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研究 · 第三章 理論(布洛伊爾)
在《緒言》中介紹了由我們觀察所得的結論,我認為我能大體上支持這些結論。但是《緒言》是如此的簡潔,大部分只能對我們的觀點提供一些線索。因此,病史提出的證據支持了我們的結論,使我們能較詳細地加以陳述。當然,即使如此,我們針對的無疑是癔症的整個領域。但我們可能對這些觀點給予某種程度的更準確和更清楚的說明(毫無疑問,是增加某些保留的內容)。而這在《緒言》中,這些觀點引證的證據不足或沒有足夠的突出。
接下來我們幾乎不會提到大腦及任何分子方面的問題。心理過程將用心理學的語言來論述。事實上,它不可能是別的。如果我們把「觀念」代之以「皮質興奮」,則後一個術語對我們來說,它具有的意義就像我們以此為藉口認出一個老朋友,和緘默地恢復使用「觀念」一樣。因為觀念是我們經驗中恆定的東西,對我們來說,熟悉它的所有含義;而「皮質興奮」則相反,倒是一種假設性質的東西,我們希望能在將來證實它。用一個術語來代替另一個術語,這似乎不過是一種無意義的討厭事情。因此,如果我幾乎只用心理學術語的話,我甚或可能被諒解。
另外有一點,我必須預先請求讀者的恩准。當一門科學快速發展時,由個別人最初表述的各種思想很快成為共同的財產。因此,試圖在癔症及其心理基礎上提出其觀點的人中,誰也不能避免重複其他人的大量思想,這是經歷著從個人財產到共同的擁有。幾乎不大可能肯定,誰是第一個表達這樣的思想,在考慮已被他人提及的、屬於某一個人擁有的成果方面,這總是一樁危險的事。因此,如果在討論中發現有少數引用的東西;如果我自己的和其他的出處之間無明顯的區別的話,我希望能得到諒解,下面的內容將幾乎不會發現有什麼創見。
一、所有癔症現象都是意念性的嗎?
在《緒言》中,我們討論了「癔症現象」的機制,而不是「癔症」的心理機制。因為我們不希望聲稱這種心理機制或癔症症狀的疾病精神上的理論總的說來具有無限制的有效性。我們不是指所有癔症的現象所表現的方式都像我們文中所描述的那樣,我們也不認為他們均為意念性的(ideogenic),即由觀念決定的。在這點上,我們與莫比斯不同,他在1888年提出的定義為癔症的所有病態現象都是由觀念引起的。這個闡述後來被解釋為只有一部分病理現象在內容上與引起了癔症現象的觀念相一致,即由緊密相關的暗示或自我暗示產生的那些現象。例如,當一個人的手臂不能移動的觀念引起了手臂的麻痹時;同時,癔症現象的另一部分雖然也是由觀念所致,卻不是出於同樣的內容。例如,我們病人中出現的一個手臂麻痹是因為看到像蛇一樣的東西而引起的。
在下這個定義時,莫比斯不僅僅提出了術語的修正,而且提示將來我們應只把那些意念性的(即由觀念而決定的)病理現象只描述為癔症現象。他認為所有癔症症狀均為意念性的,「由於觀念在癔症現象中是極其經常的原因,我相信情況總是這樣的。」他通過類推而下此定論。我傾向於稱此為概括化,要證明其是有道理的,必須首先經受考驗。
在對這個主題進行任何討論前,我們必須明確地確定我們對癔症的理解情況。我認為癔症作為臨床上的現象,它是以實驗為基礎而發現的。同時也是基於觀察,這就像結節狀的肺結核,以實驗為基礎而得到的這類臨床現象通過我們知識的發展而更為正確、深刻和清楚;但不應當、不是也不能受我們知識的發展的干擾,病因研究表明肺結核的不同形成過程有著各種原因:結核是由結核桿菌所致;而組織的分解、空洞的形成和敗血症熱是由於其他微生物所致。儘管這樣,肺結核仍維持著臨床的統一性,假如把因結核桿菌所致的組織的特殊的結節樣的變化和所發現的其他變化分裂開來看則是錯誤的。同樣,癔症應當保持臨床的統一性,縱然明白其現象由各種原因所致,如有的由心理機制而產生,而其他的則無心理機制。
我相信事實是這樣的,即只有部分的癔症現象是意念性的;莫比斯所提出的定義把癔症的臨床統一性分裂成兩半,而實際上在同樣的病人身上是統一的,有同樣的症狀。
如果我們想說,這是因為觀念和知覺經常引起我們提出這樣的假設,即觀念和知覺是單獨起著作用,而周圍刺激所建立的血管運動過程則僅僅是通過迂迴的途徑進入心理的,那麼我們完全可以得出一個與莫比斯的「根據類比作出推論」相類似的推論。我們知道這種推論是錯誤的,然而它至少是基於像莫比斯關於癔症斷言同樣多的事實上。依照我們具有的許多生理過程的經驗,諸如唾液和眼淚的分泌、心臟活動的改變等,有可能並似乎合理地假設為觀念和周圍的及其他非心理刺激一樣,能夠發動同樣的過程。其相反的觀點需要證明,我們還很缺乏這方面的證據。事實上,似乎肯定的是許多被描述為癔症的現象不只是僅僅由觀念所致。
讓我們考慮一個普通的例子。一位女士無論何時有了情緒都會引起她的頸、胸和臉部的一種紅斑,首先是皮膚上的斑點,然後匯合起來。這是由觀念所決定了的。因此,根據莫比斯的觀點,這是癔症現象。但當皮膚被激惹或碰觸時,出現同樣的紅斑,儘管蔓延的區域較小,這卻不被認為是癔症。因此根據前一種情況,這一現象無疑是完全統一的,即癔症性的;而後一種情況則不是癔症性的。當然,有人可能提出這樣的疑問,即是否這種現象——血管舒縮的興奮增強應看作是特殊的癔症現象,或把它簡單地看作為「神經性的」是否會更不合適。但根據莫比斯的觀點,統一性的破壞在任何情況下是必然的,單獨由情緒決定的紅斑可稱為是癔症性的。
這完全可以同樣應用在癔症疼痛上。癔症疼痛具有很多實際的重要性。毫無疑問這些疼痛常直接因思想所致。他們是「疼痛的幻覺」。如果我們較仔細地檢查這些疼痛,實際上呈現一種非常生動的思想這個事實並不足以產生疼痛,而必然有一個特殊的異常情況的裝置與疼痛的感覺和傳導有關,就像情感性紅斑的情況一樣,必然存在著血管舒縮的一種異常興奮。短語「疼痛的幻覺」無疑給這些神經痛的性質具最富想像力的描述,但這也驅使我們把一般所形成幻覺的觀點引申到神經痛。我們不在這裡對這些觀點做詳細的討論。我所同意的觀點是「觀念」即純粹和簡單的記憶性意象,沒有知覺器官的任何興奮,即使其在最大的逼真性和強度下也絕不會達到客觀存在的特徵,這就是幻覺的標誌。[241]
這個應用於感覺性幻覺,而且較多地應用於疼痛的幻覺中。因為對於一個健康的人,把軀體疼痛通過記憶甚至達到生動的程度;通過視覺和聽覺記憶意象,甚至近似於真實的感覺,這似乎是不可能的。即使健康人在睡眠中發生的正常幻覺狀態,我相信也絕不會夢中感到疼痛,除非存在真正的痛覺。因此這種源於記憶器官,通過觀念而作用於知覺器官的「退行性」的興奮[242]處在事物發展的正常過程中,這在疼痛的情況下比在視覺或聽覺情況下更難以發生。既然疼痛的幻覺在癔症中如此容易發生,我們就必須斷定有一個與痛覺有關的器官的變態興奮性。
這種興奮性不僅在各種想法的激發下,而且在周圍刺激的激發下造成痛覺,就像我們上面討論的舒縮血管引起紅斑一樣的方式。
我們對日常生活的觀察發現正常人的神經末梢疼痛是由病變過程所引起的,其本身並不疼痛,而是由其他器官引起的。因此,頭痛是因鼻或鄰近腔隙相對不明顯的變化所致;而肋間神經和臂神經的神經痛是源於心臟,等等。如果我們被迫假設這種異常的興奮性是疼痛幻覺的一個必要條件,即異常興奮性存在於一個病人中,則可這樣說,那個興奮也處於我剛才提到的那些擴散的支配下。發生在非神經質病人中的擴散更為強烈。事實上我們發現只在神經質病人中形成這樣一類擴散而且其他人的擴散是基於同樣的機制。因此,我相信卵巢的神經痛取決於生殖器官的狀況。其病因可能是心理因素需要得到證明,而且指出那種特殊的疼痛,像任何其他的疼痛一樣,可以在催眠的幻覺中產生,或者其病因可能是心理性的,這種方式達不到證明。像紅斑或正常的一種分泌物,它可以由心理和單純軀體兩方面的因素所致。我們是否只把第一類描述為癔症——我們知道是因心理因素造成的病例?如果是這樣,則通常所觀察到的卵巢神經痛就可能排除在癔症性綜合徵之外,而這卻很難做到。
如果關節的一個輕微損傷後,接著漸漸出現嚴重的關節疼,無疑其過程涉及一個心理因素,即注意力集中在受傷的部位上,強化了有關神經通路的興奮性。但很難說這種痛覺過敏是由觀念所致。
病理性的感覺遲鈍也是如此。一般痛感缺失或者身體單獨部位同時有痛感缺失和感覺缺失是由觀念引起的,這確實沒有得到證實,而且不大有可能發生。即使比奈和讓內的發現充分證實特有的心理條件和精神分裂引起了半身感覺缺失這種作用,但這種現象可能是心理性的,而非意念性的。因此,根據莫比斯的觀點,則不應稱為是癔症性的。
因此,如果我們對大量特殊的癔症現象不能假設為是意念性的,則限制莫比斯觀點的應用似乎是對的。我們不會把那些因為觀念所致的病理現象定義為癔症,而只是肯定許多癔症現象可能比我們今天所疑及的更多是意念性的。但是在每個病例中存在的以及使觀念和非心理刺激產生的病理作用的基本病理改變是在於神經系統的異常興奮性。[243]而這個源於心理性的興奮涉及多大的範圍則是另一個問題。
然而,縱然只有某些癔症現象是意念性的,但正是這些現象可能被描述為特殊的癔症現象。這些現象的研究,其心理來源的發現,形成最近對這疾病理論上向前邁出的最重要的一步。進一步的問題出現了:這些現象怎麼會產生的?他們的「心理機制」是什麼?
在莫比斯所區分的兩組意念性症狀的每一組中,這個問題需要有十分不同的回答。那些內容涉及煽動性的觀念的病理現象是較容易理解和較為清楚的。如果聽到一個聲音的觀念不只是引起「內耳」微弱的回聲,這可發生在正常人身上,使它以幻覺的方式被察覺為這聲音如同真的,客觀聽到聲音的感覺,這就像正常生活中所熟悉的在夢中的現象一樣,那麼用這來解釋異常的興奮是相當明白易懂的。我們知道每一個自主運動是結果的意象,其產生有關肌肉的收縮。不難明白這種不能引起肌肉收縮的觀念卻會引起運動(如同暗示可發生麻痹一樣)。
那些與決定性的觀念沒有邏輯關係的現象則是另一回事(這裡,正常生活也提供了類似的情況,如害羞時的臉紅)。它們是怎麼引起的?為什麼一個病人的一種觀念會激起與之完全無關的、特別的、完全非理性的動作或幻覺?
在《緒言》中,我們感到可以這樣說,根據我們的研究發現有某種因果關係。然而,在我們對這個主題的說明中,我們沒作辯解地介紹和應用了「溢出的、或必須宣洩的興奮性」[244]這個概念。該概念對我們的主題及一般的神經症理論都是最重要的。它似乎需要並值得進行更詳細的考查。在我繼續這個主題之前,我必須求得諒解,即把讀者帶回到神經系統的基本問題上來。這必然伴隨著一種「追根究底」的壓力感[即深度的探索]。[245]
但任何試圖要對一個現象進行刨根究底的研究必然導致不能迴避的一些基本問題。因此,我希望下述討論的難解性會受到寬容的對待。
二、腦內緊張性興奮——情感
(一)
我們知道中樞神經系統的兩個極端情況:清醒的狀態和無夢的睡眠。在這兩者之間的轉變是由減少每一個清晰程度而做到的。這裡我們感興趣的不是睡眠目的的問題及其生理基礎(化學或血管舒縮的決定因素),而是兩者之間的基本區別。
關於最深的、無夢的睡眠方面我們不能給予直接的信息,因為所有的觀察和經驗都因在完全潛意識狀態下進行而排除在外,但考慮到睡眠伴做夢的鄰接情況,我們能做出如下的斷言。首先,在那種情況下,我們試圖做出走路、說話等自主運動等等,這不會導致如它們在清醒狀態下那樣肌肉自主地產生相應的收縮。其次,可能察覺到感覺刺激(因為這些刺激往往以自己的方式進入夢中),但不能統覺它們,即它們不能成為意識的知覺。出現的觀念不像清醒狀態下可激活與感覺刺激有關聯的存在於潛在意識中的所有觀念;而這後一種情況有相當多的維持不興奮狀態(例如我們發現自己對一個死者說話時沒有想到他已死了)。還有,不相容的觀念就像它們在清醒狀態下一樣能夠同時存在而不相互抑制。因此,聯想是防禦性的和不完整的。我們可安全地假設為在最深的睡眠中,這種心理因素之間聯繫的切斷仍在繼續,並逐漸全面化。
另一方面,當我們完全清醒時,每一個意志行動產生相應的運動;感官印象成為意識知覺;觀念聯繫著儲存在潛意識之中的全部觀念。在那種情況下,大腦功能是作為一個具有完整的內部聯繫的單位。
我們也許只是在用別的詞語描述這些事實,即在睡眠中,大腦的聯繫和傳導通路由於心理因素的興奮(?皮質細胞)而不能越過,而在清醒時,則它們能完全這樣的越過。
如果我們假設在醒覺生活中,那些通路處於一種緊張性的興奮狀態(愛克司納,1894,第93頁,稱此為「腦內強直性痙攣」),這種腦內興奮決定其傳導能力,興奮的減弱和消失則是導致睡眠狀態,似乎只有用上述假設說明這兩種不同的傳導通路的存在才是明白易懂的。
我們不應認為大腦皮層的傳導通路就像一根電話線,只有在電流興奮的瞬間才有功能(即在那時才會傳遞一個信號)。我們應把它比作為一根有持續不斷的電流通過的電話線,如果電流停止,就不再有興奮。或者最好讓我們把它想像成一個廣泛分布成網的用來照明和輸電的電力系統,對這個系統的期望是建立簡單的接通,使燈泡發亮或機器運行。為使其能夠實現,所以每一件事都應做好準備工作。在整個傳導線路的網絡中必然存在著一定的某一電壓,而動力發電機必然為此消耗一定的能量。同樣的道理,在大腦靜息時,其傳導通路中存在一定量的興奮,而這種興奮用在從睡眠中醒來和準備工作上。[246]
這個觀點由下面的事實而證實:只在清醒時,沒做任何工作,卻產生疲乏和睡眠的需求,這個清醒狀態本身引起了能量的消耗。
讓我們想像一個在強烈期望狀態下的人,然而這種期望不是指向任何特殊的感覺領域。那麼,在我們面前則有著雖然靜止但準備行動的一個頭腦。我們恰恰可以做這樣的假設,即在這樣的頭腦中,所有的傳導通路處於最大的傳導能力狀態,就是說它們處於緊張的興奮狀態中。用通常的語言來說明一個明顯的事實,我們說這是一種緊張的狀態。經驗告訴我們這時雖沒有進行真正的運動或心理性的工作,但這個狀態卻是多麼緊張,並且是何等的疲勞。
這是一個特殊的狀態,正因為包含著很大的能量消耗,因此這狀態不能持續很長時間。但縱然在大範圍清醒的正常狀態下,由於清醒程度界限的不同,其所消耗的腦內興奮是不同的。從清醒至瞌睡和真正的睡眠,每一級程度伴隨著相應的興奮度的降低。
當大腦在實際工作時,無疑比只是在準備工作時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如上所述的比作電力系統,當電路中亮著許多燈或開著發電機時,必然引起較多的電能注入傳導線路中)。在這裡功能運轉的正常情況是立即用於活動中的能量,多於釋放的能量,然而大腦就像其中一個能力有限的電力系統,不能同時既產生大量的光,又做機械性工作。如果它是個變電站,則只要有較少的能量就能發光或光能發電。因此我們發現如果我們正在消耗較大的肌肉力量,我們就不能從事持久的思想,或者如果我們把注意放在一個感覺領域,則其他大腦器官的效率就減少;這就是說,我們發現大腦有不同的工作,但受能量的限制。
能量分布的不一致無疑取決於埃克斯納(1894,第165頁)所稱的「注意促進」,即增加所利用的通路的傳導能力和減少其他通路的傳導能力,因此,一個正在工作的大腦,其「腦內緊張性興奮」也是分布不一致的。[247]
我們喚醒一個正在睡眠的人,那就是我們突然提高了他的緊張性腦內興奮,這是通過讓他承受一個有力的感覺刺激的方式。大腦內血液循環是否改變是關係到這種因果環節的基本要素,血管是否受刺激而直接擴張,或擴張是否是大腦組成部分興奮的結果,所有這些均未解決。所能肯定的是興奮狀態通過感覺門戶進入,從那裡擴散開來,成為瀰漫性的,引起所有傳導通路進入較高級促發的狀態。
當然,仍不很清楚的是怎麼會發生自發的覺醒。是否總是大腦的同樣部分首先進入覺醒興奮的狀態,然後興奮從那裡蔓延開;或者是否有時一個成分組,而有時另一個成分組起著覺醒器的作用。就我們所知,儘管在完全安靜和黑暗,沒有任何外界刺激的情況下可產生自發的覺醒,但這不過證明能量的發展是根據大腦成分本身的重要過程。然而,一塊長期處於不受刺激和安靜的休息狀態下的肌肉,即使如此,它也在積累著最大的張力。但腦內的組成部分卻不是這樣。我們毫無疑問可做這樣的假設,在睡眠期間,大腦各部分恢復到以前的狀況,並聚集了張力。當發生到一定程度後,這時我們可這樣說,達到了一定的水平後,過剩的量溢出,進入傳導通路,助長和建立了覺醒狀態的腦內興奮。
我們能發現在醒覺生活中一個同樣有啟發性的實例。當清醒的大腦安靜了相當長時間,沒有把其張力轉為活動著的能量,就會產生一個活動的需求和動力。長時間的運動靜止產生運動的需求(比作是籠內動物無目的地到處亂跑),如果這種需求不能得到滿足,就會產生沮喪感。缺乏感覺刺激、黑暗和完全的寂靜成為一種折磨;思想靜止、缺乏知覺、想像和聯想活動產生厭煩的痛苦。這些不愉快的情緒是由於「興奮」的緣故,是在正常的腦內興奮增加的情況下產生的。
因此,大腦各部分在完全恢復後,即使在休息時也釋放一定的能量,如果這種能量不是功能性地被應用,則正常的腦內興奮便增加,結果是產生一種不愉快的情感。當一個生物體的需求不能找到滿足時,這樣的情感總會產生。當釋放出的過剩能量被功能性的應用了,則這些情感便會消失,我們因此可做出結論,即去除這種過剩的興奮是有機體的需要。這裡我們是第一次正視著一個事實;即有機體內存在著一種「趨向於保持腦內興奮恆定的傾向」(弗洛伊德)。[248]
這樣一種過剩的腦內興奮是一種負擔和討厭的東西,結果產生一種消耗它的強烈要求。如果它不能用於感覺性或觀念性活動中,則過剩的能量變成無目的的運動性行為,如走來走去等方式,我們將在後面遇到這種情況,被看作是發泄過度緊張的最通常的方法。
在這方面,我們熟知有很大的個體差異:在充滿生氣的人和懶洋洋、昏沉沉的人之間;那些「不能靜坐」的人和「天生愛靠在沙發上」的人之間;思路敏捷的人和能耐受無限長時間腦筋休息的遲鈍的人之間都有著很大的差別。這些差異組成了一個人的「天生的氣質」,這必然是基於他的神經系統內的差別,即功能方面,靜止的大腦各部分所釋放能量的程度。
我們已提到了有機體有保持緊張性腦內興奮恆定不變的傾向。然而,如果我們能明白它實現的是什麼需要,我們才能對這樣的傾向有所理解。我們能理解熱血動物要保持恆定的平均溫度的傾向,因為經驗告訴我們溫度是他們各器官運作的一個最適條件。在考慮血液含水量的恆定性等方面,我們也做出類似的假設。我想我們也能假設在大腦內存在最適程度的緊張性興奮。在那個緊張性水平上,大腦易受外界刺激的影響,促進各種反射,雖然只是達到正常的反射活動程度,但能激起豐富的思想,而且在清晰的和合理的心理狀態下,把個別的思想之間發展為相互有關的聯想。正是在這種狀態下,有機體才處於工作的最佳準備狀態。
恆定地提高緊張性興奮構成了「期待」(expectation),於是情況就發生了改變。這使有機體對感覺刺激出現感覺過敏,很快便成為一種痛苦,也增加了其高於可利用的反射性興奮(傾向於驚嚇)。毫無疑問,在某些情景和目的下,這種狀態是有用的,但如果它是自發地出現,而且無任何理由,則它不能提高我們的效率,但卻是損害了我們的效率。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稱此為「神經質的」(nervous)。然而,興奮增加的大多數形式,即過度興奮不是始終不變的,但這總是損害著效率,我們稱它為「興奮」(excitement)。有機體應當注意維持興奮的最適條件。當興奮已過度時,回復到最適條件的興奮是不足為奇的,但這完全需要與有機體內其他調節因素一起進行。
我要再次大膽地回到我的一個電的照明系統的比較上來。在這樣一個系統中,傳導線路的網絡電壓也是處於一個最適合的條件下。如果電壓過大,則功能易於受到損害,例如,電燈絲可能很快燒斷,我將在後面說到這個系統本身在絕緣故障或短路中的損害。
(二)
我們所講的這些話是數代人經驗的成果,是以令人欽佩而敏銳的方法區分了提高興奮的那些形式和程度之間的差別,這在許多心理活動中仍然是有用的(儘管高於最適興奮條件),因為他們均勻地提高了所有大腦功能的自由能量,而且那些形式和程度因為部分地增強及部分地抑制這些不均勻的心理功能而限制了其活動。前者所給的名稱為「刺激」(incitement),後者為「興奮」。[249]一個有趣的談話,一杯茶或咖啡有一種「刺激的」作用;而一個爭論或相當量的酒精則有「興奮」作用。當刺激只是功能性地驅使應用所增強的興奮時,興奮尋求以多少有點粗暴的方式發泄自身,這實際上幾乎就是病理性的。興奮構成了這些結果的心理一生理基礎,這些將在下面討論。但我必須首先簡單地提及興奮增強的某些生理和內分泌因素。
其中,首先是有機體主要的生理需求和本能:需要氧氣、渴求食物和水。由於所出現的興奮與一定的感覺和有目的性的觀念有關聯,所以不是上述討論的純粹的興奮增強的例子,而只是在大腦各部分靜止狀態下所激起的興奮。前者總是有其特殊的色彩。在窒息時伴有的焦慮性煩躁和一個飢餓的人伴有的煩躁不安是明白無誤的興奮增強。
出自這些原因的興奮增強是由於大腦各部分本身的化學變化所決定的,如缺氧、缺乏應變力或失水。興奮的溢出是沿著原先已形成的運動通路,通路引起需求的滿足:窒息導致用力呼吸,飢餓和口渴導致尋找和獲得食物及水。在考慮這類興奮時,很少應用興奮的恆定性原則,因為對有機體來說,在這些情況下興奮增加所起的作用遠比再建大腦正常功能重要得多。確實我們看到動物園中的動物在餵食前興奮地來回奔跑,但這無疑被看作為因尋找食物所進行的原先形成的運動性行為的殘餘,由於它們被監禁著,所以這時的表現成為無用的活動,沒有將此看成是釋放神經系統興奮的一種方法。
如果神經系統的化學組織中持續引入一些異物而發生永久的變化,則這些物質的缺乏將引起興奮狀態,就像健康人缺乏正常的營養物質一樣。我們在戒毒所見到的就是這種興奮狀況。
從較狹義的範圍來說,性興奮和性情感提供了興奮的內源性增加和心理情感之間的轉變。在青春期出現的第一次性的這些形式是模糊的、不確定的和無目的興奮增強。在發育過程中,這種內源性的興奮增強是由性腺功能決定的,(在正常事物過程中)與異性的知覺或觀念建立了固定的聯繫,實質上是與一個特別的個人這樣一個觀念建立固定的聯繫,因此而發生陷入愛情的明顯現象。這種觀念接收了由性本能所釋放的興奮總量。它成為一種「情感性觀念」。也就是說,當其活躍地存在於意識中時,就出現了來自另一個發源處,即性腺作用下的興奮的增強。
性本能無疑是興奮持久增強的最強烈的源泉(最終也是神經症的源泉)。這樣的增加在神經系統的分布上是很不均勻的。當他們達到相當的強度時,一系列的意識就變得紊亂起來,觀念的相對價值發生改變;而在性慾高潮中[250],思想幾乎完全被壓制。
知覺,即感覺印象的心理解釋也受到損害。一個正常情況下膽小和謹慎的動物面臨危險時會變得又瞎又聾;另一方面,至少在男性中,有一種攻擊性本能的增強,這時安靜的動物變得會有危險,一直到其興奮性在性行為的運動性活動中發泄後平靜下來。
(三)
像這種神經系統動態平衡的紊亂,即增加了的興奮分布不均勻,造成了情感的心理問題。
這裡不打算系統地闡述情感的心理學或生理學。我只討論一點,即病理學的重要性,或甚至只討論意念性情感,即由知覺和觀念所引起的情感。(蘭克在1885[第62頁以下]正確地指出情感可由毒性物質所引起;或精神病學告訴我們的,首先由病理改變所引起,它們也能幾乎同樣地被觀念所引起。)
