堅信,自己僅憑寫作就能掙到大把大把的錢(而且他有一段時間確實掙了不少),而當時還有各種投機買賣一個接一個地刺激著他活躍的想像力,讓他以為自己還能夠通過投機賺到更多。然而真正參與投機之後,結果卻往往不過是在既有的債務上新添一筆而已。假如他真的做到頭腦理智、腳踏實地、生活節儉的話,那麼他也永遠不可能成為如他自己那般的作家了。他愛炫耀、好奢華,就是管不住自己花錢的手。他為了還債拚命工作,但不幸的是,舊賬還沒還完,他就已然寫下了新的欠條。還有一件奇特的事情值得一提:只有在債務的壓力之下,他才能一門心思地投入寫作,甚至可以一直寫到精疲力盡、臉色慘白為止,而他最優秀的幾部小說都是在這種情形下寫出來的。可是倘若他奇蹟一般地居然沒有身處窘境,沒有拍賣經紀人上門搗亂,更沒有編輯和出版商對他提出起訴,他似乎反而會喪失創造力,連一個字都寫不出來了。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巴爾扎克說是自己的母親毀了他,然而此言著實令人震驚,因為明顯是他毀了自己的母親。 3 成功總是能帶來朋友,巴爾扎克在文學上的成就也為他帶來了眾多友人;他的個人魅力、旺盛的精力和極富感染力的幽默感讓他成了幾乎所有高檔沙龍里最受歡迎的客人。被他的盛名吸引的貴婦人之中有一位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她是德·馬伊埃公爵的千金、弗里茨-詹姆斯公爵的侄女、詹姆斯二世的直系後代。她用化名給他寫了一封信,得到他的回覆之後,她便再次寫信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他登門拜訪對方,這次會面讓他十分欣喜,不久之後就開始每天都去見她。夫人是一位面容蒼白的金髮女子,像花一樣嬌艷美麗。他愛上了她,而夫人雖然允許他親吻自己高貴的玉手,卻拒絕他更進一步的親近行為。於是他開始噴香水,每天都戴上嶄新的黃手套,然而一切努力都是徒勞。這讓他變得越發急躁易怒,並且開始懷疑對方或許是在玩弄自己。而這一事實也相當明確,夫人需要的是仰慕者,而不是愛人。有這樣一位功成名就、才華橫溢的年輕人拜倒在自己腳下無疑令人愉快,但她完全沒有做他的情人的意願。在叔父弗里茨-詹姆斯的監護下,夫人和巴爾扎克一道前往義大利,並且在途中於日內瓦小駐,而危機就在此時爆發了。沒有人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麼。巴爾扎克和侯爵夫人一同出門遠足,回來時卻是淚流滿面。不難推測他或許是在途中向她提出了最後的請求,卻被對方以某種令他備感羞辱的方式一口回絕。痛苦又憤怒的巴爾扎克認為夫人無恥地利用了自己,他憤而返回巴黎。然而他這個小說家也不是白當的,每一次經歷——哪怕是最丟臉的那種——都可以成為他創作的素材,日後他筆下那種無情又輕佻的上流社會女性都將以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為原型。 就在巴爾扎克還在徒勞無功地追求侯爵夫人的時候,他收到過一封來自敖德薩的崇拜者來信,署名是「一位異國女子(L』Étrangère)」。不久之後又收到了第二封署名相同的信。於是他在唯一一份獲准進入俄國的法國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廣告:「閣下來信德·巴爾扎克先生均已收到,今日方才得以借本報致謝;然而先生不知回信應當寄向何處,並為此深表遺憾。」寫信的人名叫伊芙琳·漢斯基,她是一位出身高貴且資產豐厚的波蘭女士。她三十二歲,已婚,但丈夫卻五十多歲了。她為丈夫生過五個孩子,但是只有一個女兒活了下來。她看到了巴爾扎克的廣告,他們約定把寫給她的信件都經由敖德薩的一位書商轉交,這樣她就能收到他的來信了。兩人就這樣開始了書信往來。 巴爾扎克時常掛在嘴邊的「生命中最偉大的激情」也由此開始。 他們的通信很快就變得越來越親密。巴爾扎克以當時流行的誇張口吻吐露心聲,試圖以此勾起這位女士的憐惜和同情。而她也天性浪漫,早就厭倦了那種住在乏味無趣的烏克蘭鄉間五千畝土地中間一棟孤零零的豪宅里的單調生活。她仰慕這位作家的才華,對其人亦有濃厚的興趣。兩人開始通信幾年之後,漢斯基夫人帶著年邁體弱的丈夫、她女兒、一位家庭女教師,還有一批僕人來到了瑞士的納夏泰爾;而巴爾扎克也應她的邀請前往瑞士。有這樣一段關於他們如何相遇的記載,讀來雖然令人愉快,不過想像的成分或許大了些:巴爾扎克當時正在公園裡散步,看到有一位女士坐在長椅上讀書。她的手帕落在了地上,他禮貌地將手帕拾起,卻突然發現對方讀的書正是自己寫的。他開口與其搭話,而這位女士恰好就是與他約定在此地相會的人。當時的她是個頗有些豐腴韻味的美人;她秀髮美麗,雙唇動人,雖然有一些極其輕微的斜視,但她的雙眼還是非常秀美。第一眼看見這麼個矮小肥胖的紅臉漢子可能讓她嚇了一跳,給她寫來那些詩意而熱情的信件的人居然長得活像個屠夫;然而即便如此,他那雙閃爍著點點金光的明亮眼睛、他旺盛的精力、活潑的性格,還有於他而言頗為罕見的善意,都足以讓她忘記了方才的驚駭。在他於納夏泰爾停留的五天時間裡,兩人成了情人。巴爾扎克不得不返回巴黎,分別時兩人又約定冬天在日內瓦見面。他在聖誕節前夕到了日內瓦,在那裡住了六個星期,在這段時間裡,他一面與漢斯基夫人翻雲覆雨,一面抽時間寫了《朗熱公爵夫人》,他在小說中對讓自己蒙受屈辱的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進行了報復。他動身離開日內瓦之前,漢斯基夫人對他做出了承諾:一旦自己久病不起的丈夫過世,守了寡的她就馬上和他結婚。 然而巴爾扎克剛回到巴黎沒多久,就遇見了吉多博尼-維斯康蒂伯爵夫人,並且立刻迷上了她。夫人是位金髮白膚的英國女子,生性卻是與其國籍不甚相符的風流放蕩,早已因對自己那位隨和的義大利丈夫不忠而惡名昭彰。她很快就成了巴爾扎克的情人,但是當時的浪漫主義者卻把這兩人的風流韻事傳得盡人皆知,就連住在維也納的伊芙琳·漢斯基都有所耳聞。她給巴爾扎克寫了一封充斥著惡毒的指責的信,還宣稱自己要回烏克蘭去。這對他來說是個巨大的打擊,因為他還指望著等她纏綿病榻的丈夫一死就娶她——他相信自己不用等很久——並由此獲得她那一大筆財產呢。他連忙借了兩千法郎前往維也納去與對方和解。出行時他號稱德·巴爾扎克侯爵,行李箱上裝飾著偽造的盾徽,身邊還跟著個貼身男僕,這讓他旅行的成本大大提高,因為身為貴族,跟旅館老闆討價還價未免有失身份,給小費的時候也總得給出與他冒充的頭銜相符的金額。到達維也納時,他已經是身無分文,好在伊芙琳足夠慷慨大方。但她還是忍不住繼續對他大加指責,而他也不得不拚命編造謊言來減輕她的猜忌。三個星期之後,她動身返回烏克蘭,兩人在此後的八年之中再也沒有見面。 巴爾扎克回到巴黎,並同吉多博尼伯爵夫人重歸舊好。因為她的緣故,他變得比以往更加揮霍無度。他由於債務問題被捕,而她為他補交了欠款,讓他不至於坐牢。自此之後每當他財務吃緊,她都會伸出援手。一八三六年,他的第一位情人德·伯爾尼夫人去世,這令他悲痛不已;甚至宣稱她是自己唯一真正愛過的女人,不過其他人卻認為,應該說她應該是唯一一個真心愛過他的女人才對。在同一年中,金髮碧眼的英國伯爵夫人告訴巴爾扎克,自己懷上了他的孩子。孩子出生之後,她那位十分寬容的丈夫如是說道:「啊,我知道夫人想要個黑皮膚的孩子,現在她終於得到自己想要的了。」至於他的其他風流韻事,我在這裡只再多提一件,那是與一位名叫伊蓮·德·瓦萊特的寡婦之間的私情,同德·卡斯特里侯爵夫人和伊芙琳·漢斯基的情形一樣,此事也是從一封崇拜者來信開始的。他的五段感情之中有三段都是這樣開始的,這著實有些奇怪,或許也是這些情感都不甚圓滿的原因。倘若吸引一個女人的是男人的名聲,那麼她會過度關心與其交往所帶來的好處,並且因此無法享受真正的愛情所激發的那種了無私心的情感。這種情形下的女性是個受挫的愛出風頭的人,她會抓住一切機會滿足自己的本能。與伊蓮·德·瓦萊特的關係持續了四五年。說來也怪,巴爾扎克同她分手的原因,居然是發現了她並沒有如同她自己聲稱的那般高貴的出身。巴爾扎克從她手裡借過許多錢,他去世之後,伊蓮曾經試圖從他的遺孀那裡討回欠款,但最後似乎以徒勞告終。 與此同時,他依舊保著與伊芙琳·漢斯基的通信。在他的早期來信之中,兩人之間的關係堪稱一目了然。其中有兩封被伊芙琳在疏忽之下夾在書里,結果被她的丈夫發現了。得知這一窘況的巴爾扎克寫信給漢斯基先生,解釋說那只不過是一個玩笑,說是伊芙琳曾經笑話他不會寫情書,於是他才動筆寫了這兩封,用以證明自己分明寫得很好。這個解釋相當薄弱,但是漢斯基先生顯然接受了。此事之後巴爾扎克寫起信來就變得異常謹慎,他只會通過潛藏在字裡行間的間接方式向伊芙琳保證,自己還像以往一樣熱烈地愛著她,並且渴盼著兩人有朝一日能夠彼此結合,共度餘生。然而他這話只不過是花言巧語罷了,因為在分別後的八年時間裡,除了偶爾調調情之外,他還有兩段認真的感情,一段是和吉多博尼伯爵夫人,另一段則是和伊蓮·德·瓦萊特,他對伊芙琳·漢斯基的愛根本沒有他號稱的那麼熱烈。巴爾扎克畢竟是個小說家,因此當他坐下來給她寫信的時候,自然能輕而易舉地將自身代入思戀成疾的痴情角色,就像他在舉例說明呂西安·德·呂龐潑萊的文學天賦時也能代入年輕有為的記者角色,並以他的筆調寫出精彩的文章一樣。 不過在他給伊芙琳寫情書的時候,他落筆寫下的應該就是當時他的真實想法,我對這一點毫不懷疑。因為她早就許諾過,只要丈夫一死,自己馬上就嫁給他,而他未來的保障就完全取決於她是否會信守承諾了;所以假如他信中的口吻有一些誇張而刻意,那也沒什麼好指責的。漫長的八年時光中,漢斯基先生的身體一直還算不錯,他的去世非常突然。巴爾扎剋期待已久的時刻也隨之到來:他的夢想終於實現了,他終於要變成有錢人了,他也終於能夠擺脫自己那些「小資產階級債務」了。 但是伊芙琳在寫信告訴他自己丈夫的死訊之後很快又寄來了第二封信,在這封信里,她告訴巴爾扎克自己不會嫁給他。因為她無法原諒他的不忠、揮霍,以及債務。這讓他頓時陷入絕望境地。在維也納的時候,伊芙琳告訴過他,自己不指望他在肉體上也保持忠貞,只要能擁有他的心就夠了。就這一點來說,他的心倒一直是屬於她的。伊芙琳的不公讓他異常憤怒。他由此認定,只有去與她見面才能重獲她的芳心。於是在大量的通信之後,雖然對方明顯相當不情願,他還是踏上了前往聖彼得堡的旅程,伊芙琳當時正在那裡處理丈夫的後事。事實證明,他的盤算的確沒錯。他們兩個此時都已經是身體發福的中年人了;他四十三歲,她四十二歲;不過看來他的魅力、活力和天賦依然讓她難以拒絕。兩人就這樣再次成為戀人,伊芙琳也再次許諾自己會嫁給他。此時距離最初的承諾已經過去了七年的時間。傳記作家們一直困惑於她究竟為何要猶豫這麼久,然而其中的原因卻明顯並不難找。她是一位高門貴婦,也很為自己高貴的出身而自豪,就像《戰爭與和平》里的安德烈公爵一樣。而她當然有可能已經意識到,做著名作家的情人與當庸俗暴發戶的妻子之間有著巨大的差別。她的家人也極力勸她不要和這麼一位各方面都不合適的人結婚。她的女兒也到了結婚的年紀,她有責任為孩子找個門當戶對的婆家;而巴爾扎克是個臭名昭著的敗家子;她很可能是害怕他會拿自己的錢去打了水漂。他總是問自己要錢,甚至不能說是從她錢包里捏幾個小錢了,而是雙手伸進去向外掏。她的確有錢,她本人的生活的確也很奢侈,但是你為了自己的享樂揮霍金錢,和別人花著你的錢去尋歡作樂,這二者當然是完全不同的。 真正古怪的事情並不是伊芙琳·漢斯基等了這麼久才嫁給巴爾扎克,而是她居然真的會嫁給巴爾扎克。兩人偶爾會見個面,而作為其中一次見面的結果,她懷孕了。巴爾扎克興奮極了,他認定自己終於徹底贏得了伊芙琳,並且立刻乞求她嫁給自己;可是對方不願意如此將就了事,她回信告訴巴爾扎克,為了節省開支,她準備生下孩子之後先回烏克蘭去,以後再和他結婚。這個孩子生下來就死了。這大約是一八四五或者一八四六年的事。一八五〇年,她嫁給了巴爾扎克。他在烏克蘭度過了冬天,並且在那裡舉行了婚禮。為什麼她最後還是答應了?她不想嫁給巴爾扎克,她從來就沒想過。她是個虔誠的女人,甚至一度認真考慮過要不要進修道院;或許是她的懺悔神父勸導過她,勸她讓自己不合常規的處境重返正軌。這一年冬天,由於長期不知疲倦地工作,再加上喝了過多的濃咖啡,巴爾扎克健壯的體格終於崩潰了,他的健康狀況開始變差,心臟和肺部全部出現了感染,顯然已經時日不多了。伊芙琳或許是對這個行將就木之人動了惻隱之心,因為他雖然不忠,但是畢竟長久以來一直愛著自己。她的兄弟亞當·澤伍斯基寫信懇求她不要嫁給巴爾扎克,而皮埃爾·狄斯卡維斯在《巴爾扎克先生的一百天》中引用了她的回信:「不,不,不……這是我對那個男人的虧欠,我讓他吃了不少苦,他也為了我受了不少罪,我曾經是他的靈感與歡樂。他病了,他沒有多少時間了!……他受過很多次背叛;而我會保持對他的忠貞,我會不顧一切地忠於他寄託於我身上的理想,假如他的確像醫生說的那樣即將死去,至少他在最後一刻還能握著我的手,心中還能留存著我的影像,願他最後的目光所見之物是我,是那位他如此深愛,也愛他至誠至真的女人。」這封信非常感人,我不覺得其中的真誠有什麼值得懷疑的。 這時的她再也不是個富有的女人了。她在女兒身上投入了絕大多數財產,只給自己留下了一份年金。即便巴爾扎克對此深感失望,他也沒有表現出來。這對夫婦回到巴黎,他用伊芙琳的錢買了一處裝潢豪華的大房子。 說來令人頗為惋惜,雖然巴爾扎克苦等了那麼多年才終於實現了自己的願望,他們的婚姻卻並不成功。他們一度在烏克蘭住了幾個月,人們或許不難猜想,即便性格上難免有所摩擦,兩人必定還是能夠增進對彼此的了解,從而順利地步入親密無間的婚姻生活。對於情人身上的一些習慣和把戲,伊芙琳或許還能放任不管,但是放到丈夫身上就會讓她大動肝火了。多年以來,巴爾扎克一直處於主動懇求的位置,因此一旦順利地結了婚,他就會變得蠻橫而霸道。而伊芙琳也是個生性傲慢、難以取悅、脾氣急躁的人。她做出了很大的犧牲才能嫁給他,可他似乎對此並不怎麼感激,這令她十分惱火。她以前總是說,除非他把債全都還清了,否則她絕對不會嫁給他,他也信誓旦旦地說自己全都還完了。可是剛一到巴黎,她就發現住的房子還是被抵押了,而他依然背著一屁股債。此前她早就習慣了在豪宅里做獨當一面的女主人,習慣了身邊有一大群農奴隨她使喚;法國的僕人讓她非常不適應,她也十分反感巴爾扎克的家人插手自己的家務。她不喜歡他們,覺得他們既不入流又自命不凡。這對夫妻經常當眾陷入激烈的爭執,甚至吵到連他們的朋友都知道。 巴爾扎克是帶著病回到巴黎的。他的病也越來越嚴重,最終到了臥床不起的地步。在接連不斷的併發症折磨之下,他在一八五〇年八月十七日離開了人世。 就像凱特·狄更斯和托爾斯泰伯爵夫人一樣,伊芙琳·漢斯基給後人留下的印象並不好。她比巴爾扎克多活了三十二年,她賤賣了不少東西,償還了他留下的債務,還每年都付給他的母親三千法郎——巴爾扎克生前向她承諾過這筆錢,卻從未兌現過——直到對方去世為止。她重新出版了他的全集。以此事為契機,一位姓尚弗勒里的年輕人在她丈夫去世的幾個月之後登門拜訪;當時這位頗有女人緣的人向她大獻殷勤,而她也並沒有拒絕。這段私情持續了三個月。之後又有一個叫讓·齊古的畫家接了他的班;這次的關係則一直維持到她以八十二歲高齡去世,從時間上的長度來看,我們不難料定這段戀情最終變成了柏拉圖式的情感。只是後人或許更希望她能夠恪守貞節,在哀痛中過完漫長的餘生。 4 喬治·桑曾經十分公正地說過,巴爾扎克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一部巨著中的一頁,這部巨著不論去掉其中的哪一頁都會不再完美了。一八三三年,他萌生了一個想法,那就是把自己所有的作品整合成一部著作,並將其命名為《人間喜劇》。這個念頭在他腦海中閃現的時候,他立刻跑去找到了他的妹妹,「祝賀我吧,」他喊道,「因為我很顯然(tout simplement)已經踏上通往天才的道路了。」他是如此描述這個設想的:「法國的社會生活是史學家的領域,而我要做的只不過是一名書記員,通過羅列大量的美德與惡行、匯聚有關情感的基本事實、描繪形形色色的人物、選取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搜羅普遍性格之中的共性塑造典型,我或許就可以書寫一部被史學家遺忘的歷史,一部社會風俗史。」這的確是個頗具雄心的規劃。他在世期間從未將其完成。他留下的作品中某些篇章雖然有其必要性,卻顯然不如其他部分那樣有趣。然而相對於這部巨著的體量而言,這種情況也是在所難免。不過巴爾扎克幾乎所有小說中都會有這樣的兩三個角色,他們的行為被簡單而原始的激情所支配,並因此憑藉其鮮明的力量脫穎而出。他的長處也恰好體現在對這種人物的刻畫上;處理略微複雜一些的人物時,他的筆力就要略遜一籌了。他幾乎所有小說中都有幾個極其有力的場景,有幾部作品的情節也相當引人入勝。 假如某位從未讀過巴爾扎克的人請我推薦一部作品,這部作品又應當最能代表他的特色,能讓讀者對他的風格產生全面了解的話,我會不假思索地直接推薦《高老頭》。這部小說的故事從頭到尾都是妙趣橫生。巴爾扎克會在某些作品中突然中斷對故事的講述,轉而探討起各種毫不相干的事情,或是沒完沒了地向你談論那些你半點興趣都沒有的人物,但是《高老頭》卻沒有這些缺陷。他讓書中人物的性格體現在他們自己的言行舉止之中,並且始終秉持著以其性情所允許的範圍內最為客觀的態度。小說的結構極其嚴密,兩條主線——老頭對不知感恩的女兒們不惜自我犧牲的父愛,以及野心勃勃的拉斯蒂涅初入彼時擁擠而墮落的巴黎之後的經歷——巧妙地交織在一起。它愈發強調了巴爾扎克在《人間喜劇》中努力揭示的道理:「人類既不善,也不惡。同它與生俱來的,既有某些本能,又有若干才能。盧梭斷言社會(la société)使它墮落;其實不然,社會正在使人類變得更好、更完善。不過,利慾也在助長人類的不良傾向。」[8] 據我所知,正是在《高老頭》中,巴爾扎克才第一次萌發了在彼此相連的多部小說中延用同一個角色的設想。這麼做的難點在於,這個角色必須塑造得足夠有趣,能讓讀者想要知道在他們身上又發生了什麼。而巴爾扎克在這一點上非常成功,就我個人而言,某些小說會讓我格外想知道其中的某些人物——拉斯蒂涅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有何遭遇,未來又會有什麼發展,這會給我帶來不少額外的樂趣。巴爾扎克本人也對這一類人物有著濃厚的興趣。他曾經雇過一個文人當自己的秘書,此人名叫于勒·桑多,他留名文學史主要因為他是喬治·桑的眾多情人之一。因為姐妹快要死了,這位秘書請假回了家,又在姐妹去世之後埋葬了她。桑多回來以後,巴爾扎克先是向他表示慰問,又簡單問候了他的家人,接下來話鋒便突然一轉(至少傳言是這樣講的):「好啦,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咱們來談談正事兒吧。咱們來討論一下歐也妮·葛朗台。」巴爾扎克在寫作中採取的這種手段相當有效(順便一提,聖伯夫曾經一度在氣急敗壞之下把它批得一文不值),因為它在構思上非常省力,但是我相信,對於創意無限的巴爾扎克而言,採用這一手法未必是出於那種考量。我相信他是認為此舉可以為自己的故事增添一些現實感,因為畢竟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長期接觸的差不多還是同一批人;此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在我看來,他的主要目的還是將整部作品編織為一個統一的整體。誠如他本人所言,他的目標從不限於描寫某一個特定的群體、類型、階級,乃至於社會,他想要描寫的是一個時代和一種文明。他沉溺於一種在他的同胞之中並不罕見的幻景:不論什麼災難降臨,法國都會是世界的中心;不過或許正是由於這個緣故,他才有信心去塑造一個色彩斑斕、包羅萬象的世界,他才有能力賦予這個世界真實而可信的生命律動。 巴爾扎克的小說往往在開頭部分進展緩慢。他常用的手法是在開篇階段詳細描寫故事即將發生的場景。他總是過度沉迷於這種描寫,以至於告訴讀者的信息往往會超過必要的限度。他始終沒有學會該講的就講、沒必要講的就不講這門藝術。在這番描寫之後,他會告訴讀者,他筆下人物都長什麼模樣,有怎樣的性格,出身如何,還有哪些習慣、理念和缺陷;把這一切鋪墊完之後才開始講故事。他熱情的性格在他塑造的角色身上也得以體現,他們的生活終究又不同;這些角色都是以原色繪製而成,生動而甚至有些刺眼,遠比常人更為激動人心;但他們也是活生生的人。而我認為他們之所以真實可信,正是因為巴爾扎克本人也對他們深信不疑,他深信到甚至在臨死之時高喊:「去把皮安訓找來。皮安訓會救我的。」皮安訓是在他的許多作品中都出現過的一位醫生,他聰明而誠實,《人間喜劇》中極少有公正無私的角色,皮安訓正是其中之一。 我相信巴爾扎克是第一位以膳宿公寓作為故事舞台的小說家。在他之後,這一背景才被廣泛利用,因為對於作家們來說,這樣可以十分方便地將各色人等匯聚到同一個紛亂的處境之中,但是我還沒見過有誰能把這個背景用得比《高老頭》效果更好。在這部小說里,我們認識了或許是巴爾扎克筆下最令人膽寒的角色——伏脫冷。有史以來湧現過成千上萬個這種類型的角色,卻沒有一個如他那般鮮明而生動,也沒有一個擁有他那種令人信服的現實感。伏脫冷擁有聰明的頭腦、頑強的意志和旺盛的活力。這些正是巴爾扎克十分欣賞的品質,他雖然是個無情的罪犯,卻讓創造他的作者為之深深著迷。對於讀者而言,有一點格外值得留意:作者一面讓那個全書結尾才能公開的秘密不至於提前泄露,一面十分巧妙地暗示出此人身上潛藏著陰暗之處。伏脫冷是個快活、慷慨、和善的人,他身強力壯,聰明而沉著,讓人很難不對其心生崇敬與認同;然而他也詭異得令人恐懼。他讓讀者為之著迷,就像他迷住拉斯蒂涅這個野心勃勃、出身高貴、為了追求飛黃騰達才來到巴黎的年輕人一樣;然而與這位罪犯共處時,讀者也會像拉斯蒂涅一樣感覺不安。伏脫冷實在是一個塑造得精彩絕倫的角色。 他與歐仁·拉斯蒂涅的關係也刻畫得十分到位。伏脫冷一眼就能看穿這個年輕人的內心,並且以微妙的方式逐步侵蝕著他的是非觀。誠然,當拉斯蒂涅驚恐地發現,為了讓自己娶到一位女繼承人,伏脫冷居然殺過一個人的時候,他也的確激烈反抗過,然而禍患的種子已經埋下了。 《高老頭》的故事以老頭的死作結,拉斯蒂涅參加了他的葬禮,之後獨自一人留在公墓中,俯瞰著塞納河兩岸的巴黎城,目光最終停留在自己夢想進入的上流社會所居住的那片城區。「現在咱們倆來拼一拼吧!」[9]他高喊道。有些讀者或許不打算閱讀拉斯蒂涅登場的全部小說,又想知道伏脫冷的影響會帶來什麼後果,那麼他們或許會對以下內容感興趣。高老頭的女兒、富有的銀行家紐沁根男爵的妻子紐沁根夫人愛上了拉斯蒂涅,給他置辦了一處裝潢豪華的公寓,還給了他不少錢,讓他得以像紳士一樣度日。由於丈夫不會給她太多錢,巴爾扎克也沒講清楚夫人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或許在他看來,如果一個戀愛中的女人需要拿錢來資助自己的情人的話,那她無論如何都能弄到錢的。男爵本人對此事似乎持寬容態度,一八二六年,他還在一次金融交易中利用了拉斯蒂涅,這筆買賣讓這年輕人的很多朋友傾家蕩產,拉斯蒂涅自己卻從紐沁根那裡得到了四十萬法郎的分贓。他用這筆錢給兩個妹妹置辦了嫁妝,讓她們能嫁個好人家,在這之後還能剩下每年兩萬法郎的收入:「這是過安生日子的錢。」他對朋友皮安訓如是說。這筆錢讓他不必繼續依賴紐沁根夫人,而且他也意識到,假如通姦的時間太久,這段私情中也會出現婚姻之中的種種弊端,還得不到婚姻的好處,於是他下定決心甩掉了紐沁根夫人,去做了德斯帕爾公爵夫人的情人,這倒不是因為他愛上了她,而是因為公爵夫人不僅有錢,還是個頗有權勢的貴婦人。「也許我有朝一日會和她結婚,」他補充道,「她能讓我獲得地位,最終還能還完所有的債。」這是一八二八年的事。書中並未挑明德斯帕爾夫人究竟有沒有被拉斯蒂涅的花言巧語攻陷,然而即便她的確著了他的道,那麼這段私情也沒有持續很久,而他也做回了紐沁根夫人的情人。一八三一年,他考慮過娶一個阿爾薩斯姑娘為妻,可是一發現她並沒有此前她讓自己相信的那麼有錢,他就立刻打了退堂鼓。一八三二年,通過亨利·德瑪西——他以前也是紐沁根夫人的情人,在路易·普利普一世普統治期間[10]做過內閣大臣——的影響,拉斯蒂涅當上了副國務秘書。並且在任職期間得以大肆斂財。而他跟紐沁根夫人的關係顯然持續到了一八三五年,後來或許是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形下分手;三年之後,他娶了她的女兒奧古斯塔。因為奧古斯塔是大富豪的獨生女,拉斯蒂涅又從這樁婚事中大撈了一筆。一八三九年,他被封為伯爵,並且再次進入內閣。一八四五年,他又成了法蘭西貴族院的議員,收入高達每年三十萬法郎(約合一萬兩千英鎊),在當時這可稱得上是一筆巨款了。 巴爾扎克明顯對拉斯蒂涅有所偏愛。他賦予這個人物高貴的出身、英俊的外表、豐富的個人魅力和機智的頭腦,還讓他對女性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假如說作家本人甘願放棄一切——除了他的名聲——也想成為像拉斯蒂涅一樣的人,應該還不算離譜吧?巴爾扎克崇拜成功者,拉斯蒂涅或許的確是個惡棍,但是他成功了。誠然,他的財富建立在他人的毀滅之上,但這些人會上他的當也是因為自身的愚蠢,而巴爾扎克對蠢人毫無同情。呂西安·德·呂龐潑萊是巴爾扎克筆下另一個冒險家,他因為自身的軟弱而失敗;而拉斯蒂涅的膽識、決心和力量則讓他獲得成功。自從他在拉雪茲神父公墓向巴黎發出挑戰的那一天開始,就再也不會讓任何東西阻擋他自己前進的道路。他下定決心要征服巴黎,而且他贏了。我猜想,巴爾扎克或許根本無法譴責拉斯蒂涅在道德層面上的過失。說到底他還算是個好人:雖然他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下表現得冷酷無情、不擇手段,可是直到最後,他都願意對自己在窮困潦倒的青年時代結交的老友伸出援手。他的目標從一開始就是過上顯赫的生活,是擁有一棟好房子、一大群使喚的人、一輛馬車、一長串情人和一個有錢的老婆。他實現了自己的目的,而我認為巴爾扎克應該從未想過這個目標有什麼庸俗之處。 [7]弗朗索瓦·德·拉羅什富科(1613-1680)法國公爵,又稱馬西亞克親王,17世紀法國古典作家。年輕時是大孔代親王的投石黨叛亂的中心人物,後來回歸朝廷,但不再過問政事,以大部分時間博覽群書和參加文藝沙龍活動,他把沙龍遊戲中的機智問答作為箴言記錄下來,成為一部龐雜的著作《箴言集》。 [8]丁世中譯。 [9]傅雷譯。 [10]路易·菲利普一世在1830年七月革命後被擁上王位,後於1848年的二月革命中遜位。 福樓拜與《包法利夫人》 1 如果的確如同我相信的那樣,一位作家會寫什麼樣的書主要取決於他是什麼樣的人,那麼他們個人經歷中發生過什麼與之相關的事件也就值得一看了,而各位讀者很快就將在下文中看到,對於福樓拜而言,對這一點的了解簡直必不可少。他是個相當不尋常的人。我不知道還有哪個作家能像他那樣,以熱情似火、百折不撓的勤勉獻身於文學這門藝術。與許多作家不同,他身上沒有那種對作家而言無比重要的活力,但他所擁有的活力也能讓思緒平復、讓體力回復,或是讓體驗變得豐富多彩。他認為生命的目標並不只是活下去,因為於他而言,生命的目標是寫作:隱修的僧侶為了上帝之愛而放棄俗世的享樂,其堅定程度卻無法與為了藝術創作的雄心而放棄生活的圓滿與多態的福樓拜相比。他既是浪漫主義者又是現實主義者。正如我在談到巴爾扎克時講過的那樣,浪漫主義的核心是對現實的憎惡,以及對逃避現實的那種激情洋溢的渴望。如同所有浪漫主義作家一樣,福樓拜在離奇與虛幻之事、遙遠的東方以及古風時代中尋求庇護;然而儘管他如此痛恨現實世界,如此厭惡資產階級的卑鄙、陳腐和愚蠢,卻依然對這一切十分著迷,因為他的天性讓他總是被自己最反感的東西深深吸引。對他來說,人類的愚蠢有著某種令人厭惡的魅力,全面剖析它的醜惡之處會為他帶來一種病態的快感。這種令人著魔的力量刺激著他的神經,就像是長在身上的膿瘡,摸起來會很疼,你卻總是忍不住要去摸。他身上現實主義者的部分則仔細審視著人性,並將其視作一堆垃圾,他要做的並不是從中尋找尚有價值的東西,而是要向所有人展示,不論外在如何,人類的本質是何其卑劣。 2 一八二一年,古斯塔夫·福樓拜生於魯昂。他的父親是一位醫生,他在一家醫院擔任院長,並且和妻兒一同住在那裡。那是一個幸福美滿、受人尊敬的富裕的家庭。福樓拜的成長經歷也跟階級相同的其他法國孩子沒什麼區別;他去上學,同別的男孩交朋友,對功課不算很上心,書卻讀了不少。他十分情緒化,也很有想像力,就像許多敏感的孩子一樣,他也為內心深處那種註定與他相伴終生的孤獨感所困。「我十歲就去上學了,」他寫道,「而我也很快就開始對人類心生反感。」這可不是什麼俏皮話,他真的是這樣想的。他從少年時代開始就是個悲觀主義者了。誠然,浪漫主義在當時風頭正勁,悲觀主義更是風行一時——僅僅是在福樓拜就讀的學校里,就有一個男孩開槍打爆了自己的腦袋,還有一個用領帶懸樑自盡;但我們卻實在看不出來,既然福樓拜擁有和睦的家庭、慈愛的父母、寵愛他的姐姐和真誠的朋友,為什麼他還會覺得人生難以忍受,人類面目可憎。當時的他發育良好,外表上看各方面都非常的健康。 十五歲的時候,他戀愛了。他們全家在那年夏天去了特魯維爾,彼時那裡還是個海邊的小村莊,村里只有一家旅館;他們正是在那裡遇見了莫里斯·施勒辛格,他是一位音樂出版商,也是某種程度上的冒險家,當時他正帶著妻兒在那家旅館下榻。我有必要在此將福樓拜日後對施勒辛格夫人的描寫轉述一番:「她個子很高,膚色微黑,漆黑的秀髮在肩頭垂落;她長著希臘式的高鼻子,目光明亮如火,高挑的眉毛彎成迷人的弧度,她的皮膚散發著光芒,仿佛籠罩著一層薄霧似的金光;她苗條而優雅,你甚至能看到她棕紫色的喉嚨上蜿蜒的青色血管。除此之外,她上唇之上那一層纖細的絨毛為她的臉龐平添一種陽剛有力的神態,讓金髮白膚的美人在她面前相形見絀。她講話的速度很慢,聲音抑揚頓挫,像音樂一樣輕柔悅耳。」把pourpré這個詞翻譯成purple(紫色)時我其實有些猶豫,因為這麼說聽起來實在是不怎麼誘人,但它翻譯過來就是這樣,所以我也只得推測福樓拜是把這個詞當成bright-hued(色調明亮)的同義詞來用了。 當時二十六歲的伊莉莎·施勒辛格正忙於照料她的幼子。福樓拜非常靦腆,若不是因為她的丈夫天性熱情快活、很容易跟人交上朋友的話,他根本鼓不起勇氣和她講話。莫里斯·施勒辛格帶著這個男孩一起兜風,有一次三個人還一道乘船出海。福樓拜坐在伊莉莎身邊,兩人肩膀挨著肩膀,她的裙子緊緊地貼著他的手;她用低沉而甜美的嗓聲對他講話,可是他心亂如麻,一個字都沒能聽進去。夏天結束的時候,施勒辛格夫婦離開了,福樓拜一家返回魯昂,古斯塔夫也回到了學校。他生命中唯一一次真正的激情也由此開始。兩年之後,他再次造訪特魯維爾,卻只得知伊莉莎雖然來過,但是此時已經走了。福樓拜當時十七歲。在他看來,以前的自己心神不寧,所以無法真正地愛上她;而如今他對她的愛已經不同了,如今他的愛已經包含了男性的欲望,而她本人的缺席更讓他的慾念愈演愈烈。回到家後,他又重新撿起了自己此前多次半途而廢的《狂人回憶錄》,並且在書中講述了自己愛上伊莉莎·施勒辛格那個夏天的經歷。 十九歲那年,為了獎勵他入學考試通過,父親送他跟一位姓克勞蓋的醫生去庇里牛斯山區和科西嘉島旅行。此時他的身體已經完全發育成熟,肩膀很寬,同齡人都管他叫「巨人」,而他自己也如此自居。雖然他其實不到六英尺,在今天看來實在算不上高大;但是當時的法國人也比如今要矮得多,而他在同胞當中就很明顯要高出一大截了。他的體態瘦削而優雅,漆黑的長睫毛遮著海綠色的大眼睛,一頭長髮直垂到肩膀。四十年後,一位在青年時代與他相識的女性回憶說,當時的他就像希臘神祇一樣俊美。從科西嘉島返回的路上,這對旅伴在馬賽稍事停留,一天早晨,游泳回來的福樓拜留意到,一位年輕女子正坐在旅館的院子裡。他過去打了招呼,兩人攀談起來,她的名字是尤拉莉·傅科,在這裡等著乘船去法屬圭亞那與在那裡做軍官的丈夫團聚。福樓拜與尤拉莉·傅科一起度過了那個夜晚,根據他自己的記述,那激情似火的一夜就像雪地上的夕陽一般美好。離開馬賽之後,他就再也沒有見過她。但是這次經歷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後不久,他前往巴黎學習法律,這倒不是因為他想做律師,而是因為他非得選擇一項職業不可了。他在巴黎感覺無聊透頂,他既厭倦那些法律課本,也厭倦了大學生活;他鄙夷同學們的平庸,瞧不上他們的裝腔作勢與資產階級趣味。在巴黎求學期間,他寫了一部名為《十一月》的中篇小說,並在其中記述了自己和尤拉莉·傅科的韻事。不過他還是賦予了故事中的她高挑的彎眉、生著淺淡絨毛的上唇,還有伊莉莎·施勒辛格那可愛的脖頸。他去那位音樂出版商的辦公室拜訪,由此再次聯繫上了施勒辛格,並應邀與他們夫妻共進晚餐。伊莉莎還是一如既往的美麗。上次與她相遇時,福樓拜還是個笨拙的半大小子,而如今的他已經是個英俊、熱情、內心充滿渴盼的男人了。他很快就同這對夫妻熟絡起來,時常與他們一起吃飯,偶爾還會一道去短途旅行。可他仍然像以前一樣怯懦而靦腆,很長時間都沒有勇氣去坦白自己的愛意。不過等他終於開口表白的時候,伊莉莎卻並沒有像他擔憂的那樣生氣,她只是平靜地告訴他,自己並沒有準備好與他締結好友之外的關係。她的經歷頗為奇特。福樓拜在一八三六年與伊莉莎相識,彼時的他也像所有人一樣,認為她就是莫里斯·施勒辛格的妻子;然而真相併非如此,她的丈夫是一個名叫埃米爾·朱迪亞的人,此人因為誠信問題惹上了大麻煩,此時施勒辛格挺身而出,提出自己可以出錢救他免予訴訟,但條件則是他必須放棄妻子離開法國。他同意了,施勒辛格和伊莉莎·朱迪亞就此生活在一起。但是在當時的法國無法離婚,直到一八四〇年朱迪亞去世,這兩人才得以完婚。據說雖然這個不幸的傢伙無法陪伴在她身邊,最終又在他鄉死去了,但她依舊深愛著他;或許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加之她對另一個既給了她安身之處、又做了她孩子父親的男人的忠誠,她才會猶豫不決,不肯接受福樓拜的欲望。但他殷勤無比,而施勒辛格也是眾所周知地對她不忠。福樓拜那孩子氣的痴情或許感動了她,讓她最終被對方說服,同意在某一天到他的公寓去;他等得心急如焚,她卻沒有出現。根據福樓拜在《情感教育》中的記述,傳記作家們普遍接受了以上這個故事,因為它看起來十分可信,所以也很可能的確是對事件的真實記錄。總之至少有一點可以確定:伊莉莎從來沒有成為他的情人。 一八四四年發生的一件事改變了福樓拜的人生,也對他的文學創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我也將在下文中繼續揭示這一點。在一個幽暗的夜裡,他和兄長一起乘車從母親名下的一處地產趕回魯昂。哥哥比他年長九歲,並且子承父業做了醫生。突然之間,福樓拜毫無徵兆地「感覺一股燥熱沖昏了自己的頭腦,他就像掉落入坑底的石頭一樣摔了下去」。意識恢復時候,他發現自己渾身是的血;哥哥把他抬到了附近的一處房子裡,給他放了血,被送到魯昂之後父親又再次給他放了血,讓他服用纈草和木藍,並且禁止他抽菸、喝酒和吃肉。他又嚴重地持續發作了一段時間。在隨後的幾天中,他崩潰的神經讓他幾欲瘋狂。他的疾病一直籠罩在一片謎團之中,醫生們也從不同的角度探討過這個問題。有些斷言他得的一定是癲癇,他的朋友基本也持這個觀點;他的侄女在回憶錄中對這個問題緘口不言;雷內·杜梅尼勒先生撰寫過一本研究福樓拜的重要著作,他本人也是一名醫生,他宣稱福樓拜的病並不是癲癇,而是所謂的「癔病性癲癇」。然而不管那是什麼病,治療的方法都是大同小異,福樓拜先是用了幾年大劑量的鹽酸奎寧,之後又改用溴化鉀,並且終身都沒有擺脫這種藥物。 這次發病或許並沒有讓福樓拜的家人感覺十分意外。他告訴過莫泊桑,自己十二歲的時候就在聽覺和視覺上出現幻覺了,這件事可謂眾所周知。他十九歲那年被安排著與一位醫生一道旅行,那也是因為父親後來為他制定的治療方案中包括換換環境,看來他並非全無天生便帶著患病隱患的可能性。福樓拜一家雖然富有,但是迂腐守舊,並且乏味而節儉,所以很難相信,兒子只不過是通過了所有受正規教育的法國男孩都要參加的考試,他們居然就會想到讓他出門旅行,同行的旅伴還是一位醫生。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福樓拜就感覺自己跟身邊接觸到的人們不太一樣,他早年間那嚴重的悲觀思想也很有可能正是由他的怪病引起的,這種神秘的疾病一定從那時便開始影響他的神經系統了。無論如何,如今的他都必須面對自己註定被可怕的病痛折磨這一現實了,由於疾病的發作無法預料,他的生活方式也必須因此發生改變,他決定放棄法律學業(不難推測,他這麼做倒一定是心甘情願的),並下定決心終身不娶。 一八四五年,父親去世了,兩三個月後,他唯一的妹妹卡羅琳也在產下一個女兒之後死去。他一直深愛著自己的妹妹。童年時代的兩人形影不離,卡羅琳直到出嫁之前都一直是他最親密的朋友。 福樓拜醫生去世之前不久買下了一片名叫克洛瓦塞的地產,這片地皮位於塞納河畔,其中包含一座具有兩百年歷史的石制房屋,屋前有一片露台,屋後有一座可以俯瞰河面的小涼亭。