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俊美的臉 · 四

約瑟芬·鐵伊 《一張俊美的臉》
艾瑪希望塞爾能悄悄離開,在這之前,她的家人千萬不要再發現他什麼優點了,然而她對此卻無能為力。大家都知道塞爾來英國度假,既沒有親戚也沒有朋友,一心只想用帶來的相機拍拍照片,他似乎沒有什麼非要離開崔銘斯莊園,不在這裡拍照的理由。他說曾經見過奧弗曬,因為沒什麼遊客,那裡的鄉野景色非常迷人,他打算去克羅姆找家高級酒店住下,去酒店附近的村舍找找拍攝素材。然而拉維妮婭立刻說這想法太荒謬了。他完全可以住在崔銘斯莊園,和他的朋友們在一起,想走多遠就走多遠,想拍什麼就拍什麼,就和住在克羅姆一樣。幹嗎非要每天晚上去酒店住,與酒店大廳里遇到的陌生人為伴,而不過來住在自己家閣樓上舒服的房間裡? 不管怎樣,塞爾勢必會接受邀請的。不過最終把他留下來的,是個建議,他要和沃爾特一起寫本書。事後,沒人記得是誰最先提了這建議,不過誰都有可能這麼做。這是從新聞工作的角度考慮的。沃爾特已經是聲名顯赫的廣播評論員了。由英國知名度最高的名人之一和美國最受青睞的攝影師之一聯合打造的書,如果運氣好的話,一定會受到英國濱海韋斯頓和美國弗吉尼亞林奇堡的追捧。他們可以從合作中大賺一筆。 這樣一來,塞爾根本不可能在周一早晨,或是周二,或是近期任何時候離開。看上去,他打算在崔銘斯莊園住一陣子了。除了艾瑪,沒人覺得這樣的安排有什麼問題。拉維妮婭主動把自己那輛兩座的勞斯萊斯借給他,好讓他在鄉下轉轉。她解釋說,她工作的時候,這輛車就閒在車庫裡。不過,塞爾想從比爾·馬多克斯那裡租輛便宜的小車。比爾·馬多克斯在村口開了家汽車修理廠。「這裡的很多小路都坑坑窪窪的,比河床好不了多少,如果非要在上面開著車走走停停的話,我還是想要一輛普普通通的車,省得還要擔心把車弄壞了。」他說。不過莉茲覺得,這不過是他在委婉拒絕拉維妮婭的好意罷了,因此對他又添了幾分好感。 比爾·馬多克斯和村里人說了很多他的好話——「一點兒架子都沒有,而且很懂行。他打開引擎蓋子檢查汽車的樣子,像是從小就跟人學過似的。」以至於那天晚上,他和沃爾特一起出現在天鵝酒吧的時候,薩爾克特聖瑪麗鎮的人已經都知道他了。儘管他英俊得讓人眼紅,大家還是準備好接納他進入他們的生活。當然,薩爾克特的外來住戶對美貌沒有任何偏見,都迫不及待地去和他打招呼。托比·塔利斯一看到他,立刻停下談論他的版稅、他新完成的喜劇、剛剛動筆的新劇和克里斯多福·哈頓的不忠(他真是瞎了眼,居然相信了這樣一個自負的傢伙,簡直太不明智了,乾脆叫自己傻子得了),看到沃爾特把塞爾安置在座位上去拿啤酒,便直奔那裡走去。 「我想,我在拉維妮婭的派對上見過你。」他強裝自信地說道,「我叫塔利斯,是寫劇本的。」這種謙虛的說法讓他很著迷。就像洲際鐵路老闆說自己是「開火車」的一樣。 「您好,塔利斯先生。」塞爾說,「您都寫些什麼類型的戲劇?」 塔利斯頓了一會兒,倒吸了口氣,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沃爾特此時拿著啤酒回來了。 「好吧。」他說,「看來你已經介紹過自己了。」 「沃爾特。」