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孝經注 · 御定孝經注

大學士蔣赫德恭纂 開宗明義章第一。開一經之宗本,明五孝之義理。 仲尼居,曾子侍。仲尼,孔子字。居,謂閒居。曾子,孔子弟子。侍,謂侍坐。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古者稱師為子。先王,謂先代聖王也。德者,人生所得於天之性。至德,謂盡性之美,造其極而無加也。道者,人所共由事物當然之理。要道,謂窮理之至,舉其一而該眾也。順天下,謂順天下之人心,因其固有而無所強也。上下,謂自天子至於庶人也。孔子言古先聖王有至極之德,切要之道,以順天下,而天下之民亦皆各得其心,相親相睦,上下尊卑無所怨尤,此極隆之治也。汝知之乎,蓋孔子欲明孝道之大,而先發端以問之也。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參,曾子名。禮師有問,則避席起答。曾子聞孔子之言甚大且深,故瞿然起敬,避席立對。言參不通敏,何足以知此義乎?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因曾子之對,遂告之以至德要道,非他,即孝是也。孝乃仁之本原,仁乃心之全德,仁主於愛,而愛莫切於愛親,故曰德之本。本立則道生,自然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舉天下之大,無一物不在吾仁之中,無一事不自吾孝中出,故曰教之所由生。可見行仁必自孝始,而教化由此生焉,所以為至德要道也。復坐,吾語汝。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曾子起對,故使復坐,以孝道甚大,將詳以告之也。始,謂孝之根基也。人子愛親,必自愛身始。蓋一身之四肢髮膚,皆父母之與我,父母全而生之,子當全而歸之,朝乾夕惕,不敢毀傷,是為孝之根基,故曰始也。立身行道,掦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終,謂孝之完備也。言不敢毀傷,祗是不虧其體,必湏成立此身,力行此道,使善名掦於後代。後之人稱其善,而推本其父母之賢,是光顯其父母也,而後孝乃完備,故曰終。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孝本愛親,故以事親為始。移孝可以作忠,故以事君為中。忠孝道立,方謂之掦名顯親,故以立身為終。大雅曰: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大雅,詩文王之篇,周公追述文王之德,以告成王者。夫子引此,以見為人子孫,當念其袒宗而聿修其德,則孝之道始可盡也。天子章第二 此章言天子之孝。天子至尊,故居五孝之首。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者,仁之端。敬者,禮之端。惡者,愛之反。慢者,敬之反。孔子首言天子之孝,以為天子以天下事親,全在以兢業之心,盡愛敬之道。愛親者,必能博愛,不敢惡於人;敬親者,必能廣敬,不敢慢於人。推是以行,則我所以愛人、敬人者,各得其宜,而人之愛我、敬我者,亦無所不至矣。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愛親以及人之親,則天下之人愛我,而皆愛吾親矣;敬親以及人之親,則天下之人敬我,而皆敬吾親矣。愛以天下,愛之至也;敬以天下,敬之至也。豈非愛敬盡於事親乎?天子者,天下之表也。上行則下傚,君好則民從。我之愛既盡,則人亦興於仁,而各愛其親;我之敬既盡,則人亦興於禮,而各敬其親矣。如是,則百姓之眾,四海之大,同歸於孝矣。此天子之孝所以為大也。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甫刑,即書經呂刑篇。「一人」,謂天子。「兆民」,謂百姓四海。孔子引呂刑之言,謂一人有愛敬之善,則兆民皆仰賴之,以見天子念天下之孝以為孝也。 諸侯章第三此章言諸侯之孝,兼公、侯、伯、子、男。 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在上,在一國臣民之上也。費用約儉謂之制節,慎行禮法謂之謹度。諸侯,謂一國之君。其位高矣,高者易危。若能不以尊自驕,位雖高不至於危。享一國之賦,其財滿矣。滿則易溢。若能制節以謹守侯度,財雖滿不至於溢。是知貴不與驕期而驕自至,富不與侈期而侈自生。諸侯固當戒之也。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居高位而不危,則不以陵傲召禍而致卑替,其位可長居矣。