醫生的遺孀帶著兒子古斯塔夫和卡羅琳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兒搬進了這座房子;她的長子阿希禮此時已經結婚,並且繼承了父親在魯昂醫院的職位。福樓拜就在克洛瓦塞度過了自己的餘生。他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斷斷續續地寫些東西,如今疾病限制了他正常的生活,他便決定全身心地投入文學創作。他在一樓有一間很大的工作室,窗外就是塞納河與花園。他也建立了一套十分規律的生活習慣:十點鐘起床,讀信件和報紙,十一點時吃一餐簡單的午飯,飯後去露台上散步,或是坐在涼亭里讀書。下午一點鐘開始寫作,一直工作到七點鐘吃晚餐為止,之後再去花園裡走一走,回來之後便一直工作到深夜。他閉門謝客,只會和極少的幾個朋友見面,他偶爾會邀請這幾個人來與自己同住,並且一起探討作品。這樣的朋友總共有三位:阿爾弗雷德·勒·普瓦特萬,他比福樓拜年長不少,是他們一家的老友;馬克西姆·杜坎,福樓拜是在巴黎讀法律的時候認識他的;以及路易·波耶,此人靠在魯昂教拉丁語和法語的微薄收入度日。這三個人都喜愛文學,而波耶本人還是個詩人。福樓拜生性溫柔,對朋友也非常忠誠,可是他占有欲極強,待人也頗為苛刻。勒·普瓦特萬對福樓拜有著不小的影響,當他得知此人即將迎娶一位姓德·莫泊桑的小姐的時候,他簡直怒不可遏。「此事給我帶來的感受,」後來的他如是說,「就像一位主教的醜聞被揭發時對他的信徒產生的刺激一樣。」至於馬克西姆·杜坎和路易·波耶的情況,我稍後也會談到。 卡羅琳去世的時候,福樓拜為她的面部和雙手取了模,幾個月後他前往巴黎,請當時非常著名的雕塑家帕拉迪爾為妹妹塑一尊胸像。他在帕拉迪爾的工作室認識了一位名叫路易絲·柯萊的女詩人。她屬於在文人之中也不算罕見的那種作家,他們認為左右逢源的運作完全能夠替代才華;此外又以美貌為助力,她得以在文學圈子裡多少擁有了一席之地。她擁有一家許多精英人士光顧的沙龍,名為「繆斯」。她的丈夫希波利特·柯萊是一位音樂專業的教授;而她的情人維克多·庫辛則是一位哲學家兼政治家,她已經與此人生了一個孩子。路易絲生著一頭與其臉形十分相稱的金色捲髮,聲音柔和又滿含激情。她對外宣稱自己三十歲,實際上卻要年長不少。福樓拜當時則是二十五歲。在短短四十八小時之內,在福樓拜因為過於緊張而釀成的一次小意外之後,他就成了她的情人,不過他當然沒能取代那位哲學家的位置,雖然根據路易絲本人的說法,此人與她的感情當時完全是柏拉圖式的,但他們卻依然維持著公開正式的關係;三天之後,福樓拜與路易絲揮淚告別,返回了克洛瓦塞。當天夜裡他就給路易絲寫下了一封情書,這是他此後寫給情人的一連串古怪的情書中的第一封。多年之後,他告訴埃特蒙德·德·龔古爾,他當時對路易絲·柯萊懷著「狂亂」的愛意;不過他這個人總是誇大其詞,兩人通信的內容也很難證實他的說法。我想我們不難推測,擁有一位公開的情人令他備感驕傲;然而幻想在他的生活中占據著很大的比重,而他也如同許多沉溺於白日夢的人一樣,不在情人身邊的時候,他的愛意反而比共處時更加強烈。不過他還是稍顯多餘地把這一點告訴了路易絲。她催促他趕緊搬到巴黎來;他卻告訴對方,自己不能拋下因為喪夫喪女而痛苦不堪的母親,於是她又懇求他至少來巴黎更頻繁一些;而他回答說自己只有找到了合理的藉口才能出遠門。這讓她忍不住憤怒地問道:「難道說你就像個黃花閨女一樣被管起來了嗎?」這話實際上說得還真沒錯。每次癲癇發作會讓他在接下來的幾天中身體虛弱、情緒抑鬱,這自然會讓他的母親憂心不已。母親不許他下河游泳(然而這可是他的愛好之一),也不許他在沒人照看的時候到塞納河上划船。只要他按鈴讓僕人為自己拿東西,母親就一定會急匆匆地跑上樓來,看看他是否一切正常。他告訴路易絲,假如自己提出要離開幾天,母親應該是不會反對的,但是他無法承受此舉可能為母親帶來的悲傷。路易絲當然不會看不出來,如果他對自己的愛真的像自己對他的愛一樣熱烈的話,那麼這種事是無法阻擋他來見自己的。即使放在今天,也不難為他想出幾個貌似合理的藉口來證明自己非去巴黎不可。他那麼年輕,如果他不介意隔那麼長時間才見一次路易絲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是因為他長期處於強效鎮定劑的影響之下,所以沒有那麼緊迫的性慾。 「你的愛情根本就不是愛情,」路易絲在信中寫道,「至少愛情在你的生活中毫無意義。」而他是如此答覆的:「你想知道我是不是愛你。好吧,是的,我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愛著你;也就是說,在我看來愛情並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它只能屈居次席。」福樓拜對自己的直白頗為得意,雖然這種直白也著實殘酷。他的不得體實在是令人稱奇。有一次他居然托路易絲向一個住在卡延的朋友打聽與他在馬賽有過一段艷遇的尤拉莉·傅科的消息,讓她幫忙給對方捎信;路易絲接受請求時的怒火竟然還讓他大為震驚。他甚至對她講過自己找妓女獵艷的經歷,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他在風月場上還頗為得意。不過男人最嚴重的謊言莫過於對他們性生活的吹噓,而他很可能根本就不具備他誇耀的那種能力。他對待路易絲可以說是相當不上心。有一次,她的軟磨硬泡終於讓他妥協了,於是他提議在曼蒂斯的一家旅館見面,如果她一早就從巴黎出發,而他也從魯昂趕過去的話,他們至少可以在那裡共度一個下午,而且他還能在天黑之前趕回家去。不過令他吃驚的是,這個提議居然讓她大為光火。在這段關係延續的兩年當中,兩人總共見了六次面,提出分手的很明顯是路易絲。 與此同時,福樓拜正忙於《聖安東尼的誘惑》一書的寫作,此書他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並且計劃等這本書一完工,就和馬克西姆·杜坎一起去近東旅遊。此事也獲得了老福樓拜夫人的同意的,因為長子阿希禮和多年前陪福樓拜去過科西嘉的克勞蓋醫生一致認為,去溫暖國家小住一陣有益於他的健康。書稿完成之後,福樓拜把杜坎和波耶都叫到克洛瓦塞來,準備把這部作品讀給他們聽。他每天下午讀四小時、晚上讀四小時,就這樣讀了整整四天。他們此前已經商量好,聽過完整的作品之後才能開始發表意見。第四天的午夜時分,讀完小說結尾的福樓拜用拳頭重重砸了一下桌子:「怎麼樣?」兩位朋友之一答道:「我們覺得你最好還是把它扔到火里去,再也別提這回事了。」這可真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不過在幾個小時的爭論之後,福樓拜最終接受了他們的意見。然後波耶建議說,既然福樓拜以巴爾扎克為榜樣,那麼他應當寫一部現實主義小說。這時已經是早上八點了,他們分別上床睡覺。當天的晚些時候又聚在一起繼續討論之前的話題,按照馬克西姆·杜坎的《文學回憶錄》記載,正是波耶在那次討論中提出的故事日後成了《包法利夫人》;然而在福樓拜與杜坎之後的旅途中,福樓拜雖然在家信里提到了不少自己正在考慮的小說主題,其中卻並沒有《包法利夫人》,因此我們可以肯定是杜坎記錯了。這對好友先後遊歷了埃及、巴勒斯坦、敘利亞和希臘,他們在一八一五年回到巴黎。福樓拜依然沒有決定下一步應該試著寫什麼,而波耶很有可能就是在那個時候給他講了歐仁·德拉瑪的故事。德拉瑪是一名實習醫師,他在魯昂醫院擔任住院內科或外科醫生,在附近的一個小鎮上也有診所。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個比他年長許多的寡婦,她一去世,德拉瑪就娶了附近一位農夫家年輕漂亮的女兒續弦。她自命不凡、生活奢侈,很快就厭倦了自己乏味無趣的丈夫,一連找了好幾個情人。她買起衣服來從不考慮自家的財力,債務很快就積累到了令人絕望的地步。她最終服毒自盡,隨後德拉瑪也自殺身亡。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樣,福樓拜對這個不幸的小故事非常關注。 回到法國不久,他就與路易絲·柯萊重逢了。自從他們分開之後,路易絲的境遇就每況愈下。她的丈夫去世了,維克多·庫辛中斷了對她的資助,更沒有人願意接受她寫的劇本。於是她給福樓拜寫了一封信,告訴他她從英國返回時將取道魯昂;他們見了面,並且重新開始通信。他在不久之後又去了巴黎,再次做了她的情人。這實在令人費解。她是個金髮碧眼的女人,此時已經年過四十,而金髮碧眼的女性往往不怎麼抗老,再加上當時許多自視清高的女性都不化妝。或許他是感動於路易絲對自己的感情,因為她畢竟是唯一一個與他相愛過的女人,而且他看似在性生活方面不是很有安全感,或許是與她那幾次為數不多的性愛讓他感覺輕鬆自在。她的信件已經全部毀棄了,不過他的依然流傳至今。從這些書信中不難看出,路易絲並沒有什麼長進:她還是一如既往地盛氣凌人、挑剔苛責,令人厭煩。她信中的語氣也變得越發尖刻。她不斷地催促福樓拜搬到巴黎來,或是讓自己到克洛瓦塞去;而他也依舊不斷找著藉口,自己既不肯去,也不肯讓她過來。他信中的重點主要是與文學有關的主題,只在結尾處敷衍了事地表達一下感情;其中最有趣的部分主要是他提及《包法利夫人》艱難進展的內容,他當時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這本書上了。路易絲不時會把自己寫的詩寄給福樓拜。而他的批評往往十分嚴厲。兩人的關係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終點。造成這種後果的還是路易絲本人的草率。維克多·庫辛提出要與路易絲結婚,看起來似乎是考慮到兩人所生的女兒的緣故,她好像是故意讓福樓拜知道自己是因為他才拒絕這門婚事的。她實際上早就決定要嫁給福樓拜了,卻又不小心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朋友。終於聽聞此事的福樓拜驚駭不已,在一系列讓他既驚恐又羞恥的激烈爭執之後,他告訴路易絲,自己再也不想見到她了。而她卻沒有氣餒,還跑到克洛瓦塞鬧了一場,他殘忍地把她趕了出去,冷酷得連他的母親都看不下去了。雖然女性總是會執拗地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事情,這位「繆斯」最終還是接受了福樓拜已經與自己徹底決裂的事實。作為報復,她寫了一本據說相當拙劣的小說,在書中把他寫成了一個惡毒的傢伙。 3 我必須再次重提一番舊事了。那對好友從近東返回之後,馬克西姆·杜坎在巴黎落了腳,並且買下了《巴黎半月刊》一部分股權。他去克洛瓦塞請求福樓拜和波耶為自己撰稿。福樓拜去世後,杜坎還出版了兩卷厚重的紀念文集,並將之命名為《文學回憶錄》。所有拿福樓拜做文章的人都會毫不客氣地引用這部書中的內容,但他們同時又對其作者不屑一顧,這種態度未免就有些忘恩負義了。杜坎在書中寫道:「作家分為這樣兩類:一類將文學當作手段,一類將文學視作目的。本人屬於且長久以來一直屬於前者;我向文學索取的只不過是熱愛它的權利,以及細心呵護它的資格。」馬克西姆·杜坎將自己歸於其中的那個門類範圍一向很大。他們這樣的人具有文學傾向,熱愛文學,同時往往還擁有才華、品位、文化與條件,但就是完全沒有創作的天賦。在青年時代,他們或許還能夠寫出小有所成的詩歌或者中規中矩的小說,然而不久之後,他們就會滿足於自認為更加輕鬆的生活方式。轉而要麼評論書籍,要麼去做文學雜誌的編輯;他們為已故作家的選集撰寫前言,為精英人士編寫傳記,對文學主題發表研究性的文章;最後再像杜坎一樣寫回憶錄。他們在文學界同樣起著巨大的作用,而這些人往往文筆優美,這讓他們的作品讀來令人愉悅。我們沒有理由像福樓拜輕視杜坎一樣對這些人另眼看待。 人們都說杜坎嫉妒福樓拜,而我認為這種說法有失公允。他曾經在回憶錄中寫道:「我從來沒有想過將自己拔高到能夠與福樓拜相提並論的地步,也向來不允許自己對他的超凡卓越有任何質疑。」這一表態著實是既公正又坦誠了。福樓拜還在學法律的時候,這兩個住在拉丁區的小伙子就成了密友;他倆一起去便宜的餐館吃飯,一起在咖啡館裡暢談文學。在後來前往近東的旅途中,他們在地中海上一起暈船,在開羅一起醉酒,甚至在有機會的情況下一起去嫖娼。福樓拜不是個好相處的人,因為他對不同意見毫無耐心,暴躁易怒,傲慢專橫。然而即便如此,杜坎依然真心實意地喜歡他,並且對作為作家的他十分尊重;不過他畢竟太了解福樓拜了,所以不可能對他的弱點視而不見;他沒有任何理由像福樓拜的狂熱崇拜者一樣崇敬自己這位青年時代的故交。這個倒霉的傢伙因此受到了毫不留情的指責。 杜坎認為,這位老朋友把自己埋沒在克洛瓦塞實在是大錯特錯;他曾經在一次去福樓拜家做客時力邀對方搬到巴黎去,他可以在那裡與更多人見面,並且通過結交首都的文化圈子、通過與其他作家交流意見,他也可以拓寬自己的思路。他這個提議在表面上看很有道理。小說家必須生活在創作所需的素材之中,他們不能幹等著經歷送上門來,而是應該主動出去尋找。而福樓拜的生活範圍十分狹窄,他對這個世界沒有多少了解,與他關係足夠密切的女人也只有母親、伊莉莎·施勒辛格,還有那位「繆斯」而已。但是他的性格急躁而專橫,最反感別人對自己的干涉。而杜坎偏偏不依不饒,他甚至在從巴黎寄來的一封信里對福樓拜說,如果他這種狹隘的生活繼續下去的話,他的頭腦恐怕很快就要軟化了。這話讓福樓拜暴怒不已,甚至一輩子都不曾忘記此事。這番奚落也確實非常過分,因為他總是擔心他的癲癇發作有朝一日會造成近似的後果。事實上,他在寫給路易絲的一封信里提到,他有可能在四年之內變成一個白痴。福樓拜給杜坎回了一封飽含怒氣的信,他在信中表示,他眼下過的就是最適合自己的生活,他對巴黎文學圈子那群不入流的文人只有蔑視與鄙夷而已。兩人自然開始彼此疏遠,雖然這對老友日後又重新恢復了聯繫,但他們再也無法像以前一樣親密了。杜坎是個活躍而精力充沛的人,他毫不掩飾自己想要融入當時文學界的願望,這個想法卻使得福樓拜相當反感:「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他這個人了。」他如此寫道。在之後的三四年里,他提到杜坎的名字時往往充滿了蔑視。他認為杜坎的作品低劣可鄙、文風令人生厭、從其他作者處借用的行徑更是極其不體面。然而即便如此,得知杜坎會將波耶寫的一部羅馬題材的三千行長詩拿到自己的雜誌上刊載時,福樓拜還是非常高興。《包法利夫人》完稿以後,他也同意了杜坎將此書在《巴黎半月刊》上連載的請求。 只有路易·波耶一直是他最親密的摯友。但福樓拜把他視作一位偉大的詩人——雖然如今看來這完全是誤判——並且無比相信他的建議與判斷。他也確實對福樓拜有著巨大的幫助,假如沒有波耶的話,《包法利夫人》可能根本就不會被寫出來,或者至少不會是如今看到的這幅面貌。正是波耶在漫長的爭論之後,勸福樓拜把故事大綱寫出來的,這件事在弗朗西斯·史蒂穆勒先生的傑作《福樓拜與〈包法利夫人〉》中也有記載。波耶認為這本書很有前途,一八五一年,時年三十歲的福樓拜正式開始著手寫作。除卻《聖安東尼的誘惑》之外,他比較重要的早期作品都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實際上就是他把自己的情感經歷寫成小說的產物。然而此時他的目標卻是要做到絕對的客觀。他決心不帶任何偏見和預判地揭露真相、講故事;刻畫人物時也不貶不褒,不附加自己的品評:假如他同情某個人物,他不會表露出來;假如另一個人物蠢得讓他生氣,還有第三個人物壞得令他惱火,他也不會允許自己的文字將這種好惡揭示出來。整體而言,他這一點實現得非常成功,而這或許也是許多讀者感覺他的小說具有某種冷淡之感的原因。這種精心雕琢且毫不動搖的超然姿態自然沒有能夠溫暖人心之處。這或許誠然是我們的弱點所在,但是在我看來,倘若作者本人也能分享那種他試圖讓閱讀作品的我們體驗到的情感,這對我們讀者來說也是一種慰藉了。 不過就像所有小說家一樣,福樓拜也沒有做到徹底的客觀冷靜,因為絕對的客觀原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作家只要能做到讓角色的性格自然展露,儘可能地讓他們的行為與性格相符,就已經很好了;假如他們硬要把讀者的注意力拉到女主角的魅力或者反派的惡毒之上,或者滔滔不絕地進行道德說教或者東拉西扯——簡而言之,如果故事之中處處可見作者本人的身影——那他們難免會令人生厭;不過這也只是個方法問題而已,許多非常優秀的小說家都使用過這種手法,即便它在當時剛好已經不再流行了,這也不能說明方法本身不好。而規避這種方法的作家也僅僅是把自己的性格置於小說的表面之外而已;在題材與人物的選擇以及描繪這些內容選取的視角之中,他們還是會在有意無意之間展露自己的性格。福樓拜一向以陰鬱而憤怒的目光審視著這個世界。他極其不寬容,對愚蠢的行徑毫無耐心。一切司空見慣、平庸無奇,抑或是富含資產階級情調的東西都會讓他惱怒不已。他不會憐憫。他不知慈悲。他成年之後的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個病人,飽受疾病帶來的屈辱折磨。他的神經時常處於躁動不安的狀態之下。如同我之前說過的那樣,他既是浪漫主義者又是現實主義者;他投身於愛瑪·包法利那悲慘的故事之中時,他滿心懷著一個以在陰溝里打滾來報復自己的男子的憤怒,因為生活無法滿足他對理想的渴盼。在這部長達五百頁的小說里,我們認識了許許多多的人物,然而除了拉里韋耶醫生這個小角色之外,這些人物身上幾乎沒有什麼可取之處。他們卑鄙、惡毒、愚蠢、瑣屑、粗俗。的確有許多這樣的人,然而很難說人人皆是如此;因此不論那個鎮子有多小,要說整個鎮子上居然找不到哪怕一個——如果不是兩三個的話——明事理、心腸好、熱心腸的人的話,那也著實無法令人信服。福樓拜最終也沒能將自己的性格徹底置於小說之外。 他精心規劃之下的意圖是選取一群平凡無奇的角色,設計出的事件也應當是由他們的性格及所處環境影響下的必然結果;不過他也很清楚,人們有可能對這麼平庸的角色毫無興趣,與他們相關的事件也難免乏味無聊。至於他打算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咱們不妨稍後再談。我想在那之前首先探討一下他究竟有沒有實現自己的企圖。福樓拜刻畫人物的技巧十分精湛。我們很容易相信他們的真實性。第一眼看到這些角色,我們就會立刻把他們當活生生的人,他們腳踏實地,就是存在於我們熟知的這個世界裡。我們會自然而然地接受他們,就像是我們認識的水管工、雜貨商、醫生一樣,而不會覺得他們是小說中的人物。比方說郝麥就是個與密考伯先生[11]相似的幽默角色,法國人對他十分熟悉,就像我們熟悉密考伯先生一樣;而且我們會深信郝麥的存在,就像我們對密考伯先生多多少少會有些質疑一樣,因為他從始至終都是他自己,這一點與密考伯完全不同。不過愛瑪·包法利就無論如何都不是什麼普通農民的女兒了。誠然,她身上有著某些一切男女都會具備的特質。人人都喜歡那種狂野而荒唐的白日夢,幻想著自己變得富有、俊美,而且成功,就像浪漫冒險小說里的男女主角一樣。但是我們中的大多數都太理智、太膽小、太缺乏冒險精神了,所以我們不會讓白日夢對我們的行為有什麼嚴重的影響。但愛瑪·包法利則非同尋常,因為她試圖讓幻想在生活中得以實現,也因為她擁有出眾的美貌。眾所周知的是,這部小說出版之後,作者和印刷商因為有傷風化而被起訴。我讀過庭審時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的發言。公訴人引用了書中一系列他以為過於淫穢的段落,然而今人看了只會暗暗發笑,與我們在現代作家那裡看得早已見怪不怪的性愛描寫比起來,這些段落簡直太保守了;但我們還是很難相信,即使當時已經是一八七五年,這樣的內容居然還會讓公訴人大為震驚。而辯護律師則表示這些段落必不可少,而且小說的道德寓意本身很好,因為愛瑪·包法利不檢點的行為讓她自己遭受了不幸。審判員們接受了這個觀點,被告因此被當庭開釋。不過顯而易見的是,如果說愛瑪的下場不好,那也並非是因為她的通姦行為——雖然這倒是符合當時的道德準則——而是由於她簽下了堆積成山的賬單又沒有錢結賬。假如她也擁有諾曼底農民那種出了名的節儉天性的話,那麼哪怕她換情人如流水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福樓拜這本偉大的小說剛一出版便在讀者中激起了熱烈的反饋,幾乎是馬上成了暢銷書,可是評論家們對它不是漠不關心就是飽含敵意。雖然這看起來著實奇怪,但是他們更加關注一本名叫《范妮》的小說,這本書和《包法利夫人》差不多同時出版,作者是個名叫歐內斯特·費多的人;只不過《包法利夫人》給公眾留下的印象實在太深,對日後的小說作者的影響實在太大,這些評論家到最後才不得不對它加以重視。 《包法利夫人》的確是一個不幸的故事,卻不能稱之為悲劇。我必須在此將兩者之間的區別說明一番,在不幸的故事裡,事件的發生是偶然的,但是在悲劇中,事件卻是人物性格導致的必然結果。像愛瑪這般美貌又迷人的女子居然嫁給了查理·包法利這樣無趣的傻瓜,這實屬不幸。她懷孕之後盼著生個兒子來彌補自己那幻滅的婚姻,生下的卻是個女兒,這同樣實屬不幸。愛瑪的第一個情人魯道夫·布朗熱是個自私又殘酷的傢伙,總是讓她失望,這實屬不幸。她的第二個情人又卑鄙、軟弱而膽怯,這還是實屬不幸。她在絕望之下去尋求幫助和指導的鄉村神父是個冷酷又愚昧的蠢貨,這實屬不幸。當負債纍纍,甚至面臨著訴訟風險的愛瑪忍辱向魯道夫要錢的時候,雖然我們知道他原本是很樂意幫忙的,但他還是因為手頭恰好沒錢而無法伸出援手,這實屬不幸。魯道夫居然從來沒有想到,因為他的信譽足夠良好,所以律師會毫不猶豫地把需要的錢借給他,這依然是實屬不幸。福樓拜講述的這個故事必然要結束於愛瑪的死亡,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他實現這一結局的方式實在是將讀者的輕信擠壓到了瀕臨崩潰的極限。 儘管愛瑪是全書的核心人物,小說開頭部分講的卻是包法利的少年時代和他的第一次婚姻,又以他的崩潰和死亡作結,這一點在一些人眼中屬於本書的一大敗筆。我猜福樓拜的想法或許是要把愛瑪的故事嵌套到她丈夫的經歷中,就像把油畫裝進畫框裡一樣。他或許覺得這樣做會讓敘事更加完滿,並為其賦予藝術品的整體性。然而假如他的確秉持著這樣的理念,那麼一個不那麼倉促而武斷的結尾或許會讓這個意圖體現得更加明確一些。縱觀全書,查理·包法利一直是個軟弱而且容易被人所左右的人。福樓拜告訴我們他在愛瑪死後完全變了個人。這個說法實在是過於籠統了。哪怕他承受了巨大打擊,我們依然很難相信他就應該變得自負、固執,並且喜好爭吵。他雖然愚蠢,卻也勤勉認真,因此他會拋下病人不管就顯得很奇怪了。他非常需要他們的錢。因為他要還愛瑪留下的債,還要養活他們的女兒。福樓拜寫下的內容遠遠不足以解釋包法利性格上的劇變。他在故事的最後死去了,可他是個身體強壯的人,當時還處於盛年。對於他的死亡,唯一合理的解釋或許就是:在五十五個月的辛苦寫作之後,福樓拜決定給這本書做個了結了。既然小說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包法利對愛瑪的記憶隨著時間的流逝而不斷褪色,或許早就不復以往的鮮活,那麼我們就不禁要問了:為什麼福樓拜沒讓包法利的母親給他安排上第三次婚姻呢,就像她給兒子安排第一次婚姻一樣?這樣一來會給愛瑪·包法利的故事平添幾分徒然的氣息,也更為符合福樓拜那強烈的諷刺意味。 小說是對一系列事件的羅列,這些事件旨在展現一群處於行動之中的角色,並以此激發讀者的興趣。它不是對生活原貌的翻版,就像小說中的對話不可能是生活中場景的重現,而是對其要點簡潔明了的總結一樣。為了實現作者抓住讀者注意力的意圖,事實必須要經過適當的刪減與變化才行。與主題無關的情節必須予以剔除,重複之處必須予以規避——然而天可憐見,生活中重複偏偏比比皆是。獨立事件,以及在真實生活中被流逝的時間所分隔的事件則時常需要重新銜接。沒有小說能夠徹底避免不可能事件的出現,不過讀者也早已習慣了其中最為常見的那種,並且能夠坦然接受。小說家所做的不是用文字對生活進行原封不動的記錄,他們只是為讀者描繪一幅圖畫,而現實主義作家會努力讓這幅畫面生動而寫實;如果你相信了,作者就成功了。 就其整體而言,《包法利夫人》給人以極其真實的印象,我想這不僅是因為福樓拜筆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更是由於他對細節的描寫精準異常。愛瑪婚姻生活的前四年是在一個叫托斯特的村子裡度過的;她在那裡過得無聊透頂,但是為了維持全書的平衡,對這一時期的描述又必須與其他部分步調一致,細緻程度也要與其他部分相等。用不讓讀者無聊的方式描述一段無聊的事件實屬不易,然而那段漫長的文字卻會讓你讀得津津有味。福樓拜在那裡敘述的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但是你卻不會感到無聊,因為你讀到的東西始終都是新的;同時由於每一件瑣事——不論是愛瑪的所為、所見或所感——都是那樣的平凡無奇,那樣的微不足道,這會讓你生動地體會到她的百無聊賴。有一段對永鎮——也就是包法利一家離開托斯特之後定居的那個小鎮——的描寫頗為刻板,不過全書之中也只有唯一一處這樣的描寫;其他部分中對鄉村和城鎮的描繪全部十分優美,並且與故事緊密交織在一起,增強了敘事的效果。 福樓拜通過情節引出人物,我們也會循序漸進地了解他們的外貌、他們的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處境;實際上這就和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逐漸增進對他人的了解一樣。 4 我在幾頁之前提到過,福樓拜心裡相當清楚,如果以普通人為主題的話,自己的作品就有變得枯燥乏味的風險。但他渴望創作的是一件藝術品,而且他認為,只有通過文風文體之美,他才能克服卑劣的題材與粗鄙的人物帶來的種種困難。我不知道所謂的天生的文體家是否存在,不過福樓拜顯然不是這種情況;據說那些他生前未曾出版的早期作品冗長臃腫,修辭煩瑣。人們普遍認為,從他的書信中看不出他對自己母語的優雅與獨特之處有什麼感受。不過我倒是不這麼覺得。這些信件絕大多數都是他經過一天辛苦的工作之後在深夜時分寫成的,寄給收件人之前也不會修改。有些詞語的拼寫不對,語法也有不少錯處,他用了很多俚語,某些言辭甚至有些粗俗;但是其中對風景的洗鍊描寫卻真實而富有韻律感,直接放到《包法利夫人》之中也不會不協調;還有些篇章是他在暴怒之下寫成的,它們是那樣尖銳且直白,令人感覺甚至完全沒有改動的餘地。你能在那些簡短而乾脆的語句中聽到他本人的聲音。但福樓拜並不打算把這種風格用在自己的作品裡。他對傳統風格懷著強烈的偏見,並且對其優點熟視無睹。他以拉布呂耶爾和孟德斯鳩為榜樣,立志要讓自己寫出的散文邏輯嚴密、精準而迅捷,同時既像詩歌一樣多變、悅耳、富有韻律和音樂性,又不至於失去散文的特點。他一向秉持著這樣一種觀點:從來無須用兩種方式來敘述同一件事情,只有一種方式就夠了。而這種方式使用的措辭必須嚴絲合縫地符合想要表達的思想,就像手套緊密貼合在手指上一樣。「當我在自己的詞句中發現半諧音[12]或是用詞重複時,」他曾如是說,「我就知道自己又忍不住犯錯了。」(在牛津詞典中,man和hat,nation和traitor,penitent和reticent都屬於半諧音的例子。)福樓拜聲稱自己絕對要在作品中避免半諧音的出現,即使為此花上一個星期也在所不惜。他不允許自己讓同一個詞在一頁紙上出現兩次。這麼做看起來沒什麼道理:假如某個詞用在特定位置合適,那就應當把它用在這裡,因為用什麼同義詞或者委婉的表達替代都不會更加恰當了。如同許多作家一樣,福樓拜也具有與生俱來的韻律感,而他小心翼翼地不讓自己被這種韻律感所支配(比如喬治·穆爾在後期作品中就完全受韻律感的擺布了),並煞費苦心地進行調整。他調動自己的全部才智組合語音與詞句,讓它們實現或迅疾或遲緩,或倦怠或激昂的效果;簡而言之,就是要讓它們傳達出他所想要表達的狀態。 寫作的時候,福樓拜首先把自己想寫的內容粗略地打個草稿,然後再對這份草稿進行加工,他不斷地擴展、刪減、重寫,一直到改出想要的效果為止。全部改完之後,他會跑到露台上,高聲念出剛剛寫好的文字,如果聽起來不夠悅耳的話,那就說明這段文字肯定有什麼問題。他就會把稿子再拿回去修改,改到心滿意足才罷休。泰奧斐爾·戈蒂埃認為,福樓拜過於強調為了使行文更加豐富而運用的韻律與和聲了;按照他的說法,這些東西只有在福樓拜用他那大嗓門朗讀的時候才能聽得出來。他還補充說,文句是用來在心中默默品讀的,而不是拿去大聲往外吼的。戈蒂埃時常諷刺福樓拜的一絲不苟:「你知道這個倒霉的傢伙為了某件事後悔得要命,連日子都過不痛快,但是你可猜不著他後悔的究竟是什麼——因為他在《包法利夫人》里連用了兩個摞在一起的所有格:une couronne de fleurs d』oranger[13]。這讓他難受極了,可是不管他怎麼嘗試,都只能發現沒辦法避開這種用法。」英語中的所有格讓我們這些說英語的人可以幸運地躲開這種困境。我們只要說「Where is the bag of the doctor’s wife」就可以了,但是用法語講的話,你就得說「Where is the bag of the wife of the doctor」。不得不承認,這種話看起來可真算不上漂亮。 路易·波耶經常在周日造訪克洛瓦塞。福樓拜會把一周以來自己寫的東西念給他聽。波耶提出批評意見,福樓拜暴跳如雷地與他爭辯,而波耶寸步不讓,最終福樓拜會接受朋友堅持認為應當做出的改動:刪掉多餘的情節和無關的比喻,糾正錯誤的注釋。也難怪這部小說寫作的速度慢得像蝸牛爬了。福樓拜在一封信中寫道:「我花了周一周二這整整兩天時間,結果只能寫出兩行東西來。」這並不意味著他在兩天之中只寫了兩行字,實際上他很有可能寫了十幾頁;他的意思是在辛辛苦苦寫了那麼多之後,其中只有兩行文字能讓他自己滿意。福樓拜發現寫作往往會耗盡他的精力,讓他筋疲力盡。阿爾方斯·都德相信,這都是他為了治病而不得不長期使用的溴化物造成的影響。如果確實有這種因素的話,讓他把自己腦子裡的那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念頭條理分明地羅列在紙面上,也確實要花上很大的力氣了。我都知道,創作《包法利夫人》中農業展上那個著名的場景時,福樓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場景中愛瑪與魯道夫在當地的旅館裡靠窗坐著。同時有一位行政長官的代表來發表了一通講話。在寫給路易絲·柯萊的一封信中,福樓拜如此描述了自己的設想:「我必須在同一段對話中將五六個正在講話的人物、其他幾個沒有講話的人物(其中一個在聽其他人講話)、對話發生的地點,以及這個地方的感覺整合在一起,同時還要對人物和器物進行外形描寫,而這都是為了將一對開始(因為共同的情趣愛好)而互生好感的男女凸顯出來。」這聽起來似乎不算很難,而福樓拜也確實出色地完成了任務。不過這部分雖然只有二十七頁,他卻花了整整二十七天才寫完。若是讓巴爾扎克用他自己的方式來寫的話,一個禮拜就足夠了,質量也絕對不會遜色。諸如巴爾扎克、狄更斯和托爾斯泰這些偉大的小說家擁有我們常說的靈感。而福樓拜的靈感只會在某些場景中零星閃現;在除此之外的更多部分中,他依靠的似乎還是辛勤的工作、波耶的忠告和建議,以及他自己敏銳的觀察力。這並非是對《包法利夫人》的貶低;試想一下,這樣一部偉大的作品,居然不是像《高老頭》和《大衛·科波菲爾》那樣依靠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寫成,而幾乎是完全靠著理性的推論而寫就的,這不能不說是一件奇事。 因此人們也自然會發問:既然福樓拜下了這麼多苦功,那麼他究竟有多麼接近自己夢寐以求的完美文體呢?然而哪怕精通這門語言,外國人在文體這個問題上也沒什麼發言權。語言中的精妙、旋律、幽微、貼切以及節奏都是外國人很難體會到的,他必須接受本地人的意見才行。福樓拜過世之後的那一代法國人對他的文體評價極高;如今欣賞它的人卻沒那麼多了。當下的法國作家認為它缺乏自發性。然而就像我之前提過的那樣,福樓拜對這種「要求寫作必須同講話一樣的新理念」一直心懷恐懼。當然,書面語言雖然不用過於接近口語,但總要比書面化的口語更貼近一些,因為書面語只有深深紮根於被人廣泛使用的口語之中,才能真正具有生命與活力。福樓拜是個外省人,他在寫作中也時常用些外省人的土語,這讓正統派相當不快;然而我相信對於外國人而言,除非專門把這一點指出來,否則他們是發現不了這些問題的;就像他們看不出福樓拜也像所有作家一樣偶爾會犯語法錯誤一樣。沒有幾個英國人——哪怕他們能夠輕鬆愉快地閱讀法語——能指出下面這句話哪裡有語法錯誤:「Ni moi! reprit vivement M. Homais, quoiqu』il lui faudra suivre les autres au risque de passer pour un Jésuite.」[14]更沒幾個人能說出如何改正。 法語注重修辭,而英語注重意象(兩個民族之間的巨大差異也由此得以體現),而修辭正是福樓拜文風的根基。他大量——甚至可以說是過度地——地運用三元結構。這種句子由以重要程度升序或降序排列的三部分構成。使用這種手法可以相對簡單地達到平衡,效果也令人頗為滿意,因此被演說家們廣泛利用。以下是一個來自伯克的例子:「於他而言,他們的願望應當具有巨大的價值;他們的意見應當高度尊重;他們的事物則應當持續關注。」這種句式在使用中也有其風險,使用過度的話便只會顯得單調乏味,而福樓拜本人也未能倖免。他在一封信中如此寫道:「明喻對我的折磨就像人家身上長的虱子一樣,我每時每刻都在努力碾死它們,可是我的措辭中卻還是長滿了這些玩意。」評論家們發現,他書信中的明喻往往是自發寫成的,而《包法利夫人》中的比喻卻過於字斟句酌,過於平衡工整,反而顯得不太自然。這裡剛好有一個典型的例子:查理·包法利的母親來拜訪愛瑪及其丈夫,「Elle observait le bonheur de son fils, avec un silence triste, comme quelqu』un de ruiné qui regarde, à travers les carreaux, des gens attablés dans son ancienne maison.」[15]這句話當然堪稱絕妙,但是其中的明喻本身實在是太震撼了,它反而分散了你的注意力,讓你無法關注此處本應著重刻畫的情緒。而明喻的目的應當是為敘述增添力度與意義,而不是削弱這一效果。 據我所知當知最為優秀的法國作家都在刻意規避著修辭的運用。他們力求用簡單而自然的方式將自己想要表達的內容寫出來。他們在三元結構面前退避三舍,他們對明喻避之不及,就好像它的確是福樓拜拿來類比的害蟲一樣。我想這正是他們不甚推崇福樓拜文風的真實原因,至少對於《包法利夫人》的文風來說是這樣,因為他寫《布法與白居謝》的時候已經摒棄了所有修飾;這也解釋了他們為什麼更喜歡他書信中那輕鬆、流暢、生動、自然的風格,卻不喜歡他那些小說巨著中苦苦塑造而成的文風。當然,這也只不過是流行趨勢的問題,因此我們也完全沒有必要去評判福樓拜在風格上的優劣。文風可以如斯威夫特一般嚴肅拘謹,如傑里米·泰勒一般花團錦簇,或者如伯克一般浮華誇張:每一種都很好,而你更喜歡哪個就完全取決於個人喜好了。 5 《包法利夫人》出版之後,福樓拜又寫了《薩朗波》,這本書普遍被認為失敗之作,此後又重新修改了一版《情感教育》,他在書中再次描繪了自己對伊莉莎·施勒辛格的愛戀。許多法國文人將《情感教育》視作福樓拜最具代表性的傑作。這本書混亂而難讀。主人公弗里德里克·莫洛一部分形象來自福樓拜本人,或者說就是他眼中的自己;另一部分則來自馬克西姆·杜坎,或者說是福樓拜眼中的他;然而這兩個人之間的差距實在太大,所以合為一體之後也沒什麼真實感,這個人物終究不太令人信服,並且非常無趣。但是這本書的開頭部分十分巧妙,臨近結尾時那個阿諾克斯夫人(伊莉莎·施勒辛格)和弗里德里克(福樓拜)分別的場面也是悽美之極。在這之後,他又第三次開始續寫《聖安東尼的誘惑》。儘管福樓拜聲稱自己腦子裡有足夠的靈感,直到生命的終結都有書可寫,但這些靈感到了最後也只不過是模糊的規劃而已。有趣的一點是,除了《包法利夫人》參考了現成的故事之外,福樓拜僅有的幾部小說都是建立在他很早以前便萌生的靈感之上的。他很早就出現了衰老的跡象,才三十歲就已經謝了頂,還變得大腹便便。或許就像馬克西姆·杜坎所說的那樣,是他的神經痙攣和為了抑制症狀而服用的令人消沉的鎮定劑逐漸磨滅了他的想像力和創造力。 時光飛逝,外甥女卡羅琳嫁了人,家裡就只剩下了福樓拜和母親。母親去世之後,他一度在巴黎租了一間公寓,在那裡住了幾年,但他依然深居簡出,幾乎和住在克洛瓦塞的時候沒什麼區別。他的朋友很少,只是每個月參加一兩次在馬格尼舉辦的文學界人士聚餐。