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 01 怎樣讀書才有樂趣
What makes reading interesting
讀書應該是一種享受
人們並非總是能像他們應當做到的那樣,時刻對自己的言論保持謹慎。我曾經在《總結》一書中提到,很多年輕人時常向我尋求關於閱讀方面的建議,當時我並沒有考慮到提及這一點的後果。於是我後來收到了大量由形形色色的讀者寫來的信件,他們想知道我給出的建議究竟是什麼。雖然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去回復這些信件,但是想要通過私人通信把這些問題講清楚終究是不太現實的。鑒於有如此多的讀者希望我為他們提供一些指導,那麼假如我根據自己在為了娛樂或知識而進行閱讀方面的經驗,對這個問題做出一些簡明的闡釋的話,我想他們或許是很樂意看一看的。
首先,我必須指出的第一件事就是,閱讀應當是令人愉悅的。當然,為了應付考試或者獲得知識,總有許多書我們不得不讀,而這樣讀書肯定不可能談得上愉快。我們只是為了學習而閱讀,因此我們唯一的希望就是自己確實非常需要讀它們,以至於這種必要性可以讓我們在把書讀完的過程中不感覺過於乏味。我們閱讀這種書並不是為了娛樂,而是因為非讀不可。然而我想要討論的並不是這一類閱讀。接下來我將要提到的書既不能幫你拿到學位,也不能教你謀生的手段,既不會告訴你怎麼開船,也不會教你如何修理停轉的發動機,但是這些書會讓你的生活更加豐富。不過話雖如此,假如你無法在閱讀中發現樂趣的話,這些書籍也是無法發揮作用的。
此處的「你」所指的主要是在工作之外擁有足夠的閒暇和興趣去讀書的成年人,以及很願意讀一讀那些可以歸為「不讀可惜」的書籍的人士。我不會在此提及痴迷書本的書呆子的情況,因為他們能找到屬於自己的閱讀方式,他們的好奇心足以引領他們另闢蹊徑,並且在搜尋近乎被遺忘的佳作時自得其樂。我想要討論的只是那些長久以來被公認為一流傑作的書籍。理論上說,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讀過這些書才對,但遺憾的是,真正讀過這些書的人寥寥無幾。不過同樣存在著這樣一類所謂的傑作:最傑出的文學評論家們對它大加讚賞,研究文學史的學者們也認定它在史冊上應當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如今的普通讀者卻很難在閱讀這些作品時得到什麼享受。這一類作品對於研究者而言固然很重要,但是時間的流逝與人們喜好的變遷讓它們逐漸喪失了原有的趣味,使得當下的讀者只有耐著性子才能勉強讀下去。我可以舉一個這方面的例子:我本人讀過喬治·艾略特的《亞當·比得》,卻完全不能拍著胸脯信誓旦旦地承認讀得很愉快。我幾乎是帶著某種使命感才能讀下去的,而終於讀完的時候,我不禁如釋重負地長舒了一口氣。
對於這一類書籍我並沒有什麼可說的。每個人對自己來說都是最可靠的評論家。不管學者們對一本書的評價如何,不管他們對某一本書如何眾口一詞地大加讚揚,只要你對它沒有興趣,那麼你就完全不用去在意這本書。別忘了評論家們也是經常犯錯的,在文學批評的歷史中,知名評論家犯下的錯誤比比皆是。何況只有閱讀過某一本書的你才是最終評判它價值的人。當然,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我即將向各位推薦的書籍。畢竟人與人不可能完全相同,至多只是有所相似而已,因此,假定對我十分有價值的書籍對你而言恰好同等重要很明顯並不合理。但是我想要推薦的這些書籍的確讓我的心靈變得更加充實,假如我從未讀過它們的話,我或許未必能夠成為如今日之我一樣的人。所以我在此懇求各位,假如你在我這些文字的誘惑下去讀了那些書,而感覺完全讀不下去的話,那麼你不妨直接把它們放下。如果你讀過感覺不喜歡的話,那這些書對你而言就完全沒有用處。沒有人有義務一定要去讀詩歌、小說或者那些被歸類為「純文學」的作品(法語中以belles-lettres作為統稱所有純文學類作品的術語,我很想用一個對應的英語詞彙來替代它,但是據我所知並沒有這樣的術語)。人應當為了快樂而讀書,而誰又能保證,能夠為一個人帶來愉悅的書籍就一定能討另一個人的歡心呢?