財充滿而不溢,則不以僭侈費財而致虛耗,其富可長有矣。蓋言不危不溢,其道行之可久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社,土神。稷,榖神。列國皆有社稷,其君主而祭之。諸侯之社稷民人,皆祖宗受之於天子,而傳之子孫者。故上承天子,下撫國人,必小心慮患,長守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守社稷,而民人和悅。此諸侯之孝也。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詩小雅小旻之篇。引此以見為諸侯者,常湏戒懼,如臨淵恐墜,履水恐陷,方能不危不溢,以盡其孝道也。 卿大夫章第四此章言卿大夫之孝。卿與大夫不同,而合言之者,其行同也。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法服」,謂先王所制章服,各有品秩也。「法言」,謂禮法之言。「德行」,謂道德之行。卿大夫事君從政,承上接下,服飾言行,須遵禮典。非法服而服之,是僭服;非法言而道之,是妄言;非德行而行之,是偽行。三者皆於孝道有虧,故敬慎守之而不敢違也。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是故其不敢之心,不言則已,言必守法;不行則已,行必遵道。口之所言,身之所行,皆遵道法,故無可擇。言之多,雖滿天下,既有禮法,自無有率口之過失;行之多,雖滿天下,既有道德,自不招人之怨惡矣。蓋三者之中,言行猶為切要,故重言以明之也。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三者,即服、言、行是也。禮:卿大夫立三廟以祀先祖。必三者無虧,然後能保守宗祀。卿大夫之孝,當如是也。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詩大雅蒸民之篇。一人,謂君也。引此以明為卿大夫者,能早夜不惰,敬事其君,則戒懼之心常存,自無三者之失也。 士章第五此章言士之孝,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 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士始升公朝,離親入仕,家修而廷獻之,故言取於事父之行以事母,則愛母與愛父同;取於事父之行以事君,則敬君與敬父同。子未嘗不敬母也,而愛先之母以鞠育而愛厚也,然充其愛母之心,承歡色養,不敢少違母意,非敬乎?臣未嘗不愛君也,而敬先之君以尊高而敬生也,然揆其敬君之心,奔走服勤,不忍少負君恩,非愛乎?總之,愛敬皆出於誠心,其自然之性情有如此者也。故分言以明其真摰之極,而其理未嘗不兼具。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此言事父之道兼愛敬也。為臣子者,於君於父母,其愛敬之心原無分別。惟親至則敬不極,蓋言情親而禮節儀文之恭自少,非謂不敬也。尊至則愛不極,蓋言心敬而左右依戀之時不多,非謂不愛也。惟父則得朝夕奉養與母同,奉教秉命與君同。故云事父之道兼愛敬者,正以明愛敬之真心俱有其極,無少虛偽之義。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士初離膝下,方登仕籍,或未盡知事君、事長之道,然而愛敬父母者,所謂孝也。以此孝道事吾君,則不忍欺君之心,即愛親之孝也;不敢慢君之心,即敬親之孝也。為人臣而至於不忍欺、不敢慢者,不謂之忠也,可乎?「長」,謂卿大夫也。以事父兄之敬,用之事長,則此心常存謹畏,自不至有驕陵之心、悖慢之行,而同寅恊恭以為師法,可謂順矣。究之忠順,皆本於事親之孝也。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上兼君長而言,士亦得立宗廟,祀其先祖。言能合忠與順,而不失其道,以事君與長,則君諒其忠,卿相樂其順,然後能保其俸廩之祿、官爵之位,而永守祖先之祭祀。蓋士無田則不祭,故祿位與祭祀相關,而士之孝當如是也。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詩小雅小宛之篇。「所生」,謂父母。引此以見為士者,當小心勉力,早起夜眠,求無辱其父母。而無辱之道,則在於忠順不失也。 庶人章第六此章言庶人之孝,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庶人服田力穡,舉農畝之事,順四時之氣。春氣發生,則當耕種;夏氣長養,則當芸苗;秋氣收斂,則當割獲;冬氣閉塞,則當蓋藏。