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法師話素食護生 · (一)素食護生道理
1.設身處地,不願人殺
汝父之不能吃素,由於不細心體貼,反身而觀。設使自己作了食物之牲 (1) ,斷不至願人殺而食我。今有五穀養命,尚欲助其貪饞,生死 (2) 不了,到了被人食時,誠可哀憫,而已無可救援矣,哀哉!(《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復唐大圓居士書》)
【注釋】
(1) 食物之牲:作為食物的牲畜。
(2) 生死:佛教一般說分段生死和變易生死二種生死。分段生死是指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牲六道眾生隨業受報,死此生彼,輪迴不息。變易生死是指證聖果的聲聞緣覺菩薩雖然已經斷盡見思煩惱,解脫了分段生死,但是仍有塵沙、無明二惑感得的微細生死。印光法師闡釋說:「變易生死,實非生死。以雖了生死,尚有無明惑未能頓盡,故數數斷惑,頻頻證真。約所斷義名為死,約所證義名為生。」
【按】
這一段分析唐居士父親不能吃素的原因是沒有「細心體貼,反身而觀」。細心體貼是考慮別人的處境而細心關懷;反身而觀是假設自己是被吃的動物,自己會是什麼感受。假使自己做了動物,肯定不願被人殺、被人吃。反身而觀是重要的修養方法,不論對人,還是對動物,如果能夠設身處地地去思考,就能夠體貼對方所遭受的痛苦。最後一句說明如果貪圖吃肉,將來在輪迴中必然遭受被殺、被吃而得不到救援的果報,這是非常值得哀憫的事情。
戒殺詩
宋 陸游
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難伸。
設身處地捫心想,誰肯將刀割自身?
2.不敢殺生的理由
好生惡死,物我同然 (1) 。我既愛生,物豈願死。由是思之,生可殺乎?一切眾生,輪迴六道 (2) ,隨善惡業 (3) ,升降超沉。我與彼等,於多劫 (4) 中,互為父母,互為子女,當思拯拔 (5) ,何忍殺乎?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6) ,於未來世,皆當成佛。我若墮落,尚望拔濟 (7) 。又既造殺業,必墮惡道 (8) ,酬償宿債 (9) ,展轉互殺,無有了期。由是思之,何敢殺乎?然殺生之由,起於食肉。若知如上所說因緣,自不敢食肉矣。又愚人謂肉為美,不知本是精血所成,內盛屎尿,外雜糞穢,腥臊臭穢,美從何來?常作不淨觀 (10) ,食之當發嘔矣!又生謂人及禽獸、蛆蟲魚蝦、蚊虻蚤虱,凡有命者皆是。不可謂大者不可殺,小者可殺也。佛經廣說戒殺放生功德利益,俗人不能得讀,當觀安士先生《萬善先資》 (11) ,可以知其梗概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七《為在家弟子略說三歸五戒十善義》)
【注釋】
(1) 物我同然:指動物和我們人類都有同樣貪生怕死的心理。
(2) 輪迴六道:也說六道輪迴。六道,即地獄、畜生、餓鬼、人、阿修羅、天。眾生由於造作善惡業力的牽引,在六道中受無窮流轉生死輪迴之苦,稱為六道輪迴。
(3) 善惡業:佛教將眾生身體、語言、思想三個方面造作的行為稱為業。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言、不綺語(涉及愛情或閨門的艷麗詞藻及一切雜穢語)、不兩舌(挑撥離間)、不惡口(罵人)、不貪、不瞋、不愚痴稱為十善業,可以感生天、人、阿修羅的果報。與十善相反的行為就是十惡,會感生地獄、餓鬼、畜牲的果報。
(4) 劫:佛教名詞。「劫波」(或「劫簸」)的略稱。意為極久遠的時節。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人壽自十歲,每百年增一年而至八萬歲;又人壽自八萬歲,每百年減一年而至十歲,此增劫及減劫,《大智度論》合稱為一小劫。合二十個小劫為一中劫。合四中劫為一大劫。
(5) 拯拔:從困境中拯救或解脫。
(6) 佛性:佛,指覺悟;性,意為不變。大乘佛教認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即眾生都有覺悟成佛的可能性。
(7) 拔濟:佛教語。猶濟度,亦泛指拯救。
(8) 惡道:地獄、餓鬼、畜牲稱為三惡道。
(9) 酬償宿債:償還過去世欠下的命債。
