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與真理的探究 · 第五章 邏輯語詞
在本章中,我想考慮某些出現在二階語言和所有高階語言,但並不出現在對象語言中的語詞。所說的這些語詞具有邏輯的特徵。我尤其要考慮「真的」、「假的」、「並非」、「或者」和「所有」這幾個語詞。我們從邏輯學中得知,這些詞項不可能全都被定義,但是根據哪些詞項來定義另外哪些詞項,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選擇的問題。由於我們的問題屬於知識論問題,所以相比較而言,我們更多地關心我們由之認識到這些詞項在其中出現的那些命題的方式,而較少關心這些詞項的定義。
讓我們從「真的」、「假的」和「並非」開始。沒有必要同時擁有「假的」和「並非」這兩個詞,因為假如p是一個命題,「p是假的」和「並非p」嚴格說來是同義的。在實踐上,二者的差別只是各自強調的重點有所不同。假如你對對象感興趣,你會說「並非p」;但是假如你對陳述感興趣,你會說「p是假的」。假如你想要酥油,並且向櫥櫃裡看了看,並且發現了奶油乾酪,你將會說「這不是酥油」。但是假如牛奶房的人要出售一種標有「酥油」的物質,你發現這種東西是人造黃油,那麼你就會說「你說這是酥油,但那是假的」,因為與他提供的貨品相比,你更感興趣於他的不道德。然而,這些修辭學方面的要旨與我們無關,而且我們可以安全地把「假的」和「並非」當作同義詞。
在二階語言中,我們關心對象語言中的語詞;它們並非僅僅作為某些聲音或身體的運動(因為就此而言它們屬於對象語言),而且是作為擁有意義的語詞。也就是說,我們一方面關心對象語詞和對象語句之間的關係,另一方面關心它們所稱呼或斷言的東西。「語詞」不可能出現在對象語言中,但「對象語詞」可以出現在二階語言中。假定邏輯語詞出現在二階語言中,「邏輯語詞」將首先出現在三階語言中。假如「三階語詞」被定義為出現在三階語言,但並不出現在初階語言或二階語言中的語詞,那麼「三階語詞」就屬於四階語言;如此等等。可以理解,每一種語言都包含所有相對低階的語言。「語詞」自身所屬的階是模糊的,因此它沒有確定的意義;假如記不住這一點,就容易出現矛盾。比如說,以關於「異系性的」(heterological)這個詞的矛盾為例。當一個謂詞不能用來斷言自身時,它就是「異系性的」。因此,「長的」是異系性的,因為它不是一個長的語詞;但是「短的」是同系性的(homological)。 [1] 我們現在問:「異系性的」是異系性的嗎?無論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回答,都將導致矛盾。為了避免這樣的自相矛盾,語言的分層是必要的。
「真的」和「假的」這兩個語詞,正如我們在本章中將要考慮的那樣,將只應用於初階語言中的語句。
與在哲學中的情形相反,在實踐中,我們只把「真的」和「假的」這兩個詞用於在我們擁有證據以便能夠確定可以應用其中的哪一個之前就已聽過、讀過或思考過的那些陳述。有人告訴我們,馬恩島的貓沒有尾巴;但是由於他先前告訴你,馬恩島的人有三條腿,所以你不相信他。當他把他的馬恩島貓帶給你看時,你驚呼:「原來你說的是真的!」有一次,報紙說我去世了。但是經過仔細核對證據,我得出結論:這個報道是假的。當這個報道首先出現,並且證據隨後出現時,就存在一個被稱之為「證實」的過程,這個過程包含了報道與證據的比較。就初階語言中的陳述而言,證據必定是由一個可感經驗或一組這樣的經驗組成的。我們已經考慮過描述經驗的語句。一般說來,證實的過程可以表述如下:首先你聽到、讀到或思考一個句子S,然後你有一個經驗E,再然後你又發現S是一個描述E的句子。假使如此,你會說S是「真的」。我並不認為這是「真的」這個詞的一個定義,但是它描述了你由之認識到該詞可以應用於特定的初階語言中的語句的過程。「假的」這個語詞要困難得多。但是在考慮這個詞之前,關於「真的」這個詞還有一些其他事情要說。