塔利斯斟酌好了措辭,殷勤地傾向沃爾特說,「我見過他!」 「見過誰?」沃爾特總是習慣刨根問底。 「這位沒聽說過我的人。不過我見過他!」 「感覺如何?」沃爾特問,他看了一眼塞爾,又一次覺得萊斯利·塞爾並不像大家看到的那麼簡單。 「太棒啦,孩子,太棒啦。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 「如果你想知道的話,他的名字是塞爾。萊斯利·塞爾。是庫尼·威金的朋友。」 沃爾特看到托比·塔利斯渾濁的灰色眼睛裡掠過了一絲懷疑的神色,很清楚他在想些什麼。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庫尼,如果這個英俊的年輕人是他的朋友,怎麼會不知道比庫尼還有名的托比·塔利斯?這個年輕人是不是在說謊? 沃爾特把啤酒杯放到桌子上,溜到塞爾邊上的椅子上坐好,準備好好享受一番。 他看到瑟智·拉托夫在屋子另一頭,氣呼呼地盯著這邊。拉托夫曾經紅極一時,原定出演托比·塔利斯醞釀的新劇《午後》,飾演農牧神。然而戲劇的創作過程中出現了重大變故,新劇最終定名為《暮色》,改為講述博伊斯一個小服務員的故事,男主角也換成了一個新人。從名字看,這個新人是個澳大利亞人,然而他的性格卻像極了希臘人。拉托夫一直沒能從這次「背叛」中緩過勁來。一開始,他把自己灌醉,偶爾清醒的時候自哀自怨一陣;接著,他受不了自哀自怨帶來的傷痛,常常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而後遭到解僱,因為無論是彩排還是正式演出,他都那麼不搭調;最後,他徹底進入了芭蕾舞演員的低谷,甚至放棄了練習基本功。現在,雖然不顯眼,但是毫無疑問,他身上的脂肪正一點點侵蝕他曾經結實的身體。只有那憤怒的雙眼還折射出他昔日的生活和激情,只有那雙眼睛還飽含深意。 托比不再請他去薩爾克特的家裡做客以後,拉托夫買下了村子商店邊上的馬廄。這個馬廄是緊緊靠著商店的山牆而建的,他把它改成了自己的家。這一舉動意外地讓他獲得了新生。因為他的家恰好在村子唯一的商店邊上,這讓他從一個被托比拒之門外的人,變成了一個頗受歡迎的八卦來源。他也因此自力更生起來。村民們很喜歡他孩子般的性格,非但不會像對待其他外來居民一樣對他處處提防,反而像對待自己「無辜」的同伴一樣對他容忍有加。就這樣,他成了這個村子裡唯一一個可以自由穿行在外來居民和村民之間的人。沒有人知道他靠什麼生活,甚至沒人知道他每天吃不吃飯,不過他倒是經常喝酒。不管什麼時候去商店,人們總能看到他癱軟地趴在郵局櫃檯上。每到夜晚,他還會像其他的外來居民一樣,到天鵝酒吧去喝一杯。 最近幾個月,他和托比重歸於好了,甚至有傳言說他又開始練習基本功了。現在,他怒氣沖沖地盯著初到薩爾克特的這個陌生人。這個名滿天下、體形健碩而又神采奕奕的陌生人吸引了托比的注意。雖然有曾經的「背叛」和「低谷」,然而一直以來,托比都是他的所有,是他的神。沃爾特饒有興趣地想,要是可憐的瑟智看到他親愛的托比受到如此的冷遇該有多麼震驚。托比知道萊斯利·塞爾是給國際明星拍照的,也因此更加確信塞爾應該對他非常熟悉。塞爾問的問題讓他很困惑,甚至很受挫。