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 · 易因下經卷之二
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篡可用亨。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篡可用亨。二篡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初九:已事遺往。無咎,酌損之。
《象》曰:已事遺往,尚合志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象》曰:九二利貞J 中以為志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六四:損其疾,使遺有喜,無咎。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元家。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山澤損
損、益,一時事也。今卦獨先言損而後言益者,以見凡有所損皆為有益。苟非大有所益,則曷為而遽損乎?唯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若是其大有益焉,故損耳。不然曷用損為?故曰:曷之用,其旨著矣。是故非益柔則損剛不成矣,、非有益於用亨則損二篡不成矣。是故損剛者以益柔,故柔不益剛,不可以遽損也。損二篡者,以時可用亨。故苟不用亨,篡其可以遽損邪?然則時所當益,雖天地聖人亦不能不損焉,以成吾之益。唯至於益,然後專言益而不言損耳。是故益之《彖》不言損,爻不言損,《彖傅》、爻、《傅》皆不言損,而於損卦獨言之,可知損必有益。而既益則又實未嘗損矣。是故益獨不言損也。唯損卦初言酌損,四言損疾,二爻、上爻皆言弗損益之,三則實損剛以益上九之柔,然三復得友,雖損亦弗損,而反有益。雖損之而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則雖日損可也,日弗損亦可也,日損之而有益亦可也。是可以知損之道矣。故以損卦先焉。今觀乾之三陽,一旦損以益坤,夫坤爻益上九則為艮,乾爻損三陽則為兌,六四居艮止之下,新與兌說為鄰,其疾兌明甚。所喜者,六四已事,初九素有合志之孚,使初能遺往以尚吾之合志,則四疾自損矣。蓋四本以失同心,故而生疾,故今復以見同心,故而疾損。是故初無咎,四亦無咎。然則初之所當酌者,唯有遺往而已,無所損也。若六五一旦益以上九之陽,如或益之以十朋之龜,弗克違而莫知其所自來,其為元吉。上佑又何待同志之二遺往以益之邪?二若遺往,便是征凶。故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言同志之孚自在其中。但利於貞自不待損,然則有損者,其六三乎?是故三陽損其一而後六三為一人之行,則六三似有損而疑於元友。然上卦獲一陽,反為六三之正應,則六三雖疑有損,又實為安坐而得友者,是亦未嘗損也。由此觀之,初弗損也,二弗損也,三雖有損而實亦弗損也。上九一爻雖日受益之大,然亦是以弗損益之。其日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元家,皆上九受益,大得志之事與。卦辭、《彖傳》正同然。三復得友,則又何嘗損邪?三者,一人行。故又曰得臣元家也,或日子何以言。初九是六四已事之人,日方泰交之始,坤之六四其翩翩然協比者,雖九三之鄰而中心之不戒,以孚實其正應之,初九則初為六四已事之人甚明。今乾之九三忽損以益上,九而兌之,一陰來居之,六四既失其所,協比與其所翩翩矣。元妄之疾,非以是邪?所可喜者,初九不忘合志之尚,遺然而往以慰其心,四也。一旦復見其所已事之人,則其疾自損而使遺往者有喜,又其宜矣。故損之初九,實為六四已事之人,而益之初九實非向者,不敢厚事之下。
方時化曰:損下益上,其道上行。謂下卦一陽今已上行,則是道行於上,損而有孚者也。豈不元吉、無咎、可貞而利有攸往邪?是故《傳》仍其辭,正以見損之有益耳。
附錄
陸伯載曰:享尚備物,二篡之用,唯損時為然,不可以為常也。剛柔者,天下之大分。損剛益柔,亦有時而然耳。損益盈虛,與時偕行,天地之化,過則損不足,則益虧則盈!實則虛天地何心,唯與時而偕也。
諸子相曰:享禮陳績八篡為盛,四篡為中,二篡為薄。
熊南沙曰:損之成卦在三,上二爻二篡兌二陽。
蔡清曰:兩貝為朋。古者以貝為貨,朋直二百一十六。
王畿曰:懲忿如摧山,窒慾如塞竇。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元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亨於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風雷益