我們稱為劇烈情感的所有心理平衡的紊亂都伴隨著興奮的增加,這點可以說是不言而喻的。(在慢性情感病例中,諸如悲痛和憂慮,就是說長期的焦慮,其併發症是嚴重的疲乏狀態,儘管保持著興奮分布的不均勻,但興奮的高度在降低。)但是增加的興奮不能在心理活動中被應用。所有強烈的情感限制了聯想,即觀念的序列。人變得「無感覺」伴有發怒或驚恐。只有激起情感的觀念群持續存在於意識中,並具有極大的強度。因此興奮不能通過聯想活動而被拉平下來。
然而,「活躍的」或「興奮的」情感能通過運動發泄而使增加的興奮水平降低。高興時的叫喊和跳躍、發怒時的肌肉張力的增加、生氣時的言詞和報復性的行為——所有這些都使興奮溢出變成運動。心理痛苦的發泄是以費勁的呼吸和一種分泌的行為表現的:如啜泣和流淚。這些減少興奮及與興奮有關聯的反應是一種日常生活經驗。正如我們已經評論過的,對此日常語言常用這樣的話來表達,「哭出來」、「消消氣」等,用此來消除增加了的大腦興奮。
只有這樣一些反應,諸如發怒的行為和言詞才起著在實際事態下發生改變的作用。而其他反應則沒有什麼作用,或只是起著降低興奮的增加和建立心理平衡的作用。一旦當它們達到這一點,就起著「保持腦內興奮恆定」的作用。
驚恐和焦慮的「虛弱的」情感不會產生這種反應性的發泄。如果焦慮的情感因素或環境摒棄了一個有用的逃跑反應,則驚恐麻痹了所有的運動能力和聯想。焦慮只有經過逐漸地降低,其驚恐的興奮才會消失。
發怒是有其相應原因的適當反應。如果發怒行不通,或抑制發怒,則由其他替代性反應來代替。甚至發怒的言詞也是這樣一種替代。而其他的,即使非常無目的的行為也可能看作是一種替代的呈現。當比斯馬克在國王面前不得不壓抑他的發怒情緒時,他後來把貴重的花瓶摔碎在地作為對自己情緒的解脫。這種有意通過另一種運動行為來代替一種運動行為,與通過其他肌肉的收縮來代替自然的疼痛反應是完全一樣的。拔牙時,一個預先的反射是推開牙醫的手,並發出哭聲;如果我們用收縮手臂肌肉、緊壓在椅子的靠手上來取代,我們則把因疼痛而產生的興奮量從一組肌肉轉移到另一組肌肉。而在強烈的自發性的牙痛情況下,除了呻吟外無別的預先的反射,興奮的溢出則是無目的地走來走去。同樣,我們把發怒的興奮從一個適當的反應轉換成另一個反應,如果通過任何一個強烈的運動神經支配消耗掉發怒的興奮,則我們感覺到緩解。
然而,如果情感不能發現任何沿著這些方向的興奮釋放,那麼這種情況與發怒和驚恐、焦慮是一樣的。雖然腦內興奮在強烈地增加,但既不能被應用於聯想活動也不能應用於肌肉活動。在正常人中,這種紊亂是逐漸平息的。但在某種情況下出現某些異常的反應,如奧本海姆所說的,形成一個「情緒的異常表達」。
三、癔症轉換
如果我再次回到以一個電力系統做比較的話,我不會疑及神經興奮與電的同一性。如果在這個系統中電壓過高,在絕緣的薄弱處有發生短路的危險,這時在這些異常處出現有電的現象;或者如果兩條電線相互距離較近,就會有短路。由於在這些地方產生持久的變化,因此,如果電壓充分增高由此而產生的這種紊亂就會不斷地再發生,產生一種異常的「促進」(facilitation)作用。
這種情況用於神經系統,在某種程度上有相似之處,我們是可以堅持這個看法的。神經系統通過互相聯繫而形成一個整體,其大部分,雖然不是難以超越的,卻有著很大的抵抗力來防止一般的、一貫的興奮紊亂。因此,正常人在清醒狀態下,觀念器官中的興奮不能傳遞到知覺器官去,這樣的人就沒有幻覺。為了有機體的安全和效率起見,各器官複合的神經裝置是十分重要的,循環和消化器官通過強力的抵抗而與觀念器官分離開來,它們的獨立性也就確定了。它們不直接受到觀念的影響。但是抵抗腦內興奮傳到循環和消化器官的強度在個體之間是不同的。要想發現所有各種程度的情感性興奮,就要一方面從一個完全沒有「神經質」理想的人(如今很難遇到),在任何情境下心理行為保持穩定不變,而只是在必須執行特別工作時才受影響,無論在什麼樣的危險中,這樣的人胃口和消化始終是好的,這是一類人;另一方面,從一個「神經質」的人,即使最小的刺激也可引起心悸和腹瀉這樣另一類人中研究。
然而,這可能是正常人具有抵抗大腦興奮性傳到營養器官的能力。這些抵抗與電傳導線路的絕緣是一致的。當大腦興奮的電壓高時,在異常薄弱處就發生電流穿透絕緣處,而這種情感性興奮則傳到周圍器官中。在那裡接著發生一種「情緒的異常表達」。
我們已提到作為這個結果相應的兩個因素,其中之一我們已詳細討論過了。這第一個因素就是高度的腦內興奮,它不能通過觀念性活動或運動性的發泄而降低下來,或其興奮性太高,不能以這樣的方式處理。
這第二個因素就是傳導的特殊通路中的抵抗異常微弱。這可由個體的先天素質(天生的傾向)所決定;或可由持續長時間的興奮狀態所決定,就像有人會說的,「他的神經系統的整個結構鬆開了,降低了整體的抵抗能力(青春期的傾向)」;或可因為身體虛弱的影響諸如疾病、營養不良(由於耗竭狀態的趨勢)所決定。這些特殊傳導通路的抵抗可因促進出人大腦的通路的有關器官以前的疾病而降低。一個有病的心臟較健康的心臟更易受情感的影響,一位患子宮旁組織炎的女士對我說:「我的腹部有塊共鳴板,如果發生什麼事,就會引起我以前有過的疼痛。」(由局部疾病所致的傾向)
在運動性行為中,情感的興奮在正常情況下的發泄常常是無用的,而運動性行為卻是有順序的和相互協調的。但是一個過強的興奮可能會迂迴地發泄或突破協調中心,以原始的運動方式溢出。在嬰兒中,除了哭叫時的呼吸動作外,情感的產生和表達只是以這種原始的肌肉不協調的收縮如彎曲身體、亂踢的方式。在發展過程中,肌肉越來越多地是在相互協調和意志力的控制之下。但是,表示整個軀體肌肉運動至最大用力程度的角弓反張、亂踢及來回猛烈擺動的陣攣性運動是終身存在的,它們是大腦最大興奮的反應方式——是癲癇發作的純粹生理性興奮的反應方式,也是或多或少癲癇樣抽搐中大量情感發泄的反應方式(即癔症發作的純運動方式)。
確實這類異常的情感反應是癔症的特徵。但它們也可發生在不是此症的情況下。他們所顯示的或多或少是高度的神經紊亂,而不是癔症。倘若他們的出現是一種情感的後果,雖然其很強烈,有一個客觀的基礎,但這樣的現象不能描述為癔症性的。只有當它們明顯地自發出現,成為一種疾病的特徵時才是癔症性的。根據許多觀察,包括我們自己的觀察,表明後者是基於記憶——回想起最初的情感,或者是事實上那些反應沒有發生,而只是以回憶這些反應而取代它。
也可做這樣的假設,即任何一個正常智力的人在心靈處於休息時,一系列的觀念和回憶穿過他的意識中。這些觀念是不太逼真的,他沒有在記憶中留下痕跡,也不可能在以後說聯想是怎樣發生的。然而,如果一個觀念在最初伴隨著強烈的情感,當它出現後,則那種情感以或多或少的強度恢復。因此這個被情感「色彩化」的觀念清晰和生動地出現在意識中。由記憶釋放的情感強度有很大的易變性,根據不同影響,其情感量在暴露中的「損耗」,特別是根據最初情感已被「發泄」的程度而定。在《緒言》中我們指出,例如在一種受辱時的發怒情感在多大的變化範圍內,通過回憶而再現,這就取決於這種受辱時的情感是否被償還或沉默地忍受著而定。如果在最初的情景下充分地達到了其心理反射,則對它的回憶所釋放的興奮量是十分少的[251];若不是這樣,則回憶永遠迫使受辱對象的嘴說出當初被壓抑的辱罵性的話,這可能就是對當初刺激的心理反射。
如果最初的情感不是正常地發泄出來,而是以「異常的」反射表現的話,則後者同樣是通過回憶釋放的。這種由情感性觀念引起的興奮被「轉換」(弗洛伊德)[252]成軀體的症狀。
這種異常的反射可能因為經常的重複而被完全容易地表現出來,這似乎可能是釋放觀念的作用力是如此的完整,以致情感本身的出現竟是微弱的,甚至完全不出現。在這樣的情況下即完成了「癔症轉換」(hysterical conversion)。再者,這時的觀念不再產生任何心理上的併發症,可能患者忽視了這個觀念,或者即使它出現了,也很可能被遺忘,就像任何其他不伴有情感的觀念一樣。
如果我們記住事件的相反順序過程,而且又沒有發生原先已形成的反射,則我們較易接受這樣的可能性,即引起一個觀念的腦內興奮以這種方式被某些周圍通路的興奮所置換。我將選擇一個很微不足道的例子,以噴嚏反射來說明。如果鼻黏膜的一個刺激因某種原因不能用噴嚏這預先形成的反射而釋放出來,則引起一種我們所熟知的興奮和緊張的情緒。這興奮不能沿著運動通路而溢出,這時就抑制著所有其他的活動,並波及大腦。這個日常生活的例子告訴我們當心理反射(psychical reflex)、甚至是最複雜的心理反射不能發生時的模式。上述我們討論的興奮和報複本能的特徵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並且我們能遵循這同樣的過程甚至達到人類成就的最高領域。歌德沒有覺得他有這方面的經驗,直到他以創造性的藝術活動發泄出來後才覺察到。他的情況是屬於他預先形成的反射情感,只要這種情感沒有引起痛苦,則他的興奮的增加便持續存在著。
大腦內興奮和周圍通路的興奮過程在量方面是相互關聯的:如果也只有在沒有反射被釋放的情況下前者才會增加;當腦內興奮轉換成周圍神經的興奮時,則它減少和消失。因此,似乎可以這樣理解,如果本應該產生情感的觀念立即釋放了一種異常反射,即一當興奮產生就立即溢出,則不會產生可觀察到的情感。「癔症轉換」那時就完成了。最初屬於情感的腦內興奮已轉入周圍通路中的興奮過程。最初是一種情感性的觀念,這時不再激起情感,而只是異常反射(abnormal reflexes)[253]。
現在我們所走的一步已超出了「情緒的異常表達」。癔症現象(異常反射)似乎不是意念性的,甚至善於觀察的聰明病人也是如此,因為引起癔症的觀念不再帶有情感色彩,不再在其他觀念和記憶中被劃分出來。它們的出現純粹是軀體症狀,顯然沒有心理基礎。
是什麼用一種產生特殊的異常反射的方法,而不是某些其他反射的方法來決定情感釋放?我們的觀察回答了這個問題,在很多病例中表明釋放是遵循著「最小抵抗性原則」,並且其發生是沿著其抵抗性因為反覆發生而被削弱的那些通路上。這包括了我們已提到的由已經存在的軀體疾病促成一種特殊的反射的情況。例如,如果某人經常患心絞痛,這也可能由情感而激起。另外,一種反射也可因為情感最初發生時有意涉及肌肉的有關神經支配而容易被挑起。因此,安娜·O(第一個病例)在驚恐中試圖伸出過去靠在椅背上睡覺的右臂來擋住蛇;從那時起,當她看到任何像蛇樣的物品時,就引起她右臂的強直。或者在她的情緒中她強制性地雙眼對在一起去看錶的兩根指針,而這種會聚性的斜視再次成為那種情感反射的一種,等等。
這是由於同時發生的作用實際上在控制著我們正常的聯想。每一個感知覺都把最初同時出現的感知覺召回到意識中(參看教科書里舉例羊的視覺想像和咩咩叫的聲音等)。如果最初的情感伴有生動的感覺印象,則後者在情感重現時會再次被回憶起來;而由於這是一個釋放過量興奮的問題,因此感覺印象的出現,不是作為一種回想,而是一種幻覺。我們幾乎所有的病例都提供了這樣的情況。這也發生在一個女病人中,她在經歷一種疼痛情感的同時,因牙骨膜炎而患劇烈的牙痛,之後無論何時當她的這種情感重新出現或甚至回想起來時就患有眶下神經痛。
我們這裡所說的是按照聯想的一般規律而促成的異常反射。但有時(雖然必須承認,這隻發生在較嚴重的癔症中)聯想觀念的實際順序存在於情感和它的反射之間。這裡我們是通過象徵主義而做此決定的。促使情感和反射的聯結常常是利用某些玩笑的詞語或有關聲音的聯想,但這隻發生在似夢中的狀態下,那時一些臨界能力處於低下而且處於我們這裡要處理的一組現象之外。
對於我們來說,在許多病例中,其一系列的決定因素仍然不太清楚,因為我們常常是很不完整地窺探病人的心理狀態,而且對於癔症現象在最初起活躍影響的觀念方面的知識也不完整。但是我們可以假設該過程完全像我們在某些較感興趣的病例中能清楚地觀察到的那樣。
釋放最初情感的經驗,即興奮轉換成軀體症狀,我們把它描述為心理創傷,以這種方式引起的病理表現,即由創傷引起癔症症狀(術語「創傷性癔症」已應用於這些現象中,如作為生理性損傷的併發症,創傷,這個最狹義的詞語,構成了「創傷性神經症」類別之一)。
由創傷決定的癔症現象的發生與由心理興奮的癔症轉換完全相似,這種心理性興奮既非來自外部的刺激,又非來自正常的心理反射的抑制,而是來自於聯想過程的抑制。由興奮所引起的最簡單的例子和典型是我們想不起一個名字或不能解出一個謎語等等。如果某人告訴了這個名字或給了我們這謎語的答案時,則一連串的聯想便停止下來,興奮消失,就好像其處在反射鏈的盡頭一樣。由阻斷一系列的聯想所致的興奮強度與我們對其所感的興趣程度成正比一一就是說,與它們使我們的意志投入行動的程度成正比。然而,由於在尋找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無論其可能是什麼,總要涉及大量的工作,雖然可能無意義,但是即使強力的興奮供使用,並且沒有受壓制而釋放,結果也從未成為病理性的。
然而,如果由於同等重要的,不可調和的觀念抑制了聯想過程,例如如果新的思想與過去建立的觀念情結有衝突,則這些聯想一定會成為病理性的。我們懷疑許多服從宗教和過去更多地服從宗教的人們所受的折磨就是如此。但是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病人的某些意志興趣發生作用,興奮及其伴隨的心理痛苦(不愉快的情緒)反而可達到某個相當的高度。例如,一個多疑的人感到自己在幸福和靈魂的拯救上受到威脅。然而,當某人成長中根深蒂固的道德觀念情結與某些事情的回想有衝突或只是某人自己的想法與一些事不相容時;換句話說,當某人感到良心上的一陣極度悲痛時,則這樣的一個因素始終是存在的。出於個人自己的人格和被滿足的意志興趣在這裡發生作用,由於它抑制了聯想而使興奮增加達到最高程度。在日常生活經驗中像這種不可調和的觀念之間的衝突有其致病的作用。問題主要出在觀念和過程與性生活有關聯:一個道德敏感的青年會有手淫;一個嚴格謹慎的已婚婦女會意識到一個不是她丈夫的男人的誘惑。事實上,性慾感和觀念的初次出現極其經常的是其本身就足以產生一種興奮的強烈狀態,而這是由於它與根深蒂固的道德純潔觀念存在著衝突的緣故。[254]
在這類興奮狀態後通常接著出現心理併發症,諸如病理性的抑鬱和焦慮狀態(弗洛伊德,1895b)。然而,有時同時發生的情況產生一種異常的軀體症狀,在這時興奮被釋放。因此,當不清潔的感覺產生一種噁心的生理感覺時可能出現嘔吐或神經性嘔吐,就像安娜·O這個病例中(病例一),道德的焦慮激起了會厭的痙攣等。[255]
對因極其強烈和不可調和的觀念所致的興奮做出一個正常的適當反應是用言語說出來。一個敦促這樣做的有趣的逾常情景可用米達斯的理髮師的故事來說明,他向不可信的人大聲說出自己的秘密。[257]我們遇到同樣的衝動就好像主要的歷史風俗中的基本因素之一,即羅馬教堂的懺悔。訴說事情是一種寬慰,即使當這個人不是對神父訴說或即使訴說後沒有罪惡的赦免,但這發泄了緊張。如果不是這樣釋放興奮,則有時它轉變成軀體現象,就像附屬於創傷情感的興奮一樣。以這種方式所產生的全部癔症現象,弗洛伊德描述為鬱積性癔症現象。[256]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癔症現象產生的機制上的說明受到的批評是太公式化和太簡單化了。因為一個原來沒有神經病變的健康人,他有獨立的思想和自以為身體很好,但他可能發展成真正的癔症症狀,這其中必然有許多同時存在的情況。
下述病例可作為該過程複雜性質的一個例子。一個12歲的男孩,以前曾有夜驚,其父有高度的神經質。一天他從學校回家感到不適。他訴說吞咽困難和頭痛。
家庭醫生以為其原因是喉部發炎。但甚至在數天後,他的情況並沒有改善,該男孩拒絕進食,當逼著他進食時便嘔吐。他無精打采地到處走動,沒有精神沒有歡樂;他想要整天躺在床上,體力上損耗很大。當我5周後見到他時,他給我的印象是一個害羞的和自閉的兒童。我開始相信他的情況有心理基礎,在接二連三的詢問下,他提供了價值不大的解釋——他父親對他的一次嚴厲責備,這很清楚不是他得病的真正原因。也沒從他的學校學習中得到任何有關的信息。我允諾在催眠術下我可能會獲得信息。然而結果卻證明這是沒有必要的。在他那聰明和精力充沛的母親的強烈要求下,他突然哭了起來,並說了以下的故事:當他從學校回家的路上,他去了廁所,有一個男人對著他掏出自己的生殖器,要他把生殖器放在嘴裡。他在恐怖之中逃跑了,沒有發生其他的事。但從那次偶然事件後他得病了。當他一說出這些情況後,他就完全恢復健康。在產生厭食、吞咽困難和嘔吐上,需要有幾種因素:這個男孩天生的神經質、他嚴重的驚恐、性行為以極粗暴的方式闖入他那幼稚的氣質中,而作為特別的決定性因素是厭惡的觀念。該病的持續存在是由於這個男孩的沉默阻止了興奮的正常釋放。
其他所有的病例和這個病例一樣,在癔症症狀產生前,某個人仍還正常時,必然聚集有幾個因素,用弗洛伊德所表達的,這樣的症狀總是「多因素決定」(overdetermined)。[258]
可以做這樣的假設,即一系列激發因素喚起了同樣的情感時,則這樣一種多因素決定也就存在著。病人和他周圍的人都把癔症症狀只歸因於最後一個原因,雖然那個原因在疾病的作用上並不大,而幾乎是由其他一些創傷產生的作用所致。
一個17歲的女孩[259],當一隻貓在黑暗中跳躍到她肩上時產生第一次癔症發作(其後由許多其他原因引起發作)。該發作似乎就是驚恐的結果。但是進一步的調查表明那個外表長得特別好,而沒有受到適當照顧的女孩最近碰到許多他人多少帶有的對她的獸性企圖,這引起她性慾的興奮(這裡我們說有素質的因素)。在幾天前,一個年輕的男子在同住的黑暗的樓梯間襲擊了她,她很困難地擺脫了他。這是真正的心理創傷,而貓的作用則使其成為特徵。但恐怕在許多病例中,貓往往被認為是作用因素。
一種情感的重複產生了以這種方式的轉換,但它不總是一定有許多外部的激發因素,如果回憶迅速而又頻繁地重複出現在創傷後的即刻和情感削弱之前,則記憶中的情感再現也常足以產生轉換。而如果情感是非常強烈的話,則足以產生轉換。用較狹義的話來說,這就是創傷性癔症。例如,在一次鐵路意外事故之後的數天內,受害者在睡眠中和醒來時都害怕再回想起他驚恐的經歷,並總是重複著驚恐的情感,直到最後,這個(用沙可的話)「心理性消耗」[精心製作]時期或「潛伏」期轉換成產生軀體現象(雖然有另一個有關的因素,我們將在以後討論)。
然而,作為一種規律來說,一個情感的觀念易迅速地磨滅。在我們的《緒言》中涉及其所有的影響,這個情感量是一點一點地被剝奪去的[260]。而它的再現引起一個已減少的興奮量,因此,回憶損失了有助於產生軀體現象的能力。異常反射的促進作用消失,而平衡狀態重又建立。
然而,其「磨滅」的影響是包括聯想作用、思維作用和有關的其他觀念的矯正作用在內的全體作用。如果情感性觀念從「聯想性聯繫」中退縮,這個矯正過程就變得不可能了。當發生這個過程時,該觀念保持著情感的總量。由於在每一次再現中,最初的情感興奮總量被再次釋放,促進那時出現的異常反射最終完成;或者,如果這種促進作用已經完成,則其保持和穩定下來,癔症轉換現象便以這種方式持久地建立起來。
我們的觀察表明,情感性觀念被聯想排斥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即「防禦」,指有意的壓抑令人痛苦的觀念,這些觀念似乎使病人的快樂或自尊心受到威脅。在他第一篇關於《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文章中和現在本卷的病史中,弗洛伊德討論了這個過程,這無疑具有相當大的病理意義。我們確實無法理解一個觀念怎麼能在意識中被故意地壓抑。但是我們完全熟悉其相應的積極過程,即集中注意在一個觀念上,而我們卻說不出我們是怎樣對此起作用的。然後,來自觀念的意識被轉移;但這是些沒有考慮到的觀念,它們也從磨滅過程中退縮,而且保持著沒有減少的情感總量。
我們進一步發現另一種未被思維磨滅的觀念。其發生並不是因為某人不想要回憶這個觀念,而是因為他不能回憶起來:因為他最初的出現並賦予情感是在清醒意識中有記憶缺失的狀態下,即在催眠或類催眠的狀態下。後者似乎是癔症理論的最重要方面,因此值得較充分的審查。[261]
四、類催眠狀態
在我們的《緒言》中,當我們提出癔症的基礎和主題是類催眠狀態存在時,我們忽視了莫比斯在1890年說過的完全同樣的事實:「觀念產生(病理)作用的必要條件,一方面是一種天生的癔症的素質;另一方面是一種特殊的心境。我們只能對這種心境形成一個不太精確的觀念。它必須類似於催眠的狀態,必須符合某種意識的空白,在這種狀態下出現的一個觀念未受到任何其他的抵抗。這就是說,在這個範圍里就是允許第一個觀念的出現。我們知道這類狀態不僅由催眠引起,而且由情緒震驚(驚恐、發怒等)和使人筋疲力盡的因素(失眠、飢餓等)而引起」。(莫比斯,1894,第17頁)
莫比斯在這裡用嘗試性的方法來解決的問題是通過觀念產生軀體現象的問題。他回憶到催眠下產生的這种放松現象,他看作為類似情感的作用。我們自己對情感作用的觀點稍有不同,這在上面也充分解釋過了。因此我無須再開始研討莫比斯假設中有關的難點,即發怒中有「意識空白」[262](認為存在於驚恐和長時間的焦慮中),或描述一種情感興奮狀態和催眠安靜狀態之間相似處這樣更為一般的難點。然而,我們將回到莫比斯對這些難點的評論上,我認為這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實際情況。
對我們來說,類似於催眠的這些狀態——「類催眠」狀態,其重要性還在於,而且是更特別的在於隨之而出現的記憶缺失和在其作用下產生我們不久將討論的心理的分裂,而這對「癔症大發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仍將這個重要性歸因於類催眠狀態。但我必須對我們的主題補充一個實際有價值的情況。轉換——軀體現象的意念性產物,也能在除了類催眠狀態之外而產生。弗洛伊德已在防禦性的有意的記憶缺失中發現了第二個來源,這個來源有別於類催眠狀態,構成排除在聯想性聯繫之外的觀念情結。但是,在接受這樣的說明中,我仍認為類催眠狀態是許多、實際上是大多數癲癇樣抽搐發作和複合型癔症的原因和必要條件。