福樓拜身上總有股外省人的土氣。埃特蒙德·德·龔古爾說過,他在巴黎生活越久,這股土氣反而越重。他在餐廳吃飯時一定要單間,因為他既受不了噪音,也受不了身邊有其他人;而且如果把外套和靴子都脫掉的話,他就不能安穩地吃飯。法國在一八七〇年戰敗之後,卡羅琳的丈夫在經濟上陷入了困境,為了讓他們不至於破產,福樓拜把所有財產都轉移給外甥女婿,自己除了老宅之外幾乎什麼都沒留下。此事帶來的憂慮讓他平復多年的痙攣症狀再次復發,每次他出去吃飯,居伊·德·莫泊桑都要去餐廳接他,並確保他能安全到家。在龔古爾的描述中,此時的他暴躁易怒、尖酸刻薄,隨便一點小事都能讓他深感冒犯,有時甚至會無緣無故地發火;不過他也在自己的日記中寫道:「只要你肯讓他做主角,甘願讓你自己因為他不停地開窗戶而害感冒,那麼他還算是個討人喜歡的夥伴。他有著某種有些沉默的歡樂,笑起來像個孩子,非常具有感染力。在日常接觸中,他又流露出一種發自內心的溫情,這不能說沒有魅力。」龔古爾的這番話相當公正。而杜坎是這樣描述他的:「這個躁動又專橫的大個子會因為最小的一點矛盾就大發脾氣,然而他又是每一位母親都夢寐以求的那種最恭敬、最溫柔、最細心的兒子。」你只要讀一讀他寫給外甥女的那些迷人的信件,就會知道他能夠柔情到什麼地步了。 福樓拜生命的最後幾年過得十分孤單。他絕大多數時候都住在克洛瓦塞,他抽菸抽得很兇,暴飲暴食,從不鍛煉身體。他過得相當拮据,朋友們最後給他找了一份閒職,一年有三千法郎的收入,雖然他感覺此事非常屈辱,卻還是不得不接受了這個職位。只是他根本沒有活到能夠從中獲益的時候。 他出版的最後一部作品是由三篇小說組成的短篇集,其中名為《純樸的心》的那一部堪稱精彩絕倫。他又開始撰寫一部名叫《布法與白居謝》的小說,並決心在書中再次對人類的愚昧進行抨擊。為了獲取他自認為必要的參考素材,他以自身一貫的那種事無巨細的態度讀了足足一千五百本書籍。這部小說計劃分為兩卷,而他很快就要寫完第一卷了。一八八〇年五月八日上午十一點鐘,女僕去書房送午飯,卻發現他倒在長沙發上,嘴裡還咕噥著難以理解的胡話。她連忙跑去找醫生,可醫生趕來時已經無能為力了。過了還不到一個小時,古斯塔夫·福樓拜就撒手人寰了。 他生命中唯一真誠、忘我且無私地愛過的女人就是伊莉莎·施勒辛格。一天傍晚,他與朋友在馬格尼進晚餐,泰奧斐爾·戈蒂埃、泰納、埃特蒙德·德·龔古爾都在座,席間福樓拜講了一番奇怪的話:他說自己從未真正擁有過一個女人,可以說還是處子之身,他經歷過的所有女人都只不過是另一位女性的「床墊」,那個女人才是他魂縈夢繞的對象。莫里斯·施勒辛格的投機生意以慘敗告終,他帶著妻兒搬到巴登巴登,並於一八七一年去世了。愛上伊莉莎三十五年之後,福樓拜才提筆給她寫了第一封情書。開頭的稱呼並不是他常用的「親愛的夫人」,而是「我的舊愛,我此生唯一的摯愛」。她來到克洛瓦塞,自從上次相見之後,兩人身上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此時的福樓拜肥胖而醜陋,通紅的臉膛上長了不少斑點,他蓄了一部大鬍子,用一頂黑色軟帽遮掩自己的禿頂。伊莉莎則是越發瘦削了,她的肌膚早已失去了細膩的光澤,頭髮也幾乎全白了。《情感教育》中阿諾克斯夫人和弗里德里克·莫洛最後一次見面那段動人的描寫,很有可能就是福樓拜和伊莉莎這次久別重逢的真實再現。此後兩人又見過一到兩次,後來就再也沒人聽說他們見過面了。 福樓拜過世的一年之後,馬克西姆·杜坎去巴登消夏。有一天他出去打獵,發現自己不知不覺便走到了伊萊諾精神病院附近。醫院的大門開著,女性病人每天都可以在看護的陪伴下外出散步。她們兩兩成對地走了出來。其中有個病人向他鞠了一躬。那是伊莉莎·施勒辛格,那個福樓拜長久以來徒勞地愛戀著的女人。 [11]《大衛·科波菲爾》中的角色。 [12]只有元音押韻,輔音不押韻;或只有輔音押韻,元音不押韻。 [13]直譯為「一隻橙子的花的花環」,故而稱其有兩個疊在一起的所有格。 [14]「我也不相信!」郝麥先生連忙接下去道,「不過除非他不怕別人把他看成耶穌會會士,否則他將來也得同流合污。」(李健吾譯) [15]她注視兒子的幸福,悶不作聲,仿佛一個人破了產,隔著玻璃窗,望見別人坐在自己的舊宅吃飯。(李健吾譯) 狄更斯與《大衛·科波菲爾》 1 查爾斯·狄更斯雖然個頭不高,但是舉止優雅,外表討喜。國家肖像館裡還收藏著一幅他的畫像,那是二十七歲的時候麥克里斯給他畫的。畫中的他坐在寫字檯旁一把考究的椅子上,一隻纖細優美的小手輕輕搭在一頁手稿上。他穿得非常華麗,脖子上繫著一條寬大的絲綢領帶,褐色的捲髮別在耳後,垂落在臉頰兩側。他的眼睛很漂亮,臉上那副深思熟慮的表情也正符合無比仰慕的公眾對這位年少成名的青年作家的期待。而肖像畫無法表現出的是他的活潑、他光彩照人的精神,還有他心靈與頭腦的活躍,每個與他打過交道的人都能從他的神態中看到這些特質。他多少有些花花公子的習氣,年輕時愛穿天鵝絨外套、誇張的馬甲、色彩鮮艷的領帶和雪白的帽子;不過他這副行頭可能從未實現過他想要的效果:人們不僅大為震驚,還說他的裝扮既花里胡哨又不修邊幅。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原先是個僕人,他和一個女傭結了婚,最終當上了克魯廳的管家,那是切斯特議員約翰·克魯家的宅邸。威廉·狄更斯有兩個兒子,威廉和約翰,不過眼下我們只要關注約翰就好,這一方面因為他後來成了英國最偉大的小說家的父親,另一方面也因為他是兒子筆下最偉大的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威廉·狄更斯去世之後,他的遺孀依然留在克魯廳服務。三十五年後,拿了養老金退休的她搬到了倫敦,可能是為了離兩個兒子近一點。克魯家送這兩個失去父親的孩子接受教育,還給他們找到了謀生的手段。他們在皇家海軍軍需處給約翰謀了一份差事。他在那裡跟一位同事交上了朋友,不久之後就娶了這位同事的妹妹伊麗莎白·巴蘿。從剛結婚的時候開始,約翰的財政就一直有些吃緊,只要有人蠢到願意借錢給他,他就敢伸手去借錢。不過他心地善良、為人慷慨,腦子也不算笨,還稱得上勤勞肯干(雖然沒準兒只是一陣一陣的)。此人顯然很喜歡美酒,鑒於他第二次因為欠債而被捕的時候,控告他的正是一名酒商。晚年的約翰經常被描繪成一個衣著考究的老傢伙,總是用手指撥弄著表鏈子上拴著的一大串印章。 查爾斯是約翰和伊麗莎白的第二個孩子,卻也是他們的第一個兒子。他於一八一二年在波特西出生。父親在兩年後被調到倫敦,三年後又調到查塔姆。年幼的查爾斯在那裡上學,並且開始學著讀書。他父親倒是有那麼幾本藏書,比如《湯姆·瓊斯》《威克菲爾德牧師傳》《吉爾·布拉斯》《堂吉訶德》《藍登傳》《佩里格林·皮克爾歷險記》之類。查爾斯把這些書讀了又讀。日後他自己的小說也體現出了這幾本書對他那巨大而持久的影響。 一八二二年,已經有了五個孩子的約翰·狄更斯被調回倫敦,查爾斯則被留在查塔姆繼續學業,有好幾個月的時間不能和家人團聚。約翰·狄更斯將家小安頓在倫敦市郊的卡姆登鎮,他們的房子日後被查爾斯描寫成了密考伯一家的住處。雖然他每年的收入有差不多三百磅多一點,放到今天的話就接近一千兩百英鎊了,他們一家卻過得拮据異常,甚至沒有條件供查爾斯繼續上學。讓小查爾斯最厭惡的是,他居然被打發去干看孩子、擦皮靴、撣衣服,還有幫狄更斯太太從查塔姆帶來的女僕做家務之類的雜活兒。空閒的時候,他就在卡姆登鎮裡閒逛,這是「一個荒涼的地方,四周只有田地和溝渠」,還會去附近的薩默斯鎮與肯特鎮,有時候他走得更遠一些,就去蘇荷區和萊姆豪斯匆匆轉一圈。 他們的境遇越來越糟了,狄更斯太太決定為雙親都在印度的孩子們辦一所學校;她借了一筆錢(可能是從婆婆那裡借到的),還印了用來分發的傳單,讓她自己的孩子們把傳單塞進附近的郵筒里去。這樣自然沒有招到任何學生。而債務的問題又一天比一天緊迫。查爾斯經常被打發到當鋪去,只要能還錢的東西一律當掉;那些對他來說無比重要的書籍也被賣掉了。後來,狄更斯太太的遠房姻親詹姆斯·拉莫特在一家自己擔任合伙人的碳粉廠里給查爾斯找了份工作,工資是每周六先令。他的父母感激地接受了這份工作,不過這也無異於因為終於能把他甩出去而鬆了一口氣,這一點深深地刺痛了這個十二歲的男孩。沒過多久,約翰·狄更斯就因為欠債被捕,關進了馬夏爾西監獄;當掉最後一點可以當的東西之後,他的妻子也帶著孩子們搬了進去。這座監獄不僅骯髒污穢,而且擁擠不堪,因為裡面住的不僅僅是犯人,還有他們的家屬——如果他們願意帶進來的話;犯人們被批准攜帶家屬,然而很難講此舉究竟是為了排遣他們的牢獄之苦,還是因為這些可憐人確實無處可去。如果欠債的人還有點錢,那麼他最大的不便也就是失去自由,而且這種不便在某些情況下還能得到減輕:特定的犯人在遵守某些條件的前提下可以被獲准住在監獄外面。過去看守們往往會蠻橫地勒索這些犯人,還會對他們施以殘酷的虐待;不過到了約翰·狄更斯入獄的時候,最糟糕的虐待已經不復存在,他還能把日子多少過得舒服一些。那個忠誠的小女僕住在監獄外面,但是每天都來幫忙看孩子做飯。他仍然領著每周六英鎊的工資,但是完全沒有還債的打算;不難猜想的是,樂得躲開債主的他甚至不怎麼在意獲釋。他很快就恢復了平時的精神勁兒,被其他欠債入獄的犯人「推舉為管理監獄內部經濟的委員會主席」。上至獄卒,下至監獄裡最兇惡的犯人,他沒過多久就和監獄裡的所有人混熟了。約翰·狄更斯在服刑期間照舊正常拿著薪水,這一點讓傳記作家們一直非常困惑。唯一合理的解釋或許是這樣:因為政府職員多半是有些權勢的人安排的,而因為欠債而入獄這種罪過還不算那麼嚴重,至少沒嚴重到需要中斷他的薪水的程度。 父親剛坐牢的時候,查爾斯還住在卡姆登鎮;然而因為此地距離位於查令十字街哈格佛橋的碳粉廠太遠,約翰·狄更斯就給他在南華克的蘭特街租了個房間,這個地方距離馬夏爾西監獄很近。他的早飯和晚飯都可以和家人一起吃。他在工廠里乾的活兒還不算太艱苦,主要就是刷瓶子、貼標籤,再把它們綑紮起來。一八二四年年四月,克魯廳的老管家威廉·狄更斯太太去世了,把全部積蓄留給了兩個兒子。約翰·狄更斯的債終於(被他哥哥)還上了。重獲自由的他再度把家小安頓在卡姆登鎮,自己也重返皇家海軍軍需辦公室的崗位。查爾斯又在工廠里刷了一陣瓶子,不過後來約翰·狄更斯跟詹姆斯·拉莫特發生了爭執,「他們是通過寫信來吵架的,」查爾斯日後如此寫道,「因為導致衝突爆發的是我從父親那裡帶給他的一封信。」詹姆斯·拉莫特告訴查爾斯,因為他父親羞辱了自己,所以他必須走人。「我帶著一種奇怪的輕鬆之感回了家,這感覺甚至有些像是一種壓迫。」他的母親試圖從中調停,這樣查爾斯就保住那份工作和薪水了,她當時還是極其需要每周的那六先令的;這件事讓他永遠無法原諒母親。「此後我從未忘記這件事,既不想忘記,也不能忘記,我的母親居然如此熱心地想把我送回去。」然而約翰·狄更斯不吃這一套,他把兒子送進了一所名字很氣派的學校,名叫「惠靈頓議會學院」,這所學校位於漢普斯泰德路上。他總共在那裡待了兩年半。 人們很難搞明白這個孩子在碳粉廠到底幹了多久:他是二月初開始去工作的,而六月份他就已經回到家裡了,所以他在工廠里度過的時間應該不會超過四個月。然而這段日子似乎給他留下了極深的印象,對他而言,這段經歷實在是過於屈辱,以至於他根本無法談及此事。當約翰·福斯特——那是他的摯友,也是第一位為他寫傳記的人——偶然觸及此事時,狄更斯告訴福斯特,「即使是在此時此刻」,而這已經是二十五年之後了,對於他所提及的這件事,「他也依然銘記在心,無法遺忘」。 我們早就聽慣了傑出的政客和工業巨頭吹噓自己早年間刷盤子、賣報紙的故事,以至於我們反而不太理解為什麼狄更斯一心認為父母把他送進碳粉廠是一種嚴重的傷害,是一件因為過於羞恥所以必須當作秘密掩藏起來的事情。他是一個快活、淘氣、機靈的男孩,並且早已熟知生活的陰暗面。從很小的時候開始,他就看到了父親的揮霍與短視讓他們一家陷入了何種境地。他們家很窮,過的也當然是窮人的日子。還住在卡姆登鎮的時候,他不僅要做刷洗打掃的活兒,還經常被打發拿著大衣或者小玩意兒去當掉換錢吃飯;像其他男孩一樣,他也一定經常在大街上跟和他境況差不多的孩子們一起玩。不過在出身同一階級的其他孩子都去上學的時候,他卻得去工作了,而且掙得還不算少。他每周的工資是六先令,不久又漲到了七先令,這筆錢放在今天就相當於二十五到三十先令了。有一小段時間他得完全靠工資養活自己,搬到馬夏爾西監獄附近以後,他可以同家人一起吃早飯和晚飯,只有午飯需要自己出錢。和他一起在工廠工作的其他男孩都很友好,因此很難理解他為什麼會覺得和他們混在一起有那麼丟臉。他不時會被帶去看望住在牛津街的祖母,而他自然會從父親那裡得知,祖母一輩子都是「伺候人的」。或許約翰·狄更斯的確有點勢利眼,還有點毫無依據地自以為是,但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肯定對社會差異沒什麼概念。我們可以進一步猜想,如果查爾斯的確比較老成,感覺自己比工廠里的其他孩子高出一頭的話,他也應該聰明到足以明白自己的收入對家人來說是何等重要。不難預料,對他來說,能夠掙錢養家應該是他那種驕傲的一個主要來源。 人們或許會由此推測,正是因為福斯特的發現,狄更斯寫了一部分自傳交給他,我們才能得知他這段經歷中的種種細節。在他發揮想像力編寫回憶錄時,我猜他的心中一定充滿了對童年的自己的同情;設想著如今已經功成名就、廣受愛戴的自己處於那個位置上會感到的痛苦、厭惡與羞恥,並把這一切賦予了那個小男孩。寫到這個可憐的孩子的孤獨,以及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們背叛的痛苦時,那一切在他眼前是如此生動而鮮活,甚至讓他淚眼模糊,慷慨寬宏的心也為之滴血。我不認為他是在有意誇大,那種誇張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他的才華——甚至可以稱之為天才——就在於這種誇張的本領。正是通過對密考伯先生性格中喜劇元素的詳述與強調,他才能惹得讀者捧腹大笑;正是通過加強對小內莉日益衰弱的悲慘的描寫,他才能讓讀者也為之落淚。假如他沒有把在碳粉廠度過的那四個月描繪得如此感人的話(而且只有他才擁有那樣的能力),他也不可能成為如此偉大的小說家;而且人盡皆知的是,他在《大衛·科波菲爾》中一再利用這段經歷增強小說中的悲慘氣息。就我本人而言,我並不相信這段經歷帶給他的痛苦真的有日後他聲名大噪、成了公眾人物之後自以為的那麼嚴重;我更不相信那些傳記作家認為這段經歷對他的人生與作品具有決定性影響的說法。 還在馬夏爾西監獄服刑的時候,約翰·狄更斯因為害怕自己身為無力償還的債務人會丟掉皇家海軍軍需處的工作,便以身體欠佳為由懇求部門的上級推薦自己領退休金;最終考慮到他長達十二年的服役和六個孩子,他「出於同情的考慮」獲准拿到了每年一百四十英鎊的退休金。對於約翰·狄更斯這種人來說,這筆錢可不夠養家,他必須得找點其他途徑增加收入。他有一手速記的本領,並且在與新聞界有些關係的內兄幫助下找了一份議會記者的工作。查爾斯在學校里待到了十五歲,然後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當聽差。他似乎並不覺得這份工作有損於他的尊嚴。他畢竟加入了今天所謂的白領階層。幾周之後,父親想辦法讓他去另外一家律師事務所當了職員,每周的工資有十先令,後來又漲到了十五先令。他感覺這種生活枯燥無味,就本著自我提高的目的去學了速記。十八個月之後,他就能勝任常設法庭記者的工作了。二十歲的時候,他已經獲得了報道下議院辯論的資格,並且很快就以「記者席上速度最快、記得最準的人」而聞名了。 在此期間,他愛上了一位名叫瑪麗亞·比德內爾的漂亮姑娘,她是一位銀行職員的女兒。兩人初次見面時,查爾斯只有十七歲。瑪麗亞是個輕浮的女孩,她似乎給過他不少鼓勵性的暗示,兩人甚至可能秘密締結過婚約。能有個情人讓瑪麗亞很開心,但是查爾斯一文不名,她根本就沒打算嫁給他。他們的關係在兩年後結束,兩人還十分「浪漫」地把之前互贈的禮物和信件退了回去,查爾斯覺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他們直到多年以後才得以重逢。彼時早已結婚多年的她獲邀與大名鼎鼎的狄更斯夫婦一道用餐,而她早已變得肥胖、平庸而愚蠢了。此後她成了《小杜麗》中弗洛拉·芬琴的原型。而在那之前,《大衛·科波菲爾》中的朵拉也是以她為原型的。 為了離工作的報社近一點,狄更斯住進了離河岸街不遠的一條又黑又髒的街道,然而他感覺這個住處不夠稱心,很快就又在弗尼瓦爾賓館租了個不帶家具的房間。可是他還沒來得及布置房間,父親就再次因為債務被捕,他必須負擔父親在負債人拘留所生活的費用。「不難猜想,約翰·狄更斯有一段時間不能和家人團聚了。」查爾斯為其他家人安排了便宜的住處,自己帶著弟弟弗里德里克住在弗尼瓦爾賓館的「四樓後屋」里。「因為他思想開明,慷慨大方,」已故的尤納·蒲柏亨尼希在她那部可讀性很強的狄更斯傳記中如此寫道:「而且他似乎總是能夠輕鬆地解決這樣的難題,他自己的家人,以及日後他妻子的家人,都逐漸養成了習慣,希望他能為這幫沒骨氣的人找點錢和差事,家裡的頂樑柱總是得承擔這樣的重擔。」 2 在國會下議院的記者席工作了差不多一年之後,狄更斯開始撰寫一系列關於倫敦生活的短文;最早的幾篇刊登在《月刊》上,後來的則登載在《晨報》上;雖然沒有稿費,這些文章卻引起了一位姓馬孔尼的出版商的關注,在作者二十四歲生日當天,它們被集結成兩卷出版,配以克魯克香克繪製的插圖,命名為《博茲札記》。馬孔尼為第一版付給他一百五十鎊的稿酬。這本書獲得了很好的評價,他很快就獲得了新的約稿邀請。當時那種人物滑稽的趣談小說十分盛行,這類小說按月刊載,每期一先令,還帶有漫畫插圖。那就是如今連環漫畫的前身,它們在當時也如同幽默漫畫一樣廣受歡迎。有一天,一位查普曼與霍爾出版公司的合伙人找到狄更斯,請他寫一個關於業餘運動員俱樂部的故事,用以配合一位知名藝術家繪製的一系列插圖。這個故事計劃總共出版十二期,合伙人出價每月十四英鎊作為今天所謂的「連載版權費」,日後集結成書還有額外的稿酬。狄更斯表示自己對體育一竅不通,因此不認為能夠按時完稿,可是「這份報酬太誘人了,實在是無法抗拒」。接下來的事就不用我多說了:這些故事最後就組成了《匹克威克外傳》。開始的五期並沒有獲得很大的成功,然而拜薩姆·韋勒所寫的導言所賜,它的好評直線上漲。到了集結出版的時候,查爾斯·狄更斯已經非常有名了。雖然評論家們對此事的態度有所保留,他的名聲還是打出來了。根據記錄,《季度評論》提及他的時候表示:「不需要未卜先知的天賦也能預知他的未來:雖然眼下他如日中天,將來他必然一落千丈。」然而誠然如此,在狄更斯的整個職業生涯當中,一般的讀者如饑似渴地閱讀他的作品,而評論家們卻總是找他的碴兒。 一八三六年,就在《匹克威克外傳》的第一期出版的幾天之前,狄更斯結婚了,妻子凱特是狄更斯在《晨報》的同事喬治·賀加斯的長女。喬治·賀加斯家裡有六個兒子和八個女兒。他的女兒們每個都生得豐滿小巧、嬌艷紅潤,還長著藍色的眼睛。凱特是姐妹之中唯一一個達到適婚年齡的。狄更斯娶的是她而不是其他姑娘,似乎也是由於這個原因。短暫的蜜月過後,這對夫妻在弗內瓦爾賓館安頓下來,並邀請凱特的妹妹瑪麗·賀加斯——一個十六歲的漂亮姑娘——來和他們同住。忙於連載《匹克威克外傳》的同時,狄更斯又接了另外一部小說的合同,那就是《霧都孤兒》。這本書也是要在月刊上連載的,於是他就用兩周時間專心寫作其中一部,再用另外兩周寫另外一部。多數小說家往往過於關注當前正在創作的人物,以至於它們不知不覺間侵蝕作者腦海的中其他文學構思;而狄更斯卻能輕鬆自如地在兩個故事之間跳轉,這著實是一項令人驚嘆的才能。 狄更斯非常喜歡瑪麗·賀加斯,在凱特因為懷孕而無法與他一同出行時,瑪麗就成了他的秋伴。凱特的孩子出生了,因為她還有可能再生好幾個,一家人從弗尼瓦爾賓館搬了出去,在道蒂街上找了處房子。瑪麗出落得越髮漂亮可愛了。在一個五月的晚上,狄更斯帶著凱特和瑪麗出去看戲;他們玩得很開心,回到家的時候也是興高采烈的。但是瑪麗卻突然病倒了。他們找來了醫生。但她幾個小時後就死去了。狄更斯從她的手指上取下一枚戒指戴到自己手上。他至死都戴著這枚戒指。他悲痛欲絕。不久之後,他在日記中寫道:「她是那樣一位迷人、快活、親切的夥伴,她比任何人都能理解我的思想與感情,假如她現在還和我們在一起,那麼我將別無所求,只希望這份幸福能夠持續下去。可是她已經走了,只願上帝慈悲,能讓我有朝一日與她重逢。」他這番話頗為值得注意,也告訴了我們許多東西。他把自己的墓地安排在瑪麗旁邊。我認為他無疑已經深深地愛上了她。只不過我們永遠不可能知道他自己是否意識到這一點了。 瑪麗去世時凱特已經再次懷孕,這一打擊讓她流了產。等她的身體恢復一些之後,狄更斯帶著她出國短期旅行了一陣,以此平復兩人的情緒。至少到了夏天的時候,他自己的精神已經完全恢復,還跟某位埃莉諾·P女士打得火熱。 3 憑藉《霧都孤兒》《尼古拉斯·尼克爾貝》和《老古玩店》幾部作品,狄更斯踏上了一條穩健的成功之路。他工作很努力,在幾年的時間裡,往往是上一本書完稿還很遠,他就已經開始著手寫新書了。他本著取悅讀者的目的寫作,因此也很關注大眾對刊載自己作品的《月刊》的反響。有意思的是,直到《月刊》的銷量下降,表明他的故事沒有以前吸引人了之後,他才動了把《馬丁·瞿述偉》拿到美國出版的心思。他不屬於那種以流行為恥的作家,也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對於獲得成功的作家來說,他們的生活未必會發生什麼變化,隨成功而來的往往是一種極其單一的模式。迫於職業的需求,他每天都要拿出幾個鐘頭的時間專心寫作,而他也找到了一種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模式。他得跟當時的社會名流與文藝精英打交道,接受貴婦們的招待,他既出席聚會也組織聚會,他要出門旅行,也會在公開場合露面。大體而言,這就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誠然,很少有作家有幸體驗過他所享有的成功。他似乎擁有無窮無盡的精力。他不僅以很快的速度創作著一部又一部長篇小說,還創辦雜誌,擔任編輯,甚至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承擔過一份日報的編輯工作;他偶爾寫一些即興之作;他發表演講,在宴會上致辭,舉辦自己作品的朗讀會。他經常騎馬,每天走上二十英里對他來說簡直不算一回事,他喜歡跳舞,開起玩笑來樂此不疲,他會給孩子們變戲法,還參加業餘戲劇演出。 他一向痴迷戲劇,一度還認真考慮過登台表演;那時他正在向一位演員學習演講技巧,學著背誦台詞,甚至在鏡子前練習如何入場、就座和鞠躬。對於彼時剛剛涉足時尚界的他來說,我想這些技巧應該還是非常有用的。不過挑剔他的人依然認為他舉止粗俗,穿戴賣弄。在英國,口音往往能決定一個人的地位,鑒於狄更斯幾乎終生都是在倫敦度過的,所以他很有可能會在某些場合帶一點土氣的倫敦東區口音。不過他依然憑藉著英俊的外表、明亮的雙眼、飽滿的活力和快活的笑聲博得了人們的喜愛。人們對他的奉承或許會讓他有些得意,但是他並沒有被這一切沖昏頭腦。他仍舊保持著一種迷人的謙遜,是個溫柔可愛、情感豐富的傢伙。像他這樣的人,一進門就會給整個房間帶來一陣愉悅的氣息。 奇怪的是,即便狄更斯擁有那麼強的觀察能力,他也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與身處社會上流的人們越發熟絡,可是他在小說中對這一類角色的塑造卻從來不如平凡些的人物成功。他在生前所受的各種批評當中,最為常見的一種就是他不會描寫真正的紳士,他筆下的律師和律師助理——他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就對這幾種人非常熟悉了——特色都十分鮮明,但醫生和牧師就沒有什麼特點;他寫起自己童年時曾混跡其中的底層平民來最為得心應手。看來能讓小說家熟稔於心,並將其用作自己創作原型的人,終究還是他們從小就認識的人物。對於小孩子而言,一年的時間很長很長,遠比成年人眼中的一年長得多。因此他們有充足的時間來認識身邊人們所具備的特質。「許多英國作家在描寫上流社會風貌時都非常失敗,」亨利·菲爾丁如此寫道,「而其中的原因之一,或許就是他們其實對這種生活一無所知……如今這一類人並不會像其他人一樣,出現在街上、商店裡和咖啡館中:他們並不會像動物之中那些置身上層的個體一樣輕易展露自己。簡而言之,對於無法擁有這幾項條件——頭銜、財富,或者賭徒這一不亞於上述二者的可敬身份——的人們而言,他們是無緣親眼見到這個群體的。不幸的是,夠格涉足那個世界的人們很少願意承擔寫作這項倒霉差事,而從事寫作的人往往更加貧窮、社會層次更低,因為很多人都相信幹這一行不需要任何本錢。」地板上鋪了厚厚的地毯,窗戶上掛著裝飾華麗的窗簾。他們雇了一個好廚子,三個女傭和一個男僕,還給自己置辦了一輛馬車。他們邀請貴族和社會名流參加晚餐會。這些聚會的鋪張甚至讓簡·卡萊爾都震驚不已,而傑佛利勳爵給友人科伯恩勳爵寫信說,自己應邀去他們的新居用餐,並且享受了一頓「對於既有家庭又剛剛富裕起來的人來說,實在是有些奢華過頭的晚餐」。狄更斯那慷慨大方的性格讓他喜歡被人群圍繞的感覺,而且因為他出身貧寒,如今的他以奢華為樂也是再自然不過的。不過這種生活是需要很多錢的。他的父親、父親的全家,還有他妻子的家族一直花著他的錢。而他創辦自己的第一份雜誌《漢普雷老爺的鐘》一部分也是為了彌補龐大的開支。為了給雜誌開個好頭,他把《老古玩店》放在上面連載。 一八四二年,他把四個孩子交給凱特的妹妹喬吉娜·賀加斯照顧,自己帶著凱特一起去了美國。此前從未有哪位作家像他一樣廣受追捧。不過這趟旅程卻不能說獲得了十足的成功。一百年前,美國人儘管樂於貶低歐洲的一切,卻對針對自己的任何批評都極其敏感。一百年前,美國媒體會毫不留情地侵犯所有不幸成為新聞的人物的隱私。一百年前,宣傳意識強烈的美國人會把來自外國的名人視作吸引眼球的天賜良機,只要人家對自己像公園裡的猴子一樣的待遇表現出一點點不滿,他們就會說人家是自視甚高,目中無人。一百年前,美國是個言論非常自由的國家,只要不冒犯他人並且不影響他人的利益就行,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只要他們同意其他人也擁有這樣的權利即可。而查爾斯·狄更斯對這一切一無所知,他犯下了不少大錯。當時並沒有國際版權法規,英國作家的作品在美國銷售無法獲得任何利潤,而這一點也同樣損害著美國作家的利益,因為不用花錢,所以書商們自然更願意出版英國作家的書,而不是掏錢購買本土作家的作品了。但是狄更斯在他本人的歡迎宴會上的演講中提起這個話題就不夠明智了。講話激起了強烈的反饋,在報紙的描述中,他「不是個合格的紳士,而是個唯利是圖的流氓」。雖然他身邊擠滿了崇拜者,在費城,他和等著見他的人群握手就握了整整兩個小時,但他的戒指和鑽石別針,他那花哨刺眼的馬甲都引發了大量的批評。更有些人認為他的行為相當缺乏教養。然而他舉止自然,毫不矯揉造作,到了最後幾乎沒有人能抗拒他的青春氣息、討喜的外表和快活的性格。他在美國交上了不少好朋友,他一直到去世都和他們維持著良好的關係。 在多事且疲勞的四個月之後,狄更斯夫婦回到英國。此時孩子們已經非常依戀他們的喬吉娜姨媽了,這對因為旅途而疲憊不堪的夫妻便邀請她與自己同住。當時的她十六歲,瑪麗搬到弗尼瓦爾賓館與新婚的狄更斯夫婦一同生活的時候也是這個年紀。她長得和瑪麗很像,從遠處甚至可能會被錯當成瑪麗。這對姐妹是如此相似,「以至於當她、凱特和我一起坐著的時候,」狄更斯如此寫道,「我幾乎要以為此前發生的一切只是一場憂傷的夢境,而我才剛剛從這個夢中醒來。」喬吉娜漂亮、迷人,也毫不張揚。她非常擅長模仿,總是能藉此把狄更斯逗得捧腹大笑。隨著時間的流逝,他開始越來越依賴她。他們會一起長途散步,他會把自己的文學創作計劃講給她聽。他發現喬吉娜是一個有用且可靠的書記員。狄更斯一家習慣的生活方式非常昂貴,而他很快就發現自己背上了不少尷尬得債務,於是他決定把房子租出去,自己帶著家人——當然也包括喬吉娜——到義大利去,那裡的生活更便宜,他也可以更好地節約開支。他在義大利待了一年,主要是住在熱那亞,雖然他遍游義大利全境,可是因為他的思想太狹隘,他的文化也過於貧乏,這段遊歷並沒有對他的精神世界產生什麼影響。他依然是個典型的英國觀光客。不過發現生活在國外是多麼愉快(以及省錢)之後,狄更斯開始長時間住在歐洲大陸。而喬吉娜也往往作為家庭的一員與他同行。有一次他們準備在巴黎住一段時間,她單獨陪狄更斯去巴黎尋找公寓,而凱特則留在英國,等著他們把準備工作安排妥當。 凱特的性格平和而憂鬱。她很難適應新環境,既不喜歡查爾斯帶她同去的旅行,也不喜歡自己陪伴他一同參加的聚會,更不喜歡她不得不擔任女主人的聚會。她看起來似乎頗有些笨拙、平庸乃至於愚蠢;那些一心想跟這位知名作家相處的大人物很可能會因為不得不忍受他那乏味的妻子而心生不悅。令她尤其煩惱的是,有些人甚至完全不拿她當回事。給聲名顯赫的人做妻子可不輕鬆,而除非她機智圓滑、富有幽默感,否則她是不太可能勝任的。如果不具備這些特點的話,她就必須深愛自己的丈夫,必須崇拜著他,以至於她能夠坦然地接受人們感興趣的是丈夫而不是自己。她必須足夠聰明,能從丈夫愛著自己這一點中獲得慰藉,由此不介意他在思想上對自己如何不忠,並相信他到了最後總會回到自己身邊尋求安慰和信心。凱特似乎從未與狄更斯相愛過。他在訂婚之後給凱特寫過一封信,在信中指責了她的冷淡。她會嫁給他,或許是因為在那個年代,婚姻是女人唯一的出路;又或許是因為她身為八個女兒之中的老大,父母給她施加了不小的壓力,讓她接受一個能在未來供養她的求婚者。她是個溫和而善良的小女人,但是她無法滿足丈夫的盛名對她的要求。她在十幾年間生了十個孩子,還流產了四次。她懷孕的時候,陪伴愛旅行的狄更斯出行的一直是喬吉娜,她與他一起出席聚會,甚至還會在他的晚宴桌旁接替了凱特的位置。人們難免認為這種局面會讓凱特非常不快,然而我們並不知道凱特到底是什麼態度。 4 日子一年又一年地過去了。到了一八五七年,查爾斯·狄更斯四十五歲。在他活下來的九個孩子裡,年齡最大的幾個已經長大成人,可是最小的只有五歲。此時的他已經聞名於全世界,成了全英國最受歡迎的作家。他擁有極大的影響力。他的生活完全處於公眾的視野之中,這也很符合他愛出風頭的本性。他在幾年前與比自己小十二歲的威爾基·柯林斯[16]相識,而他們很快就發展出了親密的友誼。埃德加·約翰遜先生如此寫道:「他(柯林斯)喜歡美食、香檳和音樂廳;他經常同時和好幾個女人維持著曖昧關係;他為人很有趣、玩世不恭、風趣幽默,同時也無拘無束得到了有些粗俗的地步。」在狄更斯眼中,柯林斯就代表著「快活和自由」——這同樣也是約翰遜先生的說法。兩人一同在英國各地旅行,還去巴黎玩了一趟。狄更斯當時大概也和許多地位相似的男人一樣,只要身邊有輕浮的年輕女子,他們就不會錯過與之來往一番的機會。凱特無法滿足他所期待的一切,長久以來,他對妻子的不滿也越發強烈。「她的性格溫柔而順從,」他寫道,「但她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我。」從剛剛結婚的時候開始,她就對他頗為猜疑。我猜在他知道妻子其實沒有理由猜忌自己的時候,他還會覺得她的吵鬧容易忍受一些,至少總比日後她的確很有理由懷疑時好得多。於是他也只好讓自己相信他和妻子並不合適。他有了很大的發展,而她還是一開始時的樣子。狄更斯深信自己並沒有什麼應當指責的地方。他認定自己是個好父親,為孩子們做了能做的一切。然而在現實中,他雖然對需要養活這麼多孩子有所不滿,並且認為這一點完全是凱特的錯,在孩子們小的時候,他還是很喜歡他們的;可是隨著孩子們越長越大,他也對他們逐漸失去了興趣,等男孩子們年齡一到,他就立刻把他們送到各個遙遠的地方去了。不過這幫孩子也的確不是很有前途。 不過倘若不是發生了一場無法預知的意外,狄更斯夫妻之間的關係未必會有什麼改變。就像許多性格不合的夫妻一樣,他們或許早已彼此疏遠,卻在外界面前維持著一種親密的假象。狄更斯戀愛了。就像我此前說過的一樣,狄更斯對舞台抱有濃厚的興趣,他不止一次為了慈善的目的參與過業務戲劇演出。我敘述的事情發生的時候,狄更斯正應邀在曼徹斯特出演《冰冷的海洋》,這是威爾基·柯林斯在他的幫助下創作的一部戲劇,此前曾經在德文郡戲院為女王夫婦和比利時國王上演過,並且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而當他同意將這齣戲在曼徹斯特再次搬上舞台時,他認為在這麼大的劇場裡觀眾可能聽不見自己女兒們的聲音——她們此前就在劇中飾演少女的角色——便決定找專業演員來替代她們。一個名叫愛倫·特納的年輕姑娘入選了其中一個角色。她只有十八歲,生得嬌小美麗,還有一雙碧藍的眼睛。彩排是在狄更斯家裡進行的,他本人擔任導演。愛倫對他十分仰慕,那副想要討好他的模樣更是楚楚可憐,這讓狄更斯相當受用。彩排還沒結束,他們就墜入了愛河。他送給她一隻手鐲,不想卻被錯送到了他自己的老婆手裡,而凱特自然跟他大鬧了一場。狄更斯採取的似乎是一種無辜被冤枉的態度,對於處於這一尷尬境地的丈夫而言,這也是最方便的選擇了。戲劇如期上演,他飾演的主角是一位富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北極探險家,他的表演十分悲愴,全場觀眾無不為之落淚。他甚至為了這個角色留起了鬍子。 狄更斯夫妻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緊張。他從前是那麼和藹可親,平易近人,如今卻喜怒無常,躁動不安,跟除了喬吉娜之外的任何人都會發脾氣。他變得十分鬱鬱寡歡。最終他得出了一個結論:自己再也不能和凱特一起生活了;然而他在公眾之間的地位又讓他十分畏懼公開分手可能招致的負面影響。他的焦慮也是很好理解的。在他那些利潤驚人的聖誕題材作品中,他不遺餘力地把聖誕節描繪成弘揚家庭美德、讚美家庭幸福的標誌性節日。多年以來,他一直在用感人的方式告訴讀者哪裡都沒有家好。當時的情況十分微妙。狄更斯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建議。其中一個是讓凱特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間,不和狄更斯住在一起,但是依然在他的聚會上擔任女主人,並且同他一起出入社交場合。另一個建議是讓她留在倫敦,而他搬到新近在肯特郡購置的房子蓋德山莊去。而當他到倫敦去的時候,凱特就留在蓋德山莊。還有一個方案是讓她到海外定居。這幾種提議她都極力反對,最後兩人決定徹底分居。凱特被安置到卡姆登市郊的一棟小房子裡,每年拿六百磅的收入。此後不久,狄更斯的長子查爾斯過去陪她住了一段時間。 這樣的安排十分令人意外。讓人不由得心生疑惑:雖然凱特的性格十分平和,或許還有些愚蠢,但她怎麼會容忍自己被逐出家門呢?她為什麼會同意拋下孩子們呢?她當然知道狄更斯對愛倫·特納的迷戀,她應該也能想到,手裡攥著這張王牌的她想提什麼條件就能提什麼條件。狄更斯在一封書信里提到了凱特的一大「弱點」,而在另一封不幸在當時便已經出版的信中,他又暗指是某種心理疾病「導致他的妻子認為自己還是離開為好」。如今我們倒是可以斷言,這些話是在隱晦地指出凱特有酗酒的毛病。嫉妒心、失敗感和認為自己不被需要的屈辱感讓她選擇借酒澆愁,這也實在並不奇怪。如果她確實成了個酒鬼,那就不難解釋為什麼一直喬吉娜在打理教務,照顧孩子;為什麼即便母親離開了,孩子們依然待在自己家裡;以及為什麼喬吉娜會寫下「可憐的凱特無力照顧孩子們,這是人盡皆知的」這樣的話了。或許長子去與她同住,正是為了保證她不會喝太多酒。 狄更斯的名氣實在太大,以至於他的私生活不可能不引發流言蜚語。各種於他不利的謠言甚囂塵上。聽說賀加斯一家——也就是凱特與喬吉娜的母親和姐妹們——在散播愛倫·特納是他的情婦的消息之後,他震怒不已,威脅說要把凱特淨身出戶,從而逼著她們簽署一份澄清聲明,表示她們並不相信作家與年輕的女演員之間的關係有任何不妥之處。考慮了整整兩個星期之後,賀加斯一家才勉強在這一威脅下屈服了。她們一定十分清楚,如果他的確將恐嚇付諸實踐的話,那麼凱特完全可以用鐵一般的事實將此事付諸法律;如果她們不敢把事情鬧到這步田地的話,那毫無疑問只能因為是凱特這邊有什麼過錯,而且她們不願意讓它泄露出去。喬吉娜身邊也圍繞著不少傳言。而她在這件事裡也的確扮演著一個謎一般的角色。我很好奇為什麼至今沒有人以她為核心人物創作一齣戲劇。我在這一章中也提到過,瑪麗去世之後,狄更斯的日記相當值得留意。在我看來,那則日記不僅明確了狄更斯曾經愛過瑪麗這一點,還證明他當時對凱特已經有所不滿了。而當喬吉娜搬來和他們一起生活的時候,因為她長得酷似瑪麗,狄更斯也被她深深地迷住了。那麼他當時也愛上她了嗎?而她也愛他嗎?這一點誰也說不清楚,喬吉娜的確嫉妒著凱特,狄更斯去世之後,她在為其編輯書信選集時把所稱讚凱特的言論全部刪去了;然而教會與政府對待與亡妻之妹結婚的態度使得一切近似的關係都帶上了一些亂倫的色彩,而她也有可能根本就沒想過要和這個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十五年的男人發展出任何超越兄妹深情的情感。