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云回憶 · 沈跋

沈亦云 《亦云回憶》
大姊《亦云回憶》自序第一語即言:「我寫這個稿子,立願甚早。」又言:「寫膺白的事,起因於一句戲言,見拙作《膺白家傳》,心許在假定我為後死,見本稿《分手與身後》章。」這只是說立願之早。但就我所知,這個稿子的寫成,前後當在十年以上,而且可以分成幾個段落。首先為《故舊感憶錄》的編印,《家傳》於此有云: 先生喪後百日,朋舊有紀念之文,各述公私相與經過,事雖片段,語皆可征,第一輯六十四篇,名「黃膺白先生故舊感憶錄」。 姊給我的信中提到《感憶錄》,有如此的看法: 《感憶錄》為材料和評論所憑藉,諸作者至今我感在心頭,即《家傳》亦因有《錄》為證,易於取信,弟首在促成之列,故拙稿並亦拜託,以當年對坐整稿經驗,信弟所見者與姊不遠也。(一九五九、十一、五) 一位為姊丈寫年譜而在過去並不相識的沈耘農(雲龍)先生說他寫稿的動機,完全因讀了《感憶錄》而起,此外吳相湘先生在所編「中國現代史料叢書」中,對《感憶錄》亦有如下的介紹: 這一《感憶錄》是黃氏故舊為悼惜這一代偉人逝世而撰寫的。發凡創例之初,即提出「為國家備史乘之資料,不但感逝述舊抒哀思而已」一原則,故各篇內容均甚翔實,並且還有許多直接文獻的影片,尤具史料價值。(見叢書「前言」) 《感憶錄》出版不久,抗戰即起,其時姊居上海,初則致力於莫干山農村事業的維持,繼則以身說教。三十二年(一九四三)春開始寫其一《半生雜記》,此為第二階段。《家傳》有云: 三十二年春,始自草《半生雜記》,其間《二十五年》一篇,往往涉及先生出處大節,然斷簡零篇,僅後死者以為追思緬想而已。 何以當時尚不能作長篇敘述?亦自有故,語亦見《家傳》: 先生逝世未周年,而中日戰起,遺稿謹藏密處,知交散在他鄉,徵信難全,長篇之作不可期。 由《半生雜記》進一步而撰《家傳》,此為第三階段。三十四年(一九四五)七月,距姊丈之歿已十載,姊撰《家傳》成,同年九月日本投降。戰事既停,「謹藏密處」的材料均得起出利用,更由於胡適之先生的不斷鼓勵,姊乃繼《家傳》之後,開始寫作《回憶》。「自序」說: 一九五一年,我由香港到美,在紐約晤見胡適之先生。胡先生是常勸人寫自傳的,他叫我把膺白和我幾十年經過寫出來……我數因煩難訴苦。胡先生說:「國如此,家如此,不寄情於工作,要發瘋的。」我就如此一天天,一個字一個字寫下去,斷斷續續,不覺寫成卅五章。 胡先生在致姊長函中亦說: 我在這三四十年里,到處勸朋友寫自傳,人人都願意,但很少人有這閒暇,有這文學修養,更少人能保存這許多難得的第一手史料,所以很少人能夠寫出像您這樣有歷史價值的回憶錄。(一九六〇、十、九) 《回憶》寫成的經過已如上述,由《故舊感憶錄》而《半生雜記》而《家傳》——這一連串皆在一九五一年以前。及至一九五一年以後,姊已到了美國,開始寫「回憶」即自此時起,但不久又放下,至一九五八年才繼續,是為「初稿」;從姊歷次來信中可略見其斟酌至再的情況: 今有與弟商者,拙稿現已整理過半,除老年精神不濟,最近始認真不間斷,修改未必比前好,有時愈看愈不滿意,故現在已整之稿決心放手不再看。(一九五九、十、三) 幼時幾章此次實未改,改的幾章等於重做,並不見好,只材料換了方向,故不能再動。(一九五九、十、十九) 此次仍無暇注意文字,只動了結構,放鬆材料,然已等於翻造,未必比先好而甚吃力。(一九五九、十一、五) 現所寫者材料太多,無法平衡,何處用望遠鏡,何處用顯微鏡,本是寫事要點,亦文章訣巧,姊今已顧不周到矣。