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發揮 · 卷之一

萬全 《幼科發揮》
形氣發微論 大哉醫乎。其來遠矣。粵自混沌既判。洪荒始分。太陽之輕清者。以氣而上浮者為天。 之重濁者。以形而下凝者為地。天確然而位乎上。地煥然而位乎下。於是陽之精者為日。東升而西墜。陰之精者為月。夜見而晝陰。兩儀立矣。二曜行焉。於是玄氣凝空。水始生也。 赤氣炫空。火始生也。蒼氣浮空。木始生也。素氣橫空。金始生也。黃氣際空。土始生也。 五行備。萬物生。三才之道著矣。是以人之生也。稟天地之陰陽。假父母之精血。交感凝結。以為胞胎也。幹道成男。坤道成女。始自襁褓。以至齠齡。迨其成童。與夫壯年。豈易然哉。故一月之原。有白露之稱。三月之胚。有干桃花之譬。及其三月。則先生右腎而為男。 陰包陽也。先生左腎而為女。陽包陰也。其次腎生脾。脾生肝。肝生肺。肺生心。以生其勝己者。腎屬水。故五臟由是為陰。其次心生小腸。小腸生大腸。大腸生膽。膽生胃。胃生膀胱。膀胱生三焦。以生其己勝也。小腸屬火。六腑由是為陽。其次三焦生八脈。八脈生十二經。十二經生十二絡。十二絡生一百八十絲絡。一百八十絲絡生一百八十纏絡。一百八十纏絡生三萬四千經絡。三萬四千經絡生三百六十五骨節。生三百六十五大穴。三百六十五大穴。 生八萬四千毛竅。則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身皆備矣。所謂四月形像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髮生。七月則游其魂兒能動其左手。八月游其魄。兒能動其右手。九月三轉身。十月滿足母子分。其中有延月生者。必生貴子。不足日月生者。必生貧賤之人。誕生之後,有變蒸之熱。 長其精神。壯其筋骨。生其意志。變蒸已畢。一歲期焉。齒生髮長。神志有異於前也。故曰。齒者腎之餘也。爪者筋之餘也。神者氣之餘也。吁。人身之難得也如此哉。方其幼也。有如水面之泡。草頭之露。氣血未定。易寒易熱。腸胃軟脆,易飢易飽。為母者調攝不得其宜。必不免吐瀉驚疳之病矣。及其長也。嗜欲既開。不能修養。是以六氣逆侵於其外。七情交戰於其中。百憂累其心。萬事勞其神。一融之氣,安能無病焉。小兒之瘡疹。大人之傷寒。 尤其甚也。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大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亦猶渴而穿井。鬥而鑄兵。不亦晚乎。 原病論 夫小兒者。幼科也。初生曰嬰兒。三歲曰小兒。十歲曰童子。兒有大小之不同。病有淺各異。觀形察色之殊。望聞問切之間。若能詳究於斯。可竭神聖工巧者矣。蓋望者鑒貌辨其色也。假如面部左腮屬肝。右腮屬肺。額屬心。鼻屬脾。顴屬腎。肝病則面青。肺病則面白。心病則面赤。脾病則面黃。腎病則面黑。是乃望而知之也。聞者聽聲知其證也。假如肝病則聲悲。肺病則聲促。心病則聲雄。脾病則聲緩。腎病則聲沉。此屬於髒。又大腸病則聲長。小腸病則聲短。胃病則聲速。膽病則聲清。膀胱病則聲微。此屬於腑。是乃聞而知之也。 問者問病究其原也。假如好食酸則肝病。好食辛則肺病。好食苦則心病。好食甘則脾病。好食咸則腎病。好食熱則內寒。好食冷則內熱。是乃問而知之也。切者切脈察其病也。假如小兒三歲以下。有病。須看男左女右手虎口三關。從第二指側。第一節名風關。二節名氣關。 三節名命關。辨其紋色。紫者屬熱。紅者屬寒。青者屬風。白者疳病。黑者中惡。黃者脾之困也。色見紅者可治。色黑則危矣。若見於風關為輕。氣關為重。過於命關。則難治矣。至三歲以上。乃以一指按寸關尺三部。常以沉實七至為率。添則為熱,減則為寒。浮洪風盛。 數則多驚。沉遲為虛。沉實為積。是乃切而知之也。大抵小兒之病。大半胎毒。而小半於傷食也。其外感風寒之疾十一而已。蓋小兒之在胎也。母飢亦飢。母飽亦飽。辛辣適口。胎氣隨熱。情慾無節。或喜怒不常。皆能令其子受患。其為母者,胎前既不能謹節。產後尤不能調護。是以唯務姑息。不能防微杜漸。或未滿百 。而遂與酸咸之味。或未及周歲。而輒與肥甘之物。百病由是而生焉。且小兒脾胃。本自嬌嫩。易於傷積。乳食傷胃。則為嘔吐。乳食傷脾。則為泄瀉。吐瀉既久。則變緩驚。或為肝病。食乳停積。則生濕痰。痰則生火。痰火變作。則為急驚。或成喉痹。痰火結滯。或成痛吊。或為喘嗽。又如胎寒者,稟受有病也。臍風撮口者。胎元有病也。鵝口口瘡者。胃中有濕熱也。重舌木舌者。