請不要認為這種愉悅是不道德的。不管以何種形式出現,愉悅本身是好的,只不過敏感的人們可能會傾向於規避它帶來的某些後果。愉悅也並不一定膚淺粗鄙,或者流於感官層面。在每一個時代,往往都是聰明人才能夠發現唯獨由知識與智慧帶來的愉悅才是最令人滿意也最為持久的。保持閱讀的習慣是一件好事,因為在人生的黃金時代過去之後,留給你用以自娛的活動就已經所剩無幾了,除了單人紙牌、象棋復盤和縱橫填字之外,幾乎沒有什麼不需要陪伴就能一個人玩起來的遊戲了。而閱讀就不受這些困境所影響了,沒有哪一項活動能像讀書一樣——可能針線活兒除外,但是它只會讓人的心靈更加不得安寧——你可以隨時開始,隨便讀多長時間,在有其他事情要忙時又能隨時放下。也很少有其他娛樂的開銷像讀書一樣少,公共圖書館和普及版圖書都能在不怎麼花錢的前提下給人帶來快樂。培養閱讀的習慣就是為你自己構建一座避難所,讓你得以逃離人世間幾乎所有痛苦與不幸。但是我說「幾乎所有」,是因為我也不想把話說得過於誇張,不會說得好像讀書能緩解飢餓之苦或者平息愛而不得的憂傷一樣。但是只需要幾本優秀的偵探小說,還有一隻暖水瓶,便足以讓人忘卻重感冒帶來的頭疼了。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人們不得不讀那些讓他們覺得無聊透頂的書的話,那誰又能養成為了讀書而讀書的習慣呢?
便利起見,我接下來將會按照年代順序來排列我想要討論的書。但是假如你下定決心要讀一讀這些書的話,你也沒有必要一定按照這個順序來讀。在我看來,最好還是按照你個人的興趣來閱讀這些書,你甚至沒有必要讀完一本再讀另一本。就我個人而言,同時讀四到五本書更符合我自己的習慣。畢竟你的心情可能每一天都不太一樣,就算是在一天之中,你也不會每時每刻都迫切地想要讀同一本書。我們必須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調整,我就是自然而然地建立了最適合我自己的習慣。在早晨開始工作之前,我通常會讀一會兒科學或者哲學方面的書籍,因為這一類作品需要清醒而專注的頭腦,讓我為接下來的一整天做好準備。等到工作結束之後,我雖然感覺放鬆了下來,卻沒有來一場艱苦的思想體操的意願,那麼我就會讀歷史、散文、評論或傳記一類的書籍。到了晚上我還會讀一讀小說。在這些書籍之外,我手邊總有幾本詩集,以便我一時興起隨手翻閱。我的床邊還放著幾本那種隨便從哪裡翻開都能讀下去,又可以在看完任何一段後隨時放下的書,不過這樣的書實在是太難得了。
跳躍式閱讀和小說節選
在為《紅書》撰寫書單時,我在附帶的簡短注釋中寫道:「如果聰明的讀者能夠學會跳讀這一實用的技巧,那麼他就能在閱讀中獲得最大的樂趣。」明智的讀者肯定不會把閱讀小說當作一項任務,讀小說對他來說只是一種消遣。因此他的興趣自然會落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他會關心他們在既定情境下的舉動與後續發展中的境遇,會對他們的不幸抱以同情,也會因為他們的幸福而欣喜。讀者會把自己置於角色的立場之上,甚至可以說體驗著角色們的人生。不論是通過言語傳達還是在行動中體現,故事中角色們的世界觀、他們看待人類為何思考這一宏大命題的態度,都會在讀者心中激起一絲或為驚奇,或為喜悅,或為氣憤的反饋。但讀者幾乎出於本能地知道自己的興趣何在,於是他們就像獵犬追蹤狐狸一樣,敏銳地追逐著感興趣的內容。而如果作者處理不當,使得讀者一時無法尋得自己追求的目標的話,他們會在困惑之下隨意翻看,直到找到感興趣的東西為止。換句話說,讀者會開始跳讀。
每個人都會跳讀,但是想要避免跳讀帶來的損失也並非易事。在我看來,這種能力如果不是難得的天賦,就必須通過積累大量經驗才能獲得。約翰遜博士就十分擅長大幅度跳讀的技巧。誠如鮑斯威爾所說:「他擁有一種獨特的天賦,無須費力將書從頭讀到尾,就能立刻捕捉到書中內容的精髓。」雖然博斯維爾話中所指的無疑是信息類或修養類的書籍,但是倘若將某本小說從頭讀到尾是件費力的事,那麼這本書還是不讀為妙。然而不幸的是,出於某些我即將展開討論的原因,能夠讓人從始至終保持興趣不減的小說實在是少之又少。雖然跳躍性閱讀或許稱得上是一種惡習,但讀者往往不得不養成這種習慣。只不過他們一旦開始跳讀,就很難停下來了,這會讓他們錯過很多原本能夠提升閱讀體驗的內容。