損九四之一陽以益下卦之初九,是益下也。凡益下皆人主之事。唯九五之惠心實能孚,是故有永貞之吉。則實受其寶而莫知益之所從來,有享帝之吉,則並受其福而與五同克享乎天心,是二之受益然也。然直二哉。三亦孚信五之能益下也。二居中,三亦與焉。得同稱中行矣。二與享帝,三亦與焉,得以告公用圭矣。夫九五一益下而下皆信之,而實受其益。如此有孚,惠心不居,然可知乎?況此初九者,正利用大作之人而雷動風行之日也。陽德如是,震撼如是。今之下卦豈復昔者坤厚,從事不敢自成之下邪?其為元吉,無咎何疑?然下卦三陰忽得一陽來居二,初自有或益之十朋之龜之象。唯二以得陽為十朋,故三以失陽為凶事。蓋三、四相比,六三之得九四舊矣。今雖益之以初九之吉,而不免失之以九四之凶。非益之用凶事乎?然三雖於外卦有損,而終是於內卦有益。震與同體。陽來居初,則陽九終是六三固有之物。故曰一.益用凶事,固有之也。以言其未曾損不為凶也,乃六四亦得稱中行者。蓋五居中以益下,四亦以益下為志而與中為行,於是公從其告,而得來依初九所遷之國以居。故曰:利用為依,遷國也。然則六四雖日陰柔,亦實以益志見從五之益下,真所謂有孚惠心者矣。夫初為益下之陽猶然元吉,死五獨能損上以益之,則其元吉又何須問?然則實受其益者,其有孚惠我德宜哉。益下之志至此真大得#1矣。彼上九者,元惠心之孚而欲望惠德之應,是以勿但之心求有孚之感,其辭不亦偏乎?故曰: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不是惠德便是或#2擊。影響之報,昭然莫逃。君人者,其尚思惠心以益下為志哉。損上益下,民說無疆,指六二、六三兩爻言也。以二言,或益之十朋之龜,三育益之用凶事。故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則單指初九一爻元吉、無咎言矣。利有攸往兩句又是兼指初九、六四兩爻。蓋初利用為大,作四利用為依。遷國是以九五益下之志,至此乃大得。故曰:中正有慶也。利涉大川兩句則又是單指六四一爻為成巽之主。《象》所謂告公從以益志是也。故曰:木道乃行。至言益動而巽,天施地生,則通指一卦,明凡益之道,無不與時偕行者。
汪本何曰:三與二並受上之益,而得告公用圭,故三亦稱中行,言與二之中為行也。四與五並以益下為志,而得告公從遷,故四亦稱中行,言與五之中為行也。然則下之實受其益者,初九大作之力,而孰知上之所賜,不唯其物,唯其人上之同能益下者。六四遷國之功,而孰知上之惠心不唯其人,唯其志。唯其志大,是以人大。唯其有大人,是以大得志。君子可以知益之所在矣。
附錄
程正叔曰:告公而獲從者,告之以益下之志也。志苟在於益下,上必信而從之。
- - - -一一一乾下兌上
夬:揚於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庾而和,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初九: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九三:壯於順,有凶。君子央央,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
《象》曰:君子夫央,終無咎也。
九四:臀元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
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九五:莧陸央央,中行無咎。
《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上六:元號,終有凶。
《象》曰:元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澤天夬
五陽決斷於下,一陰聽順於上日夬。言陰柔不能決,賴五陽以庾之,故系之曰央也。然何以知其能庾?以此卦健而能說。是故庾而能和,說則有感通之志而其健得行,和則有兌澤之孚而其庾得入。然此卦一陰在、上,欲央不能,而五陽在下,不庾不可。為五陽者,良亦難矣。夫以一柔而乘五剛,則五陽並進而揚於王庭,至盛矣。孚號有厲· 指上六、九三相應言也。兌為口,上當兌口,有口而元號,上之柔弱可知也。使其有號則必先號,正應俾九三央央然獨行以相遇。三豈患眾陽之慍我#3;而俾上六危厲以及身邪?何也?上能號三,則三必能應上。即其危,乃所以為光故耳,是君道也。故曰:孚號有厲#4;其危乃光。惜乎有口元號,雖欲求厲,不可得也。元號則終有凶,寧直危厲已哉。終不可長。寧直有咎已哉。九三如此,五陽可知上之不足有為明矣。是故二處眾陽之中,自謂不當事任而何恤乎暮夜之戎?夫暮夜之戎,黃昏之盜也。原有主者,故二安於居下之中。雖暮夜有戎,亦且勿恤兢兢然,唯恐上之號已危厲及身。是以聖人贊其得中道焉。曾似初壯前趾,不知往之不能勝而反受其咎者邪?彼九五正所謂揚於王庭之首一人也,中行無咎,以央上事,若諸葛、蔣費等然。諸葛亦難得。今觀九五之中未光,亦大非諸葛之比矣。故上六直至剛長乃終,若漢獻之遇曹丕是已。則知陰弱難扶,雖有伊尹、周公之能,夬#5亦必有太甲、成王之能。孚號君子道其常#6。吾固於央央焉有感也。其日告自邑,不利即戎者,言斯時也,五陽得地,坤之邑土元幾矣。只可告令自邑,誰與興戎哉。所尚乃窮,雖有五陽且奈之何?然猶利有攸往者,以五陽皆君子,次不至遽為篡奪之謀。但一聽其自終而已。故聖人於六爻復明夬決之道焉。初九壯前趾,則有往不勝之咎,是欲決之過也,不可也。九二勿恤是知時而不敢決也,得中者也。九三重剛壯,決之意達於面目,其象為壯,於順然。夫壯於趾猶有咎也,壯於順豈不凶哉。然是三也,履乾含兌,又正當壯庾之時,故眾陽以相應,為我慍我,獨與之遇兩而若濡,則其陰陽和澤,健說相隨。雖央而又次元不可者,此乃君子之夬,而惜乎上六不知求與之夾也。故曰:君子夬夬。若四,非不欲夬也,奈其以陽居陰,有元膚次且之象,勢不能進,隨羊其後,庶幾可免牽羊之悔。然本不中正,故不聰明。偶因次且不前而隨羊在後,非是聞言而信而自能不蹈牽羊之悔也。獨有九五切近上六,孤陰在上,能幾何時?是謂以柔脆之莧生踐踏之陸,不夫央焉亦可也。此時而央央,我知五亦未能為光中之大矣、甚矣,九三之難也。九三相應,尚有與國共戚之心。九五承上,便有待其終凶之意。嗚呼,人臣至是有不垂涎者鮮矣。吾以謂伊尹、周公、諸葛公三大聖人可敬也。