當然在類催眠狀態(hypnoid states)中,首先並且最重要的要數是真正的自我催眠(auto-hypnoses)了,它與人工催眠(artificial hypnoses)的區別僅僅在於是自發地產生的。我們發現許多充分發展的癔症中就有這樣的現象,其發生的頻度和持續時間各不相同,而且常在正常清醒狀態下迅速改變(見病例一和二),因為其內容似夢樣的性質,他們常因此被稱為是「譫妄性癔症」(delirium hystericum)。在自我催眠狀態中所發生的情況或多或少屬於清醒生活中的完全記憶缺失(而在人工催眠中有完整的回憶)。記憶缺失剝奪了這些狀態下的心理產物和在這些狀態中形成的聯想,而這些在清醒思維下無論哪一個均有矯正作用;並且由於在自我催眠中批評和參照其他觀念的監督減少了,一般來說,幾乎完全消失了,由此可能引起最廣泛的妄想,並且長期來維持原樣。因此幾乎只有在這些狀態中才可引起「誘發因素和病理現象之間的某些複雜的不合理的」象徵性關係,這實際上是根據聲音和言語聯想的最荒唐的相似性。自我催眠狀態中缺乏的批評正是引起自我暗示如此頻繁的一個理由。例如,麻痹在一次癔症發作後仍遺留下來。但是,這僅僅可能是偶然的,我們的分析中很少碰巧遇到一個出於這種方式的癔症現象的例子。我們始終發現其更多地是發生在自我催眠中,而不是在自我催眠之外,有著同樣過程的結果,即一種情感興奮的轉換。
在任何情況下,這種「癔症轉換」在自我催眠下比清醒狀態更易發生,正像在人工催眠中,暗示性的觀念更為容易地從生理上理解成各種幻覺和運動一樣。然而興奮轉換過程與上述基本上相同。當其一旦發生,如果情感和自我催眠是同時發生的,則軀體現象便重複發生。而在那種情況下,催眠狀態似乎由情感本身所引起。因此,只要催眠和完全清醒的生活之間有清醒的交替,癔症症狀便只限於催眠狀態中,並通過重複而加強;再者,由此引起的觀念沒有了清醒思維的矯正及其批評,這恰恰是因為它從未出現在清醒的生活中的緣故。
因此,安娜·O(病例一)的右臂攣縮在她的自我催眠中與焦慮的情感和蛇的觀念有關,其症狀持續4個月,儘管經常復發,但只限於她處在催眠狀態中出現(或者說,如果我們考慮這個術語不適用於極短時期的失神,是一種類催眠的狀態)。在她的類催眠狀態中發生同樣性質的其他轉換,在這種方式下,癔症現象的重大情結在完全隱伏的條件下逐漸形成,當她的類催眠狀態成為永久性時,則完全公開暴露。
只有在心理中的分裂已完成時,這個問題我將在後面討論,並且當清醒和類催眠狀態之間的交替被正常的和催眠樣的觀念情結之間的共存所取代時,以這種方式產生的現象才會清楚地進入意識中。
這種類催眠狀態是否在病人病前存在?他們是如何發生的?對此我能說的幾乎很少,因為除了安娜·O的病例外,我們沒有資料可用來說明這一點。似乎肯定的是她的自我催眠通過習慣化的幻想為此鋪平了道路,並且一個持久焦慮的情感使其充分建立起來,實際上它本身就可能是類催眠狀態的基礎。這個過程似乎可能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有許多不同的狀態導致「心不在焉」(absence of mind),但只有少數狀態傾向於自我催眠或不注意地即刻進入了自我催眠。一個深陷於某一問題的研究者也無疑麻木到一定的程度,他具有一大群他沒有組成意識知覺的感覺。同樣,任何一個正在活躍地利用他創造性想像的人來說也是如此(參看安娜·O的「私人劇院」)。但在這樣的狀態下所進行的是消耗能量的智力活動,在這種活動中,神經系統的能量被釋放、被耗盡;另一方面,在心不在焉和做夢的狀態下,腦內興奮低於其明顯清醒時的水平。這些狀態近似於睡眠,而且不知不覺地進入睡眠。如果在這樣一種專注的狀態中,當觀念的流動被抑制,帶有情感色彩的一群觀念便活躍起來,產生高水平的腦內興奮,而這又在心理活動中沒有被耗盡,並且它用於異常功能方面,諸如轉換中。
因此,在消耗能量的工作期間,「心不在焉」和缺乏情感的邊緣狀態都不屬於病理性的;另一方面,充滿情感的幻想和源於持久性情感所致的耗竭狀態卻是病理性的。一個憂慮坐車人的沉思、一個守候在他心愛的人病床前的焦慮、一個情人的白日夢,這些均屬於第二類狀態。把注意集中於觀念的情感群上便開始產生了「心不在焉」。觀念的流動漸漸慢了下來,最終幾乎停滯不前;但是情感性的觀念及其影響仍保持活躍,結果是沒有被功能性耗盡的大量興奮也保持著活躍。這種情況與催眠決定因素之間的相似性似乎是清楚的。被催眠的病人必須不是真正的進入睡眠,也就是說,他的腦內興奮必須不下沉到睡眠的水平,但他的觀念流動應當被抑制。當處於這種情況下,整個興奮被用於暗示性觀念方面。
在某些人中,似乎是以這種方式產生病理性的自我催眠——即情感被引入一個習慣化的幻想中。這或許就是為什麼在癔症的既往病歷中,我們常常遇到最多的是陷入愛情和照顧病人這兩個重大病理因素的原因之一。前者是患者渴望地想著他不知不覺所愛的一個人時,這使他產生心理上的「銷魂」(rapt)狀態,使其真正的環境變得模糊不清,然後使其思想由於充滿了情感而停滯不前;而在照顧病人時,患者被寂靜包圍著,他集中精力在一個對象身上,他的注意放在病人的呼吸上,所有這種刻板建立的情形正是許多催眠程度所要求的,以這種伴有焦慮情感的方式產生的是一種半麻醉的狀態。可能這些狀態與真正的自我催眠之間僅僅是數量上的區別,而且是前者不知不覺地進入後者。
一旦發生同樣的情形,當出現同樣的情境時,催眠樣的狀態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不是有兩種正常的心理情況,患者卻有三種心理情況:清醒、睡眠和類催眠狀態。當經常對患者施行深度人工催眠時,我們發現有同樣的情況發生。
我不能說是否在沒有情感干預的情況下,由於一種天生素質的結果而可能產生自發的催眠狀態;但我認為這很有可能。當我們看到人工催眠在健康人和病人中間易感性的差別時,以及在某些人中是何等的容易時,則似乎合理地假設為這些人中也可能會自發地出現催眠狀態。在幻想能轉成一種自動催眠前,一種自我催眠的素質或許是必需的。因此,我遠不能把我們在安娜·O病例中所獲得的產生機制歸因於所有的癔症病人。
我說的是類催眠狀態,而不是說催眠術本身,這是因為這些狀態很難做出清楚的分界,在癔症的產生中起著如此重要的作用。我們不知道是否幻想,這在上面描述為自動催眠的初步階段,可能本身並不能產生和自動催眠相同的病理作用,焦慮的持久情感是否也不可能如此。驚恐肯定是這樣的。由於驚恐抑制觀念的流動,與此同時,一種(危險的)情感性的觀念非常地活躍,它提供了一種完全相當於充滿情感的幻想,由於不斷地被更新的情感性觀念的回憶,保持著這種心理狀態的再建立,即「類催眠驚恐」(hypnoid fright)得以存在,由此或產生轉換,或轉換穩定存在。這裡我們用精確的詞義來說就是「創傷性癔症」(traumatic hysteria)的潛伏期。
鑒於這些心理狀態是這樣不同,雖然這些狀態在最重要的方面是一致的,能被歸類為自我催眠,但採用「類催眠」來表示似乎較合適,因為它強調了這種內在的相似性。它總結了上面所引證的由莫比斯提出的觀點。然而,最重要的是它表明了自我催眠的本身,即在癔症現象產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於它使轉換較容易發生,並且(通過記憶缺失)保護轉換的觀念不被磨滅——這種保護最終導致心理分裂的增加。
如果一種軀體症狀是由一個觀念所引起,並且通過它而反覆出現,我們應當期望聰明的病人能通過自我察究而意識到兩者的聯繫。他們可能通過經驗而知道軀體現象出現的同時正是對一種特殊事件的回憶。確實,基本的因果關係對他們來說是不知道的,但我們所有的人總知道什麼樣的觀念使我們哭、笑或臉紅,縱然我們對這些意念性現象的神經機制一點都不理解。但有時病人確實已注意到這個關係,並意識到這一點。例如,一位女士可能說她有輕度的癔症發作(或許是顫抖和心悸)來自於某些大的情緒障礙,並且只有在記起某一意外事件時重複發作。但許多症狀或癔症症狀的大多數確實並不是這樣的情況。即使聰明的病人也覺察不到他們症狀的出現是一個觀念的結果,而按照他們自己的解釋,把這些看作是生理現象。如果他們不這樣認為的話,則癔症的心理理論必定達到一個相當水平的時代。
似乎有可能相信的是:雖然症狀的本質最初是意念性的,但是症狀的重複,用朗姆伯格的話來說(1840,第192頁)是把它們「印刻」在身體中,至此這些症狀不再以心理過程為依據,而以神經系統的改變為依據,在其發生的同時,它們可能會變得自我滿足,覺得是真正的軀體症狀。
這個觀點本質上既非站不住腳,也非未必確實。但我相信我們的研究闡明癔症理論的新見解正在於顯示了這個觀點至少在許多病例中不符合實際。我們認識到,「當我們在引起患者對意外事件的清晰回憶和引起其伴隨的情感這兩個方面取得成功時;當病人已最能夠詳細描述那個意外事件,並把情感置於言語之中時,我們見到大多數各種不同的、已持續多年的癔症症狀立即和永遠地消失」。在這些頁中所報告的病例為支持這些斷言提供了一些證據。「我們可以把這個格言反過來說:『當原因停止時,結果也停止。』從這些研究中得出的結論是:起決定作用的過程(即對意外事件的回憶)持續數年在操作著——不是間接地,通過一系列中間因果的聯繫,而是作為一種直接釋放的原因——就像一個意外事件過去很久以後,在清醒意識中回憶起這個心理痛苦時仍激起淚腺的分泌一樣。癔症發作主要來自於回憶。」但倘若是這樣——如果心理創傷的記憶無疑被看作一個當時的動因,就像一個異物強行長期進入後,並且如果病人並沒有意識到這些記憶及其出現,那麼,我們必須承認存在著潛意識的觀念,並起著作用。
再者,當我們開始分析癔症現象時,我們不只是去發現這些孤立的潛意識觀念,我們必須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即在現實中,就像法國研究者的有價值的研究所顯示的那樣,大的觀念情緒和伴隨著重要後果的心理過程在許多病人中完全是潛意識地保持著,並且與意識的心理生活共同存在著;我們必須認識到存在著心理活動的分裂這樣一件事,而這對我們理解複雜的癔症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我或許該承認我較為充分地探究了這個既困難而又模糊的領域。需要明確已在使用的術語的意義,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討論下述理論的理由。
五、潛意識觀念和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心理分裂
我們稱那些我們覺察到的觀念為意識性的觀念。人類存在著自我意識的奇怪事實。我們能看到和觀察到宛如物體一樣的觀念存在於我們之中,而且是一個接著一個地出現。這種情況不總是發生,因為很少有理由要做自我觀察。但是每個人存在著這個能力,因為每個人都能說:「我認為是這個或那個。」我們描述為意識的那些觀念是我們觀察到的我們中的活躍的部分,或者是如果我們注意了它們,我們應當能觀察到它們。在任一特定的時候,它們幾乎不存在。除了上述的那些觀念之外,如果同時有其他觀念,我們應稱它們為潛意識觀念。
似乎不再有必要去爭論有關支持時下潛意識或下意識觀念的存在。它們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事實。如果我忘了我的一個醫療訪視,我就有很不安的感覺。我從經驗中知道這種感覺的意義:我忘記了某事。我徒勞無益地去搜尋我的記憶;我沒有發現原因,直至突然間,可能數小時後,它進入到我的意識中。但我已整天不安。因此,訪視的觀念已整天在運行著,就是說存在著,但不是在我的意識中。另一個例子是,一天早晨一個忙碌的人因某事而煩惱。他完全被他的辦公室工作所吸引著;當他在工作時,他的意識思維完全被占據著,他沒有把思維放在他的煩惱上。但是他所做的決定受到煩惱的影響,他可能對此說:「不。」事實上他應當說:「是。」因此,不管在每件事中,這個記憶總是在運行著,也就是說存在著。有許多我們稱為「心境」(mood)的就來源於此,來源於存在的觀念並且在意識閾下運行著。實際上,我們生活中的全部行為是不斷地受到下意識觀念的影響。我們能看到每天心理怎樣及在何處退化。例如在一般麻痹的最初階段,正常地限制某些行為的抑制作用愈來愈弱並消失。這時病人會在女士面前開下流的玩笑,但是在他健康的日子裡卻不是這樣的。他受到意識的記憶和反思對這樣做的阻止,他「本能地」和「自主地」避免著。就是說,他通過衝動所喚起的觀念約束著他表現出這樣的行為,但是觀念仍保持在意識閾(threshold of consciousness)之下,並且壓抑著衝動。所有直覺活動都受觀念的支配,而這些觀念大都屬於下意識。只有最清晰和最強烈的觀念才能被自我意識所察覺,而普通大量又微弱的觀念仍屬於潛意識。
於是對「潛意識觀念」的存在和所起的作用提出的反對意見似乎大部分是在玩文字遊戲。毫無疑問,「觀念」是屬於意識思維的一個術語,因此,「潛意識觀念」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表達。但是構成一個觀念之基礎的生理過程,無論觀念是在意識閾之上或之下,其內容和形式是相同的(雖然不是數量方面)。只是可能有必要建立某些這樣的術語,如「觀察形成的基礎」,以避免矛盾和抵制反對意見。
因此,似乎在承認潛意識是病理現象的原因方面無理論上的困難。但如果我們更進一步深入到其本質時,我們就會遇到其他的困難。一般來說,當一個潛意識觀念的強度增加時,它就進入到意識中。只有當其強度微弱時,它才保持在潛意識中。似乎難以理解的是一個觀念怎麼能足以增強到激起一個活躍的運動性行為,並且同時又不增強到足以成為意識的。
我已經提到過一個或許不應當忽略的觀點。根據這個觀點,我們觀念的清晰性及通過我們的自我意識所觀察到的——就是說意識到的——觀念的作用,主要是受它們所激起的快樂或痛苦的感覺,即情感總量[263]決定的。當一種觀念立即產生活躍的軀體併發症時,這意味著所產生的興奮溢出流入到與這些併發症有關的通路中,而不是像否則會發生的那樣在腦中彌散開來;正是因為這個觀念有生理性的併發症,因為心理刺激總量已「轉換」成軀體總量,所以它失去了原來在觀念流中明顯標誌出來的清晰性,而代之以沉浸在其他觀念中。
例如,假設某人在用餐時有強烈的情感而沒「發泄」出來。其後當他要吃時,他突然出現噎塞和嘔吐,這對他來說純粹是軀體症狀。他的癔症性嘔吐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在催眠中,當情感被回憶、描述和釋放後,則症狀消失。這無疑地能夠說明每次他試圖吃的時候,喚起了有關的記憶。這種記憶開始了嘔吐,但沒有清楚地出現在意識中,因為當時沒有情感,而嘔吐又完全引起了注意。
剛才給予的理由解釋了為什麼釋放癔症現象的某些觀念不能看作是其病因。這理由是可信的,不過這個理由——因為觀念已經發生轉換,而失去了它們的情感,這些觀念被忽略了——在其他病例中,不可能解釋為什麼不是情感的觀念性青結不能進入意識中去,在我們的病例中有許多這方面的例子。
在類似的這些病人中,我們發現一般地說情緒障礙——擔心、發怒的激惹、悲傷——先於軀體症狀出現,或在其後立即出現,並且增加,直至通過詞語的敘述而消除,或者直至情感和軀體現象再次逐漸消失,前者發生的情感性質總是相當能理解的,即使其強度似乎沒能降低到一個正常人(對一個已清醒的病人來說)的程度。而正是這些觀念足以強烈到不僅引起明顯的軀體現象,而且也喚起了相應的情感,並通過使有密切聯繫的觀念的結合突出表現出來,而影響其聯想過程。但儘管如此,它們仍在意識之外,為了使它們進入意識中,催眠術的施行是必需的(如病例一和二或病例四和五),一個費力的探究必須得到醫生的盡力幫助。
像這樣一些觀念,儘管是流行的,但卻是潛意識的,這不是因為它們的活躍程度相對較小,而是儘管它們有很大的強度,但被描述為是「不能納入意識中」的觀念。[264]
這類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的存在是病理性的。正常人中,如果所有觀念足夠強烈,它們常常完全能進入意識中。在我們的病人中,我們發現能納入意識的觀念的大情結與那些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較小的情結是並存的。因此,在它們中,觀念性的心理活動領域與潛意識是不協調的。後者較前者更受限制。而它們的心理觀念性活動分為意識的和潛意識的兩部分;它們的觀念分為某些能納入意識和某些不能納入意識兩組。因此,雖然我們能說成是心理分裂(splitting of the mind),但我們不能說是意識分裂(splitting of consciousness)。
相反,這些下意識觀念不受意識思維的影響或矯正。它們經常地與當時失去其意義的經歷有關,如在救援後沒有發生可怕的意外事件,驚恐轉變成笑料或快活。這些後來發展的結果被認為由於意識的緣故而剝奪了其所有的情感記憶,但他們遺留下下意識的觀念,完全可以原樣地激起軀體的現象。
請允許我引證另外一個例子。一位年輕的已婚婦女有時非常憂慮她妹妹的前途。結果,她原來正常而又規則的月經卻持續了兩個星期;她的左下腹一觸即痛,有兩次她發現自己因「昏厥」而僵直地躺在地上,接著出現左側卵巢的神經痛,伴有嚴重的腹膜炎體徵。不發熱,左腿(和後背)的攣縮表明該病是假性腹膜炎;幾年後,當病人去世後做了屍體解剖,所發現的全部結果是兩個卵巢的「小囊變性」,而沒有陳舊性腹膜炎的任何痕跡。其嚴重症狀是逐漸地消失的,留下的是一種卵巢神經痛和背部肌肉的攣縮,造成她的背部僵直如板和左腿攣縮。後者在催眠下通過直接暗示而消失。她背部的攣縮沒有受暗示的影響。其時,她妹妹的困難已完全消除,她對此的所有害怕也消失了。但由此而引起的癔症現象卻持續未變。我們做此誘人的假設:我們所面對的是神經支配的改變,而它是一種獨立的狀態,不再依附於引起癔症現象的觀念。但是病人在施行催眠術中,被驅使說出她患「腹膜炎」以來的所有情節後——她很不情願這樣做——她立即從床上坐起來而無須幫助,而且她背部的攣縮永遠地消失了(她的卵巢神經痛無疑出現早得多,仍保持不變)。於是我們明白她的病理性焦慮觀念以活躍的方式持續數月,而這完全難以通過真正的經歷而得到任何矯正。
如果我們有必要承認存在著從未進入過意識而且不受意識思維影響的觀念情緒,則我們將承認,即使在我剛才描述的這樣一個簡單的癔症病例中心裡也分裂成為兩個相對獨立的部分。我並沒有斷言我們稱為癔症性的每件事都有這類分裂,把它看作基礎和必要的條件;但我確實斷定「在所熟知的病例中,如此明顯的心理活動分裂構成了『雙重意識』(double conscious),癔症大發作病人中,這種『雙重意識』達到起碼的程度,」而這樣「一種分裂的傾向和趨勢是該神經症的基本現象。」[265]
但是在對這個主題進行討論前,我必須對產生軀體作用的潛意識觀念增加一個評論。許多癔症現象持續很長時間,就像上述病例的攣縮一樣。我們是否應該和可以假設在整個期間,致病因素的觀念一直很活躍並當前存在著?我想是如此。確實在健康人中,我們看到他們的心理活動的發生伴隨著觀念的迅速變化,但我們發現患嚴重抑鬱症患者也長期持久地沉浸在同樣令人痛苦的觀念中,這些觀念持續活躍著和存在著。事實上我們會確信甚至當一個健康的人十分注意著他的心理時,它便整天存在著,因為即使他的意識中充滿了其他的思想時,這樣的心理也控制著他的面部表情。但是癔症病人的心理活動有所不同,我們認為一般是充滿潛意識觀念,而且很少保存下來,因此不能與外部印象互相交換,很容易使人相信是一個獨立的觀念能持久活躍地存在著。
如果我們所做的似乎與比奈和讓內的一樣,即癔症的關鍵在於心理活動方面的分裂,則我們的責任在於儘可能清楚地闡明這個主題。我們太易陷於一種思維的習慣性,認為每一件事物的背後都有它的實質,那麼就逐漸會認為「意識」是某些真實事物的象徵;當我們習慣於隱喻地使用空間關係諸如術語「下意識」時,我們發現隨著時間的遷移,我們已實際形成的觀念失去了它隱喻的性質,而且我們很易把它看作是真實的,我們的神話學便這樣形成了。
我們所有的思想往往伴隨著和受助於空間的觀念,我們用空間的隱喻說話。因此,當我們說到在清楚的意識領域中所發現的和從未進入清楚的自我意識領域中的潛意識觀念時,我們幾乎不可避免地構成這樣一些畫面,即一棵樹的樹幹在亮處,它的根在暗處;或一個建築物有著黑暗的地下室。然而,如果我們始終記住所有這樣的空間關係都是隱喻性的,不要使我們自己誤以為所有這些空間關係刻板地存在於腦中,那麼,我們可能談論的是意識和下意識。但只限於這種情況。
如果我們總是記住意識和潛意識觀念一樣有它們的源處,[266]它們畢竟存在於同一個大腦中,甚至很可能在同樣的皮質中,我們將會避免使我們受自己的修辭手段所哄騙。我們不能說這怎麼會可能,但正是由於我們對大腦皮質的心理活動知道得太少,因此對那些很少見到的、撲朔迷離的複雜情況更顯出我們的無知。我們必須接受這樣的事實,即在癔症病人中,他們心理活動的一部分不能由清醒的個體自我意識而納入知覺中,因此他們的心理是分裂開來的。
像這種人所共知的心理活動分裂的例子可在癔症發作中的某些形式和階段中見到。在其開始時,意識思維常消失,然後漸漸恢復。許多聰明的病人承認在發作期間他們的自我意識相當清楚,好奇和驚奇地看待所有他們做的和說的發狂的事。進而這種病人產生(錯誤的)信念,認為他們的意志力不足,不能制止發作,為此,他們趨向於自責。「他們無須有那樣的行為表現。」(他們這種看上去有內疚的自責從很大程度上來說,也是基於這種感覺)[267]但是當下一次發做出現時,意識的自我仍不能控制與早先發生一樣的那種情形——這裡我們有一個危局,在這個危局中,意識的思想和清醒的意識自我所形成的觀念與正常情況下在暗處的潛意識觀念並肩在一起;但後者此時獲得了對肌肉器官和言語的控制,甚至還控制了大部分觀念形成活動本身,於是心理的分裂明顯地表現出來。
可以這樣評論:比奈和讓內的發現值得描述為不僅是心理活動的分裂,而且是意識的分裂。正如我們所知,這些研究者成功地觸及到病人的「下意識」,觸及到清醒的意識自我一無所知的心理活動部分;他們已能在他們的某些病例中證實所有心理功能的存在,包括自我意識的存在,這是由於該部分的心理功能已進入較早的心理事件的記憶里。因此,心理的這一半本質上是相當完整的和有自我意識的。在我們的病例中,已分裂的心理「陷入黑暗」[268],猶如泰坦(巨人)關進愛塔娜的隕石坑中,能夠震撼地球,但決不能見到光明。在讓內的病例中心理王國的分裂,是完全的分裂。不過,仍存在著狀態的不平衡。但是,當這兩半意識發生交替,就像熟知雙重意識的病例中所表現出的那樣,以及當它們功能方面的能力沒有差別時,這種分裂便消失了。
但是讓我們回到我們病人中已顯示的,作為他們癔症現象的病因的觀念上來。我們遠不能把這些觀念簡單地描述為都是「潛意識的」和「不能納入意識的」。他們構成一個幾乎完整的等級,對每一個模糊不清的級別做了區分,在釋放不尋常反射的完好的意識觀念與那些在清醒生活中從未進入意識,而只在催眠下才進入意識的觀念之間做出各個等級的區分。儘管如此,我們認為這種建立的心理活動分裂是發生在較嚴重程度的癔症中,這一點似乎單獨就能構成癔症的一個心理理論。
那麼,有什麼可以斷定或疑及可能是這個現象的原因或緣由呢?