在我為《紅書》編寫的書單發表之後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有一位美國出版商向我提議,他準備將我提到的十部小說以刪減版的形式出版,並希望為每一部附上一篇我撰寫的前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書中敘述故事情節的必要內容,展示作者與劇情相關的觀點,以及他想要在角色身上體現出的性格,除此之外的內容全部刪去。在他看來,如果不將書中某些稱之為繁枝末葉也不為過的內容砍去的話,讀者或許根本就不會去閱讀這些傑作;而這樣刪減一番之後,留下來的只有最具價值的部分,讀者也就能在閱讀中最大限度地體驗到那種知性的樂趣。這個計劃一開始嚇了我一跳,但是後來一想,鑒於雖然有些人能夠根據自身需求進行有效的跳讀,但是絕大多數人卻並不具備這種能力,那麼假如能讓既機智老練又具備判斷力的專業人士代勞,提前替他們做好跳讀的工作,也不失為一件美事。因此我欣然接受了撰寫序言的邀約,眼下正在準備動筆。一定會有不少文學專業的學生、教授和批評家將刪減名家巨作視作駭人之舉,並且認定名著必須要原汁原味地閱讀。在我看來,這要取決於那究竟是什麼樣的名家著作。比如像《傲慢與偏見》這樣引人入勝的小說,在我心目中就連一個字都捨不得刪,而節奏異常緊湊的《包法利夫人》也很難刪減。然而誠如明智的批評家喬治·森茨伯里所言:「很少有小說能經得起精煉與濃縮的考驗,哪怕是狄更斯的作品也不能倖免。」刪減這一行為本身無可厚非,為了達到更好的演出效果,很少有劇本在排演過程中沒有經過或多或少的刪減。在許多年之前,蕭伯納曾經在一次共進午餐時告訴我,他的劇作在德國獲得的反響比在英國好得多。雖然他本人將其歸因於英國民眾欠缺智慧,而德國人則在這方面略勝一籌,但是他錯了。那些戲劇在英國上演時,他堅持要求自己寫下的每一句話都必須原樣出現在舞台上。而我也在德國看過他的戲,德國的導演們大刀闊斧地砍掉了所有與戲劇行為無關的冗言和廢話,從而把一台從頭至尾都令人愉悅的演出呈現在觀眾眼前。當然,我可不覺得把這一點告訴他會是個好主意。不過既然這種做法在戲劇上行之有效,我認為同樣的過程沒有理由不適用於小說。
柯勒律治在評價《堂吉訶德》時指出,這本書只需要通讀一遍,之後重溫時只要很淺地隨意翻看就夠了。他或許是想藉此表示,這本書里有些部分實在是乏味冗長,甚至稱得上荒誕無稽,而一旦你意識到這一點,那麼對你來說再讀一遍這些部分就純屬浪費時間了。《堂吉訶德》無疑是一部偉大而重要的作品,任何宣稱自己是文學研究者的人都肯定至少通讀過一遍(就我個人而言,英文版我從頭至尾完整地讀過兩次,西班牙語版則是三次),但我卻不由得想到,對於那些只為了獲得娛樂而閱讀的普通讀者而言,不讀書中那些比較枯燥的部分也沒有什麼損失。書中那位好心腸的騎士和他質樸的隨從之間的對話和冒險既逗趣又感人,而讀者們當然也更喜歡以這部分內容為核心的篇章。事實上,一位西班牙出版商就曾經將這樣的精彩部分單獨集結成一冊出版,而這個版本的閱讀體驗就非常好。還有一本小說不得不提,只是它雖然重要,卻未必稱得上偉大,那就是薩繆爾·理查遜的《克拉麗莎》。除了最有恆心的一部分小說愛好者之外,絕大多數讀者都在它那龐大的篇幅之前敗下陣來。如果不是恰好找到了刪減版的話,我是絕對不會去讀這部作品的。而我讀到的刪減版處理得非常好,我在閱讀時完全不會感到少了些什麼。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承認,馬塞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是本世紀內問世的最偉大的小說。普魯斯特的狂熱仰慕者們——這其中包括我本人——自然能夠饒有興致地逐字逐句讀完這部巨作。