附錄
熊南沙曰:坤為邑。五陰皆變,僅存上六,邑土小矣。范大性曰:兵戎用眾也。坤變至五,幾於元眾,故不利即戎。丁氏易東曰:四陽為壯,五陽為央,大壯之初日壯趾,故因大壯初趾而加前以別之。翟玄云:乾首之前為順。獨行者,諸爻皆元應,三獨應上,故曰獨。上六為成兌之主。又上於天之澤,故遇雨。
李禿翁曰:聖人所以愛惜陽道者甚殷,故所以告戒陽剛· 者甚至。自一陽初動為復,則是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保護將養,如或傷之。聖人之心可見矣。及至二陽有浸長之勢,聖人便喜其來臨四陰也,即曰:至於八月有凶。夫方長而慮,俏非真遽消也。唯喜其長,故即慮其消。是又可以見聖人慾其長之心至矣。及至三陽為泰,泰交之盛,自古重之不待言者。至四陽則為大壯,然陽喜其壯,絕不喜其用壯。蓋用壯者,小人之事。君子罔敢如此也。故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君子而用壯,直一羊耳。觸藩羸角,何取於壯?四陽之壯既丁寧之如此,五陽之央又可輕邪?凡此五卦,皆聖人之所以深愛陽也。有陽剛之德者,幸毋輕用其剛,而務以深體聖人之意乃可。
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
初六:繫於金妮,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鏑躅。
《象》曰:繫於金怩,柔道牽也。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九三:臀元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九四:包元魚,起凶。
《象》曰:無魚之凶,遠民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天風姤
姤,遇也。此本純陽之卦而一陰始生於下,遂謂之遇者,柔與剛遇也,地與天遇也,初六一陰.與五陽遇也。夫一柔一剛遇則自然成匹,上天下地遇則自然咸#7章。今以一陰而遇五陽,女又且壯,可如何也?聖人曰:巽,長女也。女已壯矣,勿用以取此女為矣。夫既勿用取女,則此女次不可與長矣。故曰: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晉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蛇。彼美吾懼其生龍蛇以禍女#8。然則此女也,豈非實生龍蛇而能禍於而國,凶於而家者邪?其不可取明甚。幸有九二之剛,此女遇之,如遇金怩。然遇即系之而止,央不得更有所往矣。豕與魚、與瓜皆陰物,皆指初。故在初爻則日贏豕。羸即觸藩贏角之贏,言其躪躅以贏,欲有攸往不受牽#9也。豈知有所往即見凶,而央不可使之有所往乎。此金怩之系所以為貞且吉與。故於二爻復言包魚。蓋魚必得水而後活,包魚寧有活理?然二必包之乃可無咎者以此。魚不利於賓,故義不可以此魚及賓也。是以寧包而困之,不欲以凶貽之。而其奈四之自欲起凶,何哉?夫無魚是無凶也。乃四反以己為初之賓而自欲起凶,則雖二亦且如何?瓦四又居近君之位,持正應之說,無魚起凶,遠民爭訟。二雖金怩,吾恐終不能系之矣。則所以使四之終不起凶者,非全賴九五之中正與?故於五爻則又言包瓜焉。夫瓜本易爛之物。瓜而包之,則尤易爛也。今九五中正,乃獨含二之章美,信九二之中貞#10;而能即以九二之杞包初六之瓜。瓜今既已有隕自天矣,故四遂得以請命於天而免於起凶,元惑也。天者乾也,五也。二又因之得全其剛義,三又因之得免於行牽,上又因之得窮焉而元所遇,遂保無咎。則知九五之志真不能#11含同體之命蓋如此矣。嗚呼,中正之君,剛中之臣相遇而成章#12,一至於此。然則天下寧復有不可行之事邪?故曰: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娠之時義實大矣哉。三居乾下臀象,巽為進退不果,居巽上元膚次且,象唯次且,故行未牽於初而得無大咎耳。不然,厲又安可免乎?吾因是而難之一陰始生為姤,而二陰浸長即為遁。遁非遁而遏之謂也。以天下不容元陰,故陽剛不可不逛。遁則雖終日與垢亦元事矣。蓋剛陽之物多不堪忍,故於二因浸長之日即系以逛也。遁而未嘗不遇,則雖遇而實遁。三陰為否。夫三陰在下尚且為否,而四陰在下反為觀又何哉?蓋至於二陽在上,四陰在下,上焉者不動聲色而自能為天下之觀,則又何有於二陰、三陰之問哉。故聖人在上陰陽相得,天下和平有以也。然則天下特患元大觀之人耳。果有大觀則一陽足矣,何待二陽?彼為遲之說者皆為元大觀故也。五陰相剝而後成剝,反使自己元所覆蔭,故聖人大為眾陰之慮,曰:必須完其廬以自庇,載以輿而承君。蓋碩果在是,誰能食之?聖人所以示人於陰陽之際者深矣,所以為陽謀者至矣。
讀者宜細思焉。
附錄
熊南沙曰:鏑躅,依李茂欽作行於住足,於步止也。行有二足,一步一住。巽為股,為進,退股而進,退則鏑躅。祀虞翻以為高大堅實者。於寶曰:初二體巽,為草木。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甩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13。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褕。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元攸利,往無咎,小吝。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無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上六:齋咨涕演,無咎。