有許多有關癔症的理論應該歸功於讓內,我們贊同他的大多數理論,但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接受。
讓內的觀點如下[269]:他認為:「人格分裂」在於天生的心理薄弱(「心理缺陷」)。所有正常的智力活動都預先假設有某種「綜合」的能力,能夠把幾種觀念聯合成為一個情結。把各種感知覺結合成為環境的圖像就已經是這類綜合活動了。癔症病人中,這種心理功能遠低於正常人。如果一個正常人儘可能把注意集中在某一點上,例如放在一個感官的知覺上,則他確實暫時失去能力去統覺從其他感官而來的印象,也就是說,把這些感覺納入他的意識思維中。但是在癔症患者中,沒有注意這種情況的任何特別的專注就會發生這種現象。一旦他們察覺到任何什麼事,他們不易進入其他的感知覺中去。實際上他們甚至不能把一種感官所得的許多印象綜合在一起。例如,他們只能統覺身體一半的觸覺,而身體另一半的觸覺到達中樞,用作運動的相互協調未被統覺到。這樣的一個人是半麻痹的。在正常人中,通過聯想,一個觀念喚起意識中許許多多其他的觀念,而這些觀念可能與第一個觀念有關。例如,在採取一個肯定或抑制的方式時,只有最活躍的那些觀念有著非常強有力的作用,而這些觀念之間的聯合仍保持在意識閾之下。在癔症病人中總是有這樣的情況。每一個觀念占據著他們有限的心理活動的全部,這說明了他們有極度的易感性。讓內描述他們心理的這種特徵為癔症病人的「意識領域的受限」,它類似於「視覺領域的受限」。大多數未被統覺的感覺印象和激起的但未進入意識的觀念停息下來,沒有產生進一步的後果。然而,有時他們積聚起來並構成情結,[270]即從意識中撤退的心理層;他們構成了一種下意識。基本上基於這種心理分裂的癔症是一種由於缺陷所致的疾病。這就是為什麼一種天生薄弱的心理易於遭受某些影響而變得更薄弱,或面臨過度要求時更薄弱,容易發展為癔症。
正如總結的那樣,讓內的觀點已對癔症素質這個重要的問題給予了回答,即癔症類型(typus hystericus)的本質(這個術語在本質上如同我們所說的癆病型,我們理解為它是長而狹窄的胸廓、小的心臟等)。讓內認為癔症的素質為先天性心理薄弱的一種特定的形式。對此,我們願簡要地提出我們自己的觀點如下:這不是因為病人的心理薄弱而發生意識分裂,他們所表現的薄弱心理是因為他們的心理活動被分割,只有其一部分能力受他們的意識思維支配。我們不能認為心理薄弱癔症類型,是癔症素質的本質。我們試圖舉個例子使這兩個句子的第一句變得意思清楚起來。我們常能在我們的一個病人(凱瑟琳娜·M夫人)身上觀察到意外事件的如下過程。當她感到相對較好的時候,一種癔症症狀就可能出現了,即痛苦的、強迫性的幻覺、神經痛,或其他類型,其強度可能在某時也增加。同時,病人的心理能力持續降低,過了數天後任何一個非第一位觀察者都會有可能認為她是心理薄弱。然後,她可能緩解這種潛意識觀念(常常屬於遙遠過去的一種心理創傷的記憶),這或者通過醫生對她的催眠,或者她在活躍情緒的煩躁狀態下突然描述意外事件的方式。當發生這種情況時,她不只是變得安靜和快活,而且擺脫了痛苦的症狀;這時總是令人驚奇地觀察到她智力的廣度和清晰性以及她理解和判斷的敏銳性。她能很好地下棋,這是她消遣的愛好,她喜歡每次下兩盤棋,很難把她看成是缺乏心理綜合能力的人。但不能迴避的印象是在意外事件過程中,正像我已描述過的,潛意識觀念本身激起她的那一部分心理活動的不斷增加,這種情況發生得愈多,則意識思維所起的作用這部分就變得愈小,直至降低到完全的低能;但在那時,我們用很聰明的維也納人的說法,她是「在一起」(字面上意思是「一起」,意指「一個人的正確心理」),她具有相當非凡的心理能力。
我們還要引申出的是正常人中的一個可以比較的狀態,即不是注意的集中,而是全神貫注。如果某人因一個活躍的觀念而「全神貫注」時,如擔憂,則他的心理能力同樣會降低。
每一個觀察者大都受到他所觀察的患者的影響,我們傾向於認為讓內的觀點形成主要是在對心理薄弱的癔症病人的詳細研究過程中,這些病人因為疾病和由此而引起的心理薄弱而不能料理自己的生活,所以是在醫院和相應的機構中發現他們的。而我們自己對有教養的癔症病人的觀察迫使我們對他們的心理持有根本不同的觀點。我們的觀點是:「在癔症病人中,可能發現頭腦最清晰、意志最強、最有個性和最高水平批評能力的人。」癔症中不排除有大量天才、可靠的心理天資的人,但是由於疾病的緣故,而使他們不可能有真正的成就。然而,畢竟癔症的最高典範聖·特麗薩就是一個天才並有偉大的實幹能力的女人。
但是,在另一方面,極傻、無能和意志薄弱的人也不是抵抗癔症的受保護者。縱然我們不認為這僅僅是疾病的一個結果,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心理薄弱的癔症類型是常見的一類。但是即便如此,我們這裡所發現的不是麻痹的、冷漠的愚蠢行為,而是一種過度的心理活動所導致的無效。我將在後面討論天生素質的問題。這裡我只是提讓內的觀點,即心理薄弱無論如何是癔症的根子,而心理分裂是站不住腳的。[271]
與讓內的觀點相反,我相信在許多病例中,其分裂的根由是過度效應,即兩種異類的觀念系列習慣性地並存著。已經頻頻指出的是當我們的意識思維被一系列和我們的活力毫無共同之處的觀念所占據時,我們常常表現的不只是「呆板性」的活動,而且當我們的思維「忙於別處」時,我們毫無疑問也能夠有心理功能。例如,當我們正確地大聲朗讀並有適當的語調時,但過後我們對自己所讀的沒有哪怕是一點的印象。
無疑有許許多多的活動,從機械性的活動諸如編織衣服或去水銹,到某些至少只需較少程度的心理功能的活動,許多人只要花一半的心思在所有這些工作上就行了。特別是對那些有非常活躍素質的人來說,他們對單調乏味的、簡單的和無趣的職業感到痛苦,他們實際上有意使自己思考一些不同事情而自娛(參看安娜·O的「私人劇院」)。另一個相似的情況是發生在當一系列有趣的觀念產生時,例如這些觀念從書本和戲劇中而得到的,則會吸引患者的注意,並闖入他的思想中。如果這外來的一系列觀念是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的話,則這種闖入是非常有力的(如,憂慮或渴望某人的愛)。這時我們便處於上述的全神貫注狀態,然而這並不妨礙許多人執行相當複雜的活動。社會環境常常使某些活動必須重複,但即使處於這樣的狀態中,其思維也是正確的。例如,當一個正處於極度憂慮的痛苦中的女人,或一個處於強烈興奮的女人,她能夠履行她的社會責任和發揮一個和藹可親的女主人的作用。在我們工作的過程中,我們所有人在這類工作中所得到的成就是較小的,而自我觀察似乎總是表明觀念的情感群不僅僅通過聯想而不時地被激起,而且它始終存在於心理,並進入意識中,除非它被某些外部的印象或意志行動所占有。
即使習慣上不容許白日夢掠過人們的心理,並出現在人們的日常活動中,某些情況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可一方面引起從外部生活而來的印象和反應的改變,另一方面引起一組帶有情感色彩的觀念,如同坐在騎馬人後面的盲目憂慮。在這些情況中,最突出的是對我們親近的病人的照顧和戀愛。經驗表明照顧病人和性慾方面的情感多半在對癔症患者病史較仔細的分析中起著主要的作用。
我懷疑心理功能的重複,無論是習慣性的,還是由生活中的情緒性環境所引起,它對心理的真正的病理性分裂起著一個實質性的傾向作用。如果兩個相互並存的觀念群的內容不再是同一類的,如果觀念群中的一個觀念不能進入意識中,則這種重複不知不覺進入另一種狀態,就是說或被擋開,或在類催眠樣的狀態下出現。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把這兩個暫時分裂的趨向再合併起來,就像健康的人經常出現的那樣,而潛意識的心理活動領域變成永久的分裂。這種心理的癔症性分裂與一個健康人的「雙重自我」有同樣的關係,就像類催眠狀態與正常的幻想的關係一樣。在後一對關係中,病理性的決定因素是記憶缺失,而在前一對關係中,起決定作用的是觀念不易進入意識。
我們第一份病史,即安娜·O病例,我有必要繼續回到這個病史上來,對其所發生的情況提供一個清楚的洞悉。這女孩有這樣的習慣,當她完全健康時,在她日常的消遣中,允許一系列想像性觀念掠過她的心理。而在她處於所偏愛的自我催眠的情況下,焦慮的情感進入她的幻想中,並產生類催眠的狀態。在那種狀態下,她有著記憶缺失。這種情形在不同的場合重複著,並且其觀念性內容逐漸越來越多;但是它繼續與完全正常的醒覺思維狀態交替著。4個月後,類催眠狀態增強,完全控制了患者。出現一次又一次的發作,由此引起一個病態,一個最嚴重類型的急性癔症。這樣的狀況持續了數月,伴有各種形式表現(夢遊症期);然後強制性地阻止它,接著再次與正常的心理行為交替著。但是,即使在她行為表現正常期間,仍有持續存在的軀體和心理症狀(攣縮,一側麻痹和言語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知道這是基於觀念的作用,而這些觀念屬於類催眠狀態下產生的。這證明即使在她正常行為期間,屬於類催眠狀態的觀念性情結,即「下意識」也存在著,並且她的心理分裂是持久存在的。
我沒有第二個例子提供癔症發展的類似過程。然而,我想那份病史也從某種程度上說明了創傷性神經症的發展。在創傷性意外事件發生的最初幾天後,每次類催眠驚恐狀態的重複均回憶起那個意外事件。當這種狀態愈來愈多地重複時,其強度如此減弱,它不再與清醒的思維狀態交替,而只是與之並存著。這樣的情形變為持續性的,而早先僅僅在驚恐發作時存在的軀體症狀卻得到永久的存在。然而我只能懷疑是這樣的情況,因為我從未對這一類病例做過分析。
弗洛伊德的觀察和分析顯示了心理的分裂也可由「防禦」引起,由令人痛苦的觀念而造成意識的故意偏差而引起。然而,這僅僅發生在某些人中,我們因而把這些人歸因於心理的特異反應。在正常人中,這樣的觀念或成功地被壓抑住而完全消失;或它們未被壓抑住而一直在意識中出現。我說不出這種特異反應的性質是什麼。我只斗膽地提出如果防禦不只是導致簡單的轉換性觀念進入潛意識狀態,而且導致思維的真正的心理分裂時,則類催眠狀態的幫助是必要的。所以說,自我催眠創造了潛意識心理活動的空間或領域,驅使觀念被擋開。但是,這可能就是我們必須認識的「防禦」的病理意義。
然而,我不認為心理分裂的產生是我們討論的一知半解的過程。因此,在它們的初級階段,嚴重的癔症通常呈現出當時的一個綜合徵,可能描述為急性癔症(對男性癔症病例的回憶中,我們通常對這種表現形式診斷為「腦炎」,對女性病例的卵巢神經痛診斷為「腹膜炎」)。在癔症的急性階段,心理特徵是非常明顯的,諸如興奮的躁狂和發怒狀態,迅速變化的癔症現象、幻覺等。在這種狀態下,心理的分裂可能以上面我們試圖闡述的不同形式發生。也許這整個階段被看成是一個長的類催眠狀態,這個狀態的殘餘為潛意識觀念情緒提供了核心,而在這種狀態下的清醒思維卻表現的是記憶缺失。由於我們對這種急性癔症的病因不甚理解(因為我不能冒昧地把安娜·O意外事件的過程進行一般化的應用),有可能還有一類,與上述討論大不相同的心理分裂,被稱為是不合理性的。[272]然而,毫無疑問地存在著這個過程的其他形式,它們仍隱藏在我們年輕的心理學科學之中,要肯定的是我們在這個知識領域中跨出了第一步,而我們目前的觀點將實質性地改變未來的研究。
現在讓我們探究最近幾年對心理分裂這方面知識的進展,這是理解癔症方面已取得的成就。而這個成就在意義和重要性方面似乎是偉大的。
首先,這些發現使我們有可能從明顯純粹的軀體症狀追溯到觀念,而這些觀念在病人的意識中是不能發現的(沒有必要再進入這方面的討論)。其次,他們告訴我們去理解癔症的發作,至少一部分是由於一個潛意識觀念情結的產物(參看沙可)。但是,除此之外,他們也解釋了癔症的某些心理特徵,這點可能值得做更詳細的討論。
確實,「潛意識觀念」從未或少有和難得進入清醒思維中,但它們影響著清醒的思維。它的影響首先是通過其併發症。例如,一個病人受到完全難以理解的無意義的幻覺折磨著,但在催眠中,幻覺的意義和動機卻變得清楚起來。再者,它們通過做出某些觀念來影響聯想,這些觀念比起它們沒有受到潛意識強化的觀念更活躍。因此,特殊的觀念群持續地、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作用於病人身上,迫使病人去想他們。(這種情況類似於讓內的一側麻痹病人。當他們麻痹的手反覆被觸摸時,他們什麼也感覺不到,但是當要求他們說出感受到的觸摸次數時,他們對多次的被觸摸總是說成是一次。)再有,潛意識觀念控制著病人的情調和他的情感狀態。在展開她的記憶過程中,安娜·O對過去最初伴有活躍情感的意外事件的相應感覺使這一再現持續了數天之久,並且在她的催眠意識中,也呈現了清晰的回想。
這使我們對病人的「心境」明白易懂——他們似乎在清醒思維但沒有動機的情況下具有莫名其妙和不合理性的情感變化。癔症病人的敏感性實際上很大程度簡單地取決於他們內在的興奮性,但是如果我們把「分裂心理」看作一塊發音板發出像音叉一樣的音調,則我們對那些較微不足道的原因所致的活躍情感就更容易理解了。任何激起潛意識記憶的意外事件均會釋放尚未磨滅的這些觀念的全部情感力量,而這種被喚起的情感與意識心理中所引起的情感是極不相稱的。
我已在上面說到,一個病人的心理功能總是與她的潛意識觀念的活躍性成反比。她意識思維的減少部分地是,但僅僅是部分地基於一種奇怪的心不在焉。在每一次她那一瞬間的「失神」後——這是不斷地發生的——她不知道在這過程中想過什麼。她在原發和繼髮狀態之間,在意識的和潛意識的觀念情緒中搖擺著。而這不僅說明她的心理功能的減退,而且說明占優勢的情感是來自於潛意識。當她處於這種狀態下時,她的清醒思維沒有能量,她的判斷幼稚,正如我所說的,她顯得完全的低能。我認為這是由於下述的事實,即:如果大量心理興奮被潛意識所占用,則用在清醒思維的能量就較少。
如果事情的這種狀態不僅僅是暫時的,如果分裂的心理處於持續的興奮狀態,就像讓內的半身麻痹病人一樣,在這些病人中,不少於一半的身體所有的感覺只是由潛意識心理察覺到的,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麼清醒中大腦功能所剩無幾,這是讓內描述並認為思維的減弱是天生的原因。只有像尤蘭德的柏特·德·邦那樣的極少數人從不需要他們多一半的心理。[273]他們這種心理能量的減少確實造成許多人的薄弱心理。
因為心理分裂造成的心理削弱似乎也是某些癔症病人暗示性這一重要特徵的基礎。(我說「某些」是因為肯定在癔症病人中也有非常健康和最富有判斷力的人。)
首先,我們通過暗示性理解到不能對出現在患者自己的意識中或從外部的口頭詞語或閱讀中闖入的觀念和觀念情結(判斷)做評價。對這樣一些活躍闖進意識中的觀念的總的評價,是基於他們通過聯想而喚起了其他的觀念,而這些觀念中,有一些與新的觀念是不相容的。因此,抵抗這些新的觀念取決於潛在的意識中對抗性觀念的儲存,而抵抗的力度取決於新觀念的活躍性和激起的記憶中觀念的活躍性之間的比例。即使在正常心理的人中,這個比例也有很大的差異。我們所描述的智力氣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個比例。一個「多血質」(sanguine)的人總是為新人新事感到高興,這無疑是因為他們較之安靜、「黏液質」(phlegmatic)的人,記憶意象的強度要小於新印象的強度。在病理狀態中,新觀念的優勢和對其缺乏抵抗使激起的記憶意象成比例地減少。也就是說,他們的聯想能力相應地削弱和貧乏。這種情況發生在睡眠和夢中,發生在催眠中,也發生在心理能量減少的任何時候,但這並不減少新觀念的生動性。
癔症中潛意識的心理分裂非常明顯地提示了其觀念內容的貧乏和不完整性。但是在某些癔症病人中意識心理易受暗示似乎也是由於這一點的緣故。他們天生的素質是興奮的;在他們中間,新的觀念是非常生動的。與此相反,他們智力活動本身及聯想功能卻減少,因為他們只有一部分心理能量受其清醒思維支配,而這又是「潛意識」分裂的緣故。結果,他們的自主暗示和緊密相連的暗示這兩種抵抗能力減少,有時甚至完全消失。而他們意志上有暗示性似乎也歸因於此。另一方面,幻覺的暗示性迅速改變感知覺中的每一個觀念,使之成為一個實際的知覺,像所有的幻覺一樣,它需要一種興奮性達到異常程度的知覺器官,而這不能單獨追根究底為心理的分裂。
六、先天素質——癔症的發展
幾乎在這些討論的每一個階段,我不得不承認我們所熱衷理解的大多數現象是根據人的天生特性。但忽視了去尋找超越這些事實陳述的任何解釋,而獲得癔症的能力也無疑與患者的一種特性有關聯。因此,試圖對它下更為正確的定義或許是有益的。
我在上面已解釋了為什麼我不能接受讓內的觀點,即癔症方面,其素質是基於天生的心理薄弱。醫學實踐者,如果作為一個家庭醫生,他就有可能觀察到癔症家庭所有年齡的成員,其必然傾向於認為這種素質是一種超越,而不是欠缺。在後來才得癔症的青少年,在病前大多數是活躍的、聰穎的和充滿智力興趣的,他們意志力常常是很好的。這包括女孩們晚上從床上起來,偷偷地學習,而他們的父母不讓她們這樣做,怕她們過度勞累。他們用來形成健全判斷的能力比起其他人來並不充足,但是在他們中間很少發現是頭腦簡單、智力遲鈍和愚笨。他們的心理的過度個性使我的一個朋友下此斷言:癔症發作是人類的花朵,是無果實的花,無疑卻又美麗得像是重瓣的花一樣。
這樣便可能形成了他們的活躍、煩躁、渴望感覺和心理活動、不耐單調和乏味。可以說他們是這樣一些人,其神經系統在靜止時釋放需要使用的過量興奮。在青春發育期間及以後,這種最初的超越是由性的覺醒,即從性腺而來的興奮的強力增加而補充的。因此,過剩的自由神經質能量產生了病理現象。
但是這些現象以癔症症狀出現還必須明顯地需要另一個條件,即個人的特異體質。畢竟大多數活躍和興奮的人確實沒有患癔症。因此我只能用含糊的和不明顯的短語來描述這種特異體質,即「神經系統異常的興奮性」。但也可進一步說這種異常性在於這個事實,即在這些人中,中樞器官的興奮可流入正常情況下只受周圍刺激影響的感覺神經裝置,也可流入生長性器官的神經裝置中,而後者因強力抵抗的作用而與中樞神經系統是分隔開來的。可能有過量興奮的這個觀念持續地存在著,並已進入感覺,血管舒縮和內臟器官中,故顯示出某些病理現象。
像這類人,一旦當他們的注意力強制性地集中在身體的某部分時,正如坦克斯納(1894,第165頁以下)所說的,有關行為的感覺通路中,「注意力推進」超過了正常量。這種自由的、浮動的興奮轉入這個通路,產生局部的痛覺過敏。而結果是所引起的每一個疼痛達到最大的強度,每一種不適都是「可怕的」和「不能忍受的」。再者,在正常人中,一定量的興奮在導入感覺通路後,總是將同樣的興奮留在感覺通路中,但在癔症病人中不是這樣。另外,那些興奮量不僅留下來,而且通過新的興奮的流入而不斷增加。因此,一個關節的輕微損傷會導致關節痛,由於卵巢腫脹所致的疼痛感會導致慢性的卵巢神經痛;並且這些人比正常人在循環系統方面更易受大腦的影響,因此我們發現有較多的神經性心悸、易暈倒、臉潮紅和蒼白等。
然而,對於周圍神經器官較易興奮這一點,我們不只是考慮為中樞性的影響。他們也是對適宜的功能性的刺激有一個過度和反常的反應。因適度努力所繼發的心悸不亞於情緒興奮所致的心悸;而血管舒縮神經引起動脈的收縮(「死亡手指」)卻不是心理的影響。就像是關節輕微損傷留下了關節痛一樣,急性的氣管炎發作留下了神經性哮喘,消化不良留下了經常的賁門疼痛。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源於中樞性的興奮總量的使用不外乎是一般的異常興奮這一特殊情況[274]這卻是我們介紹該主題的一個最重要的觀點。
因此,對我們來說,似乎這些症狀的老一套的「反射理論」(reflex theory)不應當完全推翻,可最好把它簡單地描述為「神經質」(neurotic)的,而這構成了癔症的經驗性的臨床症狀。當然,嘔吐是隨著妊娠時子宮的擴大而出現,可能是因為有異常的興奮引起微小的子宮刺激的反射方式,或甚至可能是卵巢大小上的周期性改變所致。我們於是了解來自器官變化所致的如此之多的間接影響,如此之多「有關疼痛」的奇怪例子,我們不能否定這樣一個可能性,即一群有時由心理引起的神經症狀可能在其他情況下受反射性行為的間接影響。確實,我大膽提出十分舊式的異端觀點:甚至腿的運動薄弱有時可能是由生殖器的感染引起的,它不是心理性的,而是由直接的反射性行為所決定的。我想我們要做的不是過多地堅持我們新的發現排斥其他觀點或者尋求把他們應用在所有病例上。
我們對其他異常的感覺興奮形式仍未完全理解:例如一般的疼覺缺失、麻痹區域、視野的真正受限等。經過進一步的觀察來證明這些症狀的一個或其他的心理來源,並因此解釋其症狀,這是可能的,或許有可能,但至今尚未做到這一點(因為我確實不敢把我們第一例病史中所發現的結果概括化),而且我不認為在適當地對此做追蹤之前,就假設其起源的做法是正當的。
另一方面,我們已討論的神經系統和心理的特性解釋了許多癔症患者一兩個非常熟悉的特徵。在休息狀態時,他們神經系統所釋放的過剩的興奮決定了他們不能耐受一種單調乏味的生活——即在疾病發生後,驅使他們渴望各種感覺,用各種「事仵」打破他們無效生活的單調,而最突出的事件是取決於事情病理現象的性質。
他們常常用自我暗示而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因病態的需求,導致愈來愈沿著這途徑發展,就像疑病症的人害怕生病一樣,這是判斷癔症的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徵。我熟悉一個癔症女士,她常受到非常嚴重的健康損害的折磨,這只不過是她自己認為如此,她周圍的那些人或她的醫生都不這樣認為。如果她沒什麼事,她常玩弄各種詭計,而當她一個人在自己房裡時,她會自我驗證自己是不正常的。因為她的情緒實際上明顯的不健康,又不能滿意地卸脫她的責任,因而她試圖以自己的眼光,用這樣的行為為自己辯護。另一個病人,是個非常病態的女士,有病態的良心感,對自己完全不信任,對某事愧疚的十足的癔症現象,因為她說過,如果她確實不要做什麼的話,她無須使其存在。當她的左腿麻痹被誤診為脊柱疾病時,她感到極大的解脫,當告知她這「僅僅是神經質」的並能消失時,就足以使她產生良心上的一陣嚴重的劇痛。由於病人期望自己有病的需求促使她信服自己,她使他人相信她真有病。當這種需求進一步與病房的單調所致的痛苦聯繫起來時,則產生愈來愈多的新症狀這一趨向得以最充分的發展。
然而,如果說這是轉變成欺騙和實際上的假裝(我想我們現時所犯的錯誤是否定假裝,這與過去我們認可假裝一樣是犯錯誤),這不是基於癔症的素質,而是莫比斯很貼切地所說的:是基於複雜的其他形式的退化——即固有的道德上的自卑感。同樣,當某人存在天生的興奮而情緒不好時,也成為一個具有自私自利方式為特徵的受害者,這種特徵就是容易產生慢性的健康問題,即「惡液質的癔症」。順便說一下,「惡液質的癔症」患者比起癆症後階段的惡性病人要少得多。
興奮的過剩也引起運動方面的病理現象。有這種特徵的兒童很容易發展為抽動樣的動作,這現象可能開始是由於眼睛或面部的某些感覺對某些質地的衣服感到不舒服而引起的,除非及時地制止,否則這類現象可成為永久性的。而其反射通路是相當容易又很快向縱深發展的。
但也不能忽視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即無關乎任何心理因素的單純運動抽搐性的發作。在這種發作中,所積聚的大量興奮被釋放,就像一次癲癇大發作中,由於解剖學上的改變引起大量刺激的發放。對此,我們稱為非觀念性的癔症抽搐。
因此,我們常發現過去曾經健康的青少年,(儘管他們是興奮的)但到青春發育期間卻患了癔症,我們必須反躬自問,是否不是天生存在的發育過程可能不產生癔症的傾向。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歸因於較多的因素,而不只是因為興奮量的簡單提高。性成熟作用於整個神經系統,普遍地增加了興奮性和減少了抵抗性。我們是從觀察沒有患癔症的青少年中明白這一點的。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性成熟也確定了癔症的傾向,也因此而構成了神經系統的這種特徵。說到此時,我們已認識到性是癔症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們明白其所起的作用還是相當大的,並且以特別不同的方式構成了此病。
如果癔症直接有天生髮展的基礎,而不是來自於觀念性的因素,那麼其特徵也不可能像現今有些癔症所表現的是以觀念性為主的方式。那麼什麼才是較真正的癔症性的而不是特徵的?它們是能夠用來建立診斷的一些特殊症狀的發現物,但它們又恰恰不是觀念性的;但是,如果癔症的基礎是整個神經系統的一個特性,則觀念產生的情結,即由心理因素所決定的症狀,猶如一個建築物有賴於地基一樣,是患癔症的基礎。這是一個幾層樓的建築物。正像我們如果要區分出不同層樓的設計,我們只可能去理解這個建築物的結構一樣,我認為對我們來說,為了理解癔症,我們注意症狀因果關係中不同類的併發症是必要的。如果我們不考慮這些,試圖用簡單的因果關係解釋癔症,我們將會發現總是留下相當多不能解釋的現象,這就像我們試圖在多層樓房的每層樓面上要插入不同的房間一樣。
和病的特徵一樣,許多其他的神經性症狀,比如疼痛、血管舒縮現象以及甚至單純的運動抽搐性發作,正如我們所看到的,不是由觀念所引起的,而是因神經系統基本異常的直接後果。
與其最接近的觀念性現象是情感興奮的簡單轉換。它們的引起對有癔症素質的人來說是情感的併發症,而最初他們只是「情緒的異常表達」[275](奧本海姆,1890)。經過重複,這成為真正的和明顯的純粹軀體性的癔症症狀,而引起這些症狀的觀念竟不受人注意或被擋開,因此而受到意識的壓抑。被擋開和轉換的觀念中,最多和最重要的是帶有性慾成分的觀念。它們是許多青春期癔症的起因。接近成熟的女孩——主要考慮的就是她們——對湧入的性慾觀念和情感有著很不同的行為舉止。有一些女孩對此完全不感到窘迫,在她們中間,少數女孩不理會並忽視其全部的主題。其他的女孩則像男孩一樣的對待,這無疑是農民和勞動階層女孩的規則。另外有一些女孩多少帶有荒謬的好奇心,她們從言語或書中得到任何性慾方面的內容後便自己幹了起來。還有一些文雅的女孩,儘管她們的性興奮很高,但她們有相應很高的道德純潔性,她們感到任何性慾方面的事與她們的道德標準不相容,感到是一種骯髒和玷污名譽的事。[276]她們在意識中壓抑性慾,擋開引起軀體現象的常有這種內容的情感觀念,並因此變成潛意識的。
擋開性慾的這個傾向進一步強化的情況是:在未婚年輕女子中,肉慾方面的興奮攙和著焦慮、害怕即將出現的事,對不知道的和半信半疑的事感到害怕,而在正常和健康的年輕男子中,肉慾方面的興奮純粹是一種進攻性的本能。女孩對愛的感覺非常強烈,這控制和決定著她的命運,她也為此而受到驚嚇。而更重要的是她傾向於著眼別處,在意識中壓抑驚嚇她的事。
婚姻帶來新的性創傷。令人驚奇的是結婚之夜較少產生病理性的作用,儘管遺憾的是它常常不是一種性愛的魅力,而是一種侵害。但實際上我們發現不少年輕的已婚婦女,她們的癔症可追溯到這個原因,如果在這個時間的過程中出現了性慾的歡樂,則可掃除性的創傷,而癔症也隨之消失。性創傷也發生在許多婚後階段的過程中。從已發表的病史中,我們有責任制止許多這樣的情況——丈夫的不正當要求,不自然的操作等。我不以為當我斷言婦女中絕大多數嚴重的神經症起源於她們的婚床是在誇大其詞。[277]