至少在過去的十年之中,沒有人對他這樣無理過。但是他想要獲得他人認可的心情遠遠大於他的憤懣,他使出全身解數想戰勝眼前這個意想不到的對手。 沃爾特坐在那裡,欣賞托比施展他的魅力,心想他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暴發戶」。小時候,只要有人錯穿了紳士衣領,學校里的朋友就會隨口叫他「暴發戶」。當然,「暴發戶」不僅僅如此。真正的暴發戶有種思想,他們愚鈍、不敏感。這種思想很難改變,是種精神問題。這麼多年來,托比·塔利斯一直是無可爭議的暴發戶。然而匪夷所思的是,除了聖詹姆士的宮廷,世界上所有人都向托比·塔利斯敞開了大門。他像貴族一樣到處旅行,幾乎享有外交特權;他的衣服都是世界頂級裁縫量身打造的,還刻意模仿著上層社會的行為舉止。除了本性,他擁有的一切都顯示出他是世界上最有教養的人。然而內心深處,他仍然是個暴發戶。瑪塔·哈洛德曾經說過:「不管托比幹什麼都有點不著調。」她說得多好。 沃爾特歪著腦袋,看著塞爾如何招架這奇怪的攻勢。看著塞爾心不在焉地喝著啤酒的樣子,他很高興。沃爾特注意到,塞爾的心不在焉拿捏得恰到好處。多一分則會讓人覺得他很無理,讓自己受了委屈,少一分則難以刺激到塔利斯。就這樣,托比越挫越勇,反而讓自己出了丑。他不遺餘力,就差像雜耍藝人一樣扔盤子了。大家都注意到了他,他不禁滲出汗來。沃爾特對著他的啤酒笑了笑,萊斯利·塞爾則仍是一副溫文爾雅、心不在焉的樣子。 房間另一邊的瑟智·拉托夫還是怒氣沖沖地盯著這邊。 沃爾特估計,再多喝兩杯,瑟智就要過來大吵大鬧了,用他含混不清的話沒完沒了地指責塞爾,弄得場面不可收拾。他琢磨著要不要趕快喝完回家。不過瑟智沒有過來,塞拉斯·威克利卻走了過來。 威克利已經從吧檯觀察他們一會兒了,現在端著啤酒過來打招呼。沃爾特知道,他之所以過來有兩個原因:他像女人一樣八卦;他憎恨一切美麗的事物。威克利不喜歡美麗的事物,然而美麗的事物對他倒是沒那麼大的偏見,因為憎恨美麗,他反倒還賺了不少錢。他的憎恨之情是發自肺腑的。像莉茲說的那樣,他喜歡的是「充滿冒熱氣的糞肥和瓢潑大雨」的世界。有人惡搞他的寫作風格,然而即便再機智,對他也毫無影響。在美國,他的巡迴演講大獲成功。不過皮奧里亞和帕多瓦熱情的讀者並不喜歡冒熱氣的糞肥,他們喜歡塞拉斯·威克利,是因為他長得太完美了。他面容枯槁,皮膚黝黑,身材高挑,嗓音沙啞,說起話來慢條斯理、有氣無力的。在皮奧里亞和帕多瓦,好心的女人們都想把他帶回家好好照顧,讓他看到人生的希望。在這方面,她們比他的英國同行們可寬厚得多。在英國,人們覺得他無聊透頂,甚至有些愚蠢。每每提到他,拉維妮婭總會說他「很討厭,看上去總是一副在寄宿學校受苦的樣子」,還有點瘋瘋癲癲的。(而他,每次提起她,總會說「菲奇女」,就像在談論一個罪犯。) 威克利之所以過來,是因為他沒辦法不注意萊斯利·塞爾那令人反感的英俊外表。沃爾特注意到,他在琢磨塞爾是不是知道他是怎麼想的。塞爾原本就在淡然應對托比的強烈攻勢,現在又不得不和心懷敵意的塞拉斯過過招。看到他的身手像女人一樣敏捷,沃爾特打賭,超不過一刻鐘,塞爾就能把塞拉斯制伏。他看了眼吧檯後面光禿禿的大鐘,決定給他計下時。 