(10) 不淨觀:是佛教觀想身體不乾淨以對治貪慾心理的一種修行方法。印光法師解釋說:「欲界眾生皆由淫慾而生,淫慾由愛而生。若能將自身他身,從外至內,一一諦觀。則但見垢汗涕唾,發毛爪齒,骨肉膿血,大小便利,臭同死屍,污如圊廁。誰於此物,而生貪愛?貪愛既息,則心地清淨。」(《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四《示淨土法門及對治瞋恚等義》)
(11) 安士先生《萬善先資》:安士先生指周安士(1656-1739),清初之名居士。原名夢顏,又名思仁,自號懷西居士。博通經藏,深信淨土法門。《萬善先資》是他編著的提倡戒殺的書。
【按】
這一段開示講了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以反問的方式思考不可以殺生的三條理由。第一條理由是動物和我們人類有同樣的喜歡生和討厭死的心理,人類喜歡生存,動物也不願意死亡。第二條理由是思考人類和動物在長劫輪迴中曾經互相成為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從這個角度想應該救助和保護動物,而不能殺害它們。第三條理由從一切眾生都有佛性和因果報應的角度思考,動物是未來佛,不應該殺生;為了避免輾轉互殺,不應該殺生。第二層意思從不淨觀的角度思考,認為以肉為美是一種錯誤的認識,肉食腥臊臭穢,不值得吃。第三層意思講大、小動物生命的價值平等,不可誤會大者不可殺,小者可殺。最後勸大家閱讀周安士先生的《萬善先資》一書以了解戒殺放生的功德利益。
3.服用動物製品,則是不知慚愧
所言天冷身弱,衣絲綿者必須非此不能生活方可。若借冷弱為名,以自圖華美輕快,則是不知慚愧 (1) 之人,以所殺蠶命,實非小可。至於服阿膠,更非所宜問者,此與吃肉有何分別?阿膠吃了就會不冷乎?倘日常禮拜,身體自然強壯,何用阿膠為哉!彼貧人亦曾過冬,誰曾用絲綿、阿膠乎?一言以蔽之曰,不知慚愧,與不知自己是甚麼人而已。祈洞察是幸。(《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與方遠凡居士書》)
【注釋】
(1) 慚愧:慚與愧的合稱,佛教專門術語。《俱舍論》卷四對慚、愧舉出二釋:第一釋謂崇敬諸功德及有德者之心為「慚」,怖罪之心為「愧」;第二釋為有餘師之說,謂自省所造之罪惡而感羞恥之心為「慚」,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對他人時引以為恥之心為「愧」。
【按】
這一段書信回答了某居士能否穿絲綿衣服和吃阿膠的疑問,呵斥了某居士打算穿著絲綿衣服和吃阿膠是不知慚愧。第一句先退一步講只有在不穿絲綿不能生活的情況下才可以穿,實際上棉衣更能禦寒。為制絲綿而被殺蠶的性命非同小可。阿膠是由驢皮加工成的,吃阿膠等於吃肉。該居士穿絲綿和吃阿膠的理由是天冷身弱,印光大師指出日常拜佛禮佛可以使身體自然強壯。能穿絲綿和吃阿膠的人當然是富貴人家,印光大師以貧窮人家也能過冬對比,發起提問者的慚愧心。整段書信的主旨是通過呵斥某居士的錯誤想法發起他的慚愧心。慚愧是佛教的修心方法,印光大師指出:「學佛之人,必須存好心,說好話,行好事。存好心者,凡逆天悖理、損人利己等惡念不許起。起則立刻生慚愧懺悔之心,令即消滅。」(《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
勸打鳥者
【唐】白居易
誰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
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
4.飲酒食肉不可學
道濟禪師 (1) ,乃大神通聖人 (2) ,欲令一切人生正信心,故常顯不思議事。其飲酒食肉者,乃遮掩其聖人之德,欲令愚人見其顛狂不法 (3) ,因之不甚相信。否則彼便不能在世間住矣。凡佛、菩薩現身,若示同凡夫,唯以道德教化人,絕不顯神通。若顯神通,便不能在世間住。唯現作顛狂者,顯則無妨,非曰修行人皆宜飲酒食肉也。
世間善人尚不飲酒食肉,況為佛弟子要教化眾生,而自己尚不依教奉行,則不但不能令人生信,反令人退失信心,故飲酒食肉不可學。彼吃了死的,會吐出活的。你吃了死的,尚不能吐出原樣的肉,何可學彼吃肉?彼喝了酒,能替佛裝金,能將無數大木從井裡運來。汝喝了酒,把井水也運不出來,何可學他?
