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 卷五十九
譯文
程鉅夫,名文海,字鉅夫。祖籍徽州,由徽州遷居郢州京山,後又遷到建昌。叔父程飛卿,為宋朝建昌通判,世祖時投降元朝。鉅夫作為人質入京,授宣武將軍、管軍千戶。有天世祖召見,問他賈似道為人如何,鉅夫詳細回答,世祖甚為滿意,讓他寫下來。他寫了二十餘張紙進呈。又問他現居何官職,他說是千戶。帝對近侍臣僚說「:朕觀此人是顯貴相貌,聽其言論,聰明有見識,可以做翰林。」丞相火禮霍孫傳旨至翰林院,翰林院認為他年少,奏請為應奉翰林文字,世祖對鉅夫說:「從今以後,凡國家政事之得失,朝臣之正邪,你都要告訴朕。」鉅夫叩頭謝恩,表示要竭忠報效。不久,晉升為翰林院修撰,後又升為集賢直學士兼秘書少監。 至元十九年(1282),鉅夫奏陳有關官吏,特別是江南官吏的選拔、考核、俸祿、建立贓官檔案等五項建議,多為朝廷採行,在京師安貞門賜地一塊,供他建築房舍。二十年,加翰林集賢直學士,同領會同館事。二十三年,朝見皇帝,奏請興建國學,遣使到江南去搜訪隱居于山林的宋朝遺老及御史台、按察司的官員,應南北人參用。這些意見都得到世祖的肯定和採納。 二十四年,設立尚書省,詔令鉅夫為參知政事,鉅夫堅決推辭。又命為御史中丞,台臣認為鉅夫是南人(原宋統治區的人),且年紀尚輕。帝大怒道「:汝未用過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以後,省、部、台、院都必須參用南人。」於是以鉅夫仍為集賢直學士,拜侍御史,主持御史台政事,奉詔至江南求賢。原先,詔令皆用蒙古文字,這次,世祖特命用漢字書寫。帝久聞趙孟隴、葉李之名,鉅夫在臨行時,帝密令他必須找到這兩人。鉅夫還舉薦了趙孟頫、余恁、萬一鶚、張伯淳、胡夢魁、曾日希顏、孔洙、曾氵中子、凌時中、包鑄等二十餘人。世祖把他們均升為台諫官和文學之職。鉅夫回朝,又陳關於民間利病五事。拜集賢學士,仍還行台任職。 二十六年,桑哥專政,嚴刑峻法,四方騷動不安。鉅夫入朝上疏說「:臣聞天子的職責,莫大於擇相;宰相之職,莫大於推舉賢才,如果不以推舉賢才為首要職責,一心只想到如何弄到錢財,這不是為國家,也不是為人民。昔日漢文帝問丞相周勃關於刑法、錢糧的事,周勃回答不出來。陳平上前說道:『關於刑法的事,陛下應該問廷尉,關於錢糧,應該問內史。宰相的職責是上使陰陽調和,下使萬物相適應;對外鎮撫四夷,對內安撫百姓。』從陳平的言論中,可知宰相的職責是什麼了。今權臣執政,立尚書省專門搜求錢糧,以剝削百姓為職責。所任用的人,都是貪婪圖利之人。江南之所發生亂事,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臣認為應該清查尚書的政績,削弱行省的權力,罷黜開口只談利益的官僚,對百姓進行撫恤,只有這樣才於國有利。」桑哥大怒,把鉅夫拘留於京師,不派他任官,還奏請朝廷殺掉他。他奏請了六次,世祖都不批准。鉅夫回到行台後,二十九年又召他與胡祗..、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凝、陳儼、趙居信等十人入京。三十年,任命鉅夫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他在福建興辦學校提倡教化,官吏怕他,百姓愛他。 