推之凡事而必順時,此用天道也。分別山林、川澤、邱陵、墳衍、原隰,五土之高下,隨其地之宜產者而播種之,此分地利也。不順天道,則先時後時,而物無以生;不辨地利,則終日勤動,而物終不成。二者皆得,則生植成遂,衣食自然充裕矣。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衣食既足,仰足以事父母,而父母安之;即俯足以育妻子,而樂我妻孥,父母之心亦用慰也。然凡人之情,稍充裕則多生事,尤必謹身守法,不敢放縱,以遠恥辱罪戾,而不遺父母之憂。且財有餘則易耗費,又當省儉用度,不敢奢侈,公賦既完,私用不窘,以無闕二親之奉。如此養其父母,不徒口體之養,即謂之養志亦可。庶人之孝,誠當如是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上自天子,下至於庶人,雖有尊卑之分,其根於一本之天性,則一也。孝雖有五等之別,其所以各盡其道,以抒其不能自已之情,則一也。若心欲行孝,則隨所處而皆可以自盡。蓋自有身以後,無日非為人子之日,則無日非常盡此孝道之時,豈有久暫之殊?姑待之日,而以力不及為患者,此必無之理也。為人子者,貴賤貧富,皆當自勉,不可以所遇不同,而生怠緩之心也。 三才章第七此章言孝道之大,及本孝立教之義。天、地、人,謂之三才。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曾子平日以保身為孝,不知孝之通於天下,無限尊卑,故聞夫子之言,始知孝道之大,遂嘆美之。而夫子遂言民性之孝原於天地。天之三光有度,而以生物復幬為常,故曰經;地之五土有性,而以承順利物為宜,故曰義。得天之性為慈愛,得地之性為恭順,是即孝也。孝為百行之首,人所當常行者,故曰民行。由是觀之,孝合三才以為大,在天為經,在地為義,在民為行,其實一理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凡民生於天地之間,稟天地之性,天地既具此經常之理,人法天地,亦當以此為常行也。夫民自初生以來,皆知愛親,愛親之心即孝也。然此愛親之心,有不知其然而然者,窮之而無原,執之而無體,用之而無盡,廣大而無際,豈非天地之經乎?但民不能自法天地,全賴聖人倡之。聖人則天之明,承三光,紀四時,而民皆出作入息,始知「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因地之利,辨五土,播百穀,而民皆耕田鑿井,始得晨羞夕膳,敬養無違。是統因夫天地自然之道,以順天下人民孝養愛敬之心,而立之政教,實聖人之事也。惟其政教既順於人心,是以人皆樂從,教則不待肅戒而自成,政則不待威嚴而自治,其化之神有如此者。是益知孝者天性之自然,人心所固有,聖人之政教所以雲順天下也。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道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政教皆可以化民,而本孝之教,其化尤神。先王知此教本於天地,易於化民也,是故以身先之。人君愛其親,而推此愛親之心以博愛其民,民皆法則之,施由親始,無有遺棄其親者矣。陳說德義之美,以感動民心,民皆興起於躬行,而無有甘於自棄者矣。又身行敬讓,以率先天下,而民皆讓路、讓畔,無有陵競之行矣。復導民以禮,正其身而節其行;導民以樂,平其心而怡其情。禮樂兼備,內外交養,民皆和順親睦,而無乖戾之心矣。又示之以善之當好,惡之當惡,好則有慶賞,惡則有刑威,民遂知有禁令而不敢犯矣。凡此者,皆因天地以順天下之事,而教化之捷應如此,又何疑於孝治之大也?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詩小雅節南山之篇。師尹,周太師尹氏也。引此謂師尹不過大臣,尚且為民瞻望,況有天下者以身行教化,又何難於化民成俗乎?由是而知教明於上,化行於下,觀感興起之益,良匪淺也。 孝治章第八此章言由孝而治之義。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此言天子之孝治也。昔者明哲之王,以孝道而治理天下也,推其愛敬之心,至於附庸小國之臣,尚不敢遺忘,以闕其禮,況於公、侯、伯、子、男五等之君乎?以此之故,舉天下萬國之眾,而皆得其歡悅之心,尊君親上,同然無問,人心和而王業盛,社稷靈長而宗廟奠安,以此奉事其先王,則孝道至矣。夫子所以首稱明王,而言其不敢者,蓋即不敢惡慢於人之心也。明王聯天下為一身,大國小國之君臣,是吾四肢百體也;億兆之民,是吾髮膚也;鰥寡煢獨顛連無告者,是吾膚理之恫瘝而不寧者也。明王不敢遺小國之臣,即不敢忽邱民,侮鰥寡,虐無告,何也?所以敬吾身也。