或許對她來說,能夠獲得這樣一位大名人的信賴,能夠在他身上建立完全的支配地位,這就已經夠了。而最奇怪的是,在狄更斯深深迷戀著愛倫·特納的時候,喬吉娜居然和她交上了朋友,還非常歡迎她到蓋德山莊來。不論喬吉娜對此到底做何感想,她對此一直守口如瓶。 查爾斯·狄更斯與愛倫·特納之間的私情被知情人遮掩得十分機密,以至於人們無法確定其中的細節。她似乎一度拒絕他的追求,但最終還是屈服於他的堅持。有人認為狄更斯以查爾斯·特林漢姆的假名在佩克姆給她買了座房子。按照狄更斯女兒凱蒂的說法,愛倫給他生了個兒子;然而因為沒有任何關於此事的記錄,或許可以推測出這個孩子是夭折了。不過據說愛倫的委身也沒讓狄更斯因此精神煥發,心情愉悅;他比她大了二十五歲還多,而且他也一定深知對方並不愛自己。最難以承受的痛苦莫過於沒有回應的熱戀。他在遺囑里給她留了一千英鎊,她最終和一個牧師結了婚。她曾經對一個姓本漢姆的牧師朋友說,對於狄更斯強加給她的親密關係,她簡直「一想起來都會感覺噁心」。就像很多女性一樣,她似乎樂於享受自己的地位帶來的種種好處,卻不認為自己有理由被要求做出回報。 就在與妻子分手的同時,狄更斯開始舉辦自己作品的朗讀會,他為此週遊英倫列島,並且再度前往美國。他極富戲劇性的天賦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並因此而獲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他已經辛勞過度了,再加上不斷旅行的勞累,這一切嚴重地損耗了他的身體,人們開始留意到,雖然他只有四十幾歲,但是他看起來已經像個老人了。何況朗讀會也不是他活動的全部:從他與妻子分開直到去世,在這十二年中,他寫了三部長篇小說,還辦了一份大受歡迎的雜誌《一年四季》。他的身體狀況會變壞也一點都不奇怪了。他開始飽受一些惱人的小病困擾,那些演講很明顯不斷消耗著他的精力。人們勸他放棄這些演講,可是他堅決不肯;他喜歡置身於公眾的關注下,喜歡登台時的激動、觀眾面對面的掌聲與歡呼,以及支配全場為他帶來的力量感。而且會不會還有這樣一種可能呢:他或許認為假如愛倫看到無數對他心懷仰慕的人們成群結隊地來聽自己演講,她也許會更喜歡他一點?他決定再辦最後一次巡迴朗誦會,可是演出進行到一半,他就實在病得太厲害,不得不把巡演取消了。他回到蓋德山莊,開始專心寫作《德魯德疑案》。然而他不得不彌補巡演經理的損失,於是只好暫時把小說放下,又在倫敦安排了十二場朗讀會。那是一八七〇年一月的事了。「聖詹姆斯宮人滿為患,在他入場和離開的時候,聽眾都會全體起立歡呼鼓掌。」回到蓋德山莊之後,他繼續埋頭寫作小說。六月份的一天,和喬吉娜一道用餐的他突然病倒了。她連忙派人找來醫生,還有他兩個生活在倫敦的女兒。第二天,這位明智又幹練的姨媽打發女兒中年齡小一些的凱蒂去把狄更斯即將死去的消息告知他的妻子。凱蒂和愛倫·特納一起回到了蓋德山莊。此事之後的第二天,一八七〇年六月九日,狄更斯去世了。他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 5 在馬修·阿諾德一篇著名的文章中,他主張真正優秀的詩歌必須擁有極高的嚴肅性,因為他發現喬叟的作品缺乏這一條件,所以一方面對他極盡讚美之能事,又不肯認定他在最偉大的詩人之中擁有一席之地。阿諾德實在是過於嚴苛了,以至於他對幽默抱持的疑慮可不止一星半點。我想他應該絕對不會承認,拉伯雷的嬉笑和彌爾頓向人類闡明上帝之偉力的欲望具有同樣的嚴肅性。不過我很理解他的觀點,而且這一觀點也不僅僅適用於詩歌。或許正是因為狄更斯的小說里並沒有這麼高的嚴肅性,雖然狄更斯的小說有著種種優點,我們閱讀時多少會有一絲隱隱約約的不滿。假如當今的我們在讀這些作品時腦子裡裝著那些偉大的法國和俄羅斯小說,那麼就算是喬治·艾略特的作品也顯得幼稚得嚇人了。狄更斯的作品相比之下簡直不夠成年人的水平。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這一點:我們已經不怎麼讀他的小說了。我們變了,他的書對我們而言也一起變了。我們已經不可能再體會到與狄更斯同時代的人們閱讀這些新鮮出爐的作品時的感情了。我準備引用尤娜·波普-軒尼詩[17]書中的一段話來展現這一點:「傑弗里爵士的朋友兼鄰居亨利·希登斯太太向他的書房裡瞥了一眼,只見傑弗里低著頭趴在桌子上。抬起頭時他的眼中噙滿了淚水。她連忙致歉說:『我不知道原來您聽到了什麼壞消息,或者正在因為什麼事情難過著呢,不然我就不來了。難道有誰死了嗎?』『是的,確實有人死了,』傑弗里爵士答道,『我因為這種事哭起來可真是太傻了,可是我實在忍不住。你聽了這個消息也會難過的。小內莉,是博茲[18]的小內莉死了。』」傑弗里爵士是一位蘇格蘭法官,《愛丁堡評論》的創辦者,以及嚴厲而苛刻的評論家。 就我個人而言,我感覺狄更斯的幽默感還是非常具有感染力的,可是他那些旨在渲染悲傷的部分卻完全無法打動我。在我看來,他的確擁有強烈的情感,卻沒有心。當然,我必須立刻對這個觀點加以闡明。他的確擁有慷慨善良的心腸,對窮人和受壓迫的人充滿熱烈的同情,而且就像我們都知道的那樣,他對社會改革也抱有持久的興趣(而且他的關注還能產生實際的效力)。然而這只是一種演員式的心腸,我的意思是說,他的確能夠強烈地感受到自己希望表現出來的情感,就像出演悲劇戲份的演員能夠體會到自己應當傳達出的情感一樣。「赫卡柏對他有什麼相干,他對赫卡柏又有什麼相干」。[19]說到這一點,我想起了一位在莎拉·伯恩哈特的劇團里工作過的女演員在多年之前對我講過的一件事。當時這位偉大的藝術家正在表演《費德爾》,在她最感人的那段獨白之中,她突然在眾目睽睽之下因為憤怒而煩亂起來,原來是她發現站在舞台側面的幾個人在大聲講話;於是她便向那幾個人走去,同時背對著觀眾,仿佛是在悲痛中隱藏了自己的面龐一樣,實際上她則是用法語對那幾個人噓了一句:「閉上你們的臭嘴,你們這些渾蛋。」而後她又帶著一副完美的哀傷神情轉過身來,繼續表演著自己激情洋溢的獨白,並完美地將其推向了感人至深的尾聲。而觀眾什麼都沒有察覺到。如果她對自己必須要講的台詞沒有真心實意的感受,而她居然還能表演得如此悲愴而高尚,這實在是令人難以置信;然而她的感情是一種職業化的情緒,它僅僅停留在表面,它只是神經的反應,而非出自內心,這種情感絲毫不會影響她在表演中的沉著冷靜。我並不懷疑狄更斯的真誠,不過那也只是一種演員的真誠;而這或許就是為什麼如今的我們總會感覺他筆下的悲傷並不真實,不論他如何拚命在文中堆積苦難,我們也不會為之感動。 然而我們也沒有權力要求一位作家做到他力所不及的事情,倘若狄更斯確實缺少阿諾德所謂偉大的詩人不可或缺的那種高度的嚴肅性,他也同樣具有許多其他優點。他是一位偉大的小說家,擁有諸多美妙的天賦。他認為《大衛·科波菲爾》是自己最好的作品。作家在評判自身作品時往往不能做出很好的判斷,不過我倒是覺得狄更斯的判斷非常正確。眾所周知的是,《大衛·科波菲爾》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自傳性質;但是狄更斯寫的並不是自傳,而是小說,雖然他從自己的生活經歷中汲取了大量的素材,他卻只會本著自身的目的來運用它們。其他部分則交由他那豐富的想像力來完成。他讀書不多,文縐縐的對話只會讓他感覺厭煩,而他日後在文學界的廣泛交友似乎也沒給他帶來什麼影響。反倒是童年時代在查塔姆讀過的那些作品給他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在這些作品當中,從長遠來看,我認為對他影響最大的還是斯摩萊特的小說。斯摩萊特呈現給讀者的人物並不具備什麼誇張的特質,卻生動鮮明。他們與其說是角色,不如說是各種不同的「性格」本身。 對人的敏銳觀察也正符合狄更斯的天性。密考伯先生的形象來源於他的父親。約翰·狄更斯是個誇誇其談、花錢大手大腳的人,然而他既不是傻子,也遠非沒有能力;他勤勞、善良、情感豐富。我們也都看到狄更斯是如何塑造他的了。如果說文學史上最著名的喜劇人物當數法斯塔夫的話,那麼密考伯先生也應該與他不相上下。有人批評狄更斯不該讓密考伯最後在澳大利亞當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地方官,還有些評論家認為他應該將那種魯莽、輕率、目光短淺保持到最後,這些批評在我看來實在有失公允。澳大利亞是個人口稀少的國家,而密考伯先生相貌堂堂,接受過一定的教育,而且言談舉止非常唬人;我不覺得擁有這些優點的他在那個環境中能夠獲得一官半職有什麼不對。不過狄更斯的高明之處不僅在於塑造喜劇角色,他對斯蒂福茲那個溫和的僕人的刻畫也是令人讚嘆,他那種神秘而陰暗的特質實在是讓讀者不寒而慄。烏利亞·希普身上則頗有所謂的「大眾通俗劇」的味道;不過他也絕對是個強大而可怕的角色,對他的塑造也堪稱高明。誠然,縱觀《大衛·科波菲爾》全書,生動鮮活、新穎獨特的人物比比皆是,他們彼此之間也呈現出了驚人的差異性。現實生活中從來不會有比如密考伯夫婦、辟果提和巴基斯、特拉德斯、貝特西·特洛伍德和迪克先生、烏利亞·希普和他的母親這樣的角色——他們都是狄更斯旺盛想像力的產物;然而他們充滿活力,首尾呼應,不僅刻畫得惟妙惟肖,前後一致,而且被刻畫得那麼真實可信,以至於讀者幾乎不可能不相信他們。他們或許並不是真人,但他們又是那樣生動鮮活,有血有肉。 狄更斯塑造人物的方法大致如此:他對原型人物身上的性格、特徵與缺點加以誇張,又給他們每個人安排下一系列能將其本性深深地烙印在讀者腦海中的話語。他的筆下並未呈現出人物的發展與變化,總而言之,他們一開始是什麼樣,到了最後就還是什麼樣。(狄更斯小說中的確有一兩個例外,然而作者在他們身上展現出來的性格轉變非常不可信;這些變化完全是為了完美結局的順利展開而安排的。)如此刻畫人物有一大風險,那就是它會限制故事本身的可信度,而其結果就是形象塑造的漫畫化。如果作者想要呈現的是一個引人發笑的角色——比如密考伯先生——那麼漫畫化自然沒什麼不好,然而如果他想讓人對某個角色心生同情的話,這麼做就行不通了。狄更斯對女性角色的處理從來就談不上成功,除了總是把「我決不會拋棄密考伯先生」掛在嘴邊的那位密考伯太太,以及貝特西·特洛伍德以外,其他的女性角色都是漫畫式的人物。參考了狄更斯初戀情人瑪麗亞·比德內爾的朵拉太愚蠢、太幼稚了;原型是瑪麗和喬吉娜·賀加斯的艾格妮絲又太完美、太理智——而這兩個形象都無趣得令人髮指。小艾米莉在我看來就是一個敗筆。狄更斯顯然希望我們對這個人物產生同情:可是她的遭遇完全是自找的。她最大的抱負就是做一位淑女,大概還希望斯蒂福茲能跟自己結婚,所以才會跟著他私奔。然而對他來說,她實在稱得上是最不稱心的情人了,她整天沉著臉悶悶不樂、淚眼汪汪地自怨自憐,也難怪斯蒂福茲會對她心生厭倦了。在整部《大衛·科波菲爾》之中,最莫名其妙的女性角色就是羅莎·達特爾了。我猜狄更斯可能原本打算讓這個角色在故事中發揮更多的作用,然而他並沒有這麼做,這或許是因為他害怕此舉會激怒他的讀者。我只能推測斯蒂福茲以前是她的戀人,而她對他懷恨在心,因為斯蒂福茲拋棄了她,可是她依然愛著他,對他抱有一種混雜了嫉妒、饑渴與復仇之心的愛意。狄更斯在這裡塑造的其實是一個巴爾扎克更拿手的角色。在《大衛·科波菲爾》所有主要人物之中,斯蒂福茲是唯一一個塑造得十分直接的。狄更斯讓斯蒂福茲在讀者心中留下了十分鮮明的印象:他的魅力、優雅與風度,他的友好、善良,還有與各色人等和睦相處的親和力,他的開朗、勇敢、自私、魯莽、不計後果與冷酷無情。作者描繪出的是一個我們很多人都相當熟悉的形象:這種人不管走到哪裡都會讓人愉快,但是他們所到之處也總是禍事不斷。狄更斯給他安排的下場非常糟糕,我猜如果是菲爾丁的話,可能會對他稍微寬容一些;因為就像奧諾太太提起湯姆·瓊斯的時候所說的那樣:「遇上這麼個不懂得害臊的女人,也就不能淨怪小伙子了,說真的,干出這種事來也是極其自然的。」如今的小說家不僅必須保證書中內容的可能性,還得確保其擁有必然性。而狄更斯當年卻不受這種限制。斯蒂福茲離開英國幾年之後乘船從葡萄牙回來,而他居然會在距離雅茅斯很近的地方遭遇海難、溺水身亡,此時的大衛·科波菲爾又剛好在那裡為了拜訪老友而短期停留,這種巧合著實讓讀者很難相信。如果為了滿足維多利亞時代惡有惡報的要求,斯蒂福茲必須死掉的話,那麼狄更斯也完全可以為他想出一個更加真實可信的退場方式。 6 濟慈活得太短,華茲華斯的壽命又太長,這實在是英國文學界的一大不幸;而與此同樣不幸的一點是,在我國最偉大的小說家處於創作巔峰的那個時期,盛行的出版方式鼓勵的卻是那種散漫又囉唆的風格,這也助長了英國小說家那種與生俱來的愛講題外話的傾向,這對他們的創作是非常有害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小說家實際上就是靠筆桿子幹活的工人。他們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上的要求,講稿件按照一定的篇幅劃分成十八、二十或者二十四期連載,同時還要對故事做出精心安排,好讓每一期的結尾都能吸引讀者想買下一期。他們無疑早已構思好了故事的主線,然而我們也知道,在開始出版之前能寫好兩三期,他們就已經心滿意足了。剩下的部分他們會等到需要的時候才去寫,一心指望著自己的創造力能讓他們寫夠合同需求的頁數;然而我們也從他們自己的坦白中得知,他們的創造力有時也會枯竭,只能勉強寫些什麼了。有時他們的故事主線實際上已經完結了,然而卻可能還有兩三期連載要寫,於是就只能想方設法地拖延結尾。這種形式讓他們不得不偏離主題,囉唆個沒完,這麼寫出來的小說自然會形式散亂、枯燥冗長了。 狄更斯寫作《大衛·科波菲爾》時採用了第一人稱敘事。這種直截了當的方式也給他幫了大忙,因為他的情節往往非常複雜,而讀者的注意力有時會偏移到某些與主線發展無關的人物和事件上。在《大衛·科波菲爾》一書中,這種明顯偏離主題的內容只有一處,那就是對斯特朗先生與其妻子、母親,以及妻子的表妹之間關係的描寫;這段描述非常乏味,而且和大衛也沒什麼關係。我猜他是想用這部分內容來填補兩處時間線上的間隙:一處是大衛在坎特伯雷上學的那幾年,另一處則是從大衛對朵拉失望直到朵拉去世的那段時間。不這麼做的話,他也不知道該如何填補這幾塊空白。 狄更斯也未能從以自己為主人公的半自傳體小說必將遭遇的風險中倖免。大衛·科波菲爾十歲的時候被嚴厲的繼父送出去工作,就像查爾斯·狄更斯被自己的父親打發出去一樣;他承受著跟那些在他看來社會地位比不上自己的同齡人廝混的「屈辱」,就像狄更斯在寫給福斯特的自傳片段中極力讓自己相信的一樣。狄更斯竭盡全力,想要激發讀者對自己筆下主人公的同情,而在大衛為了保護自己,逃到多佛去找姨婆貝特西·特洛伍德——她可真是個既有趣又可愛的角色——的那段著名的旅途上,他往自己的骰子裡灌鉛的時候也確實毫無顧忌。無數讀者都覺得這段逃亡的故事十分悲慘,而我的心腸可要硬多了:我只是奇怪這孩子怎麼這麼蠢,不管遇到誰都只有被搶被騙的份兒。他畢竟在工廠里干過好幾個月,還時常在倫敦的街頭晃蕩;那我們也不難想到,雖然廠子裡的其他孩子達不到他的標準,卻應該能教他一點東西才對;而且他還和密考伯一家一起生活過,幫他們往當鋪里送過不少家當,還去馬夏爾西監獄看過他們;假如他真是作者描寫的那種聰明孩子的話,那麼即便他年齡尚小,也肯定對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並且機靈到足以自保了。然而大衛·科波菲爾不僅在童年表現得如此無能,成年之後的他也沒有應對困境的能力。他在朵拉面前的軟弱、他處理家庭生活中的日常問題時表現出的無知,都簡直讓人無法忍受;而且他居然沒看出艾妮斯愛上了他,這實在是愚鈍得可以。我實在是無法相信他居然能像書里寫的那樣成為成功的小說家。如果他真的能寫小說的話,我覺得他寫出來的東西應該也會更接近亨利·伍德太太的小說,而不是查爾斯·狄更斯的作品。作者竟然一點都沒有把自己的動力、激情和活力附註自己筆下的這個人物,這實在是怪事一樁。大衛纖弱、英俊,頗具魅力,不然他也不可能博得每一個與他相遇的人的喜愛;他誠實善良、勤勉認真,然而他也絕對算是個傻瓜。他稱得上是全書之中最沒意思的人物了。而將他形象的薄弱蒼白、他的不中用、他在棘手局面之前的無能體現得最為徹底的,就是小艾米莉和羅莎·達特爾在蘇荷區閣樓上的那一場大鬧,大衛目睹了這一切,卻絲毫沒有試圖阻止的意思,而其中的理由簡直完全站不住腳。 這一幕恰好證明了以第一人稱敘事的手法可能會將敘事者逼向一個虛假得可怕的田地,他作為主角簡直不夠格,讓讀者完全有理由對他感覺憤慨。雖然哪怕採用了第三人稱敘事,站在上帝視角上來進行講述的話,這個場景依然誇張過頭,招人反感,但是它至少能夠艱難地獲得一些可信度。當然,人們閱讀《大衛·科波菲爾》時獲得的樂趣也和什麼生活的確——或者曾經——與狄更斯的描述一致之類的說服力無關。這麼說可絕對不是對他的貶低。小說就像是天上的國度一樣,其中有許多房屋,而作者只會邀請你進入他自己選中的那一間。每一間的存在都自有其道理,但是讀者必須盡力適應自己被引入其中的環境。正如同閱讀《金碗》[20]和《蒙帕納斯的布布》[21]時,你必然要選擇不同的視角。《大衛·科波菲爾》是一位想像力活躍、情感熱烈的人對生活加以奇幻化加工的產物,它時而歡快,時而悲愴,你應該像閱讀《皆大歡喜》[22]一樣來閱讀這本小說,它給你帶來的也是同樣怡人的樂趣。 [16]威爾基·柯林斯(William Wilkie Collins,1824–1889),英國偵探小說作家,主要作品有《月亮寶石》和《白衣女人》等。 [17]尤娜·波普-軒尼詩(Una Pope-Hennessy,1875-1949),英國歷史學家及傳記作家。 [18]即「Boz」,狄更斯創作後來匯總為《博茲札記》的一系列短篇時選用的筆名。 [19]語出《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一場,朱生豪譯。赫卡柏是特洛伊王后,特洛伊國王普里阿摩斯的妻子。這處引用的完整上下文為:「這一個伶人不過在一本虛構的故事、一場激昂的幻夢之中,卻能夠使他的靈魂融化在他的意象里,在它的影響之下,他的整個的臉色變成慘白,他的眼中洋溢著熱淚,他的神情流露著倉皇,他的聲音是這麼嗚咽淒涼,他的全部動作都表現得和他的意象一致,這不是極其不可思議的嗎?而且一點也不為了什麼!為了赫卡柏!赫卡柏對他有什麼相干,他對赫卡柏又有什麼相干,他卻要為她流淚?」 [20]英國作家亨利·詹姆斯的小說作品,其中主要情節涉及上流社會的婚姻、戀愛及亂倫等問題。 [21]法國作家夏爾·路易·菲利普的小說作品,講述了一位在丈夫的逼迫下淪為妓女的巴黎女子的故事。 [22]莎士比亞戲劇。 艾米莉·勃朗特與《呼嘯山莊》 1 一七七六年,唐郡的年輕農民休·普朗蒂與埃利諾·麥克格羅結婚;第二年的聖派屈克節當天,他們的十個孩子之中的老大出生了,這對夫妻便以這位愛爾蘭主保聖人的名字為孩子命名。普朗蒂似乎不識字,因為他好像一直不太確定自己的姓到底怎麼拼。孩子的姓在洗禮登記簿上寫的都是「布朗蒂」和「布朗提」。他那一點小小的田地完全養不活這麼一大家子人,於是他同時也在一個石灰窯工作,年景不好的時候還去附近一位鄉紳家裡幫忙。不難想像,長子派屈克肯定要在父親的田地里幫著干雜活,直到他年紀大到可以出門賺錢為止。此後他做了手工紡織作坊的織工。不過他是個頭腦聰明、志向遠大的小伙子,十六歲的時候,他不知以什麼方式接受了足夠的教育,居然在自己出生地附近的鄉村學校當上了老師。兩年之後,他在德拉姆巴利羅內的教區學校找到了一份類似的差事,而且一做就是八年。關於他這段經歷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聲稱,他的能力給衛理公會的牧師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們希望他去接受神職人員的培訓,還給他湊了一些錢,再加上他自己的一點積蓄,讓他可以去劍橋上大學;另一種說法則表示,離開郊區學校之後,他去了一位牧師家做家庭教師,並且在僱主的幫助下進入了聖約翰學院。當時的他二十五歲,作為大學生來說是有些超齡了,他是個身材高大、體格強壯的小伙子;相貌英俊,並且有些為自己的外表沾沾自喜。求學期間,他的經濟來源主要是一份獎學金、兩份助學金還有做輔導賺來的外快。他在二十九歲那年拿到了文學學士學位,並且被英國國教會授予神職。如果資助他上劍橋的確實是衛理公會的牧師的話,他們一定會覺得自己這項投資是打了水漂。 正是在劍橋求學期間,派屈克·布朗蒂——至少他的姓氏在入學花名冊里是這麼拼的——把姓改成了勃朗特(Bronte),後來又加上了分音符號,正式署名為派屈克·勃朗特(Patrick Brontë)。他被任命為埃塞克斯郡威瑟菲爾德的助理牧師,並且在那裡與一位瑪麗·伯德小姐相愛了。這位小姐年方十八,雖然談不上富有,家境倒還算得上殷實。他們原本已經訂了婚。然而出於某種人們至今都沒搞明白的原因,勃朗特先生甩了伯德小姐。人們猜測這或許是由於他自視過高,以為等一等再結婚會對自己更有好處。此舉深深地傷害了瑪麗。而這位英俊的助理牧師的行為可能在教區內引發了不少流言蜚語,因為他離開了威瑟菲爾德,轉而到什羅普郡的惠靈頓去做助理牧師了,幾個月之後又去了約克郡的哈特謝德。他在哈特謝德遇到了一位平凡矮小的三十歲女人,名叫瑪麗亞·布蘭威爾。她出身體面的中產階級家庭,每年還能拿到五十鎊的個人收入;此時的派屈克·勃朗特已經三十五歲了,大概也覺得儘管自己相貌英俊、說話還帶著討喜的愛爾蘭口音,也差不多到了該結婚的時候了,現在結婚也很符合他對自己的規劃。於是他就向瑪麗亞求了婚,她接受了,兩人在一八一二年正式完婚。這對夫婦還住在哈特謝德的時候,勃朗特太太就已經生下了兩個女兒,分別命名為瑪麗亞和伊麗莎白。此後,勃朗特先生又被調動到布拉德福附近的另一個助理牧師職位上,勃朗特太太在這裡又生了四個孩子。他們分別是夏洛特、派屈克-布蘭威爾、艾米莉和安妮。結婚前一年,勃朗特先生自費出版過一部名為《村舍詩篇》的詩集,一年後又出版了第二本,起名叫《鄉村吟遊詩人》。搬到布拉德福附近以後,他又寫了一本名叫《林中村舍》的小說。不過讀過這幾部大作的人都說它們實在是乏善可陳。一八二〇年,勃朗特先生被任命為約克郡霍沃思村的「終身助理牧師」,想必他的抱負終於得到了滿足,因為他就在這裡度過了餘生。他從未回愛爾蘭看過留在那邊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但是母親在世期間,他每年都會給她寄去二十英鎊。 婚後第九年,即一八二一年,瑪麗亞·勃朗特罹患癌症去世。成了鰥夫的派屈克·勃朗特勸動了妻妹伊麗莎白·布蘭威爾,請她從原來居住的彭贊斯搬過來照顧自己的六個孩子;然而他還想要續弦,等了一段時間之後,他給伯德太太——就是十四年前他甩掉的那個姑娘的母親——寫了一封信,在信中詢問瑪麗·伯德是否依然單身。幾周之後,收到了回信的他又寫了一封信給瑪麗本人。這封信寫得自命不凡,油嘴滑舌,而且誠實地講,他行文的品位也相當惡劣。他居然厚著臉皮寫道,自己昔日的愛情之火被重新點燃,現在他極其渴望與她見上一面。這封信的目的實際上就是求婚。而她的回信相當刻薄,但是他並沒有氣餒,並且在下一封信中極其不明智地告訴對方:「你願意怎麼說,怎麼想,那都隨你的便,反正我是毫不懷疑,假如你願意做我的人的話,你的日子可會比現在乃至於未來的單身生活好得多。」(那些下畫線是他在原信中自己加上的)在瑪麗·伯德那裡碰了一鼻子灰之後,他又開始考慮其他選擇。勃朗特先生似乎從來沒有想到過,像他這麼一個帶著六個孩子的四十五歲鰥夫可不怎麼吸引人。他又向自己在布拉德福做助理牧師時認識的伊麗莎白·弗里斯小姐求婚,不過遭到了對方的拒絕;在那之後,他似乎終於放棄了這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不管怎麼說,幸好還有伊麗莎白·布蘭威爾照顧著家務和孩子們。 霍沃思村的牧師住宅是一棟褐砂石磚建的小屋,它位於陡峭的山脊,整個村莊就散布在下面的山坡上。屋前有一片十分窄小的花園,屋後和兩側都是教堂的墓地。勃朗特姐妹的傳記作家們一向認為這個環境實在是過於壓抑,在醫生眼裡或許的確如此,但是對於牧師而言,這算得上是一片可以陶冶情操,乃至於撫慰心靈的景觀;至少這位牧師和他的家人對這一切早已到了習以為常,乃至於熟視無睹的地步,就像卡普里島的漁夫不會在意維蘇威火山,伊斯基爾島的漁夫面對落日無動於衷一樣。房子的一樓是客廳、勃朗特先生的書房、廚房和儲藏室,二樓則是四間臥室和一間起居室。只有客廳和書房鋪了地毯,所有窗戶都沒有裝窗簾,因為勃朗特先生最害怕失火。地板和樓梯都是石頭的,一到冬天就又冷又潮,布蘭威爾小姐害怕著涼,就總是在屋子裡按照固定的路線走來走去。屋外有一條通向荒野的小路。傳記作家們總是有意無意地想要把勃朗特一家的生活描寫得更加淒楚,於是他們會習慣性地把霍沃恩寫成一個荒涼、陰冷、灰暗、沉悶的地方。然而即便是在冬天,也會有些碧空如洗,陽光明媚的日子,冷冽的空氣令人心神暢快,草地、荒野與森林都宛如色粉畫一般柔美。我正是在這樣一個冬日造訪霍沃思的。整個村莊都沐浴在銀灰色的薄霧之中,為它那模糊朦朧的輪廓添上了一絲神秘的氣息。葉子落盡的枯樹姿態典雅,如同浮世繪冬景中的樹木。路邊的山楂樹籬笆掛滿冰霜,閃著潔白的光芒。在艾米莉的詩歌和《呼嘯山莊》中,你都能發現荒野的春天有多麼激動人心,夏日又是何等的豐饒美麗。 勃朗特先生喜歡在荒野上長時間散步,他走得很遠。晚年時他曾經自誇一天能走四十英里。他成了個離群索居的人——這跟從前相比算是個變化,因為相對於助理牧師這個職業而言,他曾經非常熱衷社交,喜歡聚會和調情;如今除了附近的教區牧師偶爾回來喝杯茶外,他能見到的就只有教會執事和他教區的教民了。如果有人請他做客他就去,假如有人請他做法事他也欣然應允,但是他和他的家人都「不怎麼和別人交往「。雖然他出身貧苦的愛爾蘭農家,卻不讓孩子們和村裡的其他孩子打交道。孩子們只能坐在一樓那個冷颼颼的小客廳里——那就是他們的書房——要麼讀書,要麼用耳語般的聲音說話,這樣就不會打擾到父親了。父親一不高興就會耷拉著臉不說話。他在上午給孩子們上課,布蘭威爾小姐則在下午教他們家務和針線活兒。 即便是在妻子去世之前,勃朗特先生就更喜歡一個人在書房吃飯,這也是一個他保持終身的習慣,而他的理由則是自己消化不良。艾米莉在日記中寫道:「我們晚飯準備吃煮牛肉、蕪菁和土豆,還有蘋果布丁。」一八四六年,夏洛特在一封自曼徹斯特寄來的信里說:「你知道,爸爸只吃白煮的牛、羊肉,茶,還有麵包和黃油。」對於長期消化不良的人來說,這種食譜看起來可不算合適。我個人是傾向於相信,勃朗特先生獨自進餐是因為他不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他被孩子們打擾時也總是很生氣。他在晚上八點做家庭禱告,九點鐘鎖上前門,別好門閂。然後他走過孩子們待著的房間,告訴他們不要睡得太晚。上樓上到一半的時候,他會停下腳步給掛鐘上弦。 蓋斯凱爾夫人認識勃朗特先生已經有好幾年了,而她給此人下的結論是:他自私、暴躁,並且盛氣凌人;而身為夏洛特密友之一的瑪麗·泰勒也在給另一位朋友埃倫·納西的信中寫道:「我每次想到夏洛特對那個自私的老頭子的付出就來氣。」近年來有人打算粉飾他的形象,不過怎麼粉飾都無法掩蓋他給瑪麗·伯德寫的那些信。這些信件的全文都收錄在克萊門特·肖特的那本《勃朗特一家及其交往圈》之中。怎麼開脫也遮掩不了在他的助理牧師尼科爾斯先生向夏洛特求婚時他的所作所為,不過這個問題我們留到後面再談。蓋斯凱爾夫人還有如下記載:「勃朗特太太的保姆跟我說過,有一天孩子們都到荒野里去了,結果突然下起雨來,她想著孩子們回來的時候身上一定都濕了,所以就翻出幾雙別人送的彩色小靴子來,放到廚房的灶火邊烘暖。結果孩子們回來的時候靴子卻不見了,只能聞到一股燒皮子的怪味兒。原來是勃朗特先生進門時看到了這些靴子,覺得它們對自己的孩子來說太鮮艷也太奢侈了,於是就扔進火里燒掉。他容不下任何會冒犯到他那老古董的極簡主義的東西。在這件事的很久以前,有人送給勃朗特太太一件絲綢禮服,它不論是樣式、顏色還是材料都絕對不符合他所認為的得體,結果勃朗特太太就從來沒穿過它。不過,她把這條裙子珍重地放在抽屜里,那個抽屜平時一般都會上鎖。然而有一天,她正在廚房裡忙著,突然想起自己把鑰匙忘在抽屜里了。一聽見勃朗特先生正往樓上走,她就預感到自己的禮服要遭殃,就趕緊跟著跑了上去,結果發現裙子還是被剪成了碎片。」這個故事可能純屬偶然,不過保姆應該也沒有胡編亂造的必要。「有一次他拿起壁爐前的地毯,把它塞進爐子裡燒掉了。然後他忍著燒地毯的惡臭留在屋子裡,一直看著它被燒成了一團皺巴巴的焦炭,再也用不了了為止。還有一回他拿了幾把椅子,把它們的靠背全部鋸掉改成了板凳。」公平起見,我必須額外補充一句:勃朗特先生聲稱這些故事純屬子虛烏有。然而卻沒有人懷疑他確實性格暴躁,更沒有人質疑他為人嚴厲而蠻橫。我也暗自思索過,勃朗特先生擁有這麼多令人不快的特質是否應該歸因於他對生活的失望。就像許多出身卑微的人一樣,他絞盡腦汁地試圖跳出自己出身的階級並接受教育,不過他可能也同樣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能力。我們知道他對自己英俊的外貌頗為得意,他在文學上的努力又沒有獲得成功。那麼當他意識到自己多年以來的艱苦奮鬥,最終只換來一個約克郡荒野中的終身助理牧師之後,他會感覺沮喪又苦悶也就不奇怪了。 他們一家在牧師住宅中的艱辛和孤單往往被過度誇大了,才華橫溢的三姐妹對此似乎還是很滿意的;何況假如她們仔細考量一下父親的出身的話,可能還會覺得自己遠遠談不上不幸。與全英國那許許多多的牧師女兒相比,她們的境況既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她們都過著離群索居、財力有限的日子。勃朗特家也不是沒有鄰居,比如住在他家附近的其他牧師、鄉紳、磨坊主、小手工業者等等,他們完全可以和這些人交往;如果他們不和外人打交道的話,那完全是出於他們自己的選擇。他們談不上有錢,但是也絕對不算窮。勃朗特先生的聖職不僅給他帶來了一棟房子,還有每年兩百磅的薪俸,妻子也有每年五十磅的收入,她死後則應該是被他繼承了。伊麗莎白·布蘭威爾來霍沃思住的時候,也帶來了自己每年五十磅的年金。這樣一來,這一家人全年總共能拿到三百英鎊,這筆錢放在現在就至少相當於一千兩百英鎊了。對於如今的牧師來說,就算扣掉個人所得稅,這也算是很大的一筆錢了;當今許多牧師的妻子能雇上一個女僕就謝天謝地了,而勃朗特家卻有兩個,活兒多的時候還會找村子裡的姑娘們來幫忙。 一八二四年,勃朗特先生把四個大一點的女兒送進了位於科萬橋的一所學校。這所學校剛剛興建不久,為的就是讓貧窮牧師的女兒們接受教育。學校里的衛生條件和伙食都非常差,管理也完全不合格,兩個大女兒在學校死去了,夏洛特和艾米莉的健康也受到了影響,不過奇怪的是,她們又待了一個學期之後才被從學校帶走。只上過這麼一陣學之後,她們的教育都是由姨媽負責的。勃朗特先生對兒子的重視遠比對三個女兒要多,而派屈克-布蘭威爾也的確被視為家裡最聰明的一個。勃朗特先生不願意送他去學校,堅持要自己在家教育他。他是個很有天賦的男孩,行為舉止也挺討人喜歡。他的朋友F.H.格蘭迪是這樣描寫他的:「他的個頭出奇地矮,這一點也困擾了他一生。他長著一頭茂密的紅髮,還總是把頭髮梳得高高的,我猜是為了掩蓋身高上的不足吧。他的額頭飽滿而寬闊,幾乎占了整個面孔的一半,顯得非常睿智;他小小的眼睛像雪貂一樣機敏,躲在深陷的眼眶裡,外面還遮著一副從來不肯摘下的眼鏡。他長著高聳的大鼻子,可惜下巴的形狀卻不怎麼有力。除了偶爾匆匆瞥一眼別處之外,他似乎總是低垂著視線,幾乎從來沒有改變過。又小又瘦的他第一眼看去實在談不上吸引人。」他挺有才華,姐妹們也很喜歡他,希望他能成就一番大事。他口才很好,也急於表達,並且似乎是從某位遙遠的愛爾蘭先祖那裡繼承來了善於社交、多話卻不招人討厭的天賦,因為他的父親是個寡言而陰沉的人。如果有來當地的黑牛酒店投宿的旅客感覺寂寞難耐,店主就會問他:「需要找人陪你喝幾杯嗎,先生?需要的話,我就派人去把派屈克叫來。」而派屈克-布蘭威爾也總是樂意效勞。我必須在此補充一點,多年之後,夏洛特·勃朗特已經成了名人,再有人向店主打聽此事的時候,他反而對此矢口否認:「派屈克-布蘭威爾呀,」他說,「根本不用派人去叫。」如今你依然可以在霍沃思的黑牛酒店看到當年派屈克-布蘭威爾與朋友們縱酒狂歡的那個帶溫莎椅的房間。 夏洛特剛滿十六歲的時候又進了一次學校,這一次是在羅海德,她在那裡過得很開心;不過僅僅一年之後,她就回了家,為了在家教自己的兩個妹妹。雖然就像我之前說過的那樣,這一家人沒有人們以為的那麼貧窮,不過姑娘們也確實沒什麼指望。萬一勃朗特先生過世,他的薪俸也就自動終止了,而布蘭威爾小姐還準備把自己那筆錢留給她那個討人喜歡的外甥。於是姑娘們打定主意,她們只有把自己訓練成家庭教師或者學校教員,才能有辦法養活自己。在那個年代,對於認為自己是淑女的女性來說,這是唯一的出路。派屈克-布蘭威爾這時候也年滿十八歲,是時候決定自己要從事什麼職業了。他像姐妹們一樣在繪畫上有些天賦,並且夢想成為一名畫家。於是一家人最終決定讓他去倫敦,到皇家學院去學習。他去倒是去了,然而他們的計劃卻毫無成果。在倫敦觀光了一段時間,大概也是玩夠了之後,他回到了霍沃思。他試圖寫作,不過也沒什麼成就;然後他勸父親給他在布拉德福弄一間畫室,讓他可以靠著給當地人畫肖像謀生;不過這件事也失敗了,勃朗特先生把他叫回了家。此後他又在巴羅佛內斯的一位波斯爾思韋特先生家當家庭教師。這一次他似乎幹得還不錯,然而不知道為什麼,僅僅六個月之後,他就被勃朗特先生帶回了霍沃思。父親很快又在利茲到曼徹斯特鐵路線上的索沃比橋站給他找了一份報務主任的工作,之後又換到了盧德登福特車站。他既孤獨又百無聊賴,並且飲酒無度,最後因為嚴重失職而被車站開除。與此同時,夏洛特在一八三五年返回羅海德當老師,還把艾米莉作為學生帶了過去。可是艾米莉在那裡想家想得厲害,甚至還病倒了,姐姐不得不把她送回家。讓性格更加鎮定平和的安妮頂替了她。夏洛特在這份工作上幹了三年,最終也因為健康狀況變差而回了家。 艾米莉這時已經二十二歲了。派屈克-布蘭威爾不僅不省心,而且更不省錢;於是夏洛特的身體一有好轉,就不得不去當了保育員。這可不是她喜歡的那種工作。她和妹妹們都不太喜歡孩子,就像她們的父親一樣。「拒絕這幫孩子粗魯的親密真是太難了。」她在寫給埃倫·納西的信中抱怨道。她痛恨寄人籬下的生活,並且時時防備著他人的冒犯。她實在是個不太好相處的人,從她的書信中看,有些事情分明是僱主會自然地認為自己有權命令她去做的,她卻覺得人家應該請她幫忙才對。工作了三個月之後,她回到了父親的教區,不過大約兩年之後,她又到布拉德福附近的羅頓去給一對姓懷特的夫妻工作。夏洛特覺得他們的品位不怎麼樣。「我真不敢相信W太太居然是稅務官的女兒,而且我確信W先生的出身也很低。」然而不管怎麼說,她在這一家過得似乎很不錯,只是她在寫給密友的信中說道:「沒有人比我更清楚家庭教師的生活是多麼辛苦——因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的全身心都是何等地抗拒著這項差事。」長久以來,她一直有個和妹妹們一起辦一所學校的想法,如今她又把這個念頭撿了起來;而懷特夫婦——他們應該是善良而正派的好人——也鼓勵她,不過他們也提醒她說,如果想要獲得成功的話,她必須擁有一定的資質才行。雖然她能讀懂法語,卻不會講,德語則是一點都不會,於是她決定出國去學習外語。她說服了布蘭威爾小姐,請她預支了用於這筆開銷的款項;然後夏洛特和艾米莉就在勃朗特先生的照看下動身前往布魯塞爾。這兩個姑娘——夏洛特二十六歲,艾米莉二十二歲——成了黑格寄宿學校的學生。十個月之後,她們因為布蘭威爾小姐病重而被叫回英國。由於派屈克-布蘭威爾的行為實在是不檢點,布蘭威爾小姐在去世前剝奪了他的繼承權,把自己僅剩的一點錢全部留給了幾位外甥女。這筆錢倒是足夠她們去實現討論已久的辦學計劃了;可是由於父親年事已高,視力也下降了,於是她們決定就把學校設立在郊區里。夏洛特感覺自己還沒有做到準備周全,於是她接受了黑格先生的邀請,回到布魯塞爾,在他的學校里教英文。她在比利時待了一整年,一回到霍沃思,三姐妹就開始著手寫企劃書,夏洛特還給朋友寫信,請他們推薦一些可以開辦的課程。至於她們打算如何給教區裡的學生們準備校舍則不得而知,因為她們家裡只有四間臥室,而她們一家人自己就把這些房間占滿了,何況因為從來沒有學生來學習,所以這些問題也永遠不可能得到解答了。 2 三姐妹從童年時代就開始斷斷續續地寫作了。一八四六年,她們用柯勒、艾利斯和阿克頓·貝爾的筆名自費出版了一卷詩集。出這本書花了五十磅,最終只賣出了兩本。此後三人又各自寫了一部小說,夏洛特(筆名柯勒·貝爾)的《教授》,艾米莉(筆名艾利斯·貝爾)的《呼嘯山莊》,還有安妮(筆名阿克頓·貝爾)的《艾格尼絲·格雷》。被一家接一家的出版社拒絕之後,史密斯·埃爾德公司終於回信了,那是夏洛特的《教授》被投過去之後的事。社方在信中說,他們很願意考慮出版一本她寫的更長的小說。