大德四年(1300),轉任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到任後首先懲治行省平章家奴中之為害百姓的人。八年,回朝拜為翰林學士,參與商議中書省事。十年,發生乾旱、暴風、星變等,鉅夫應詔陳奏消災良策五項,即敬天、尊祖、清心、顧全大體、改革弊政,成宗認為很好。雲南省臣報告說:「世祖親自平定雲南,百姓希望把功績刻在點蒼山石上。」朝廷詔令鉅夫撰其文。 十一年,拜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使,但仍留京為翰林學士。至大元年(1308),修《成宗實錄》。二年,召鉅夫至上都。三年,再拜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使。四年,與李謙、尚文等十六人同回朝廷,鉅夫拜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使,但仍留為翰林學士承旨。皇慶元年(1312),修《武宗實錄》。二年,皇帝鼓勵他說:「中書議事,只有卿所言甚是恰當,以後遇事直言就是。」詔令鉅夫與平章政事李孟、參知政事許師敬商議實行貢舉法。鉅夫建議:「經學當以程頤、朱熹的注釋為主,文章應革除唐、宋的弊病。」命鉅夫草擬詔書施行。 三年,因病請求辭職歸家,不准,命尚醫給藥物,任其子程大本為郊祀署令,以便就近侍養。皇帝常派人去看望,予以鼓勵,安慰,特授光祿大夫,賜上等酒器,命廷臣在齊化門外為他南還餞行。回家三年後而卒,年七十歲。泰定二年(1325),贈大司徒、柱國,追封楚國公,諡「文憲」。 趙孟頫字子昂,宋太祖子秦王德芳之後。其五世祖秀安僖王子翶,即宋孝宗父。其四世祖為崇憲靖王趙伯圭,孝宗賜宅第於湖州,故孟頫為湖州人。曾祖名師垂,祖父名希永,父名與山言,皆為宋朝大官。元朝贈師垂為集賢侍讀學士,希永為太常禮儀院使並封吳興郡公,與山言為集賢大學士,封魏國公。 孟頫自幼聰敏,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十四歲因其家世代為官亦入補官爵,並通過了吏部選拔官員的考試,調任真州司戶參軍。宋亡後居家,更致力於學問。 至元二十三年(1286),行台侍御史程鉅夫奉詔搜訪隱居於江南的宋代遺臣,將孟頫引見世祖。世祖見孟頫才氣豪邁,神采煥發,如神仙中人,大喜,使坐於右丞葉李之上。當時朝廷方設立尚書省,命孟頫起草詔書,頒布天下。世祖看了詔書後稱讚道「:說出了朕心中所要說的話。」朝廷召集百官於刑部,商討制定刑法。大家認為凡貪贓滿至元寶鈔二百貫者,論死罪。孟頫則認為太重,因為鈔法創立後的幾十年內,已大幅度貶值,以貶值之鈔來決定人之生死,不足採取。有人見他年少,又是來自南方,不了解元朝國情,指責他反對以至元鈔來定罪,是想阻礙至元寶鈔的流行。孟頫理直氣壯地反駁,指出:「刑法是關係到人命的生死,必須分別輕重。孟頫奉詔參與商議,不敢不言。你不講道理,企圖以勢壓人,這是不行的!」這人啞口無言。世祖打算重用孟頫,但遭到一些人的阻止。 至元二十四年(1287)六月,授孟頫兵部郎中之職,兵部總管全國驛站,當時來往使臣的飲食費用比過去增加了幾十倍,當地官府無力供給,只有強取於民,不勝騷擾,請中書省以增加鈔幣解決。但當時至元鈔不能通行,朝廷派尚書劉宣與孟頫一同至江南查辦行省丞相貫徹執行鈔法不力之罪,左右司官及諸路官均遭鞭打。然而孟頫卻不笞一人。回京後丞相桑哥對他這種寬容大加譴責。 