敬吾身,所以敬吾親矣。故天下之人莫不尊親,所謂以天下尊養者也。夫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然以欽明溫恭,開萬國治道之源,可見孝道即治道,統不外此一敬爾。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歡心,以事其先君。此言諸侯之孝治也。諸侯法天子,而以愛敬治其國,尚不敢慢於無妻之鰥,無夫之寡,況知禮義之士,與效力之民乎?以此之故,所以得百姓之歡心,而和其民人,保其社稷矣。以此而事其先君,豈非孝道之大者乎?蓋不敢侮鰥寡,即不驕不溢之極;得百姓之歡心,即長守富貴之本也。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歡心,以事其親。此言卿大夫之孝治,士庶亦可推而知也。卿大夫以孝治其家者,推其愛敬之心,下及於臣妾之疏賤者,尚不敢少失其心,而況於妻子之親且貴乎?以此之故,無貴無幾,無親無疏,皆得其歡心,而可以事其父母矣。蓋君子之道,莫大乎孝,孝之本,莫大乎順親。故仁人孝子欲順乎親,必先於妻子不失其好,兄弟不失其和,以至一門之內,上下尊卑秩然雍睦,然後可養父母之志而無違也。治家者可不慎乎?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天子、諸侯、卿大夫以孝治天下國家,而皆得其歡心以事其親,誠如是也。親生而存,則安其養,而心志康泰,非徒甘旨之具也。親歸而鬼則享其祭,而神明咸格,自覺神氣之易感也。總由於心志之素安,所以神氣之易感也。是以普天之下,和氣洋溢,蕩蕩平平,無乖戾之氣,則水旱疾疫之災害自然不生;無陵悖之行,則盜賊干戈之禍亂自然不作。蓋以天子身率於上,諸侯以下化而行之,人人盡孝,則心和氣和,而天地之和應之也。明王之躬行愛敬,而神人上下靡不咸悅,神效如此,豈非孝治之極隆者乎?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詩大雅抑之篇引。此言天子有明大之德行,則四方之國皆順從之。蓋天子以至德要道順天下,四方皆感之而無不順,乃理勢之必然,孝治之所以易於化民也。 聖治章第九此章言聖人治世之要道。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曾子既聞孝治之大,極至之效,以為政教之隆,皆本於德,故問聖人之德,果無以加於孝乎?夫子以為天以陽生萬物,地以陰成萬物。天地之生成萬物者,雖以陰陽之氣,然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人與物均得天地之氣以成形,稟天地之理以成性。物得氣之偏,其質蠢;人得氣之全,其質靈。是以人能全其性,則以天地參為三才,而物不能也。故天地之性,惟人為貴。而以人之行言之,則莫大於孝,何也?人之所以貴者,以此性也。性之德為仁,仁為人心之全德主於愛,而愛莫切於愛親,故人之百行,以孝為先。能孝即仁人,仁者必孝,此所以行莫大於孝也。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孝之大無所不至,而莫大於尊敬其父。尊敬之禮無所不至,而莫大於以父配享上天。惟天為大,至尊無對,而以己之父配之,則尊敬之者至矣。仁人孝子愛親之心雖則無窮,而立經陳紀制禮之節,原自有限。謂父為天,古今所同,求其盡孝之大,而得自遂其心,行以父配天之禮者,則始自周公,故曰其人也。蓋自武王有天下之後,周公始制此禮,以尊其父文王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郊,園丘,祭天也。后稷,周之始祖也。宗祀,謂別立一廟,為百世不祧之宗也。明堂,天子布政之宮也。其制後為室,前為堂,室幽暗,堂顯明。享人鬼尚幽,故於室。祀天神尚明,故於堂。上帝即天也。郊則尊之,而曰天,以形體言也。堂則親之,而曰上帝,以主宰言也。配天,謂冬至祀天於圜丘,以始祖后稷配享也。配上帝,謂季秋於明堂祀上帝,以文王配享也。周公輔成王,制禮作樂,以萬物本乎天,文武之功本乎后稷,因祭天於郊,乃尊始祖后稷以配天。萬物成形於帝,人成形於父,因祭上帝於明堂,乃尊父文王以配上帝。此報本反始之禮,所以為治天下之大經也。周公之尊其祖父者如此,是以德教刑於四海之內,為諸侯者,各以職分所當然,咸來助祭,敬供郊廟之事矣。孝德之感人,至此之極。由是觀之,聖人之德,誠無以加於孝也。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此承上言聖人之德,無加於孝,而聖人之教人以孝,亦非有所強拂也。凡人親愛之心,生於童幼,當嬉戲於父母膝下之時,便知親愛父母。