首先,「真的」這個詞可以應用於一次語句的說出、一個語句或者一個命題。作為同一個語句之實例的兩次語句的說出,或者作為同一個命題之實例的兩個語句,要麼都是真的,要麼都是假的。因此,在決定真或假時,只有命題才是相關的。
其次,一個句子或命題,當它與一個經驗擁有某種關係時,就被知道是「真的」。就「證實」而言,句子首先出現,經驗隨後而來,但從邏輯上說這是不重要的。假如經驗首先出現,它就同樣證明了這個句子是真的,只要這個句子「描述」了該經驗。我們已經考慮過「描述」這個詞的意義是什麼;關於它,我眼下不再多說。
再次,並非初階語言中的所有句子都能正確地被說成描述了一個單個的經驗。假如你發現了某種事物,並說「那是一條狗」,那麼你就超出了當下所能看到的東西。一條狗有過去和未來,它有聽覺的和嗅覺的特徵,等等。所有這些都由「狗」這個詞所暗示,該詞是許多歸納的一個壓縮。幸運的是,動物合於自然種類。假如你的狗接下來像貓一樣咪咪地叫,並且產出了一窩小狗與小貓的混合動物,你就用錯語詞了。把鹽錯當成糖的人也在以類似的方式作出歸納:「看起來像這個事物的東西嘗起來是甜的。」既然如此,這個歸納就是假的。假如他只是說「這是白的」,他就不會出錯。甚至假如他說「這是灰的」,因為他用「灰的」來指其他人用「白的」所意指的東西,那麼他也並非在犯一個知識上的錯誤,而只是在以一種不尋常的方式使用語言。只要一個人避免使用作為被壓縮了的歸納的語詞,並且把他自己限於能夠描述單個經驗的語詞上,那麼一個單個的經驗就有可能表明他的語詞是真的。
當我說類似「狗」這樣的語詞體現了被壓縮的歸納時,我並不是指這樣的歸納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故意的。某些情況向你暗示著「狗」這個詞,而且這些情況和這個詞都喚起了某些期待。當你說出「那是一條狗」時,隨後的事件也許會讓你吃驚。但是當你說出「那是白的」時,在你的陳述中,沒有什麼東西能給你提供根據使你對隨後發生的事情感到驚訝,或者使你設想在你說你所看到的東西是白的時你就是在出錯。只要你的語詞僅僅描述了當前的經驗,唯一可能的錯誤只是語言學意義上的,而且這些錯誤僅僅包含著被社會所認定的錯誤的行為,而不是假。
現在我來探討假和否定,它們都帶來了一些相當困難的問題。
我們已經證明,當你做一件邏輯學家稱之為「斷言並非p」的事時,你就是在說「p是假的」。我眼下關心的問題是:經驗如何能向你表明一個命題是假的?讓我們舉一些非常簡單的否定為例,比如「這不是白的」。我們將假設,你是在和洗衣店的人討論的過程中這麼說的。「這是白的」這個短語在你的心裡,這在你的眼前,而「這是灰的」是一個描述你的經驗的語句。但「這不是白的」並不是描述你所看到的東西的句子。然而,根據你所看到的東西,你肯定它是真的;換句話說,「這是白的」是假的。也許有人會認為:你知道「灰的事物不是白的」這個一般命題,而由此命題出發,再加上「這是灰的」,你推斷出「這不是白的」;或者也許有人會說:你可以把「白的」這個詞與你所看見的東西進行比較,並且感到了一種不相容。在這兩種看法中,每一種都有困難。
先讓我們弄清一個邏輯學的要點。從全都不包含「並非」這個詞或「假的」這個詞(或某種與其意義相當的詞)的某些前提出發,在邏輯上不可能推論出任何包含該詞的命題。因此,假如存在否定的經驗命題,那麼在基本命題中,一定要麼存在著純粹否定命題,比如「這不是白的」,要麼存在著「p蘊涵並非q」這種形式的蘊涵式,比如「假如這是灰的,那麼它不是白的」。邏輯學不承認第三種可能性。
我們當然知道(儘管難以說明我們是如何知道的),兩種不同的顏色不可能存在於一個視野內的同一個地點。視野內的位置是絕對的,而且它可以根據它和視野的中心點的關係,並通過我們可以稱之為θ和φ的兩個角坐標而得到定義。我是在說,我們知道如下這個命題:「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和一個特定的視野內,假如顏色A處於θ和φ的位置,那麼並不存在一種其他顏色B處於這個位置」。更簡單地說:「這是紅的」和「這是藍的」是不相容的。
