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云回憶 · 三 我的母親

沈亦云 《亦云回憶》
洪楊之役,戰事甫定,嘉興府城裡一位精幹而奮鬥不息的人,從小小生意做到事業滿城,他是我外曾祖父葛樽號雲甫先生。外曾祖的父親書山公名登鑾,有文名而困頓場屋,應鄉試十一次,薦卷堂備十次,終未獲一第。外曾祖父在亂離中改行為商,論輩分,他比我祖父長一代,年紀差得不多。他有魄力,更有眼光,所經營俱民生日用之品。從吃的醬園,穿的布店,流通金融的錢莊,到住家的房屋,一件一件由近至遠,事業擴展到嘉善上海。這些事業是亂後恢復社會生氣所迫切需要,時勢促其成功。他性好施與,實際他的事業也幫助當時許多人的生活。他有四個兒子,一個女兒,他第二個兒子文源,號星槎,是我的外祖父。 外曾祖父在世時,只有兩個孫女:我大姨母及我母親。我母親出世時,他已得病,十分希望見一孫子,睡在病榻上,常常問二少奶奶分娩了沒有。二少奶奶是我的外祖母。我母親生下來,大家不敢告訴,怕他失望。一天,他忍不住又問,侍病的人謊言生了個男孩,他不信說:「是男孩?」還一聲不響等待回答;在這點上,他是遺憾而終。< 我的外祖母朱氏,原與葛家有親,我不及見她,只見過她的弟弟果甌舅公,是嘉興前輩一個舉人。外祖母生了三個女兒,家庭間不得安慰,二十幾歲得了腸癆症,在我母親六歲那年,她就抱恨而終。她病的時候,放心不下她的三個女兒,大姨母是內忍而寡言的人,我母親是爽快活潑的人,她按她們性情一一叮囑。盤算女兒的前途說,大媳婦要立榜樣不好做,她的女兒不許給長子,無母的孩子少管教,立嗣兒子兩頭不著,她的女兒都不給。後來,我大姨母嫁桐鄉沈氏,姨丈是個長子;小的姨母嫁吳興湯氏,姨丈從小無母;我母親嫁我父親,是個出嗣之子:恰巧都違了外祖母的願望。 我外祖父幾個女婿中,是他親自看中而主動結親的,只我父親。一天,他在一個文會裡看見我父親,回家倩媒送女兒庚帖到我祖父家裡,願結婚姻。我祖父祖母按俗禮與我父親八字排算不合,送還庚帖,外祖父又將第二個女兒庚帖,倩邑紳沈穉庵先生送到祖父處。祖父說:「難得星槎先生如此看得起我兒子,我們一言為定。」我父親母親的婚事就如此訂定,母親比父親小四歲。 我外祖母曾在病榻,以隨身飾物給帶領我母親的女僕,要她照看到我母親成年,此人未如所囑半途辭去。外祖父請一位潘老太太來管我母親姊妹,潘老太太是外祖家親戚長輩,青年守寡,粗細無不能,曾因避難自沉於河,獲救不死,撫母族夫族兩姓之孤成立,實為我母親的褓姆而兼教師。我母親後來攜我到外家,她還為愛護我母親而管教我。我幼時十天穿破一雙鞋,母親還要在鞋頭繡上一點花;穿衣服,要從內到外,層層摸得無折縐;剃一次頭,要母親和我的「媽媽」輪流捉住我,甚至自己用剃刀畢事。潘老太太勸母親節不需之勞,而且治我的過分刁難,我呼她「凶太太」。 母親年十九歲出嫁,次年生我,又二年生妹性仁,又五年生弟怡,又二年生殤弟慧,又三年生妹性元。於民國四年(一九一五)乙卯九月五日以腸症去世,父親扶病流涕而寫「悼言」,其言曰: 元配葛夫人敬琛,同邑星槎明經次女也,明敏有決斷,處事勤干,而待人至公,接物無忤,從未見疾言遽色。年十九來歸,時先嚴棄養已五年矣,家計日落,夫人上承高堂,下睦妯娌,安貧守分,處之怡然,人無閒言。慮鈞之羈家事而荒學業也,百計籌措,俾鈞無內顧憂,得一意從師讀。逾年冬,伯姊歸同邑陸氏,貧無以為禮,夫人悉心籌畫,不足,則自出奩資以益之。迨杭守林公創求是書院,又力勸鈞應試而肄業焉。負篋四年,家中幾無擔石儲,仰事俯蓄,一惟夫人是賴。