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原理 · 自序

潘光旦 《優生原理》
這本小書代表著兩個時期的努力。全書八章里,最後論宗教與選擇的關係的一章寫在戰前,民國二十四年的春季,是十九屬於編述性質的;當時曾交與青年協會書局印行,作為《基督教與中國改造叢刊》的一種,題目定為《宗教與優生》。因為是單行本,當時別有一段《引言》說: 「誰都承認宗教是一種很巨大的勢力。不久以前我們有人到一個很破落的小鄉村(北平西北郊清華大學迤東的西柳村)里去放一些貸款。這個村子裡只有五十多家,想借錢還債或做小本生意的倒在半數以上,經濟能力的衰落是可想而知的了。但說也奇怪,村中唯一的一座廟宇卻是修得很整齊,而是最近修繕過的,並且那筆修繕費一望而知要比我們貸款的總額為大。我們當然可以說,神道的『榨取力』比任何人的力量還要來得大,但我們一樣的可以說,信仰對於人事的影響,有時候確乎是可以大到無堅不摧,無微不至。 「這樣一種巨大的勢力,對於一個民族的生活、健康、以至於整個的運命,當然不會沒有影響,並且料想起來,這種影響一定是很深刻、很普遍的,正因為宗教是一種能傳播廣遠而能深入人心的東西。本篇討論有兩層用意,一是就此種影響,加以歷史的推敲與分析,二是根據了鑑往知來的原則,要看宗教的發展與民族的健康,兩者之間,怎樣才可以發生一番相成而不相害的關係。」 在單行本里,此文原分五小章:一、宗教與民族健康的一般關係;二、宗教與古代西洋民族的興亡;三、基督教與西洋民族的健康;四、中國民族與宗教信仰;五、一個前途的瞻望。如今把五章作為五節,節與節間空出一行,如前行七章之例。 前面的七章是抗戰時期寫的,時作時輟,前後共跨九個月,三十年八月底到三十一年五月底。第一章的最先一部分是在峨眉山新開寺寫的,其餘則都在昆明。避地到過西南的人都知道這是敵人空襲最猛烈的一個時期,所謂疲勞轟炸就是在三十年八月初開始的。對於我,這幸而也是學校行政工作擺脫得比較最乾淨的一個時期,因而能在授課與躲警報的夾縫中,多少爭取了一些寫稿的機會。記得當時寫此稿寫得最多的地點是西南聯合大學總辦公處的庶務主任辦公室;我和庶務行政向無關係,正唯其沒有關係,所以反而比較清靜,比較更可以避免客人的枉顧,因而得安心從事。當時唯一無法避免的不速之客是敵機來襲的警報;不過問題也還簡單,警報一響,我就把手邊的稿子和參考書物收拾起來,向庶務室的大鐵箱下面(不是裡面)一塞,然後隨著眾人向聯大後面的墳山疏散。三十年九月以後,昆明的空襲雖頻繁,聯大的校舍卻沒有中過炸彈,因而庶務室無恙,鐵箱無恙,我的敝帚自珍的稿件也就瓦全到了今日。當時聯大的庶務主任是畢正宣先生,這一大串的方便,地點、桌椅、筆墨、以至鐵箱底下三四方尺的泥地,都是他供給我的,我必須在此表示我的謝意。 這七章是屬於編譯性的,大約三分屬編,七分屬譯,每章後面的附註也還占用過不少的工夫。譯文所用的西書是美國普本拿與約翰孫(Paul Popenoe and R. H. Johnson)合著的《應用優生學》,一九三三年修訂本。普氏是人類改進基金社(The Human Betterment Foundation,社址在加利福尼亞州巴薩第那Pasadena城)的主任幹事和家庭關係研究所(The Institute of Family Relations,所址在加州洛杉磯)的所長;約氏是畢茲堡大學(University of Pittsburgh)的教授。除了和普氏曾經通過信外,我並不認識這兩位作家。不過我知道他們對於優生學有湛深與通盤的了解;我最早讀到而獲益最多的優生學的著作便是一九一八年問世的初版《應用優生學》。 修訂版的《應用優生學》有二十章。最前面的六章也就是本書前面的六章。它的第十二章是本書的第七章。本書的第八章相當於《應用優生學》的第十三章,內容也很有一部分相同,但前者並不是後者的譯文,前者的材料也遠較後者為多;約言之,這一章是我另外編述的,上文已加說明。前七章雖屬譯文,經我增刪的地方也復不少,增刪的標準之一是中美兩國的國情不同,適用於彼者未必適用於此。 《應用優生學》全書二十章中,最值得選譯的是關於原理的幾章,也就是本書所已利用的幾章。優生的原理是由演化論的原理賡續推演而來的。人類如何可以把自身今後的演化把握得住,控制有方,便是優生的主題,便是優生學。演化的主要成因有三,一是變異,二是遺傳,三是選擇。本書八章中,前二章論性養常變之理與其例證,可以說是屬於通論性質的;第三第四兩章即分論變異與遺傳,第五至第八四章即專論選擇。關於所謂人文選擇,可列舉的選擇勢力固不限於戰爭與宗教,但戰爭與宗教無疑的是最犖犖的兩大端,自古已然,於今為烈,因為,在今日,信仰與政治已經更進一步的發生了密切的聯繫,而在此種聯繫的形勢之下,陣線勢必愈益分明,壁壘愈益森嚴,旗鼓愈益堂堂整整,而戰爭便愈益不易避免了。 《應用優生學》的其它各章我不準備再譯。它們大半屬於應用技術的探討,小半屬於當代種種社會措施的評論。我覺得這些我無須譯出,一則因為它們的內容牽涉到美國特殊的國情的地方太多,對我們不很適用,以至於很不適用,如選譯時加以刪節,那所要刪節的未免太多。再則其間值得保留的部分,無論屬於優生技術的探討或社會舉措的評議,則我歷年來亦嘗就中國固有的文化背景與當前的社會情狀,勉作論列,分別見《中國之家庭問題》 〔1〕 與若干輯的《人文生物學論叢》 〔2〕 諸種拙著中,更無庸再事複述。原理的討論則與此不同,它不受國族文化的畛域的限制。 本書前七章是以前完全沒有發表過的。唯一曾經公開的機會與場合是民國三十一年以來西南聯合大學與清華大學歷屆的優生學班。優生學在兩大學裡是選修的課程,每年修習的同學平均約五十人;他們聽我講授,和我討論,甚至於和我辯難,很熱烈的辯難,許多和尋常見解不同的地方也往往就是辯難所由引起的地方;對於這些同學我要藉此機會表示我的欣慰和感謝,因為,就一門新興的學科說話,立意遣辭,要力求其周匝平允,第一,眼前非有學殖稍具根柢的聽眾不可,第二,聽眾中非有深思熟慮、善於質難、以至於不惜爭辯的人不可;本書雖一半出於迻譯,一半也未嘗不是這一番切磋砥磨的成品。 民國三十七年十月,潘光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