塞爾足足節省了五分鐘。十分鐘之內,威克利像牢籠里的囚犯一樣,憤怒地掙扎著。威克利深陷的眼窩裡儘是迷惘,比剛剛任何時候,托比魚鱗眼中的迷惘都要濃重。沃爾特差點笑出聲來。 接著,塞爾給這場鬧劇畫上了終止符。正當塞拉斯和托比各自努力表現自己的時候,塞爾慢慢地輕聲說:「請原諒,失陪一下,我看到個朋友。」說完,立刻起身,向吧檯邊上的朋友走去。他說的朋友就是比爾·馬多克斯,那個汽修廠老闆。 沃爾特把臉埋在啤酒杯里,愜意地欣賞著他朋友的表情。 只是後來,他再回想起這件事時,一種隱約的不安刺痛了他。這場鬧劇過於平靜了,輕而易舉就被撫平了。而它的本質,它的殘酷無情,根本就沒有顯現出來。 那時,他只是覺得這兩個塞爾受害者的反應很可笑。塞拉斯·威克利一口吞掉剩下的啤酒,把酒杯推到一邊,做了個埋怨自己的動作,一句話沒說就離開了酒吧。像是要逃離一間悶熱惡臭的密室帶來的回憶一般。他為自己當時的屈服感到厭惡。有那麼一刻,沃爾特甚至懷疑,拉維妮婭可能是對的,威克利的確是有點瘋瘋癲癲。 而托比·塔利斯不知道是該作罷還是埋怨自己。他決定積蓄力量,準備下一次的戰鬥。 「你的年輕朋友不大愛說話。」他判斷說,眼睛盯著吧檯那邊,塞爾正和比爾·馬多克斯相聊甚歡。 沃爾特從來不會覺得萊斯利·塞爾不愛說話,不過他知道,托比得給自己偶爾的失利找找心理安慰。 「你一定得帶他去我的呼屋看看。」 呼屋是一座漂亮的石頭建築,突兀地坐落在薩爾克特那一排粉色、白色和黃色的屋頂中間。它曾經是個小旅館。在那之前,據說這些石頭曾經是遠處山谷底下那座修道院的建築材料。現在,它是品質生活的象徵。這種建築太稀少了,幾年來,托比已經拒絕了很多想買這房子的人了。在這之前,他通常每兩年就會換個棲居地(家這個詞對他可不適用)住。 「他會在你家住很久嗎?」 沃爾特說他和塞爾打算一起寫本書。不過還沒想好用什麼形式。 「遊走在奧弗曬?」 「大概這種。我負責文字,塞爾負責插圖。我們還沒想好哪個主題比較好。」 「春天這時候遊走有點早。」 「倒是適合拍照。現在鎮子上還沒那麼多鬱鬱蔥蔥的植物。」 「沒準你的年輕朋友想照照呼屋。」托比說著,端著他的兩杯啤酒,佯裝隨意地向吧檯走去。 沃爾特待在原地,琢磨從上次留意到瑟智·拉托夫到現在,他已經喝了多少杯酒了。他猜,再多喝兩杯,他就要開始大吵大鬧了。現在已經差不多要爆發了。 托比把酒杯放到吧檯上,先是和酒吧老闆聊了幾句,接著又和比爾·馬多克斯說了一會兒話,然後很自然地,又和塞爾搭上了話。這一切都進行得如此巧妙。 「你一定要去看看呼屋。」沃爾特聽到他立刻對塞爾說,「它很漂亮。你沒準想拍拍它。」 「還沒有人拍過它嗎?」塞爾吃驚地問,毫無惡意,覺得這麼美的地方理應有人拍過照才對。但是在聽者那裡,這話卻變了味:「難道托比·塔利斯的生活還有不為人所知的地方?」 這話點燃了瑟智的怒火。 「拍過!」他尖叫著說,像個爆竹一樣從角落裡衝出來,他狂怒的小臉兒差一英寸就戳到塞爾臉上去了,「當然有人拍過!世界頂級的攝影師都拍過上萬次了。它完全沒必要自毀身價,讓一個愚蠢的外行來拍它。這外行的老家還是個小偷,從印第安人手裡偷了個國家。就算長得人模狗樣的,還染著頭髮,一點兒道德都沒有,就是個……」 「瑟智!」托比說:「住口!」 