某些性慾上的病因,基本上是由於不夠滿意(如性交障礙、早泄等),根據弗洛伊德(1895b)的發現,其結果引起的不是癔症,而是一種焦慮性神經症。然而,我的觀點是即使如此,性情感的興奮十分經常地轉換成癔症性的軀體現象。
這是不言而喻的,通過我們的觀察也足以證明了驚嚇、焦慮和發怒這些非性慾情感導致了癔症現象的發展。但是或許值得再三堅持的是,性的因素是病理結果中最重要的和最富有成果的。我們前輩的天真的觀察,保留了這個保守的術語「癔症」(來自希臘語的「子宮」一詞),比起最近的觀點把性作為幾乎是唯一的因素,倒是更接近現實。這是為了把病人從道德責備上拯救出來。癔症患者的性需求無疑與健康人一樣,個體之間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異,並且不比健康人強,但前者為此而得病,大部分正是由於與性的鬥爭,由於針對性所做的防禦而造成的。
與性癔症並舉的,在這方面我們必須回想起由驚恐所致的癔症——創傷性癔症本身,這是最熟識的一種癔症形式。
由情感興奮的轉換所引起的,我們可稱為同一層次的現象是那些天生易受暗示影響,因為暗示的緣故而引起的現象(大部分是自我暗示)。一個高度的暗示性,就是說,新近激起的,不受限制的優勢觀念不存在於癔症的基本特徵中。然而,它可作為併發症而存在於有癔症素質的人中,在這些人中,他們神經系統這種相當的特異反應性有可能使過高評價的觀念成為軀體的現象。[278]再者,在大多數多餘觀念中,也只有情感性觀念受暗示的影響能成為軀體現象,結果是這過程常被認為是驚恐或焦慮所伴隨的情感轉換。
現在我們必須考慮到情感轉換和暗示的這些過程即使在癔症的複雜形式中仍保持相等。在這樣的情況下它們只是尋找更方便的條件,即總是通過這兩個過程中的一個而表現出由心理因素起決定作用的癔症現象。
除了上述已討論的那些之外,癔症素質的第三個組成要素是類催眠狀態,即自我催眠的傾向。這種狀態最大程度上利於和助長轉換和暗示,以這種方式引起的癔症,我們可說成是處於癔症小發作的頂端,處於癔症大發作的較高層。自我催眠的傾向是一種僅僅短暫開始,並與正常狀態交替的狀態。我們在人工催眠觀察中,認為它增加心理對身體的影響。這種影響而且更強烈、更深,因為它作用在甚至外部的催眠也異常興奮的神經系統上。[279]對於自我催眠是有機體的一種天生的特性這一點,我們不能說出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它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我已在上面表示了這個觀點,即它是從受情感支配的幻想中發展而來的。但毫無疑問,天生素質也在其中起著一部分的作用。如果這個觀點是正確的,則再一次清楚的是性慾在癔症發展上有多麼大的影響。因此,除了照顧病人之外,沒有一個心理因素會與渴望一個人的愛一樣,被重視為產生受情感支配的幻想。除此之外,性的性慾高潮本身[280]再加上大量的情感和意識的限制,是與類催眠狀態非常相近的。
在癔症發作中,類催眠成分有最明顯的表現,在那些可描述為急性癔症的狀態中,似乎這些成分在癔症發展中起著如此重要的作用。這些明顯的心理狀態長時間地存在著,常常持續數月,常有必要將此描述為幻覺樣混亂。即使病的情況尚不嚴重,也會出現許多不同的癔症現象,有少數現象在類催眠狀態過後實際上還繼續存在。這些狀態的心理成分有一部分組成了清醒生活中被擋開的、意識中被壓抑的那些觀念。(參看「基督教徒和修女、歐洲大陸婦女和受到良好教育的兒童的癔症譫妄」。)
由於這些狀態的重要性如此經常地不亞於精神病,直接地只派生於癔症,因此我不能贊同莫比斯的觀點,即「除了發作時有譫妄之外,否則就不能說成是急性癔症性精神病。」(1895,第18頁)在許多病例中,這些狀態構成了這樣一類精神錯亂,而與這相似的精神病也在癔症的進一步的過程中復發。的確,基本上他們充其量無非是一次發作的精神病狀態,但由於他們持續數月之久,因此很難將他們描述為多次發作。
急性癔症中的其中之一是如何會引起的?在最著名的病例(病例一)中,它是因類催眠發作的積累而發展起來的;
在其他病例(已存在複雜癔症的病例)中,它的發生與不再使用嗎啡有關聯。這個過程的大部分完全模糊不清,有待於進一步的觀察和弄清。
因此,我們可把莫比斯的見解應用於已在此討論過的癔症:「在癔症中發生的基本改變是癔症病人的心理狀態暫時或持久地變得類似於被催眠者的心理狀態。」
在類催眠狀態所引起的症狀能在正常狀態中持續多久,這完全與我們催眠後的暗示經驗是相一致的。但這已意味著不能進入意識的觀念情緒與意識過程中的一系列觀念是並存的,即發生心理的分裂。似乎能肯定的是即使不在類催眠狀態下也能發生這樣的情況,這是出自在意識中被擋開並受到壓抑的許多豐富思想,沒有被壓抑住而引起的。他們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進入存在於心理生活領域中,有時表現觀念貧乏或退化,有時多少與清醒思維相同。總之,我們對此所具有的知識應歸功於比奈和讓內。心理的分裂是癔症的頂峰。我在上面已表明如何解釋該病的主要特徵。病人心理的一部分處於類催眠狀態,持續存在,但伴有其觀念的不同程度的活躍性,總是準備著無論何時清醒思維消失時(或一次發作或譫妄時)去控制整個的人。當強烈的情感阻斷觀念的正常過程時,患者處於半麻醉和筋疲力盡的狀態下就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這些出於持久的類催眠狀態中的無合理動機的觀念與正常的聯想不相容,強制性地進入意識中,幻覺闖入知覺系統,運動性行為單獨地受到有意識意志的神經支配。該類催眠的心理最易受情感轉換和暗示的影響。因此,容易出現新的癔症現象,若沒有心理分裂,則其很難出現,此外還要有反覆的情感壓力。心理的分裂是病魔,早期迷信時代的天真的觀察者認為這些病人有病魔。確實,一種與清醒意識不相容的精神左右著病人;但實際上這種精神並非異己的,而是他自己擁有的一部分。
我們已嘗試對癔症做了當今就我們所知的綜合性解釋,這個嘗試公開責備了折衷主義,如果這樣的責備,還可以說是合理的話。有如此多的關於癔症的系統闡述。從過去的「反射理論」到「人格分裂」(dissociation of personality)均在癔症理論中有他們的地位。但對許多傑出的研究者來說,他們用自己敏銳的心靈去考慮癔症。沒有事實,就沒有他們的理論。而對該真實事態的進一步展示將肯定包括他們所有的觀點,而且只把該主題所有片面的觀點匯合成現實。因此,這一折衷主義對我來說似乎無羞愧可言。
但是我們今天距離對癔症的全面理解可能還相距很遠啊!在上述的敘述中對不肯定的突然發作已勾畫出了它的輪廓,對笨拙的假設已填上了知識面的空白,而不是逾越!在某種程度上唯獨使人安慰的是:這種缺陷是依附於,而且必須依附於複雜的心理過程的生理表現。我們總把他們說成是提修斯在《仲夏夜之夢》中說的悲劇:「這大部分只是因為陰影的緣故。」縱然是最微弱的陰影,如果它真實地試圖維持著未知的真正的事物投在牆壁上的話,則這種陰影並非沒有價值。因為不管怎麼說,在真正的過程和我們對他們的觀念之間可能存在著某種程度的一致性和相似性,這種希望一直是正當的。
* * *
【注釋】
[1] 郭本禹,《中國精神分析研究叢書》,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總序第1~51頁。
[2] Neel, A.F,(1899/1969), Theories of psychology : A handbook, New York : Meridian, p.181.
[3] (美)阿特金森等,《心理學導論》(第10版,上冊),孫名之等譯,車文博審訂,台北:曉園出版社,1994,第9頁。
[4] Talcott Parsons, Edward Shils, 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Boston: Harvard Vniversity Press,1951, p.52.
[5] Will Herberg, Freud, the Revisionists, and Social Reality // Benjamin Nelson, Freud and the20th Century, New Yord: Meridian Books Inc.,1957, p.153.
[6] Medawar, P.B., Victims of psychiatry,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1975,21(27):17.
[7] (美)E.G.波林,《實驗心理學史》,高覺敷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第860頁。
[8] (美)托夫勒,《預測與前提》,栗旺等譯,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84,第199頁。
[9]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綱要》,葛魯嘉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論》,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284頁。
[1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霽明譯,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第101頁。
[11] 據弗萊堡城志所載。弗洛伊德生日是3月6日。弗洛伊德正式傳記作者厄內斯特·瓊斯(E.Jones)認為,這是一種筆誤。而曾著過一本關於弗洛伊德早期的重要圖書的作者巴爾瑪麗(M.Balmary,1979)推測說,他父母用5月6日取代3月6日生日,是因為雙親結婚時已懷上弗洛伊德的緣故。
[12] 拉比(rabbi)是猶太教中執行教規、律法主持宗教儀式的教士。
[13]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3~4頁。
[14]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52~54頁。
[15]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New York:Basic Books,1955,2, p.409.
[16] (美)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尚新建譯,北京:三聯書店,1986,第15頁。
[17]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論》,汪鳳炎、郭本禹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論》,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20頁。
[18] Jung, C.G., Freud and Psychoanalysis, New York:Bollingen Foundation, Reprint edition,1985, p.130.
[19]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New York:Basic Books,1953,1, p.5.
[20] (英)厄內斯特·瓊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見《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89~90頁。
[21]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14頁。
[22] 同上,第2頁。
[23] (法)克萊芒等,《馬克思主義對心理分析學說的批評》,金初高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第6~7頁。
[24]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4頁。
[25]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霽明譯,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第4頁。
[26]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6頁。其中,「緊密團結大多數」(compact majority,又譯solid majority),是易卜生《人民公敵》第二幕中,小商人與少數官僚分子進行鬥爭時劇中人講的一句話。參見標準版,第20卷。
[27] (德)歌德,《浮士德》,綠原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7,第一部,書齋(Ⅱ),第57頁。
[28]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霽明譯,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第3頁。
[29] 生機論(vitalism),亦譯活力論。指生命機體的一切活動由其內部所具有的非物質因素即「活力」或「生命力」所支配的學說。
[30] (美)赫根漢,《心理學史導論》(第4版,下冊),郭本禹等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第773頁。
[31] (美)墨頓·亨特,《心理學的故事——源起與演變》,李斯等譯,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第167頁。
[32]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霽明譯,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第5頁。
[33]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41頁。
[34] Jung, C.G., Freud and Psychoanalysis, New york: Bollingen Foundation, Reprint Edition,1985, p.24.
[35] (英)厄內斯特·瓊斯,《弗洛伊德的愛情與婚姻》(一),見《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141頁。
[36]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香港:南粵出版社,1985,第54頁。
[37] Appignanesi, L., Forrester, J., Freud’s Women, New York:Basic Books,1992, pp.30~31.
[38]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2頁。
[39] (英)厄內斯特·瓊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見《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113~114頁。
[40]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4~65頁。
[41]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8頁。
[42] 楊庸一,《心理分析之父——弗洛伊德》,台灣:元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82,第45~52頁。
[43] Masson, J.M(.Ed), The Complete Letters of Sigmund Freud to Wilhelm Fliess,1887~1904,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5.
[44]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79~80頁。
[45]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103頁。
[46] 同上,1986,第99頁。
[47]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114頁。
[48]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193頁。
[49]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香港:南粵出版社,1985,第73頁。
[5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6~7頁。
[51]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11~212頁。
[52]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17頁。
[53]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30~232頁。
[54]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34~235頁。
[55] 同上,第234~235頁。
[56]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76~77頁。
[57]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39~240頁。
[58] Freud, s, On the History of the Psychoanalytic Movement.In Standard Edition.Vol.14, pp.3~66.
[59] (美)舒爾茨,《現代心理學史》,楊立能等譯,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第331頁。
[6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3頁。
[61]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9頁。
[62]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408頁。
[63]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霽明譯,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第17~18頁。
[64] (美)E.G.波林,《實驗心理學史》,高覺敷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第818~821頁。
[65] (奧)布洛伊爾,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1《癔症研究》,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30頁。
[66] 同上。
[67] (奧)布洛伊爾,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譯,見《弗洛伊德文集》,第1卷,車文博主編,長春:長春出版社,2004,第12、15、131頁。
[68] (美)赫根漢,《心理學史導論》(第4版,下冊),郭本禹等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第781頁。
[69]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金星明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
[70] 車文博,《弗洛伊德主義原著選輯》(上卷),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第46頁。
[71] 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孫名之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原著選輯》(上卷)。
[72] Sirkin, M., Fleming, M.Freud’s "Project"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Psychoanalytic Theory,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the Behavioral Sciences,1982,18, pp.230~241.
[73] 弗洛伊德,《釋夢》,呂俊、高申春、侯向群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3《釋夢(上)》,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025頁。
[74] (英)厄內斯特·瓊斯,《弗洛伊德一生》,見《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125頁。
[75] (美)羅伯特·唐奈,《影響世界歷史的16本書》,纓軍譯,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第104頁。
[76] 中國台灣志文出版社1972年出版賴其萬、符傳孝等的中譯本《夢的解釋》;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張燕雲的中譯本《夢的釋義》;商務印書館1997年出版孫名之的中譯本;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呂俊、高申春、侯向群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3、4。
[77] 弗洛伊德,《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林克明譯,浙江:文藝出版社,1986,第155頁。
[78] 弗洛伊德,《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鄭希付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2《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003頁。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鄭希付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2。
[79] 見「Editor's Introduction」to Psychology of Everyday Life, SE VI,IX - X。
[80] 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楊韶剛譯,見《弗洛伊德主義原著選輯》,(上卷),車文博主編,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第193頁。
[81] 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楊韶剛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主義原著選輯》(上卷);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彭舜、楊韶剛的中譯修訂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6。
[82] 弗洛伊德,《愛情心理學》,林克明譯,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19頁。
[83] 劉森堯,《如何閱讀弗洛伊德》,見《弗洛伊德傳》(上),彼得·蓋伊著,龔卓軍等譯,廈門:鷺江出版社,2009,第3頁。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廣文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84] 此教授為Ausserordentlitcher Professor,相當於特任教授(Professor Extraordinarius),或編外教授(Privatdozent),系以聲望(和略高的薪水)為判斷的職位,並不代表薪資或在醫學教授團中的成員資格。
[85]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224頁。
[86] 同上,第222頁。
[87]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Vol.2, New York:Basic Books,1957, p.60.