這種不相容不是邏輯的。就像紅與圓一樣,紅與藍在邏輯上也是不相容的。這種不相容性也並非來自經驗的概括。我並不認為我能證明它不是來自經驗的概括,但是我認為這是相當明顯的,以至於現在沒有人會否認。有些人說這種不相容是語法上的。我並不否定這種說法,但我不確定這種說法意味著什麼。
還有其他一些成組的可感的性質,它們也具有顏色所具有的同一種不相容性。觸到腳趾的感覺具有一種性質,這種性質能使我們將此感覺歸於腳趾;觸到胳膊的感覺也具有一種性質,這種性質同樣能使我們將此感覺歸於胳膊。這兩種性質是不相容的。類似地,「熱的」和「冷的」、「硬的」和「軟的」以及「甜的」和「酸的」,當應用於可感的經驗時,都是不相容的。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我們都「看見」了這種不相容性。既然情況如此,就需要作一些思考,來認清諸如「白的」和「黑的」之間所存在的那種不相容性並不是邏輯的。
假如我們認為不相容性存在於基本命題之間,我們就得假設我們知道這種形式的一般基本命題:「對於x的所有可能的值來說,øx蘊涵並非ψx」。這裡的「øx」可以是「x是藍的」,而「ψx」可以是「x是紅的」。既然如此,給定了知覺判斷「這是藍的」,我們就能推斷「這不是紅的」。因此我們獲得了一個否定的經驗命題,然而這是藉助於一個非經驗的一般命題而得到的。
這並不是一種非常合理的或者說令人滿意的理論;相反,我們可以說,每當我們感知到「這是藍的」時,我們就能知道「這不是紅的」這個基本命題。但是,我不能肯定這會對我們有很多的幫助。因為我們必須要問:我們是怎麼知道我們能夠知道這一點的?它幾乎不像是一個歸納;它也不可能是一個邏輯的推論。因此我們不得不接受一個甚至比前者更複雜的基本命題,即「不論何人,如果看見了紅色,並自問『這是藍的嗎』,都知道答案是『不是的』」。
我將會回過頭來討論這個與基本命題有關的問題。眼下,我將不去解決它。
現在我來討論「或者」這個詞,而且我又要關心在其中我們知道包含該詞的命題,卻又並不知道何種選擇是正確的選擇的情形。
就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實踐中,析取以選擇的形式出現。你看到一個寫有「去往牛津」的路標,並且現在你走到了一個沒有路標的岔路口。那麼你就會相信這個命題,即「去牛津或者是沿著右邊的路走,或者是沿著左邊的路走」。正是在這類情況下,析取才會在實踐中出現。
顯然,析取並未「揭示」非語言的或者說非心理的世界中的任何東西。假設去往牛津事實上就是沿著右邊的路走:這並不是某種語詞的東西,而是一個地理學的事實,而且假如你往右邊走,你就會到達那裡。假如事實上牛津是在去往左邊的路上,情況也一樣。並不存在叫做「右邊或者左邊」的第三個可能的地點。事實就是事實,不存在含糊之處。假如一個析取「p或者q」是真的,那麼它之所以是真的,是因為p是真的,或者是因為q是真的。假如p和q都屬於初階語言,那麼「p或者q」是通過p所「表達」的事實或者通過q所「表達」的事實而成為真的。因此,「或者」居住於命題的世界中;而且,它也不能構成任何語言的一部分,假如在這種語言中,就像在初階語言中一樣,每個詞都直接與作為自己的意義的一個對象或一組對象相關聯。
從心理學上說,「或者」對應於一種猶豫的狀態。狗在岔路口會等待,以期弄明白你會往哪一條路上走。假如你把麵包屑放在窗台上,你將發現小鳥會以下述語句所表達的方式做出它們的行動:「我應該冒險行動呢,還是要忍飢挨餓呢?」為了檢驗關於布里丹的驢子的故事,我曾經把一隻貓放在它的兩隻幼仔的正中間,而兩隻幼仔都因為太小而無力走動:有一陣子,它發現析取使自己無法行動。我認為,處於猶豫狀態中的動物,儘管並不使用語詞,但仍然擁有某種或多或少類似於「命題態度」的東西;而且我認為,對「或者」這個詞所作的任何有效的心理學解釋,經過適當的修改之後,都必須能夠應用於任何一種帶有猶豫的行為。