脾經有實火也。走馬牙疳者。氣虛實熱也。愛吃泥土者。脾臟生疳也。胎驚夜啼者。邪熱乘心也。變蒸發熱者。胎毒將散也。丹毒者。火行於外也。蘊熱者。火積於中也。中惡者。外邪乘也。睡驚者。 內火動也。喉痹者。熱毒也。眼痛者。火盛也。膿耳者。腎氣上沖也。鼻寒者。風邪在胃也。頭痛者。熱毒攻也。臍痛者。風濕中也。尾骨痛者。陰虛痰也。諸蟲痛者。胃氣腐也。陰腫疝氣者。寒所郁也。盤腸氣者。冷所搏也。脫肛者。大腸虛滑也。遺溺者。膀胱冷弱也。 尿濁者。濕滯脾胃也。便血者。熱傳心肺也。下淋者。膀胱鬱熱也。吐血者。榮衛氣逆也。 小便不通者。有陰有陽也。大便閉結者。有虛有實也。解顱鶴膝者。胎元不全也。行遲發逆者。氣血不充也。龜胸者。肺熱脹滿也。龜背者。邪風入脊也。語遲者。邪乘心也。齒遲者。腎不足也。瘧者。膈上痰結也。痢者。腹中食積也。咳嗽者。肺傷風也。喘急者。痰氣盛也。心痛者。蟲所齧也。腹痛者。食所傷也。內傷發熱。則口苦舌干也。外感發熱。則鼻塞聲重也。腹脹者。脾胃虛弱也。水腫者。土虛火旺也。黃膽者。脾胃濕熱也。斑疹者。陰陽毒瓦斯也。自汗者。氣虛也。積者有常所。有形之血也。聚者無定位。無形之氣也。胃者主納受。脾者主運化。脾胃壯實。四肢安寧。脾胃虛弱。百病蜂起。故調理脾胃者。醫中之王道也。節戒飲食者。卻病之良方也。驚疳積熱者。小兒之常病也。望聞問切。醫家之大法也。 若夫療病用藥。如箭中鵠心。則又可以心悟。而不可以言傳也。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斯言得之矣。 入門審候歌 觀形察色辨因由。陰弱陽強法硬柔。若是傷寒雙足冷。要知有熱肚皮求。鼻冷便知是瘡疹。耳冷應知風熱證。渾身全熱是風寒。上熱下冷傷食病。 :入門審候歌 觀面部五臟形歌 心經有冷目無光。面赤須知熱病當。赤在山根驚四足。積看虛空起陰陽。肝經有冷青。有熱肩胞赤亦臨。髮際白言驚風入。食倉黃是積果深。脾冷應知面色黃。三陽有白熱為殃。青居髮際生驚候。唇口皆黃是積傷。肺經面白冷為由。熱赤人中及嘴頭。青在山根驚四足。熱居髮際積為仇。面黑應知腎腸寒。食倉紅是熱須看,風門黃可言風入。面目微沉於兩 :入門審候歌 觀面部五色歌 面赤為風熱。面青驚可詳。心肝形見此。脈症辨溫涼。脾怯黃疳積。虛寒 白光。 若逢生黑氣。腎敗命虛亡。 :入門審候歌 三關脈紋變見歌 魚刺驚風證莫疑。氣關疳病熱相隨。命關見此為難治。此是肝家傳到脾。初節懸針。氣關脈熱更堪疑。三關直透黃泉近。此症須知是慢脾。水字生驚肺受風。氣關鳴嗽積痰攻。醫人仔細辨虛實。出命驚疳火症凶。乙字驚風肝肺隨。氣關形見發無時。此形若直命關上。不久相將作慢脾。 曲蟲為候主生疳。若見氣關積穢肝。直到命關為不治。須知心臟已傳肝。雙環肝臟受疳深。入胃氣關吐逆臨。若是命關為死候。枉教醫人免(苦)勞(費)心。流珠形見死來侵。面上如斯亦不深。縱有神丹不可救。醫人仔細更叮嚀。 小兒正訣指南賦 小兒方術。號曰啞科。口不能言。脈無所視。唯形色以為憑。竭心思而施治。故善養子似養龍以調護。不善養子者。如舐犢之愛惜。愛之愈深。害之愈切。乍頭溫而足冷。忽多啼而亂叫。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此無脈之風門。以補造化之不及。腸胃脆薄兮。飲食易傷。 筋骨柔弱兮。風寒易襲。父母何知。看承太重。重綿濃褥。反助陽以耗陰。流 放飯。總敗脾而損胃。聞異聲。見異物。失以提防。深其居。簡其出。固於周密。未期而行立兮。喜其長成。無事而喜笑兮。謂其聰明。一旦病生。而人心戚。不信醫而信巫。不求藥而求鬼。此人事之不修。謂天命之如此。欲觀氣色。先分部位。左頰青龍屬肝。右頰白虎屬肺。天庭高而離陽心火。地閣低而坎陰腎水。鼻在中而脾土為通氣。觀乎色之所見。知乎病之所起。又況脾應乎唇。肺通於鼻。舌乃心苗。淚為肝液。胃流注於雙頤。腎開竅於兩耳。爪則筋之餘。而脾為之運。發則血之餘。而腎為之主。脾司手足。腎運齒牙。苟五臟之或衰。即所屬之先斃。凡觀乎外。必知其內。紅氣現而熱蒸。青色露而驚悸。如煤之黑兮。中惡之因。似橘之黃兮。脾虛之謂。白乃疳勞。紫為熱極。青遮口角難醫。黑掩太陽不治。年壽赤光。多生膿血。山根青黑。頻見災危。雖察色以知烏。豈按圖而索驥。朱雀貫於雙瞳。火入水鄉。青龍達於四白。肝乘肺位。瀉痢而帶傷須防。咳嗽而拖藍可忌。疼痛方殷。常面青而唇撮。驚風欲發。先顏赤而目直。火光焰焰。外感風寒。金氣浮浮。中藏癖積。乍黃乍白兮。疳熱連綿。又赤又青兮。風邪緊急。察之若精。治之得理。鴉聲魚口。枉費精神。