《象》曰:齋咨涕演,未安上也。
澤地萃
王假有廟,萃之亨也。利見大人以下申言萃之所以亨也。夫物常萃於所說。此卦坤順在下,兌說在上,為順以說。既說矣,得不萃乎?又萬物皆以相應而後萃。此卦九五剛中,六二應之。既應矣,又得不萃乎?此卦之所以名萃也。既萃,則我為天下之王,自然可以假有廟而致孝享亨,何疑哉。然必上順而下說,乃得其正,乃可為天下之王,乃可為天下之所利見,乃可為萬物之所歸往。今下順而上說之非正也。蓋上焉者,若先有說民之心則必有違道於譽之病,是以復有大人之貞焉。蓋言其所以利見大人者,利見大人之貞而非以其能說也。所以利於往萃者,萃以大人之正而非以其有位也。夫唯大人上順天命,下順萬物之情,而未嘗有一毫說民之私,是以利有攸往,咸願共聚而戴之,以為君王。則豈但宜假有廟以孝享其親,雖用大牲而致享,帝之吉元不可者,萃之必亨。蓋如此也。故曰: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夫天地豈可以私說而亨,萬物豈可以私'說而萃?直以王者能順天之命,與物之情。故中心自願與之萃耳。中心之願,正所謂有孚也。今五以兌說居上,則是有意說民者。是以一初六雖有孚信之心,亦自不終也。何也?以乃萃者,其初志乃亂,則變其初志也。所可喜者,初六鄰比六二。二既專心應五,元變於中。若號初前牽引以萃,是故既一握為笑而戒其勿恤矣。復引之前往而欲其同歸於無咎,則二之孚五為何如者?孚五故無咎。引物故獲吉。五利孝享,二利用褕,不亦宜與?六三之志,猶夫初也。既萃如而又嗟如,亦恐其無所利於我而然耳。豈知九五雖未是利見之大人,亦自是剛中之令主。今且為二所孚,為四所比矣。三之視上又何如邪?夫上六已資咨,涕演苦欲,萃五不敢自安於五之上矣。死六三與三?苟知上之巽,五則知我往亦無咎也。故曰往無咎。小吝言其以六居三,不中不正,未兔小吝而不宜往。苟不吝而往,則無咎矣。然則當萃之時,但能往萃,則皆無咎也。故六爻通言無咎焉。若六二則中正而應,若九四則同德而萃。吉與大吉且皆歸之,寧直無咎已邪?固知在九五則不免萃有位之鄙,無永貞之示志,未光之銷。蓋恐初六諸人或有不終之亂,嗟如之嘆,匪孚之疑故耳。是皆聖人之所以為#14五謀也。亦以見為君者之不可以不正,不可以不大也。元即大,貞即正,如是而永永不替。若比之九五,原筮元永貞而自然為五陰之所親輔焉,則亦可以亡其悔而使匪孚者皆孚萃有位者,皆萃於有德矣。此卦與比相似,故聖人獨為萃之九五慮,復言必有比九五、元永貞之德而後悔可亡。不然,終必亂萃,安能亡悔邪?若初、若三、若上,但能往萃即皆無咎。若二、若四,非但無咎,又且大吉。聖人所以為臣人謀者,又何其恕也。元他故也。貞主難遘也,光大之志難得也,通天地萬物之情者未易以日一夕遇也。二與四知之,是故但可相引以萃,未敢遽責之備也。若必皆堯舜之君而後萃,此為士行其志,終元時矣。又安得而不恕乎?四與五皆陽,但九五有位,為眾所萃。四不當九五之位,反往萃五,為不同耳。嗚呼,四萃於五且獲大吉矣,五之當萃,則又何待也?此卦之所以為萃也。
方時化曰:凡萃皆萃於一人。九五當之而親比之先萃者,則其所同德之四陽。故九四一爻獨稱大吉,無咎,以四有聚天下之實,但不居其位耳。九五正當其位,故曰萃有位。然稱位焉未光也。以為非位則未足以萃之也。汪本訶曰:水附於地為比,建萬國,親諸侯,所以親比也。以親故比,因比益親,孰謂聖人比而不周。澤聚於地為萃。除戎器,戒不虞,所以安萃也。以安故萃,因萃思安,孰謂聖人安敢忘危。嗚呼,至矣。有天下者,可以思比與萃之由矣。
附錄
劉浚伯曰:齋咨兌口,象涕演。兌,澤象。
王畿曰:水聚而不防則潰,眾聚而不戢則亂。除者修治以去奘惡也。天生五材,民垃用之,去一不可。誰能去兵窮兵亂也?去兵亦亂也。君子之除戎器,用戒不虞而已。斯安不忘危之意。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擒,無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三:升虛邑。
《象》曰:升虛邑,元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六五:貞吉,升階。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地風升
方時化曰:木之升也,其始質甚柔脆而能出地參天。雖極剛者不能以其冥也。以其不知吾之為升也。若知有升必不能升,且雖升亦不久矣。故曰柔以時升。是又何元亨如之?卦象順而巽,爻象剛中而應,此大亨之實也。夫六五者,卦之大人也。二以剛中之德而五應之,則二用是而得升高以見大人矣。既見大人,有何志之不得行,而又何恤於人之不被其慶乎?木盛於夏,南方之卦也。向南而行,用見大人,則志以行民,以慶大亨,不亦宜與?有慶即二之有喜,志行即五之大得志。一爻升#15 一爻以時而升,無不利者。故在他卦,極則必反升。獨不然,正以此.耳。初巽乎下,與四合志,所以允升大吉,與剛中而應,得與孝享。二所以孚,利用掄與。木出地上,元所疑礙。三所以升,虛邑與順德在躬,以時舉事,升中於天。四所以享,岐山而告即位,與六五大順居中,正泰階平之時也。故曰貞吉。升階則即帝位而為天子矣。上六冥升,在上不見其升,直至不息,不見其貞。嗚呼,至矣。夫其升也,干霄抉雲,木豈知之?蓋陰虛而不富,每常以不富為歉者也。今日之升,雖至參天而自不知,可謂消此不富之心矣。然則善升者,一能如木之柔,出地上升而以時為梁、為棟,人賴其慶而已。全不知出地參天,其志大行而人咸利見,順而巽,不與物作見而說,不與時爭。雖欲不大吉,而且無咎,得乎?