當我們感到兩種不相容的衝動,而且二者之中沒有一種足夠強烈以致能壓倒另一種時,猶豫就產生了。
你躲過了一隻熊,
但是如果你身後是波濤洶湧的大海,
你就只好硬著頭皮朝著這隻熊走過去。
但是,假如大海的波濤不是非常巨大,你也許就會完全弄不清哪一種情況更糟糕。人們也許會說,你會在你的身體內部,而非僅僅在你的心靈里,擁有一種析取。 要記住,我們認為所有言語本質上都是祈使性的;也就是說,人們設計它們,是要它們在聽者身上產生某種行為。動物可以經驗到析取的狀態;例如,當獵區的老虎被獵人包圍時就會擁有這種經驗。在同樣的意義上,當「後面的人喊『向前』,而前面的人喊『向後』」時,在處於中間位置的那些人身上所產生的結果就是析取。確實不需要站在外圍的人去喊「向前」或者「向後」。你自己就能夠同時擁有這兩種自發的衝動;而且,假如你要使用語詞的話,這些衝動將會暗示你想起這兩個詞。那麼,你就會擁有一種真正意義上的語詞的析取。無生命的事物,當遭遇兩種同時發出的力量時,會依據平行四邊形原理選擇一條中間路線。但是動物極少這樣做。在岔路口,任何一個汽車駕駛員都不會穿行中間地帶。對汽車駕駛員來說,要麼是一種衝動占據支配地位,要麼是不做出行動;對於其他動物來說,情況也是如此。但是,這種不行動完全不同於一個處於靜止狀態的動物的不行動:它包含了一種衝突、張力和不適;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不行動,而是在尋找達到決斷的某種方式。
一個析取是優柔寡斷這種心理狀態的語詞表達;或者,假如這個析取不是優柔寡斷,而是一個問題的話,它就是想達到決斷的一種願望。
因而,當某人斷言「p或者q」時,既不能認為p也不能認為q說出了關於這個世界的某種東西;當我們斷言了二者必居其一的兩種選擇中的一種時,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必須考慮作出這個斷言的人的狀態。當我們斷言p時,我們處於某種特定的狀態之中;當我們斷言q時,我們處於另外某種特定的狀態之中;當我們斷言「p或者q」時,我們處於一種從先前的兩種狀態中引申出來的狀態,而且我們所表達的是這種狀態,而非關於世界的某種東西。假如p是真的,我們的狀態被稱為「真的」;假如q是真的,我們的狀態也被稱為「真的」。但是,反過來卻不然。然而,這是一種新的定義。
但是,有人將會反對說:假如我們知道「p或者q」,那麼我們難道不是確實知道了關於世界的某種東西嗎?對於這個問題,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回答說「是的」,在另外一種意義上我們可以回答說「不是的」。先說說為什麼可以回答「不是的」:當我們試圖說出我們所知道的東西時,我們必須再次使用「或者」這個詞。我們可以說:在一個世界中,如果p是真的,「p或者q」就是真的;而如果q是真的,「p或者q」也同樣是真的。在我們關於岔路口的例子中,「這條道路通往牛津」可能表達一個地理事實,於是「這條道路或者那條道路通往牛津」就是真的;而如果那條道路通往牛津,它也同樣是真的。但是,在非語言的世界中,並不存在任何一種當且僅當這條道路或者那條道路通往牛津時才可以被發現的狀態。因而,直接的真理符合論在初階語言中是有效的,但在涉及析取的地方就不再可用了。