我甚至曾經誇張地說過,我自己寧願被普魯斯特無聊死,也不願意從別的作家那裡找樂子。然而在讀過第三遍《追憶似水年華》之後,如今我也不得不開始承認,書中有一部分內容的確在閱讀價值上有所欠缺。我猜未來的人們或許只會對普魯斯特筆下散漫無序的思辨越發不感興趣,因為作者是在他所處時代的意識流思潮影響下進行創作的,而如今意識流這一手法一部分已然被人摒棄,另一部分則早已變得司空見慣。我認為,將來的人們會更多地將普魯斯特視作一位幽默大師,並且認識到他塑造角色的能力——他塑造生動、獨特且多樣的角色的能力——足以使他與巴爾扎克、狄更斯以及托爾斯泰平起平坐。也許有朝一日,他的這部巨作也將以刪減版的形式出現,其中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漸喪失價值的部分將被刪去,只保留那些一直能讓讀者感興趣的內容,因為這些內容才是小說的精華所在。即便經過刪減,《追憶似水年華》的篇幅依然會很長,但它也必定依舊是一部卓越的傑作。雖然安德烈·莫洛亞在他那部可敬的傳記作品《追尋普魯斯特》中的記述頗有些複雜,但根據我個人的理解,普魯斯特原本計劃將他的小說分成三部出版,每部長四百頁左右。然而第二部與第三部尚在印刷期間,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了,這兩部的出版也就因此而推遲。普魯斯特糟糕的健康狀況不允許他服役參戰,他便利用這段空閒時間為小說的第三部添加了大量的內容。「此時添加的許多內容都是心理學與哲學方面的闡述,」莫洛亞寫道,「這位智者(我想他此處所指的是作者普魯斯特本人)以此來點評角色們的行動。」莫洛亞又補充道:「人們甚至可以從這些額外添加的內容中提煉出一系列具有蒙田風格的隨筆,其中涉獵的問題包括音樂的作用、藝術的創新、美學的風格、對醫藥的鑑別,以及人們性格的類型之稀少等等。」他這些陳述自然沒有錯,然而這些內容是否能夠為小說增添價值,我想就要取決於我們對小說基本功能的看法了。
就這一點而言,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赫伯特·喬治·威爾斯就通過一篇名為《當代小說》的有趣散文傳達了自己的觀點:「當下社會的發展讓我們面對的種種社會問題變得越發紛繁複雜,而在我看來,唯獨通過小說這種媒介,我們才得以對多數問題進行討論。」威爾斯認為,小說在未來「將會成為社會的調停者、相互理解的推動者、自我審視的工具、道德倫理的展現、生活方式的交流、新風俗的塑造者、律法的批評者,以及社會教條與思想的建立者」。威爾斯明顯不太認同小說只是一種消遣的觀點,而且他曾經直截了當地表示自己無法將小說視作一種藝術形式。然而奇怪的是,他同時十分抗拒將自己的小說視為宣傳類的作品,「因為在我看來,『宣傳』這個詞只適用於某些有組織的黨派、教團或學科所進行的特定活動。」然而不論他怎樣想,就當下而言,這個詞的含義早已遠遠不僅限於此。它指的是通過口頭表達、書面文字、廣告或持續重複某一內容等方式尋求將自己的觀點傳達給他人,使得他人相信這些觀點是正確的,並且是應當被接受且適用於所有人的,這些觀點可能包括正確與恰當的標準、對善惡的辨別,以及對公正與不公的判斷等等。而威爾斯的小說的確帶有傳播某些特定道義或信條的目的,因此那就是一種宣傳。
這一切說到底還是要回歸那個問題:小說到底是不是一種藝術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給人以指引,還是為人提供娛樂?如果小說的目標是指導的話,那麼它就不能算是一種藝術形式了。因為藝術的目標本來就是帶來愉悅,想必詩人、畫家和哲學家們也會同意這一點。然而這個事實一定會讓許多人大為震驚,因為基督教精神的引導讓他們一直以充滿疑慮的眼光看待娛樂,並把它視作威脅不滅靈魂的隱患。更加理性的做法則是既把愉悅看成一件好事,又在同時牢記某些娛樂可能招致惡劣的後果,有時還是避開它們為妙。