[88] Rabkin, L.Y.Psychotherapy for the Masses:Dr.Joseph Jastrow and His self-help Newspaper Columns, History of Psychology Newsletter,1990, p.34.
[89]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56~57頁。
[90]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賀嶺峰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91] 上海商務印書館1930年出版高覺敷的中譯本,1984年經修訂再版;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張愛卿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7。
[92]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楊韶剛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93]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廣文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94]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廣文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95]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高峰強、廖鳳林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6。
[96] 台灣志文出版社1975年出版楊庸一的中譯本;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邵迎生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1。
[97] 知識出版社1987年出版張喚民等的中譯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論美文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孫慶民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98]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孫慶民、喬元松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99] 知識出版社1987年出版張喚民等的中譯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論美文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劉平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00] 知識出版社1987年出版張喚民等的中譯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論美文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孫慶民、喬元松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01]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260~261頁。
[102]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469~470頁。
[103] 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林塵的中譯本,被收入《弗洛伊德後期著作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楊韶剛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4] 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林塵的中譯本;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熊哲宏、匡春英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5] 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張喚民、陳偉奇的中譯本;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楊韶剛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6]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楊韶剛、高申春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7]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范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78頁。
[108] 同上。
[109]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楊韶剛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2。
[110] 知識出版社1987年出版張喚民等的中譯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論美文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孫慶民、廖鳳林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主編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11] (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496~499頁。
[112] (美)唐奈斯,《影響世界歷史的16本書》,纓軍編譯,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第102頁。
[113] 中國商務印書館1936年出版高覺敷的中譯本;安徽文藝出版社1987年出版蘇曉離等的中譯本,被收入謝韜主編的《精神分析學譯評叢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汪鳳炎、郭本禹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114] 安徽文藝出版社1987年出版劉福堂等的中譯本,被收入謝韜主編的《精神分析學譯評叢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葛魯嘉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115] (美)彼得·蓋伊,《弗洛伊德傳》(下卷),龔卓軍等譯,廈門:鷺江出版社,2009,第209頁。
[116] 安徽文藝出版社1987年出版傅雅芳、郝冬瑾的中譯本,被收入謝韜主編的《精神分析學譯評叢書》;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楊韶剛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2。
[117] 長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楊韶剛的中譯本,被收入車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1。
[118] (美)彼得·蓋伊,《弗洛伊德傳》(下卷),龔卓軍等譯,廈門:鷺江出版社,2009,第227頁。
[119] Jone,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and Freud, New York: Basic Book.1957, Vol.3, p.158.
[120] (美)彼得·蓋伊,《弗洛伊德傳》(下卷),龔卓軍等譯,廈門:鷺江出版社,2009,第10頁。
[121] 托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系德國作家。
[122] 朱利·羅曼(Jules Romains,1885~?)系法國現代詩人、作家、劇作家。
[123] 威爾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64)系英國思想家、小說家。
[124] 沃爾夫夫人(Virginia Woolf,1882~1941)系英國女小說家。
[125] Freud to Stefan Zweig, By permission of Sigmund Freud Copyrights, Wivenhoe.May18,1937.
[126]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論》,汪鳳炎、郭本禹譯,見《弗洛伊德文集》第5卷,車文博主編,長春:長春出版社,2004,第114~116頁。
[127]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New York:Basic Books,1957,3, p.182.
[128] 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307頁。
[129] 以下許多資料來自厄內斯特·瓊斯所寫的《弗洛伊德的生活和事業》(第1卷,特別是第十一章)。
[130] 在第103頁(指標準版第2卷頁碼,下同。——中譯者)的評論中,幾乎從另一方面暗示凱瑟琳娜·M夫人(下面提到)的病例先於埃米夫人,但這種印象可能是句子表達含糊的緣故。
[131] 這後兩個病例的分析均不比出版《緒言》開始時更詳細。
[132] 弗洛伊德何時開始首次使用宣洩法,這在他1916年的陳述中顯得更為不清楚。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1913年在倫敦舉行了國際醫學大會,皮埃爾·讓內公開荒唐無知地和不公正地攻擊弗洛伊德和精神分析。厄內斯特·瓊斯在1915年的《變態心理學雜誌》第9期第400頁上發表文章給予回答,這篇文章德文翻譯登載於《國際心理學雜誌》1916年第4期第34頁上。在諷刺中,讓內說,不管精神分析有任何甚微的價值,這完全是出自他早期的著作。瓊斯反駁了這一點,雖然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的發現在發表時間上遲於讓內是事實(其發表於1889年),但他們第一篇論文是先於讓內數年之前。且「兩位作者的合作於他們第一次的交往之前算起已有10年了。在《研究》(《癔症研究》簡稱,下同)中明確寫明其報道的一個病例採用宣洩法是在文章發表前的14年」。在這點上,德文翻譯版(同上,42頁)標上弗洛伊德的腳註是:「我要糾正瓊斯博士的說法,他的某些反駁對他來說無關緊要,但對我卻是重要的。他所說的精神分析工作的優先權和獨立性是正確的,但這僅僅是適用於布洛伊爾的成就,我自己只是於1891至1892年開始參與合作。我引用的不是讓內而是布洛伊爾的成就,這常常是可以公開肯定的。」弗洛伊德在這裡提到的日期使人困惑。1891年對埃米夫人病例的開始約2或3年後,時間上過於延遲,而對伊麗莎白小姐病例來說又早了一年。
[133] 雖然弗洛伊德在他翻譯的序言中註明是1892年6月,但不能精確註明日期。該書是一部分一部分地發表的,其中有一部分發表在1893年的相當後期。然而,人們所懷疑的這個腳註出現在該書較前面的一頁,因而可能正確的日期是在1892年夏或秋。
[134] 所有這些草稿和總結均在標準版的第1卷中。
[135] 弗洛伊德在1893年1月11日的演講中所闡述的原則是:「如果一個人體驗了一種心理印象,就會在他的神經系統中有我們暫時稱為『興奮量』的增加。每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健康,都存在減少興奮量的趨勢……」(弗洛伊德,1893h)
[136] 厄內斯特·瓊斯充分討論了各種影響可能對弗洛伊德觀點的決定性作用。除了在上述提到的名字外,特別要提到的是心理—物理學家費希納,弗洛伊德在他《自傳研究》的第五章承認從他那兒受益匪淺。
[137] 5年弗洛伊德仍試圖維持神經學方面的不穩定性,這在他30年後的書的最後語句中,他感到有責任強調糾正這一觀點。在1895年,他使用「神經系統」一詞,1925年他代之以「精神生活」,然而,這種顯然十分重要的改變絲毫沒有影響這句話的意思,因為弗洛伊德在更正詞語時,那時的神經學詞語已沒有什麼價值了。
[138] 他已在第一篇關於《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和備忘錄Ⅲ(1941b)寫過,1892年幾乎已明確寫過。
[139] 實際在他的《精神分析五講》(1910a)的第4講中,他明確宣稱,在《研究》出版時他還沒有這樣的認識。
[140] 《論癔症現象的心理機制》,Neurologisches Centralblatt ,1893,Nos,1~2。
[141] [如第1版序言所解釋的,這第一章在1893年原是單獨的文章。再版時不僅收在本書中,也收在弗洛伊德早期短篇著作選集中,即Sammlung kleiner Schriften Zur Neurosenlehre(1906)。下面的腳註是這次再版中加上的:「也印了《癔症研究》1895年版的導言,表達約瑟夫·布洛伊爾和我進一步發展的各種觀點,並通過病史予以闡明。」]
[142] [這位病人是下述的第一份病例。]
[143] [這位病人是下述第二份病例。這些現象也在《一例成功的催眠治療》(弗洛伊德,1892~1893b)一書中有某些較詳細的描述,此書中也討論到「癔症性反意志」(hysterical counter-will)概念。]
[144] [見下述凱瑟琳娜夫人的情況。]
[145] 迪鮑夫(Delboeuf)和比納(Binet)已清楚認識到這種治療程序的可能性。在下面的引述中可顯示出來:「現在我們可以解釋催眠師是如何進行治療的,它使患者回到初次出現煩惱的狀態中,用詞語與那煩惱作鬥爭,猶如一新的發生情景。」(迪鮑夫,1889)「……我們甚至發現通過心理技巧使病人回到他初次出現症狀的時刻,我們可使他對治療性的暗示更敏感。」(比納,1892,第243頁)在讓內的有關心理自動症(automatism,1889)的有趣研究中,說到了使用類似我們的方法治療了一個癔症女孩。
[146] [這類第一例見於病例報告中。]
[147] 在緒言中,我們不可能把其中的新內容與由其他作者,諸如對癔症與我們持相似觀點的莫比斯(Moebius)和斯圖呂貝爾所說的觀點區分開來。我們發現本尼迪克特不時發表的某些評論與我們有關的理論和治療方面的問題有非常相似的觀點。這些我們將在別處提及。
[148] [「宣洩」(catharsis)和「發泄」(abreaction)首先出現在該書中。弗洛伊德過去已用過「發泄」的術語(1892年6月28日),在給弗利斯的一封信中提到該文(弗洛伊德1950a,信9)。]
[149] [這是術語「壓抑」(repression)的第一次出現,具有精神分析的意義。這個概念,儘管並不是術語,它過去已為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二人合作中所使用,在作者死後出版的寫於1892年11月的草稿(1940d)中出現,僅僅是現在該文的1個月前出版的。弗洛伊德第一次公開使用這個詞語是在他第一篇關於焦慮性神經症(1895b)文章的第二部分,在本卷以後的描述中多次出現。在這個時期的「壓抑」被用作為相當於「防禦」的意思,例如,在第l版的聯合緒言中。「防禦」這一詞語在《緒言》中並未出現。它的第一次出現是在弗洛伊德的第一篇關於《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一文的第一部分中。同樣在以後《研究》一書的各部分中,他常像使用「壓抑」一樣隨意地用這個詞語。布洛伊爾在他的理論章節中使用這兩個術語,其早期出現的某些「壓抑」帶有副詞「故意」或「蓄意」的意思。它由弗洛伊德在某處(1894a)延伸開來,他聲稱壓抑是「一種意志的盡力引入,有一種動力的作用」。因此,詞語「有意」只表示一種動力的存在,而沒有意識目的。實際上稍後,在他第二篇關於《再論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6a)文章的開始,弗洛伊德清楚地描述了作為「潛意識的」防禦性心理機制。某些壓抑概念出處的評論將在編者介紹中發現。]
[150] [該文這部分初步的梗概已保存在作者死後出版的備忘錄中。]
[151] [關於癔症發作這個討論的初步草稿寫於1892年11月,是在作者死後出版的(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1940)。弗洛伊德對這一主題所著的文章即關於癔症發作是相當以後的時間(1909a)。]
[152] [弗洛伊德引用該句(不是完全照字面)是在他首次於1905年出版的《性學三論》的腳註中(標準版,第7卷,第164頁),並在他的《自傳研究》(1925d)的第二章中用到該句。]
[153] [類似的現象參見凱瑟琳娜夫人的病例。]
[154] [這種現象在後面由弗洛伊德做詳細的討論。他在那裡把這症狀描述為「參與交談」。]
[155] [在《緒言》中,描述她所想的是祈禱。當然,這不涉及矛盾處。]
[156] [在這點上(弗洛伊德曾告訴現在的編者,同時手指放在打開的複印的書上),書上有漏句。他所想的並描述的是標誌安娜·O治療的結束。從1914年的《精神分析運動史》開始,他曾簡短地不明言地提到,在他的1925年的《自傳研究》的第二章也提到。從布洛伊爾的觀點來看,他說此宛如一個「難對付的意外事件」。厄內斯特·瓊斯在他1953年的《弗洛伊德的生活和事業》中說到其全部的故事。這裡滿可以說,當治療明顯取得成功的結尾時,病人突然在布洛伊爾面前出現這樣一個特徵,即存在強烈的、未予分析的一種明顯性慾方面的移情。弗洛伊德相信,由於這個原因使布洛伊爾延遲多年發表這個病史,並最終導致他放棄所有進一步與弗洛伊德的協作研究。]
[157] [這同樣的比喻在許多年以後同樣被弗洛伊德所採用(弗洛伊德,1913h,標準版,第13卷,第193頁)。]
[158] [術語「潛意識」似乎第一次公開出現,其含有精神分析的意義。當然,其他作者以前也經常使用它,特別是哲學家們(如哈特曼,1869)。而布洛伊爾對這個術語用了引號,可能將此歸功於弗洛伊德。弗洛伊德本人使用該術語見下文。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二人合作(弗洛伊德,1940d),在1892年11月所寫的未發表的草稿是在該術語前的幾年,採用了形容詞「潛意識的」。弗洛伊德過去在法語文章關於運動性癱疾(1893c)中使用類似的術語,而在目前的工作中用了「下意識的」(subconscious)一詞,布洛伊爾相當頻繁地使用「下意識的」這一術語,當然,後來弗洛伊德反對使用這個術語(如,參看他的《論潛意識》[1915c]文中第一部分的結尾)。]
[159] [對這份病史很全面地總結和討論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五講》(1910a)中的第1講占有很大篇幅。]
[160] [這個病史按病人所說的年月順序是自相矛盾的,很可能治療始於1888年,而不是1889年。所有德文版和現在的日期是一樣的,但顯然需要更正。]
[161] [弗洛伊德在第一篇關於《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中已使用術語「分析」,也用「精神的分析」(「psychical analysis」)、「心理學分析」(psychological analysis)和「催眠分析」(「hypnotic analysis」)。他只是在以後用法文寫的《神經症病因學》一文中引入了「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一詞。]
[162] 該聲音有許多音素組成。我的那些具有運動經驗的同事告訴我,聽該聲音,其最終音調像松雞的叫聲。據費舍(1955)說:「一種滴答聲,其結束時帶有爆破聲和嘶嘶聲。」
[163] 這些話實際上代表一種保護性的程序,這將在後面解釋。自那以後,我又在抑鬱的婦女中遇見相似的保護性方法。她盡力以自己的方式控制痛苦的思想——可能發生在她丈夫和母親身上不好的事,以及褻瀆神明的行為等。
[164] 這裡我們具有的癔症譫妄是指與正常意識的交替,正如一個真正的抽搐闖入自主運動中而不妨礙自主運動,且與自主運動不相混淆。
[165] [在以後敘述中簡稱「D-」。有理由相信,為了掩飾病人的身份,弗洛伊德悄悄地把她從家裡轉移到歐洲的另一個地方。]
[166] [這是當時奧地利人的療養勝地,在亞得里亞海(歐洲南部)。]
[167] 每次她從催眠中醒來後,以迷茫的樣子察看一下自己周圍的情況,然後目光落在我的身上,這似乎恢復了她的感覺,戴上她在入睡前摘下的眼鏡,然後相當平靜,處於良好的競技狀態。雖然在治療中(在這第一年持續7周,第二年8周),我們討論了各種問題,而且雖然幾乎每天讓她睡兩次,但她從不對我的催眠做任何評論,或問我有關催眠中哪怕一個問題。在清醒狀態中,她似乎可能不理會自己是在催眠治療中。
[168] 她在清醒狀態下經常有類似這種譫妄性的突然插話,而且以後當我在時,經常反覆出現。她常訴說在與人交談中,她經常有荒唐的回答,所以人們不理解她。那次,當我初次見她,問她多大時,她很認真地回答:「我是上一個世紀的女人。」幾周後,她對我解釋,那時她在譫妄中想著在旅遊時看到的一個好看的老櫥,她猶如一個舊家具鑑賞家。而我問她的年齡使她想到了某一時期的話題。
[169] 周期性偏頭痛的一種類型。
[170] 許多癔症病人向我們述說他們有這種鮮明的視覺圖像的記憶,而這特別適用於他們的病態記憶上。
[171] [所有德文版標明「傍晚」,按後面所述,這肯定是個錯誤。]
[172] 我已問過她這個問題,即在她清醒狀態下的抽搐,她曾回答道:「我不知道,噢,很長時間了。」
[173] 無疑在蟾蜍的背後有一個特殊的象徵,但遺憾的是我忽略了對它的探究。
[174] [這可能是後來成為自由聯想方法的最早表現。]
[175] [一種被實施的暗示。]
[176] 這個回答「我不知道」可能是正確的,但也很可能表明不願提到口吃的原因。我對其他病人的觀察發現,在催眠和清醒中,他們愈是費勁地在意識中抑制一件事,他們則愈難回憶起它來。
[177] 由此我們明白,病人抽搐樣的吧嗒聲和痙攣性口吃這兩個症狀追究到了相似的誘發因素,而且是相似的機制。我已在催眠治療的一篇短文中(1892~1893b)討論到了這個機制,我在後面還要提到它。
[178] 這類說教性的暗示對埃米夫人總是得不到預期的效果,這在後面也能見到。
[179] 在這種情境下,我的精力似乎使我做得太多。在長達18個月之後,當我再見到埃米夫人時,她重新處於較好的健康狀況,她抱怨在她生活中有許多非常重要的時刻,她現在對此只有模糊的記憶。她認為這是她記憶減弱的證據。我必須謹慎,不告訴她這種特殊的記憶缺失現象的原因。在這方面治療的明顯成功無疑是由於我使她給我重現了這些記憶的許多細節(比我現在所寫的要詳細得多),而其他一些記憶,只是提及我也經常感到滿意。