比及稍長,漸知禮義,則其奉養父母也,日加尊嚴於一日,此人之本性,良知良能也。而聖人之敬,因其日嚴之心,而教之以敬,恐其狎恩恃愛,而易失於不敬也。因其親之心,而教之以愛,恐其尊敬過恭,而至於疏也。夫愛敬無所待教,而此言教愛敬者,樂記曰:「禮者為異,樂者為同。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樂勝則流,是愛深而敬薄也;禮勝則離,是嚴多而愛少也。不教敬則不嚴,不和親則忘愛。愛敬雖人性所同具,聖人恐其溺欲而忘本,故教之也。然亦不過啟其良心,因其本性,非有所待於外也。故其教則不待肅而自成,其政不待嚴而自治,以其所因者,愛敬之本心,天性之因有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父子之道,其親也,天性然也。雖有強暴之人,見子則憐;至於襁褓之兒,見父則笑,果何為而然哉?此父子之道所以為天性,而不可解也。父慈子孝,乃天性之本然,加以日嚴,又有君臣之義,然亦天分之自然也。夫人子之身,氣始於父,形成於母,其體本相連續,從此一氣而世世接續,為親之枝,上以承祖考,下以傳子孫。人倫之道,至親之續,孰大於此?惟其至親也,所以至尊。易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母既為我之親,又為我之君,而臨乎其上,則恩義之厚,孰重於此?此愛敬之心所以不能自已也。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㓙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德主愛,禮主敬,愛敬之心原於一本。故必愛敬其親,而後推以愛敬他人者,則於德禮不悖,而謂之順。若不愛敬其親而先愛敬他人,則於德禮也悖矣,悖則謂之逆。立教者將以順示則,而先以應順者,而逆行之,民又何所取法乎?夫順則為善而吉,逆則為不居於善,而皆居於㓙德,舍愛敬之善行,就悖逆之㓙德,雖或得志而為民上,君子不貴也。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君子則順而不逆,所貴者,推愛敬其親之心以及他人,則本原之地先正。故其愛敬之心發之而為言,必「思可道」而後言,言無不信矣;愛敬之心措之而為行,必「思可樂」而後行,行無不悅矣。由此而立德行義,不違正道,故可尊;由此而製作事業,動得物宜,故可法。推之於容止,則威儀必合規矩而可觀;推之於進退,則動靜不違禮法而可度。如是,則立身行道、處世接物之間,無非愛敬,即無非德禮。以此臨御其民,民皆視其威如神明,儼然人望而畏之;親其德如父母,藹然咸慕而愛之。法其端范,而日思仿象之。上順以率下,下順以效上,故德教成而政令行,又何待於嚴肅哉?是章前言人人皆有此愛敬之心,而聖人獨能自盡;後言聖人因皆有此愛敬之心,而教之使各隨分自盡。由是觀之,聖人之德無加於孝,益明矣。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詩曹風鳲鳩篇。引此以見淑人君子,威儀不差,為人法則者,皆本於孝也。 紀孝行章第十此章紀孝子事親之行,有當盡者五,當戒者三。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人子能事其親而稱孝者,於平居之時,當致其恭敬,起居飲食,必加虔謹,如昏定晨省,出告反面,夔夔齋栗者是也。奉養之時,當盡其歡樂,承顏順志,無所拂逆,所謂有深愛者,必有和氣婉容是也。父母有疾,則當盡其憂,豈惟醫禱必備,湯藥必親,如行不翔,言不惰,色容不勝衣不解帶者是也。若親喪亡,則盡誠盡禮,擗踴哭泣,終其哀情。若春秋祭祀,則誠敬齊戒,防其嗜欲,訖其邪物,致其嚴肅。備此五者,則生事喪祭無一不盡其愛敬之心,然後能盡事親之道也。夫人之一身,心為之主。士有百行,孝為之原。為人子者,誠以愛親為心,而不忘事親之孝,常有以致其敬,則敬存而心存,遇養則樂,遇病則憂,遇喪則哀,遇祭則嚴。然則五者尤當以致敬為要也。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丑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事親者,既有五要,又有三戒。居人上,則當莊敬以臨下,而不可驕;為人下,則當恭敬以事上,而不可悖亂;在醜類,則當和順處眾,而不可爭忿。蓋善事親者,常以父母為心,謹慎持躬,不敢有一毫之失,則驕、亂、爭三者,其所必無也。非然者,居上而驕矜自持,則危亡之禍隨之;為下而恃亂不馴,則刑辟之罪及之;在丑而爭忿不平,則兵創之害加之矣。以上三者,皆危身取禍、憂及其親之事,於守身安親之道,未有當也。若不能除,雖日用三牲之養,不可謂不厚矣。