主流觀點往往認為歡愉僅僅停留在感官層面,這種想法是很正常的,因為感官上的愉悅要比心智上的愉悅更加生動鮮明,只是它顯然並不正確。就像肉體上的愉悅一樣,心智上的愉悅同樣存在,雖然它可能並不如感官刺激那樣劇烈,相比之下卻更為持久。牛津詞典上對「藝術」的定義包括如下這樣一條:「藝術是各種以審美為命題的技巧的運用,譬如詩歌、音樂、舞蹈、戲劇、演講以及文學創作等等。」這是一條非常精確的定義,特別是它接下來如此補充道:「尤其是在當代背景下,在運用技巧的過程中體現出的、此種技巧在工藝和執行方面的完美程度也成為命題本身。」我想這也正是當下每一位小說家的目標,但可想而知,從未有人真正成功過。因此我認為小說也許的確可以被稱作一種藝術,雖然可能不夠高雅,但終究歸於藝術的範疇之內。然而小說卻是一種在本質上有所缺憾的藝術形式,鑒於我已經在各地的演講中多次討論過這個問題,眼下也很難給出什麼更高明的見解,所以我在此處也只好簡短地從之前的演講中引用一些內容。
我認為將小說視作某種布道講壇無疑是一種濫用,這會對讀者產生誤導,讓他們以為自己能夠輕而易舉地通過小說獲取知識。這種誤導可以說相當惡劣,因為想要獲取知識,就只有通過付出艱辛的努力這一種途徑。如果能把苦藥粉一樣的知識摻進小說這種甜美的果醬里一同服下自然是不壞,但真相是,如此服藥固然可口,我們卻很難確定服下的藥粉是否依然能夠生效。因為小說中呈現的知識終歸要受到作者偏見的影響,它的可信度也會因此而大打折扣。如果了解某種知識要通過這種經過歪曲的途徑的話,那還不如根本就不去了解它。沒有理由要求小說家在本職之外兼任什麼其他方面的專家,他們只要做好的小說家就夠了。小說家應當對許多事情都略知一二,但是完全沒有必要成為某一特定領域的專家,何況成為專家有時還有害無益。他們只需要品嘗一小口就能知道羊肉的味道,而沒有必要把整頭羊都吃完,那一小口帶給他們的體驗,再加上小說家的想像力與創造力,就足以讓他們向讀者詳盡地描述愛爾蘭燉羊肉的滋味了。但是假如一位小說家從燉肉說到了他對綿羊的飼養、羊毛產業以及澳大利亞當前的政治局勢的看法,那就應當有所保留地看待他的觀點了。
小說家往往是被自己的偏見所擺布的,他們對題材的選擇、對人物的塑造,以及對自己筆下角色的態度都深受其影響。他們書寫的一切都是作者性格的表達,都是他們的天性、經歷與感受的體現。不論他們如何努力地想要保持客觀,小說家終究是自己個人特質與癖好的奴隸;不論他們如何努力地試圖採取公正的立場,他們還是會無法避免地偏向其中的某一方。他們會在事先決定好一切的走向。通過在小說開篇就讓讀者留意到某個角色這樣的手段,他們會吸引讀者的興趣,激發他們的共情。亨利·詹姆斯曾經多次強調過,小說家必須長於營造戲劇化的效果。儘管這種說法略有些模糊,卻十分有效地揭示出小說家必須通過能夠吸引並抓住讀者注意力的方式進行敘事。因此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們會為了達成想要的效果而犧牲真實性和可信度。而我們都知道具有科研價值或旨在傳達信息的作品不能以此種方式進行創作。在創作小說類作品時,作者的目的並不是為讀者提供指引,而是給他們帶來娛樂。
好小說應該具有哪些特性
現在我準備冒昧地談一談,在我眼中一部好的小說應當具有哪些特點。首先,它應當擁有一個能在廣泛的讀者群體中引發興趣的主題。換句話說就是,一部好小說的主題不應當只限於引發某一個小群體的興趣——不論這個小群體是評論家、教授、知識分子、酒保,還是公共汽車的售票員——它應當具有更加廣泛的人性,從而對不論男女的讀者群體具有普遍的感染力。同時這一主題的趣味性應當是持久的:對於小說家來說,圍繞某一僅在當前具有話題性的主題進行創作無疑是輕率的選擇,因為一旦該主題失去話題性,小說本身也就變得像上周的報紙一樣沒有閱讀的價值了。其次,小說的劇情應當有條有理,並且具有說服力,它應當完整地具有開端、中段以及結尾,並且結尾應當是由開端自然演變而來的後續。插曲式情節的發生應當具有合理的可行性,同時它應該既有利於主題的發展,又是隨著故事的展開自然而然地產生的。