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山堂曲品 · 曲品凡例
一、
品中皆南詞,而《西廂》、《西遊》、《凌雲》三北曲何以入品?蓋以全記故也。全記皆入品,無論南北也。
一、
文人善變,要不能設一格以待之。有自濃而歸淡,自俗而趨雅,自奔逸而就規矩。如湯清遠他作入「妙」,《紫釵》獨以「艷」稱;沈詞隱他作入「雅」,《四異》獨以「逸」稱。必使作者之神情,與評者之藻鑒,相遇而成莫遁之面目耳。
一、
呂《品》傳奇之不入格者,擯不錄,故至具品而止。予則槩收之,而別為雜調。工者以供鑑賞,拙者亦以資捧腹也。
一、
詞曲一經改竄,便與作者為二。有因改而增其美,如李開先之《寶劍》列「能」,陳禺陽之《靈寶刀》列「雅」是也。有因改而失其眞,如高則誠之《琵琶記》列「妙」,蓮池師之《琵琶》列「雅」是也。故凡刪改原本數折已上者,別自著評,各為標目。
音律之道甚精,解者不易。自東嘉決《中相韻》之藩,而雜韻出矣。自人誤認《中州韻》之分三聲,而南調亦以人聲代上去矣。才如玉茗,尚有拗??,況其它乎?故求詞於詞章,十得一二;求詞於音律,百得一二耳。品中雖間取詞章,而重律之思,未嘗不三致意焉。
一、
才人名妓,詞壇之所艷稱。作者每竊其名以覆短。如盧次梗之《想當然》,韋長賓之《箜篌》,馬湘蘭之《三生》,梁玉兒之《合元》,考其眞姓名而不可得。未能闕疑,姑以從俗。
一、
作者如林,大江以南,尤標赤幟。予耳聞旣陋,交臂尚寡,故有有姓而無名,有姓名而無別號,有名號而無居地,尚望同志者有所見聞,詳以告我。
姓字之下擊以傳奇,皆予所已見者。如顧道行之《風教編》,鄭虛舟之大節,皆以未見,故不敢雷同呂《品》。且有因傳奇湮沒,遂不得表著其姓字,可慨矣。是以旁搜廣羅,不啻饑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