肉折皮干。空勞心力。氣色改移。形容變易。氣乏兮囟門成坑。血衰兮頭毛作穗。眼生眵淚兮肝風 目。口流痰涎兮。脾冷滯積。面目虛浮。定腹脹而氣喘。眉毛頻蹙。則肚痛以多啼。蛔出兮脾胃將敗。 瘡兮肛藏先虧。苟瞑眩而弗瘳。縱神仙而何益。手如數物。肝風將發。面若塗朱。心火以熾。坐臥欲冷兮。煩熱之攻。伸縮就暖兮。風寒之畏。肚大腳細。脾欲困而成疳。眼瞪口張。熱已危而必斃。弄舌脾熱。解顱腎憊。重舌木舌。虛熱積於心脾。哽氣喘氣。實火浮於脾肺。齦宣臭露。必是牙疳,哺露丁奚。多緣食積。唇乾作渴。腸鳴自利。夜啼分為四症。變蒸周於一年。心熱欲言而不能。脾虛無時而好睡。病後失音腎怯。咳嗽失音肺病。肚痛而清水流出者蟲。腹痛而大便酸穢者積。口頻欠而肝虛。舌長伸而火熾。龜背兮腎風入於骨髓。龜胸兮肺火脹於胸膈。鼻干黑燥。火盛金衰。肚大青筋。木強土壞。丹瘤瘡疥。皆胎毒之流連。吐瀉瘧痢。乃食積之沾滯。不能吮乳者。熱在心脾。常欲俯臥者。熱蒸腸胃。喜視燈火。煩熱在心。愛吃泥土。疳熱在脾。腹痛寒侵。口瘡熱積。臍風忌一臘。火丹畏一周。 驚自熱來。癇因痰至。吐瀉而精神耗散則危。瘧痢而飲食減少心瘁。驚本心生。風因肝致。 搐分左右。症有順逆。藥分補瀉。病有虛實。急驚者。由於積熱之深。涼瀉便宜。慢驚者。 得於大病之後。溫補為貴。頭搖目竄而氣喘兮。上工莫醫。口噤鼻張而足涼兮。靈丹何濟。 閉目兮無魂。狂叫兮多祟。不知吞吐者死。反加悶亂者危。既明症候。須知調理。胎毒兮甘草黃連。食積兮白朮枳殼。急掠搐掣。以導赤瀉青。慢驚螈 。以補中益氣。集聖治疳。備急去積。抱龍丸化痰鎮驚。胃苓丸補中開胃。夜啼兮退熱涼心。晡熱兮養血升提。理中主瀉。香連止痢。積熱不除。涼驚丸大有神功。沉寒難瘳。養脾丸最為秘密。痰火攻兮三黃丸。 谷下兮一粒金。柴芩治瘧。月蟬消痞。潮熱金花。咳嗽玉液。瘡疥胡麻。丹瘤涼膈。吐瀉而渴兮。白朮可投。煩熱而渴兮。益元為最。丹疹兮消毒。腹痛兮脾積。鼻衄咳血茅花。木舌重舌針刺。口瘡不愈者洗心。腹脹不食者平胃。五拗治啼。四苓利水。退黃消腫。胃苓加減以堪行。破積安蟲。集聖從容而可治。大抵小兒易為虛實。調理但取其平。補瀉無過其劑。 尤忌巴牛。勿多金石。辛熱走氣以耗陰。苦寒敗陽而損胃。如逢食積。解之不可或遲。若過虛羸。補之尤為至急。才少俄延。便成勞斃。 胎疾 小兒自初生至周歲有疾者。皆為胎疾。 氣。陽也。血。陰也。人之有生。受氣於父。陽之變也。成形於母。陰之合也。陰陽變成其身。身之中形藏四。頭面一也。耳目口鼻二也。手足三也。皮肉筋骨四也。神藏五。心藏神。肝藏魂。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是也。凡九藏者。皆父母一體而分者也。形拘於一偏。而不能相通者。陰之靜也。神隨感而動者。陽之動也。兒之初生。只是一塊血肉耳。雖有形而無所用。雖有五臟。而無其神。猶空藏也。至於變蒸之後。皮肉筋骨。以漸而堅。聲色臭味。以漸而加。志意智能。以漸而發。知覺運動。而始成童。此天地生物之心。至誠不息也。有因父母稟受所生者。胎弱胎毒是也。胎弱者。稟受於氣之不足也。子於父母。一體而分。如受肺之氣為毛皮。肺氣不足。則皮脆薄怯寒。毛髮不生。受心之氣為血脈。心氣不足。則血不華色,面無光彩。受脾之氣為肉。脾氣不足。則肌肉不生。手足如削。受肝之氣為筋。肝氣不足。則筋不束骨。機關不利。受腎之氣為骨。腎氣不足。則骨軟。此胎稟之病。當隨其藏氣求之。肝腎心氣不足。宜六味地黃丸主之。脾肺不足者。宜參苓白朮丸主之。 子之羸弱。皆父母精血之弱也。所謂父強母弱。生女必羸。父弱母強。生男必弱者是也。故兒有頭破。顱解。神慢。氣少。項軟。頭傾。手足痿弱。齒生不齊。發生不黑。行走坐立。 要人扶掖。皆胎稟不足也。並宜六味地黃丸主之。 胎毒者。精血中之火毒。即命門相火之毒。命門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也。觀東瘤之論。丹溪胎毒之論。治法可見矣。古方有解毒之方。如黃連甘草法。又有育嬰解毒延齡丹。皆良方也。予新立一方。用丹溪三補丸方。苓連 半生用半酒炒。甘草半生半炙各等分為末。雪水丸麻子大。硃砂雄黃為衣。名曰生熟解毒丸。小兒日與食之佳。 有胎毒所生者。如蟲疥流丹。浸淫濕瘡。癰癤結核。重舌木舌。鵝口口瘡。與夫胎熱胎黃胎驚之類。兒之初生。有病多屬胎毒。如一臘之臍風。百 之痰嗽。難治。恰半歲而真搐者凶。未一歲而流丹者死。是也。況初生之兒。腸胃薄小。血氣未充。藥石則難進也。榮衛微弱。筋脈未實。針灸則難用也。業幼科者。慎毋忽諸。 