此時夏洛特手裡剛好有一部即將寫完,一個月之內就能交給出版社,於是她們接受了。這部小說就是《簡·愛》。艾米莉和安妮的小說最終都被一位姓紐拜的出版商接受了,雖然「他們開的條件讓兩位作者非常泄氣」,她們還在夏洛特把《簡·愛》交給史密斯·埃爾德公司之前對書稿進行了校對。雖然《簡·愛》收穫的評論不算非常好,但是讀者非常喜歡,它很快就成了暢銷書。這讓紐拜先生也試圖讓公眾相信,正是《簡·愛》的作者寫了《呼嘯山莊》和《艾格尼絲·格雷》,並把這兩部小說合在一起以三卷本的形式發售。這本書沒有激起什麼反響,也的確有很多評論家將它們視為「柯勒·貝爾」不甚成熟的早期作品。勃朗特先生在勸說之下同意去讀一讀《簡·愛》。讀完之後,有一天他去和孩子們一起喝茶時說道:「姑娘們,你們知道夏洛特寫了一本小說嗎?她寫得好極了。」 布蘭威爾小姐去世的時候,安妮正在索普-格林的一位羅賓遜太太家做家庭教師。她的性格溫柔可親,與苛刻又挑剔的夏洛特比起來,她很明顯更容易和他人和睦相處。她對於自己的處境也沒什麼不滿之處。她回霍沃思參加姨媽的葬禮,返回索普-格林時把在家裡閒著的派屈克-布蘭威爾也帶了過去,並介紹他做羅賓遜太太兒子的家庭教師。僱主埃德蒙·羅賓遜牧師非常富有,他年邁多病,卻有個挺年輕的太太。雖然這位太太比派屈克-布蘭威爾大了整整十七歲,他還是愛上了她。這兩人的關係究竟如何無人知曉,然而不管怎麼說,這段私情被撞破了。派屈克-布蘭威爾被掃地出門,羅賓遜先生責令他「永遠不許再見自己孩子的母親,不得再踏進她的房門一步,更不許給她寫信或者與她談話」。派屈克-布蘭威爾「怒氣沖沖地大吼大叫,發誓說自己離開她就活不了;嚷嚷著指責對方居然選擇留在丈夫身邊。又祈禱多病的牧師最好趕緊死掉,這樣他們倆就幸福了」。派屈克-布蘭威爾平時就酗酒成性,如今又在痛苦之下吸上了鴉片。不過他似乎很快就又和羅賓遜太太聯繫上了,並且在他被驅逐幾個月之後,兩人還在哈羅蓋特見了面。「據說她準備拋下自己的一切身份和地位,兩人一起遠走高飛。結果反而是派屈克-布蘭威爾勸她少安毋躁,再稍微等一等。」因為這段記錄出於派屈克-布蘭威爾本人之口,而且怎麼看都不像是真的,我們基本可以把它當成一個愚蠢自負的年輕人的瞎編亂造了。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信,告知他羅賓遜先生已經過世了;有人告訴艾米莉的傳記作家瑪麗·羅賓遜說:「他像精神錯亂一樣繞著教堂的院子跳起舞來;他真的實在是太喜歡那個女人了。」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爬了起來,認真地穿戴整齊準備出發;不過他還沒來得及離開霍沃思,就有兩個人快馬加鞭地跑進村里。他們是來找派屈克-布蘭威爾的,他興沖沖地和他們見了面,一個騎馬來的人和他一起走進了黑牛酒店。」這人從寡婦那裡捎來了消息,她乞求他不要再接近自己,因為哪怕他們見上一面,她就會立刻失去所有財產和孩子的監護權。至少派屈克-布蘭威爾自己是這樣說的,然而因為這封信從未被公布過,羅賓遜先生的遺囑里也沒有找到這樣的條款,所以他說的到底是不是實話也就不得而知了。只有一點非常確定:羅賓遜太太不想再和他有什麼瓜葛了,她很有可能是編了這麼一個理由,好讓這個打擊對他來說不那麼致命而已。勃朗特一家相信她的確是派屈克-布蘭威爾的情人,並且把她之後的行為也歸罪於她的惡劣影響。她也許的確是他的情人,但是那也有可能完全是他自己在吹牛,硬說自己征服了這位女性,就像很多男人會做的那種事一樣。況且就算羅賓遜太太真的對他迷戀過一陣,也沒有理由認定她就一定想過要嫁給他。他喝酒喝得更凶了,準備就這樣喝死自己。有個曾經在他最後的時刻照料過他的人告訴蓋斯凱爾夫人,當他知道自己大限將至的時候,他堅持要從床上爬起來,因為他想要站著死去。他只在床上躺了一天。夏洛特的情緒太低落了,人們不得不把她帶走,不過他們的父親、艾米莉和安妮卻留在那裡,目睹了派屈克-布蘭威爾站了起來,掙扎了二十分鐘之後,他如願站著死去了。 從派屈克-布蘭威爾死去之後的那個禮拜天開始,艾米莉再也沒有走出房門。她患了感冒,咳嗽不止,而且病得越來越重。在給埃倫·納西的信里,夏洛特如此寫道:「我真害怕她胸口疼,而且她只要一動,我就立刻能聽到她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她看起來太瘦弱、太蒼白了,她那個沉默的性格更是讓我非常不安。問她是完全沒用的,因為她根本就不會回答。給她提些康複方面的建議更是沒用,因為她根本就不聽。」過了一兩周之後,夏洛特又在給另外一個朋友的信中寫道:「我真希望艾米莉今晚能好一些,不過想要搞明白她到底情況如何實在是太難了。生病以後的她比以前還要頑固,對於同情,她既不需要也不接受。不管是噓寒問暖還是提供幫助都會讓她不高興;除非萬不得已,否則她絕對不肯在病痛面前退縮一步;她不願放棄平時的愛好,你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她做各種現在的她不適合做的事情,還一句話都不敢多說……」一天清晨,艾米莉像平時一樣早早起床,穿戴整齊之後開始做針線活兒;她感覺胸悶氣短,視力也越來越模糊,可是她還是繼續幹著活兒。她的情況越來越糟,但是死活不肯看醫生,到了中午時分,她才終於同意叫人找個醫生來。可是一切都已經太晚了,下午兩點鐘的時候,她去世了。 夏洛特當時正在寫作另一部小說《雪莉》,不過她暫時放下了這本書去照顧安妮,安妮患上了當時所謂的「奔馬癆」[23],派屈克-布蘭威爾和艾米莉都死於這種疾病。直到這個溫柔的小姑娘死後,她才有機會將這部小說寫完,此時距離艾米莉過世也只有五個月。她分別在一八四九年和一八五零年去了兩次倫敦,並且得到了充分的重視;她被引薦給薩克雷認識,喬治·里奇蒙還給她畫了幅肖像。史密斯·埃爾德出版公司有一位名叫詹姆斯·泰勒的職員,在夏洛特的描述中,他是一個嚴厲而古板的小個子。此人向夏洛特求婚,但是她拒絕了。此前還有兩個年輕牧師向她求過婚,不過他們也是無功而返。她的父親或者附近的其他教區牧師手下還有兩三個助理牧師對她明確表示過興趣,不過這些求婚者都被艾米莉攔了下來(姐妹們都管她叫「少校」,因為她打發這種人很有一手),何況父親也不同意,所以這些事最終都不了了之了。不過夏洛特最終還是跟父親手下的一位助理牧師結了婚,那就是亞瑟·尼科爾斯牧師,他是在一八四四年到霍沃思來的。在夏洛特那一年寫給埃倫·納西的信里,提起他的時候是這樣說的:「我無論如何也沒法在他身上看到你發現的那些優點。倒是他狹窄的心胸讓我印象很深刻。」幾年之後,她又把他劃入自己最不屑的那種助理牧師之列:「這些人看我是個老處女,而我看他們則有一個算一個,都是無趣、狹隘、毫無吸引力的男人。」尼科爾斯先生也是個愛爾蘭人,他在一次假期中回愛爾蘭去了,而夏洛特照例寫信對納西說:「尼科爾斯先生還沒有回來,而我得遺憾地說,教區里很多人都抒發了或許他還是不要大費周章地回來更好的願望。」 一八五二年,夏洛特給埃倫·納西寫了一封長信,隨信還附上了尼科爾斯先生寫給她的一張便條,她說,這張便條「讓我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憂慮……」。「我不會去打聽爸爸看到了什麼,猜到了什麼,雖然我也差不多能推測出來。他已經非常生氣地留意到尼科爾斯先生低落的情緒,還有他號稱要搬到國外去,身體也越來越差了——他留意到了這一切,卻並不怎麼同情,甚至還會含沙射影地挖苦他。這禮拜一晚上,尼科爾斯先生到家裡來喝茶,雖然我沒有直接看到,但是我隱隱約約地感覺——有時我不用看就能感覺到——他不斷向我投來的目光,還有他那古怪而焦躁的克制到底有何玄機。喝過茶之後,我像平常一樣躲進餐廳里,而尼科爾斯先生也像平常一樣陪爸爸一起坐到八九點鐘;然後我聽到客廳的門打開的響動,他應該是準備走了,我正等著前門關上的聲音,他卻在走廊中停下了腳步;他輕輕敲了敲餐廳的門,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像閃電降臨在我頭上一樣。他走了進來,站在我面前。他說了些什麼你肯定能猜到,他的模樣簡直認不出來,而我至今也無法忘掉他當時的樣子。他從頭到腳都在顫抖,臉色慘白,聲音壓得低低的,雖然充滿激情,卻說得十分吃力。他讓我平生第一次意識到,面對著毫無把握的結果時,讓一個男人表達愛意是何等艱難。」 「看到這個平日裡像雕塑一樣的人這麼顫抖著,心煩意亂,無力又無助,我感到了一種奇妙的震撼。他對我講起這幾個月以來他承受的痛苦,他說他再也承受不了了,只求能夠得到一點點希望。而我當時只能請求他先離開,並答應他第二天一定會給出答覆。我問他有沒有對爸爸講過這件事,他說他不敢。我一半是推,一半是領地把他送出房間。他一走我就立刻去了爸爸身邊,把剛才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他。隨之而來的是一陣超乎想像的狂怒;如果我真的愛著尼科爾斯先生的話,那麼聽到這番針對他的惡言惡語肯定會讓我難以忍受的;而事實上我也的確感覺熱血沸騰,因為我覺得這實在是太不公了。可是爸爸那副模樣可真不是開玩笑的,他太陽穴上的青筋像鞭子一樣繃了起來,眼睛也布滿了血絲。我連忙向他保證,明天就明確地拒絕尼科爾斯先生。」 在另一封三天之後寫就的信中,夏洛特說:「你問我爸爸為什麼在尼科爾斯面前表現得那麼丟臉,我真希望你現在就在這裡,來看看眼下爸爸是個什麼心情,那你就會更了解他了。他對待尼科爾斯先生的態度極其強硬,並且毫無疑問十分輕蔑。他們兩個至今還沒有面談過,一切交流都是通過信件進行的。我不得不說,爸爸寫給尼科爾斯先生的便條極其殘酷。」而後她又繼續表示說,自己的父親「對他(尼科爾斯先生)手頭缺錢的狀況想得太多了;他說這樣婚配有失身份,我嫁給他的話這輩子就完了,如果我真的要結婚的話,他也希望我找一個和他不一樣的對象」。事實上勃朗特先生的表現就像當年對待瑪麗·伯德的時候一樣惡劣。他和尼科爾斯先生之間的關係緊張到了極點,以至於後者直接辭去了助理牧師的職位。不過之後的繼任者都不能讓勃朗特先生滿意,而夏洛特最後也對他的抱怨失去了耐心,告訴他這也只能怪他自己。假如他允許自己嫁給尼科爾斯先生,那一切早就好了。爸爸依然表現得「非常非常敵意,並且極其不公正」。然而她還是和尼科爾斯先生見面、通信,最終訂了婚。他們在一八五四年完婚,當時的她三十八歲,九個月之後,她在分娩時死去。 埋葬了妻子、妻妹和六個孩子之後,派屈克·勃朗特牧師終於能在他喜歡的孤寂中一個人吃晚餐了。他還在荒野中散步,在他那日漸衰弱的身體允許的範圍內能走多遠就走多遠。他讀報紙、布道,每天上床睡覺之前給鐘錶上發條。有一張他年老之後拍的照片,裡面的老人穿著黑色的外套,脖子上圍著一條極寬的白圍巾,一頭白髮剪得很短。他長著纖細的眉毛、鼻樑挺直的大鼻子,嘴唇緊緊抿著,眼鏡背後是一雙暴躁易怒的眼睛。他以八十四歲高齡在霍沃思去世。 3 我在寫關於艾米莉·勃朗特和《呼嘯山莊》這一部分的時候,談及她父親、弟弟還有姐姐夏洛特的部分遠比提到她自己的時候多,這實際上也是有一定用意的。因為在各種有關這一家人的書中,我們看到的大部分內容也是關於這幾個人的。艾米莉和安妮很少被人留意到。安妮是個溫柔又漂亮的小姑娘,但是她不起眼,也不算很有才華。可是艾米莉就完全不一樣了。她可是個神秘、古怪而且模糊的角色。似乎從未有人直接窺見過她清晰的真面目,他們所能見到的形象都宛如荒野池塘中反射出的影子。只有從她留下的詩歌、那唯一的一部小說,還有零零散散的傳聞逸事中,你才能隱約猜出她是個什麼樣的女人。她冷漠、緊張、令人不安;假如你聽說她縱情於無拘無束的歡樂——比如她偶爾在荒野中漫步的時候——你反而會感覺心神不寧。夏洛特有朋友,安妮有朋友,唯獨艾米莉一個朋友都沒有。她的性格中充滿了各種矛盾:她苛刻、武斷、任性、陰鬱、憤怒、褊狹;而同一個她也虔誠、負責、勤奮、任勞任怨、對她所愛的人們既溫柔又耐心。 在瑪麗·羅賓遜的描述中,十五歲的她是個「胳膊很長的高個子姑娘,發育良好,腳步輕捷。她身材纖細,穿上最好的衣服時像女王一樣高貴;可是當她在荒野中懶懶散散地漫步,衝著小狗吹口哨,邁著大步走過崎嶇的道路時,她又顯得既散漫又男孩子氣了。她是個又高又瘦、吊兒郎當的姑娘,雖然長得不難看,不過面容不算勻稱,臉色也蒼白而晦暗。她天生一頭美麗的黑髮,用一把長梳子鬆散地束在腦後時非常好看,但是她從一八三三年開始留的那種長捲髮一點都不適合她。她的眼睛是淡褐色的,非常美麗」。就像她的父親、弟弟和幾個姐妹一樣,她也戴著眼鏡。她長著個鷹鉤鼻子,嘴巴寬大而顯眼,表情豐富。她穿衣完全不考慮流行,哪怕是過時已久的帶羊腿袖的衣裳也照穿不誤;還總是穿著緊貼在她瘦長身體上的直筒長裙。 她和夏洛特一起去了布魯塞爾,可是她很討厭那裡。為了表示對這兩個姑娘的善意,朋友們總是邀請她們在周日和假期中到家裡去玩,可是她們兩個都太靦腆了,去別人家做客對她們來說簡直非常痛苦,一段時間以後,朋友們也認定或許還是不邀請她們更好。艾米莉對單純為了社交的閒談毫無耐心,因為它們的內容無疑都是相當瑣碎無趣的;它的目的不過是泛泛地表示友善,參與其中的人們也只是出於禮貌而已。艾米莉過於羞澀,無法加入這種談話,而談話中的人們也往往會讓她心生惱怒。她的羞澀中既有膽怯內向,也有著某種傲慢。如果她的確非常孤僻的話,那麼她那種標新立異的穿著好像也有點奇怪了。在極其害羞的人身上,某種想要表現自己的傾向也不算不常見,所以我們或許可以認定:她會穿著那種可笑的羊腿袖衣服,或許就是為了高調地展示自己對這群平庸之輩的蔑視,而跟他們在一起時,她卻連話都說不利索。 在學校的娛樂時間裡,姐妹兩人總是一起散步。艾米莉通常會一言不發地緊緊依偎在姐姐身邊,如果有人對她們兩個說話,回答的也總是夏洛特。艾米莉幾乎不和任何人說話。姐妹倆都比學校里的其他女孩大上好幾歲,因此很討厭她們那種吵鬧、活躍,以及相對於那個年齡的孩子而言十分正常的傻氣。蒙西熱發現,艾米莉非常聰明,但是也相當固執,不管是什麼話,只要它有悖於她自己的意願或信條,她就無論如何都不肯聽。他還發現她任性自負、求全責備,和夏洛特在一起時表現得像個暴君。不過他也的確留意到了艾米莉身上的不同尋常之處——她或許原本應該是個男人才對。蒙西熱說:「她的意志頑強而專橫,不會被任何艱難險阻嚇倒,究其一生不曾屈服。」 布蘭威爾小姐去世後,艾米莉返回霍沃思,這樣對她來說似乎才是最好的。她此後再也沒有離開過。看起來似乎只有在那裡,她才能生活在幻想之中,那是她生命中最大的折磨與慰藉。 每天清晨她都是第一個起床,趁著年老體衰的女傭泰比下樓之前幹完一天當中最粗重的活計。她熨全家人的衣服,做飯也基本上都是她來負責。此外她還做麵包,做得相當好。揉麵團的時候,她會不時抬頭瞥兩眼支在眼前的書。「跟她一起在廚房幹活兒的人,還有那些臨時叫來幫忙的姑娘們,都記得她身邊總是放著一支鉛筆和一張紙片,每當她在煮飯或者熨衣服中稍微找個空閒休息一會兒的時候,她就會拿起紙筆急匆匆地記下一些靈感,然後再繼續幹活兒。她對這些姑娘總是既友好又熱情——甚至讓人感覺很舒服,她有時會像個男孩子一樣快活!她和藹、善良,稍微有一點男子氣,『我的線人是這麼說的』,不過她在陌生人面前又非常羞怯,如果屠夫家的兒子或者麵包師的夥計出現在廚房門外,她就會像一隻小鳥一樣躲進客廳或者門廊,聽到他們沉重的腳步順著小道走遠才肯出來。」村裡的人都說她「更像是個男孩子,而不是女孩兒」,「當她懶散地邁著大步,一邊沖自己的小狗吹著口哨,一邊在荒野上溜達的時候」,她的模樣看起來既散漫又男孩子氣。她不喜歡男人,對父親手下的其他助理牧師甚至連基本的禮貌都談不上,不過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威廉·維特曼牧師。據說這位牧師年輕英俊,機智且善談;他身上有著「某種女孩子氣的觀感、舉止和喜好」。勃朗特一家管他叫「西莉亞·艾米莉亞小姐」。而艾米莉與他的關係是出了名的好。其中的原因應該也不難理解了。在她那本名為《勃朗特三姐妹》的書中,梅·辛克萊談及艾米莉時總是會使用「有陽剛之氣」這個表述。而羅默·威爾遜談到她的時候也發出了這樣一個疑問:「孤獨的夫妻你會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嗎?他會感覺到,在這個家裡除了他自己以外,只有她身上還存在著男性精神嗎?……從很早的時候開始,她就知道了自己心裡住著一個男孩,後來則變成了一個男人。」據說夏洛特小說里的雪莉就是以艾米莉為原型塑造的;有趣的是,雪莉那位年老的女家庭教師總是會責備她,因為她總是用仿佛她是個男人的口吻談及自己;女孩子會這麼做並不常見,我們或許只能猜想那是艾米莉的習慣。 她性格舉止中有很多地方讓當時的人莫名其妙,而在今天卻很容易解釋。在那個年代,同性戀並不像如今這樣可以公開討論,它通常是個令人尷尬的話題,但是它始終存在於男性和女性之間。我想很有可能不論是艾米莉自己、她的家人,還是她家人的朋友——因為就像我說的那樣,她自己沒有朋友——都不明白是什麼讓她如此古怪。 蓋斯凱爾夫人很不喜歡她。有人對她說過,艾米莉「從來不會對任何人類表示關切,她所有的愛都留給動物了」。她就喜歡狂野又難以駕馭的動物。有人給過她一隻名叫「管家」的鬥牛犬,關於這條狗,蓋斯凱爾夫人講過一個有意思的故事:「和被它認定為朋友的人在一起的時候,『管家』可以說非常忠誠;可是如果有人用棍子打它或者用鞭子抽它,那就會立刻激起這條惡犬那兇猛的天性,讓它直撲對方的咽喉,緊緊咬住不放,直到有一方快要斷氣才肯鬆口。『管家』平時還有這麼一個缺點,它喜歡偷偷溜到二樓去,躺到鋪著精美的白色床單的床上舒服地伸展那四條粗壯的狗腿。可是牧師住宅里一貫是打掃得乾乾淨淨、布置得一絲不苟的;『管家』的這個毛病實在是太招人煩,所以艾米莉在泰比的抱怨下宣布:只要再發現這條狗不守規矩,自己就要狠狠地打它一頓,讓它不敢再犯,完全不管別人的警告和這種狗本身那出名的兇惡。在一個秋天的晚上,泰比在暮色漸濃的時候找到了艾米莉,老女僕半是得意,半是害怕,同時又十分惱火地告訴她,『管家』正躺在最好的一張床上,享受地打著盹兒呢。夏洛特看見艾米莉的臉色變白了,嘴唇也抿得緊緊的,但是又不敢說什麼,只要家裡人看到艾米莉像這樣臉色發白、雙眼發亮,還死死地抿著嘴唇,就沒有人敢過去勸她了。她走上二樓,泰比和夏洛特則站在樓下陰暗的過道里等著。艾米莉走下來的時候手裡拖著不情不願的『管家』,它脖子上那一片松松垮垮的皮被死死抓著,拖在地上的兩條後腿拚命反抗,還一直兇猛地低聲吼叫著。旁觀的人們想要說些什麼勸一勸,卻不敢開口,生怕干擾了艾米莉的注意力,讓她一時無法提防這隻憤怒的猛犬。她把狗放開,又把它按在樓梯底下的一個陰暗角落裡;因為害怕這狗跳起來咬住她喉嚨,她根本就沒有時間去拿棍子,而是直接攥起了拳頭,趁著狗還沒有跳起來,直接一拳砸向它那兇惡的紅眼睛。然後她就這樣一邊咒罵,一邊狠狠地『懲罰』它,一直把它的兩隻狗眼都打腫了才停手。等這隻被打了個半瞎的狗頭昏腦漲地回到自己的窩裡,艾米莉又親自照顧它,給它熱敷被打腫了的腦袋。」 夏洛特是這樣描寫她的:「她(艾米莉)的確公正無私、精力充沛;不過如果要說她也沒有我希望的那麼聽話,或者肯聽別人的意見的話,我也就只能時刻謹記人無完人了。」艾米莉的脾氣難以捉摸,姐妹們似乎都有些怕她。從夏洛特的信件中可以看出,艾米莉時常讓她既困惑又惱火,而且她明顯不知道應該如何看待《呼嘯山莊》這部作品;她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妹妹寫出了一部具有驚人原創性的傑作,就連她自己的作品在對比之下也顯得十分平庸。她甚至感覺自己有必要為此而道歉。在《呼嘯山莊》計劃再版的時候,她承擔了這本書的編輯工作。「我也是逼著自己通讀本書的,因為這是我在妹妹死後第一次翻開它,」夏洛特寫道,「書中的力量讓我心中充滿了全新的敬意;然而我同時也感覺壓抑萬分:讀者幾乎完全無法嘗到一絲一毫純粹的愉悅,每一束陽光都需要艱難地穿越烏雲的阻礙,每一頁文字都充斥著某種道德上的激情,而作者本人卻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她又寫道:「如果朗誦這部作品時,飽受那些嚴酷無情的人物——那些墮落而迷失的靈魂——影響的聽眾感覺毛骨悚然的話;如果有人抱怨,只是聽到那些描述得逼真而恐怖的場景就讓人夜間難以入睡,白日也心神不寧的話,『艾利斯·貝爾』一定並不明白這話是什麼意思,並且懷疑這樣的抱怨是不是裝模作樣。如果她還活著的話,她的心智會像大樹一樣生長——長得更高、更直、覆蓋更為廣泛——上面結出的果實會更加成熟甘美,花朵會更加明艷動人;但是也只有時間和經驗才會對她的心智有所影響;其他人的思想是不可能征服它的。」而人們總是傾向於認為,夏洛特從未真正了解自己的妹妹。 4 《呼嘯山莊》是一部非凡的傑作。小說會在很大程度上暴露出它們寫作的時代,這不僅因為它們會採取當時常見的寫作風格,還因為它們表現出當時的思想氣候、作者的道德觀念以及他們認可或摒棄的既定觀點。年輕的大衛·科波菲爾完全有可能寫出像《簡·愛》這樣的小說,(雖然他的才華就略遜一籌了),亞瑟·彭登尼斯可能寫出的小說和《維萊特》有幾分相似,雖然勞拉的影響或許會讓她避開直白的性愛描寫,哪怕正是這種描寫為夏洛特·勃朗特的作品賦予了獨特的辛辣氣息。不過《呼嘯山莊》卻是個例外。它和同時代的小說沒有任何關聯。它是一部很糟糕的小說,也是一部絕好的小說。它既醜陋又美麗。這是一本令人恐懼且痛苦,充滿了力量與激情的書。有些人認為,一個過著幽靜生活、不認識幾個人、對世界似乎也是一無所知的牧師女兒不可能寫出這樣一部作品。這種觀點在我看來實在是荒唐可笑。《呼嘯山莊》是一部狂野的浪漫主義作品。而浪漫主義恰恰會規避對現實的耐心觀察,而是放任想像力不受束縛地縱情馳騁,時而熱情洋溢,時而暗淡憂傷,讓它沉浸在恐怖、神秘、激情或暴力之中。考慮到艾米莉·勃朗特的性格,還有她那一直被壓抑著的激烈情感,《呼嘯山莊》正應該是唯獨她才寫得出來的那種書。不過從表面上看,這本書看起來倒更像是她那個廢物弟弟派屈克-布蘭威爾寫的,也確實有人相信他才是這部小說的作者,或者至少是起了一部分作用。弗朗西斯·格蘭迪是持這種觀點的人之一,他曾經如此寫道:「派屈克·勃朗特對我講過——這一點也有他姐姐的話作為佐證——《呼嘯山莊》有很大一部分是他寫的……我們在路登頓福特長途散步時他對我講過的那些充滿詭異天才的奇妙幻想都在小說中得以展現。我傾向於認為,構思小說情節的是他,而不是他的姐姐。」還有一次,派屈克-布蘭威爾與兩個朋友迪爾登和里蘭德約好在通往基思利路上的一家酒館裡見面,在那裡互相朗誦彼此的詩作;以下是迪爾登在大約二十年後寫給哈利法克斯《衛報》的文章中的內容:「我朗誦了《惡魔王后》的第一幕;可是當派屈克-布蘭威爾把手伸進帽子裡的時候——他總是把即興寫出來的東西放在帽子裡——摸出來的卻不是詩稿,而是他為了『試試手』而寫的一本小說的草稿。讓大家掃了興讓他有點懊惱,正準備把稿紙塞回帽子裡,朋友們熱心地催他念一念,因為我們都很想知道他寫小說的本領如何。短暫的猶豫之後,他滿足了我們的要求。他每讀完一頁,就把一頁稿紙扔回帽子裡,就這樣持續讀了一個小時,全程都牢牢抓住了我們的注意力。稿紙上的故事在讀到某一句中間時戛然而止,他口頭告訴了我們後續的發展,還有人物原型的真實姓名,不過由於其中的某些人士依然在世,我也不便在此將其公之於眾。他說自己還沒有想好小說的標題,也擔心自己碰不上大膽到願意出版這部作品的出版商。派屈克-布蘭威爾讀的那段殘章中出現的場景,以及裡面出現的人物——雖然他們也經過了一些發展——都和《呼嘯山莊》一模一樣。而夏洛特卻言之鑿鑿地認定那部小說就是妹妹艾米莉的作品。」 這段記錄要麼是實情,要麼就是一派謊言。夏洛特非常鄙視自己的弟弟,甚至在基督教道德所允許的範圍內恨著他;不過我們都知道,基督教的道德水準中可是給直接坦誠的仇恨留了不少餘地,而夏洛特未經證實的言論或許也不應予以採信。她或許也是說服了自己去相信想要相信的東西。這也是人之常情。這個故事非常詳細,如果說有人會無緣無故地把它編出來也確實有些奇怪。這該如何解釋呢?其實根本就沒有解釋。還有人暗示說,是派屈克-布蘭威爾寫了前四章,然後因為吸毒和酗酒半途而廢,於是艾米莉把它接了過來。他們說這幾章節與之後的文字相比顯得更加生硬做作,然而這種說法在我看來完全站不住腳;如果說這幾章的口吻比後文浮誇自負不少的話,我認為那是因為艾米莉在試圖表現洛克伍德是個愚蠢而自命不凡的傻瓜,而且她也還算成功地達到了這個目的。我毫不懷疑《呼嘯山莊》是艾米莉獨立完成的作品,也唯獨她才寫得出來。 必須承認的是,這本書寫得不怎麼樣。勃朗特姐妹的文筆都不算好,作為家庭教師,她們喜歡那種浮誇而又迂腐的文風,就是那種用「litératise」來描述的風格。故事的主要部分是由迪恩太太講述的,她是一個負責各種雜活的約克郡女僕,就像勃朗特家的泰比一樣;因此更貼近會話的語言風格用在她身上會更加合適,可是艾米莉給她安排的說話方式卻很奇怪,可以說根本沒人會這樣講話。以下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我反覆肯定說那次背信告密的事,如果該受這樣粗暴的名稱的話,也該是最後一次了,我借這個肯定來消除我對於這事所感到的一切不安。」[24]艾米莉·勃朗特本人似乎也已經意識到,自己讓迪恩太太說的都是些她這樣的女僕不可能明白的話,所以為了讓這一點講得通,艾米莉只得讓她表示,自己在工作期間有機會讀了幾本書,不過即便如此,她講出來的話還是裝腔作勢得令人咋舌。她不說「讀信」,而是「閱覽信函」。她遞送的不是「信」,而是「函件」。她不「走出房間」,而是「退出斗室」。她每天乾的活兒叫「日間工作」。她不說「開始」做什麼,而說「著手」如何如何。人們不會「大喊」或者「高叫」,而是「喧嚷」;他們也不是簡簡單單地「聽」,而是「聆聽」。說來有些可悲,這位牧師的女兒花了好大力氣想要像一位淑女一樣高雅地寫作,成品看起來卻頗有些假斯文。不過我們也並不指望《呼嘯山莊》能寫得多優美,因為即便寫作手法更高明,它也未必就會變成更好的小說。就像那幅名為《埋葬基督》的早期佛蘭德繪畫一樣,畫上那些瘦骨嶙峋的人物在痛苦中扭曲的面龐,還有他們那僵硬又笨拙的姿態,無不為這幅畫面平添了更加強大的恐怖之感,還有更為直擊人心的殘酷氣息,讓它比起提香那些同一題材的美妙畫作來更加悲愴而悽美。同理,在《呼嘯山莊》這種不倫不類的語言風格中,也有著某種能夠增進故事中激烈情感的東西。 《呼嘯山莊》的結構非常笨重,不過這一點也不奇怪,因為艾米莉·勃朗特此前從沒寫過長篇小說,而她要講的是一個涉及整整兩代人的複雜故事。這件事難度很高,因為作者需要在兩組人物和事件之間達成一定程度上的一致;還得小心留意不讓其中一組的趣味蓋過另外一組。而艾米莉在這一點上做得並不算成功。凱瑟琳·歐肖死後,整個故事就缺少了某些力量,直到想像力極為豐富的最後幾頁才有所改善。小凱瑟琳是個難以令人滿意的角色,艾米莉·勃朗特似乎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她這個人物;而且她很明顯沒能賦予她大凱瑟琳那樣激情洋溢的獨立精神,也沒有讓她繼承父親那愚蠢的軟弱。她是個被寵壞的姑娘,愚蠢任性,粗野無禮;讀者無法對她遭受的痛苦感到太多同情。書中也沒有交代清楚她是如何與年輕的哈里頓相愛的。哈里頓的形象相當模糊,除了這是個陰鬱而英俊的人之外,我們對他就一無所知了。在我看來,想要編寫這樣一個故事,作者就不得不把流逝的歲月壓縮成一段固定的時間,好讓讀者能夠一覽其全貌,就像我們一眼就能看完一幅巨大的壁畫一樣。我不認為艾米莉·勃朗特刻意思考過要如何在凌亂的故事中營造一個相對統一的印象,但是我也相信她一定問過自己,如何讓筆下的故事保持連貫;她很有可能想過,自己能做到的最好的方式就是讓一個人物向另一個人物來講述這一長串的故事。這種講故事的方法確實相當方便,不過也不是她獨創的。而這麼做還有一個不便之處:當故事裡的講述者需要敘述一系列事物,甚至還包括景物描寫的時候,就完全無法維持那種會話式的風格了,因為精神正常的人是不會這麼做的。當然,既然故事裡有個敘述者(迪恩太太),那就必須還有一個傾聽者(洛克伍德)。如果換成經驗更豐富的小說家的話,他們或許會找到更好的方法來講述《呼嘯山莊》的故事,不過我也無法相信,艾米莉·勃朗特會因為她的寫作建立在前人創造的基礎上而選擇這種寫作方式。 何況除此之外,我認為只要想一想她的偏激、她的病態、她的羞怯,還有她的內斂,我們或許就能預料到,她一定會採用這種方式。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辦法呢?其中一種寫法是把這個故事以上帝視角寫出來,就像《米德爾馬契》和《包法利夫人》一樣。然而我覺得倘若將這麼一個殘酷的故事以描述自己造物的口吻講述出來,那是有悖於她那既執拗又強硬的性格的;況且這麼一來的話,就難免要講到希斯克利夫在呼嘯山莊之外的經歷了,比如他如何接受的教育,怎麼賺來的大錢之類。而她做不到這一點,因為她根本就不知道他怎麼才能做到。她要求讀者相信的現實並不可信,然而她卻對這一點置之不理。另外一種做法是讓迪恩太太向她自己——向艾米莉·勃朗特——講述這個故事,然後通過第一人稱來敘述它;然而這樣做會拉近她和讀者之間的距離,我懷疑那對於極其敏感的她來說近到無法承受了。由洛克伍德引入故事的開頭,再讓迪恩太太把故事一點點展開,這樣一來,她就在兩重面具之下掩藏了自己。勃朗特先生給蓋斯凱爾夫人講過這麼一個故事,它在這裡似乎能說明一些問題。 孩子們還小的時候,他想要了解一下他們平時因為膽小而無法在他面前表露出來的個性,於是他就讓孩子們輪流戴上一個舊面具,因為把臉蒙起來以後,他們就敢更大膽地回答他的問題了。他問夏洛特,世界上最好的書是哪一本,她回答說是《聖經》;而當他問艾米莉,自己該怎麼對付她那個麻煩的弟弟時,她的回答則是:「跟他講道理,如果他不聽的話,那就用鞭子抽他。」 那麼為什麼艾米莉創作這部強大有力、激情澎湃,同時也令人恐懼的大作時要把自己隱藏起來呢?我認為那是因為她在書中展露了自己最為隱秘的本能。她窺探著自己心中那深不可測的孤獨,並且在其中看到了一個不能言說的秘密,而身為作家的衝動又迫使她擺脫這副重擔。據說將她的想像力點燃的是父親講過的那些自己青年時代在愛爾蘭經歷的古怪故事,還有她在比利時讀書時學過的霍夫曼的作品。據說回到故鄉之後,她還是會坐在壁爐邊的地毯上,摟著「管家」的脖子閱讀這些傳奇。我個人傾向於相信,她在德國浪漫主義作家那些神秘、暴力而恐怖的故事中看到了某些十分迎合自己狂野性格的東西;但我同時也認為,她是在自己的靈魂深處找到的希斯克利夫與凱瑟琳·歐肖。她自己就是希斯克利夫,她自己就是凱瑟琳·歐肖。她把自己投射在小說的兩位主人公身上算是很奇怪嗎?我認為一點也不會。我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是完全一致的,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著不止一個人的影子,它們往往以一種奇詭的方式彼此共存;而小說家的獨特之處,剛好在於他們能夠將自己身上雜糅合一的各種性格化作個體的人物表現出來;而他們的不幸之處則是倘若某個人物身上沒有屬於他們自己的一部分,那麼不管這個人物在故事中有多麼重要,他們都無法將其塑造得栩栩如生。這也是《呼嘯山莊》中的小凱瑟琳不夠令人滿意的原因。 在我看來,艾米莉在希斯克利夫身上寄託了自己的全部。她給了他自己的狂怒、自己那激烈卻飽受挫折的情慾、自己從未得到滿足的愛情、自己的忌妒、自己對全人類的仇恨與鄙視、自己的殘忍、自己的施虐之心。讀者或許還記得這件事:她為了一點小事,就赤手空拳地狠狠毆打了愛犬的臉,而她對這條狗的愛大概還遠勝過對任何人類。艾倫·納西還講過這樣一樁奇事:「她喜歡把夏洛特領到她(夏洛特)絕對不敢主動前去的地方。夏洛特對不認識的動物有著極大的恐懼,而艾米莉樂得把她帶到離得很近的地方,然後告訴她自己做了什麼、具體是怎麼做的,再樂滋滋地笑話她那被嚇壞了的模樣。」我認為,艾米莉以希斯克利夫那種陽剛而又有些動物性的愛情愛著凱瑟琳·歐肖;我想當她以希斯克利夫的身份對歐肖又踢又打,還扯著她的腦袋往石板上撞的時候,她應該縱情笑了出來,就像她嘲笑著夏洛特的驚恐一樣;當她以希斯克利夫的身份猛扇小凱瑟琳的耳光,對她大肆羞辱的時候,我想她也是笑著的。在我看來,當她對自己筆下的人物加以欺侮、辱罵與恫嚇的時候,她感受到的是一種釋放的快感,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與自己的同類共處於她而言也是與之相近的刻骨羞辱;而我也認為,扮演凱瑟琳這個角色的時候,雖然她與希斯克利夫爭鬥不休,雖然她對他十分鄙夷,雖然她知道他是個兇殘的畜生,她還是全身心地愛著他,她因為自己能夠左右對方而歡喜不已,同時由於施虐心理中同樣也有著受虐的成分,所以她迷戀於他的暴力、他的殘忍,還有他桀驁不馴的性格。她感覺他們兩人十分相似,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如果我那個認為他們兩個都是艾米莉·勃朗特化身的觀點正確的話。「耐莉,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永遠永遠地在我心裡。他並不是作為一種樂趣,並不見得比我對我自己還更有趣些,卻是作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25] 《呼嘯山莊》是一個愛情故事,它或許也是有史以來最古怪的愛情故事了,其中最為古怪的部分就是戀人之間始終保持著貞潔。凱瑟琳熱烈地愛著希斯克利夫,而希斯克利夫也同樣愛著她,而對於埃德加·林頓這個人,凱瑟琳就只有善意(有時也包含著些許惱怒)的容忍了。人們不禁會感覺奇怪,既然這兩個人愛得如此深切,他們為何沒有不顧一切可能面對的困境而私奔呢?人們更搞不明白他們為什麼沒有成為真正的戀人。也許是艾米莉所受的教育讓她把私通視作不可饒恕的罪行,也許是兩性之間的性愛令她噁心反胃。我相信她們姐妹兩個都擁有旺盛的性慾。夏洛特貌不驚人,她膚色蠟黃,挺大的鼻子長得有點歪。然而在她尚未成名並且身無分文的時候,就已經有很多人向她求婚了,而那個時代男人們往往是期望妻子能帶來一份財產的。不過美貌並不是唯一讓女性具有吸引力的要素;誠然,絕世美貌通常都有些令人恐懼:你會對其仰慕不已,卻不會被其打動。如果有小伙子愛上了夏洛特這樣一個挑剔又尖刻的姑娘的話,他們必然是發現她具有性吸引力,也就是說,他們能隱約感受到她高昂的情慾。剛剛與尼科爾斯先生結婚的時候,她其實並沒有愛上他,並且反而覺得他狹隘、陰沉、專橫,而且一點也不聰明。從她的信件中能夠清晰地看出來,結婚之後她對丈夫的看法發生了很大的轉變,因為相對於夏洛特來說,這些書信變得輕佻了不少。此時的她愛上了他,而他的那些缺點對她來說也就無關緊要了。對於這一點,最有可能的解釋大概就是她的性慾終於得到了滿足。而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艾米莉身上就沒有像夏洛特一樣旺盛的情慾。 5 一部小說從何而來是一個奇妙的問題。如果在小說家的第一部作品中有些自傳性質或者滿足願望的成分,那也實在並非沒有可能,而據我們所知,艾米莉一生只寫了這一部作品。因此我們也不難推測,《呼嘯山莊》應該純粹是幻想的產物。畢竟誰能知道,在那些漫長的不眠之夜裡,或者在那些躺在盛開的石楠花叢里度過的夏日之中,艾米莉心中又有過哪些情愛上的綺想呢?大家應該都能看出來,夏洛特筆下的羅切斯特和艾米莉書中的希斯克利夫是何等的相似。希斯克利夫這個私生子或許正是羅切斯特家的某個小兒子和在利物浦偶遇的愛爾蘭女人生下的孩子。他們都是膚色黝黑、面龐堅毅、殘暴兇狠、充滿熱情也神秘莫測的男子。兩人之間唯一的不同只在於塑造他們的兩姐妹性格上的差異,而她們塑造這兩個角色也都是為了滿足自己急切而以受挫告終的性慾。羅切斯特身上寄託的是具有正常本能的女性的夢想,她們渴望委身於這樣一位無情而霸道的男子;而艾米莉則是把她自己身上的那種男子氣、她自己的暴躁桀驁和狂躁的性情給了希斯克利夫。不過在我看來,兩姐妹創造這兩個粗野固執的角色時,最直接的原型還是她們的父親,派屈克·勃朗特牧師。 不過我雖然說過《呼嘯山莊》的結構可能完全出自艾米莉的想像,但是我並不真正相信這個說法。我早就應該想到,能夠孕育小說的念頭,是絕少會像流星一樣突然划過作者腦海的;大多數情況下,這種靈感還是要來自作者的某段經歷的——並且尤其是情感經歷——或者由他人轉告,但同樣又有強大情感張力的精力也可以;他的想像力將在這一基礎上開始分娩,人物和情節一點一點地從中萌發,直至最終變成完整的作品。只是很少有人知道,點燃創造力火花的線索可能是多麼細小,事件在表面上看又是多麼瑣碎。當你看著一株仙客來的時候,你看到的是圍繞盛開花朵的心形葉片,是任性生長的花瓣那恣意自由的姿態,你會很難相信:這一派誘人的美景,這所有繽紛的色彩,居然都是從一粒比針頭還小的種子裡長出來的。而不朽著作由之誕生的那粒種子可能也是如此渺小。 在我看來,只有讀過艾米莉·勃朗特的詩歌,才能猜出究竟是什麼樣的情感經歷才能讓她通過寫作《呼嘯山莊》來疏解那種殘忍的痛苦。