然而在這裡,有一個必須加以考察的困難。這個困難給我們指出了對我們的問題作出相反的回答的理由。時常,一個單個的語詞在邏輯上就等於一個析取。下述對話也許會出現在一個醫學邏輯學家和他的妻子之間:「某某女士有孩子了嗎?」「有了。」「是一個男孩或者還是一個女孩呢?」「是的。」 [2] 最後的回答儘管從邏輯學上講是無可挑剔的,卻是令人氣憤的。人們會說「一個小孩絕不是一個男孩或者女孩(a boy-or-girl),而只能是二者之一」。對於某些目的而言,在包含「孩子」這個詞的某些命題中,如果將「孩子」替換為「男孩或者女孩」,那麼替換前後的命題是等值的。但對於某些其他命題來說,替換前後的命題就不再等值了。假如有人告訴我「某某女士已經有了孩子」,我就能夠推斷她有一個男孩或者一個女孩。但是假如我然後想知道她是有了一個男孩還是一個女孩 [3] ,那麼我並不是想知道她是否已經有了一個孩子,因為我已經知道這一點了。
在這個問題上,有必要將心理學和邏輯學分離開。當我們在日常交談中使用「或者」這個詞的時候,我們之所以這樣做,通常乃是因為我們心存猶疑,並希望在兩個事物中作出抉擇。假如我們不想在兩個事物中作出抉擇,我們將會滿足於使用一個涵蓋了兩種可能性的普通語詞。假如你打算繼承某某女士的金錢(若是她死時尚無子嗣),你將對她是否有了孩子這個問題感興趣;但只是迫於禮貌,你才會問那是男孩還是女孩。顯然,在某種意義上,當一個孩子出生時,即便你不知道他(或她)的性別,你也就知道了關於這個世界的某種事情。
在析取謂詞和其他謂詞之間是否存在某種區別?而且,假如存在的話,這種區別是什麼?假如「A」和「B」是兩個謂詞,那麼「A」在邏輯上等價於「A-並且-B或者A-並且-並非-B」。因而在邏輯的範圍內,任何一個謂詞都可以用一個析取來替換。另一方面,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存在一種清晰的區別。一個謂詞是析取的,假如我們感覺到有一種想在其懸而未決的兩種選擇之間作出決斷的願望;假如我們沒有這樣的願望,它就不是析取的。但這種說法還不是相當充分的。這些選擇必須是這個謂詞自身所暗示的,而非一些不相關的可能性。「男孩」因而將不被認為是析取的,因為它使得「黑皮膚的還是白皮膚的?」這個問題成為未決的。因而,僅當一個謂詞暗示著一個問題,它才會是析取的;而它是否如此,則唯一地依賴於相關的人的興趣。
我們關於世界的所有知識,就其通過語詞被表達而言,或多或少是一般的,因為每一個句子至少都包含一個不是專名的語詞,而所有這樣的語詞都是一般的。因而每個語句在邏輯上等值於一個析取;而在這種析取中,對兩個更具體的謂詞的選擇替換了句子中的原先那個謂詞。一個句子為我們提供的是知識的還是懷疑的感覺,取決於它是否在要求不同行動和感情的兩種選擇之間作出了決斷。每一種不是邏輯上詳盡無遺的析取(即不是「A或者並非A」這樣的析取),假如是真的,都給我們提供了關於世界的某種知識。但是這種知識可能使我們拿不准應該如何行動,以致被感覺為無知。
由於語詞是一般的這個事實,構成真理的事實和語句之間的符合是多對一的,也就是說,語句的真使得事實的特徵或多或少是尚未確定的。這種不確定性可以無限地減少。在減少的過程中,先前的單個語詞為析取所替換。對於某些目的而言,「這是金屬」可能會使我們滿意。對於其他目的而言,這樣的陳述必須替換為「這是鐵,或者銅,或者……」,而且我們必須決定哪一種可能性將被實現。在提升語言的精確性時,並不存在一個我們不能超越的點。我們的語言總是可以被弄得更精確,但不可能變得完全精確。
因而,析取陳述與非析取陳述之間的差別並不等於使其為真的事態上的差別,而僅僅在於這樣的問題,即在我們的陳述遺留未決的若干可能性之間所存在的差別對我們來說是否有趣。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析取也會在實踐中出現。這就是記憶不完全時出現的情況。「誰告訴你那件事的?」「噢,或者是布朗或者是瓊斯告訴的,但我記不清具體是誰了。」「某某人的電話號碼是多少?」「我知道它是514或者541,但是如果不查一下,我不能肯定哪一個是對的。」在這些情況下,最初曾有一種經驗,它產生了一個在其中並不存在析取的知覺判斷;而且假如你要開始尋找真相,你會證明這些選擇中的一個,而這裡同樣不存在析取。當基本命題是當前經驗的表達時,它們絕不包含「或者」這個詞,除非這個經驗是語詞的。但是,記憶卻可以是析取的。
