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云回憶 · 一 嘉興東柵口

沈亦云 《亦云回憶》
吾家先世從湖州府歸安縣(歸安後與烏程合為吳興)遷居嘉興。嘉興一片平原,無山多水,府城之內兼治著嘉興、秀水兩縣,民國取消府治,嘉興、秀水合併為嘉興縣。洪楊之役,太平天國軍隊最後與清軍相持,浙西府縣經過出入爭奪,地方受禍最烈,嘉興地處衝要,於戰事中糜爛尤甚。嘉興東門外有一甪里街,本地人稱為六里街,荒涼漫長,年久失修,相傳本系繁盛之區,兵燹以後毀為瓦礫。六里街的另一頭,接著一個鎮叫柵口,俗稱東柵口,即是我老家所在。我的父親生在那裡,我姊妹中我與二妹性仁亦生在那裡。 我曾祖天桂,號林一,娶同邑黃氏,生三子一女,其少子行四,名熾,號少林,是我祖父。我祖父少年時,正值戰亂,飽嘗流離之苦,事定歸來,家無長物,與兩位伯祖在東柵口開始經商。此地水路四達,縱貫中國南北的運河從杭州起點,第一個所過大城是嘉興,東柵口系必經之路,當地絲繭棉紗集散於此,祖父即以此貿遷辛苦起家。他性情豪爽,雖生於憂患,而看財甚輕,自恨因亂離失學,勉勵後人讀書是其最大志願。他厭惡賭博,不許家人玩牌,雖年節不破戒。我幼時,聞伯叔輩每人擅長一種樂器,見我父親打過一次鑼,父親拘謹,此事難於置信,後知音樂是祖父許可之娛樂。東柵口居戶櫛比,鎮上早有救火組織,紳董們輪流主持,俗稱救火的水箱為「龍」,掌值者為「龍頭」,有警,由龍頭指派工作。輪著祖父時,他常隨眾同行,幫著指點救火,地方上人喜他熱心,稱他「四叔」或「沈家四叔」。< 祖父娶同邑陶氏,生兒女十人,五人早殤,成立的有四子一女。其第三子行六,名秉鈞,號叔和,是我父親,娶我母親葛氏,名敬琛。黃、陶、葛三姓均為嘉興故家,亦是我家最近三代母族尊親。我大伯父秉衡,號達孚,年長於我父親十餘歲,早年頗有文名,曾為我父親啟蒙改卷。他入省鄉試,流連不返,下第而歸,從此落拓。五伯父秉璋,號彥士,首違賭戒;二者均傷祖父之心。我父親十餘歲時,從同里譚愛萱先生學,愛萱先生名日森,家有藏書,本未設帳授徒,祖父商得同意,令父親住讀其家。祖父早年,一心望諸子讀書,未計及如何繼業。不幸兩伯祖均早世,無子,五伯父出嗣於三伯祖,我父親出嗣於二伯祖,始令七叔在源昌紗莊學商。七叔秉榮,號季華,未成立而祖父去世,然終為紗莊繼業人。 我生之時,祖父去世已久。我六歲以前,在東柵口,與祖母同住源昌後面樓房。家裡有大伯父母及其兩女,五伯父母及其一子一女,父親母親及我姊妹、姑母、七叔。屋小人多,食指甚繁,家況甚窘。祖母非精幹之才,然克己慈愛,合家忙碌,和氣相處。伯母們與我母親忙孩子們衣著鞋襪,幫姑母刺繡。祖母已六十多歲,閒坐即打綿線,從繭衣抽線可織綿綢,是嘉興人最經常衣料,以制被褥單,冬夏咸宜。一隻錠子,幾兩繭衣,輕便可攜,是祖母隨身長物。祖母打綿線,線斷錠子落地,孩子們為她拾錠,她要買糖果酬勞,粽子糖、綠豆糕價廉物美,是我們最欣賞之酬勞品。平日,即有親戚饋贈,都轉手送人,不隨便拆開包匣自享的。 吾家有幾代墳親,往來如至戚,有的是吾家管墳,有的是從前佃戶。祖父未置田產,遠祖祭田亦甚少,合族輪收租米為掃墓用,故佃戶有名無實,我們一概稱為墳親;墳親來,合家歡迎。有母女二人,年歲在祖母與母親之間,祖母命我們稱其母曰「方家嬸嬸」,其女曰「龍姑娘」。龍姑娘種出一種水果,小於柚,大於橙,似柑而不酸可食,她自己命名曰「蜜團」,頗類今美國之柚橘。吾家每年年終祀神供果,供至正月十六日方撤,其中必有她家的蜜團,市上所無。我常不解,嘉興人多文弱,而婦女反耐勞苦,鄉下婦女尤甚。又懷疑何以寡居婦女獨多,亦鄉間為甚。方家嬸嬸與龍姑娘均寡居,老猶力田。