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說
篆刻論著。明周應願著。 周應願,字公謹,吳江 (今屬江蘇) 人。此 書成於明萬曆三年 (1575) 王常輯的 《印藪》 刊行後不久。全書共分20章。內容豐富,於 印學源流及篆法、刀法等論述頗詳,特別是 結合書法中的筆法來談論篆刻中的運刀,觸 類旁通,而切中肯綮。如第一次提出 「篆之 三害、刀之六害」,「除此九害,然可通於印」 的觀點,還首開 「印品」 之先例,將印分為 神、妙、能、逸四個等次,以逸品中的 「法 由我出」 為最高標準,反映出藝術貴在創造 的思想。王穉登為之作序,時稱: 「其旨奧, 其辭文,其蘊博,其鑒深,其才宏,以論郁 而沉。稱名小,取類大,寓哉言乎。」此書為 明代具有開拓性和代表性的印學理論著作。 《印說》 還獨具匠心地運用各姊妹藝術的手 段,從理論上對印章藝術加以探討,認為詩、 書、畫 「與印一也」。故愈能左右逢源,高屋 建瓴,超出一般印論之上。因其多駢體鋪陳, 時人亦有 「言多迂闊,不切事情」 之評。加 上後來楊士修的 《印說刪》、趙宦光的 《篆學 指南》刪節本盛行。致使該書如璞玉藏深山, 湮而不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