我們現在來討論包含「有的」這個語詞或者「所有」這個語詞的命題。在前一章中,我們考慮了這些語詞;在那裡,我們的考慮只是滿足於知道它們不可能包含在初階語言中。但是我們現在想更正面地考慮它們,而且尤其要考慮導致我們利用這類命題的情況。
在實踐中,關於「有的」的命題以四種方式產生:首先,作為對析取的概括而產生;第二,如果遇到一種情況,當我們對原先可能被認作不相容的兩個一般詞項的相容性感興趣時,那麼也會產生關於「有的」的命題;第三,作為通往概括性結論的步驟而產生;第四,在不完全記憶的情況下產生,這些情況類似於我們聯繫析取所考慮過的那些情況。讓我們依次來舉例說明這四種方式。
在我們前面的關於通往牛津的道路的例子中,假如我們來到一個有很多道路在那裡分岔的地方,而不再僅僅是一個岔路口,那麼我們或許會說:「喔,有的道路一定通往牛津。」這裡,可供選擇的那些東西可以列舉出來,並且我們僅有一個縮寫即一個析取「p或者q或者r或者……」,其中的p、q、r、……全都可以聚合在一個習語中。
第二種情況是更有趣的。哈姆雷特的話就說明了這種情況。他說:「一個人可以笑里藏奸;至少我確信,在丹麥可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他已經發現了一個將微笑與奸惡結合起來的人(即國王),並且作出了這個命題即「至少有一個奸惡之徒是微笑的」。這個命題的實用價值就在於:「下次我遇到一個總是微笑的人,我將懷疑他是不是奸惡的。」對於羅森格蘭茲和吉爾登斯頓 [4] ,他就是這麼做的。「有的天鵝是黑的」和「有的黑鳥是白的」這兩個命題也類似於這種情況,它們意在反對某些貌似真實的概括。當一般規則比特殊事例更讓我們感興趣(儘管在哈姆雷特的例子中,這是一個嘲諷性的託詞)時,我們就會作出這樣的命題。
當我們試圖證明一個歸納概括時,第三類情況就產生了;而且,當某些事例引導我們在數學中發現一個一般命題時,也會產生這種情況。除了在後一種情況下你獲得了確定性,而在前一種情況下你僅僅獲得了可能性以外,這兩種情況是相同的。讓我們首先舉後一種情況的例子。你發現1 + 3 = 22,1 + 3 + 5 = 32,1 + 3 + 5 + 7 = 42,然後你會對自己說:「在有些情況下,前n個奇數之和等於n2;也許在所有情況下都是這樣的。」一旦你已經想到這個假設時,就容易證明它是正確的。在經驗材料中,一個完全的列舉有時是可能的。你發現(比如說),鐵和銅,作為金屬,都是好的導電材料;然後你就猜想,所有金屬可能都是這樣的。既然如此,一般性結論擁有和這些實例同等程度的確定性。但是,當你說「A、B和C都死了,並且他們都是男人,因此有的男人是有死的;因此很可能所有男人都是有死的」時,你就不能使你的一般性結論擁有與其實例同等程度的確定性。這既是因為你沒法列舉男人,也是因為有的男人尚未死去。或者以關於一種疾病的療法為例。迄今為止,這種療法僅在幾種情況下試驗過,但在這幾種情況下全都被證明是有效的;既然這樣,一個關於有的的命題是非常有用的,因為它暗示了一個關於所有的命題的可能性。
關於不完全記憶,其實例非常類似於有關析取的那些實例。「我知道那本書在我書架上的某個地方,因為我昨天看到過它。」「我和B先生一塊用過餐,他講了一個極其美妙的笑話,但是我不幸忘記了這個笑話。」「在《遠足》一書中,有一些非常好的路線,但我一個也記不起了。」因而,我們在某一特定時刻所知的許多事情,組成了關於有的的命題;對於這些命題,我們當下不能從單稱主詞的命題中把它們演繹出來,也不能從關於所有的命題中把它們演繹出來。