我不能忘記她們的腿,粗腫可怕,受薑片蟲害,彼時不知,她們亦不叫苦。她們來時,總有新鮮出產送給我們;去時,我們總記得送膏藥痧藥,紙張有花有字,及科舉時代報單,均受歡迎。愛美與迷信讀書人心理,均自然表現。另一家墳親,母子二人,子名阿虎,年紀尚小,阿虎的父親已死,大家說他母親強幹,做得起人家。不知何時我母親曾借給她家十元錢,我母親不是寬裕之人,亦無放債之事,此舉決非無聊交易。若干年後,我母親去世,阿虎的母親亦前死。一日,阿虎來,交我二妹洋兩元,言系分期撥償母債,卻之固持不可。二妹對我述阿虎誠懇負責之狀,猶深動情感。我二人均對此半成年鄉下孩子,生無限敬意,愧為其所忻羨的讀書人。 我曾經被請到鄉下看「水會」,母親為我換上乾淨衣服,讓我一個人跟她們去。她們指明請「大官」不請「二官」,因我比「弟弟」大兩歲易於照顧。「大官」「二官」是我與二妹小名,我與她彼此以「哥哥」「弟弟」相稱。我坐在方家的船上看搭彩扮戲的船,一條一條在河上過。方家的船無棚,她們帶著傘為我遮陽,還帶著吃的東西。看「水會」我生平只這一次,不幸這日我暈船嘔吐,歸來母親責我不能忍耐,有負方家盛意。暈船暈車之苦,拘束我許多行動與出門興致,是無病之病。嘉興人出門大都坐船,每年我們最少有兩次大出門,新歲拜年與清明掃墓,都是一連幾日。我雖然仍選擇出門之樂,常要求母親許我坐在船頭,迎面有風,吹得清醒些。 東柵口老家無一點空地,母親不許我們走到前面玩,惟一可見的寬闊天地是後面那條河。我雖怕坐船,卻十分愛水,望著水,久坐不厭,帶領我的媽媽養成我逍遙河邊的習慣。我母親嫁時,從外祖家帶來女僕潘媽,使女吟梅。我生,母親自乳我,而由潘媽帶領,我稱她「媽媽」。媽媽每日做完灑掃之事,帶我到後門河埠,坐石級上,教我唱山歌,拍大麥,急口令之類。「風吹藤盪鍾鈴響,風靜藤定靜鍾鈴」一句要一口氣說完,還要催快點快點。她在河邊洗衣,讓我在旁坐著,不許伸手弄水,我亦聽話。河與媽媽是我幼時伴侶,最早朋友。我二妹亦愛水,她比我深入,摸螺螄蚌殼,見到水裡許多好玩東西,有時一個人溜到河邊。一次大寒天,她和祖母的小丫頭阿珊到河邊玩,失足落水,阿珊驚叫,無人聽見,幸有柴船救她起來。母親急急為她換新衣新被取暖,煮薑糖湯給喝,她若無其事,甚快活。母親不得不請祖母來訓她幾句,祖母從不會責罵人,何況在此光景,勉強拿手杖到二妹面前,在地上敲幾下,戒她再到河灘弄水,將用杖打。這假怒與手杖之威,並未嚇倒二妹,她後來又落水一次。 在東柵口,我姊妹日漸長大,無意中我亦識了一些字。一向在我父母計劃中的家,是祖母以下全體,不僅僅是他們和他們自己的孩子。後來姑母出嫁,七叔娶親,祖母的心事可了。祖母最大的心事是姑母,姑母是我父親之姊。祖父在日,寵愛獨女,擇婿甚嚴,久而不成,二十餘歲猶待字閨中。後由祖母許嫁城內梅灣陸和卿(鴻翔)為繼室,有前房遺下逾十歲之兒女三人。姑丈之母出自巨室姚氏,有嚴峻名。這件姻事頗使祖母為難,亦極擔心。想不到姑母嫁後多病,姑丈來接祖母,兩親家極為相得,前房諸表尤歡迎。姑母嫁年余,產子病故,姑丈續娶之填房來認祖母為母,往來如常。直至祖母去世,姑丈與填房姑母攜諸表,連已嫁之大表姊,都來盡禮。 祖母為姑母而常入城。其時,家裡最能幹有為之大伯母去世。大伯母宋氏與我母親最相得,愛護我姊妹仿佛祖母。她時常鼓勵大伯父不求事業功名,亦須殖產謀生。大伯父始終是個好好先生,無可無不可,曾從老店分新店,不久虧倒。大伯父沒有兒子,吾家無蓄妾例,種種不順,使大伯母鬱郁以終。大伯母之死,促成我父母決心,奉了祖母搬出東柵口。 (原載《傳記文學》第四卷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