鄧文原字善之,一字匪石,綿州人,父親鄧漳遷居於錢塘。文原十五歲就通曉《春秋》。至元二十七年(1290),江浙行省召聘為杭州路儒學正。大德二年(1298),調任崇德州教授。五年升應奉翰林文字。九年,升修撰,請假回江南。至大元年(1308),又任修撰,參加修纂《成宗實錄》。三年,授江浙儒學提舉。 皇慶元年(1312),入朝任國子司業。他上任的第一件事,是建議改革學校的管理。當權者因循守舊,與他意見不合,文原便借病辭職。實行科舉考試製,文原出任江浙行省主考官,為防止考生們守舊的陋習,將朱熹的《貢舉私議》一文書寫,貼在考場門口。延..四年(1317),升為翰林待制。五年,出僉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平江有一僧人,與該府判官理熙有私怨,收買其徒弟控告理熙貪贓,熙被迫認罪,文原巡察時,審問得其實情,將那個誣告和尚施以杖刑,釋放了理熙。吳興百姓夜間回家,巡邏者逮捕綁於亭下,此人逃走了。追趕的人將他在途中刺死。其兄問殺人者是什麼模樣,有人說是個高個子人,頭戴白帽,身穿青衣。其兄向官府投訴,官府問初更值班者是誰,回答是張福兒,於是逮捕審問,強行認罪,把他囚禁了三年。文原察覺原判不實,福兒身不滿六尺,並非高個子;死者刀傷在右脅,而福兒一貫是用左手,傷應在左脅。經過調查,捕獲真正的兇手,福兒得以釋放。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官府捕獲了盜賊,審理後送到郡衙處治。夜間戴家房屋被焚,汝惟下落不明。文原認為其中必有緣故,經訪察,得汝惟之妻葉氏與其弟謀殺汝惟的罪狀,又在水塘邊的樹下發現了汝惟的屍體和行兇的斧頭,證實了案情,人們把文原當作是神。 六年,調僉江東道肅政廉訪司事。該道之徽州、寧國、廣德三郡每年徵收茶課鈔原為三千錠,後增至十八萬錠,把山谷中所出產的茶葉都送交,也不到一半,其餘都是另向民間勒索的,而且年年如此。當時,轉運司的官吏,任用鄉間奸狡之徒,動不動以犯法罪誣陷百姓,而且轉運司對當地官府實行專制,凡五品以下的官員都可以判以杖刑,州縣把他們無可奈何。文原奏請廢除專收茶課的轉運司,讓郡縣自己徵收上交。但這建議未能呈送到朝廷。徽州民謝蘭的家僮汪某被人殺死,蘭之侄謝回買通汪族人,誣告蘭是兇手,蘭被迫服罪。文原複審,得以昭雪,判謝回之罪。 至治二年(1322),入朝為集賢直學士。地震,朝廷詔令朝臣擬定消災的辦法。文原奏請判決尚在關押的囚犯;在河北設置倉廩,存儲糧食以備荒年。再次請求廢除榷茶轉運司,但此條陳仍未上報皇帝。三年,兼任國子監祭酒。江浙省臣趙簡奏請開經筵,為皇帝講解經史。泰定元年(1324),任命文原兼經筵講官,他因病請求辭職歸家。二年,召入朝拜翰林侍講學士,又以疾病而辭謝。三年,拜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因病未赴任。天曆元年(1328)卒,終年七十歲。 文原內嚴厲而外寬恕,家貧而為官廉潔。早年客居京師時,有一書生病重,從袋中取出一金,囑託文原將此金交給他家屬。此書生病逝,而同房一書生把那金子偷走了,文原另買同量的金子給死者家屬,此事他終身未同人說起。有文集若干卷,藏於家中。至順四年(1333),贈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諡「文肅」。 