一小兒丹發於臉。眼中紅腫。手不可近。三日死。 一小兒生下一月後。遍身蟲疥浸淫濕爛。其皮如脫。日夜啼。忽一日。其瘡盡隱。發搐或問。胎稟不足之證。得於父母有生之初。如何醫得。予曰。諸器破損者。尚可補之。 胎弱者。不可補之乎。貴得其要也。夫男女之生。受氣於父。成形於母。故父母強者。生子亦強。父母弱者。生子亦弱。所以肥瘦長短。大小妍媸。皆肖父母也。兒受父母之精血以生。凡五臟不足者。古人用地黃丸主之。或曰。五臟不足。而專補腎何也。曰。太極初分。天一生水。精血妙合。先生兩腎。腎者五臟之根本。經曰。植木者必培其根。此之謂也。 或問胎毒之說。予曰。先賢論之詳矣。蓋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胎之欲也。 火也。故思慮之妄。火生於心。恚怒之發。火生於肝。悲哀之過。火生於肺。酒肉之饜。火生於脾。淫佚之縱。火起於腎。五欲之火。隱於母血之中。即是毒也。男女交媾。精氣凝結。毒亦附焉。此胎毒之原也。如謂兒在母腹。飢則食母之血。渴則飲母之血。及其破胎而出。口有餘血。拭之不淨。咽下腹中。是謂胎毒。斯言也。一人倡之。百人和之。未有辯之者。此書之不可盡信也。胚胎資始。父精所生。身體資生。母血所養。是水珠露花。男女漸分,毫髮筋骨。形象斯具。誕彌厥月。氣足形全。乃破胎而生矣。初在母腹之時。如鳥之雛。 伏於卵殼之中。何所飲食也。口內之血。乃母臨產。惡露漬入口中。未必是母腹中所銜之血也。既雲咽下腹中。則入於大腸界。從大便出矣。安得留一兒頸細。其父嘗問於予。可養何如。予曰。頸者頭之莖也。頸細則不能任元。在父母調養之。八歲後再議。至五歲死。 一兒解顱。未一歲認字念書。父母甚愛之。予曰。此兒胎稟不足。腎虛顱解。真陽弱矣。聰慧早發。真陽泄矣。恐遺父母憂。未一歲而發搐死。 一兒周歲後多笑。予曰。此兒難養。父問其故。予曰。腎為水。心為火。水陰火陽。陰常不。待人引之而笑者。此有情也。見人自笑者。此無情也。後以痘瘡而死。 一兒頭縫四破。皮光而急。兩眼甚小。予曰。腦者髓之海也。腎主骨髓。中有伏火。故髓熱而頭破。額顱大而眼楞小也。宜服地黃丸。父母不信。至十四歲而死。 一兒發搐。五日不醒。藥石難入。予針其三里合穀人中而醒。父母喜曰。吾兒未出痘疹。願。可保無事。若在近年不敢許。次年果以痘疹死。 一兒四歲。出痘時頸軟頭傾。不能自舉。予謂其父曰。此兒胎稟不足。瘡毒正發。壯火食氣。亟補元氣。使痘易發易壓。幸而保全。再補其陰。不然恐難出二八數也。乃大作調元湯。 連服之獲安。 有三因所生者。衣太濃則熱。太薄則冷。冷熱之傷。此外因也。乳多則飽。乳少則飢。 之傷。此內因也。客忤中惡。墜仆折傷。此不內不外因也。若順乎天時。適其寒溫。則不傷冷傷熱矣。慎擇乳母。節其飲食。則不傷饑飽。調護之久。愛惜之深,必無縱弛之失也。慎勿使庸醫。妄投湯藥。誤兒性命。 臍風 治未病。臍在兩腎之間。任沖督脈之所系也。兒之初生。斷臍護臍。不可不慎。故斷臍。隔衣咬斷者。上也。以火燎而斷之。次也。以剪斷之。以火烙之。又其次也。護臍之法。 臍既斷矣。用軟布纏裹。待干自落。勿使犯去也。三朝洗兒。當護其臍。勿使水漬入也。臍落之後。當換抱裙。勿使尿濕浸及臍中也。如此調護。則無臍風之病。所謂上工治未病。十得十全也。 治初病。兒生旬日之後。臍風為惡病也。凡覺小兒噴嚏多啼。此臍風欲發之候。急抱小明處。審視口中上 。有泡如珠如米。或聚或散。此病根也。其色白者初起也。黃者久也。可用銀挖耳。輕手刮出。煎甘草薄荷湯拭洗之。預取桑白皮汁塗之。自此日日視之。有則去之。不可因循。以貽後禍。所謂中工治初病。十全六七也。 治已病。不知保護於未病之先。不知調護於初病之日。其泡子落入腹中。變為三證。一曰撮口。二曰噤風。三曰鎖肚。證雖不同。皆臍風也。撮口證兒多啼。口頻撮者。此臍腹痛也。 可用雄黃解毒丸。加乳香沒藥各五分。丸如黍米大。每服五丸。竹瀝生薑自然汁送下。利去惡涎良。外用蘄艾炒熟杵爛。護其臍。頻換。使暖溫之氣不絕也。不乳者不治。 噤風證。牙關緊急。不能吮乳。啼聲不出發搐者。不治。 鎖肚證。臍突青腫。肚腹脹青筋浮露。大便澀不通者。不治。 或問臍風三證。古人有方。何謂不治。予曰。一臘之內。謂初生八日。草木方萌。稍有觸犯。即便折傷。經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 故噤風者。乳食不得入。則機廢於上矣。鎖肚者。便溺不得通。則機廢於下矣。所謂出入廢則神機化滅者。是也。神出機息。雖有神丹。不可為也。豈蜈蚣蠶蠍諸毒藥之可治耶。 