未幾,仲兄秉璋物故,遺有嫂氏及子女各一人,身後蕭條,無以為家,夫人倡議迎嫂侄同居,撫養而教誨之。已而,求是書院改為高等學堂,學者皆當納學膳費,鈞以無力故,不得已輟學。時屆大比之歲,鈞困於貧病,無志畢業,夫人以老母望切,勸鈞力圖寸進,以慰慈望,且籌得二十餘金,借壯行色,遂以壬寅補行庚子辛丑科鄉試,幸獲一第。甲辰,計偕返里,越日,本生先慈棄養,夫人摒擋一切,貰貸典質,勉盡喪禮,不使鈞毫末勞心焉。無祿,伯兄秉衡、季弟秉榮,相繼即世,伯兄遺有二女,皆已遺嫁,而嫂氏亦先卒,惟季弟有子女二人均幼,夫人迎娣婦輩同居,撫養教誨,一如遇仲兄後,然任務則愈重矣。逾年,以先考妣暨本生考妣暨伯氏兄嫂停柩有年,未卜宅兆也,乃竭力措資,為營窀穸於朱家村祖塋之側。迨民國元年夏,鈞以從事編輯商務印書館歷年積勞,頓遘肺疾,調治小愈,三年春復患胃病,其夏又患風症,夫人晝夜服勞,飲食醫藥,事事躬親將護,乃得轉危為安,然夫人之心力益瘁矣。夫人性好施與,見人孤寒疾苦,無論識與不識,輒解囊佽助,寧減縮己衣食,而不稍吝悔。戚族或以疑難事相質,輒條分縷析,立為剖決。嘗語鈞曰:君平日腦力過耗,今後事無巨細,當悉置度外,庶幾靜養以補所不足乎?鈞頗然其言,孰意夫人操心過甚,乃反中道而棄鈞耶?嗚呼傷哉! 父親的草稿迄今留在吾弟君怡處。民國廿九年(一九四〇)九月,母親去世廿五周忌辰,在抗戰中,君怡展視原稿,記其後曰:「先妣葛太夫人去世,公哀慟之餘,揮淚寫此,時不肖隨侍在側,父哭兒隨之亦哭,此情此景,歷歷如昨。」我今錄稿至此,淚亦不已。父親之言,不是具文,而是實話,其中大半經過,不肖亦都隨侍在側,知父母之間,相互之體貼,共同之努力和克己也。 我一生第一次懂得「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的神氣,是我母親把自己的嫁妝首飾,供姑母挑選。母親是外曾祖創業以來葛家第一次嫁女,她比她姑母及姊姊都先出嫁,外祖父給的奩具服飾,十分周到,在我與二妹性仁都已解事時,許多用品上的喜字紅繩還未拆去。外祖家是府城裡人,往來親戚,出入京滬,氣派比東柵口及吾家都大得多。母親的東西是姑母所羨慕,母親體祖母愛女之心,看出姑母做續弦,有兒女和婆婆要面子之苦,請姑母任擇所喜不稍吝惜。祖母感動的對母親說:媳婦比女兒還體貼我。其後吾家曾一度遇火,母親一日私下語我:「你外公給我那些東西,我送掉的常怕他問起,以後都放在火燒賬上,不必再留著心了。」七叔的紗莊裡有母親一點存款,七叔死,折上尚有三百元,母親見七嬸悲傷,弟妹幼弱,即在喪次焚券。我五伯母七嬸母先後搬住吾家,母親時時告誡我姊妹,善待堂兄弟姊妹們,常言:「想著你們有父,他們沒有,你們事事要讓一步。」分糖果,我與性仁總在最後,性仁忠厚,所得常最薄。母親自奉極儉,我姊妹幼時,亦除外婆家依俗禮制來新衣外,都輪穿舊衣或舊改之衣。拆舊衣是我最怕的一件工作,以舊布縫帶,是我放學後常課。君怡小我七歲,他的尿布帶子都是我初期手工成績。父親有時言,勿強我學針線,母親以為能作自己一身之事乃自立初步。 母親小名曰「聲」,外租父呼為「聲聲」,後聽我讀書至「晉恭世子申生」,她說這個「申生」好。我家在東柵口時,父親出門,外祖家及七外叔祖家往往爭先來船接母親。後來吾家搬到北門外,先住五外叔祖文炳號蔚南家房子,後又與五外叔祖家為比鄰十餘年。母親有病,常將孩子送到外家,故我差不多在舅姨叢中長大。嘉興話「聲」「孫」同音,舅姨輩給母親綽號為「孫悟空」,母親笑說:「取得經來是唐僧,惹出事來歸孫行者。」不論在葛家在沈家,我母親到,滿座添生氣,不決之事有辦法,無母者當她慈母。