[180] 直至第二天,我才明白這個小情節。她的反叛的難駕馭的個性使她在清醒狀態和人工催眠狀態下反抗著任何限制,她對我生起氣來的原因是我假設她的敘述已經結束,並通過我結論性的暗示而打斷她的敘述。我偶然發現許多其他的證據,即她在催眠意識中對我的治療工作保持著警覺。她可能想責備我今天打斷她敘述自己的故事,就像以前她在說精神病院中的恐怖時打斷她的敘述一樣,但那時她沒有大膽提出反對。相反,她更往下訴說精神病院的事而沒有停頓,沒有顯示有聯繫的思維。我所犯的大錯,在次日從她的貶低性的評論中才使我明白過來。
[181] 遺憾的是我沒有再探究埃米夫人的動物性視覺的意義,例如把原發性恐怖和使她對動物害怕的象徵區別開來,這是許多神經症患者從青年時期起就具有的特徵。
[182] 這個大蜥蜴的視覺記憶無疑有很重要的意義,這是因為它與她看劇場表演時所必然經歷的強烈情感是相吻合的。如我所表明的,在治療該病人中,我常滿足於得到最表面的解釋。同樣對這個病人,我也沒有做任何進一步的研究。由此,使我想起了癔症性的視物顯大症。埃米夫人有深度近視和散光,而她的幻覺可能常常是由於視知覺模糊而造成的。
[183] 寫到此時,我傾向於在癔症病人中,對其所有的症狀從心理根源方面尋找原因。這裡我應解釋這個性禁慾的女人的焦慮傾向,是因為神經症的緣故(如焦慮性神經症)。
[184] 這些事件的順序如下所述:當她早晨醒來後,她發現自己情緒焦慮,為了說明原因,開始時她抓住了一個出現在頭腦中的焦慮念頭。前一天下午,她說到膳食公寓電梯一事。由於她對孩子們過於仔細,就問孩子們的保姆:那個主要因右側卵巢神經痛和有腿痛而不能行走的長女是否經常乘電梯上下。然後記憶錯誤使她與有意識地對電梯的想法聯繫起來而成為焦慮。她的意識中並不存在焦慮的真正原因,而只是發現焦慮,但現在卻毫不猶豫地出現了,這是在催眠時我詢問出來的。該過程與伯恩海姆及其後他人的研究過程是一樣的,用的是催眠期間給病人在催眠後的指導。例如,伯恩海姆(1886,第29頁)暗示病人,醒來後,他會把拇指放在自己的嘴裡,他這樣做了。在執行這個行為時,病人為他的行動找藉口說,是由於前一天他在癲癇病發作中咬了自己的舌頭而感到舌痛的緣故。還有,一個女孩在順從一個暗示後,試圖殺害一個她完全不認識的法庭人員。當她被抓獲,審訊她的行為動機時,她捏造了一個自己做錯的、稱為報復性的故事。把病人意識到的心理現象與其他意識內容形成因果聯繫,這似乎是很有必要的。在許多病人中,真正的因果性已脫離了意識的知覺,而病人毫無遲疑地試圖形成另一種他自己認為但又不存在的聯繫。顯然,意識內容的分裂必然大大地促使這類「假性聯繫」的發生。我將再稍為詳細地敘述我所舉的假性聯繫的例子,因為從多方面來考慮,它值得作為一個典型來描述。首先其典型是病人的當前行為,在進一步的治療過程中,經過在催眠中所做的解釋,她給我提供了許多解決這種假性聯繫和消除其作用的機會。我將就這些例子中的一個給予詳細的說明,這是由於其很清楚地反映了這種心理現象。我曾對埃米夫人推薦用冷水坐浴來代替她通常的溫水浴,我告訴她這樣做她可能會精神振作一些。她慣於毫無保留地順從醫囑,但從來對醫囑帶有根深蒂固的懷疑。我上面已經說過她幾乎沒有從醫學治療中得到任何益處。因此我在建議她用冷水浴時,不是採用權威性的方式告訴她,這樣使她有勇氣能公開表示她的猶豫,她說道:「無論何時我洗冷水浴,總使我這天在洗浴後憂鬱起來,如果你喜歡,我可以再試一下;你不要認為我不願做任何你告訴我做的事。」我假裝要放棄對她的建議,但在她的下一個催眠中,我向她提議應當由她本人提出冷水浴的想法,她想了想後,表示願意再嘗試一下。這件事實際上發生了。次日,她提出了洗冷水坐浴的想法,她試著讓我相信我過去常常與她發生的所有爭議是錯誤的,我同意了,但沒有太多的熱忱。但在她坐浴後的那天,我確實發現她處於很深的抑鬱之中。我問她:「為什麼你今天是這樣的表現?」「我預料到它可能會發生的。」她答道,「因為冷水浴的緣故,總是這樣的。」「是你自己提出來的要求,」我說,「現在我們知道冷水浴不適合於你,我們再回到用溫水浴。」其後,在催眠中,我問她:「真是冷水浴使你這麼抑鬱嗎?」「哦,」她答道,「冷水浴對此沒有什麼作用,但是今天早晨我看報後知道聖多明各爆發了一場革命。無論哪裡有任何騷動,那裡的白人總要遭受痛苦,我有個弟弟在聖多明各,他引起我們許多的關注,我現在擔心他會發生什麼事。」這使我們之間建立了進一步的關係。第二天早晨,她洗了冷水坐浴,好像這已是理所當然的事了,並繼續幾周這樣的洗浴而再也沒有把抑鬱歸因於這種洗浴。因此認為這個例子是典型的,也是許多神經症患者在他們的醫生所推薦的治療程序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這個病人在一個特定的日子形成的一個症狀,不管是由於聖多明各的騷動或其他原因,總是與她的醫生最近的建議有關係。有兩種情況必然產生這類假性聯繫:一種是不信任,這似乎總是存在的;而另一種則是意識的分裂。大多數神經症患者不知道其問題的真正原因(或至少是有關的原因),部分是因為他們有意躲避這樣的事,因為他們不願提到所承擔的病因責任而受責備。人們有可能認為我們擺出的這些心理情況的症狀有別於癔症發作,被無意或有意地忽略了,而這必然較有利於產生一種假性聯繫,而不是出現意識的分裂——即從意識中提取因果關係的材料。然而分裂很少有明確的界限。一般來說,觀念的下意識情結(subconscious complex)一部分闖入病人的一般意識中,正是這部分激起了這樣一類紊亂。正如我們上面所引證的例子,通常意識中察覺的是附著於情結的一般感情,即一種焦慮的情緒,或可能是悲傷的情緒,通過一種「強迫聯繫」必然可發現這種感覺在意識中與某些觀念情結有聯繫(再比較強迫觀念機制,見兩篇文章的描述,1894a和1895c)。不久前,我使自己從某些不同領域的觀察中相信這類聯繫的強迫性作用。幾周來,我感到自己必須換通常睡覺的床,換成較硬的床,在這個床上,我有更多或更活躍的夢,甚至我不能達到正常的睡眠深度。在醒後的最初15分鐘,我記起晚上所做的全部的夢,我不怕麻煩地把它們記了下來,試圖去解決。我基於兩個因素成功地追溯著所有這些夢:(1)必然會產生白天我只是倉促考慮的各種想法,這些想法只是觸及而沒有最後得到解決;(2)強迫性聯繫任何可能同樣存在於意識中的想法。夢的無意義性和對抗性可追究為後一個因素不受限制地占了優勢的緣故。附著於一個經歷的情緒和那個經歷的題材進入主導意識的不同關係中,這是十分平常的事。在另一個病例即凱瑟琳娜·M夫人中要見到這樣的情況。這是個我在癔症研究中遠較其他病例了解得更徹底的一個病人,我從她那兒收集到許多令人信服的癔症現象的心理機制,這已在上面提過了。遺憾的是出於對個人的考慮,使我不可能對這個病例提供詳細的病史,因此我只是不時偶爾提到她。凱瑟琳娜夫人後來處於奇特的癔症狀態。這個狀態當然不是獨一無二的,儘管我不知道迄今為止它是否被認識。它可能稱為「癔症性精神病是為了支付舊賬」。該病人經歷了許許多多的心理創傷,慢性癔症持續了多年,並伴隨著許多不同的特徵。她的所有狀態的原因,她本人和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她那引人注目的、保存很好的記憶顯示了與病症最大的不相稱。她抱怨自己的生活仿佛被截成幾段。有一天,一個舊的記憶突然清晰而生動地闖入她的腦海中,並帶有非常活躍的新鮮感。在這以後幾乎三年的時間內,她一再經受著所有生活創傷的重現——對她來說,似乎很久以前已經忘了的,事實上有一些從未記住過的——伴隨著最激烈的痛苦,並重新出現過去曾經有過的所有症狀。這個「老賬」因此持續了33年,而且發現這異常狀態的根由常常相當複雜。唯一緩解她的方法是在催眠下,給她說出特殊記憶的機會,正是這些記憶與伴隨的情感和軀體表現的症狀結合在一起,痛苦地折磨著她。當我防止她這樣做時,她就被迫對一個她感到難為情的人說出這些事情,有時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她可能很鎮靜地告訴人有關她的故事,然後在她進入催眠後,向我流著眼淚,神情完全沮喪。可能只有這樣才使她繼續詳述自己的故事。在催眠期間,當這種清洗記憶後的幾小時內,她常常表現得非常安靜,處於良好的狀態。然後在短短的間隔之後,她又開始了一系列的回憶。但這種回憶可能在相應的情緒出現後的幾小時。她逐漸變得焦慮、憤怒或悲傷,甚至從不疑及這種情緒與現在無關,而是與下面要說的話題的狀態有關。在這種轉變期內,她可能習慣性地固執地糾纏假性聯繫,一直持續到下一次的催眠。例如,她曾高興地問我:「我不是一個無用的人吧?我告訴你昨天我所做的事,這不是一個無意義的症狀吧?」實際上昨天她告訴我的事似乎不是這種判斷好壞的定論。在一個短短的討論後,她清楚地認識了這個問題,但是在下一次催眠中,她又明顯地回憶起了一件事,即12年前,她曾有嚴重的自責,雖然偶爾有過,但以後再也沒有絲毫出現這種情況。[這個腳註的倒數第二段給予我們弗洛伊德最早發表的對夢的解釋這個問題的嘗試性研究報告。他這裡提出的兩個因素被他最終的分析所替代,雖然這個分析只是在第二版中才出現。第一個因素在理論上受到羅伯特的支持,並在《釋夢》(1900a),標準版,第4卷,第78~80頁的第一章討論到,其中一部分為弗洛伊德在第7章中所接受,這裡所提的第二個因素將在第5章提及。]
[185] 在其後的思考中,我不禁想這些「頸部痙攣」可能是器質性的,類似於偏頭痛。在臨床實踐中,我們發現許多這類沒有被描述的情況。上述這些表明明顯類似於偏頭痛的典型發作,我們對延伸的偏頭痛的概念感興趣,而把疼痛的定位放在次一級的重要位置。正如我們所知,許多神經病變的女人常常有癔症性發作(痙攣和譫妄),並伴有偏頭痛發作。每次我觀察埃米夫人的「頸部痙攣」,其總是伴有譫妄的發作。至於她手臂和腿的疼痛,我的觀點是對此不太感興趣,可能是偶然巧合的一種情況。當她處在照顧生病的弟弟這一不安狀態下時,她有這樣的疼痛,這是由於她的衰竭,她的感覺比平常更敏銳些。這些疼痛最初只是偶然地與那些經歷聯繫著,以後在她記憶中重複出現,成為整個聯想情結的軀體象徵。在下面我將舉出更多的實例來肯定這個過程。最初似乎這些疼痛是風濕性的,也就是說,我們給予許多被濫用的術語一個明確的意義,這主要是肌肉的症狀,包括對壓力非常敏感,肌肉硬度的改變,在相當長期的休息和極度的肢體、關節的不運動後(例如在早晨),其症狀達到最嚴重的程度,而在痛苦的運動後得到改善,按摩後可以消散。這些肌肉的疼痛是非常普遍的,在神經病變中有相當的重要性。病人自己認為是神經質,又從他們的醫生處得到進一步的鼓動,這些醫生卻又不是習慣地用手指的壓力來檢查肌肉。而這種疼痛為無數神經痛和所謂的坐骨神經痛等提供了素材。我這裡只是簡單地提到這些疼痛與痛風病素質的關係。我的這個病人的母親及其兩個姐妹患有嚴重的痛風病(或慢性風濕痛)。在治療中她訴說的疼痛,如這個病人最初的疼痛有無當時的緣由,我不好說,因為我沒有經驗對肌肉的這種狀況做判斷。
[186] 據傳說,他是被老鼠吃掉的。
[187] 我所用的程序不能看作好的方法:因在實施中都不夠盡力。
[188] 這裡她的口吃和吧嗒聲在追溯到了最初的兩個創傷(即女兒的疾病和驚嚇的馬)後並沒有完全消失。儘管此後這兩種症狀有明顯好轉。病人自己解釋治療不完全成功的原因是:無論何時,當她驚恐時,她就有口吃和發生吧嗒聲的習慣。因此,這些症狀不只是與原發創傷有關,而且形成與之有關聯的長的一系列記憶,我在過去卻忽略了消除它。這是經常會引起的一種情況,它限制了宣洩程序在治療效果上取得其完美性。
[189] 這是我第一次懂得並在以後無數次的情景中得到肯定的,即當某人在解決當時的癔症性譫妄時,病人的敘述是以相反的年月順序進行的,即開始於最近的和最不重要的印象和思想聯繫,只有在最後才達到主要的印象,而這可能是最重要的致病因素(布洛伊爾提到同樣的現象)。
[190] 前天晚上她很驚訝,她的頸部痙攣已有很長時間,因此該症狀的預兆具有一定的準備時間而且在潛意識中感受到。這種奇怪的預兆在凱瑟琳娜·M夫人的病例中已提到是有規律地發生的。例如,當她在最正常的狀態下,對我說:「我那晚受到女巫的驚嚇後,已有很長時間了。」或者說:「我是多麼的高興,我的眼睛已好長時間不疼痛了。」我確信次日晚上她開始出現的嚴重害怕女巫的現象可能是她護理工作勞累過度的緣故,或可能她另一次的眼睛疼痛的發生正要開始。在每一次呈現的情景是病人潛意識狀態中的產物,其開始所顯示的並不很清楚。這種觀念的出現是一種突然的想法,經未預料的「正式的」意識(使用沙可的術語)而進入一種滿足的感覺,它總是被證明是突發性的和不合情理的。凱瑟琳娜夫人是個非常聰明的女人,我對她的感激是,從她那裡我增加了許多對癔症症狀的了解,她本人向我指出這類意外事件可能引起對其誇大的危險或預料不詳的迷信。一方面,我們不應沾沾自喜;另一方面,我們也不應說到最糟的事,或者它有可能發生。事實是我們不要自誇自己的高興,因為不快的事就在不遠處;我們意識到在形成自誇中我們的預感,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回憶的題材的內容先於其附著的感覺。就是說,因為一種令人愉快的、大不相同的觀念存在於意識中。[這一間接提及在弗洛伊德三十幾年後寫的著作《否定》(1925h)近開頭的腳註中也提到這一點。]
[191] [弗洛伊德本人翻譯了這本書(伯恩海姆,1886),該書於1888~1889年出版。]
[192] [雖然德語是「übertragung」,很明顯,這一初次出現在這卷末尾的詞語不具備「移情」的意思。]
[193] [弗洛伊德試圖以定量為基礎來解釋心理學的詳細說明,見於他去世後所發表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癔症研究》寫於該書前的幾個月,他已在他的第一篇關於《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論文中的倒數第二段簡要地表達了這些觀點。也見於編者導言中。]
[194] [弗洛伊德已在他的第一篇關於《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論文中介紹了這一術語。]
[195] [一群大鼠和小鼠,蒼蠅和臭蟲,青蛙和虱子。歌德的《浮士德》,第一部,第三場(見阿德泰勒翻譯)。]
[196] [只在第一版的德文版本中,該詞寫成是「生理的」,這顯然是個印刷錯誤。]
[197] [見弗洛伊德當時關於《焦慮性神經症》(1895a)的文章。在前句中,他用的是「神經症的」,這是他在那時常用的詞語。以後該詞語稱為「真性神經症」(1898a)。]
[198] [貫注(cathexis),這似乎是首次出現的術語。弗洛伊德用此術語的特殊意義是在他的心理學理論中將它定為最基本的概念之一。見編者導言。]
[199] [參看上面的腳註。弗洛伊德已在他的《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第一部分使用過該術語,並在本書中重複使用。但在他以後的寫作中很少再用此術語。在他《精神分析五講》(1910a)的第1講中對此有較詳細的解釋。]
[200] [風濕性疼痛與癔症的關係在後面伊麗莎白·馮·R小姐病例中做較詳細的討論。]
[201] [參見布洛伊爾對同一主題的評論。]
[202] [對立性觀念這一概念,即後面提到的「反意志」在本書中有討論。]
[203] [所有德文版中寫成了「症狀」,這可能是把「象徵」誤印為「症狀」。而「記憶象徵」的使用在意義上更為貼切,全書均使用該術語。]
[204] [弗洛伊德以後的著作中極少提及抽搐。費倫茨(1921)在有關的論文中寫道:「我曾偶爾問起弗洛伊德教授關於抽搐的意義,他提示抽搐有某些器質性因素的作用。」]
[205] 這裡我可能有一個感覺,即過多地強調了症狀的細節、體徵識別上的不必要的混亂。但我逐漸認識到,癔症症狀的確定事實上波及非常細微的特徵,而且難以對這些特徵發現很多歸因。請讓我舉例說明。數月前,我治療了一個有不良家庭遺傳史的18歲女孩。她的情緒性神經症中完全表現出癔症的現象。我從她那兒聽到的第一件事,即訴說她有兩次絕望的發作。一次她感到臉的下部,從面頰往下到嘴有扭動;另一次,她的雙腳趾痙攣地伸展開,並且不停地扭動著。開始,我本人不願意過分看重這些細節,而無疑那些從事癔症研究初期的學生可能趨向於認為這些現象是癔症發作期間皮質中樞刺激的證據。確實我們無視這類感覺異常的中樞定位,但我們熟知這些感覺異常表現了局限性癲癇,並構成了沙可的感覺性癲癇。腦的中央溝直接毗鄰的對稱的皮質區可主管腳趾的運動。但這個解釋結果卻完全不同。當我逐漸熟悉這個女孩時,我直接問她在這樣的發作中有什麼樣的想法,並告訴她不要感到窘困,她應當能對這兩種發作有個解釋。患者難為情地臉紅起來,但我終於在沒有使用催眠下說服了她,並給予我以下的解釋。該事實從當時在場的她的同伴處得到完全的證實。當她第一次來月經的時候,她已患多年的青春期頭痛,這使她不能做任何一般的工作,並影響了她的學習。最後當她擺脫這種狀態後,這個勁頭十足而頭腦較簡單的孩子在她本人狀況得到改善的情況下決定非常努力地工作,以便再一次地趕上她的妹妹和同齡的人。在這樣做時,她付出相當多的非理智的努力,這樣的努力通常因過高估計了自己的能力、爆發了絕望而告終。當然,她也將自己與別的女孩在體格上做比較,當她發現自己體格上的缺點時感到不快。她的牙齒明顯突出,她開始為此而煩惱,產生了要糾正這一不足的想法,就用15分鐘的時間拉她的上嘴唇來蓋住突出的牙齒。而當這種幼稚的努力失敗後,導致她產生一種絕望。從此,她面頰往下扭彎,形成刺痛感。另一種發作時腳趾的伸展和扭曲的緣由也不難發現。他人告訴我她的第一次發作是在遠足伊斯格爾附近(奧地利上部的地方),她的親戚們自然費了好大的勁才使其平靜下來。但女孩本人告訴我的是不同的故事。似乎其姐妹們喜歡習慣地相互嘲笑她們的大腳,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而該病人長期以來對此缺點感到不快,試圖強迫自己的雙腳穿可能最緊的靴子。然而她那觀察力敏銳的父親不允許她這樣做,看管著她只能穿合適的鞋襪。她對這種控制非常不滿。整天想著此事,產生了腳趾在鞋裡扭動的習慣,就像人們要發現鞋子是否夠大,能穿多少尺碼等所做的動作一樣。在去沙夫伯格山遠足期間(她那時遠沒有使勁地這樣表現),當然,又有一次機會使大家注意到她鞋的問題,因為她穿的是短裙。在散步中,姐妹們對她說:「你今天穿的是格外大的鞋。」她扭動著她的腳趾做試驗,並產生同樣的印象。從此她對自己過大的腳碼一直煩躁不安,當她散步往回走時出現第一次的發作;她的腳趾蜷成一團,不自主地到處運動,這是她的想法處於完全抑鬱的一個記憶象徵。我要指出的是我們治療的是兩次發作,而不是慢性症狀。我要補充的是在患者承認她的第一類症狀停止後,而第二類症狀,即發作時的腳趾扭動,仍持續存在著。因此必然還有一些沒有說出來的事情。又及[在全部版本中]:我以後才知道為什麼這個傻乎乎的女孩如此努力地工作來掩飾自己的原因,這是因為她想引起她的一個年青堂兄的注意[1924補充]。數年後,她的神經症轉變成早發性痴呆。
[206] 我對我的另一個病人有很深的印象,在催眠中有這樣有趣的明顯差別,即她對與症狀無關的每件事都十分順從,而那些深深紮根的症狀卻是頑固地存在,不能進入分析中。這是個活躍和聰穎的女孩,18個月來患有行走上的嚴重障礙,我對她5個月的治療沒有顯出效果。她痛覺缺失,但兩腿有疼痛區域,雙手迅速震顫。行走時她向前彎曲,拖曳著雙腿,步子很小,搖搖晃晃,宛如一個小腦患病的人。事實上,她也常常摔倒。她的氣質明顯是快樂的。維也納有影響的權威之一在那時誤診她為多發性硬化症。另一個專家認為她是癔症性的——通過所述說的複雜現象,即疾病開始出現的疼痛、暈倒發作和黑蒙而支持這一個診斷,然後把她交給我進行治療。我試圖通過暗示來改善她的步態,在催眠中操縱她的雙腿等,但儘管她在催眠中是個很好的病人,但治療未取得成功。一天,當她再次踉蹌進入治療室,她的一個手臂撐在她父親的身上,另一個手臂撐著一把傘,傘的頂端已很破舊了,在她的催眠中,我失去了耐心,對她大叫:「這把傘用得時間已經太長了,明天早晨你再用它時會在你的手中斷掉,你應當棄它而自己走,從那時起,你將再也不需要傘了。」我不能想像我怎麼會這麼傻地針對傘做這樣一個暗示。此後,我自感羞愧,毋庸置疑的是我這個聰明病人會從她父親的角度顧全我的名譽,她父親是個醫生,當她被催眠時,她父親也在場。次日,她父親對我說:「你猜昨天她做什麼了?當她突然情緒高漲時,我們一起沿著戒指大街(維也納的一條主要的大街)散步。當走到將近街的一半時,她開始唱起歌來(『我們過著自由的生活』),用她的傘在人行道上敲打著拍子,因此把傘搞壞了。」當然她本人並沒注意到她已經無意地把愚蠢的暗示轉變成非常成功的暗示。由於在她催眠中,我對她的承諾、要求和治療上均沒有改善她的情況,於是我就轉用精神分析,要求她告訴我,在她疾病發作前有什麼樣的情緒。她回答(在催眠下,但無任何情緒症狀)在發病不久前,她的一個年青的親戚去世,多年來她認為自己要與他訂婚的。然而這個信息沒有使她的情況有任何改變。因此,在下一次催眠中,我告訴她我十分確信她堂哥的死對她的情況沒有什麼影響,但另外一些她過去沒有提到的事發生了。在這件事上她只是有意無意地說一個有意思的短語,但在停止前很少再說一個字。坐在她身後的老父親開始痛苦地啜泣著。自然我就不再堅持對她的研究;但從此以後我未再見到這個病人。
[207] [這一節內容似乎主要根據讓內(1894,第300頁)的觀點,德文「psychische Minderleistung」在此譯成「心理效能差」,很明顯是弗洛伊德翻譯讓內的法文「insuffisance psychologique」。]
[208] [見後面布洛伊爾有關的討論。]
[209] [1924年增注]我知道今天凡分析者看了這份病史後,均會帶著同情的微笑。但必須記住的是,這是我第一次很大程度上使用宣洩的程序。因此,我將使該報告保留最初寫成的形式,我將不提出在今天很容易做出的任何批評,也不試圖為此填補任何無數的欠缺,我只補充兩件事:其後我所發現的此病的直接病因和我以後聽到的結果。正如我已提到的,當我在埃米夫人的鄉村房子裡,作為客人在那裡待了幾天的時候,有一位陌生人出現在一次用餐中,他顯然要表現出他自己是愉快的。在他離開後,我的女主人問我喜歡他的程度,並附帶補充道:「只想一想這位男士要與我結婚!」當我把這與過去她所做的某些評論聯繫起來時(但當時沒有給予充分的注意),我得出的結論是那時她渴望再次結婚,但是她發現自己想法的實現有障礙,因為她的兩個女兒是她們父親遺產的繼承人。幾年之後,在一次科學大會上,我遇見了埃米夫人家鄉的一位著名醫生。我問他是否熟悉那位女士,是否了解有關她的一些情況。他回答是的,他熟悉她,並為她做過催眠治療。她曾接受過他和許多其他醫生與我一樣的操作治療。她的情況變得非常糟。她在他催眠治療後有明顯的恢復,但是以後與他突然發生爭吵。離開了他,再一次使她自己的病症趨向惡化。這是真正的「強迫性重複」的現象。直至25年後,我再次聽到埃米夫人的消息。她的長女——我早先曾診斷有這種病的病人之一,向我要以前我為她母親治療時的精神狀況的報告。她提出法律申訴反對她母親,把她母親說成是冷酷無情的暴君。似乎她與兩個孩子的關係已破裂,並拒絕在她倆經濟困難中給予支助。這個寫信給我的女兒已獲得博士學位,並已結了婚。[這份病史已由弗洛伊德在他的《一例成功的催眠治療》(1892~1893b)中做過簡單的討論,並在他的《精神分析五講》的第1講中簡短地、間接地提到。]
[210] [弗洛伊德首次使用「壓力術」(pressure technique),似乎是用在伊麗莎白·馮·R小姐身上。雖然他在那裡的描述不是很清楚。除了上述那些和現在所提到的之外,這個治療程序的進一步說明見原版第155和270頁。這些說明稍稍有些不同。現在的說明中,病人被告知「當放鬆壓力的即刻」她將見到某些事或有某些想法,而在原版第145頁中,告訴她是在「壓力的即刻」,將發生這些情況;而在第270頁中是在「壓著的時候」發生上述情況。我們不明確弗洛伊德何時放棄了這種壓力術。他肯定在1904年前用過該方法。因為在他對勞溫弗爾德關於強迫症的書中所寫的,他簡要地評論了他避免用任何方法碰觸他的病人(1904a,標準版,第7卷,第250頁)。但似乎可能在1900年以前,他就放棄了使用該方法,因為在他的《釋夢》(1900a,標準版,第4卷,第10頁)第二章接近開頭部分並沒有提及對這個程序的簡短說明。順便說一下,在此後的文章中,弗洛伊德仍介紹病人應在分析時閉住雙眼。這最初催眠程序的唯一殘餘(除了躺下之外)已在勞溫弗爾德(1904a)的書中所引證的句子中明確地刪去了。我們有弗洛伊德使用催眠術時期的相當確切的材料。在1887年12月28日給弗利斯的信(弗洛伊德,1905a,信2)中寫道:「在最近幾周內,我已採用催眠術。」在1904年12月12日給維也納「醫科博士生」的一個演講中(弗洛伊德,1905c,標準版,第7卷,第260頁),他申明:「我不再把催眠術作為治療方法的決心已有8年多(除了少數特殊的實驗之外)。」因此他使用催眠術約在1887年和1896年之間。]