當時有個叫王虎臣的官員,揭發了平江路總管趙全的違法事實,朝廷命虎臣去查處。右丞葉李堅持奏請不可派虎臣,世祖不聽。孟頫進言說:「趙全違法固當問罪,但虎臣以前在平江也常常強買民田,縱令下屬臣僚奸詐營利。趙全曾多次與他爭鬥,虎臣懷恨在心。今派虎臣去,必然陷害趙全;縱然查出趙全不法事實,人們也不能不有所懷疑。」世祖這才明白過來,改派別人去處理。帝聞孟頫家境素來清貧,賜鈔五十錠。 曹元用字子貞,祖籍阿城,後遷居汶上。元用天資聰敏,性格開朗,幼好讀書,過目不忘,每夜讀書,常通宵達旦。父親怕他因此得病,阻止他,他卻用衣蔽住窗子,在房內默讀。 元用開始任鎮江路儒學正,期滿考核合格,游於京師。翰林承旨閻復,對於各地來的士子很少有稱讚的,見到元用,將他所寫的文章給元用看,元用立即指出其中的毛病,復認為元用是個奇才,薦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元用認為國史院的官員都才不稱職,請於測試後錄優任用。御史台聘他為屬官,元用不曾學過如何辦理公務,但對一些事情卻能有明確的判斷,御史台的屬吏們反而要向他請教。轉為中書省右司的屬員,與清河的元明善、濟南的張養浩,並稱為「三俊」。後授任應奉翰林文字,又轉任禮部主事。在當時歷朝皇后死後,還是稱其名,沒有諡號,元用認為:「後為天下之母,豈可直接稱其名,應加上美好的稱號,以發揚其美德。」改任尚書省右司都事,轉為員外郎。廢除尚書省後,他退居任城,在那裡住很久,齊、魯間士人向他求學的甚多。 延..六年(1319),授太常禮儀院經歷,建議太子英宗親自參加祭祀之事,精心於禮樂。英宗親自主持祭祀的禮節、儀仗隊、車馬、服裝等制度,都是他裁定的。原來太廟九代皇帝的靈位分室供奉,但都在一殿之內祭祀。仁宗崩,殿內也無室可以供奉了,便在武宗室之前接了一間供奉。英宗上京召集禮官討論此事。元用認為,應該建大殿於原殿之前,內設十五室。帝認為此議甚好。授元用為翰林待制,升直學士。 至治三年(1323)八月,發生鐵失刺殺英宗的事變,賊黨赤斤鐵木兒突然來到京師,收繳各衙門大印,召兩院學士北上。元用一人未去,並聲稱:「此非常之變,我寧死也不能屈服。」不久,這次政變以失敗告終,人們都說元用有先見之明。 泰定二年(1325),授元用為太子贊善,後轉為禮部尚書,兼經筵官,又任大朝會的糾儀官,在退朝時號令循序而退,無奪門而出的事情發生。他認為太醫、儀鳳、教坊等官,不應列入正班,應自成一列。這些建議均被採納。丞相擬廢除科舉制,元用反對:「國家文治正要用此制度,怎麼能廢!」有人提出對太廟的祭祀由四季減為冬季,元用認為,太廟四時祭祀,缺一不可,這是禮經中規定的,豈可為減少耗費而廢應行之禮! 泰定三年夏,發生日食、地震、星變,皇帝詔令廷臣商議消災之策,元用提出:避免天災的辦法,是不講空話,但務實際,也就是實行德政。具體說就是:節省一切不應開支的費用,選拔賢能者為各地守令,撫恤貧民,祭祀天地,禁止佛事,停止不必須的製作以減輕人民負擔,慎重地實行賞罰以鼓勵和懲罰士民。這些意見都切合實際,清除當時政治中的弊端。他還論及科舉取士之法,認為應當革除冒名頂替,嚴格進行考核,使得有真才實學的人得到任用。這些意見朝廷都予以肯定。拜為中奉大夫、翰林侍講學士兼經筵官,參與修纂仁宗、英宗兩朝實錄。又奉旨纂集甲令為《通制》,把唐《貞觀政要》譯為蒙古語言。這些書編成後都流行於世。凡朝廷的文告和命令,都是元用起草的。文宗時他起草寬恤之詔,受到皇帝的稱讚,賜金織紋錦。 