《濟公傳》有幾種,唯《醉菩提》 (4) 最好。近有流通者,雲有八本,多後人敷衍 (5) 之文。《醉菩提》之若文若義均好,所敘之事乃當日實事。
世人不知所以然,不是妄學,便是妄毀 (6) 。妄學則決定要墮地獄;妄毀則是以凡夫之知見測度神通聖人,亦屬罪過,比之學者尚輕之多多矣。見其不可思議處,當生敬信;見其飲酒食肉處,絕不肯學,則得益不受損矣。祈洞察是幸。(《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復龐契貞書》)
【注釋】
(1) 道濟禪師:就是民間所說的濟公,原名李心遠,法名道濟(1148-1209),是南宋時期僧人。據《北石間集》、《淨慈寺志》記載,他是台州(浙江臨海)人,初在杭州靈隱寺出家,後移住淨慈寺並長期在那裡修行,最後也在淨慈寺圓寂。關於濟公的傳說大多與淨慈寺有關,因此後人認為他是羅漢下凡,稱他為「降龍」,在殿內塑像供奉。
(2) 聖人:佛教謂大小乘見道以上、斷惑證理之人也。《涅槃經》十一曰:「以何等故,名佛菩薩為聖人耶?如是等人有聖法故。常觀諸法性空寂故。以是義故名聖人,有聖戒故復名聖人。有聖定慧故,故名聖人。有七聖財,所謂信、戒、慚、愧、多聞、智慧、舍離,故名聖人。有七聖覺故,故名聖人。」
(3) 不法:不守規矩。
(4) 《醉菩提》:全稱《濟顛大師醉菩提全傳》,天花藏主人編次。另有劇本《醉菩提》,是張大復以劇本形式寫的濟公傳奇,題材源自《濟顛禪師語錄》。
(5) 敷衍:陳述並發揮。
(6) 妄毀:妄加毀謗。
【按】
隨著《濟公》電視劇的播出,「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的歌詞成了許多人反對吃素的口頭禪。我們閱讀這封印光大師《復龐契貞書》可以了解到民國時期就存在妄學濟公吃肉的現象。學習這封書信,我們可以正確認識濟公,避免妄學和妄毀兩種偏差。全信可分為四段:第一段解釋濟公屬於大神通聖人,他顯露神通是為了啟發人們對於佛法的信心,他飲酒吃肉表現癲狂是為了掩蓋自己大神通聖人的身份。凡夫與聖人各自有不同秩序和規則,所以佛經嚴禁顯露神通,否則會顯異惑眾,干擾世間的正常秩序。佛、菩薩、聖人應化到世間都以道德教化世間,如果顯了神通就無法在世間安住下去。只有像濟公那樣表現癲狂,才能在世間待下去。第二段從兩個角度談不可學濟公吃肉。世間善人尚且不吃肉,佛弟子要教化眾人,應該比世間善人做得更好,更不該吃肉。濟公是神通聖人,吃了死的能吐出活的,能救活眾生,喝了酒能做給佛像裝金等大功德事,這些都是凡夫做不到的事。第三段講《濟公傳》中最好的是《醉菩提》這本書,記載的是實事。第四段指出妄學和妄毀濟公的後果,並表明學習濟公正確的態度是敬信濟公所示現的不可思議神通,但是不要學濟公吃肉。
5.殺生因果,思之可畏
淫殺二業,乃一切眾生生死根本。最難斷者唯淫,最易犯者唯殺。二者之中,淫則稍知自愛者猶能制而不犯。然欲其意地清淨、了無絲毫蒂芥 (1) 者,唯斷惑證真 (2) 之阿羅漢 (3) 方能之耳。余則愛染 (4) 習氣 (5) ,雖有厚薄不同,要皆纏綿 (6) 固結於心識之中,從劫至劫,莫能解脫。殺則世皆視為固然 (7) 。以我之強,陵彼之弱,以彼之肉,充我之腹,只顧一時適口,誰信歷劫酬償!《楞嚴經》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古德云:欲得天下無兵劫,除非眾生不食肉 (8) 。又云:欲知世間刀兵劫,須聽屠門半夜聲 (9) 。既有其因,必招其果。不思則已,思之大可畏也。安士先生恭稟佛敕,特垂哀愍。因著《慾海回狂》 (10) 以戒淫,《萬善先資》 (11) 以戒殺。徵引事實,詳示因果 (12) 。切企舉世之人,同懷乾父坤母 (13) 、民胞物與 (14) 之真心,永斷傷風亂倫、以強陵弱之惡念。(《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四《重刻〈安士全書〉序二》)
【注釋】
(1) 蒂芥:也作「芥蒂」。比喻內心不滿或不快,這裡指煩惱妄想。
(2) 斷惑證真:斷除貪瞋痴等一切煩惱,證悟宇宙人生的真理。天台宗認為空觀破見思惑證一切智,假觀破塵沙惑證道種智,中觀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
(3) 阿羅漢:小乘四果中的第四果,有三個含義:一是應供,即乞士果,二是殺賊,即破惡果;三是無生,即怖魔果。
(4) 愛染:意思是本來潔淨的本性為外界情慾所污染。
(5) 習氣:佛教指煩惱的殘餘成分。
(6) 纏綿:牢牢纏住,不能解脫。
(7) 固然:理所當然。
