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錄 · 卷之五 旱腳魚
蘄州鄧誠己,巨富也。與兄誠物不相能,因分家致訟,三年不結,妄費無算,而所分產業,分毫不讓。兄弟寓所相違不遠,遇之一語不交。
一日,誠物市一腳魚,從人提之過誠己寓居之門。誠己見之,將從人喚住,曰:「此系旱魚,乃長蛇所化,食之決死無救。」從人曰:「有試驗乎?」曰:「有。暮後以繩束其尾,倒懸於梁,明晨必有驗。」從人以告。誠物曰:「吾嗜此,渠故為是說,以遏吾之所好。」既而怒曰:「鱉乃水中物,妄言為旱,彼何見而云然?」叱從人呼之來而責之,從人勸解而止。急令庖人烹魚,曰:「食之無恙,而後責之,聽渠有何說。」
誠己意兄必不信其言,急市一魚,暗著人送去,令庖人烹以食兄,務將兄所市之魚殺而棄之,且戒萬勿與兄言。庖人從之,而將前魚如誠己言,倒懸於梁以觀其變。侵晨視之,大驚,蓋鱉已變為白花蛇,長約六、七尺,頭頂甲蓋將及地。庖人方欲稟白,而誠物深恚曰:「吾食魚無恙,可知吾弟不懷好心。」從人歷言其異。誠物急赴懸魚所,視之大驚,面如灰土,多時不語。見蛇曲身回顧,似欲齧其繩而不得。從人慾殺之,誠物止之曰:「可使吾弟見之。」遂令人急請誠己,而誠物門迎之,曰:「夜來幸吾弟另市他魚以易之,不然,吾弟手足並傷矣。」誠己曰:「弟聞是魚,其甲蓋隱隱有盤蛇之痕,誤食之傷人,然亦未經目睹。」及見之,亦大驚失色,令人斧斷數段,深其穴而埋之。
誠物留弟同饌。飲酒間,誠物泣曰:「兄不友,深悔前非,嗣營別墅,吾將老焉,家政悉聽子行,兄不與聞。」誠己亦以不恭自責。兄弟怡怡,罷訟而歸。
虛白道人曰:詩云:「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原隰裒矣,兄弟求矣。」深言急難之義,良朋不如也。乃當平安之際,每有視兄弟不如友生者,何悖理之甚也!若鄧某與其兄,亦急難之一征也。
兄弟分居,致訟三年,邑宰不能斷結,親友不能說和,見一腳魚而兄弟罷訟,是官與親友不如一鱉。蓋防如
清夜鐘聲,發人深省。何子英
此事《善書》亦載之,足為世勸。而敘次特簡潔。漁樵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