一小兒生後三日。啼哭不乳。予視其證非臍風。乃臍腹痛也。取蘄艾杵爛。火上烘熱。 掩其臍上。以帛勒之。須臾吮乳而不啼矣。 一小兒生八日。噴嚏多啼。請予視。予曰。此臍風也。視其上 果有泡。色變黃矣。乃挖耳颳去之。其父慘然。愛惜之心見於形色。故去之未盡也。有老嫗聞之。急使婢女告其父。當急去之。其言迫切。父益懼。自取銀挖耳刮之不惜也。遣人告予。予回書曰。旬日後當發驚風。後果病。迎予治之。許濃報。且泣曰。予三十六歲得此一子也。予曰。無傷。投以至聖保命丹而愈。 變蒸 變蒸非病也。乃兒長生之次第也。兒生之後。凡三十二日一變。變則發熱。昏睡不乳。 非病也。恐人不知。誤疑為熱而汗下之。誅罰無過。名曰大惑。或誤以變蒸得於胎病中者。 或曰。兒之生也。初無變蒸。既生之後。當以三十二日一變。至於三百八十四日之後。又無變者。何也。曰。初無變蒸者藏諸用。陰之闔也。中有變者顯諸仁。陽之斗也。終無變者。 陰陽闔辟之機成。故不復蒸也。故兒之初生。語其皮肉。則未實也。語其筋骨。則未堅也。 語其腸胃。則谷氣未充也。語其神智。則未發開也。只是一塊血肉耳。至於三百八十四日。 然後臟腑氣足。經絡脈滿。谷肉果菜。以漸而食。方成人也。 或曰。變蒸之日。必以三十二日者。何也。曰。易傳雲。 之為易。易者。變易也。不易。不足以見天地生物之心。人有五臟六腑。以配手足十二經絡。腑屬陽以配陽卦三十二。 髒屬陰以配陰卦三十二。取其一髒一腑。各以三十二日一小變。六十四日一大變。陽卦之爻。一百九十二。合歲並閏月。凡三百八十四爻。所以變蒸一期之日。三百八十四。以應六十四卦爻之數也。或曰。三十二日一小變。六十四日一大變。所生者何物也。所生之物。亦有說歟。曰。形既生矣。復何生也。所生者。五臟之知覺運動也。故初生三十二日一變。生足少陰腎癸水。腎之精也。六十四日二變。生足太陽膀胱壬水。而腎與膀胱一髒一腑之氣成矣。此天一生水也。水之精為瞳子。此後始能認人矣。九十六日三變。生手少陰心丁火。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手太陽小腸丙火。而心與小腸一髒一腑之氣足矣。此地二生火也。火之精為神。此後能嬉笑矣。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足厥陰肝乙木。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足少陽膽甲木。而肝與膽一髒一腑。受氣足而神合矣。此天三生木也。木之精為筋。此後能坐矣。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手太陰肺辛金。二百五十六日八變。生手陽明大腸庚金。而肺與太陽一髒一腑之氣足矣。此地四生金也。金之精為聲。此後始能習人語矣。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足太陰脾己土。三百二十日十變。生足陽明胃戊土。乃脾胃一髒一腑之氣足矣。此天五生土也。土之精為肉。脾胃主四肢。此後能匍匐矣。三百五十二日十一變。生手厥陰心包絡。三百八十四日十二變。生手少陽三焦配腎。腎主骨髓。自此能坐能立能行矣。變蒸已足。形神俱全矣。正如蠶之眠。不如是不足成人矣。凡一變之過。則筋骨手足以漸而堅。知覺運動以漸而發。日異而月不同。曰變者。變易也。曰蒸者。發熱也。祖訓雲。變蒸雖是胎病。非胎熱胎毒可比矣。此少陰生長之氣。發育萬物者。兒之強者。雖有是病不覺。氣弱者始見。如變後形體漸長。知識漸增。反為無病兒也。故無治也。古方黑子散。姑置之可也。其間或有未及期而發熱者。或有變過熱留而不除者。抑有他故。須詳察之。如昏睡不乳。則不須治。 待其自退。 變蒸兼證 變蒸之時。有外感風寒者。宜發散。惺惺散主之。按摩法亦可用也。有內傷乳食者。宜導。胃苓丸生之。輕則節之可也。有被驚嚇及客忤者。安神丸至聖保命丹。如變蒸而後發病。以治病為主。慎勿犯其胃氣。咳嗽。甘草桔梗湯加阿膠。吐瀉。理中湯加藿香葉。驚風。 琥珀抱龍丸。瀉青丸。導赤散。如受病後而變蒸。以養正補脾為主。錢氏異功散加對病之藥。惺惺散。四君子湯加蘇葉。加防風。 湖廣按察司憲長。有子九月發熱。恐是痘疹。差人來取予。往視之。非痘。是變蒸也。 。何以辨之。予曰。以日計之。有當變蒸之期。以證察之。亦無痘疹之症。公問。痘何證也。予曰。痘者五臟之液毒也。故五臟各見一證。呵欠驚悸心也。項急頓悶肝也。咳嗽噴嚏肺也。吐瀉昏睡脾也。身體皆涼腎也。今公子無之。知非痘。乃變蒸將退也。次日果安。