天曆二年(1329),代表皇帝到曲阜孔子廟舉行祭祀,回來獻上孔子像及所撰的代祀記,文宗非常高興。當時太禧宗..院副使缺員,中書奏薦元用充任,文宗不准,說「此人是翰林中所不可無者,將來有大用」。不幸去世,文宗哀悼不已,對侍臣說:「曹子貞盡忠盡力,不幸今亡,可賜安葬費五千緡。」贈正奉大夫、江浙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東平郡公,諡「文獻」。有詩文四十卷,題為《超然集》。 齊履謙字伯恆。父名齊義,精於算術。履謙六歲隨父親至京師,七歲讀書,有過目不忘之才,十一歲父親教他推算星曆,十三歲從師,崇拜聖賢之學,非洙、泗、伊、洛之書不讀。 至元十六年(1279),朝廷初設太史局,改制新曆,履謙為星曆生。同輩者都是司天台官之子,太史王恂問他們算術題,都不能對,只有履謙對答如流,深得王恂器重。新曆製成後,履謙又參加修纂《歷經》、《歷議》。至元二十九年被授予星曆教授。都城計時器刻漏,原為木製品,其形如碑,故名「碑漏」。該「碑漏」年久失修,計時不准。大德元年(1297),中書省命履謙檢查,工匠在履謙指導下進行改做,能準確報時,又奏請重建鼓樓,增添更鼓和守漏士卒。 大德二年,履謙調任保章正,從此才專管曆法之事。三年八月初一日,按曆法推算,這天巳時應有日蝕。但並無日蝕出現,眾人皆懼怕,履謙從容地對大家說「:當蝕不蝕,古代也有過,何況已近午時,陽盛陰弱,應該是當蝕不蝕。」他考證自唐開元以來日蝕之當蝕而不蝕者有十次。六年六月初一,按曆法推算,這天戌時應有日蝕五十七秒。但其他星曆官不敢上報,履謙說:「我們所掌握的是一般規律,屆時日蝕是否出現,那是由上天來決定。」他獨自把將發生日蝕的事上報,屆時果然有日蝕出現。 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夜,發生大地震,成宗下詔垂問震災發生的原因及消災的辦法。履謙根據《春秋》的道理說道「:地為陰而主靜,妻道、臣道、子道都屬陰,三者失其道,所以大地不得安寧。消災的辦法是,大臣們做自我譴責,革去其專橫的淫威,向上天表示改過自新,只是祈禱是無濟於事的。」當時成宗正在病中,宰臣中有人作威作福,履謙藉此機會向皇帝進諫。大德九年,始在南郊設壇以祭祀天地,履謙兼為司天台官。按舊制,司天雖掌握時刻,因無鐘鼓報時器,祭祀往往在清晨舉行。履謙對丞相等執政官員們說,請用鐘鼓報時,使早晚各有節度。朝廷聽取了這個建議。 至大三年(1310)履謙升為授時郎秋官正,兼管冬官正事。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崇尚儒術。台臣向仁宗薦舉齊履謙,說他品學兼優,可教國學子弟。於是任命履謙為國子監丞,後改授奉直大夫、國子司業,與吳澄同時執教。二人均受到人們的稱讚。他們每日清晨五更入學,無論風雨寒暑,從不懈怠,教育有方,諸生無不畏服。不久,再度任命履謙為僉太史院事。 自履謙離開國學後,吳澄也因病去職,國學的學業略有鬆懈。延..元年(1314),仍以履謙為國子司業。履謙對自己要求更嚴,其教養之法進一步發展,每齋置伴讀一人為一齋之長,雖助教缺人,而對諸生的講授從未中止。朝廷原規定國子生每年薦舉六人為官,以入學先後為序。履謙認為不妥,「不考其學業,何以能選拔優秀人材」。他參照舊制,確立升級、積分等法,即:每季考察學生的學業、品行,按照成績之優劣順次升級;升入上齋後,必再經兩年才進行考試。