附錄
鄭康成曰: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長而上。
項氏曰:萃,剛中在上,其眾必聚升。剛中在下,其勢必升。
進齋徐氏曰:晉下三柔與五同志,故六三言眾允而釋之以志上行升。下一柔與四合志,故初六言允升而釋之以上合志。
王畿曰:地中生木,長而上升,升之象也。因其生理之自然而元容私焉之謂。順木之生,自毫末以至於尋丈,人莫見其升之邊,以順積而致之耳。此行遠自邇,登高自卑之意。順德坤地象。積小高大,巽木象。
坎下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彖》曰:困,剛擒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象》曰:澤元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飢。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六三:困於石,據於羨華,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
《象》曰:據於羨華,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九五:鼻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象》曰:鼻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於葛萬,於躺脆;曰動悔,有悔,征吉。
《象》曰:困於葛萬,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澤水困
坎剛為兌柔所掩,則是以君子而掩蔽於諛說之小人,以陽剛而屈抑於邪佞之巧。夫困可知矣。然五居說體,徐亦有說而亮其中直,則是下險而上說。雖困而不失其所,亨也。何也?以其貞也。故曰:困,亨,貞大人吉,無咎。夫以九二之剛來居坎險之中,此大人也。貞固之性原不因困而失,是故亦不以困而不得。其亨而吉且無咎,又何疑哉?坎為酒,兌為食,人但見二困於團圄之中一不知二之自視實困於酒食之內也。飲食宴樂一如平常,不知所訴,故五雖聽讒說而欲劓之、刖之,以赤紱困之者屢矣。徐而思之,反說其中.,直而不信彼言者之妄,故於二之爻系曰:朱紱方來,利用亨四杞。五之爻擊曰:利用祭杞,反受其福。大人之亨至此益可見矣。初六在下,臀象前有九二株木#16;象處坎底,入幽谷象,隔三爻乃與四遇,三歲不覬象。夫初望四,三歲猶一日,而四顧徐徐然來者,困於九五之金車也,不得已也。其邇似吝耳。然而卒有終者,則以四之志在下,而初實為四有與之人也。故雖三歲不覬,而終必相覬,保不致凶#17。金車,王者之車。朱紱、赤紱皆所以蔽車者。爻兌為金,故又曰金、曰朱、曰赤也。夫剛而堅莫如石,剛而刺莫如羨華。今六三乘剛,其象如困於堅石之下,據乎羨華之上,真困而莫得出矣。非但喪身,必且滅門,妻其可得見,宮其可得入邪?其為不祥之凶,九侯、鄂侯實當之矣。然則九二所以能亨於困者,雖自有貞,賴有天王聖明九五之徐而說之也。說則不信讒言,而尚口之人至是遂窮矣。反自視其身,若困於葛萬而不能以庇其根,若困於鴕脆而不能以安其處,於是上當兌口,遂自言曰:向者之動,吾實悔之。使其果能有悔,則反凶為吉,轉邪為貞,亦易易耳。九二,大人方與維新而又肯與之校邪?吁,此其所以為大人也,此其所以處困而未嘗不亨、未嘗不吉,而且無咎也。然則果有大人之貞,雖困何損?原非幸也。學者切宜詳玩,困於酒食一句。
方時化曰:困何以能亨也?險以說。故困而不失其所,亨也。然非大人則不能。大人者,以剛居中,居中則不願乎外。外雖有困,安得而困吾之中?以剛則元入,不得縱入於困。又安得而為我之困也?倘能困我,剛於何在?故聖人曰:困亦人所常有也。豈知大人處此默默聽受,若元#18所困。雖困而未嘗不亨乎。苟戚戚然曰:何以使我至此極也。又或囂囂然曰:我豈畏是哉。是征凶也,非大人吉、無咎之道也。
附錄
王昭素曰:三歲不靦者,自初至四歷三爻也。
王畿曰:水下漏則澤上枯、困、乏之象。兌以陰在上,坎以陽在下,君子為小人所撿蔽,窮困之時也。致命猶委命於人,不復為我所有,遂志是遂其為善之志,不以禍患動心。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元喪元得,往來井井。吃至,亦未譎井,贏其瓶,凶。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色不改井,乃以剛中也。吃至亦未橘井,未有功也。贏其瓶,是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元禽。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九二:井谷射紂,瓮敝漏。
《象》曰:井谷射駙,元與也。
九三:井深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象》曰:井深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六四:井梵,無咎。
《象》曰:井梵無咎,修井也。
九五:井洌,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水風井