(8) 這兩句出自《佛說因果報應經》。
(9) 這兩句出自願雲禪師的戒殺詩:「千百年來碗裡羹,冤深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10) 《慾海回狂》:《安士全書》中的一部分,為清朝的周安士先生(1656-1739)所著。記述了古今不淫獲福、犯淫致禍之事,勸人戒淫。
(11) 《萬善先資》:《安士全書》中的另一部分,從戒殺角度出發提倡人類慈悲和平。
(12) 因果:原因與結果。能夠使諸法(某些事物、現象)生起的是因,被生起的是果。因者是能生,果者是所生,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13) 乾父坤母:乾、坤是《易經》的兩卦,常以乾坤代表天地。天地有覆載之德,父母有養育之恩,乾父坤母就是說天地父母。
(14) 民胞物與:「民為同胞,物為同類。」泛指愛人和一切物類。出自宋代張載《西銘》:「民吾同胞,物吾與也。」體現了儒家仁民愛物的理念。
【按】
這一段文摘自印光大師所撰的《安士全書》序言,主要談淫與殺二種罪業的特點並推薦《安士全書》中的《慾海回狂》和《萬善先資》。眾生之所以在六道輪迴中不能出離,根本原因是淫業和殺業。淫業的特點是難以斷除,如油入面,很難把油分離出來。俗話說「英雄難過美人關」。多少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在描寫兩性的悲歡離合!多少愛恨情仇乃至強姦殺人因淫而起!以佛法的智慧透視,這都是愛染習氣在作祟,要想解決,必須修行到阿羅漢地位才行。殺業的特點是易犯,世俗以肉食為美、為有營養,形成強大的慣性。印光大師引用《楞嚴經》及古德之言強調殺業的嚴重果報,期望人們畏懼惡報而不要造殺業。最後推薦《安士全書》中的《慾海回狂》和《萬善先資》勸人戒殺、戒淫。
戒肉食
【宋】黃庭堅
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
原同一種性,只是別形軀。
6.吃素之人不可吃雞蛋
雞卵吃素之人不可食,以有生機故。即無生機,亦不可食,以有毒質故也。有謂無雄雞之地,卵無生機。此地甚少。昔一人好食雞蛋,久則腹中餘毒,生許多雞卵及小雞。諸醫不識其病,張仲景 (1) 令煮蒜食之,則吐出許多雞子,及已有毛並無毛之雞。令一生勿再食,食則無法可治。可知雞卵之禍大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復羅智聲居士書二》)
按:福州吃素佛弟子,往往患乏滋補,藉口無胚之雞卵不具生機,盡可食啖,相習成風,貽誤不鮮,幾等於破戒 (2) 。故弟子特懇大師開示此文,宜廣為刊登,庶可警人。弟子羅智聲謹注。
【注釋】
(1) 張仲景:是我國漢代著名醫學家,史稱「醫聖」。著有《傷寒雜病論》。
(2) 破戒:戒律是佛為弟子制定的行為規範。遵守戒律稱為持戒,違反戒律稱為破戒。
【按】
第一段是印光大師對福州羅智聲居士關於雞蛋是葷還是素問題的回答。關於雞蛋是葷還是素的問題,自古就有爭論。印光大師的觀點是,不管是受過精的雞蛋還是沒受過精的雞蛋都不可以吃。大師這一段開示主要是從健康的角度談不可吃雞蛋的理由,並舉了張仲景治療吃雞蛋中毒的病人的案例。印光大師在復真淨居士的書信中直接說主張吃雞蛋的觀點是邪見,他說:「雞卵之食否,聚訟已久。然明理之人,決不以食為是。好食者,巧為辯論,實則自彰其愚。何以故?有謂有雄之卵,有生不可食;無雄之卵,不會生雛可食。若如所說,則活物不可食,死物即可食,有是理乎?此種邪見,聰明人多會起,不知皆是為口腹而炫己智,致明理之人所憐憫也。」大師舉晉代支道林法師的公案,說明這一問題已經有了決斷。支道林博學善辯,與他的師父辯論雞蛋是否可以吃。支道林主張雞蛋可以吃,因為他善辯,他師父說服不了他。他師父圓寂後,以神通現形在支道林的面前,手拿雞蛋扔到地上,雞蛋破了,出來一隻小雞。支道林法師看了以後慚愧謝罪,師父與雞雛才一起消失。支道林的師父以神通顯現決斷了雞蛋屬於肉類,吃素者顯然不應該吃雞蛋。
第二段是羅智聲居士的注釋,說明福州吃素的佛弟子有吃雞蛋的風氣,因此向印光大師請求開示和判定。
7.戒殺放生、吃素念佛為大孝
孝之為道,其大無外,一切諸善,無不彌綸 (1) 。然有世出世間、大小本跡 (2) 之異。
世間之孝,服勞奉養以安其身,先意承志 (3) 以悅其心,乃至立身行道 (4) 以揚名於後世。雖其大小不同,皆屬色身邊事。縱令大孝格天,究於親之心性生死無所裨益。所謂徒徇其跡而不究其本。況乎殺生以養以祭,俾親之怨對 (5) 固結,永劫酬償不已者乎?