第一、二個月考試經疑、經義;第三個月考古賦、詔誥、章表策,蒙古、色目人考明經、策問。考試成績如辭章和理論俱優者為一分,辭章一般而理論優等者為半分,年終積至八分者為高等生,從中選派四十人,然後由集賢院、禮部共同評定其學業,及格者六人,作為每年薦舉的人才。如果學了三年還不通一經者,開除出國子學。仁宗採納這些建議。從此以後,國子生人人努力學習,出了些文學之士。延..五年,調任濱州知州,因母親去世而未去赴任。 至治元年(1321),拜太史院使。泰定二年(1325)九月,以太史院使銜奉詔宣撫江西、福建,罷黜貪官污吏四百餘人,免除加征糧數萬石,全數放歸各州縣強令服勞役的先賢子孫。福建地方官吏的職田,每年每畝征米三石,人民不堪負擔,履謙命減數徵收,因而招人怨恨。還京後,這些地方官吏果然藉故誣告履謙,但不久這些誣告者被懲處,履謙得到昭雪,恢復其太史院使之職,幾年後,於天曆二年(1329)逝世。 履謙自幼勤學苦讀,但家貧無書。做星曆生時,秘書監將宋朝留下來的書存放於太史院,履謙得以晝夜學習研究,故學識淵博,自六經、諸史、天文、地理、禮樂、律歷,以致陰陽五行、醫藥、卜筮,無不融會貫通,尤其精通經籍。其著作有《大學四傳小注》一卷、《中庸章句續解》一卷、《論語言仁通旨》二卷、《書傳詳說》一卷、《易繫辭旨略》二卷、《易本說》一卷、《春秋諸國統記》六卷、《經世書入式》一卷、《外篇微旨》一卷。《授時曆》應用了五十年,未曾做進一步檢驗、研究,履謙每天觀測日影和早晚五星宿度,經過校正,將至治三年冬至和泰定二年夏至的時間,各減二刻,並著《二至晷景考》二卷及《經串演撰八法》一卷。 他還計劃根據樂理來改正元朝郊祭天地、廟祀祖宗的音樂,可惜這一願望未能實現。履謙去世後,朝廷於至順三年(1332)五月,贈翰林學士、資善大夫、上護軍,追封為汝南郡公,諡「文懿」。 至元二十七年(1290),升孟頫為集賢直學士。這年地震,北京尤其劇烈,死傷數十萬人,世祖為之憂心如焚。皇帝駐於龍虎台,派阿剌渾撒里回京,召集賢、翰林兩院官會議,詢問此次天災發生的原因及消災的辦法。但這些官員害怕丞相桑哥的淫威,不敢說實話,只是泛引《經》、《傳》及五行災異的話,以修人事、應天變來回答,不敢觸及時政。在此以前,桑哥遣忻都及王濟清理全國錢糧,大加搜括,已征入數百萬,未征者還有數千萬,弄得民不聊生,相繼自殺。逃入山林者,官府發兵追捕,無人敢來勸阻。孟頫與阿剌渾撒里非常友好,勸他去奏請皇上大赦天下,免除賦稅,這樣就可能消弭天災。阿剌渾撒里按照孟頫的意見向皇帝奏稟,並得到皇帝的允許。詔書已經草擬好了,桑哥大怒,說這不是皇上的旨意。孟頫挺身而出對桑哥說:「百姓死亡已盡,那些未征上來的錢糧到哪裡去征?若不及時免除,以後若有人將此未征之數千萬錢糧作為損失而歸咎於尚書省,這豈不深深連累了丞相?」桑哥明白其利害,同意全部免除,人民因而得救。 世祖曾問孟頫,葉李與留夢炎哪個好。孟頫說:「夢炎是我父親的摯友,為人莊重厚道,很自信,多謀能斷,有大臣之才。葉李所讀的書我都讀過,他所知所能的事,臣都能知能辦。」世祖說:「你是認為夢炎比葉李要賢嗎?但是,夢炎在宋朝為狀元,位至丞相,而在賈似道欺上誤國之時,夢炎卻對賈似道阿諛順從。葉李當時雖為平民,卻敢於上書朝廷,斥責賈似道,顯然賢於夢炎。你因為夢炎是你父親的摯友,不敢非議,可賦詩以規勸他。」孟頫賦詩一首,其中有「往事已非那可說,且將忠直報皇元」之語,世祖看後大加讚賞。孟頫退朝後對奉御徹里說「:皇上在談論賈似道誤國時,責備留夢炎當時不敢指責。