(一九五九、十二、一) 最近姊等於供弟材料,姊自己的話亦是一種材料。文未看第二遍,看了即不滿要改,耽誤後來的事也。(一九五九、十二、十八) 此次姊只安排材料,文字不暇顧及,白話更難寫好,一切依賴信託吾弟,屢次說明,弟已接受我托,不勝高興滿意,由弟大裁而姊可作顧問,我想我們一定能做好。(一九五九、十二、廿二) 姊寫文言,用心處在簡明,亦偶能作凸出點,但此非長篇可以顧到。寫白話,常覺無安排處,又性急,故次序易顛倒,不中不西,弟在次序排列間著眼,已得了巧。(一九六〇、一、九) 今日高興之至,寫完初稿末章,小真晚間為印出,明日付郵。(一九六〇、二、廿九) 我是第一個得讀《回憶》全稿的人,時為一九五九年十月,我正旅居泰國曼谷,姊則在美國紐約作客。一日接姊來信,有這樣的話: 姊今買了一隻柯達復影機,初意為照證件,現知可以照我草稿……今問弟近時有否功夫替我一看?我要請弟先看,為稿尚未定,弟可不客氣告訴我修正……去年弟叫我請胡先生看,我曾將弟意當面提及,附以鄙意「幾年來為家事煩他神處太多,今務省其精力」,他亦說:「也許君怡的判斷更好。」……傅沅師與胡先生是鼓勵我寫的人,總想成了局氣再請他看。(一九五九、十、三) 雖則姊和適之先生都是這般客氣,但對我來說,能先睹為快,當然是再高興也沒有了。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三日就收到姊由航空寄來第一批稿子,共十五章,我於次日回信說: 昨收到一大包稿子,真是興奮極了……傍晚一口氣讀完,已是夜半,很過癮。(一九五九、十一、四) 自此以後,每批寄來的稿子,少則二三章,多則四五章,均由航空,郵費相當貴,自美金四五元至八九元不等。一九六〇年三月初收到最後一批,以上皆為「初稿」。嗣又陸續收到修正稿。似並不全,是為「二稿」。一九六一年春全稿完成,決定付印,已有成議,臨時因故中止。迨至一九六三年九月姊由美訪台,行裝中攜有親筆抄寫全稿,為保存方便計,曾打字油印壹百本,原擬以之分贈好友而未果。此書無疑如適之先生所言,是一部「有歷史價值的回憶錄」,胡先生在致姊信中還說: 我看了您的幾卷稿本之後,我的感想是……亦云夫人這部回憶的第一貢獻在於顯示保存史料的重要,第二貢獻在於建立一種有勇氣發表真實的現代史料的精神。(一九六〇、十、九) 這是適之先生對此書的評價,但姊亦有其自己的說法,此處借用姊的話: 我所記者,偏於我一家的事,滄海一粟。區區之心,向現代史家交卷,擁護研究現代史的風氣。(見「自序」) 吳相湘先生主編的「中國現代史叢刊」第四冊(一九六二年三月台北中正書局出版)於刊出姊這篇「自序」時,用的標題即為「向現代史家交卷」。這一切果然都各有其看法和說法,但姊寫此書的真正用意,我以為尚另有所在;而最能道出姊這點心事的,莫過於蔣公在卅四年(一九四五)十一月二十八日為《黃膺白先生家傳》所作序文中的幾句話: 亦云夫人撰此《家傳》,其於逝者心事,實能推見至隱。 這幾句話同樣可以適用於《回憶》,「於逝者心事能推見至隱」一語,實道出作者與逝者無限辛酸驚險的經歷。今姊於悠長的歲月中,以堅忍的精神,卒成此書,可告慰姊丈在天之靈者,無過於此。某日我曾對姊說:「姊丈對得起國家,阿姊對得起姊丈」,意思即在此。今即用此二語,以為本跋的結束。 弟怡敬跋 一九六四年二月廿二日 (原載《傳記文學》第十二卷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