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政府秘史 · 第二章車中毒謀
英租界,北京路某里中,有三層樓屋。某日早間,日輪初出,晴光嫩煦,和風習習,吹拂入窗,涼爽宜人。樓中一人,年約四十餘,臨窗獨坐。目架淡藍色吒力克鏡,手一卷,雙睛熒熒對書注射,狀態甚蕭閒。
俄而電鈴鐺鐺響,其人釋卷高呼:「阿祥,速出應門,有客至。」少選,僮肅客入,一翩翩少年也。體纖修,膚白皙,向主人匆匆一鞠躬,笑聲即起曰:「數日不見,培蓀先生想必大快樂,果何所消遣?」
主人曰:「謝君,吾奚逮子快樂十分之一耶?」言已就坐,略話寒暄。二人交情厚密,不問可知。
少年旋低其聲曰:「有事啟告,並將奉請鼎力襄助。」
主人曰:「何事?」
客曰:「偵探事耳。」
主人曰:「嘻,吾子非充偵探職乎?何反垂詢於我輩閒散人?」
客曰:「先生勿客氣。此次之貨固非昔比,特別肥美,意我輩財運轉亨通乎。此次所欲為者蓋首要也。務望賜教,事濟時必有厚酬。」
主人曰:「誰希冀君酬金者?然既承台命,當勉效力。」培蓀者,某甲之好友也,其原籍不祥,姓名亦不一,或劉姓,時又姓周,近又稱羅姓,名則隨人而易。某甲但呼以培蓀先生雲。某甲雖充偵探,實則於偵探學術毫無所得,且少經驗。自奉袁政府某要人秘令,到滬辦偵探案,久無成功,急欲奮勇以圖勞績,非勤求助手不可。以是識培蓀,深悉其曾游日本及美洲七八年,具有偵探學識,返國三四年,經驗頗多。其為人最詭秘,能化裝作各色人,或乞丐、或富翁、或婦女、或少年,憑意所造,維妙維肖。惟心述險狠,趨利忘義,道德上由來弗措意也。表面經營商業,為一資本家,實則嘗充私家偵探,又暗中時與政界通消息。
至其偵探技能,誠屬庸中佼佼,嘗謂:「邇年以亂黨故,中國人充偵探者甚夥,然大率皆門外漢瞎碰而已。」既與某甲相友好,且嘗利用之。今某甲急欲賣其友張某,而無從下手,特竭誠造謁,求指方針。
培蓀曰:「是奚難哉!但誘紿之,即足濟事,如瓮中捉鱉耳。」
因問曰:「渠何嗜好?」
某甲曰:「尚未深悉,惟孽物是其酷好者也。」
曰:「然則易為耳。」因附耳低語良久,然後某甲興辭歷梯而逝。
孤危樓傑閣,暮靄冥,海上繁華,如煙如霧。維時六街三市,遊人漸多。英界四馬路某番菜館中,有三人共飲,一南向坐,軀格昂藏,氣概磅礴,頰邊有微髭,望而知為江湖豪士;一西向坐,身披西裝,鬚眉濃厚,口銜雪茄,兩眼露白睛頻頻上視,大類碩腹賈;一東向坐,齒牙伶俐,舉動輕靈纖佻瘦弱,分明為時髦之少年。
三人蓋即張某及培蓀某甲也。是日筵席為某甲特備以宴張,而請培蓀作陪客也者。二人殷勤勸進,繼以拇戰,交替為張奉觴。張即不辭,如長鯨吸川,臣觥到口輒盡。然拇戰常負,飲太多,至十鍾頃,自覺酩酊眩暈矣。肴饌且盡,相與言歸。
培蓀起,辭謝,臨行與某甲耳語良久,先去。某甲乃呼人力車,應聲而至者二部,若預備然。於是某甲攙扶張下樓,偏斜傾欹,醉狀難描。左之右之,久乃得上車穩坐。張車先行,某甲車後隨。
張車行至途中偶然停止,車夫則回身向車上坐凳旁以手攙納,若摸索者,歉然致詞曰:「先生,予因香菸盒及洋火匣在懷中累塞,恐墜落,故置於車內較穩妥,不礙先生坐,幸勿驚動。」張醉若痴迷,變弗應。
車夫語畢,仍掉身拉挽而行,已過海寧路張尚未覺,更前行至火車站旁,行將逾租界入中國境,張忽若腦震,驚醒,瞠目辨認,狂呼曰:「咄!止止,行過矣!」車夫乃若聾,力行邁進。
張呼既不應,大發怒,挺身起立欲躍下車,殊後衣襟角,若被物箝壓甚緊,力掙不得脫,而車支行愈疾,似欲急越租界者。張窘極,衣被絆,身微俯,倉卒間回顧座旁有洋傘,蓋赴宴時因微雨攜去者也。以手持其顛,而以末柄奮擊車夫頭,醉後力猛,車夫痛暈釋手,車乃停。張以雙手力拔後衣,力過大,劃然一聲,衣裂一角,遂得脫,趁勢飛騰下車,立地不穩,瞑眩幾踣,左右搖曳乃得定踵。
瞥眼間,恍惚見數十步外一人影,然而逝,前望中國界,離己所立處不過數十步耳。有中國巡警數人,對面遙立,凝望租界內,不解何故,心甚詫。而車夫猶抱頭呈叫弗休。不之顧,更揮以老拳,掉頭反身,踉蹌歸去。
車中之惡作劇者,蓋即培蓀教某甲為之。特雇鐵工於車坐側,附加鐵條,條上加螺旋釘,使能箝壓,更賄囑車夫,乘張醉迷坐定後,即藉故牽其衣入箝口,而轉螺旋使緊,不啻束縛於車中,而疾拉出租界俾巡警直接逮捕,則酒肴一席便可博數千元賞金。
為計良得,殊知張酒量實宏,雖醉而不甚沉迷。可怪者,恰當緊要時間,豁然驚醒,若有神助。然而裂衣得脫,亦僥倖矣。張既歸海寧路,甫入寓室,坐須臾,某甲即至。
張一見,即歷歷告以所遇。某甲忸怩曰:「異哉。我固怪君車在前,然我已抵弄,視君室何以猶未開。」
張厲聲怪詈曰:「何物車夫,膽大狂奴!恨不殺卻。」
某甲曰:「是或者車將敝,坐間鐵釘綻出,撩人衣襟。想車夫何敢惡作劇?」時張醉甚,但詫異,亦未深究而罷。
次日,某甲走謁培蓀,欲告以故。培蓀先發嘆聲曰:「唉,便宜若人矣,空勞我種種計劃部署也。」
某甲曰:「先生何謂?」
培蓀曰:「子來非欲告我以事未成乎?吾早知之矣。昨夜吾尾之行,匿伺路旁屋下,離華界不遠,見彼忽跳脫。吾一人力薄,且無捕人權,遂疾趨過中國界,欲招警兵徑過租界,迅速強拉之去。殊吾約警兵來時,彼已反身孤去,而不做美之印捕,又適邏至,因是失敗。雖然,若人終必入我彀。姑緩,好為之。吾子勉焉,困難時幸告,我當竭力助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