然終必毀傷身體,遺父母憂,污累名行,為父母辱,不可謂之孝也。可見孝不徒在口腹之養,而貴在守身。為人子者,可不戒哉! 五刑章第十一此章言五刑以不孝為大,蓋明刑所以弼教也。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也。五刑之屬,其條有三千之多,而罪之大者,莫過於不孝。蓋刑以紏不孝之人,則民皆上德,而無不孝之子,是教典資於刑也。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人生莫大於君親,道法莫尊於聖人。君者,臣下所稟命而恭敬以從之者也,乃敢要脅之,是無上也。聖人制禮作樂,傳之萬世而共遵者也,乃敢非毀之,是無法也。為人子者,當行孝道,以事二親,天理人倫之極則也,而敢非毀之,是無親也。夫人之一身,君治之,師明聖道以教之,父母生之,所謂民生於三也。若不忠於君,不則於聖,不愛於親,三者有一於此,皆罪惡之極,大亂之道也。刑必加之,而不孝之罪,與要君非聖等,故罪莫大於不孝也。孝足以治,不孝足以亂,孝之所關,誠重矣哉! 廣要道章第十二此章廣言首章要道之義。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治平之道,莫先乎教。教民之道,必順其心。故教民相親相愛,無有善於事親之孝者,以孝為親愛之本也。教民有禮而順,莫有善於悌者,以悌乃禮順之首也。君德因樂而章,欲轉移民風,變易民俗,莫善於樂,以其感最神而和人心也。名分因禮而辨,欲安上之位,而下以治民,莫善於禮,以其辨上下而定民志也。夫孝弟禮樂,皆教民之道。然弟者,孝之易行者也;禮者,節此者也;樂者,和此者也。四者舉其要而言之,實一本也。然則聖人所以為教之道,誠約而易操也哉!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前言孝悌禮樂皆可教民,至此又申言禮教之功效也。禮以敬為主,禮非敬不生,則敬者禮之本,所以行孝也。父母於子,一體而生,愛易能而敬難盡,其所以有序而和者,未有不由於敬而能之也。故由其效而推言之,上自敬其父,而天下之為弟者皆悅以事父;上自敬其兄,而天下之為弟者皆悅以事兄;上自敬其君,而天下之為臣者,皆悅以事君。是敬止一人,而悅乃千萬人。敬者至少,而悅者至眾,所持者至約,而天下之道已該括而無遺矣。蓋敬父、敬兄、敬君之心,原人心之所同具,所以君好民從,舉一而包萬者,其本一也。」天下國家本於身,身本於親,事親孝,則九族睦而四海准。故立愛自親始,立敬自長始,達之天下,各親其親,各長其長,而天下平。守約而施博,邇可遠在茲,故曰要道也。 廣至德章第十三此章廣言首章至德之義。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君子之教人以孝,非必家至而戶到,日見而面命之也,固有本原,又在於施之得其要爾。教之以孝,使凡為人子者,皆知盡事父之道,是即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矣。教之以悌,使凡為人弟者,皆知盡事兄之道,是即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矣。教之以臣,使凡為人臣者,皆知盡事君之道,是即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矣。蓋致一身之敬者,終有限,而上行下效,使人各自致其敬者,斯無窮也。總以因其至性而感之,一順立而天下大順,又何待家至日見而後為教也?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詩大雅泂酌之篇,言君子以和平樂易之道,化民成俗,故宜為天下蒼生之父母也。夫子既引此詩,又言若非至德之君,孰能順民心而行教化如此其廣大者乎?極言以贊至德之無以加也。廣揚名章第十四 此章廣言首章掦名之義。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君子,能孝者也。以孝作忠,忠者,孝之推也。故能為孝子,必知其能為忠臣。君父一天也,忠孝一本也。人臣有一毫之不忠者,非孝也。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孝則必悌,以弟作順,順者,弟之推也。故能盡弟道,必能敬事長上。蓋兄與長之親疏雖有不同,而倫與序則相等也。故待長上有凌悖之行者,必其家庭失同氣之和者也。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孝悌則家事必理,家事既理,即可移於居官,而官事以治。治官者,理家之推也。故易曰:家道正而天下定矣。由是觀之,何有於一官所治之事也乎?