如今,桑哥的罪惡甚於似道,而我等不加指責,將來如何能推卸責任?然我畢竟不是皇上親信之臣,說話皇上必不聽從。侍臣中讀書知理、慷慨有氣節而又為皇上所親信的人中,沒有能超過你的。捐出自己生命而為百姓除害,是仁者之事,希望你能這樣!」徹里果然向世祖揭發桑哥的罪惡。世祖大怒,命衛士掌嘴,徹里口鼻血涌,倒在地上。再問,徹里還是斥責桑哥罪行,大臣也相繼指責桑哥,於是世祖將桑哥按罪誅殺,並廢除尚書省,凡有罪的大臣也統統罷官。 世祖有意讓孟頫參與中書省政事,孟頫堅持不肯。他預料,久在君王身邊,必受人嫉妒,故極力請求到外地任職。至元二十九年(1292),出任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當地有個叫元掀兒的人,在鹽場服役,因不勝艱苦而逃走。其父誣告是同服勞役的人將掀兒殺害了。孟頫懷疑其中有冤情,不立即判決。過了一月,掀兒自己回歸鹽場。郡中人都稱讚孟頫料事如神。僉廉訪司事韋哈刺哈孫,性情暴虐,因孟頫不順他的意,藉口中傷他;恰逢朝廷要修《世祖實錄》,召孟頫還京,這才無事。其後,調孟頫為汾州知州,還未成行,又令他書寫金字《藏經》,接著又任命為集賢直學士、江浙等處儒學提舉,後調任泰州尹。 至大三年(1310),召孟頫回京師,授翰林侍讀學士,命與其他學士共同撰寫祀南郊祝文。在擬定殿名的問題上,與其他人意見不合,告假還鄉。仁宗在東宮時,就聞知孟頫之名,即位後召他任集賢侍講學士、中奉大夫。延..元年(1314),改任翰林侍講學士,後又任集賢侍講學士、資德大夫。延..三年,拜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帝待他甚厚,只呼其字而不呼其名,在與侍臣談論文學之士時,把孟頫比作唐代李白、宋代蘇子瞻,稱讚他品行純正,博學多聞,書畫絕倫,又精通佛學及老莊之學,這些都是人所不及的。不樂意的人想離間仁宗與孟頫的親密關係,仁宗不加理會。既而又有人上書,奏請朝廷不能讓孟頫參與編修國史。仁宗說「:趙子昂是世祖皇帝選拔的重臣,朕特加優待,讓他在館閣從事著述,傳之後世,你們口羅嗦些什麼?」賜孟頫鈔五百錠,叮囑侍臣:「中書總說國用不足,這筆賞金他們必不肯付與,可從普慶寺庫存中支給。」孟頫曾數月不至宮中,帝問左右,都說孟頫年老畏寒。帝令御府賜與貂鼠皮裘。 孟頫原是因程鉅夫的舉薦而以兵部郎中起家的。後來鉅夫任翰林學士承旨時辭官歸家,朝廷以孟頫代之。孟頫就任後,先去拜謁鉅夫,然後再入翰林院視事,當時傳為士大夫的佳話。延..六年(1319),獲准南歸。仁宗又遣使催他回朝,因病未能成行。至治元年(1321),英宗遣使到孟頫家中,命他書寫《孝經》。二年六月病卒,年六十九歲。追封魏國公,諡「文敏」。 孟頫的著作有《尚書注》、《琴原》、《樂原》,其詩文音律清新,含義深遠,讀之使人有飄然出世之感。其篆、籀、分、隸、真、行、草書,無不為古今之冠,因以書法聞名天下。天竺僧人,數萬里來求其字歸,國中視為珍寶。其畫山水、木石、花竹、人馬,尤為精緻。前史官楊載,說孟頫之才為書畫所掩蓋,知其書畫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經邦濟世之學。人們認為這是深知孟頫才能的評語。其子趙雍、趙奕,都以書畫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