公喜曰。汝術甚精。贈以白金五兩。應付而歸。 本縣胡正瞿。有子二月。發熱不乳。予見之。雖似變蒸非變蒸。時乳母皆肥健。必因傷乳發熱也。令損之。次日熱退而安矣。 幼疾 (兒生一歲後。至七歲後。變蒸已足。脈雖難診。口則能言。病多傷食之證。八歲以後。有脈可診。證與大人同。但用劑小耳。)有因氣動而病生於內者。如盤腸內吊蛔蟲癖塊之類。有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重舌木舌口口瘡。癰疽瘡癬之類。有不因氣動而病生內者。如傷飲食生冷之類。有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如四時感冒。金刃湯火傷之類。 上四因之病。治見各證之下。 一小兒周歲。因初食雞肉太早。自此成積。日漸羸瘦。不思乳食。其父以詳告予。予取之。養脾消積丸先服。三日後服丁香脾積丸。雞肉湯下。取下雞肉一片。猶未化也。再進養脾丸而愈。 家傳養脾消積丸 消宿食。去陳積。神效。 白朮(一兩) 陳皮(七錢五分) 蒼朮(五錢) 濃朴(薑汁炒五錢) 枳殼(面炒五錢) 半(五錢) 青皮(五錢) 神曲(五錢) 麥芽(五錢) 山楂(五錢) 炙甘草(三錢) 上為細末。 蒸餅為丸黍米大。每服二三十丸。米飲送下。 育嬰延齡解毒丸 能解胎毒。初生小兒宜服。 兒斷臍帶連胞。不拘長短。剪取新瓦上焙乾。每一錢加生甘草末二錢。黃連末一錢。朱半錢。共和勻。生白砂糖調和。瓷罐收貯。每服一豆許。納兒口中。以乳送下。一日一次。 藥盡而止。 五臟諸證 此因五臟氣動所生之病。乃病生於內者也。 肝經主病 肝主風 實則目直視。呵欠大叫哭。項急頓悶。虛則切牙呵欠。氣溫則內生。氣熱則外生也。氣謂口中氣也。 實則瀉青丸。當歸龍薈丸瀉之。虛則地黃丸補之。 瀉青丸 治急驚搐搦。主肝熱。 羌活 防風 當歸 川芎 山梔仁 龍膽草 大黃(酒浸紙煨各等分) 上為末。蜜丸芡實大。每服半丸至一丸。煎竹葉湯砂糖化下。 當歸龍薈丸 治腎肝陰虛。風熱蘊結。發驚悸。搐搦躁擾。 當歸(一兩) 龍膽草(一兩) 黃連(五錢) 黃柏(一兩) 大黃(五錢) 山梔子(一兩) 蘆薈(五錢) 青黛(五錢) 木香(一錢) 麝香(五分) 黃芩(一兩) 上為細末。蜜丸麻子大。每服五丸至十五丸。竹葉湯下。 地黃丸 治小兒胎稟不足。腎怯不言。解顱。兒大不能行。又治肝疳。白膜遮睛。溲血失音。身瘦瘡疥。 熟地黃(八兩焙取末) 山茱萸(焙四兩) 山藥(四兩) 白茯苓(三兩) 牡丹皮(二兩)澤瀉(二兩) 上為末。蜜丸芡實大。一歲兒服一丸。二歲以上。加至三丸。空心溫水下。 肝經兼證 (諸風搐搦。牽引 斜。皆肝之病也。宜瀉青丸主之。)一小兒七月。發搐無時。昏睡不醒。不哭不乳。掐之扎之不痛。 之鼻不嚏。灌藥不入。予曰。此真搐也。不可治矣。 兼見心證。則發熱而搐。予曰。肝有風。則目連札不搐。得心熱則搐。肝有熱。則目直視不搐。得心熱則搐。瀉肝瀉青丸。瀉心導赤散。 方見肝心下。 兼見脾證。輕則昏睡。不嗜飲食。當視其大便何如。大便秘者。宜蜜導法。慎勿下之。 恐下後脾虛。反為篤疾。大便潤者。宜琥珀抱龍丸主之。 兼見肺證。喘急悶亂。痰涎壅塞。須從大小便以利之。如喘息有聲。肩聳胸高。喉中痰響者。不治。宜清寧散主之。 清寧散 驚熱出於心肺。須從小便利之。 桑白皮(蜜水炒) 赤茯苓 車前子 甜葶藶(炒) 山梔仁(各等分) 炙甘草(減半) 上為末。每服半錢。姜棗水煎服。肝熱則大小便難。加煨大黃下。 一小兒痰壅而發搐。氣促而喘。予用礞石滾痰丸。桑白皮煎湯。研碎調服之。喘定痰下。搐亦止矣。 兼見腎證。暴喑失音。手足強直。此從風治。輕者地黃丸主之。重則為廢疾而不可治矣 肝所生病 諸風掉眩。皆屬肝木。脈訣雲。熱則風生是也。 急慢驚風 急驚風者。肝風甚而心火從之。木生火。從前來為實邪。實則瀉之。宜用瀉青丸以瀉肝之風。導赤散以瀉心之火。 慢驚風。錢氏雲。脾虛則土瀉生風。此脾土敗而肝木乘之。肝屬木而脾屬土。從所不勝為賊邪。故慢驚為難也。脾虛生風。虛則補之,東垣用調元湯加白芍藥主之。此以黃 人參補脾之虛。白芍藥甘草以瀉肝之實。誠千古不傳之秘法也。予加桂在內。乃黃 建中湯。木得桂而枯。古方治慢驚者。如醒脾散。觀音散。皆良法也。可用之。 醒脾散 人參 陳皮 甘草 白朮 白茯苓 全蠍 半夏曲 木香(各三錢五分) 白附子(四個)南星(一個薑湯泡) 陳倉米(一百粒) 上為末。每服一錢。棗三枚。姜三片。水煎。 觀音散 全蠍(十個去毒炒) 天麻(煨) 防風 白芷 黃 甘草 白茯苓(各二錢五分) 人參(二錢) 扁豆(一錢五分薑汁炒) 上為末棗湯下。 