[211] [不久前,弗洛伊德寫了關於《論失語症》(aphasia,1891b)一書。]
[212] 作為我已在上面描述的實施非催眠夢遊狀態研究中的一個實例,即沒有意識的擴展,我將描述一個最近這些天我所遇到的已做了分析的例子。我治療了一個38歲的女士,她患焦慮性神經症(廣場恐怖症,害怕死亡的發作等)。像許多這樣的病人一樣,她不願承認這是在她婚後的生活中所得的,而傾向於把這些問題推到她早期年輕的時候。因此,她告訴我在17歲時,她有一次眩暈的發作,暈倒在家鄉小鎮的街上。以後,她就有害怕暈倒的感覺和焦慮。這種發作不時發生,直至幾年前,發生了現在的問題後,暈倒想像才消失。我懷疑這些一開始出現的多次眩暈發作中,焦慮日益成為其發作的基礎,而發作是癔症性的。我決心著手對此進行分析。開始時,她只知道第一次發作是她到中央街購物時,「你要去買什麼?」「我相信是別的事情,那裡有一個舞會,我曾被邀參加。」「什麼時候有這樣的舞會?」「我想,在這以後的兩天。」「在舞會的前幾天,必然發生一些使你激動不安的事,這些事對你有影響。」「我想不出有什麼事,畢竟已是21年前的事。」「那沒有什麼區別,你會記起當時所有的事,我將按壓你的頭部,當我放鬆壓力時,你會想到某事或看到某事,然後你必須告訴我。」我做完這個程序後,她仍保持沉默。「好,是不是對你來說沒有發生什麼事?」「我想到了某些事,但這些事和眩暈沒有任何聯繫。」「不管怎樣,告訴我。」「我想到我的一個同學,是個女孩,她死了。但她死後一年我18歲。」「我明白了,讓我們先從這裡開始,說說關於你這個朋友的情況。」「她的死對我來說震驚很大,因為我平時常見她,早在幾個星期前的一天,另一個女孩去世,這事在鎮裡引起很大的轟動。而那時我大約17歲。」「好啦,你明白了,我告訴過你,在我的手的壓力下,某些事會進入你的頭腦中。我們就是要依據這些事。現在你能回憶起當你在街上感到眩暈時在想些什麼嗎?」「我沒想任何事,我只感到眩暈。」「那是不可能的,像這種情形的發生從來就是伴有某些想法的存在。我再把手壓上,而你的想法會再次出現在頭腦中……好,現在你想到什麼了?」「我是第三個想法。」「你指的是什麼?」「當我眩暈發作時,我就想,『現在我就要死了,就像其她兩個女孩一樣』。」「那是個想法,然後,當你正在發作時,你想到了你的朋友,因此她的死必然對你產生很大的影響。」「是的,確實是這樣,現在我能回憶起當我聽到她死時,我感到參加舞會非常害怕,而她已死了,但我十分盼望去參加舞會,而且正忙於做準備,我不願想所發生的事。」(我們能從這裡觀察到意識中的故意壓抑,這反映了病人對她朋友去世的記憶。)至此,其發作可得到一些解釋。但我仍需知道在特定時間激起這種記憶的促發因素。我做了一個僥倖的猜測。「你能回憶起當時沿著走的那條街的正確名稱嗎?」「當然,是中央街,有舊房子的,我現在能看到它們。」「你朋友住在什麼地方?」「在這條街的一所房子裡。我正好路過它,我在那所房子前的兩所房子前發作過。」「所以當你經過那所房子時,你就會想起死去的朋友,就會用不要去想的方法去克服。」至此,我仍不滿足,我想到也許還有一些事可能發生作用,引起或強化她這個直到那時仍是個正常女孩的癔症素質。我的懷疑轉向她每個月的月經,把它看作個合適的因素。我問她:「你知道每月什麼時候來月經?」這是個不受歡迎的問題。「你也希望知道我的這個事嗎?我只得告訴你我的月經很少,而且非常不規則。當我17歲時,只來過一次。」「很好,然後我們用從頭至尾的計數來找出再次來月經的日期。」我就這樣從頭至尾地數著,她肯定了一個特定的月份,但在對某一固定假日前兩天中的一天猶豫不決。「是否這個日子與舞會的日期有點相近?」她羞怯地答道:「舞會是在假日那天,現在我也想起來了,我的印象是那年我唯一的一次月經應正好在舞會前來的,這是我的第一次舞會。」現在已不難再組合這些事件之間的相互聯繫,而且我們現在能洞察這種癔症發作的機制。確實,這一結果的成功是個費力的工作。我認為在用我的技術時需要完全的自信和病人恢復清醒之前少數關鍵想法的出現。這些想法是在間隔21年以後,實際上一個多疑的人在她清醒狀態下已被遺忘的經歷中的細節不可再次被喚醒。而當所有這些都瀏覽過了時,則全部的事情就都能一起串聯起來。
[213] 我從來沒有做過比對這類既像是知道,又像是不知道的奇怪狀態更好的描述。除非某人自己經歷過這樣的狀態,否則要理解它是不大可能的。我自己就曾經有過這類非常明顯的經驗,它如今仍清楚地呈現在眼前。如果我試圖再去回憶當時我的想法,我則很難控制。其發生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看到某些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我不允許我所見的事哪怕是最小程度的擾亂我已定的計劃,儘管我知道應當停止這樣做。我對這事的反抗是潛意識的,我也未覺察到自己的反感,這種反感必然無疑的是一種不會產生心理作用的知覺。我為一些看待事物的盲目性,諸如母親對女兒、丈夫對妻子、統治者對受寵的人十分驚奇的態度而苦惱等。
[214] [弗洛伊德在1896年1月1日寫給弗利斯的信中概略地敘述了癔症、強迫症和偏執狂慣常機制之間的區別(弗洛伊德,1950a,草稿K),在其後的5月份,他在《再論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6b)的論文中發表了這些發現。]
[215] [弗洛伊德在他《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一文的第一節討論了這個「輔助的」創傷性時刻問題。]
[216] [在阿爾卑斯山東面的最高的一個景點。]
[217] 在一次癲癇樣的或癔症性的發作前的預兆感。
[218] 這裡我將引證我初次認識到這種有因果聯繫的一個病例。我曾治療了一個已婚婦女,她總是受複雜的神經症的折磨,而且不願承認她的疾病是由於她的婚姻生活所引起的。她提出的反對理由是當她仍是個女孩時,她已經有焦慮的多次發作,每次發作直至暈倒為止。我仍堅持自己的觀點,當我們之間相互比較熟悉時,一天她突然對我說:「現在我將告訴你,當我是女孩時怎麼會有多次焦慮發作的。那時,我通常睡在我父母隔壁的一個房間,門是開著的,而桌上的燈整夜亮著。因此我不止一次看到我父親與我母親一起上床,聽到一些使我非常興奮的聲音。從那時起出現了我的發作。」[弗洛伊德在1893年5月30日給弗利斯的信中提到這一類的兩個病例,弗洛伊德,1950a,信12。也參看《論焦慮性神經症》(1895b)的第一篇文章的第二節。]
[219] [弗洛伊德在他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第二部分較後的章節中較詳細地討論了這方面的情況,並在他的《再論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6b)一文的第一節表示了同樣的觀點。直至某些年後,他才認識到在兒童時代早期就已經存在的性衝動在產生神經症中所起的作用。參看編者對《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127~129頁)的評論。]
[220] 見沙可,1888,第l卷,第99頁。也參見布洛伊爾對這一問題的評述。
[221] [1924年增注]在許多年後,我冒險地揭去了謹慎的面紗,揭示了真相:凱瑟琳娜不是女房東的侄女,而是其女兒。因此這女孩得病是她自己的父親試圖對她有性進攻的結果。在病史報告中,我對現在介紹的這個病例採用這樣的失真是完全應當避免的。從理解這個病例的觀點來看,當然,這樣的失真不是無關緊要的事,與從一個山上的情景移到另一個山上不一樣。
[222] [弗洛伊德引用了他在關於《壓抑》(1915d)一文的末尾的這個短語,並將此歸功於沙可。]
[223] (一個疑病患者或患焦慮性神經症的人)[這個括弧是作者加的]。
[224] [第1版是這樣寫的。以後所有的版本無疑是錯誤的,印成了「癔症性的」。]
[225] 此句來自歌德的《浮士德》,第一部(16場),但後來我明白這方面我是錯誤的。
[226] [見弗洛伊德《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的論文和以前的腳註。]
[227] 我不能排除其可能性,儘管我不能證實這樣的事實,即主要影響兩個大腿的疼痛是神經衰弱性的疼痛。
[228] 這是第一次提到「抵抗」的重要臨床現象。下面還將做較詳細的討論。
[229] [在說明「回憶工作」時弗洛伊德似乎預見到「悲傷的工作」,這是在他很後面的文章《悲傷與抑鬱症》(1917e)中所描述的。]
[230] 我曾出乎意料地懂得了這種「拖延宣洩」——雖然有關的印象不是來自於對病人的護理——可以形成另外一種令人困惑的神經症主題。瑪蒂爾德·H小姐就是這樣一個病例。她是一個長得好看的19歲的姑娘。當我第一次看到她時,她患有兩腿的部分癱瘓。但是,數月後,她到我這兒來要求治療她的性格改變,她漸漸憂鬱至極其嚴重的程度,完全不考慮她的母親,激惹和不可親近。病人總的狀況使我不能假設為這是個普通的憂鬱症。她很易被置於深度催眠狀態,我利用她的這一獨特性,在每次訪視中給她指令和暗示。她在深度催眠中聽著這些,同時伴有大量的流淚,但除此之外,她的狀況幾乎沒有改變。一天,她在催眠中變得嘮嘮叨叨,她告訴我她憂鬱的原因是她訂婚的事受挫,這發生在數月以前。她和未婚夫越熟悉,就發現愈來愈多的事不受她和她母親的歡迎。另一方面,關係上的物質優勢在訂婚一事上太懸殊了,以致不易決定中止婚姻。因此長期以來,他倆都在動搖不定,而她本人陷入猶豫不決的狀態中。因此,她對所有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冷漠起來。最後,她母親代表她做出了否定的決定。稍後她宛如從夢中驚醒,開始在腦子裡總是想著這個已做出的決定,權衡利弊。她告訴我這個過程一直持續著,她生活在猶豫中,每天她的性情和思想與過去的日子相呼應,她很易激惹母親,這只是在那時才有的。比較一下她思想中的這些活動,她目前的生活似乎不太真實,她好似生活在夢中。我不再引她說話。我繼續在她處於深度催眠的時候與她對話,看見她每次都不回答我而淚如泉湧。一天,大約在她訂婚周年日前後,她憂鬱的全部狀態終止了,這個意外事件使我確信催眠治療的極大成功。
[231] [參看上面所述。術語「軀體性依從」(somatic compliance)用於「杜拉」病例(標準版,第7卷,第40~42頁),其中可能提到這個癖性。]
[232] (otherwise)否則在類催眠癔症(hypnoid hysteria)中,單獨的心理叢(psychical group)可能絕不會存在於自我意識中。
[233] 在我的觀察中,我的另一病例,她是一位歌唱家,因聲帶肌攣縮使她不能從事自己的藝術。這位年輕的女士家庭有些不幸,但仍繼續在舞台上演出。一次在羅馬排練時,她正唱著歌,當時她處於情緒非常興奮的狀態,突然有一種她不能閉上張開嘴的感覺,暈倒在地。被召喚來的醫生把她的上下頜用勁合併起來,但這以後,病人嘴不能張開超過一指寬,被迫放棄她的新職業。數年後,當她到我這兒要求治療時,她情緒興奮的原因已明顯消失許久了,在她處於輕度催眠狀態時,給予一些按摩足的治療使她的嘴張大。至此以後,這位女士能在公開場合下歌唱。
[234] 這一例也是女孩的父親,不是舅父。
[235] [名字是指定的,並見於所有德文版中。]
[236] [按前面腳註所說顛倒的年代順序規則,這顯然是一般規則的一個例外。]
[237] 然而,其可能是脊髓—神經衰弱型的疼痛。
[238] [這個引喻是弗洛伊德在《釋夢》(標準版,第4卷,第176頁)中再次引用萊辛的警句。]
[239] 皮曲里斯(Pitres,1891,第2卷,第290頁)認為,「這是一種部分的記憶缺失(amnesic)。在病人生活中的一個特定時期前,意外事件的記憶被完整地保存著,而在以後的時期,這些意外事件的記憶完全被遺忘」。
[240] 在這些狀況下,心理改變更深一層,我們也清楚地發現言語的更具體想像和更人為的轉折的象徵性描述。凱瑟琳娜·M夫人經歷了一個把她的每種想法都轉換成幻覺的時期,對此解釋常需要人們非常機靈。她向我抱怨那時受一種幻覺的干擾,即她的兩位醫生,布洛伊爾和我被吊在花園裡相鄰的兩棵樹上。在分析時產生如下的解釋後,這種幻覺消失了。在一天傍晚,布洛伊爾拒絕給她所要的藥。然後她寄希望於我,但發現我同樣是硬心腸。她對我倆的拒絕很氣憤,她在發怒中想道:「在他們倆中無可選擇,一個是另一個的配對者。」[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五講》(1910a)的第2講中對伊麗莎白小姐的病史給予簡短總結。]
[241] 這個知覺器官,包括皮質的感覺區,必定與儲存和再現感覺印象形成記憶意象的器官不同。知覺器官功能的基本要素是盡最大可能的迅速儲存狀態,否則就沒有適當的更進一步的知覺。另一方面,記憶的基本要素是沒有這樣的儲存,但每一個知覺應產生持續的變化,不可能同一個器官完成兩個相反的情況。望遠鏡的反光鏡不能同時是攝影用的底板。我同意梅納特的觀點,其信念的意義,正如我所說的,給予幻覺以客觀特徵的是知覺器官的一種興奮(雖然我不同意他所說的是皮質下中樞的一種興奮)。如果通過記憶意象而興奮了知覺器官,我們必須提出器官的興奮性已發生異常方向的改變,這種改變有可能產生幻覺[弗洛伊德在《釋夢》一書第七章認為單一器官不能執行知覺和記憶功能,他在死後出版的《設計》(1950a,第三節的第一部分)接受了這一點,並寫在該著作發表後的數月,在給弗利斯1896年12月6日的信中也寫到這一點。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第四章(標準版,第18卷,第25頁),《關於「神秘的拍紙薄」的說明》(1925a)上也提到。在上述倒數第二篇文章中,他明確地把這個思想歸因於布洛伊爾。]
[242] [在弗洛伊德死後發表的著作《科學心理學設計》第二十節的第一部分,在夢的討論中採納了這個「幻覺的退行性」的概念,而且也將發現在《釋夢》的第七章(標準版,第5卷,第542頁以下)中使用的是「退行」這一術語。]
[243] [這歸因於奧本海姆(Oppenheim,1890)「分子的不穩定性」。可能在後面正文中用較正確和明顯的陳述來代替了這種相當含糊的說法。]
[244] [這不是《緒言》中導言的一個真正的引證,這個基本的假設無論在哪裡都沒有明確地提到過。參見編者導言對此做的說明。]
[245] [暗指浮士德的深奧的研究(在歌德的《浮士德》,第一部,第二場)。]
[246] 我或許可在此冒險地簡單表明上述觀點所依據的看法。我們通常認為感覺神經細胞像是被動的感受器官。這是一個錯誤。因為就一個聯接性的神經纖維系統的存在能證明,這些感覺神經細胞也能把興奮輸送到神經纖維中去。如果從兩個感覺細胞而來的興奮進入連接他們的神經纖維中(不管是它們的延續,還是它們之間的接觸),此時其中必然存在著一種緊張狀態。這種緊張狀態與興奮流動的出入有著同樣的關聯。例如,周圍運動纖維,它像流體靜力學的壓力一樣,產生流動水的活力或像電壓一樣,產生電流。如果所有神經細胞處於平均興奮狀態,並興奮了他的神經過程(軸實),則整個巨大的網絡形成一個「神經緊張」的倉庫。除了細胞內化學物質中靜止的潛在能量和神經纖維在興奮狀態下發放的未知形式的運動能量之外,我們必須假設還有一個神經性興奮的靜止狀態:即緊張性興奮或神經性緊張。[這個腳註和書中上述有關的內容被弗洛伊德看作是布洛伊爾對心理能量的「自由」和「結合」形式之間的區別、性質上有密切關聯的心理功能主要和次要系統區別的基礎。在他的《論潛意識》(1915,第五節末)和《超越快樂原則》(1920,第四章,標準版,第18卷,第26~27頁)書中,他明確肯定了這些想法出自布洛伊爾所著的《癔症研究》一書,但他沒有給予更明確的提示。弗洛伊德已在《釋夢》第七章採用這個觀點,但該問題的討論較多出現在其死後出版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一書第三部分第一節末。]
[247] 把中樞神經系統能量的概念看作是腦中的能量以變換和波動的方式分布,這是一個舊的概念。卡巴尼斯寫道:(1824,第3卷,第153頁)「敏感性就像一種液體,其總量是固定的,無論何時,它在一個通路里注入較多時,則在其他通路里就成正比地注入較少。」(引自讓內,1894,第277頁)
[248] [這似乎是第一次簡單闡明弗洛伊德的「恆定性原則」。他在過去的著作中曾經用過,但只是在他死後才發表的(1914a [1892]和1940d [1892])。在另一本弗洛伊德死後發表的著作《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中進一步發展了這個主題,這本書是在《癔症研究》這本書出版的數月後寫的,他把這個論點稱為「神經症的惰性原則」(特別見於那本書的第一部分第一節)。然而,他曾在出版《緒言》時所做的演講中闡明了它的本質,這一主題在編者導言中做了較詳細的討論。]
[249] [德語Anregung意指刺激;Aufregung意指興奮。]
[250] [在第1版和第2版中用「Orgasmus」,在以後的版本中誤印為「Organismus」。]
[251] 報複本能在普通人中是如此強烈,它是被文明所厭惡,而不是被文明所壓抑的;它不是別的,而只是一種未被釋放的反射性的興奮。為了防衛自己以免受戰鬥中的損傷,在這樣做時,損傷對手是適當的和原已形成的心理反射。若在實施中不完善或完全不是這樣做,則其興奮持續地通過回憶而釋放,並且「報複本能」漸漸地變成一種非理性的意志衝動,正像其他「本能」的表現一樣。其證據恰恰就是非理性的衝動,脫離了任何有用性或適宜性,事實上是完全不考慮主體自己的安全。一旦當該反射被釋放,衝動的非理性性質就能被意識到。實在可以這樣說,「一種行為顯示衝動釋放前的表現,另一種行為顯示衝動釋放後的表現。」(席勒)
[252] [弗洛伊德評論道,在他的《精神分析運動史》近開頭處的括弧中出現他的名字,他認為布洛伊爾似乎暗示這一部分的理論優先權屬於弗洛伊德。他又繼續說:「我相信真正的差別只與名字有關,而這個概念是同時和共同屬於我們的。」]
[253] 我擔心的是不要把比作一個電系統的觀點推向死亡。考慮到兩者完全不同的情況,因此不能在神經系統中用此來解釋。但我再次回想起這樣的情況,即由於過高的電壓,在照明系統中電線的絕緣被破壞,這系統的某處發生了「短路」。若該處發生電現象(如加熱或發電花),則電線使燈不亮。同理,如果興奮以一種異常的反射溢出,並轉變成軀體症狀,則情感就不顯現。
[254] 關於這一點,本尼迪克特發表了一些有意義的意見和評論。
[255] 比較馬赫的一段話《活動感覺》(1875),這段話在這一方面是值得回憶的:「在我已描述的實驗中(急速旋轉),常發現如果難於把運動的感覺和視覺印象協調起來,則會產生一般的噁心感。其出現宛如來自於迷路的刺激作用被驅使離開了視覺通路,它作用於鄰近處,被解釋為是另一種刺激而進入另外完全不同的通路……我也嘗試結合廣泛分離的主體意象來反覆觀察噁心的感覺。」這裡我們所具有的只是病理性癔症現象產生的生理模式,而這個現象是由於強烈的、相互不相容的觀念之間共存的結果。
[256] 即「米達斯國王有蠢人的耳朵」。
[257] [弗洛伊德第一次在發表的文章中使用術語「鬱積性癔症」(retention hysteria),這是在第一篇關於《防禦性神經精神病》文章中。在上述簡單地提到此術語後,對此有較長篇幅的討論。弗洛伊德認為該術語是他和布洛伊爾共同合作提出的,順便地說一下,他對這個概念的重要性有某些懷疑。]
[258] [這個術語似乎是第一次出現,弗洛伊德本人在後面也用過的。在後面,他用了德語的同義語überbestimmt」。這已在他的專題文章《失語症》(1891b,第76頁)中關於學習說話中出現,後來在《論潛意識》一文(1915e,標準版,第14頁)的附錄中有解釋。這裡必須要補充說明的是,其他作者從沒有在這之前用過相似的術語來解釋這個有多方面的因果關係的概念。]
[259] 我必須感謝助理醫生保羅·卡布拉斯提供這個病例。
[260] [Affektwert(這裡和以下數行)的字面意義解釋為「情感價值」。它與Affektbetrag是相近的同義語,在弗洛伊德文章的法文句子中表明是器質性和癔症性麻痹(1893c)。他在那裡使用的法語「情感價值」並在括號中加上德語(Affektbetrag),這後一個術語在此通常譯為「情感量」。]
[261] 這裡和後面,當我們說到普遍存在的和起作用的但仍是潛意識的觀念時,我們很少考慮到一種簡單的觀念(諸如大蛇引起安娜·O的幻覺,使她出現攣縮)。這幾乎總是一個觀念情結的問題和外部事件的回憶和病人自己的思想系列問題。有時發生的情況是在這樣的觀念情緒中所包含的每一種個別的觀念都是有意識考慮到的,而從意識中排除的只是他們之間的特殊結合。
[262] 這一描述,莫比斯可能指的是觀念傾向的抑制,一種肯定發生在情感情況下的抑制,然而,這與催眠下的那些機制是完全不同的原因。
[263] [布洛伊爾在這裡似乎用的是術語「情感」。本卷中(儘管另一些心理學家有時也用此術語)其含義特指快樂和痛苦的感覺。同樣的術語「Affektwert」在他前面的文章中也用過,但這是無特定情緒或感覺的一般含義。]
[264] [「Bewusstseinsunfähig」這個詞的表達是清楚的,由此而留下許多要做的。然而,這是根據法律許可的類推而構成的,可能當時因缺乏更好的術語而被使用(雖然「根據法律許可」的類推,這是翻譯成「不能納入意識中」。它可同樣譯成「不能成為意識的」)。弗洛伊德採納了該詞語,並經常使用它,而書中常使用這些翻譯的其中一個詞語。]
[265] [這頁在原版用的引號無從考證,在《緒言》的斜體部分發現略有變動。]
[266] [參看最後一段末尾具有相似作用的某些評論。但弗洛伊德翻譯伯恩海姆《暗示》一文中的序言不是如此(弗洛伊德,第1888~1889頁)。]
[267] [這些觀點在上述安娜·O的病史中是個範例。]
[268] [這個短語是梅菲斯特·菲爾斯所用的(在歌德的《浮士德》第二部,第四場)。]
[269] [下面讓內的觀點似乎主要出於讓內1894年的最後結論一章,這章是1893年《神經學進展雜誌》(6月和7月)發表的一篇論文的複印件,此文大部分涉及關於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的《緒言》。]
[270] [情結(complex)這個詞語的使用似乎非常接近榮格的術語,一般認為,是在10年後所介紹的。參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運動史》(1914d)第二部分。]
[271] [參見弗洛伊德在這一方面對埃米·馮·N夫人的評論。]
[272] 然而,我必須指出正是安娜·O病例提供了癔症大發作伴有「雙重意識」的最熟悉和最清楚的例子。急性階段沒有殘餘進入慢性階段,而後面出現的所有現象是在類催眠和情感性的狀態下「潛伏期」中已經產生。
[273] 一位有名的民謠歌手,尤蘭德為他寫了一首民歌。
[274] 奧本海姆的「分子的不穩定性」。
[275] 這種素質正是斯圖呂貝爾說的「心理—生理領域的障礙」,這是形成癔症的基礎。
[276] 某些觀察使我們相信懼觸摸症,或更正確地說是害怕被玷污,這迫使女士們總是洗手,常常是由此而派生的。她們的洗手與麥克的女士的洗手是同樣的心理過程。
[277] 最令人可嘆的事是臨床醫學不理會所有病理性因素的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或至少是僅僅微妙地暗示它。這當然是獲得經驗的醫生應當與年輕的醫生一起交流的一個主題,對年輕醫生來說,他們一般常忽視性方面的內容,即關於他們的病人有關性方面的所有意外事件。
[278] [弗洛伊德在他《對「杜拉」的分析》(1905c)中把該術語(「überwertig」過高評價的)歸於沃尼克,標準版,第7卷,第54頁。]
[279] 證實催眠的素質與天生的異常興奮性一致是有趣的。對人工催眠來說,也展現了排泄、局部血液供應、水皰形成等方面的觀念性變化。莫比斯似乎持有這個觀點。但我的觀點認為它可能使我們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催眠的非凡效果,就我所見的,只是在癔症病人中可以觀察到。我們應當作的首先是把癔症現象歸因於催眠,然後肯定催眠是這些現象的原因。
[280] [「性慾高潮」在第1版中被印錯了。印成「Organismus」(有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