小說家塑造的角色應當體現出作者的個人特質,同時他們的行為又應當源於小說中本身的性格。因此小說家絕對不能讓讀者作出這樣的評論:「某某人是絕對不可能做出這種事的。」與此恰恰相反,讀者應當不得不承認:「這正是我認為某某人會做的事情。」同時如果人物本身也塑造得很有趣,那就更是再好不過了。雖然福樓拜的《情感教育》獲得了諸多知名批評家的高度讚譽,但他塑造的主人公是一個索然無味、毫無特色,並且空洞無味的角色,這讓這一人物的行為和遭遇幾乎完全不可能引發讀者的興趣,因此本書雖然具有許多優點,但整體來說依然難以卒讀。我想我必須在此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認為小說家筆下的角色應該具有個人特質。因為對於小說家而言,創造出前所未有的全新角色完全是強人所難。小說家創作的素材是人性,然而人群固然形形色色,人性在不同的環境下也會呈現出千變萬化的特質,但這一切也並不是沒有盡頭的。千百年來,人們一直在創作著各種小說、故事、戲劇與史詩,這使得某一作者創作出全新角色的機率變得微乎其微。縱觀古往今來的各類虛構作品,我唯一能想到的完全具有獨創性的人物只有堂·吉訶德,不過倘若有博學的批評家也為他找到了什麼古老的原型,我也並不會覺得驚訝。因此,如果以為作者能夠藉由他自己的個性來觀察筆下的人物,而他的個性又足夠鮮明,能夠為這些角色帶來一絲具有獨創性的錯覺,那他就已經稱得上是成功並且幸運了。
如同人物的行為一樣,他們的言辭也應該源於性格。倘若某一人物是一位上流社會的女子,那麼她的談吐就應當符合上流社會女性的身份。同樣街頭妓女的言談就應該像妓女,在馬場兜售賭馬消息的人或者律師也應當有符合各自身份的說話方式。(我不得不在此指出,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都有著同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們作品中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作者自己的口吻說話。)人物的對話既不應過於雜亂,更不應當成為作者藉機發表個人觀點的途徑,因為對話必須為角色性格的塑造與推動劇情發展服務。敘述性的段落應當寫得生動而明確,並且只將人物的動機與所處的環境交代得清晰可信即可,不宜過於冗長。小說的文筆應當相對簡潔,以教育水平相對普通的讀者也能輕鬆閱讀的程度為佳;行文的風格也應當與小說的內容相匹配,就像精工細作的皮鞋貼合形狀勻稱的雙足一樣。最後一點是,優秀的小說必須引人入勝,具有娛樂性。雖然我將這一點放在最後才提起,但這是小說最基本的特點,缺少這一點的話,以上其他特質也都無法成立了。小說的娛樂性越是機智巧妙,這部小說也就越優秀。畢竟「娛樂」一詞可能包含許多含義,而提供消遣與樂趣也只是其中之一,只不過人們往往誤以為獲取消遣是娛樂的諸多含義中唯一重要的一項。實際上與《項狄傳》或者《康第姐》相比,《卡拉馬佐夫兄弟》和《呼嘯山莊》同樣具有娛樂性,它們的表現或許不同,但無疑都是真實存在的。當然,小說家自然有權利探討那種每個人都會思考的偉大問題,譬如靈魂的不朽,以及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不過在具體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謹慎的小說家應該時刻銘記約翰遜博士的一番至理名言:就這些問題而言,人們已經不可能再提出足夠真實的新見解,或者足夠新穎的真知灼見了。小說家唯一的希望,也只不過是讓讀者對自己涉及這些主題的見解產生些興趣而已。這一點的前提是,這些見解是小說敘述的故事中的組成部分,並且對於人物性格的塑造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能夠影響到人物的言行舉止。——換而言之,這些見解應當體現在人物的行為之上,如果沒有它們,某些行為便根本不會出現。