她寫過很多詩,水平也參差不齊,有些很可愛,有些很動人,還有一些則相當平庸。她最擅長的韻律似乎還是她每逢禮拜天就在霍沃思教區教堂所唱的讚美詩那種,不過即便是相對平庸的詩作,也無法掩飾詩歌背後她那激烈的感情。她的許多詩歌都來自《岡德爾島紀事》,那是兒時的她和安妮為了自娛自樂而為一個虛構的小島編寫的歷史。長大成人之後,艾米莉依然會為《紀事》寫詩。或許是因為她發現,用這種方式抒發自己內心之中的痛苦最為便利,何況對於天性內斂的她來說,也實在沒有其他表達這種情感的方法了。其他的詩歌則更為直抒胸臆。一八四五年,也就是艾米莉去世前三年,她寫了一首名為《囚徒》的詩歌。據我們所知,她從未讀過任何神秘主義作品,然而她在這首詩歌中對神秘主義體驗的描繪卻讓人很難相信她從未對此有過親身接觸。她的措辭幾乎與神秘主義者描繪自己與無盡宇宙分離後的苦痛時的表達完全一致: 啊,那阻礙何其可怖——那苦痛何其酷烈—— 當雙耳開始聆聽,當雙眼開始凝視 當脈搏開始搏動,當大腦再度思考 靈魂感知的是肉體,肉體感知的是枷鎖 這幾行詩反映出的無疑是一種基於深刻感受的體驗。為什麼還會有人認為艾米莉·勃朗特的愛情詩歌只是單純的文學創作呢?我早就應該想到,這些詩歌指向的是她曾經墜入愛河,而這份愛意並沒有被接受的經驗,以及她為此所受到的傷害。在寫下這些詩歌的時候,她十九歲,正在哈利法克斯的洛希爾女子學校教書,不僅沒有什麼機會接觸男性,而且我們也知道她對男性一向是避之不及的。於是根據我對她性格的推測,她愛戀的對象可能是某一位女教師同事,或者學校里的某個女孩子。這是她一生之中唯一的愛情。或許正是由此而生的苦惱在她受傷的心靈這片沃土中埋下了種子,讓她寫出今天的我們看到的那部奇書。我簡直想不到,還有哪一部小說能將愛情的痛苦、狂亂與殘酷表達得如此有力。《呼嘯山莊》自然有很大的缺陷,然而這都無關緊要,就像傾倒的樹幹、散落的碎石,或者攔路的雪堆擋不住沿著山脊傾瀉而下的阿爾卑斯山洪一樣。你甚至無法將《呼嘯山莊》與任何一本書作比較,只能將它類比于格列柯那些偉大畫作之中的一幅:背景昏暗而貧瘠,天空中堆滿了沉重的雷雨雲,幾個枯瘦而纖長的身影擺著扭曲的姿態,屏著呼吸,怪異且非凡的情感牢牢攫住了他們的身心。一道閃電划過鉛灰色的天空,更為此景平添了一種神秘的恐怖。 [23]即急性肺結核。 [24]楊苡譯。 [25]楊苡譯。 陀思妥耶夫斯基與《卡拉馬佐夫兄弟》 1 費奧多爾·陀思妥耶夫斯基出生於一八二一年,他的父親是莫斯科聖瑪麗醫院的一名外科醫生。他出身貴族,而陀思妥耶夫斯基似乎非常重視這一點。在服刑期間,他的貴族身份也同時被剝奪,這一點令他非常苦惱,於是他一被釋放就立刻催促著幾個頗具影響力的朋友幫自己恢復了身份。不過俄國的貴族頭銜與歐洲其他國家的有所不同,它可以通過特定的途徑獲取——比如在公務職位中達到一定級別——而這種頭銜的作用也非常有限,至多不過是讓人感覺自己與農夫或者商人之間有一些區別,或者得以將自己視為一位「紳士」之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庭實際上屬於清貧的白領階層,他的父親是一位嚴肅的人,為了讓七名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他不僅放棄了奢侈享樂,甚至連舒適本身都放棄了。從孩子們年幼時開始,父親就教導他們適應艱辛與不幸,從而為人生中即將迎來的責任與義務做好準備。孩子們住在醫院中兩三間擁擠的醫生宿舍里,不能獨自外出,沒有零花錢,也交不到朋友。不過在醫院的固定工資之外,身為醫生的父親還有來自私人診所的收入,經過多年的積攢,他終於在距莫斯科幾百英里以外的地方置辦了一份小小的田產。從那以後,母親每年都帶著孩子們去那裡過夏天,他們也是在那裡第一次嘗到了自由的滋味。 陀思妥耶夫斯基十六歲那年,他的母親過世了。父親把最大的兩個兒子——米哈伊和費奧多爾——送到聖彼得堡,讓他們進入軍事工程學院學習。長子米哈伊因為身體虛弱被學校拒之門外,而費奧多爾不得不就這樣告別了自己唯一喜愛的人。他孤獨而悲傷。父親要麼是不願意,要麼就是沒有能力給他寄錢,他連鞋子和書本這樣的必需品都買不起,更不用說支付學費了。安頓好兩個大一點的兒子之後,父親又把另外三個孩子寄養在莫斯科他們的一位姨媽家,然後他關閉了私人診所,帶著兩個最小的女兒回到鄉下的莊園養老。他開始酗酒。他對孩子們非常嚴苛,對待農奴則更是殘暴。終於有一天,他被幾個農奴殺死了。 費奧多爾這時已經十八歲了。雖然對學業沒有什麼熱情,但他的成績不錯。順利完成學業之後,費奧多爾被分配到戰爭部下屬的工程部門任職,他繼承了父親的一部分產業,再加上他自己的薪水,他一年的收入差不多有五千盧布。換算成英國貨幣的話,在當時這筆錢大約相當於三百英鎊多一點。他租了一間公寓,在各處大把大把地花錢,還迷上了檯球這項昂貴的愛好。一年之後,他辭掉了工作,因為他覺得工程部的差事「就像土豆一樣沒滋味」。此時的他已然債台高築,而他直到生命的最後幾年都被債務糾纏。費奧多爾稱得上是個不可救藥的敗家子,雖然揮霍無度總是讓他陷入絕境,但他從來沒有強大的意志力來抑制自己的反覆無常。一位傳記作者指出,他這種用錢不知節制的習慣或許應該歸咎於自信心的缺乏,因為大肆揮霍會讓他感覺自己無所不能,他過剩的虛榮心也因此得以滿足。接下來我們還會看到,這個不幸的缺點將讓他陷入何種難以掙脫的窘境。 在求學期間,陀思妥耶夫斯基就為一篇小說寫了個開頭,而此時他決定以寫作為生,便繼續寫完了當時的作品。小說的名字叫作《窮人》。雖然文學圈的人他一個都不認識,但他有一個姓格里格洛維奇的熟人,這人和一位姓涅克拉索夫的人士相熟,後者正打算創辦一本文學批評雜誌,並提議不妨讓自己來看看這篇小說。那天陀思妥耶夫斯基很晚才回到住處,因為他整晚都在給一位朋友朗讀那部小說,之後又討論了一番,直到凌晨四點鐘才步行回家。到家之後,他並沒有立刻上床睡覺,而是打開了窗戶,在窗邊坐了下來。直到突然響起的門鈴聲嚇了他一跳。格里格洛維奇和涅克拉索夫激動地衝進房間,一次又一次地擁抱他,連眼淚都要掉下來了。原來他們剛好在那一晚讀了那部小說。兩人輪流為對方朗讀,雖然讀完的時候已經是深夜,但他們還是決定立刻去找陀思妥耶夫斯基。「管他是不是已經睡下了呢,」他們說,「咱們一定得把他叫起來,這事兒可比睡覺重要多了。」第二天,涅克拉索夫將手稿送到了當時最有分量的評論家別林斯基那裡,而後者讀過之後也像這二位一樣激動不已。小說順利出版,陀思妥耶夫斯基一舉成名。 但他一時很難適應自己的成功。有人介紹他去見一位帕納耶夫-戈洛瓦喬夫夫人,而後者是如此描述他給自己留下的第一印象的:「只要看第一眼就能知道,這位新來的年輕人極其緊張,性格非常敏感。他又矮又瘦,生著一頭金髮,看起來氣色不太好,一雙灰色的眼睛不自在地轉來轉去,游移不定地到處張望,蒼白的嘴唇總是焦慮地抽動著。在場的每一位客人他都認識,但他似乎非常害羞,人家談話時從不肯參與。哪怕大家為了讓他不那麼緊張,讓他感覺自己也是我們這個圈子的一員,紛紛過去和他搭話,他也不太開口。然而自從那一晚之後,他就經常來拜訪我們,那種拘束的感覺也逐漸消失了:他甚至開始……熱衷於投身激烈的辯論,並在尖銳的矛盾驅使下當面拆穿所有人的謊言。實際上因為他年輕氣盛,再加上生性緊張,以至於完全喪失了自制力,並轉而忘乎所以地標榜著自己引以自傲的作家身份。換句話說,突然以耀眼的方式進入文壇這一點沖昏了他的頭腦,文學界大人物的讚譽也讓他不知所措。就像許多容易受他人影響的敏感靈魂一樣,他無法抑制地認為自己遠勝於那些以更不起眼的方式進入文壇的青年作家……他吹毛求疵,眼高於頂,這說明他認為自己比同行強出不知道多少倍……陀思妥耶夫斯基尤其懷疑所有人都企圖藐視他的才華,因為他似乎能從每一句無心之語中讀出貶低他作品、冒犯他本人的意圖來。他來我們家拜訪時往往懷著一種尖銳而憤懣的情緒,讓他總是巴不得和誰吵上一架,好把鬱積在胸中的怒氣一股腦兒地傾倒在某個假想中的詆毀者身上。」 憑藉著成功的勢頭,陀思妥耶夫斯基簽了一部長篇小說和一系列短篇的合同。預付款到手之後,他繼續過著放浪形骸的生活,朋友們出於善意勸阻他,而他則對他們報以爭吵,連對他有過巨大幫助的別林斯基都不例外,因為他居然不相信對方「對他的仰慕是純粹的」。此時的他認定自己是天才,是全俄國最偉大的作家。他的債務不斷增加,這讓他不得不匆忙趕工。他原本就一直有著輕微的神經紊亂,而現在這終於讓他病倒了,他擔心自己會發瘋,或者就此患上肺癆。他在這種境況下寫出的短篇小說接連失敗,長篇小說也不堪一讀。那些一度對他大肆吹捧的人此時對他展開了激烈的抨擊,這些批評觀點一致認為,他的創作才華已然消耗殆盡。 2 一八四九年四月十九日清晨,陀思妥耶夫斯基被捕,並被押送到彼得保羅要塞。因為他加入了一個青年組織,其成員飽受當時流行於西歐的社會主義思潮影響,並致力推行一些社會改革政策,特別是解放農奴與廢除審查制度。組織的成員每周舉行一次聚會探討理念,同時為了秘密傳播成員撰寫的文章,他們還置辦了一台印刷機。警察已經監視這一組織相當一段時間了,所有成員都在同一天被捕。關押了幾個月之後,包括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內的十五人被判處死刑。在一個冬天的早晨,他們被帶上了刑場,但是就在士兵準備行刑時,一位信使突然到來,告知他們死刑被改判為流放西伯利亞。陀思妥耶夫斯基被判在鄂木斯克監禁四年,刑滿後再以普通士兵的身份服役。從刑場被帶回彼得保羅要塞以後,他給哥哥米哈伊寫了這樣一封信: 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們所有人都被帶到了西蒙諾夫斯基廣場。他們在那裡向我們宣讀了死刑判決,叫我們親吻十字架,又在我們頭頂上折斷匕首,我們的喪服(白襯衫)也準備好了。然後我們之中的三個人被帶到柵欄前準備行刑;他們把我們每三個人分為一組,我是一排里的第六個,所以被分到第二組,過不了多久就要輪到我了。我想到了你,哥哥,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想到的只有你;那時我才第一次意識到自己有多麼愛你,我親愛的哥哥!我用最後一點時間擁抱了站在我身邊的普萊斯切夫和杜洛夫,並向他們告別。最後響起了撤退的號聲,綁到柵欄上的人被解了下來,有人向我們宣讀公告,說沙皇陛下已經赦免了我們的死罪。然後他們又宣讀了最終判決…… 陀思妥耶夫斯基日後在《死屋手記》中描述了這段恐怖的牢獄生活,其中有一點值得留意。他在書中寫道:「任何一個新來的犯人,入監兩個小時之後就會和其他囚犯混成一片,和他們毫無分別地生活在一起。但是鄉紳或者貴族就要另當別論了。不論此人的態度多麼謙遜,不管他的脾氣有多麼好,人有多麼聰明,最終他都會成為所有人一致痛恨與厭惡的對象,沒有人理解他,更沒有人會相信他。不會有人把他當作朋友或者同志,雖然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可能會少當一點出氣筒,但他依然對自己的生活無能為力,也無法擺脫自己是個孤苦伶仃的局外人的痛苦感受。」 不過陀思妥耶夫斯基並不屬於上文所述的那一類高級鄉紳,他的出身就像他的生活一樣普通,除了短暫地風光過一陣之外,他一直過著窮困潦倒的日子。他的友人及獄友杜洛夫廣受愛戴。陀斯妥耶夫斯基本人則飽受孤獨及隨之而來的痛苦困擾,而且這一切似乎至少有一部分是由他自己的性格缺陷引起的——他的自負、自私、多疑與暴躁。但這種置身兩百名同伴之間依然真切存在的孤獨也迫使他重新面對自己:「在精神上的孤獨之中,」他寫道,「我終於得到了重新回顧人生過往的機會,我對它進行細緻入微的剖析,對自身迄今為止的存在進行探究,並以嚴酷無情的目光審視自己。」他唯一被允許擁有的一本書是《新約》,他翻來覆去地讀了又讀。此書對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自此之後,他開始努力謙卑行事,並儘量壓抑著自己身為常人而應有的欲望。「你應當在一切事物之前都保持謙恭的姿態,」他如此寫道,「想想你過去的人生,想想你能為未來帶來什麼改變,再想想有多少惡毒、卑鄙和邪惡蟄伏在你的靈魂深處。」牢獄之災至少暫時遏制了他性格中的專橫與目中無人之處。出獄時的他早已不再心向革命,反而成了沙皇和既有秩序的堅定支持者,同時也患上了癲癇。 監禁期滿之後,陀思妥耶夫斯基被派往西伯利亞的一處小駐軍地參軍,以此完成剩餘的刑期。那裡的生活十分艱辛,但他欣然接受了一切苦痛,並把它視作自己應得的懲罰,因為彼時他已然認定自己參與的改革行為是嚴重的罪行。他在寫給兄長的信中說:「我不會抱怨,因為這是我理應背負的十字架,是我罪有應得。」一八五六年,通過一位老校友從中周旋,他的軍階得到了提升,生活狀況也得到了些許的改善。他結交朋友,並墜入了愛河,他愛慕的對象名叫瑪麗亞·迪米特里耶夫娜·伊薩耶娃,她的丈夫是一位因為酗酒和結核病而即將不久於人世的流放政治犯,膝下還有著一個年幼的兒子;據說她是一位中等身材的金髮美人,苗條、熱情、氣質高貴。關於她的情況人們知之甚少,只知道她也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樣,生性多疑、善妒,並且慣於折磨自己。他成了她的情人,但是一段時間過後,她的丈夫伊薩耶夫調離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駐紮的村莊,轉移到了大約四百英里之外的另一處邊境基地,最終在那裡死去。陀思妥耶夫斯基寫信向情人求婚,但對方卻猶豫了,這一方面因為兩人都是一貧如洗,另一方面因為此時這位寡婦傾心於一位「品格高尚、富有同情心」的青年教師佛古諾夫,並與他有了私情。深陷情網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因此妒火中燒,然而出於傷害自己的渴望,以及他身為小說家而將自己也視作小說人物的傾向,他做了一件十分具有個人特色的事情:他宣稱佛古諾夫比自己的親兄弟還要親,並懇求一位朋友借錢給自己,這樣他就能讓瑪麗亞·伊薩耶娃與情郎結婚了。 雖然扮演了這麼一個寧願犧牲自己也要讓愛人幸福的傷心人角色,他卻不需要承受什麼嚴重的後果,因為這位寡婦看重的還是賺一把的機會。佛古諾夫雖然「品格高尚,富有同情心」,卻是個身無分文的窮光蛋;而如今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經成了軍官,想必不久便會得到赦免,而他更是沒有理由不能再寫出大獲成功的書來。兩人於一八五七年結了婚。他們沒有錢,陀思妥耶夫斯基就到各處去借,直到再也借不來錢為止。他再次投身文學創作,但是作為有前科的人,他必須首先取得出版許可,而這絕非易事。他的婚姻生活也不輕鬆,實際上稱得起非常不如意,他將一切歸因於妻子多疑而喜歡胡思亂想的天性,卻沒有意識到自己性格急躁、喜歡爭吵、神經過敏、缺乏自信,就像當年初嘗成功滋味的時候一樣。他動手寫了幾篇小說的開頭,又把它們拋到一邊開始寫別的,最終卻既沒有像樣的成果,寫出來的東西也毫無價值。 一八五九年,在他自己的請求和朋友的影響之下,他獲准重返聖彼得堡。哥倫比亞大學的厄內斯特·西蒙斯教授撰寫了一本關於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其內容翔實而有趣,他在書中頗為公正地指出,陀思妥耶夫斯基為了重獲自由而採取的手段令人不齒。「他寫了幾首愛國詩歌,一首是為亞歷山德拉皇太后祝壽的,一首是關於亞歷山大二世加冕的,還有一首是為駕崩的尼古拉一世所作的輓歌。他向各位當權者和新近登基的沙皇本人寫信乞求寬恕,在信中熱烈地表達了對這位年輕君主的敬愛,把他描繪成普照眾生、對正義與不義之人等而視之的太陽,並宣稱自己甘願為了沙皇捨棄性命。他不僅對自己過往的罪行供認不諱,還堅稱自己已經徹底悔改,並且正在為了已然拋卻的觀念承受著痛苦。」 陀思妥耶夫斯基帶著妻子和繼子回到首都定居,此時距離他以罪犯的身份離開這裡已經過去了十年。他與哥哥米哈伊聯手創辦了一份名為《時代》的文學期刊,他為這份刊物創作了《死屋手記》和《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期刊獲得了成功,他的生活也因而輕鬆了不少。一八六二年,他將刊物交給米哈伊管理,自己去西歐旅行。不過他對這趟旅程並不滿意。巴黎在他看來是「一座極其無趣的城市」,這裡的人則心胸狹隘,財迷心竅。倫敦窮人的悲慘境遇和富人虛張聲勢的體面也讓他震驚不已。他還去了義大利,但他對藝術毫無興趣,雖然在佛羅倫薩住了一周,卻沒有去烏菲齊美術館,只靠閱讀雨果的四卷《悲慘世界》打發時間,更是連羅馬和威尼斯都沒看一眼就返回了俄國。他對妻子的愛意早已消退,後者又染上了肺結核,成了個纏綿病榻的慢性病人。 動身出國的幾個月之前,四十歲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結識了一位想在他的刊物上發表短篇小說的年輕女子。她的名字是波琳娜·薩斯洛娃,時年二十歲,還是個處女,相貌很漂亮,不過為了證明自己思想前衛,她剪短了頭髮,還總戴著墨鏡。陀思妥耶夫斯基被她深深迷住了,回到彼得堡之後就引誘她發生了關係。此後某位撰稿人一篇不走運的文章導致刊物被禁,他決定再次出國,理由是要治療近來越發嚴重的癲癇,但這只不過是個藉口,他真實的目的是到威斯巴登去賭錢,因為此時的他已經又有了在賭場押上全部身家的傾向。此外,他還和波琳娜·薩斯洛娃約好了在巴黎見面。陀思妥耶夫斯基把久病的妻子留在佛拉基米爾(此地離莫斯科不遠),從貧困作家基金會借了一筆錢,便動身出發了。 他在威斯巴登輸掉了帶來的大多數錢,而他能從賭桌旁抽身,完全是因為他對波琳娜的熱情終究大於對輪盤賭的興趣。他們原本約定一同前往羅馬,然而就在等待他來到巴黎的時候,這位天性自由的年輕女士又與一位西班牙醫學生有了一段短暫的糾葛;被對方拋棄之後,她非常失落——畢竟女性幾乎不可能在面對這種情形時還泰然處之——並且拒絕繼續維持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關係。後者接受了現狀,並提議他們應該「以兄妹身份」一起去義大利,而她剛好無事可做,便也欣然答應了。這趟旅程並不順利,由於錢包吃緊,他們不得不經常把身上的小東西送進當鋪,這更是平添了不少的麻煩,在幾周的「彼此傷害」之後,他們分手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回到俄國,發現妻子已然性命垂危,她在六個月之後死去了。他給朋友寫了這樣的一封信: 我的妻子,那個深深愛著我也令我無比深愛的人,在莫斯科去世了,她是在被肺結核奪去生命的一年之前搬到那裡去的。我一直陪伴著她,整個冬天都不曾離開她身邊……我的朋友,她是那樣地深愛著我,而我回報她的深情也是難以言表;但我們在一起時的生活卻並不幸福。等哪天咱們見了面,我會把所有情況都講給你聽的。但是眼下我還是要說,雖然我們無法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我們對彼此的愛從未消逝,苦難也只會讓我們更加依賴對方。這在你聽來或許有些奇怪,然而實情就是這樣。她是我見過最善良、最高貴的女人…… 陀思妥耶夫斯基對自己的傾情投入頗有些誇大。那年冬天他曾兩度前往彼得堡,去處理與哥哥一道重新創辦的新雜誌的相關事宜。這份雜誌不像《時代》一樣具有自由主義傾向,但最後卻以失敗告終。米哈伊在一場急病中去世,身後留下了一筆龐大的債務,而陀斯妥耶夫斯基發現,此時的自己不得不供養哥哥的遺孀、子女、情婦還有情婦所生的孩子。他向一位富有的姑媽借了十萬盧布,卻還是在一八五六年宣告破產,手上不僅積壓著一萬六千盧布的借據,更有五千盧布的口頭債務。他的債主相當不好對付,為了躲開他們,他再次向貧困作家基金會借了錢,又簽下了一本定期交稿的小說,預支了一筆稿費。手裡有了錢,他又去了威斯巴登,打算再試試自己在賭桌上的運氣,同時也和波琳娜見個面。他向她求婚,但波琳娜拒絕了,她很明顯對他早已沒有了愛意——如果她的確愛過他的話。我們不難猜測,她當初之所以願意委身於他,也不過是因為他是個知名作家,並且是雜誌的編輯,所以可能對她有些用處而已。不過那份雜誌早已作古,而他一向其貌不揚,此時已有四十五歲,禿頭,還是個癲癇病人。我想對於女性來說,沒有什麼能比外表令她反感的男人表達出的性慾更惹人惱火的了;而且坦白地講,如果此人不能接受拒絕的話,她就很有可能對他萌生恨意。我猜當時的波琳娜或許就是這種情況。對於她的變心,陀思妥耶夫斯基也給出了讓自己更有面子的解釋,而我也會在下文中適時探討此事以及此事對他的影響。兩人將身上的錢賭了個精光,陀思妥耶夫斯基便給屠格涅夫寫了信——雖然他們剛剛吵過架,他還對屠格涅夫既鄙夷又厭煩——在信中向對方借錢,屠格涅夫給他寄去五十塔勒,波琳娜靠著這筆錢去了巴黎。陀思妥耶夫斯基又在威斯巴登待了一個月,他疾病纏身,窮困潦倒,整天靜靜坐在房間裡,儘量減少活動,以免觸發他根本沒有財力滿足的食慾。窮途末路之際,他甚至寫信給波琳娜要錢,而此時的她似乎開始了一段新的風流韻事,於是也沒有回信。在維持生活與緊迫時限的雙重鞭策下,他開始了一本新書的寫作。這本書就是《罪與罰》。最終,一位流放西伯利亞時代結識的舊友回應了他寄來的求助信,讓他拿到了足夠離開威斯巴登的錢,在這位朋友的進一步幫助下,他終於設法回到了彼得堡。 《罪與罰》創作期間,他突然想起自己還簽過合同,必須在指定日期之前上交一部書稿。根據他簽訂的那份不甚公正的合同,如果他無法交稿的話,那麼出版商便有權力隨意出版他在接下來九年之中的所有創作,並且一分錢也不用付給他。截稿的日期越來越近,正在陀思妥耶夫斯基束手無策之際,有個聰明人建議他雇個速記員;他照做了,並且在二十六天之內便完成了一部名為《賭徒》的小說。那位名叫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的速記員年僅二十歲,相貌平平,但是她踏實能幹,忠誠耐心,並且對他充滿仰慕之情;一八六七年初,他們結婚了。然而他的繼子、兄長的寡婦及其子女提前預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此後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樣供養他們了,便紛紛拿出極大的敵意來對付這個可憐的姑娘。實際上,由於他們的態度實在過於惡劣,把她的生活折騰得困苦不堪,她最終不得不勸陀思妥耶夫斯基再次離開俄國,他也因此又一次深陷債務之中。 這一次他們在海外生活了四年。而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從一開始便發現,與這位知名作家共同生活相當艱難。他的癲癇越發嚴重;他易怒、虛榮、做事不計後果。他依然與波琳娜·薩斯洛娃保持著聯繫,這一點自然會讓安娜心緒不寧,不過她是一位異常理性的年輕女子,因此只把不滿深埋在自己的內心之中。他們去了巴登巴登,陀思妥耶夫斯基在那裡再次開始賭博。他像以往一樣輸了個精光,又像以往一樣寫信給所有可能幫他的人借錢,並且越借越多;一旦有錢到手,就馬上拿到賭桌上輸個乾乾淨淨。夫妻倆當掉了一切值錢的東西,租住的房間也越來越便宜,有時甚至連吃飯的錢都不夠。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還懷孕了。以下選錄了他的一封書信,此時的他剛剛贏到了四千法郎: 「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對我苦苦哀求,她說我贏了四千法郎就該滿足了,最好趕快離開這個地方。可是分明還有的是機會,還有可能把一切輕輕鬆鬆地再贏回來。要說例子是什麼?你不僅自己能贏錢,還能每天都看見別人贏上兩三萬法郎,而那些輸錢的人你是看不到的。這個世界上哪裡有什麼聖人?錢對我來說可比對他們重要。我下的賭注比輸掉的錢還要多,快要把手頭最後一點財產也賠進去了,這讓我氣得要發瘋。我又輸了。我當掉了自己的衣服,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當掉了她擁有的所有東西,包括她最後幾件小首飾(她可真是個天使!)。她給了我那麼多的安慰,在巴登巴登這個可恨的地方,我們只能躲在鐵匠鋪二樓的兩間小破屋裡,這又讓她多麼疲憊!最後什麼都沒了,一切都輸光了(唉,這些德國人太卑鄙了,他們有一個算一個,全都是流氓、惡棍和放高利貸的。房東明知我們還沒有收到錢,哪裡都去不了,卻還是提高了房租)。最終我們不得不從巴登巴登逃離。」 孩子出生在日內瓦,陀思妥耶夫斯基還在賭博。每當他把本應用於妻兒急需的生活必需品的錢輸掉時,心中都會非常悔恨;可是口袋裡剛有了幾個法郎,他就會迫不及待地跑回賭場。三個月之後,他們的孩子夭折了,這讓他痛不欲生。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再度懷孕,這對夫妻拮据到了極點,陀思妥耶夫斯基甚至不得不向偶然相識的熟人五法郎、十法郎地借點小錢,好為自己和妻子買些吃的。《罪與罰》問世後大獲成功,他開始著手創作一部新小說,名為《白痴》。出版商同意每月寄給他二百盧布,但他那招來不幸的惡習時常讓他陷入窘境,不得不一再請求對方預支稿費。《白痴》的反響不佳,他又開始寫另一部小說,即《永久的丈夫》,其後則是英譯名為《群魔》的那部長篇。與此同時,迫於形勢的壓力——我指的是他們此時已經透支了自己的信用——陀思妥耶夫斯基帶著妻兒不斷到處搬家。但此時的他們早已思鄉心切。陀思妥耶夫斯基從未擺脫心底對歐洲的厭惡。不論是巴黎的文化與榮光、德國的寧靜安逸與音樂、阿爾卑斯山的壯美風景、瑞士怡人而神秘的美麗湖泊、舒適可愛的托斯卡納,還是佛羅倫薩的藝術珍寶都無法觸動他的內心。他認為西方文化頹廢、腐朽、充斥著資產階級情調,並堅信這一切正在逐步走向毀滅。「這裡讓我變得愚鈍而狹隘,」他在一封於米蘭寄出的信中寫道,「我感覺自己正在失去同俄國的聯繫,我需要俄國的空氣與俄國的人民。」他覺得如果自己不返回俄國的話,就永遠不可能完成《群魔》了。安娜也渴望回家。但是他沒有錢,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經從出版商那裡預支了連載版權的全部稿費。但他還是在絕望之下再次向後者求助。當時《群魔》已經在一部雜誌上連載了兩期,由於害怕就此失去繼續連載的機會,出版商為他們寄去了一筆路費。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家回到了彼得堡。 那是一八七一年的事,陀思妥耶夫斯基時年五十歲,他的生命還有最後十年。 《群魔》博得了讀者的喜愛,書中對當時青年激進分子的攻擊更是為其作者在保守反動派之間贏得了不少朋友。他們認為,此人可以在政府對改革的反對中發揮作用,並給了他一個收入很高的報紙編輯職位,這份報紙由官方出資創辦,名叫《公民報》。他在報社工作了一年,其後因為與出版商意見不合而辭職。安娜勸說丈夫讓她自己出版《群魔》,初次嘗試便大獲成功;此後她出版了各種版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並由此獲利頗豐,足以讓他餘生再也不用為貧窮困擾。陀思妥耶夫斯基餘下的幾年歲月寥寥數語即可概括。他以《作家手記》為名撰寫了一系列呼應時事的散文,這些文章廣受歡迎,讓他開始以先知和導師的身份自居,畢竟幾乎沒有作家能夠拒絕這樣的角色。此時的他成了一位狂熱的斯拉夫至上主義者,在充滿兄弟情誼(他認為這是俄國人獨有的特殊天賦)、渴望為了全人類的共同福祉付出的俄國人民身上,他看到了醫治俄國——乃至於全世界——頑疾的唯一希望。不過此後的事實證明,他實在是過於樂觀了。他完成了一部名為《少年》的小說,最後又寫了《卡拉馬佐夫兄弟》。他的聲名日盛,到他於一八八一年猝然去世的時候,已經有許多人把他視為當時最偉大的作家了。據說他的葬禮是「俄國首都歷史上最引人注目的幾次公眾集會之一」。 3 我在上文中儘量以不作過多評論的方式簡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平。他給人留下的是一種異常難以親近的印象。虛榮是藝術家的職業病,不論是作家、畫家、音樂家還是演員都很難免俗,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虛榮心卻旺盛得離譜。他不厭其煩地談論自己與自己的作品,似乎從未想過別人可能早就聽膩了這一套。此外,他這種虛榮心還極有可能與自信心的缺乏——也就是如今所謂的自卑情結——交織在一起。或許正是出於這些原因,他才會公然蔑視自己的作家同行。但凡是性情中多少有些力量的人,都不會因為蹲過一次監獄而變得如此恭順卑微;他認定對自己的判決是因為反抗當局而應得的懲罰,然而那又毫不影響他不擇手段地爭取赦免,這看起來簡直不合邏輯。我在上文中也提到過他討好權勢時的姿態能夠卑微到何等地步。他完全沒有自控的能力。一旦他被激情沖昏頭腦,那麼不論是謹慎的思路還是最基本的禮儀規範都不能對他有什麼約束力。所以哪怕第一任妻子身染重病,不久於人世,他也能丟下她不管,跟著波琳娜到巴黎去,直到被這反覆無常的姑娘拋棄,他才重新回到妻子身邊。不過將這種弱點體現得最為徹底的還是他對賭博的痴迷。這項嗜好一次又一次地將他逼入絕境。 各位讀者應該還記得,為了履行合同,陀思妥耶夫斯基寫了一部名為《賭徒》的中篇小說。這部小說談不上優秀,它最主要的意義在於,作者得以在故事中以生動的筆調描繪深陷賭癮之人那種早已為他自己熟知的感受。讀過這部小說之後,你便能夠理解:為什麼哪怕賭博為他帶來了屈辱,折磨著他自己與他所愛的人,讓他捲入不光彩的官司(畢竟從貧困作家基金會借來的錢是為了保證他的創作,而非讓他拿去賭的),逼得他不得不時常向早已厭煩了借錢給他的人們懇求幫助,他卻依然無力抵抗這種誘惑。他是個愛出風頭的人,而富有創造力的人都難免或多或少有這個苗頭,不論他們參與的藝術形式具體是什麼;他自己也曾經描繪過,賭桌上一連串的好運如何滋養了他這種不值得稱道的傾向。人們把這個幸運的賭徒團團圍在中間,像打量什麼超凡之物一樣盯著他看,嘖嘖稱奇,讚不絕口。他儼然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對於一個自卑而畏縮,飽受疑心病困擾的可憐人而言,這是何等的寬慰啊!贏錢的時候,充滿力量的感覺會讓他如痴如醉,讓他感覺自己成了命運的主人,讓他相信自己的聰慧與直覺是如此可靠,甚至連偶然的巧合都盡在掌握之中。 「只要我有一次展現意志的機會,我就能在一個小時之內改變自己的命運,」這位賭徒如此豪言壯語道,「最重要的就是意志力。還記得七個月之前發生的事嗎,當時我在『輪盤堡』賭場,眼看又要輸個徹底。哎,那可真是堅強決心的一次非凡展現!我已經輸光了所有錢,一點都不剩了,正準備往賭場外面走,突然發現馬甲口袋裡還有一個金古爾登。『好歹還有吃晚飯的錢。』我想著,可是才走出了一百步左右,我就改變了主意,轉身回到賭場,押上了那個古爾登……那可真是一種奇妙的感受,你身處異鄉,孑然一身,距離家人和朋友萬里之遙,連當天還能不能吃上飯都不知道,但你卻還是押上了你最後一枚古爾登,你最後一點家當。我贏了,二十分鐘之後,我口袋裡裝著一百七十個古爾登離開了賭場。事情就是這樣。這就是最後一個古爾登實現的奇蹟。假如我當時就死了心的話會怎麼樣?假如我不敢冒險的話,又會怎麼樣?」 為陀思妥耶夫斯基撰寫正式傳記的是他的老友斯特拉科夫,他在寫給托爾斯泰的一封信中談到了這部傳記。埃爾默·莫德將這封信收錄在自己的托爾斯泰傳記中,以下是莫德所作的譯文略加刪減之後的版本: 「在整個寫作過程中,我都不得不儘量抵抗一種厭惡之情,全力壓抑自己惡劣的感受……我無法將陀思妥耶夫斯基看成一個好人,或者一個快活的人。他品行惡劣、墮落放蕩、嫉妒成性,究其一生都被自己的激情所擺布。倘若他並非如此睿智,抑或如此扭曲邪惡的話,這激情足以讓他變得荒唐而可悲。為他撰寫傳記期間,我一直對上述感受有著清晰的認識。在瑞士的時候,他當著我的面嚴苛地對待用人,對方憤而反抗,並對他說:『可是我也是人啊!』我至今都記得這句話為我帶來的震撼,它反映了當時盛行於自由瑞士的人權觀念,而且它居然是對一位向全世界宣揚人性與人情的人說的。這樣的場景在他身上一再重演,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而且最糟糕的是,他對自己骯髒的行徑不僅毫無悔意,甚至反而以此為榮。骯髒的行徑令他著迷,能夠親身實踐更是讓他沾沾自喜。維斯科瓦托夫(一位教授)告訴我,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經向他吹噓,自己在浴室強暴了一個被家庭教師帶過來的小女孩……然而即便如此,他依然執著於自作多情的感性與高不可攀的人性之夢,正是這些夢想,他通過文學傳達的訊息,還有他在作品中展露的傾向為他博得了我們的喜愛。總而言之,這些小說的存在仿佛極力為它們作者的罪行開脫,向我們證明著最為卑劣的惡行也能與最高貴的情感並存……」 他的感性確實堪稱矯揉造作,而他的人道主義也的確言之無物。他雖然將俄國的希望寄託於「人民」而非知識分子,卻對他們知之甚少,更對他們的艱辛與痛苦缺乏共情。他激烈抨擊那些試圖緩解這一困境的激進分子,而他自己對貧苦人那駭人的苦難開出的解藥則是「將他們遭受的苦痛理想化,並將其塑造為一種生活方式。他不談具有現實意義的改革,卻只能奉上宗教與神靈的慰藉」。 那個強暴小女孩的故事讓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崇拜者們非常不安,他們極力否認此事的真實性。安娜聲稱丈夫從未對自己提及這件事。斯特拉科夫的記述明顯來自道聽途說,但是有另外一條記錄可以為它提供佐證:在悔恨的驅使下,陀思妥耶夫斯基把這件事告訴了一位老友,後者則勸說他,不妨把此事向自己在世上最為痛恨的人坦白,並以此作為一種懺悔。而這個人就是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文壇初露頭角時,他不僅對其報以熱情的讚揚,更在金錢方面對他有所幫襯。但陀思妥耶夫斯基還是厭惡他,因為他是個「西方人」,出身貴族、並且富有而成功。他去對屠格涅夫懺悔,而後者則一言不發地聽著。陀思妥耶夫斯基停了下來,或許就像安德烈·紀德猜測的那樣,他期待著屠格涅夫做出像自己(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的某個角色一樣的反應:張開雙臂擁抱他,淚流滿面地與他親吻,兩人自此重歸於好。可是什麼都沒有發生。 「屠格涅夫先生,我必須告訴您,」陀思妥耶夫斯基說,「我必須告訴您,我深深地鄙視我自己。」他等待著屠格涅夫開口,但後者依舊沉默不語。於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發起了脾氣,他高聲喊道:「可是我更鄙視你!這就是我要對你說的話。」說罷便從房間裡沖了出去,還砰的一聲摔上了背後的房門。他就這樣失去了一場除了他自己之外誰也寫不來的好戲。 有趣的是,他在自己的小說中兩次使用了這一令人震驚的情節。《罪與罰》中的斯維德里蓋洛夫就坦白過與此相同的醜行,而在《群魔》的一個被出版商拒絕印發的章節中,斯特拉夫羅金也做了同樣的事。此外或許值得留意的一點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這本書中插入了一段對屠格涅夫作品惡意的戲仿,然而這部分內容愚蠢而乏味,只能讓本來便不怎麼成形的作品變得更加鬆散零亂,它存在的唯一理由似乎只是讓陀思妥耶夫斯基發泄一下怨氣。不過也並非只有他一位作家會如此以怨報德。與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結婚之前,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經把這件醜事當成虛構的故事講給自己正在追求的女孩聽,此舉驚人地不智,而我想它已經說明了一切。他就像自己筆下的人物一樣熱衷於貶低自己,在我看來,倘若他將他人眼中不光彩的行為視作個人經歷的一部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然而即便如此,我卻並不相信他用來指控給自己的那些令人作嘔的罪行確實為他所犯。我不揣冒昧地推測,那其實是一場持久的白日夢,而他一時既為之著迷,又對其深感恐懼。他筆下的人物時常做白日夢,而他自己很可能也不例外。實際上人人都會做白日夢,而拜其天賦所賜,小說家的白日夢或許會比常人更加詳盡而具體,有時甚至可以直接應用在小說里,用過之後便會把它忘得乾乾淨淨。在我看來,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或許正是這種情形,把那個可恥的故事在小說里用過兩次之後,他喪失了對它的興趣。