然而瑟智氣得臉都變了形,胡話一個勁兒從嘴裡冒出來。 「瑟智!你沒聽見嗎!住口!」托比說著,用手輕輕地推了推拉托夫的肩膀,好讓他離塞爾遠點兒。 這徹底激怒了瑟智,他的聲音尖厲,破口大罵起來。好在他說話含混不清,讓人聽著不那麼反感。他的謾罵中偶爾蹦出些法語和西班牙語,還時不時地編個新詞兒,讓人覺得很可笑。「你這個中西部來的路西法!」就是其中編得還不錯的一句。 托比用力拉著他的後領,好把他從塞爾身邊拽開。不料瑟智突然把手伸到吧檯,搶在酒吧老闆瑞武之前抓住了托比剛剛加滿的啤酒杯,向塞爾臉上潑去。塞爾本能地轉過臉去,啤酒還是流得他脖子、肩膀上都是。見沒有成功,瑟智憤怒地咆哮著,把重重的酒杯舉過頭頂要扔過去,幸好瑞武的大手攥住了他的手腕,杯子這才從他痙攣的手裡掉了下去,瑞武叫著:「亞瑟!」 天鵝酒吧沒有內保,因為從來都不需要。一旦有人鬧事,亞瑟·特貝茨就會出面。亞瑟是北面銀蕾絲農場的養牛人,他身材魁梧,行動緩慢,卻生著一副菩薩心腸,連只小蟲子都不忍心踩死。 「過來,拉托夫先生。」亞瑟摟住了這個沒見過世面的小個子,他撒克遜的龐大軀體讓他掙脫不開,「沒必要為小事動怒。都是杜松子酒鬧的,拉托夫先生。我之前就和你說過,男人別喝這種酒。拉托夫先生,你現在跟我過來,看看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會不會舒服點兒,來試試看。」 瑟智不想跟任何人離開這裡。他想留下來,殺了這個剛來薩爾克特的人。但是他根本拗不過亞瑟。亞瑟和善地用一隻胳膊摟著他,斜靠在他的身上。他的胳膊就像山毛櫸樹幹一樣粗壯,力量大得像山崩一樣。瑟智被他強行帶到了門邊,然後他們一起走了出去。一路上瑟智都沒有住口,從來沒有人見他這樣沒完沒了過。 隨著他的高聲叫罵漸行漸遠,最後消失在酒吧外面的空氣中,人們這才鬆了口氣,重新聊起天來。 「先生們。」托比·塔利斯說,「我代表戲劇界向大家道歉。」 然而他說話的聲音有點大。他,托比·塔利斯,正在提醒大家,他是英國戲劇界的代表,並不是幽默地化解尷尬那麼簡單。就像瑪塔·哈洛德說的那樣:不管托比幹什麼都有點不著調。如果他的話對當下的窘境有什麼幫助的話,只是增加了人們低語的談資罷了。 酒吧老闆用擦玻璃的抹布擦了擦塞爾的肩膀,還請他到吧檯後面去,他的夫人會弄些清水洗洗他的衣服,免得啤酒的味道滲到衣服里去。不過塞爾拒絕了。他非常謙和有禮,但是看得出,他想趕快離開這裡。沃爾特看他好像不大舒服。 托比一直在拿戲劇說事,喋喋不休地解釋瑟智的壞脾氣。他們和托比道了別,走進美麗的暮色中去了。 「他總是這樣大吵大鬧嗎?」塞爾問。 「拉托夫?是,他以前也這樣過,不過從來沒有這麼厲害過。以前沒聽說他還動手。」 他們碰到亞瑟趕回來接著喝酒,沃爾特問他那個搗亂的人怎麼樣了。 「他跑回家去了。」亞瑟給了他們一個大大的微笑,「就像離弦的箭一樣。那個傢伙比兔子跑得都快。」說完就回去喝酒去了。 「現在吃飯有點兒早。」沃爾特說,「我們走回家吧,沿著這條河和坡上的田間小路。今天的事真是抱歉,不過這種人,你工作中應該見多了吧。」 「嗯,我挨過罵。不過沒被砸過。」 「我敢打賭,以前從來沒人管您叫中西部來的路西法。可憐的瑟智。」