就像我們的四類實例所表明的那樣,一個關於有的的陳述,具有三種類型的用途:它可以作為證明含有單稱主詞的命題的一個步驟,或者作為證明一般命題的一個步驟,或者它可以作為對相反的概括的一種反駁。就第一類和第四類來說,我們想讓關於有的的命題通達一個帶有單稱主詞的命題:「這是去往牛津的路」或者「那本書在這兒」(在這個句子中我把這兒當成主詞 [5] )。在第一類和第四類情況之間,存在著這樣的差別:關於某些的命題在第一類情況下總是一種推論,而在第四類情況下並不是這樣。在第二類和第三類情況下,「有的S是P」這個命題是從「S1是P」、「S2是P」等等實例中演繹出來的;它所告訴我們的東西少於這些實例所告訴我們的東西,但就我們所擁有的意圖而言,它告訴了對我們有用的部分。
當我們知道一個「有的S是P」這種形式的命題,卻並不知道「所有S是P」或者並不知道「S1是P」這種形式的某個命題時,我們確切地知道了什麼?讓我們舉「我知道那本書在這個房間的某個地方」作為例子。有兩種情況,可以從邏輯上證明你說出這句話是正當的,儘管在每種情況下你都不會這麼說,除非你是一個職業邏輯學家。第一種情況是假設這個房間填滿了那本書,比如說在出版社的一個倉庫里完全堆滿了某種暢銷書。那麼你可以說:「這個房間的每一個地方都放置了所說的那本書,因此(由於這個房間存在著)有的地方放置了這本書。」或者你也許看到了這本書,並且證明道:「這個地方放置了這本書,因此有的地方放置了這本書。」但事實上,除非你從事邏輯教學,你絕不會以這種方式證明的。當你說「那本書在這個房間的某個地方」時,你這樣說的原因在於你無法更確定地弄清它在哪一個具體的地方。
顯然,「這本書在這個房間的某個地方」不可能是一個知覺判斷;你無法感知某個地方,你僅能感知那兒。但是,關於記憶的判斷就不同了。你也許記得「當我在這個房間時,我看到過這本書」,或者你記得某種類似的東西。你可能會記得,當你在房間時你說過:「噢,那本書在那兒。」或者你可能擁有一種純粹語詞記憶式的說法:「我意識到我當時確實把那本書放在書架上了。」然而,這些僅僅是你的判斷的根據;它們不是對你的判斷作出的一種分析。
對這種判斷的分析本質上必定類似於對析取的分析。有一種心理狀態,在其中你感知到「這本書在這個地方」;還有另外一種心理狀態,在其中你感知到「這本書在那個地方」,如此等等。當你判斷「這本書在這個房間的某個地方」時,心理狀態就包含所有這些狀態共同具有的東西,同時伴隨著某種困惑。在上面兩種情況下,正是由於困惑的缺乏,才使得你不會作出這個判斷。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該判斷可以從那些更確定的判斷中演繹出來。然而對於這一點,也有一個例外:假如你懷疑那本書是否在房間裡,然後你又發現了它,那麼你就可以說:「那本書的確是在房間中。」這不再屬於我們現在的情況,而是屬於關於笑里藏奸之徒那樣的情況。
在關於「有的」的判斷中,就像在析取中一樣,除非提到一種心理狀態,我們就無法對語詞作出解釋。事實上,除了在初階語言中,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能這樣解釋我們的語詞。
我們關於「有的」所說的話,絕大部分也適用於「所有」。然而在知識方面,還存在一個重要的差別。我們時常知道關於「有的」的命題,並且它們可以從經驗上被證實,儘管它們不能表達關於直接觀察的事實。但是關於「所有」的命題,是更難以被知道的,並且它們絕不能被證實,除非在我們的前提中存在某些這樣的命題。由於在知覺判斷中不存在這樣的命題,人們也許會認為,我們要麼拒絕所有一般命題,要麼放棄經驗論。然而,這似乎是同常識相衝突的。舉一個我們已經討論過的例子:「櫥櫃裡沒有奶酪。」堅持下述看法似乎是十分荒謬的:假如我們接受這類陳述,我們就要放棄經驗論。或者,舉另外一個我們已討論過的例子:「這個村子的每一個人都叫威廉士。」此例是完全列舉的產物。然而有一個困難,它由哈姆雷特的母親指了出來。他問她是不是沒見到魔鬼:
哈姆雷特:你在那兒什麼也沒見到嗎?