或許這正是他從未把這個故事講給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的原因。 陀思妥耶夫斯基其人虛榮善妒、急躁好鬥、卑怯諂媚、自私自利、自吹自擂、極不可靠、不知體諒、目光短淺、心胸狹隘。簡而言之,他的性格令人憎惡。但這並非此人的全貌。倘若他當真不過如此的話,便很難相信或許堪稱一切小說中最惹人喜愛的角色的阿廖沙·卡拉馬佐夫出自他筆下;更難想像聖人一般高尚的佐西馬神父是他的造物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待人可以說是最不挑剔苛求的。在監獄服刑期間,他意識到即便人們犯下了可怕的罪行——諸如謀殺、強姦或者搶劫——他們依然可能擁有譬如勇敢、慷慨、關愛夥伴的品德。他心地慈善,不論找他要錢的是乞丐還是友人,他都不會拒絕。即便自己窮困潦倒,他也會想盡辦法擠出一點點錢,拿來接濟寡嫂和兄長的情婦、他那個不中用的繼子,還有他酗酒的廢物弟弟安德烈。他們拚命從他身上刮油水,就像他自己也揩別人的油一樣,只是他不僅不會對這種狀況有什麼不滿,反而認為自己為他們做得不夠,還因此頗為苦惱。他愛慕並且尊敬著安娜·格里高利耶夫娜,認為她在各個方面都遠比自己優秀;在遠離俄國的四年中,他始終擔憂與自己共處會讓安娜感到厭煩,並時常被這種恐懼折磨得痛苦不堪,這一點著實令人動容。他幾乎不敢相信,自己居然遇到了一位雖然明知他身上有著諸多缺陷——沒有人比他自己更加介意這些弱點了——卻依然全心全意愛著他的人。 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之外,我想不到還有第二個人能夠在作為人與作為作家之間體現出那樣鮮明的差別。這種情形或許存在於所有擁有創造力的藝術家身上,但是它在作家身上相對而言更加明顯,因為他們的創作媒介只有文字,所以其言行之間的差異就顯得更加令人震驚。創造力這一天賦在童年與少年時代或許還只是一項相對普通的能力,然而倘若它在青春期結束之後依舊存在,就要變成唯有以損害正常特質為代價才能欣欣向榮的病症了;而且就像施過糞肥的地里長出的西瓜最為甜美一樣,創造力唯有在摻雜了種種邪惡品質的土壤中才能茁壯生長。陀思妥耶夫斯基驚人的創造力使他躋身世界上最卓越的小說家之列,這種創造力的來源並非他身上的善,而是他身上的惡。 4 巴爾扎克和狄更斯筆下湧現過數不勝數的各色人物。他們迷戀人類之中體現出的多樣性,點燃他們創造力的是人們身上的差異與個性的獨特之處。不論這些人是善良還是邪惡、愚蠢還是聰明,他們都只是他們自身的代表,因此也成了用於創作的絕佳素材。而我猜陀思妥耶夫斯基只會對自己和與自己密切相關的人感興趣,某種角度上看,他很像那種只有親身擁有了美麗的事物之後才會在意它們的人。為數不多的幾個角色就完全可以滿足他的需求,而他會在一部又一部作品中重複運用這些形象。除了沒有癲癇之外,《卡拉馬佐夫兄弟》中的阿廖沙和《白痴》中的梅詩金公爵基本上是同一個人;《群魔》中的斯塔夫羅金不過是對《罪與罰》里的斯維德里蓋洛夫進一步細化的產物;而該書的主角拉斯科爾尼科夫則是《卡拉馬佐夫兄弟》中伊萬的一個沒那麼強硬的翻版。他們全部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扭曲、病態而又痛苦的情感的映射。而他筆下的女性角色甚至越發缺乏變化:不論是《賭徒》中的波琳娜·亞歷山德羅夫娜、《群魔》中的莉絲貝塔、《白痴》中的娜塔莎,還是《卡拉馬佐夫兄弟》中的卡特琳娜和格魯申卡,她們本質上都是同一個角色,並且在塑造上都直接以波琳娜·薩斯洛娃為原型。這位女子為他帶來的痛苦,還有她施加於他的種種屈辱,都是他為滿足自己的受虐心理所必需的刺激。他知道她恨自己,卻也十分確信她同樣也愛著自己;於是他筆下以波琳娜為原型的女人們既想要控制並折磨自己愛著的男人,同時又順從於他們,承受著他們施加於己身的痛苦。她們惡毒、刻薄、歇斯底里,因為波琳娜就是這樣的。與波琳娜分手幾年之後,陀思妥耶夫斯基與她在彼得堡重逢,並再次向她求婚。她拒絕了,而他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她只是單純地不喜歡自己這個現實,或許是為了安撫自己那受傷的虛榮心,他轉而投向了另一個念頭,認定女人對自己的處子之身無比看重,因而對於讓自己失身卻又不能娶她的男人只有滿腔仇恨。 「你不能原諒我,」他對波琳娜說,「是因為你曾經委身於我,而你現在正在為此向我復仇。」 陀思妥耶夫斯基對這一點深信不疑,並且在小說中不止一次採用了這種觀點。在《卡拉馬佐夫兄弟》里,格魯申卡在故事開始之前不久曾經被一個波蘭人所引誘,雖然她在接下來的情節中被一位富商包養,但她卻始終認為,只有嫁給引誘自己的那個人才能獲得救贖。同樣在《白痴》當中,娜塔莎不肯原諒托洛茨基也是因為他誘姦了自己。而我認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這種心理是有些問題的。貞操的特殊價值完全是男性塑造出來的產物,它一部分來源於迷信,一部分來源於男性的虛榮,還有一部分當然來源於不願意撫養他人子女的心理。而我敢說,女性看重這一點的原因完全在於男性加諸其上的價值,還有對其後果的恐懼。男性滿足自身的需求就像餓了要吃飯一樣自然,他們可以在與對象沒有什麼特別情感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而對於女性來說,如果沒有什麼就算稱不上是愛、至少也能算是感情的東西,那麼性行為就不過是一件惱人的苦差事,她只能要麼當作義務承擔,要麼出於為對方帶來快感的願望而承受,我覺得自己這種看法沒什麼問題。我相信倘若一位處女「委身於」她不感興趣乃至於討厭的男人,那必定是一段痛苦且令人不快的經歷。可是要說她會為此耿耿於懷許多年,甚至連性格都為之改變,在我看來也是難以置信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對自身的兩面性有著深刻的認識,並將這一點賦予筆下所有固執又倔強的角色。他書中相對溫和的角色——比如梅詩金公爵和阿廖沙——雖然親切可愛,卻也出奇地軟弱無能。不過「兩面性」一詞同樣是對人性的簡化,並且不一定與事實相符。人類絕非完美的造物,他們存在的主要動力也是滿足自己的利益,否認這一點自然荒唐無稽,然而否認人類能夠做出高尚無私之舉也是同樣愚蠢。我們都知道人類在危急關頭能夠何等高尚地挺身而出,並且展露出自己與他人都不知其存在的高貴品格。斯賓諾莎告訴我們「究其本質而言,萬事萬物都會極力維持其本身的存在」,而我們卻知道為了好友捨棄自己生命的情況並不罕見。善良與邪惡、惡行與美德、自私與無私、各種各樣的恐懼和面對它們的勇氣、引誘人搖擺不定的種種性情與傾向——人類正是這一切混雜而成的產物。構成人類的原本就是無數彼此矛盾的元素,然而奇妙的是,這些元素居然能夠在單一的個體身上同時存在,彼此相容,並形成某種看似和諧的整體。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的造物卻沒有這樣的複雜性。構成他們的是支配他人的欲望,以及任憑他人擺布的渴望;是毫無柔情的愛,還有飽含怨毒的恨。他們古怪地缺乏人類應有的正常屬性,既無法自控,也沒有自尊,他們擁有的只有激情。不論是教育背景、人生閱歷還是使人免於面子掃地的體面都無法改變他們邪惡的本能。依照常理來看,他們的行為瘋狂而難以捉摸,其動機也似乎毫無邏輯可言,而這正是原因之所在。 作為西歐人,我們既驚訝於那些看似無法解釋的行為,又會在驚訝之餘接受它們,就好像那是俄國人正常的言行舉止一樣。然而俄國人真的是那樣嗎?陀思妥耶夫斯基時代的俄國人真的就是那個樣子嗎?屠格涅夫和托爾斯泰都是與他同時代的作家。屠格涅夫筆下的人物很像普通人,而我們應認識就像托爾斯泰筆下的尼古拉·羅斯托夫一樣的英國年輕人——就是那種天性快活、無憂無慮、生活奢侈、情感充沛且英勇無畏的好人;還有可能認識至少一兩個像他妹妹娜塔莎那樣漂亮迷人、純潔善良的姑娘;彼得·別祖霍夫這樣肥胖、蠢笨,還有一顆慷慨的好心腸的傢伙在我們的國家也不會難找。陀思妥耶夫斯基宣稱,自己筆下這些古怪的人物比現實本身還要真實。我不太理解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一隻螞蟻也可以說是就像一位大主教一樣真實。如果他想說的是,這些人物擁有足以讓他們超越平凡之輩的道德品質的話,那他可就想錯了。倘若藝術、音樂和文學中的確擁有什麼能夠修正反常性格、舒緩內心的猶豫,抑或是將靈魂從人類這一枷鎖中解放出來的價值的話,那也是與他們毫無關聯的。他們缺乏文化,舉止兇殘;他們為了傷害和羞辱對方而彼此粗暴相待,並從中獲取滿含惡意的快感。在《白痴》中,瓦爾瓦拉啐了自己的哥哥一臉,因為他要向一個自己不贊成的女人求婚。而在《卡拉馬佐夫兄弟》里,在霍赫洛娃夫人拒絕把一大筆錢借給迪米特里時——她本來就沒有理由這樣做——後者也是怒氣沖沖地朝著她接待自己的房間地板上啐了一口。這些角色暴躁而荒唐,但同時也驚人地有趣。拉斯科爾尼科夫、斯塔夫羅金和伊萬·卡拉馬佐夫與艾米莉·勃朗特筆下的希斯克利夫,或者梅爾維爾筆下的亞哈船長是一類人,他們隨著生活的心跳悸動。 5 陀思妥耶夫斯基花了很長時間構思《卡拉馬佐夫兄弟》,他對這本書格外投入,除卻處女作之外,他困難的經濟狀況原本並不允許他在其他小說作品上耗費如此多的精力。總體而言,這是他在結構上最為完整的作品。從他的書信中不難看出,他隱隱約約地相信著那個被稱為「靈感」的神秘之物,並且仰賴它的力量讓自己得以寫出腦海中隱約看到的光景。然而靈感是飄忽不定的,它往往只會在零散的隻言片語中不時閃現。而創作小說需要的則是連綿不斷的精神(esprit de suite),是一種清晰的邏輯觀念,它讓你能夠將手中的素材排列連貫,讓各個部分真實可信地彼此相連,最終構成不會遺漏任何細枝末節的整體。陀思妥耶夫斯基在這方面的能力其實很一般,這也是他最擅長描寫單獨場景的原因。他真正超凡絕倫的才華在於創造懸念,以及渲染戲劇性的氛圍。我實在想不出,還有哪個小說場景能比拉斯科爾尼科夫謀殺老典當商的那一幕更加恐怖;更想不出又有哪段情節能比《卡拉馬佐夫兄弟》中伊萬與自己不安的良心化成的魔鬼不期而遇那一幕更加攝人心魄。陀思妥耶夫斯基無法克服自己行文囉唆的習慣,他總是沉迷於篇幅驚人的大段對話,然而即便與這些對話相關的人物情感的表達是那樣恣意而狂熱,讓你甚至很難相信還能有人如此行事,但他們卻永遠是那樣迷人。我不妨在這裡順便說說他為讀者內心帶來震顫的一種常用手段。他筆下角色焦躁的情緒與他們口中的言辭並不匹配。他們激動得渾身顫抖,他們彼此惡語相向,他們時而漲紅了面孔,時而臉色鐵青,時而慘白駭人。讀者會因為這些瘋狂誇張的姿態與歇斯底里的爆發而激動不已,他們自己的神經此時也緊繃了到了極限,每當劇情中有什麼事情發生,他們便會期待那是一次真正的震撼,任何其他情形都會讓他們煩亂不安。然而那些於讀者而言最難以闡明的含義,卻每每只用一句最平常不過的話一筆帶過。 阿廖沙被設定為《卡拉馬佐夫兄弟》的核心人物,小說的第一句話就直白地表明了這一點:「阿列克塞·費堯多羅維奇·卡拉馬佐夫是我縣一位地主費堯多爾·巴甫洛維奇·卡拉馬佐夫的第三個兒子。老卡拉馬佐夫神秘地橫死於十三年前,筆者將在以後敘述的這件血案,當時曾使此人大大出名,而且在我們那兒至今仍有人提到他。」[26]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位十分老練的小說家,他既然一開篇便用明確的話語點出阿廖沙這個角色,此舉便絕對不可能是無意而為。然而在我們接下來讀到的小說中,與迪米特里和伊萬這兩位兄長相比,阿廖沙扮演的似乎只是一個相對次要的角色。他在故事中時隱時現,似乎對戲份更重的角色們沒有多少影響。他自己的行動主要是圍繞著一群學童展開的,除了展現阿廖沙的慈愛與魅力之外,這群男孩的所作所為對小說主題的發展毫無影響。 這其中的原因在於,由加內特夫人譯為英文後長達八百二十三頁的《卡拉馬佐夫兄弟》,只不過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構思中的小說的一部分。他原本計劃在後續的幾卷中繼續交代阿廖沙的經歷,讓他飽受世事滄桑的磨鍊,經歷至深罪孽的體驗,最終再經由苦難得到救贖。但突如其來的死亡讓陀思妥耶夫斯基再也無法實現這一構想,《卡拉馬佐夫兄弟》也成了未完之作。但是即便如此,它依然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小說之一。在一小部分卓爾不群的優秀作品之中,《卡拉馬佐夫兄弟》當居首位,這些小說雖然明顯各有所長,卻都能憑藉其張力與能量從群書中脫穎而出,這一類中另外兩個震撼人心的例子則是《呼嘯山莊》與《白鯨》。 費堯多爾·巴甫洛維奇·卡拉馬佐夫是個愚笨的糊塗蟲,他有四個兒子:迪米特里、伊萬、我此前提到過的阿廖沙,還有一個姓斯梅爾佳科夫的私生子在他家裡當廚師和男僕。兩個大兒子都十分痛恨這個丟臉的父親,而全書唯一一個討喜的角色阿廖沙卻不會去恨任何人。E.J.西蒙斯教授認為應當把迪米特里視作小說的主角,對於生性寬容之人來說,他就是那種可以用「他本人就是自己最大的敵人」來形容的那一類角色,而他這種人往往對女性很有吸引力。「直率與深情是他個性的本質。」西蒙斯教授如是說;他又進一步補充道:「他的靈魂中蘊含著詩意,這種詩意也時刻反映在他的行為舉止和粗野的言語之中。他的一生猶如一部中世紀史詩,正因為偶爾穿插些飛揚的詩意,充斥全篇的動盪與混亂才不至於流於單調。」他誠然能夠無比高調地宣揚自己的道德抱負,但是這卻沒有給他的行為帶來什麼改善,所以假如人們對他的這些理想不以為然的話,我覺得也不能說沒有道理。有時他的確極其慷慨善良,但是也更有惡毒得令人震驚的時刻。他是個自視甚高、恃強凌弱的酒鬼,生活揮霍無度、不計後果,滿嘴謊言且聲名狼藉。他們父子兩個同時熱烈地愛上了鎮子裡的一個外室格魯申卡,他對自己家的老頭子嫉妒得發狂。 在我看來,伊萬這個角色更有意思。他頭腦聰明,做事謹慎,胸懷大志,一心想要做出一番事業。年僅二十四歲的時候,他就因投給評論雜誌的精彩文章而小有名氣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把他描寫成一個腳踏實地的人,其聰明才智遠勝於絕大多數時運不濟、只得在報社辦公室晃悠的窮學生。他同樣憎恨自己的父親,這個好色的老糊塗偷偷藏了三千盧布,盤算著假如能勸動了格魯申卡跟自己上床,就把這筆錢送給她,不料這三千盧布卻害他在斯梅爾佳科夫手裡丟了性命。而時常揚言要殺死父親的迪米特里卻被指控殺人,並且於審判之後被定罪。這一走向是符合陀思妥耶夫斯基規劃的,然而為了這一情節成立,他不得不讓許多相關人物做出難以令人信服的表現。在審判的前一夜,斯梅爾佳科夫找到了伊萬,向他坦白自己的罪行,並且歸還了偷走的全部錢財。此外他還直截了當地告訴伊萬,自己是在他(伊萬)的慫恿與縱容之下才殺死老頭子的。伊萬崩潰了,就像殺死老典當商之後的拉斯科爾尼科夫一樣。但是當時的拉斯科爾尼科夫畢竟山窮水盡、飢腸轆轆,並且精神早已錯亂。而伊萬並非如此。他的第一反應是應該去找公訴人,把所有的真相都告訴他,然而他最終還是決定等到審判時再說。這是為什麼呢?我個人認為,這主要由於陀思妥耶夫斯基認為那樣處理能讓他的坦白更加震撼人心。此後便上演了我提到過的那奇妙的一幕,伊萬在幻覺中看到了另一個自己,他的靈魂化身衣衫襤褸的落魄男子出現在他面前,迫使他直面自己的虛偽與卑鄙。接著響起了一串急促的敲門聲,是阿廖沙。他告訴伊萬,斯梅爾佳科夫上吊自殺了,當前的時刻十分危急,迪米特里命懸一線。雖然伊萬此時的確心神不寧,卻遠遠不到精神錯亂的程度。以我們對他的了解而言,我們期待中的他應該有在這種時候重整精神、憑理智行事的力量。對於這兄弟倆來說,他們此刻最自然也最明顯的選擇就是先到自殺現場去,然後再去找辯護律師,把斯梅爾佳科夫的供述與死訊告訴他,同時也把被偷走的三千盧布交給對方。既然小說告訴我們這位律師手段了得,那麼掌握這些材料的話,他完全可以讓陪審團對迪米特里身上的指控產生足夠的質疑,從而不會做出有罪的判決。而阿廖沙只是把冷布敷在伊萬的額頭上,送他上床休息。我在上文中也說過,不論這個溫柔的好傢夥有多麼善良,他都實在是出奇地軟弱無能,他的無能在這一情節中表現得最為明顯。 斯梅爾佳科夫的自盡也缺乏合理的解釋。他一向被刻畫成卡拉馬佐夫家四個兒子裡心腸最硬、頭腦最清楚、最精於算計也最有自信的那一個。他事先做好了計劃,全神貫注地抓住了稍縱即逝的良機,成功地殺死了老頭子。他一向以誠實聞名,誰也不會懷疑是他偷的錢。一切證據都指向迪米特里。至少就我個人看來,斯梅爾佳科夫實在沒有非上吊自殺不可的理由,那只不過是給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極具戲劇性的方式收束這一章節的機會而已。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是現實主義作家,而是感傷主義作家,因此於他而言,運用前者避之不及的手段也沒有什麼不妥。 迪米特里被指控有罪時,他在法庭上歷陳自己的清白,並以這樣一番話作結:「我願意忍受當被告、為千夫所指的恥辱,我願意經歷苦難,通過受苦受難使自己得到淨化。」[27]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向篤信痛苦的精神價值,他相信人們可以通過心甘情願地接受苦難贖清自身的罪過,並由此獲得幸福。由這種觀點可以推導出一個不可思議的結論:既然讓人受苦的是他們的罪惡,而苦難又能將人引向幸福,那罪惡反倒成了必不可少且大有裨益的東西了。而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種認定苦難可以淨化人格的想法有道理嗎?在《死屋手記》里可看不出受苦遭罪對他的獄友們有什麼影響,在他自己身上也是毫無效果:我早就說過,他進監獄時是什麼樣子,出獄時就還是什麼樣子。若是只考量身體上的痛苦的話,就我個人的體驗而言,漫長而痛苦的疾病會讓人變得卑怯、自私、狹隘、瑣屑且善妒。它遠不會讓人變得更好,只有可能讓他們變得更惡劣。我當然也知道,有些長期為不治之症所困的人依舊能夠展露出勇氣、無私、耐心與堅韌,我自己也認識一兩個這樣的人;然而那是因為他們原本就擁有這些美德,只是罹患疾病這一現狀讓它們得以展露而已。精神上的痛苦同樣存在。在文學世界浸淫已久的讀者,自然對一些先是功成名就,而後又出於種種原因失去一切的人毫不陌生。這種局面會讓他們陷入苦澀的陰沉,並滿懷惡意與怨毒。我只能想到一個以勇氣、尊嚴和高昂的情緒戰勝了這種厄運的例子,只有經歷過這種困境的人才能體會那種屈辱的滋味。我所談論的這位人士此前一向擁有這些品質,只是當時他那輕浮的表象讓美德難以顯露而已。承受苦難一向是人類命運的一部分,但受苦並不會因此而不算是一件惡事。 即便人們往往為陀思妥耶夫斯基行文的冗長囉唆深感惋惜,而他對自己這個缺陷也有著清醒的認識,但就是既不能也不願改正,即便人們會希望他能稍微規避一些會分散讀者注意力的不可能性,少寫一些不可能存在的人和不可能發生的事,即便人們會認為他的某些觀念錯漏百出,《卡拉馬佐夫兄弟》依然是一部令人嘆服的傑作。它的主題有著深遠的意義。許多評論家認為,本書的主題是對上帝的探求,而我倒是想說它探討的是有關邪惡的問題。這一主題主要在「正與反」這一卷中得到了充分的探討,而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也十分公正地將這一卷視為全書的制高點。在「正與反」一卷之中,伊萬對溫柔可愛的阿廖沙作了一番長長的獨白。就人類的思路而言,全知全善的上帝之存在似乎與邪惡的存在是彼此矛盾的。人們為自己的原罪而受苦看似合情合理,但是無罪的孩童也要為之承受苦痛,這就在理智與情感上都難以接受了。伊萬給阿廖沙講了一個可怕的故事:一個農奴家的孩子,八歲的小男孩,不小心扔石頭砸瘸了主人最喜歡的狗。坐擁無數田產的主人下令剝光這孩子的衣服,讓他光著身子在前面跑,又放出成群的獵犬在後面追,這群猛犬在孩子母親眼前把他撕成了碎片。伊萬願意相信上帝的存在,可他不能接受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中的殘酷之處。他堅信無罪之人不該為了有罪之人的原罪而蒙受痛苦;如果他們因此受苦——而現實往往的確如此——那就只能說明上帝要麼是邪惡的,要麼根本不存在。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所有作品中,唯獨這篇獨白有著其他文辭難以企及的力量,然而寫下這一段之後,他反而對自己的成果心生畏懼。因為那個觀點十分有說服力,卻與他內心深處希望相信的一切相悖——他想要相信,不論世界上有著多少罪惡,這個世界終究是美麗的,因為它是上帝的造物。他只得忙不迭地對那個觀點進行駁斥,然而沒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他的反論寫得並不成功。那一段內容冗長枯燥,所謂的辯駁也無法令人信服。 有關罪惡的問題依舊懸而未決,而伊萬·卡拉馬佐夫的控訴也尚未得到回應。 [26]榮如德譯。 [27]榮如德譯。 托爾斯泰與《戰爭與和平》 1 在之前的三章中,我所提及的小說都或多或少地能夠自成一派,它們都算是非典型性的小說。而我在這一章中要談論的小說雖然錯綜複雜,但是它的形式內容卻足以讓它躋身最為主流的小說之列,而且正如我在上文中的某一頁曾經提到過的那樣,小說的這條主線的起始可追溯到《達佛涅斯和克洛伊》[28]的田園牧歌。《戰爭與和平》毫無疑問稱得起最偉大的小說。只有睿智過人、想像力豐富、對世界擁有廣泛的體驗,並且能夠深刻洞察人性的人,才能寫出這樣的小說。此前從未有過以如此恢宏的氣勢來描寫里程碑式的歷史時段,並同時涉及如此眾多人物的小說,而且我猜想以後也不會再有。或許未來還會有人寫出同等偉大的小說,但它也註定與《戰爭與和平》不同。即便人們生活的機械化程度越來越高,即便國家對人類生命的掌控力越變越大,即便教育日趨平均、階級逐漸消亡、個人財富逐漸減少,雖然人們獲得的機會也趨向於均等(假如未來的世界誠然如此),人們與生俱來的差距卻依然會存在。有些人天生就擁有能成為小說家的天賦,但是彼時他們所認識的世界——在以上那些人與事的變遷之後——造就的更可能是寫《傲慢與偏見》的簡·奧斯汀,而不是寫《戰爭與和平》的托爾斯泰。這是一部實至名歸的史詩。我甚至想不出還有哪部以散文文體寫就的小說作品能配得上這樣的稱呼。托爾斯泰的友人,也是優秀評論家的斯特拉科夫曾經用十分有力的寥寥數語闡述自己的觀點:「那是一幅展現人類生活的畫卷,那是一幅描繪彼時的俄國的畫卷,那是一幅記錄人類歷史與奮鬥的畫卷,那更是一幅人類能夠從中發現自己的幸福與偉大、苦難與恥辱的畫卷。這幅畫卷就是《戰爭與和平》。」 2 托爾斯泰出身的階級很少出產傑出作家。他的父母是尼古拉·托爾斯泰伯爵與女繼承人瑪麗婭·沃爾康斯卡雅公爵小姐,他出生於母家的祖宅亞斯納亞·波良納莊園,是五個孩子之中最小的一個。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父母就相繼去世了。他先是在家庭教師那裡接受的教育,接著又分別在喀山大學和彼得堡大學就讀。他是個糟糕的學生,在這兩所大學都沒有拿到學位。他憑藉貴族關係躋身社交界,並先後流連於喀山、彼得堡和莫斯科,沉浸在這個圈子時髦的娛樂之中。他身材矮小、相貌平平。「我很清楚自己長得不好看,」他曾經如此寫道,「有時我簡直失望透頂:我認為,像我一樣長著這麼寬的鼻子、這麼厚的嘴唇、灰色的眼睛還這麼小的人,是不可能在這個世界上擁有什麼幸福的;我祈禱上帝能夠降下奇蹟,讓我變得更英俊一些,為了擁有一張俊美的面孔,我願意付出自己當前以及未來所擁有的一切。」只是他並不知道,那副平凡的長相展露著一種吸引力驚人的精神力量,而且他也看不到自己的眼神能為他的神情添加多少美麗。他的著裝很講究(他就像可憐的司湯達一樣,希望可以用時髦的衣著掩飾自己丑陋的相貌),並且十分在意自己的貴族身份,甚至到了有些不得體的地步。一位喀山大學的同學曾經如此描寫他:「我會離那個伯爵遠遠的。從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開始,他那種冷漠的態度、又粗又硬的頭髮,還有半睜半閉的眼睛裡那副刺人的神情,都讓我避之不及。我從來沒見過還有哪個年輕人像他一樣,既奇怪又自命不凡得難以理解……每次我向他打招呼,他幾乎連理都不理,他似乎是想這樣向我暗示,我和他甚至就不是一個檔次的人……」 一八五一年,托爾斯泰二十三歲。他已經在莫斯科待了幾個月了。他當炮兵的哥哥尼古拉此時剛好休假,從高加索來到了莫斯科,當他的假期結束,即將返回駐地時,托爾斯泰決定陪哥哥一起回去。幾個月之後,他被說服參了軍,並且以士官生的身份參加了俄軍對山區叛亂的部落發動的幾次攻擊行動。他對戰友們的看法似乎相當不寬容。「這個圈子裡的許多事情一開始都讓我大為震驚,」他如此寫道,「不過我如今已經能夠在不與這些紳士打太多交道的前提下習慣這一切了。我找到了一種叫人滿意的待人方式,對他們既不驕傲也不親近。」這小伙子可真稱得上是目中無人了!他的身體非常強壯,能夠步行一整天,騎馬騎上十二個小時也不會疲倦。他喝酒喝得很兇,更是個不管不顧但是運氣欠佳的賭徒,有一次他為了還賭債,居然不得不賣掉自己在亞斯納亞·波良納莊園裡的房子,這可是他繼承的遺產。他的性慾非常旺盛,並且不慎染上了梅毒。除了這個不幸的狀況之外,他的軍旅生涯和當時各國數量眾多的那種既有錢又有出身的年輕軍官沒什麼兩樣。放浪形骸自然就成了他們發泄旺盛精力的手段,而且他們往往沉溺其中,因為他們認為,這麼做能提升自己在夥伴當中的威望,這個想法或許也不無道理。從托爾斯泰的日記中不難看出,度過一個在打牌、玩女人或者跟吉卜賽人狂歡中消磨的放蕩的夜晚之後,他會感覺悔恨不已;不過一旦有了機會,他也樂得把自己後悔過的行為再重來一遍。 一八五四年,克里米亞戰爭期間,托爾斯泰在塞瓦斯托波爾被圍期間負責指揮一個炮兵連。由於在車納雅河戰役中表現出了「突出的勇氣和膽魄」,他的軍銜被提升至中尉。一八五六年和平協議簽署之後,他辭去了軍職。托爾斯泰在服役期間就寫了一系列片段和短篇小說,還有一部對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時代進行了不少浪漫化加工的自傳;這些作品都刊登在一份雜誌上,並且引起了讀者的高度關注和喜愛,這讓他在返回彼得堡時受到了熱烈的歡迎。他不喜歡在彼得堡遇見的人們,而那些人也一樣不喜歡他。他雖然對自己的真誠深信不疑,但向來無法讓自己信賴他人的誠意,並且還會毫不猶豫地將這一點告訴對方。他對於那些廣受認同的觀點毫無耐心。他暴躁易怒、咄咄逼人,並且因為傲慢而毫不顧及他人的感受。屠格涅夫說過,沒有什麼能比托爾斯泰那種審犯人一樣的神情更令人不安了,倘若再加上幾句傷人的話,他這副模樣實在是很容易把人激怒。他極難接受他人的批評,有一次他偶然看到一封信中對自己略有提及,就立即向寫信的人發出了挑戰,朋友們花了老大力氣才阻止他去赴這場荒誕可笑的決鬥。 彼時一陣自由主義的思潮正在俄國興起。農奴的解放成了一個日益緊迫的問題。在首都住了幾個月後,托爾斯泰回到亞斯納亞·波良納,在自家莊園的農奴們面前提出了一份賦予他們自由的方案;不過佃農們拒絕接受,因為他們懷疑其中可能有什麼圈套。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出了一趟國,回來之後就為農奴的孩子們辦了一所學校。他的辦學方式非常具有革命性。學生們不僅有權利不去上學,而且即使他們到了學校,也有權利不聽老師講課。課堂上完全沒有紀律,也沒有哪個孩子受過懲罰。托爾斯泰自己教課,他整個白天都和孩子們待在一起,晚上還會加入他們的遊戲,他給孩子們講故事、唱歌,一直玩到深夜。 正是在這段時期里,他與一個農奴的妻子有了私情,並且生了一個兒子。此事或許並非一時興起,因為他在日記中寫道:「此前我從未有過這樣的戀情。」後來這個名叫蒂莫西的私生子做了托爾斯泰的小兒子的一個馬車夫。而傳記作家們還發現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托爾斯泰的父親同樣有個私生子,而他也在給家族裡的某個人做馬車夫。這在我看來屬於某種道德觀念上的遲鈍。我個人以為,既然托爾斯泰的良心飽受困擾,既然他真心想把農奴從低賤的境遇中拯救出來,想要教導他們,讓他們學著變得清潔、體面和自尊,那麼他至少應該為這個兒子做些什麼才是。屠格涅夫也有個私生子,是個女兒,可是他把這孩子照顧得很好,請了家庭教師來教育她、對她的生活百般關照。難道托爾斯泰看到這個分明就是自己親生兒子的農民替自己的合法子嗣駕著馬車,他就不會覺得羞恥不安嗎? 托爾斯泰的性格有一個顯著的特點,他會在開始一項事業是時投入極大的熱情,但最終又總是以他或早或晚地感覺厭倦收場。他缺少堅持的毅力,於是在辦學兩年之後,他感覺結果令人失望,就把學校又關掉了。此時的他非常疲倦,對自己很不滿意,健康狀況也不太好。他在後來寫道,若不是生活中還有或許能夠帶來幸福的一面尚未探索,那麼他就真的早就絕望了。而他所謂的這一面就是婚姻。 他決定試上一試。在考慮了一大群符合條件的年輕女性,又出於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拋棄她們之後,他最終迎娶了別爾斯醫生家十八歲的次女索尼婭。別爾斯是一位活躍於莫斯科上流社會的外科醫生,也是托爾斯泰一家的故交。此時的托爾斯泰三十四歲。新婚夫婦在亞斯納亞·波良納莊園定居。伯爵夫人在婚後的前十一年中生了八個孩子,又在隨後的十五年中生了五個。托爾斯泰很喜歡馬,他的騎術也相當好,此外他還酷愛狩獵。家族的財產在他手中不斷升值,他又在伏爾加河東岸購置了不少新地產,最終他擁有的地產多達一萬六千畝。他的生活遵循著一種相當常見的模式:俄國有許多這樣的貴族,他們在年輕的時候肆意賭博、酗酒、通姦,結婚之後又在自己的莊園中安頓下來,生下一大堆孩子,精心經營著自己名下的地產,消遣時就去騎馬打獵;這其中也有不少像托爾斯泰一樣抱持著自由主義思想的人,他們對農民的愚昧無知頗為痛心,並且致力於為他們帶來改善。唯一使得托爾斯泰從這樣一群人中脫穎而出的,就是他在如此生活著的同時寫出了世界上最偉大的兩部小說:《戰爭與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 3 年輕時候的索尼婭·托爾斯泰據說相當迷人。她身形優美、雙眼美麗,長著肉乎乎的鼻子和光亮的烏黑秀髮。她富有活力、精神飽滿,講話的聲音十分悅耳。托爾斯泰一向有寫日記的習慣,他不僅在其中記錄了自己的希望與想法、祈禱與自責,還記錄下了自己在性愛以及其他方面的種種過錯。為了不對未來的妻子有所隱瞞,剛一訂婚,他就把日記交給她讀。她讀過之後深感震驚,不過在一個以淚洗面的不眠之夜過後,她歸還了日記,並表示自己已經原諒了他。只是原諒並不等同於淡忘。這對夫妻都是相當情緒化的人,他們兩個所謂的個性都十分強烈,而這種說法所指的通常是這一類人擁有某些令人不快的性格特質。伯爵夫人苛刻、善妒、占有欲強烈;托爾斯泰則嚴厲、教條、毫不寬容。他堅持要妻子親自給孩子餵奶,而她也很樂意這樣做;但是有一個孩子出生之後,她的乳房酸疼得厲害,不得不把孩子交給奶媽餵養,這讓托爾斯泰十分不通情理地對她發了一通脾氣。兩人時常吵架,事後又總能和好。他們深愛著彼此,這段持續了許多年的婚姻整體來說也稱得上幸福。托爾斯泰工作起來非常努力,寫作時也不知疲倦。他的手稿往往難以閱讀,不過他每寫完一部分,伯爵夫人都會為他謄寫一遍,因此早就掌握了辨別他字跡的技巧,甚至能猜出他匆匆記下的草稿和不甚完整的語句中的意思。據說她曾經謄抄了七次《戰爭與和平》。 我在撰寫此文時大量引用了埃爾默·莫德的《托爾斯泰生平》之中的內容,還參考了他翻譯的《懺悔錄》。莫德最大的優勢是他認識托爾斯泰及其家人,他的記敘可讀性也很強。然而遺憾的是,他寧願大肆講述與自己相關的話題和他本人的想法,也不會把側重點放在讀者有可能想要知道的內容上。因此我對E.J.西蒙斯教授那部完整、詳盡並且相當有說服力的傳記滿懷感激。他在書中給出了許多埃爾默·莫德或許出於自身的考量而略去的有趣素材。這部著作也勢必長期作為以英語寫就的傳記之典範而存在。 西蒙斯教授如此描繪托爾斯泰的一天:「吃早餐時全家人會聚在一起,主人的妙語和玩笑讓餐桌談話的氣氛十分輕鬆愉快。最後他會一邊說著『工作的時間到了』一邊站起身來,躲進自己的書房裡,手上往往還端著一杯濃茶。誰也不敢去打擾他。他再次露面就是午後時分了,這時候他會出去一番,通常是去散步或者騎馬。他在五點鐘回家吃晚飯,他吃起飯來狼吞虎咽,一填飽肚子,他就開始生動地對在座的人們講述方才散步時的見聞。晚餐後他回到書房讀書,八點鐘再到客廳同家人和賓客一同喝茶。這段時間之中往往還會有音樂、朗讀或者孩子們的遊戲。」 這種生活忙碌而充實,並且令人滿足,看起來這種愉快的幸福也沒有不能延續許多年的理由:索尼婭不停地生孩子、照料他們、打理家務、協助丈夫的工作;托爾斯泰則騎馬打獵、經營地產,同時筆耕不輟。他快要迎來人生的第五十個年頭了。這是一個危險的年齡。青春歲月早已逝去,回首往事時,人們不得不自問人生的意義何在;向前展望,潛伏在不遠的未來中的衰老又讓他們對前景心生恐懼。另有一種恐懼究其一生都困擾著托爾斯泰,那就是對死亡的恐懼。人人皆有一死,然而除卻在危難當頭或者身患重病的情形之外,絕大多數人都至少擁有不去設想此事的理性。他在《懺悔錄》中如此描述自己當時的心理狀態:「可是五年前在我身上突然出現某種很奇怪的現象:突然有幾分鐘,我先是感到茫然莫解,生命停頓了,好像我不知道我應該怎麼活下去,我應該做什麼;接著便驚慌失措,陷入絕望。但這種狀態過去了,我又繼續像原來那樣生活。後來這種片刻之間茫然莫解的現象出現得日益頻繁,而且形式完全相同。這種生命停頓的現象總是表現為同樣的問題:為了什麼?那麼,以後又怎樣呢?我的生命停頓了。我能呼吸,能吃,能喝,能睡,況且我不可能不呼吸,不吃,不喝,不睡;但是生已不存在,因為已經不存在我認為理應予以滿足的那些願望。」 「我的這些狀況發生在從各個方面說我都擁有公認為完滿幸福的一切的時候,那時我還不到五十歲。我有一個善良而有愛心的可愛妻子,幾個很好的孩子,廣大的田產,不用我費力,田產就在日益增加和擴大。我受到親近的人和熟人的尊敬,收到別人的送禮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因此我可以認為自己已經出名,這樣說也不算特別自我陶醉。同時,我無論身體上和還是精神上都沒有病,相反,我具有在我同齡人中罕見的精神力量和體力:從體力上看,我能幹割草的活,而且不會落在莊稼人之後;在腦力方面,我能連續工作八到十小時,並不感到這樣緊張的腦力活動產生了任何不良後果。 「在我心目中,這種內心狀態用下列方式表現出來:我的生命是不知誰對我開的一個愚蠢而惡毒的玩笑。」[29] 青年時代的酗酒給他留下了漫長而嚴重的宿醉。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已經不再相信上帝了,但失去信仰卻讓他越發不幸且不滿,因為他沒有了能夠用以解開生命之謎的理論。他曾經問過自己:「我為什麼活著?我應該怎樣活下去?」而他無法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於是他如今再次開始信仰上帝,然而對於一個像他這樣情緒化的人來說非常奇怪的是,他重拾的信仰居然來自理性的推論。「既然我存在,就必定有其原因,」他寫道,「這原因背後也一定有原因。而一切原因的起源就是人們口中的上帝。」托爾斯泰一度篤信東正教,但精通教義的博學之士在生活上卻並不會與教條相符,這一事實令他十分厭煩,並且使他認定自己不可能相信這些人希望他信仰的全部。他決定只接受那些只存在於簡樸和直觀之中的真實。他開始接近窮人、平民以及文盲之中的信徒。他對這些人的生活觀察得越多,就越發堅信這麼一點:雖然這群人的迷信相當愚昧,但他們才擁有真正的信仰,並且這種信仰對他們來說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只有它能夠為他們的生命賦予意義,從而支撐著他們生活下去。 他用了幾年時間才最終歸納出自己的觀點,而這幾年則是在痛苦、冥思與研究中度過的。 索尼婭·托爾斯泰是一位虔誠的東正教信徒,她堅持要孩子們接受宗教教育,並且每天都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履行教徒的職責。但她不是一個十分注重精神生活的女人;誠然,她有那麼多孩子要親自照料,要確保他們接受了合適的教育,還得掌管這麼一個大家族的家務,她的確不會有多少時間思考什麼神性。對於丈夫在人生觀上的變化,她既不能理解也無法共情,不過她還是儘可能寬容地接受了它。然而當思想上的變化讓他的行為也隨之轉變時,索尼婭就開始有些不高興了,而且她也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不滿表現出來。