養道之自然而不可窮者,井也。是井有及物之功,要在人汲之耳。不汲,井無喪也。汲之,井無得也。來而汲,此井常在。往而不汲,此井亦常在。常在者,井。往來者,人。得喪者,汲於井。何與乎?是故井可汲而不能求人以汲,此升之德也。不見改邑者乎。邑可改而井寧可改邪?九五身在坎中,其剛而不可改,實似之乃今者,汲方至水,猶未及收,橘井之梗而即贏其瓶矣。可如何?則雖日汲,實未汲也。凶且見矣,安得有功?初六在下,象井之底。夫新井方泥而不可食,舊井土邑址墟,雞犬亦盡,井雖不改,有誰汲乎?九二失應元與,有井谷象。夫井谷,射紂是謂。漏井瓮復,敝漏是謂。漏瓮,其不可食亦猶夫初,此而不汲,猶可委也。乃九三則井已喋矣,泉已潔矣,而不食焉,真為我心惻也。何也?可用汲而自不肯汲,王之不明,實可惻耳。王若明則必汲而上,下垃受其福矣。故夫子曰:若使井潔不食,非但使我心惻,行道之人皆見之而惻也。是以為受福,故而求王明。不然,何以王明求為哉。六四,修井者也。猶未食也。九五則井冽而人食之矣。信寒泉之可食,免行路之心惻,非王明在上,何以致是?故至上六而井養,其不窮矣。朝於斯,夕於斯,勿蓋、勿幕,收其瓮,及其瓶,隨取隨足,則以五之中正有孚,於下故致上之元吉,大成於上也。所謂王明並受其福者非邪?而又何待於五之求之也。吁,一井耳,不汲則為時舍、為瓮敝漏、為贏其瓶,使人人感嘆哀傷,而莫知所以一汲而受福。若茲所謂不費之惠,無求之澤,王其思用,汲以為明哉。
附錄
蘇子瞻曰:吃,燥也。至井而未及水曰吃。至得水而未出井曰未譎井。井未嘗有得,喪橘井之為功,贏瓶之為凶,在汲者耳。
劉浚伯曰:收者,收橘,收瓶,汲之終也。勿幕者,坎口不掩,公其利也。有孚者,坎中實為孚,靜深而不窮也。
熊過曰:初六居下元應,象井泥。九二元應而下比,象谷駙。九三巽入之功已畢,故喋我三自謂。
離下兌上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己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六二:己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象》曰:己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澤火革#19
方時之革,不患之事不可輕也,而況變革之大事乎。如商君非不變革也,非不頃令秦疆。然行之期年而秦民之言不便者,以千數至於刑,其傳鯨,其師卒,致車裂而民不哀,則以民心未孚而遽欲變革,以驚其民。民且驚矣,誰其信之。故曰:己日乃孚,革而信之。言己日乃孚,已革乃信也,則未孚而遽欲變革,人其不驚乎。蓋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可與樂成,不可與慮始,雖聖人亦不能不順之也。既順而孚,是以可革。及其已革,自然乃孚。孚之者,孚聖人之非喜革也。孚其不得已而革之當也。思之審籌之熟,元亨而利貞焉。革而當,故其悔乃亡耳。人但見聖人之革而人孚之,而豈知其慮悔之心與?革實相終始乎。故六爻皆言革,皆言孚。初九一爻未孚而不敢革也。六二以下,已革而人乃孚也。初九居下,在初雖當革時,不敢言革,故為鞏用黃牛之革焉。其革堅實,若黃牛之鞏,固不可有為。若牛革之難動,則雖當革之時,人誰見吾之能革,而知吾之欲革也哉。六二處離之中,己日之象也。己日者,已可革之日也。己日乃革之,其征吉,無咎。行有嘉,固宜所謂如驚烏,疾如迅雷不及掩耳是也。二應五,故言有嘉。夫二已可革矣。至於三則又為革,言三就之日矣。有孚如此,不革又何之乎。雖曰過剛,不免有徵凶、貞厲之戒,亦慮其或悔於後,欲其當之,又當故也,非不可以革也。若四則正當改革之際,人咸信志,安得不吉?夫四日有孚,則五未占而有孚,尤可知也。非開創大定,製作一新,大人虎變,天下文明之時而何?蓋以其順天應人之舉,行四時變革之事。其時則為己日,乃孚革而信之之時,其革則為文明以說,大亨以正之革。故至上六而革道遂大成矣。其君子禮樂以相先,有豹文之蔚,其小人回面而稽首,有從君之順。苟復征焉,不亦凶乎。居貞自吉,元為而化成也。卦象離火居下,兌澤居上。夫火能勝水,則水為火所息;水能勝火,則火亦為水所息。是為水火相息,天道之所當革也。又兌以少女居上,離以中女居下,少長易位,既同居而志不相得,人事之所當革也。故唯聖人能上順天道,下應人心,獨能革之而當焉,故曰元亨、利貞、悔亡。由此而言己日,而乃孚。已革而人信,其又何疑也?
附錄
鄭康成曰:革,政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故謂之革。
王輔嗣曰:夫民可與習常,難與適變;可與樂成,難以慮始。故革之為道,即日不孚,己日乃孚也。
蔡子木曰:元亨利貞,乾道也。隨者,隨物革者改物。物不可以妄隨,故必元、亨、利、『貞,乃得無咎;亦不可以妄改,故必元、亨、利、貞,乃得悔亡。於令升曰:鞏,固也。離為牝牛,在革之初未可以動,故曰鞏,用#20黃牛之革。
劉長民曰:五為革命之主,是威武宣而文德著也。三革,言三就命,令已申。四改命,信志物盡從化,至五則大亨,以正不假;占而有孚也。長季長曰:虎變威德,折衝萬里,望風而信,以喻舜舞於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獻雉,故曰未占有孚矣。
王德卿曰:虎文煉而著日炳,豹文密而理曰#21蔚。蘇氏曰:易稱風,從虎,虎有文而能神,豹有文而不能神。楊子云曰:狸變則豹,豹變則虎。
王畿曰:水火相息為革。革者,變也。四時之變,革之大者。帝王之治,天下莫先於授時。君子觀變革之象以治歷數,明四時之序,曆日月五緯之踱次,時春夏秋冬之代遷,推日月考中星而後可以定四時,故治歷所以明時也。因革象得治歷之法。歷須年年改革,不改革則天度漸差。此歲差法也。定曆元特其統體耳。
巽下離上
鼎:元吉。享。
《彖》#22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23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元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練,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練,信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元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火風鼎