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誠如是,則行成於內,達於外,不惟光顯一時,而名既立矣,必垂於後世。所謂掦名顯親者,信矣。是知欲立名者,必求其實,實則在於篤於行孝弟,而無待於外者也。 諫諍章第十五此章言臣子當諫諍以盡忠孝之義。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愛出於內,慈為愛體;敬生於心,恭為敬猊。生則安親而不遺親之憂;歿則揚名,而不遺親之辱。凡若此義,夫子於前章言之詳矣。故曾子言既聞命也,又以事親有隱而無犯,似乎宜從父之令而無所違逆,方謂之孝,故疑而問之。而夫子則言,苟有非而從,則理所不可,故再言以深警之,以見以從令為孝者,是陷父於非道也。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此言諫諍之不可闕也。臣之諫君,子之諫父,自古攸然。天子之臣多矣,凡為臣者,皆當諫諍。就中得真能諫諍者七人焉,則讜議日聞,忠言時獻,即有闕失,不憚再三陳告,斯救正之益甚多,故能不失其天下也。言七人者,見天下至廣,天子之事至多,一日二日萬幾。善則億兆蒙其福,不善則宗社受其禍。一有所失,則關係於利害安危者不小,而七人之少,尚足以保之於不失。諫諍之功,其大如此,非以七人為定數也。至於諸侯,有一國存亡之足慮,國雖小於天下,事雖簡於天子,然舉動之間,一有過差,則一國之仰賴於君者何在也?故有諫諍之臣五人,則繩愆紏謬,格其非心,亦可以保守土地人民於不失也。大夫則有治家之責,家雖不可與國等,而非禮非義,馴至禍敗,一家之關係於其身者,亦無異也。故有諫諍之臣三人,早夜箴規,陳說可否,則可以保守其家也。士雖無諫諍之臣,苟有忠告善道之爭友,則德業相勸,遇失相規,身之所行無非美善,而令名隨之矣。父有苦口幾諫之爭,子則愛敬所積、天性所感,有以諭親於道,豈至惑於非道,任意行之而竟陷於不義之地乎?觀此而知君臣、父子、朋友之間,納諫受諍之益如此其大,而敬君、安親、取友之道不外於此也。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命,又焉得為孝乎? 此承上言。若有不義之事,則天下國家所關至大。為人子者,至情不能自已,必起敬起孝,積誠以感動之。見志不從,又敬不違,三諫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至於必從而後已。非謂一言即止,毫無關切之意也。為人臣者,情義有所難釋,必披陳利害,明切以勸止之。倘有不從,必湏極諫,或引古以喻今,或委曲以獻納,必至於從而後已。非以一言塞責,自沽敢諫之名也。為臣子者,平居既盡其愛敬之誠心,當不義,又必盡諫諍之情分。若為子而徒知從父之令,則竟陷父於不義矣。故曰焉得為孝?甚言不可不爭也。 感應章第十六此章言孝弟感通之事。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易曰:「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父有天道,天以至健而始萬物,則父之道也。母有地道,地以至順而成萬物,則母之道也。王者繼天作子,父事天,母事地,父母天地,本同一體。故事父之孝,可通於天;事母之孝,可通於地。明王事父既能孝,則於事天也,能明其經常之大矣;事母既能孝,則於事地也,能析其曲折之詳矣。推孝為弟,而宗族長幼皆順於禮,則凡上下尊卑皆化而治,無一不順其序,則人道盡善矣。夫孝而至於事天地能明察,則天時順而休徵應,地道寧而萬物成,神明之佑,於是乎彰矣。明王孝德感通之神,孰大於此乎?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致敬,不忘親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弟之通於天地神明如此。故雖天子至尊,尊無二上,而必有尊於天子者,蓋父也。天子至尊,固莫之敢先,而必有先於天子,則兄也。即至伯叔諸兄,亦皆祖考之遺,亦必推愛敬之心以禮遇之也。至於宗廟之祭,必致其敬,事死如生,不敢有一毫之不誠,是不忘其親也。然必修持其身,謹慎其行,恐萬一有失,辱先祖而毀盛業也。夫孝至於宗廟致敬,則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祖考來格,享於克誠,鬼神之德,於是乎著矣。明王孝德感通之神,又孰有大於此乎?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孝之大,至於天地鬼神,相為感應,則徧天地之間,孝道洋溢,神人無間,上下和悅。