沃爾特停下來,靠在磨房屋下面的小橋上,凝視著拉什莫爾河中餘暉的倒影,「或許老話說得沒錯,戀愛中的人智商為零。要是像瑟智對托比·塔利斯那樣用情至深,一個人真的很難保持理智。」 「理智。」塞爾厲聲說。 「是的。物體失去了平衡,我覺得就是喪失理智。」 塞爾盯著河水沉默了許久。河水潺潺流向小橋,然而在橋下突然被吸附在障礙物上形成漩渦,湍急了起來。 「理智。」他重複道,看著橋洞下漩渦狀的河水四處亂濺。 「我覺得那傢伙不瘋。」沃爾特說,「就是缺乏常識。」 「常識是必需的品質嗎?」 「是非常重要的品質。」 「有常識也不見得就能做對事。」塞爾說。 「恰恰相反。缺乏常識會給生活帶來各種問題。大到戰爭,小到不願意坐公交上層車廂都和缺乏常識脫不了干係。我看磨房屋裡有亮光,瑪塔肯定回家了。」 他們抬頭看著這座淺色的大房子,它在餘暉中隱隱發亮,像朵發著微光的白色花朵。屋裡只有一盞燈亮著,在微暗的天色中,亮黃色的燈光照亮了房間臨河的一邊。 「莉茲喜歡這樣的燈光。」塞爾說。 「莉茲?」 「她喜歡餘暉中黃色的燈光。她覺得天一黑,燈光就會變成平淡無奇的白色了。」 第一次,沃爾特發現,他不得不斟酌一下塞爾和莉茲的關係了。這之前,他從來沒有想過他們之間還能扯上什麼關係,因為他從來不介意莉茲和其他男人接觸。他之所以不介意,並不是因為他有什麼美德,而完全是因為他沒把莉茲當回事。如果能夠用催眠把沃爾特潛意識中那些不為人知的壞想法呈現出來的話,你會發現,他覺得莉茲一直過得不錯。只是稍微琢磨了一下,沃爾特就被自己的想法嚇到了。不過他一直自我感覺良好,從來不關心別人的想法(正是因為有了這種品質,他才能在播報里胡說八道,煩透了瑪塔,卻讓他紅遍了整個英國),他頂多就會想當然地認為莉茲是愛他的,感到既高興又滿足。 他和莉茲認識太久了,熟悉到對她的一切都不會感到意外。他想當然地以為自己對莉茲無所不知。然而他連她喜歡餘暉中的燈光這點小事都不知道。 而塞爾,新來的客人,卻知道。 而且,他居然還記得。 一個小小的漣漪打破了沃爾特心中蕩漾著沾沾自喜的平靜水面。 「你見過瑪塔·哈洛德嗎?」他問。 「沒有。」 「一定得去見見。」 「不過我看過她的演出。」 「噢。哪部劇?」 「叫《黑暗中行走》。」 「噢,是她出演的。她演得很好。演得最好的劇目之一,我覺得。」沃爾特轉移了話題。他不想再談論《黑暗中行走》。《黑暗中行走》是哈拉德的代表作,可也是瑪格麗特·梅里厄姆的。 「我想我們現在沒法拜訪了吧?」塞爾抬頭看著上面的燈光說。 「馬上就到晚飯時間了,我覺得。瑪塔可不是隨便能見的人。我覺得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她才會住在離大家這麼遠的磨房屋裡。」 「沒準莉茲明天可以帶我過來看看。」 沃爾特差點兒就說出口:「為什麼是莉茲?」突然想起明天是周五,他一整天都要待在城裡回不來,因為周五是他去電台宣傳的日子。塞爾都記得他明天不在這裡,他自己居然都忘了。他心中又盪開了一個小小的漣漪。 「當然。或者,我們可以邀請她來家裡吃飯。她喜歡美食。嗯,我們最好離開這兒。」 然而塞爾仍站在原地,抬頭望著河水邊聳立的一排柳樹。河水表面泛著白光,漸漸暗了下來。 