方時化曰:鼎,卦象也。初六一爻象鼎足,二、三、四三爻皆陽,象鼎腹。五一陰象鼎耳。上又一陽象鼎#24鉉。夫以木入火,舉鼎烹飪,家家如此,亦何足道?不知聖人一烹即以享上帝,其大烹乃以養聖賢。何者是聖?巽而耳目聰明也。六五柔進上行,得中而應九二之剛也。所謂大聖大賢者非邪?以此烹飪養聖賢者,此也。一早上帝者,亦此也。元吉何如哉,亨通又何如哉。故獨此卦兼言元、吉、亨也。聖人指上九玉鉉。聖賢指六五、中以為實黃耳,貫而金鉉舉也。九二,鼎有實,是所以養聖賢之具也。三、四雖皆鼎實,然三耳革而不可舉,四覆練而遂折足,則真有鼎實而可用以養聖賢者獨二矣。初六在下,當鼎之趾,乃顛趾以出否。夫顛趾,悖道也。而日未悖者,利於出否以從貴耳。出否得妾象,言妾之所出者,否也。從貴以子象,言子之所縱則貴也,故無咎#25。九二剛中,鼎腹有實,上視三、四,真我仇矣。而三耳革,四覆煉有疾,而不我能即,故我不得不以實自獻於五也心夫同實相應,猶有恃賴。今獨有二,安可不慎?不慎則上聖將何以享上帝而養聖賢也?三當改革之際,既與鼎耳革異而不得行,故使承離之雉膏不食,而方以上九雲雨之虧欠而不相應為悔。然所失者鼎養之義,而所不失者,可養之具也。配玉鉉在上,終必耳舉,是以終吉。若四則鼎腹已滿,遂折足而覆練至於形,狀渥穢而不堪矣。可如何中以為實者,離中虛也。而所賴以舉鼎腹之實者,全在此離明之中。是謂中以為實,故曰鼎黃耳。金鉉言其能舉此實者,實以六五黃中以為耳,而又用黃金,以為鉉也。. 黃中色金。黃象舉耳必及鉉,未有舍鉉而耳舉者。故五兼言黃耳、金鉉也。' 此聖賢之貞也。故獨曰利貞焉。若上九則鼎實已舉,元所用鉉而適當鼎鉉之處。故直以玉鉉名其德,言二與五剛柔應節,金鉉舉而鼎實食。上九之玉鉉真元為而成化也。固宜其以大吉、元不利歸之。大吉,元吉也。無不利、元吉,亨也。鼎元吉、亨,不以此與夫頤口也,何足齒及?而在聖人則養賢以及萬民,鼎烹也。本無大事而在聖人,則養聖賢以享上帝。劉用相曰:頤若專言口,鼎若專言腹,則所烹所養又何觀之哉。
馬逢暘曰:聖人烹以享上帝,而大烹以養聖賢。若不能大烹以養聖賢,則雖欲以享上帝,上帝必不享矣。故享帝曰烹,養聖賢則日大烹也。然則聖賢之在天地間豈細哉。今日死一人,尚未及用而死;明日死一人,又是終身不見用而死,傷哉,鼎也。吾不知所烹所養將以何為也。
附錄
熊過曰:子夏傳:中虛為耳。我仇即君子好仇。漢《五行志》及虞翻皆曰:鼎以耳行。耳革故行塞也。鼎量極於四,其上則耳矣。受實必有餘量以為溢地,四則溢而覆矣。
邵國賢曰:五在鼎為耳。耳,納鉉以舉者也。上在鼎為鉉。鉉,貫耳以舉鼎者也。
楊簡曰:革物者莫若鼎。湯武革命,天實命之。天命君子正位,則君子惡得不正位。唯天命不可恃,順乎天射其命凝,不順乎天則其命又將去之不可得而凝矣。是故君子不敢有一念之忘乎天。
震下震上
震:亨。震來競競,笑言啞啞。
震驚百里,不喪七也。
《彖》曰:震,亨。震來競競,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象》曰:洽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初九:震來競競,後笑言啞啞,吉。
《象》曰:震來競競,恐致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告。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元喪,有事。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元喪也。
上六:震索索,視豐嬰,征凶。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
震為雷
震,長男主也者也。夫當震之來而就就然恐懼不寧如此者,蓋恐吾之所以致福者,或未當於帝心耳。是以驚惕思咎,不敢寧居,從而自信自修,繼以笑言啞啞然,曰:吾今而後,奉天時行,不敢毫髮有違於帝則矣。夫雷一震而遠者,驚邇者懼。若百里之侯,真能恐懼修省,則德威所至,百里震驚,亦如之其不喪匕也宜矣。然則是長男也,其可以為宗廟社稷主明甚,而何不亨之有?古者主出,則家嗣守社稷,奉宗廟為祭之主,故曰可以為祭主也。初為成震之主,故其辭與卦辭同,其《象》辭亦與《象傳》辭同。六二乘剛,正當震之來也。其危厲不安實甚,因而大喪失其平生之所寶惜。若躋其身於九陵之上,與虛空等矣。更不復馳逐於聞見之場,思慮之境。故至七日其震始定,遂乃自得之耳。若三則下震將終,上震方始,其象為震,蘇蘇然。蘇,復生也。六三因是內生其心,回思審處,亦知內行之元青,保不敢有差跌焉。九四處重震之日,心中唯有震懼云爾。夫震以退省為主。若遂死,泥於震懼之中而不知,退省以元恐,其又何日能光大乎?六五則震而又震,非但震之來也。夫二日震來,厲以乘剛而危厲也。故曰震來厲,乘剛也。今五曰震往來厲,則往來皆危而行乎危厲之中矣,乃六五全然不聞而反元喪吾所有之事與。不震之時,若一何居?蓋二因來厲而遂喪失其所寶,是喪其所本元也,故後乃自得之也。此一震之力也。五雖往來皆厲,而反大元喪其所有事者,則以吾之所固有,非震厲之所能得,亦非震厲之所能喪,此則震之所不能震也。嗚呼,至矣。然苟非往來危厲之中而行當往來之震,則又何以驗#26吾學力之淺深,而信吾之不可動一至此邪?上六處震之上,與五為鄰。五且震亦元得,震亦元喪,震而不震矣。乃上六于震遠矣。震不於其躬矣,反索索焉,內索其心叟雙然,外視其行,元得於中而徒徵逐於外,何邪?凶可知也。所幸切近六五而能信吾大元喪,有事之鄰,因是而畏鄰之戒,期與同功,亦庶幾可以無咎而免凶與。縱六三婚媾有言,以謂我舍其索索,忘其震行,舍其雙雖,忘其元青,更不與共事焉,不恤也。可知學周之道。下焉者不震不發,上焉者不震不止,故一震之餘,元不各有所喪,各有所發,各有所得,各有所止者,原非他卦之可比也。嗚呼,雷迅霆擊,萬方靡寧,將逆天者誅,不孝者戮,而瓦於修道之君,主也之子有不致福乎?君子觀于震,可以惕然思矣。《大象》曰:療,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有以也。