蓋孝悌既臻其極,則至性自然通徹於神明,德教自然光顯於四海,遠近幽明,無所隔礙。孝德感通之大,至於如此,所謂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也。至矣,無以復加矣。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詩大雅文王有聲之篇。引此以見天下四方雖至廣大,此心此理,無不同者,則無所不通之意明矣。 事君章第十七此章廣言中於事君之義。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內則父子,外則君臣,人之大倫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君子之事君上也,進見於君,必思竭其忠愛之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嘉謨嘉猷,入告我後。以至盡其職守,直其操行,致身受命,無一非盡忠之道也。既見而退,則思己之職業或有未盡,身之闕失或有不修,必思補之,計無過差而後能自安,恐己身之不正,無以感動於君也。至於君有美意善事,則將順而成之,惟恐不及。君有未善之處,則匡救而正之,惟恐彰著。蓋忠臣之事君,如孝子之事親。先意承志,迎機致力。一念之善則助成之,無使優遊不決,阻遏而中止也。一念之惡則諫止之,無使昏蔽不明,遂成而莫救也。陳善閉邪,慮之於早,防之於豫,戒於未然,止於無跡。若必以犯顏幾諫、盡命守死而後為忠,未若防微杜漸,為忠之益也。若非君子進則而從,退有後言,激君之怒以取高名,謗君之非,以明己潔,故臣心偽巧,而君愈疑且厭之,上下相疾,何得為忠乎?惟君子忠愛出於至誠,則上心洞鑒,下以忠事上,上以義接下,君臣同德,如父子之一氣,元首股肱之一體,君享其安,臣獲其榮,是以君臣上下,自然相親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詩小雅隰桑之篇引。此言臣心愛君,身雖在遠,而不自謂遠。蓋愛君一念,出於至誠,恆藏於中心,無日暫忘也。使非本於孝者,何以能忠於君若是也?為人臣者,必如此事君,始可為忠臣,始能盡為子之孝,故曰中於事君也。 喪親章第十八此章言孝子慎終追遠之事。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孝子於父母生成之恩,昊天罔極,一旦不幸而居親之喪,思吾之一身,父母生之本同體也,存歿頓異,恩育暌離,哀痛之極,不能自已。發於聲為哭,其哭也氣竭而息,聲不委曲;動於貌為禮,其禮也稽顙觸地,不修容儀;出於口為言,其言也直無餘詞,不為文飾。至於衣服之美,有所不安,故服縗麻;悲哀在心,故聞樂之和,有所不樂;食味之旨,不知其甘,故疏食飲水。總以孝子之心,惟痛念親之舍我而去,言動之間,耳目之娛,口體之奉,自無斟酌之心也。然此六者,皆孝子哀痛之真情,出於自然,非勉強而為之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禮:「三年之喪,水漿不入口者三日。三日之後,不妨飲食,教民無以哀死而傷己之生,則愛親出於天性。若哀毀而至於傷生,則反至於滅性。禮所謂不勝喪,比於不慈不孝是也。故雖毀瘠而不使至於滅性,此聖人之政,所以全天下之孝也。至於三年之喪,天下達禮,不得過,亦不得不及也。孝子之情無盡,聖人立制,止於三年,使人知有終竟之時也。此皆聖人因人情而節文之,無賢愚貴賤一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親之始亡也,為之棺以藏體,槨以附棺,衣衾以周身,然後舉而斂之,必盡其心也。其朝夕奠也,陳列簠簋而不見親之存,則哀傷痛戚之,必致其誠也。其將葬而祖餞也,不忍其親之去,女擗男踴,相與號哭涕泣而盡哀以往送之。至於為墓於郊,不可苟也,則必卜其墓穴塋域,得吉而葬之,務求其安固也。以上四者,皆慎終之禮也。為廟於家,必有制也,則依制立廟,三年喪畢,遷主於廟,始以鬼禮而享之,使神有所依也。寒暑變更,益用增感,必有怵惕悽愴之心。春秋祭祀,因時而展孝思,不忘親也。以上二者,皆追遠之禮也。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孝子之事親,於其生也,盡愛敬之道;於其死也,盡哀戚之情。生民之本,孝為之先,於是而盡矣。養生送死,其義最大,於是而備矣。孝子事親之道,亦於是而終矣。夫孝之大,至於生死始終,無所不盡其極。於膝下親嚴之性,始為完足;於天經地義之理,始相貫通;於德教政令之化,始能暢遂。謂之德之本,而教所由生,又何疑乎?為人子者,不可以不知也。」 御定孝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