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星曆考原[標點本] · 提要
【臣】等謹案:
御定星曆考原六卷,康熙五十二年聖祖仁皇帝御定。初,康熙二十二年,命廷臣會議修輯選擇通書與萬年書一體頒行,而二書未能畫一,余相沿舊說,亦多未能改正是年。因簡命舊臣明於星學、數學者,在內廷蒙養齋算輯算法、樂律諸書,乃並取曹振圭《歷事明原》,詔大學士李光地等重為考定,以成是編。凡分六目:一曰象數考原,二曰年神方位,三曰月事吉神,四曰月事凶神,五曰日時總類,六曰月用事宜忌。每一目為一卷。
考古者,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其日以卜不以擇。趙岐《孟子》注 「天時為孤虛、王相」,則戰國時已漸講之。然神煞之說,則莫知所起。《易緯干鑿度》有太乙行九宮法,太乙,天之貴神也。《漢志》兵家陰陽類亦稱 「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又陰陽家類稱 「出於羲和之官,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拘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則神煞之說自漢代已盛行矣。
夫鬼神本乎二氣,二氣化為五行,以相生相剋為用。得其相生之氣,則其神吉;得其相剋之氣,則其神凶,此亦自然之理。至其神各命以名,雖似乎無稽,然物本無名,凡名皆人之所加,如周天列宿各有其名,亦人所加,非所本有,則所謂某神某神,不過假以記其方位,別其性情而已,不必以詞害意也。歷代方技之家所傳不一,輾轉附益,其說愈繁,要以不悖於陰陽五行之理者近是。
是書簡汰諸家,刪其鄙倍,而括其綱要,於以順天之道,宜民之用。大聖人之於百姓,事事欲其趨利而遠害,誠無微不至矣。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 校 官 【臣】陸費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