然而縱然一部小說已經擁有了上述全部優點——那已經是很高的要求了——它在形式上的缺陷也或多或少難以避免,如同珍貴的寶玉總會有些瑕疵,無法達到盡善盡美。這也是沒有一部長篇小說能真正稱得上完美的原因。短篇小說則有所不同,因為它的篇幅不長,讀者在十分鐘至一小時左右的時間之內就能讀完,它所探討的也往往是單一而明確的主題,敘述的也要麼是一樁單一事件,要麼是一系列在精神層次或物理層面上彼此聯繫的事件,因而非常完整,足以達到不容增減的程度。因此我相信,短篇小說是可能達到完美的境界的,而列出一系列堪稱完美的短篇小說也並非難事。然而長篇小說卻是一種篇幅難以限定的敘事體裁,它的篇幅可以像《戰爭與和平》一樣龐大,並包含著諸多彼此關聯的事件,以及置身於同一時間階段之內的眾多人物;也可以像《卡門》一樣短小精悍。為了讓小說中的故事越發真實可信,作者需要敘述一些與故事相關的事實,但這些事實本身通常稱不上有趣。情節中的各個事件之間需要時間上的間隔,而為了維持作品的平衡,作者還需要儘可能地插入一些足以填補這些時間空白的內容,這些內容就是所謂的橋接段落。大多數作家都具有跨越橋接段落的能力,雖然在處理的技巧上水平各異,但在過程上卻難免枯燥無味。小說家當然也是凡人,因而不可避免地會受到所處環境的風氣影響,何況他們原本就擁有遠勝常人的感受力,所以總會不由自主地傾向於寫下那些註定曇花一現,其吸引力會隨著風尚變化而逐漸消逝的內容。我剛好有一個恰當的例子可以說明這種情況:在十九世紀之前,小說家們不怎麼注重對景物的描寫,短短一兩個句子就能實現他們想要達成的效果。但是自從諸如夏多布里昂的浪漫派作家受到公眾追捧以來,為了描寫而描寫一度風行一時。哪怕只是描寫一個人出門去雜貨店買把牙刷,作者也一定要事無巨細地告訴你他路過的房子都是什麼模樣,路邊的商鋪里又有哪些商品。黎明與落日、群星密布的夜幕、萬里無雲的晴空、白雪皚皚的山脈、陰森幽暗的密林——所有這樣的景物都會引來無休無止的冗長描寫。不少描寫本身當然很美,但它們與主題完全無關。而作家們直到很久以後才明白,不論他們觀察景物的眼光有多麼詩意,不論他們描寫所用的筆觸是多麼形象逼真,只要它無益於推動情節發展,或者不能向讀者傳達理解人物所必需的要素的話,那麼這些描寫就是無用的廢話。在長篇小說中,這種情況還只是偶爾會出現的缺點,而另一種缺陷則是內在且必然會產生的。由於篇幅較長,完成一部長篇小說是需要一定時日的,創作周期少則幾周,多則幾個月乃至於幾年,因此作者的創作激情很有可能日漸衰退,這也是非常自然的。一旦這種情形出現,作者就只能依靠自身的勤奮與能力硬著頭皮勉強繼續寫下去,如果這樣寫出來的東西還能讓讀者興致不減,那就簡直稱得上奇蹟了。
過去的讀者更加在意小說的篇幅而不是質量,因為他們既然花錢買了小說,就希望篇幅的長度能值回買書的本錢。於是作家們往往為了擴充篇幅而拚命向作品裡填塞更多的內容,而他們也發現了一條捷徑,那就是在小說中插入另一個故事。這種插入內容的長度有時甚至有中篇小說那麼長,而它們和小說的主題要麼完全沒有關聯,要麼僅僅有一點牽強附會的聯繫。《堂吉訶德》的作者塞萬提斯就深諳此道,而他運用這種手段的冷靜大膽更是無人能比。雖然人們往往把這些節外生枝的部分視作《堂吉訶德》這部不朽巨著中的污點,讀起來也只會讓人感覺不耐煩,與塞萬提斯同時代的批評家們也就這一點對他大肆攻訐。但是我們知道,在《堂吉訶德》的第二部分中,作者規避了這種不良習氣,並且完成了一項幾乎不可能實現的偉業——他居然寫出了一部比前作還要優秀的續作。可惜後來的作家們卻並沒有放棄這一便捷的手段(他們很明顯並沒有看到那些針對塞萬提斯的批評),他們照舊以這樣的方式向出版商提供著大量篇幅傲人的暢銷作品。到了十九世紀,全新的出版形式又讓作家們面對著全新的誘惑。願意擠出大量篇幅來刊登那種被蔑稱為「消遣文學」的作品的月刊往往藉此大獲成功,這也為作家帶來了絕好的機會,他們可以通過連載的方式將作品呈現在讀者眼前,並獨享連載帶來的報酬。與此同時,出版商也發現了新的商機:如果將當紅作家的作品以每月連載的方式發售的話會很容易獲利。