王 後:沒見到任何東西;然而我看到了存在的一切。
我總是不明白她如何知道她看到了「存在的一切」。但是,她正確地認為這是她否認魔鬼的一個必要前提。對於說櫥櫃中沒有奶酪的那個人,和說村子裡每個人都叫威廉士的那個人,情況也是如此。顯然,關於一般命題的知識的問題牽涉到某些尚未解決的問題。 當經驗論者從基本命題中排除了所有邏輯之外的一般陳述時,我確實不能肯定他們是正確的。我們已考慮過這個陳述,即「任何視覺位置都不包含兩種不同的顏色」,這似乎是一個恰當的例子。或者舉一個甚至更加無法迴避的例子:假設你住在遙遠的鄉下某個位置,並且你正期待著你的朋友開車到來。你的妻子說:「你聽到什麼了嗎?」聽了一會兒之後,你回答說:「沒聽到什麼。」在作出這個回答時,你放棄經驗論了嗎?你已經讓自己捲入了一個驚人的概括之中,這個概括就是:「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我現在聽到的聲音。」然而沒有人認為,經驗並未證明你的陳述是正確的。因此,我想,除了邏輯之外,我們確實知道某些一般命題,而這些命題是以不同於歸納概括的方式得到的。不過,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將在以後的一章中再回過頭來討論它。眼下,我只是希望插入這樣一種防止誤解的說明。
問題產生了:邏輯語詞包含某種心理的東西嗎?你可能看到了某種東西,並說「這是黃的」;過後,你也許會說:「它是黃的或者橘黃的,但我記不清是哪一種顏色了。」人們有這樣一種看法:在這種情況下,黃色是世界中的一個事實,而「黃的或橘黃的」僅能存在於某人的心靈中。在考慮這個問題時要想避免混亂是極其困難的,但是我認為可以作如下說明:在不使用任何邏輯語詞的情況下,非精神世界可以得到完全的描述,儘管不使用「所有」這個詞我們就無法陳述這個描述是完全的;但是當我們談到精神世界時,存在一些不用邏輯語詞就無法被提及的事實。在上面這個例子中,我記得它是黃的或者橘黃的;在關於世界的完全描述中,這種回憶必須被提及,而且不使用「或者」一詞或某個等價詞它就無法被提及。因而,儘管「或者」這個詞並不出現在物理學的基本命題中,但它確實出現在心理學的某些基本命題中,因為這種情況,即人們有時相信析取,是一個可觀察的事實。對於「並非」、「有的」和「所有」這幾個詞,情況也是相同的。
假如這是真的,那麼它是重要的。比如,它表明我們不能接受對被卡爾納普稱作「物理主義」的論題的一種可能的解釋;這種物理主義認為,所有科學都能用物理學語言加以表達。然而,也許可以主張,在描述一個人因相信「p或者q」而發生的事情時,我們必須使用的那個「或者」並不是邏輯學中的那個「或者」。更一般地說,主張下述觀點是可能的:當我們斷言「A相信p」時,這個p並非當我們斷言「p」時所說的那個p,而且這二者的差別應該用「A相信『p』」這種寫法加以表明。假如我們談及A所說的話,而非他所相信的東西,我們確實不得不作出這種區分。A說「火」,而我們則說「A說『火』」。在我們所說的話中,「火」指示著一個語詞;而在A所說的話中,它指示著一個對象。這整個問題是一個相當困難的問題,而且我將在以後一章中聯繫命題態度來考慮它。同時,我們必須記住,初看起來,邏輯語詞,儘管在描述物理事實時並非必要的,但對於描述某些精神事實而言仍是不可或缺的。
* * *
[1] 「德語」、「有學問的」和「美麗的」都是異系性的,而「英語」、「並非無知的」和「醜陋的」都是同系性的。
[2] 「是的」前面那個問句的英文原文是「Is it a boy or a girl?」這個問句雖然本意是要問那個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但在語法形式上它似乎屬於一般疑問句,所以邏輯地看,以「是的」(Yes)來回答該問句並無不妥之處。當把它理解為一般疑問句時,它相當於「Is it a boy-or-girl?」——譯註
[3] 「是有了一個男孩還是一個女孩」的英文原文是「whether she has had a boy or a girl」。在英語中,此話具有歧義性,因為它似乎也可以被理解為「她是否已經有了一個男孩或者女孩呢」。——譯註
[4] 羅森格蘭茲和吉爾登斯頓是莎士比亞戲劇《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名義上被國王差去照料哈姆雷特,但其實是國王派去的間諜。——譯註
[5] 「那本書在這兒」的英文原文是「here is that book」。此句是一個倒裝句,它的主語其實不是here,而是that book。作者從語句的語法形式上把here(這兒)當成了主語。在語句所表達的相應命題中,對應於主語的東西被稱為主詞。——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