附錄
吳氏曰:乾陽,君也。坤地,國邑也。分乾之一陽以主坤,國邑百里之君侯也。俞氏曰:遠謂卦之外體,邇謂卦之內體。內外皆震,有遠邇驚懼之象。
鄭康成曰:人君於祭,匕、牲、體薦、皂而已。升牢於俎,君匕之臣載之,也、租酒芬芳,修皂者也。熊過曰:震為足。足乘初九,故稱九陵。上蘇言下震之聲將盡,下蘇言上震之聲復生。震往來厲,初始震為往,四洽雷為來也。
吳幼清曰:蘇蘇,死而復生。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象》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寅,厲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其序,悔亡。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艮為山
震艮二卦,聖人道問學之大事也。凡為學者,學問日博則聞見日廣,聞見日廣則道理日積,道理日積則寶惜日深,日積日深,月蔽日錮。雖有豪傑,不能自解脫矣。此正所謂利慾深坑,殺人陷阱。雖聖人與居亦末如之何者。曾不知學貴知止,止必有所,故艮以背為所而止。以不獲身、不見人為背。元所止而自止者,此至善之止也,此於止知其所止之止也。有絲髮未淨,非背止之止矣,故自趾以上分為五爻,皆止也。而非其背,非真止矣。艮,趾者,步亦步之學也。艮,腓者,欲其止而恨其不能止之學也。此其可望者也。艮,限者,艮於動地而強欲其不動,告子強制其心之學也。終不可與有言者也。艮其身,筋躬者也。艮其輔,謹言者也。皆艮也,而非其所難以言艮矣。不艮不足以言學,故以敦艮終焉。然則言天下之真學問者,非止與。止則定,定則靜,靜則安,可以照鑒,可以扣擊,可以平均,可以經世而出世。雖然苟非鼓之以雷霆,至於喪身失命,億喪貝億,元喪有事,未易以蕩滌而遽止也。
方時化曰:初六當趾之處而遂能艮止,其無咎可知。蓋吉、凶、悔、吝皆生於動趾而遂止,不動可咎。然所貴者,利永貞耳。夫又安能終不動也?故曰:無咎,利永貞。能永貞則雖動亦無咎矣。夫子曰:止亦人所難者,但能艮止,自未失正。或因止而遂能得其所止,未可知耳。世未有好動不止者而能止其所止也。此爻象之所以互相發也。六二當腓之處,腓不自動,象二之止腓不能不隨足以動,象二之未得所止。夫腓,本不欲動者也。及其隨足以動,而又元由以拯之,此六二所以時時不快於心而恨不能自降伏其心也與。故曰:未退聽也。然則六二之志,亦可哀矣。
附錄
楊簡曰:善止者,行善行者止。知止而不行者,實不知止。知行而不知止者,實不知行。知行止之非,二而未能一,一皆當其時,猶未為光明。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而後為光明,而後為得易之道。人精神盡在乎面,不在乎背;盡在乎前,不在乎後。故聖人教之日艮其背,使其面之所向,耳、目、鼻、口、手、足之所為,一如其背,則應用交錯,擾擾萬緒,未始不寂然矣。視聽言動,心思曲折如天地之變化矣。唯此為艮,唯此為止,其所苟艮其面,雖止猶動。知其動而強止之,終不止也。唯艮其背,則面如背,前如後,動如靜,寂然元我,不獲其身,雖行其庭與人交際,實不見其人矣。止得其所者,元所也,元止也,非有所而欲元之也,非本不止而強止之也。本元止,本元所。今曰止其所者,止於元所也。無所則無止。無止之止,真止矣。夫是之謂止其所耳,使有我則有所矣。
熊過曰:按古文背字為北,或鴣為止。最氏謂依卦辭作背是也。
王畿曰:兩雷、兩風、兩火、兩水、兩澤,皆有往來之義。唯兩山垃峙,不相往來,故止也。心之官則思,不出位之思謂之正思。如水鑒之應物而常止也,如日月之貞明變化,云為萬物畢照而未嘗動也。思心之用,著於元思,即為沈空。著於有思,即為逐物。元思而元不通,千聖之絕學也。先儒謂不出位,如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之類,專以應邇言,未明思之本旨也。然不出位之思即不願乎外之意。心與邇亦非判為兩事。艮,止也。艮其背,止其所也。耳、目、口、鼻、四肢之發用,皆在面。唯背為不動,故以背取象。背雖不動,而五臟皆擊於背;九竅百骸之滋潤,背為之輸,是以元用為用也。
易因下經卷之二竟
#1『得』,級古閣本作『德』。
#2『或』,圾古閣本作『我』。
#3『慍我』,汲古閣本作『我慍』。
#4『孚號有厲』原缺,今據汲古閣本補正。
#5『央』,汲古閣本作『央』。
#6『道其常』,汲古閣本作『遭其變』。
#7『咸』,伋古閣本作『成』。
#8『女』,伋古閣本作『汝』。
#9『牽』,汲古閣本作『系』。
#10此句,伋古閣本作『乃獨含自己之章美,仕九二之剛中』。
#11『不能』,汲古閣本作『能不』。
#12汲古閣本此處脫一『章』字。
#13『利有攸往,順天命也』原作『利有攸者,順大命也』,今據《周易》通行本改正。
#14據汲古閣本『以』後脫一『為』字,今補正。
#15 『一爻升』,後疑脫一『即』字。
#16原作『大』,汲古閣本作『木』,今據此改正。
#17『保不致凶』,圾古閣本作『故不系以凶也』。
#18『元』疑作『無』。
#19『澤火革』原作『澤水革』,據文義改。
#20『用』原作『固』,據文義及汲古閣本改。
#21『日』原作『而』,據汲古閣本改。
#22『象』原作『象』,據文義政。
#23『享』原作『亨』,據《周易》通行本及文義改。
#24據汲古閣本,『象』後脫一『鼎』字,今補正。
#25此句原作『出否得妾象,從貴以子象,故無咎。』今據汲古閣本補正。
#26『驗』原作『馬』,據汲古閣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