「我知道了!」他說。 「知道什麼?」 「題目。思路。主題。」 「書的,你是說?」 「是的。河。拉什莫爾河。我們之前怎麼沒有想到呢?」 「河!對呀!之前怎麼就沒想到呢?可能是因為它不光流經奧弗曬鎮吧。不過它的確很值得寫。泰晤士河和塞文河都不知道被寫過多少遍了。寫寫拉什莫爾這條小河肯定也錯不了。」 「它會給我們的書提供各種各樣的素材嗎?」 「當然。」沃爾特說,「再好不過了。它是從山裡那村子發源的,那裡多的是羊群、石牆和陡峭的山脈;接著,它會流經一片片田園,流過美麗的農場、高大的穀倉、最美的英國樹木和村子裡的大教堂;然後到達典型的英國集市威科姆,過去隸農們從這裡跋山涉水去倫敦覲見理察國王,現在他們趕著牛群上火車,好把它們兜售到阿根廷去。」沃爾特的手還沒伸到胸前口袋拿著他的筆記本,就又放了下來。「接著是那一片片沼澤。要知道,成群的野鵝在夜空下飛過。還有大朵大朵的白雲,在風中搖曳的小草。然後就到了米爾港,那裡和荷蘭差不多。和它身後的小鎮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那裡有各種各樣漂亮的建築,港口停泊著漁船,還有進出港口的來來往往的車輛。海鷗、倒影、山牆。塞爾,這想法簡直太棒了!」 「我們什麼時候開始寫?」 「嗯,首先,我們打算怎麼寫呢?」 「我們需要弄條船嗎?」 「有個平底船就行啦。或是橋下寬敞的地方開個小艇。」 「平底船,」塞爾疑惑地說,「那不是射鴨子用的嗎?」 「差不多吧。」 「聽上去感覺不大方便。不如獨木舟。」 「獨木舟?」 「是啊。你會劃嗎?」 「我就小時候在觀賞水池裡劃著轉過圈。僅此而已。」 「噢,好吧,至少你划過。一會兒就能上手。我們從上面什麼地方出發,划著獨木舟?嘿,這主意簡直太棒了。題目都有了,《拉什莫爾河之舟》,韻律和諧,就像《鐵血金戈》和《中國油燈》一樣。」 「第一站我們應該走著去,羊村,大概從那兒走到奧特利。我覺得奧特利那兒應該有獨木舟。上帝保佑,我覺得坐在獨木舟上可不舒服。我聽說源頭是田裡的一汪泉水,我們可以帶個小包,從那裡出發,步行到奧特利或是卡博爾,再從那裡划船去海里。《拉什莫爾河之舟》,的確,聽上去不錯。我明天去城裡的時候會去找一下科馬克·羅斯,和他說說這個想法,看看他能不能幫上什麼忙。如果他不感興趣,還有其他六七個人巴不得能幫幫我們。不過羅斯是拉維妮婭的人,所以如果他願意,我們還是得用他。」 「他當然會同意。」塞爾說,「你和英國的貴族差不多,不是嗎?」 不過這話聽上去更像是恭維。 「我其實應該把這個機會留給德納姆出版社。」沃爾特說,「我那本農場生活的書就是他們出版的。不過因為插圖的問題,我和他們吵起來了。那些插圖太差勁了,嚴重影響了書的銷量。」 「我猜,那是在你電台播報宣傳之前吧。」 「嗯,沒錯。」沃爾特走下橋,繼續朝田間小路和晚餐走去,「在農場的書之後,他們的確拒絕出版我的詩,我正好可以把這事當託詞。」 「你還寫詩?」 「誰還不寫幾首?」 「我就不寫。」 「笨死了。」沃爾特友善地說。 他們又回到正題,討論起怎麼在拉什莫爾河實施他們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