或問曰。上工治未病。急慢驚風。何以預治之。曰。方其熱甚之時。腮赤面黑。兩目如視不轉者。此急驚風之候也。宜服河間當歸龍薈丸。以瀉肝膽之火。則不成急驚風也。當吐瀉不止之時。見其手足冷。睡露睛。口鼻氣冷者。此慢驚欲成之候也。急用參苓白朮散以補脾。琥珀抱龍丸。去枳殼枳實。加黃 以平肝。則慢驚風不能成矣。此吾家傳秘法。 參苓白朮散 人參 白朮 白茯苓 山藥 扁豆(去殼薑汁浸炒各一兩五錢) 甘草 桔梗 薏苡仁蓮肉(各一兩) 上為細末。棗湯送下。 琥珀抱龍丸 治小兒諸驚。四時感冒。寒溫風暑。瘟疫邪熱。躁煩不寧。痰嗽氣急。及瘡疹欲出發搐。並宜服之。此予家傳常用之方。 真琥珀(一兩五錢) 天竺黃(一兩五錢) 白檀香(一兩五錢) 人參(一兩五錢) 硃砂(白茯苓(一兩五錢) 粉草(去筋三兩) 南枳實(一兩) 枳殼(麩炒一兩) 牛膽南星(一兩)淮山藥(一兩) 金箔(大者一百片為衣。) 上各製取末和勻。用臘雪溶水。如無雪。取新汲或長流水。杵為丸。如芡實大。約重五分。陰乾。每服一丸。煎薄荷湯下。 此方內有補益之藥。人皆喜而用之。但有枳殼枳實能散滯氣。無滯氣者。損胸中至高之氣。如慢驚風及元氣弱者。減此二味。用當歸川芎各二兩代之。 至聖保命丹 一名紫金錠子。 膽星(一錢) 僵蠶(一錢) 白附子(一錢) 全蠍(十四枚) 天麻(一錢) 防風(一錢)(一錢半水飛) 麝香(一分) 珍珠(五分) 琥珀(三分) 金箔(二十片) 上碾為末。粟米和為丸。分為二十錠。金箔為衣。每一錠薄荷葉煎湯磨服。 礞石滾痰丸 降火墜痰之要藥。方見大方脈科。 涼驚丸 諸熱通用。此吾家傳之方。又名金花丸。 黃柏 黃連 黃芩 山梔仁(各等分) 硃砂(水飛減半) 一本有龍膽草等分。上為細末。臘雪水為丸麻子大。薄菏湯送下。 三黃瀉心丸 一名三黃五色丸。利諸驚熱如神。 黃連 黃芩 大黃(各等分) 上為末。雪水為丸。麻子大。溫水送下。均分作五分用衣。一分硃砂衣。一分青黛衣。一分雄黃衣。一分輕粉衣。一分蘆薈衣。 木通散 能瀉肝風。降心火。最利驚熱。 山梔仁 大黃(煨) 赤茯苓 羌活 木通 甘草(以上各等分)上為末。每服一字。紫蘇葉煎湯送下。 豬膽汁導方 定志丸 治驚久成癇。 人參 白茯神 遠志 石菖蒲(炒) 酸棗仁(炒) 柏子仁(各一錢半) 琥珀 珍珠 膽鐵花粉(各一錢) 硃砂(飛) 麝香(各一字) 上為末。水煮山藥粉為丸。黍米大。每服十五丸。燈心煎湯下。更煎豬心與兒食之。以助藥力。 急驚風屬陽。病在六腑易治。宜用涼瀉。 慢驚風屬陰。病在五臟難治。宜用溫補。 或問。病有急慢陰陽者。何也。曰。肝主風。木也。飄驟急疾。莫甚於風。心主驚。火暴烈飛揚。莫甚於火。木火陽也。故病在於心肝者。謂之急而屬陽。脾胃者土也。沉重遲滯。莫甚於土。脾土者至陰之屬也。故病在於脾者。謂之慢而屬陰。肝常有餘。有餘則瀉而損之。脾常不足。不足則補而益之。至於心主驚。肝主風。似宜前論。然火資風勢。風資火威。風火相扇而發搐。故不可別論也。驚風之病。有兼證者。有類證者。不可不辨也。 急驚風有三因 有外因者。如感冒風寒溫濕之氣而發熱者。宜即發散之和解之。以除其熱可也。苟失而不治。熱甚發搐。此外因之病也。宜導赤散瀉青丸主之。 有內因者。如傷飲食發熱者。即宜消導之下之。如保和丸三黃枳術丸之類。以除其熱可苟失而不治。熱甚發搐。此內因之病也。當視大小便如何。如大便不通。先去其宿食。宜木香檳榔丸及膽導法。大便潤。以辰砂五苓散琥珀抱龍丸主之。 有不內外因者。如有驚恐。或客忤中惡得之。蓋心藏神。驚有傷神。腎藏志與精。恐有。經雲。隨神往來謂之魂。並精出入謂之魄。故神傷則魂離。精傷則魄散。小兒神志怯弱。 猝有驚恐。所以精神潰亂。魂魄飛揚。氣逆痰聚。乃發搐也。客忤中惡。出其不意。大人且驚。況小兒乎。宜先去其痰。辰砂膏主之。後安其神。琥珀抱龍丸主之。有熱者。東垣安神丸。下痰之藥慎勿用輕粉巴豆之類。恐傷元氣。損脾胃。誤殺小兒。 錢氏抱龍丸 治小兒風痰。熱甚昏睡。急驚。 雄黃(飛四錢) 天竺黃(四錢) 膽星(八錢) 硃砂(水飛淨四錢) 麝香(三分) 上為末。煮甘草膏為丸。芡實大。薄荷湯化下。 辰砂膏 以通心氣。 硃砂(飛一錢) 牙硝(二錢五分) 雄黃(飛二錢五分) 麝香(二字) 金箔(十五片) 銀十五片) 白附子(三錢) 枳殼(炒三錢) 川芎(四錢) 白茯苓(四錢) 人參(二錢) 黃連(二錢) 遠志(二錢) 除前六味另碾。後七味共為末和勻。蜜丸芡實大。每服一丸。麥門冬煎湯化下。此硃砂膏加減。 或問。熱甚則生痰。痰甚則發搐。