因為他篤信自己有責任去儘可能少地依賴他人的勞動成果,於是他開始自己生爐子、打水、整理衣物。他想要自食其力,所以就請來一個鞋匠教他做靴子。他在亞斯納亞·波良納和農奴們一起幹活——他耕地、砍柴、運乾草;而伯爵夫人極力反對,因為在她看來,他幹的都是沒什麼用處的活兒,他從早到晚做的都是沒什麼意義的無用功,即便是在佃農當中,這些活兒也是年輕人去乾的。 「你當然會這麼說,」夫人在給他的信中寫道,「你會說這樣生活很符合你的信念,你過得也非常享受。這是另一碼事,而我也只能說:那你就盡情享受吧!但我依然為此深感煩惱:因為如此強大的心智居然要浪費在劈木頭、燒茶炊、做靴子上——這些活計作為休息或調劑當然不錯,可是不能拿來當成專職啊。」她的話很有道理。對托爾斯泰而言,認為體力勞動遠比腦力勞動高尚許多,這實在是愚蠢至極。體力勞動甚至不會更辛苦。每個作家都知道,連續寫作幾個小時之後身體會有多麼疲勞。工作本身並沒有什麼特別值得讚揚之處。人們工作就是為了享受休閒時光,只有蠢人才會因為如果不工作的話不知該幹些什麼而工作。然而即使托爾斯泰覺得寫小說給閒人看是錯的,我們也難免覺得他應該去找點比做靴子更需要才智的活兒干,而且這件事他做得也不怎麼樣,做好的靴子送給人家都沒法穿。他開始像農民一樣穿衣服,還變得骯髒又邋遢。有這麼一個故事,說的是有一天他卸完肥料直接去吃晚餐,結果他的身上實在是太臭了,必須把餐廳的所有窗戶都打開才行。為了不再有動物被他捕殺或者吃掉,他不僅放棄了打獵這個長久的嗜好,還成了個素食者。多年以來,他飲酒已經變得很有節制了,但如今他還是徹底戒了酒,最後他還在痛苦的掙扎之後把煙也戒掉了。 這時孩子們逐漸長大了,考慮到他們的教育,以及最大的女兒塔尼婭已經到了步入社交界的年紀,伯爵夫人堅持要求全家在冬天住到莫斯科去。托爾斯泰不喜歡城市生活,但他還是在妻子的堅決態度前做出了讓步。在莫斯科見到的貧富差距讓他極度震驚。「我感覺很糟糕,而且這種感覺揮之不去,」他如此寫道,「只要我有吃不完的飯菜而還有人沒飯吃,我有兩件外套而有人連一件都沒有,我就會感覺自己在持續不斷地犯罪。」雖然人們總是不斷地勸他,告訴他貧富差距不僅由來已久,並且必將長久存在,然而這些勸說也只是徒勞,他就是感覺這樣實在太不公平;在拜訪過一家收容平民過夜的寄宿公寓、親眼目睹過那裡的慘狀之後,他會恥於回家坐下來享用有五道菜的大餐,用餐時還有兩名穿戴著雪白手套與打著領帶的體面男僕伺候。他也試過拿錢去接濟那些身處絕境、向他伸手求助的落魄人,但是他最終發現,這些人從他身上榨出來的錢往往沒有用在什麼好地方。「金錢是邪惡的,」他說,「因此予人錢財也是作惡。」於是他很快便由此認定,物質財產是不道德的,而擁有它們是一種罪孽。 對於托爾斯泰這樣的人來說,下一步該做什麼就非常明確了——他決定拋棄自己擁有的一切,卻在這個問題上與妻子產生了激烈的衝突,她可不願意像乞丐一樣過日子,也不想讓孩子變得身無分文。她威脅要把托爾斯泰告上法庭,讓法院判他聲明自己無力處理自己的事務。在天知道多少次針鋒相對的爭吵之後,他提出把全部財產移交給妻子,而她拒絕了這個提議。最終他還是把財產分割給了妻子和孩子們。在這場紛爭持續的那一年之中,他不止一次打算離家出走,去和農民們生活在一起,然而每次沒走出多遠,他就會因為想到自己可能給妻子造成的痛苦而回到家裡。他依舊生活在亞斯納亞·波良納,雖然身旁的奢侈生活——哪怕只是最簡單不過的奢侈——讓他深感羞恥,他卻仍然享受著它的好處。他們夫妻之間也是摩擦不斷。托爾斯泰不甚贊同伯爵夫人讓孩子們接受的保守教育,也無法原諒她不讓自己隨意支配財產。 這本書這段對托爾斯泰生平的簡述中,由於篇幅所限,我不得不略去部分十分有趣的內容,而我在敘述他皈依之後那三十年的生活時還會更加簡略。總之,他成了公眾人物,被人們視作俄國最偉大的作家,並且以小說家、導師和道德家的身份在世界範圍內享有盛名。想要依照他的觀點來生活的人們建立起了一處又一處領地,然而試圖把他的道德標準付諸實踐時,這些人又會屢屢碰壁,他們的不幸經歷著實既好笑又發人深省。由於托爾斯泰生性多疑、刻薄、喜好爭辯、不知寬容,加之他深信與自己意見不合的人必定居心不良,他的朋友非常少;但是因為他的聲名日盛,成批的學生像朝聖者一樣來參拜這塊俄羅斯文學的聖土。不論是記者還是遊客,是崇拜者還是信徒,不論是貧是富,是貴族還是平民,各色人等都紛紛來到亞斯納亞·波良納。 而如同我在上文中說過的那樣,索尼婭·托爾斯泰是個善妒且占有欲強烈的女人,她總是想要獨占自己的丈夫,並且非常厭惡有陌生人踏進自己的家門。她的耐心經受著嚴酷的考驗:「他一面向人們繪聲繪色地講著自己那些纖細的情感,一面還是照著老樣子生活,他依然喜歡甜食、自行車、騎馬,還有肉慾。」另一次她則在日記中寫道:「我實在是無法不抱怨,因為他為了別人高興而做的這些事情讓生活變得混亂不堪,更讓我的日子越來越難過了……他對愛與善的宣揚讓他忽視了自己的家庭,讓各種亂七八糟的烏合之眾侵入了我們的小圈子。」 在最早認同托爾斯泰觀點的那批人里,有個姓契爾特科夫的年輕人。此人十分富有,曾經是一名禁衛軍上尉,但是他接受不抵抗思想以後就辭去了軍職。他是個誠實的人,是個理想主義者和狂熱分子,但同時也盛氣凌人,擁有某種將自己的意願強加於他人的非凡能力;埃爾默·莫德表示,和他打交道的人要麼會與他爭吵、要麼會對他敬而遠之,要麼就會淪為他的工具。他與托爾斯泰之間迅速萌生了友情,這段友誼也一直持續到後者過世,而他對托爾斯泰的影響力也令伯爵夫人惱怒不已。 儘管對於托爾斯泰為數不多的朋友來說,他的觀點似乎已經非常偏激了,契爾特科夫卻依然慫恿他把步子邁得更大一點,勸他更加嚴格地把自己的想法付諸實踐。而托爾斯泰過於專注於精神世界的發展了,甚至忽略了自己的產業,結果雖然這筆產業總值大約有六萬英鎊,它們每年卻只能給他帶來差不多五百磅的收入。這麼點錢很明顯不能維持全家的開支和那一大群孩子的教育。於是索尼婭說服丈夫把一八八一年之前寫成的作品的出版權交給自己,然後她靠著借來的錢自己做起了書籍出版。這門生意非常成功,她也順利歸還了借款。然而對於托爾斯泰來說,這種保有對其文學作品的一切權利的做法無疑違背了他那認定物質財富不道德的觀念。所以在契爾特科夫得以對托爾斯泰施展自己的掌控力之後,他便攛掇後者宣布自己在一八八一年之後所寫一切作品進入公版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出版。此舉當然觸怒了伯爵夫人,然而托爾斯泰想做的還不止於此:他讓她把早期作品的版權也交出來,這其中當然就包括那幾部非常暢銷的小說,而她斷然拒絕了這個要求。因為她自己和全家人的生計全都要仰仗這幾本書了。隨之而來的是尖刻激烈且曠日持久的爭執。不論是索尼婭還是契爾特科夫都讓他不得安生,他被困在兩種彼此矛盾的主張之間,並且感覺自己無力反對其中的任何一種。 4 一八九六年,托爾斯泰六十八歲。此時的他已經結婚三十四年,孩子們大多數已經長大成人,第二個女兒已經準備出嫁了;而他的妻子在五十二歲那年不光彩地愛上了一個比自己年輕很多的男人,一個姓塔納耶夫的作曲家。此事讓托爾斯泰感覺震驚、羞恥且憤怒。以下就是他給妻子寫的一封信:「你跟塔納耶夫的親密關係令我作嘔,我完全無法平靜地容忍此事。倘若我繼續在這種情形下與你共同生活的話,勢必只會毒害我的人生、損耗我的壽命。我這一年過得簡直生不如死。而你知道這一點。我曾經分別以惱怒和祈求的姿態對你表明過我的態度。而最近我則嘗試著保持沉默,所有能試的我都試過了,可是一切都是徒勞。你們的曖昧關係不僅沒有終止,而且我甚至相信它會就這樣一直延續到最後。我再也無法忍受了。顯然你無法放棄這段關係,於是就只剩下一個選擇了——我們應該分開。我已經下定了決心。但是我也必須找到一個最合適的解決方法。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讓我先到國外去。然後我們再一起考慮接下來怎麼辦才好。不過有一件事是確鑿無疑的——我們不能這樣繼續下去了。」 然而他們並沒有分開,這對夫妻依然折磨著彼此。伯爵夫人以年齡漸老卻陷入熱戀的女人特有的焦躁追求著那位作曲家,後者起初或許還頗為受用,然而他很快也厭倦了這種既讓他無力報償又令他顯得荒唐難堪的激情。索尼婭最終也漸漸意識到了對方在刻意躲避自己,最終他甚至在公共場合冒犯了她。這讓她深受其辱,不過她在不久之後就認定塔納耶夫「在肉體和精神上都恬不知恥、令人厭惡」。這段不體面的風流韻事也就此告終。 此時這對夫婦之間的不和早已廣為人知,而尤其讓索尼婭憤慨的是,托爾斯泰的信徒們——如今他們也是他僅存的朋友了——都站在他那一邊,而且因為索尼婭不讓托爾斯泰做他們認為他應該做的事情,這些人對她充滿敵意。皈依並沒有給托爾斯泰帶來多少快樂;此舉反而讓他失去朋友、家庭不和、與妻子之間衝突不斷。追隨者們因為他依舊過著安逸的生活而譴責他,而就連他本人也覺得自己誠然應該受到譴責。他在日記中寫道:「如今年屆七十的我全心全意地渴望著寧靜與獨處,雖然那樣也談不上全然的和諧,但是總要好過我的生活和我的良知與信仰之間無法忽視的矛盾。」 他的健康開始走下坡路了。在之後的幾年裡他病了好幾場,其中有一次嚴重到差點要了他的命。高爾基正是在這一時期與托爾斯泰相識的,在前者的描述中,他瘦削、矮小、頭髮花白,但他的雙眼比以往更加熱切,目光也比往日更為銳利。他蓄著又長又亂的白鬍子,臉上刻滿了深深的皺紋,他是個八十歲的老人了。時間一年又一年地過去,他八十二歲了。身體狀況急轉直下,顯然只剩下幾個月的時間了,而他在最後這幾個月之中依然因為卑鄙的爭吵而痛苦不堪。契爾特科夫很明顯並不完全認同托爾斯泰那種認定財產不道德的觀點,他斥巨資為自己在亞斯納亞·波良納旁邊建了一棟豪宅,雖然托爾斯泰對這麼大一筆開銷深感遺憾,距離上的接近卻還是讓二人的關係變得更加密切了。如今他開始催促托爾斯泰將自己的願望付諸實踐,讓他宣布自己一旦去世,自己的作品便全部歸公眾所有。伯爵夫人自然是怒不可遏,托爾斯泰在二十五年前把小說的掌控權給了她,而她現在居然要被剝奪這一權利。夫人與契爾特科夫之間由來已久的仇恨終於演變成了公開的戰爭。除了小女兒亞歷山德拉對契爾特科夫言聽計從之外,孩子們全部站在母親那一邊,他們不願意按照父親希望的方式生活;雖然托爾斯泰早已把產業分給了他們,孩子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自己不能享有父親的創作帶來的大筆收入。據我所知,他們當中沒有一個有能力獨立謀生的。然而托爾斯泰還是頂著家庭的壓力訂立了遺囑,在其中將自己的全部作品贈予公眾,並且宣布一旦自己過世,現存的手稿就應當立刻移交給契爾特科夫,讓他得以確保這些稿件能夠自由地為有意將其出版的人士所用。不過這樣一份遺囑顯然是不合法的,於是契爾特科夫力勸、敦促托爾斯泰重新起草一份遺囑。為了不讓伯爵夫人知道,遺囑的見證人都是偷偷混進宅邸中的,托爾斯泰在鎖著門的書房裡親手謄抄了這份文件。新遺囑中將版權移交給了托爾斯泰的女兒亞歷山德拉,而契爾特科夫輕描淡寫地提到了選擇她的原因:「我敢肯定托爾斯泰的妻兒不會願意看到家庭成員之外的人來做正式繼承人。」鑒於此舉掐斷了他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他的話還是很可信的。不過契爾特科夫對這份遺囑還是不夠滿意,於是他自己又草擬了一份,托爾斯泰又坐在契爾特科夫家附近森林裡的樹樁上抄寫了一遍。契爾特科夫就這樣完全地掌控了托爾斯泰的手稿。 這些手稿中最重要的就是托爾斯泰晚年的日記。夫妻兩人長久以來都有寫日記的習慣,而其中一方可以看另一方的日記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過這種做法也談不上是什麼好事,因為他們都會在日記中寫下對彼此的抱怨,而另一方讀過之後就勢必引起更加激烈的相互指責。早年間的日記在索尼婭手裡,但是托爾斯泰把最近十年的日記全部交給了契爾特科夫。索尼婭下定決心要把它們要回來,一方面因為這些日記將來可以出版贏利,而最重要的原因則是托爾斯泰在日記中頗為直白地記錄下了兩人的不和,而她不想讓這些內容公之於眾。她寫信要求契爾特科夫歸還日記。而他斷然拒絕了這個要求。於是她威脅道,如果不歸還日記,她就要服毒或者投水自殺。她的吵鬧讓托爾斯泰痛苦不堪,他把日記從契爾特科夫手裡拿了回來,但是並沒有把它交給索尼婭,而是送進銀行保管。為此契爾特科夫給他寫了一封信,托爾斯泰在日記中提及這封信時是這樣說的:「我從契爾特科夫那裡收到了一封信,信里滿是譴責和控訴,簡直要把我撕成碎片。有時我真想離所有人都遠遠的。」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托爾斯泰便會不時萌生這種願望,他希望能夠離開這個世界,拋下其中一切混亂與麻煩,躲到一個可以讓他獨善其身的地方去;就像許多作家一樣,他也把自己的渴望寄托在筆下的兩個人物身上,他們就是《戰爭與和平》中的彼埃爾和《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他對這兩個角色有著某種特殊的偏愛。而他當時在生活中遭遇的種種境況更是讓他的渴望幾乎成了執念。妻子和孩子們折磨著他,朋友們則認為他應該全面落實自己的信條,他們的反對讓他困擾不堪。這其中還不乏為他不曾實踐自己宣揚的道理而痛心疾首者,他每天都會收到許多言辭傷人的來信指責他的虛偽。一位激進的崇拜者甚至寫信懇求他放棄自己的全部地產,把財物全部分送給親戚和窮人,自己連一個戈比都不要留,就靠著在各個城鎮之間行乞過活。而托爾斯泰是這樣回復他的:「您的來信深深地打動了我。您的提議也一直是我最神聖的夢想,然而就目前而言,我還無法實現它。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而其中最為主要的一點是,我必須在完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才能踐行此事。」就像我們都知道的那樣,人們往往把行為背後的真實原因強行推脫到潛意識的背景之中,而就這件事而言,我認為托爾斯泰的行為既沒有遵循自己的良知,也並不符合追隨者的要求,其根本原因在於他並不是真的很想那樣做。在作家的心理中往往有這麼一種特徵,雖然我從未見到有人提起過,但是所有研究作家生平的人對它應該都不陌生。在某種程度上說,每一個富有創造力的作家的作品都是對其本能、欲望、白日夢——不管你叫它什麼——加以升華的產物,他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壓抑著這一切,而通過把它們在文學作品中表達出來,作家就能夠擺脫將其進一步付諸實踐的壓力了。只不過即便如此他們還會感覺不夠,也並沒有達成徹底的滿足。這也是文人既對實幹家極力頌揚,又不情不願地對他們懷有仰慕與嫉妒的原因所在。倘若托爾斯泰的決心沒有在寫作的過程中損耗的話,他很有可能發現,自己並非沒有力量去落實那些自己真心認為正確的事情,因為他的真誠至少是毋庸置疑的。 托爾斯泰是個天生的作家,他本能地想要用最有效且有趣的方式來進行闡釋。根據我自己的推測,創作那些偏向說教性質的作品時,他會任由自己信筆馳騁,因為這樣反而會讓他傳達的理念更加不容置疑,遠比停下來思考後再寫顯得可信。他的確在某一個場合之下承認過,雖然妥協在理論上不可接受,在實踐中卻是無法避免的。然而毫無疑問的是,他在這個問題上放棄了整個立場,因為如果說妥協在實踐中無法避免的話——這只能意味著這種實踐並不可行——那麼理論本身肯定也有什麼問題。但對托爾斯泰而言,不幸的是,不論是他的朋友,還是那些滿懷傾慕、成群結隊地來到亞斯納亞·波良納的崇拜者,他們都無法接受自己的偶像萌生屈尊妥協的念頭。他們為了自己心目中那種戲劇化的行為規範,一再逼迫這位老人犧牲自己,這種行徑誠然相當殘忍。他成了被自己的理念所束縛的囚犯。他的作品本身、這些作品對那麼多人的影響(其中不乏一些災難性的後果,有些人因此被判流放,有些人則鋃鐺入獄)、他的虔誠、他所激發的愛意、人們對他的尊崇,這一切把他逼上了一條只有一條出路的絕境。而他卻無法鼓起勇氣走上這條路。 而當他最終走出家門,踏上那次舉世聞名卻以他的死亡告終的不幸旅程時,迫使他下定決心走出這一步的卻既不是他自己的良知,也不是追隨者的催促,他只是為了從妻子身邊躲開。此舉最直接的誘因其實純屬偶然。那天晚上他已經上床睡覺了,然而沒過多久,他就聽見了索尼婭在自己書房翻找文件的動靜。他立刻想起了自己暗中立下了遺囑的事情,他當時或許認為妻子已經知道了遺囑的存在,眼下在他書房裡找的就是它。索尼婭離開之後,他起床拿了一些手稿,打包了幾件衣服,然後叫醒了那段時間一直住在他家的醫生,向他告知了自己即將離家的消息。亞歷山德拉也被叫醒了,他們把車夫從床上拉起來,叫他把馬套上,托爾斯泰在醫生的陪同下乘車前往火車站。那時是清晨五點,火車上擁擠不堪,他不得不在冰冷的雨中站在車廂盡頭的露天平台上。他先是在夏馬丁下了車,他的妹妹在那裡的修道院當修女,亞歷山德拉也到此地來與他們會合。她帶來了這麼一個消息:發現托爾斯泰失蹤之後,伯爵夫人一度試圖自殺。這也不是她第一次這麼做了,不過因為她從不掩飾自己想自殺的動機,所以她這種做法帶來的往往並不是悲劇,而是騷動和麻煩。亞歷山德拉催他趕快再次啟程,以防她的母親發現他們的行蹤並且追過來。於是他們動身前往羅斯托夫。這時他已經著了涼,狀態非常不好;上了火車之後,他的病情越發嚴重,醫生不得不決定他們在下一站必須下車。那是一個名叫阿斯塔波沃的地方。火車站站長得知這位病人的身份以後,立刻把自己的房子讓出來供他們使用。 第二天,托爾斯泰給契爾特科夫拍了電報,亞歷山德拉也派人去找自己的大哥,並且讓他從莫斯科帶個醫生過來。可是托爾斯泰的名聲實在太大,他的一舉一動完全不可能保密,短短二十四小時之內,就有個記者把他的下落告訴了伯爵夫人。她連忙帶著還在家裡的孩子一起趕到了阿斯塔波沃,但此時的他病得實在太厲害了,人們認為或許還是不要把妻子的到來告知他比較好,也不讓她進入他暫住的小屋。他患病的消息得到了世界範圍的關注。在那一周之間,阿斯塔波沃車站時常擠滿了政府代表、警察、鐵路官員、新聞記者、攝影師之類各色人等。他們把火車車廂移出軌道當成臨時住所,當地的電報局更是幾乎不堪重負。托爾斯泰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逐漸走向人生的終點。更多的醫生紛紛趕到此地,他最終過世時身邊總共有五位醫生照料。他的精神時常陷入錯亂,但在神志清醒的時候,他擔心的卻還是索尼婭,他依然相信妻子還待在家裡,不知道他身處何方。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曾經非常畏懼死亡,但是現在他再也不會恐懼了。「一切就要結束了,」他說,「可是沒關係的。」他的病情越發嚴重,但他在昏迷中依然高喊著:「逃吧!逃吧!」最後索尼婭終於獲准進入他的房間。此時的他已經昏迷不醒了。她跪在地上,吻了吻他的手;他嘆了口氣,然而並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知道妻子來了。一九一〇年十一月七日,周日,清晨六點剛過幾分,托爾斯泰離開了人世。 5 托爾斯泰開始撰寫《戰爭與和平》時三十六歲。那是創作這樣一部巨著的絕佳年齡。作家在這個年齡應該對自己的技法與能力有了充分的認識,擁有了相對廣泛的人生經驗,而此時的他思想依舊具有充足的活力,創造力也處於巔峰狀態。托爾斯泰選取敘述的時代是拿破崙戰爭時期,而故事的高潮部分則涉及拿破崙對俄國的入侵、莫斯科大火,以及法軍的退卻和潰敗。他動筆之前原本只是想寫一個貴族家庭的生活故事,歷史事件本身只發揮背景的功能。故事中的人物將會體驗一系列註定對他們的精神造成深遠影響的經歷,但是在歷經諸多苦難之後,他們終將擁有平靜而幸福的生活。托爾斯泰是在著手寫作之後才將重點越來越多地轉移到交戰雙方之間宏大的戰事之上,並由此構思出了那種被頗有些莊重地稱為歷史哲學的思路。不久之前,以賽亞·伯林先生出版了一本有趣且頗具啟發意義的小冊子,名叫《刺蝟與狐狸》,他在書中指出,在我眼下不得不予以簡述的小說主題這一方面,托爾斯泰的思路受到了一本名為《聖彼得堡的夜晚》的著作啟發,此書的作者約瑟夫·德·邁斯特是一位傑出的外交家。這麼說絕非對托爾斯泰能力的詆毀,小說家的工作不是創造思想,而是塑造作為思想載體的人物。思想就在那裡,它的存在就像人類本身、他們生活的城鄉環境、他們生活中經歷的種種事件,以及他們關心介意的一切一樣,小說家都可以將它們拿來服務於自己藝術創作的目的。讀過伯林先生的書之後,我感覺自己必須讀一讀《聖彼得堡的夜晚》這本書了。德·邁斯特用了三頁的篇幅闡述了對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尾聲的第二卷中精心提煉的觀點,而其中的要點就是這麼一句話:「讓戰爭走向失敗的是觀念,帶來勝利的也是觀念。」托爾斯泰在高加索和塞瓦斯托波爾都親眼目睹過戰爭,他的親身經歷使得他能夠生動地描寫小說中各位人物所經歷的各色戰爭場面。他的觀察與邁斯特的觀點十分相似。然而他所寫的內容更加冗長,有時還有些混亂。在我看來,他的觀點還是在穿插於故事當中的隻言片語和安德烈公爵的思考中體現得更好,也讓讀者更容易理解。說到這裡我不得不再插一句,這種做法也是小說家想要傳達自己思想時最恰當的方式。 托爾斯泰的觀點認為,考慮到偶然情況、未知力量、判斷失誤,以及無法預料的意外等等因素,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什麼精確的戰爭藝術,因此更不可能存在什麼所謂的軍事天才。影響歷史進程的絕不是人們廣泛以為的偉人之類,而是一種縱貫諸國、在不知不覺間將他們引向勝利或者失敗的隱秘力量。統領軍隊之人所處的位置正像是一匹被套在馬車上、正朝著下坡的方向疾馳的快馬——到了某些特定的時刻之後,馬兒就已經完全分不清到底是自己在拉著馬車前進,還是身後的馬車逼迫著它只能不斷向前跑了。拿破崙能打勝仗,依靠的並不是他的戰略思想,也不是他龐大的軍隊,因為局勢的變化和傳遞的不及時,他的命令並沒有做到令出必行;他能取勝是因為敵軍此時深信敗局已定,因此主動放棄了戰場。戰爭的結局取決於一千個不可預料的可能性,其中任意一個都有可能在某個瞬間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僅就其自由意志發揮的作用而言,拿破崙和亞歷山大的作為對某事能夠達成何種結果的影響,並不會比一個新徵召進來給他們打仗的列兵大多少。」「那些所謂的偉人實際上只不過是歷史的標籤,他們為歷史事件掛上自己姓名,然而他們與真相之間的聯繫或許還不如標籤與內容之間的關係緊密。」在托爾斯泰看來,這些偉人不過是被時勢裹挾的泥塑木雕,這種永恆的動量他們既無力掌控也無法抗拒。他這種觀點的確有些令人迷惑。至少我沒有看出他是如何讓「命中注定、無法抗拒的必然性」與「反覆無常的偶然」協調一致的;因為當命運推門走進來的時候,偶然的機會早就翻窗戶逃跑了。 人們很難抗拒這樣一種印象:托爾斯泰的「歷史哲學」至少在一部分上來源於他貶低拿破崙的願望。拿破崙本人的形象很少在《戰爭與和平》的故事中出現,即便在出現的時候,他也顯得卑劣、輕信、愚蠢且荒唐。托爾斯泰稱他為「歷史之中一件渺小的工具,他從未展露過任何男子漢的尊嚴,哪怕是在流放期間都是如此」。俄國人居然也把他當成大人物,這讓托爾斯泰憤慨不已:他甚至連馬都騎不好。我認為有必要在此處將我們當前的話題暫停一下。法國大革命為許多像這位科西嘉律師的兒子一樣聰明而有野心的年輕人創造了出人頭地的機會,而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偏偏是這個貌不驚人、無錢無權,還操著一口外國口音的小伙子一路走到了最後,拿下了一場又一場的勝利,成為統治法國的獨裁者,最終甚至將半個歐洲都納入麾下?假如你看到一位橋牌選手在國際比賽中獲得了勝利,那麼你或許會將這場勝利歸功於他的好運氣,或者搭檔的出色表現;不過如果不論這位選手與誰組隊,他都能在幾年之內一再取勝的話,那我們毫無疑問還是直接承認他在這項運動上擁有獨特的能力和卓越的才華比較好,就沒必要再說他的勝利完全是此前一系列偶然事件巨大的不可抗力所致了。我們不難想到,一名偉大的將領應當也像優秀的橋牌選手一樣,將素養、知識、天賦、勇氣、審時度勢的直覺與判斷敵手心理的直覺集於一身。拿破崙當然擁有時勢之利,然而倘若要否定他具備利用天時地利的才能,那就只能說是純屬偏見了。 然而這一點並不會有損於《戰爭與和平》的力量和趣味。書中的敘事推著你前進,如同羅訥河的湍流在日內瓦匯入平靜的萊蒙湖。據說全書中總共有接近五百個角色,而這麼多人物居然全部堅實地立住了,這可實在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與絕大多數小說不同,《戰爭與和平》的關注點並非只兩三個乃至於一小群角色上,它關注的是四個貴族家庭的所有成員:羅斯托夫家族、保爾康斯基家族、庫拉金家族以及別祖霍夫家族。如同書名所寫的那樣,這部小說探討的命題就是戰爭與和平,這是用以展現書中人物命運的大背景,並且與之形成了尖銳的對比。當小說家作品的主題要求他們必須涉同時處理一系列彼此差異巨大的事件和多組人物時,他們必須應對的困難之一就是如何讓各個事件或各組人物之間的過渡關係顯得真實可信,讓讀者能夠輕鬆地接受這一切。這一點若是做得好,讀者就會感覺自己已經被告知了有關人物和環境所應當知道的一切,於是也更願意去了解還不為他們所知的人物與環境。總體而言,托爾斯泰成功地完成了這個任務,他的技巧也著實高明,甚至能讓讀者感覺自己所遵循的只是一條單一的敘事線索而已。 就像所有小說家一樣,托爾斯泰也是參考著自己認識或聽說過的真人來構思書中人物的,不過看起來他似乎不僅以這些人物作為發揮想像力的模板,還在作品中忠實地描繪了他們的肖像。揮霍無度的羅斯托夫伯爵正是他祖父的寫照,尼古拉·羅斯托夫是他的父親,而那位相貌醜陋、既可憐又迷人的瑪麗婭公爵小姐則是他的母親。也有些人認為,托爾斯泰在創作彼埃爾·別祖霍夫和安德烈·保爾康斯基公爵這兩個角色時參照的都是他自己。如果這一點屬實的話,那麼假如我們推測托爾斯泰意識到了自身的矛盾之處,並試圖通過以自己為原型塑造兩個截然相反的人物來增進對自身性格的探究與理解,想來也不是完全沒有依據的。 彼埃爾和安德烈公爵都愛上了羅斯托夫伯爵的小女兒娜塔莎,托爾斯泰也把她塑造成了小說中最惹人喜愛的女性角色。沒有什麼比描寫一個既有趣又迷人的年輕姑娘更難的了。一般來說,小說里的女孩子要麼蒼白無趣(比如《名利場》里的阿米莉亞)、驕傲自負(比如《曼斯菲爾德莊園》中的范妮)、賣弄小聰明(比如《利己主義者》中的康斯坦尼婭·達累姆),要麼是個小傻瓜(比如《大衛·科波菲爾》中的朵拉),要麼傻乎乎地賣弄風情,要麼單純得讓人難以置信。她們在小說家手中無疑是十分尷尬的對象,而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正值妙齡的她們性格還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與此同理的是,畫家若是想把一副面孔畫得有趣,也只有在生命、思考、愛情與苦難的變遷為這張臉賦予性格之後才能做到。為少女繪製肖像時,他們能做到的最好也不過是描繪她們的青春與美貌。但是娜塔莎這個形象是完全自然的。她甜美、敏感而富有同情心,既孩子氣又已經有了些女人味,她理想主義,性格急躁,熱心、固執,反覆無常,在各個方面都十分迷人。托爾斯泰塑造了諸多女性角色,她們的形象都非常真實,但是沒有一個像娜塔莎一樣贏得了那麼多讀者的喜愛。她的原型參考了托爾斯泰的妻妹塔尼婭·別爾斯,他深深地為她著迷,就像狄更斯傾心於自己妻子的妹妹瑪麗·賀加斯一樣。這可真是個令人深思的巧合呀! 托爾斯泰將自己對生命的意義與目的那熱烈的探求之心寄托在了深愛著娜塔莎的兩個男人身上。安德烈公爵將這一點體現得更為明確。他可以說是彼時俄國普遍現實的產物。他十分富有,坐擁龐大的地產,還擁有一大群農奴,他不光可以強迫這群人勞動,要是哪個惹得他不高興,他可以把他脫光衣服鞭打一頓,把他的老婆孩子從身邊搶走,再扔到部隊里去當兵。倘若他看上了哪個姑娘或者媳婦,他還能直接把她叫來供自己取樂。安德烈公爵相貌英俊,他長著輪廓鮮明的面龐、慵懶的雙眼,還帶著一副百無聊賴的神情。實際上他正是浪漫派小說中那種典型的「陰鬱美男子」。他為人勇敢,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深感自豪;他品格高尚,同時也心高氣傲、獨斷專行、心胸狹隘、不通情理。對於與自己身份相同的人,他的態度冷淡而傲慢,對低身份於自己的人則表現得既和善又有些屈尊俯就的派頭。他富有才智,頗有些想要出人頭地的野心。托爾斯泰如此巧妙地描寫道:「安德烈公爵總是特別熱心地支持年輕人,幫助他們在上流社會獲得成功。在幫助別人的藉口下——儘管他出於高傲,自己永遠不會接受這樣的幫助——他可以置身於高層,那是可以提供成功的機遇並吸引他的地方。」[30] 彼埃爾是個更加難以捉摸的人物。他身材高大,相貌醜陋,身材肥胖,因為嚴重的近視而不得不戴眼鏡。他的食量和酒量都很大,很有女人緣。他笨拙而不怎麼得體,但是天性善良、誠懇真摯、溫和體貼、毫無私心,認識他的人很難不喜歡上他。他出手很闊綽,任由一群曲意逢迎的食客從自己腰包里掏錢,完全不在意這種人是否值得交往。他喜歡賭博,他所屬的莫斯科貴族俱樂部的其他會員卻毫不留情地對他出老千。他稀里糊塗地早早結了婚,妻子是個美麗的女人,但是她嫁給他只是為了錢,還寡廉鮮恥地和別人私通。和妻子的情人進行過一場荒唐的決鬥以後,彼埃爾離開她去了彼得堡。他在路上偶然遇到了一位神秘的老人,這位老者實際上是共濟會的成員。彼埃爾在攀談間坦承自己不相信上帝。而共濟會士答道:「如果世界上沒有他,那我們就不會談到他。」[31]接下來他又向彼埃爾介紹了所謂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的基本信息。這種觀點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安塞姆提出來的,其內容如下:我們將上帝定義為思想領域最偉大的個體,而思想之中最偉大的個體必然存在,否則如果它並不存在的話,就必定存在一個同樣偉大且實際存在的個體,並且這個個體必將更加偉大。由此可以推出上帝一定存在。這一論證遭到了托馬斯·阿奎那的否定,康德更是把它徹底推翻了,但是它說服了彼埃爾。在彼得堡落腳不久之後,他就加入了共濟會。當然,在小說之中,不論是物質上還是精神中的事件都必須儘量精簡,不然小說就永遠寫不完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必須在一兩頁的篇幅中描述清楚,除了作者認為最為重要的部分之外,其餘內容都應當直接刪去,觀念上的改變也是如此處理的。不過我感覺托爾斯泰在這一點上的處理有些過了,彼埃爾的轉變過於突兀,這讓他的形象顯得異常膚淺。作為這一轉變的結果,他渴望拋棄之前放蕩的生活,決定返回莊園,釋放自己的農奴,全心全意為他們謀福利。然而就像賭友欺騙他一樣,他又受到了管家的矇騙,所有善意的嘗試最終都以挫敗告終。由於缺乏毅力,他的慈善計劃大多落了空,他又過回了原本那種閒散的生活。他對共濟會的熱情也日益減退,因為他發現同仁們對它的認識只局限於儀軌與形式,而許多人依附於共濟會「只是為了與富人結交並從中撈點好處」。失望又疲憊的他又撿起了以往那種酗酒賭錢、到處亂搞的習氣。 彼埃爾很清楚自己的缺點,並且對它們非常痛恨,可是他也缺乏改正這些缺點的決心與毅力。他的確是個謙虛、仁慈、善良的人,然而他也出奇地缺乏常識。在波羅金諾戰役中,他的表現可以說是荒唐透頂。雖然只不過是一介平民,他卻駕著馬車沖向戰場,擋了所有人的道,給所有人添了不少惱人的麻煩,最後又為了保命一逃了之了。莫斯科大疏散的時候他卻留了下來,被作為縱火犯逮捕,甚至還被判了死刑。後來雖然被赦免了死罪,他還是蹲了監獄。法國軍隊開始那場災難性的退卻之後,他原本和其他凡人一起被押解著同行,最後才被一群游擊隊員解救出來。 想要搞明白如何看待他這麼一個人物是很難的。他善良而謙遜,性格溫和可親,但他同時也軟弱得可怕。我敢肯定這個人物在塑造上十分貼近真實。並且認為應當把他視作《戰爭與和平》的男主人公,因為是他在最後娶到了迷人又稱心的娜塔莎。我猜托爾斯泰應該很喜歡他,因為他描寫這個角色的筆觸總是帶著溫柔和同情,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必要把他寫得這麼傻。 《戰爭與和平》是一部篇幅巨大的作品,它的創作也耗費了很長的時間,因此作者的靈感偶爾不濟也是在所難免的。在小說的結尾部分,托爾斯泰詳盡地描述了拿破崙的軍隊從莫斯科撤軍直至走向覆滅的經過,這一段冗長的敘述無疑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它卻存在著一個弊端:除非讀者對那段歷史極其無知,否則這就是把諸多他們早就知道的事情再告訴他們一遍。結果就是讓故事缺乏懸念,而懸念正是讓讀者急於翻開下一頁看看之後發生了什麼的要素;於是不論托爾斯泰提及的事件有多麼悲壯、悽慘或是富有戲劇性,讀者都會感覺有些不耐煩。他用這些章節串聯了一系列零碎的細節,讓此前在劇情中淡出的人物再次出現在讀者的視野之中,不過我認為他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引出一個全新的人物,此人對彼埃爾精神世界的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 這個角色就是彼埃爾的獄友普拉東·卡拉塔耶夫,他是個因為盜竊木材而被判在軍中服役的農奴。在小說創作的時代,他正屬於俄羅斯知識界密切關注的那一類人群。這群知識分子生活在嚴酷的專制統治之下,十分了解貴族生活的空洞瑣屑,以及商人階級的傲慢與狹隘,因此他們相信拯救俄國的希望寄托在這些飽受蹂躪與凌虐的農民身上。托爾斯泰在《懺悔錄》中告訴過我們,對自身所屬的階級深感絕望的,是如何試圖從那些老信徒身上尋覓能夠為生命賦予意義的善良和信仰,然而毫無疑問的是,既然有壞地主也有好地主,商人中也既有奸商也又誠實的良商,那麼農民之中自然也有好有壞。認定只有農民才擁有美德無疑只是一種文學化的想像而已。 托爾斯泰對這位普通士兵的刻畫算得上是《戰爭與和平》中最成功的人物描寫之一了。彼埃爾會被他吸引也實在是再正常不過。普拉東·卡拉塔耶夫愛著所有人,他全無私心,以高亢的精神忍受著一切艱難險阻,同時性情可愛,品行高尚。而彼埃爾一如既往地是個極易受他人影響的人,他看到了普拉東身上的善良,並且自己也開始重新相信善良:「於是他感到,在他的心裡,此前被摧毀的世界現在以新的美好的面貌,在新的不可動搖的基礎上正在建立起來。」[32]從普拉東·卡拉塔耶夫身上彼埃爾認識到了這麼一點:「凡人的幸福只能在內心之中尋得,它的來源是對人類最基本需要的滿足,引發不滿的並不是睏乏,而是富足,生命中並沒有真正難以面對的困境。」到了最後,他發現自己的心靈終於擁有了此前徒勞尋覓多時的寧靜與祥和。 假如有些讀者覺得托爾斯泰對撤軍那一部分的描寫沒什麼意思的話,小說尾聲的第一卷必然能彌補他們的遺憾。那實在稱得上是一個偉大的創舉。 把該講的故事講完之後,老一輩的小說家往往習慣於向讀者交代主要人物身上又發生了什麼。讀者會得知男女主人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家境殷實,還生了多少多少個孩子;而反面角色如果沒有在結尾之前被幹掉的話,就一定會生活在困窘之中,還娶了個嘮叨多事的老婆,這就是所謂的惡有惡報。不過這往往是寥寥一兩頁的敷衍了事,會讓讀者感覺那是作者為了安慰他們的情緒不屑地丟過來的玩意兒。然而托爾斯泰堅持要讓自己小說的尾聲部分同樣具有真正的價值。七年時間過去了,我們被他引領著來到尼古拉·羅斯托夫的家裡,他已經娶了一位富有的妻子,還有了幾個孩子。安德烈公爵在波羅金諾戰役中受了重傷,尼古拉的妻子正是他的妹妹。彼埃爾的妻子非常「方便」地死於法軍入侵時期,這樣他就可以順利地與自己深愛的娜塔莎結婚了。這對夫妻也有了孩子,彼此也十分恩愛,然而他們居然變得那麼平庸,那麼無趣!在經歷過那麼多危險、傷痛和困苦之後,他們滿足於安逸的中年生活之中。那個甜美可愛、難以捉摸、討人喜歡的娜塔莎,如今卻成了一個大驚小怪、挑剔暴躁的家庭主婦。英勇俠義、熱情高亢的尼古拉·羅斯托夫也變成了一個固執己見的鄉紳;彼埃爾比以前更胖了,他依然溫柔而善良,可是完全沒有變得聰明一些。這個大團圓結局實際上相當可悲。 但是在我看來,托爾斯泰如此描寫並非出於怨恨或惡意,而是因為他知道結局必然如此,而他必須講述真相。 [28]創作於古羅馬時代的希臘語小說。 [29]鄧蜀平譯。 [30]婁自良譯。 [31]婁自良譯。 [32]婁自良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