我母親臨終,五外叔祖家四姨母敬琮在滬,與姨丈沈子美(承瑜)趕到嘉興,冀作萬一之努力。姨丈是個醫生,四姨是母視我母親的一人。 有一次,二妹性仁與我論母親,她說:「我姊妹都算不好貨,都算慷慨,但何能與母親比!母親給了人自己沒有,我們給了人自己還有。」母親豈但自己沒有,她是沒有自己。她最惡只有自己的人,對兒女小器與小看人,她責之最嚴。某次,她特意為我改好一件月白紗長衫,為赴一堂舅入泮之宴。先一日,有個客人帶著兒子來,我聽見她向我母親借什麼東西,出去對她兒子扮一鬼臉,被我母親知道。屆期,我將換衣出門時,母親說:「小看人的人讓人小看!」放下特做的新衣,給我穿件半舊長衫。又一次,親戚家有事,照例父母做客必攜我,父母不去則我為代表。這日,我臨時生病,母親拿我的衣服給性仁穿去做客,性仁得意而去,我不禁大哭。我之哭,一半是怨生病,不定是小器;但母親生氣說:「難道只有你,別人就輪不著,你病也罷。」平時我有病,母親時來看我,或坐著陪我,這日竟置我不理。 我母親有姊妹兄弟逾十人。七舅敬忠,號勖臣,是外祖父長子,繼外祖母所生,幼時有神童之稱,與我母親最相友愛,外祖父母責罰七舅,母親必擋著保護。母親嫁後次年生我,帶我到外家,七舅抱我放他床上,在他,這是給我極光榮的招待。他指著我說:「你為何不早一年生?去年生則姓葛,叫我阿叔,承繼給我。」人以為笑言。七舅後在上海南洋公學讀書,得病歸,久不愈,俗有沖喜之說,外祖母記起前言,和母親商,要我做他寄女,擇吉日行禮,頗為鄭重。他病癒,又患虎列拉1而死。那年,外祖家住西街,吾家住柴場灣,從西街進城必經過柴場灣。一日,天已傍晚,外祖家傭人張四匆匆進城,謂系七舅病,去請拔號醫生,母親聞訊,一夜不寧。清晨,又聞外祖家有人入城「保福」,「保福」者人事已盡,求神添壽,母親急奔大門,呼其人與語,她最後的兩句話是:「廿七歲者的壽,給這十七歲的。」廿七歲者,我母親自己。我其時緊隨母親身旁,見其懇切之狀,聞其舍己之言。 家事漸松,母親有餘力做另外的事。這時代的男孩子,是猶豫於讀舊書或新書,母親總是鼓勵人讀新書。女孩子想讀書或不能讀書,她常常支持本人,勸說家長。她開始破除俗例拘束,近便的路,步行不坐船轎。有新鮮果點分送附近親友,遣孩子不遣傭人。鄉人入城賣菜賣果,經吾家如有交易,飯時留飯,天熱給茶。有一每日經過吾家之小販,本系店伙,因病兩手拘攣,脫卻長衫而作小本經營,其人最為我母親所敬重,不許我們隨眾呼為「拘臂」,問其姓李,稱為「李家伯伯」。此人每日銷售之物,裝在二籃,以繩相系,掛在肩上。前面之籃,裝滿小包黃豆、豆板、花生等物,是其太太為之炸好包好,定價一律,乾淨可口。後面之籃,是他轉販別人之物,大概為鄉人自畜的雞、鴨或蛋。吾家買雞或蛋都從此人,母親從不還價,必請他坐下休息,替他除下所肩之籃,行時再替他掛上。我們未見過他太太,然母親同時敬此夫婦二人,能不顧虛面子,衝過難關,而合作自食其力。我離開嘉興時,聽說李家的孩子已在中學了。 吾鄉每年有江北難民甚多,母親十分同情,常常指點他們擇地支席棚為居,耕廢棄之土。滬杭甬鐵路計議經嘉興路線時,我父母為嗣祖父母墳近鐵路,決定遷葬祖塋,空出之地即由難民自由墾種。母親聞難民產子,輒傾筐覓我姊弟幼時舊物相贈,有難產者,囑速送城內福音醫院,願作保人。 母親一生,時甚短,力極有限,她儘量為人,儘量以用。我仰慕學習,不能及萬一,然她的熱情,時時照耀在我頂上。 (原載《傳記文學》第四卷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