錢氏有利驚丸以下其痰。陳氏有芎蠍散以吐其痰。皆否。予曰。藥不執方。合宜而可用也。兒壯實者。吐之下之病則止。兒弱怯者。不可孟浪。 反傷元氣。大抵痰在咽喉之中。壅塞沾滯。藥食不能入者。則宜吐而去之。此在上者越而治之法也。宜用僵蠶牙皂炙焦等分研末。每服少許。以土牛膝根自然汁灌之即吐。吐後卻進下痰藥。如五色三黃丸。礞石滾痰丸。辰砂膏。皆可用之。 辰砂膏 下痰甚妙。 飛辰砂(三錢) 硼砂(一錢半) 馬牙硝(一錢半) 玄明粉(二錢) 全蠍(去毒一錢) 珍(一錢) 麝香(一字) 上為末和勻。用好油單紙包起。自然成膏。每用一粒許。治諸驚薄荷湯下。治胎驚乳汁調棗湯下。 予初習醫。治一兒二歲發搐而死。請予至。舉家痛哭。乃阻之。告其父曰。此兒面色未手足未冷。乃氣結痰壅而悶絕。非真死也。取艾作小炷。灸兩手中沖穴。火方及肉而醒。大哭。父母皆喜。遂用家傳治驚方。以雄黃解毒丸十五丸利其痰。涼驚丸二十五丸去其熱。合之薄荷煎湯送下。須臾利下黃涎。搐止矣。予歸。父問用何藥。如是速效。全具以告父。父語母曰。吾有子矣。 一兒發搐痰壅。有醫用白餅子下之。不退。凡三下。病益深。合目昏睡。不哭不乳。喉鳴。上氣喘促。大便時下。予曰。五臟氣絕。病不可治。轉下之過也。彼醫曰。白餅子錢氏下痰神方也。予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錢氏小兒。皆出於門人附會之說也。蓋人之有痰。 猶木之有津。時令大熱。草木流津。痰自熱生。此明驗也。痰猶水也。附氣自行。過顙在山。豈水之性哉。乃搏激使之也。今痰隨火上。不知降火。而反下之。損其胃氣。胃氣既敗。 五臟俱損。故目不開者。肝絕也。昏睡不乳者。脾絕也。啼聲不出者。心絕也。喘促痰響者。肺絕也。便溺遺失者。腎絕也。果不可治而死。 邑中有儒醫。治病有奇方。唯性太執。不知通變。時有小兒發搐。予謂急驚。當用涼瀉赤散瀉青丸是也。彼謂驚風者。肝火郁遏而成也。火郁則發之。小續命湯是也。人不能決。 兩從之。予所治者一日而安。彼治者死。悔不信吾言。無及矣。 一兒發搐。先取善推法推之止。向後發病益危甚。予曰。推法者。乃針灸摩按之遺意也曰。無刺大虛人。推搐之法。壯實者可用之。如怯弱者其氣不行。推則有汗。反傷元氣也。 其家不信予言。予曰。不死必成癇疾。半月後果死。 一兒發搐。因用推法暫退。一月後如期復發。又推之。或一月一發。或一月再發。予曰成癇矣。推法者乃發表之意。痰聚在心。不得出也。幸初成癇者尚可治。若久則為終身痼疾。不可治也。因立方用四色斷癇丸。 黃連(五錢) 飛硃砂(二錢五分) 膽星(一錢) 白甘遂(三分) 為末。粟米糊丸。兼豬心血杵勻丸。芡實大。每服一丸。燈草煎湯化下。夜服三次。日服一次。遂安。 癸亥二月。英山縣大尹前縣吳公。一子發搐。彼醫以二陳湯薑汁竹瀝治之。不退。公初過羅。與全有識。承差人請之。全往視。其外候三關青氣。兩頰赤色。目常直視。指如捻物。曰。此得之外感。未與發散。熱入於里。錢氏曰。肝有熱。則目直視。得心熱則發搐。又曰。兩頰赤而目直視。必作驚風。小兒肝常有餘。又乘木旺之時。當與瀉肝。若二陳湯陳皮半夏生薑之辛。皆助肝之物。經曰。以辛補之。所以無效。乃用瀉青丸。以瀉肝之有餘。導赤散以瀉心之火。一服而搐即止。公喜謂其下曰。所見不同。用藥即效。真良醫也。彼到時吾心有主。今果無憂矣。全見其胎稟素怯。脾胃自弱。恐後作搐。便成癇矣。又作琥珀丸與之常服而安。 蘄水沙 徐淑道。一子患驚風。先求醫張姓者治之。數日不效。請予往。痰喘正急。驚發。予先治其痰。次治其搐。以次而定。唯身熱猶熾。張姓者欲用解毒湯竹葉湯小柴胡湯。 予皆不可。謂之曰。小兒肝嘗有餘。脾嘗不足。病發於肝。風木太旺。脾土受傷。此乃虛熱。勿用寒涼。致損中氣也。乃用四君子湯加炙黃 炒黑乾薑。一服而安。 一小兒年五歲。夢中驚哭。抱其母叫怕。此因被驚嚇得之。予制一方。用人參麥門冬白黃連酸棗仁柏子仁炙甘草硃砂各等分。一半水煎。一半入地黃加炙甘草為末。山藥粉糊丸黍米大。每服二十五丸。燈草煎湯下。未盡劑而安。 一小兒周歲。發熱而搐。以瀉青丸投之不效。乃問其發搐之狀。其母曰。搐過後則好睡乳與之則飲。不與乳則不思乳。醒時則戲作貓兒聲。見人則笑。不發搐便是好了。予曰。醫要識證。藥要對證。怪底前藥之不效也。以導赤散服之。一劑而安。其父問是何故。予曰。 心臟屬火。其聲為笑。火生於寅屬虎。貓者虎之類也。貓聲而笑。知非肝病。乃心病也。故以導赤散瀉其心火而安。聞者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