依照合同的要求,作家必須每個月為出版商提供一定數量的作品,換句話說,就是必須寫夠一定的頁數。這種模式必然鼓勵作者把敘事拖得冗長而緩慢,就連創作這些連載的作者們自己也會承認——這其中還不乏某些最為優秀的作家,比如薩克雷、狄更斯和特羅洛普——不得不在固定的截止日期之前上交連載用的文稿實在是令人厭惡的重負。難怪他們要把小說寫得那麼囉唆!難怪他們往小說里塞那麼多完全無關的內容!每當我想到小說家創作時要處理多少障礙、規避多少陷阱,我就再也不會因為發現最完美的小說也有不盡完美之處而大驚小怪了。實際上,我反而會為那些不完美之處並沒有想像的多而感到驚喜。
小說家不是專門講故事的人,小說應當有故事
出於提升自我的目的,我一生中閱讀過許多談論小說的著作,不過整體來說,這些著作的作者往往秉持著與H·G·威爾斯相近的觀點,即認為小說不應當被視作一種消遣的方式。他們一致認為,故事並不是小說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實際上,在他們看來,故事甚至構成了小說閱讀過程中的阻礙,它會分散讀者的注意力,讓讀者無法留意到那些他們認為真正具有價值的內容。他們似乎並沒有意識到,實際上故事才是小說家們為了讓讀者不喪失興趣而拋出的救生繩索。這些人認為,正是為了講故事而講故事讓這種敘事文學變得低級了,然而這種觀點在我看來卻非常奇怪,因為就像對財物的占有欲一樣,想要聽故事的欲望也是人性之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遠在文明誕生之初,人們就開始圍坐在篝火旁邊,或者三五成群地聚集在市場裡聽故事了。這種對故事的渴望一直極其強烈,這一點由如今偵探小說的蓬勃發展中也可見一斑。實際上,把小說家描述成「只不過是個講故事的人」無疑是一種輕慢無禮的貶低。當然,我敢說應該是不會有這種人的。通過對所敘述事件與人物的選擇、通過創作者自身對這些人與事的態度的傳達,小說家呈現在讀者眼前的是一種對生活的批評。這種批評或許談不上眼光獨到,又或者不能稱之為深刻,但它的確真實存在。而作為這一點的結果,小說家以這種他們自己都難以察覺的方式扮演著倫理學者的角色。但道德與數學不同,它並不是一種講究精確的科學。道德標準必須有所變通,因為它與人類的行為密切相關。而眾所周知的是,人類是一種多變、虛榮且搖擺不定的動物。
我們生活的世界充斥著各種混亂與動盪,而關注這一切同樣是小說家的工作。我們的未來難以預料,我們的自由時刻處於威脅之下,我們時常遭受著焦慮、恐懼與挫折的困擾,許多在過去看來不容置疑的社會準則如今卻顯得不合時宜。這些無疑是非常嚴肅的問題,然而探討這些問題的小說作品往往讓讀者感到既無味又難讀,作者們也敏銳地意識到了這一點。比如在避孕藥發明之後,過去高度重視的貞潔觀念便已經失去了效力,小說家們也很快發現了這一改變為兩性關係帶來的變化,因此每當他們認為需要添加一點吸引讀者注意力的內容時,就會安排筆下的人物們盡情翻雲覆雨。而我不太確定他們此舉是否經過謹慎的考量。切斯特菲爾德爵士曾經對性愛做過這樣的評論:它的歡愉是短暫的,姿勢是滑稽的,而代價是高昂的。如果爵士能夠活到今天,並讀過時下的部分小說的話,那他可能會給自己的論述再增加幾條:這一行為千篇一律,對它的描述也是反覆不斷的老調重彈,實在是無聊透頂。
如今,小說創作的一大趨勢是著重刻畫人物而非講述事件。當然,塑造人物是很重要的,因為讀者只有逐漸熟悉小說中的人物才能與他們共情,並由此關注將這些人物牽扯其中的事情。然而在諸多小說創作手法之中,這種專注於人物本身而非人物之間發生的事件的做法也只不過是其中一種。那種單純注重敘述故事、對人物的塑造簡單而粗略的寫法之存在也是同樣合理的。實際上,比如《吉爾·布拉斯》和《基督山伯爵》等優秀的小說都是以這種手法寫成的。假如山魯佐德只是一味刻畫人物的性格,而不認真講述那些神奇的故事的話,她的腦袋早就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