出世間之孝,其跡亦同世間服勞奉養,以迄立身揚名。而其本則以如來 (6) 大法,令親熏修 (7) 。親在,則委曲勸諭,冀其吃素念佛,求生西方。吃素則不造殺業,兼滅宿殃 (8) ;念佛則潛通佛智 (9) ,暗合道妙 (10) 。果能深信切願,求生西方,必至臨命終時,蒙佛接引,托質九蓮也。從茲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永離娑婆之眾苦,常享極樂之諸樂。親沒,則代親篤修淨業,至誠為親回向。心果真切,親自蒙益,若未往生,可即往生;若已往生,高增蓮品。既能如是發心,則與四宏誓願 (11) 相應,菩提覺道 (12) 相契。豈獨親得蒙益,而己之功德善根、蓮台品第 (13) ,當更高超殊勝矣!而況以身說法,普令同倫發起孝思乎?此其孝方為究竟實義。非若世間只期有益於色身及現世,竟遺棄其心性與未來而不論也。
是知佛教以孝為本。故《梵網經》 (14) 云:「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又於殺盜淫各戒中,皆言「應生慈悲心、孝順心」。於不行放救戒中,則雲「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由是言之,佛教之孝遍及四生六道,前至無始,後盡未來,非只知一身一世之可比也。知是而不戒殺放生、吃素念佛者,豈究竟至極無加之孝乎哉!
杭垣紫蔭張公,孝思無既 (15) 。親沒數十年,每一念及,尚復揮涕。因念親故,專念佛名。蓋以我此色身,即親之身;我既為親念佛,親必蒙佛攝受也。其孝也,可謂兼世出世而兩全之也。而有其父必有其子。其令嗣馨谷,善體親心,篤修淨業,廣行眾善。初則遍請名賢,發揮祖母費太孺人 (16) 苦節撫孤 (17) 、德鎮坤維之賢 (18) ,刻其文為《旌節錄》,冀所以慰祖母之貞靈,而安父終身孺慕 (19) 之孝思也。繼則以父常時思慕,因築一室,羅植松竹,額曰「循陔小築」,中供祖母之像,四壁鋪張名賢題詠,以期其父常奉顏色,而致其如在之誠也。又以「循陔小築」,遍求名賢題詠,一以彰其父之孝思,一以冀感發於同人,深合《觀經》 (20) 孝順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之道。既有淨業正因,必獲往生實果。然則紫蔭公之父子及諸眷屬,雖則尚居娑婆 (21) ,實皆西方極樂世界中之諸上善人也。世之欲孝其親者,可不以此為法乎哉?(《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六《循陔小築發隱記》)
【注釋】
(1) 彌綸:統攝,綜括﹑貫通。
(2) 本跡:天台宗詮釋《法華經》提出六種本跡。本,謂所依之住處不移動;跡,謂往來之蹤跡出沒多端。如:理事本跡,謂由實相真諦之理而生出一切法,故以實相之理為本,一切法之事象為跡。
(3) 先意承志:指孝子不等父母開口就能順父母的心意去做。
(4) 立身行道:語出《孝經》,意思是修養自身,奉行道義。
(5) 怨對:冤家對頭,仇人。
(6) 如來:佛十種通號之一。《成實論》認為「如」指如實,即「真如」,「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
(7) 熏修:熏為薰習,如薰香於衣,修者修行。指以德熏身而修行。
(8) 宿殃:宿世惡業給今世帶來的災禍。
(9) 潛通佛智:大徹大悟的人明了佛智,一般的凡夫雖然沒有開悟,但只要老實念佛,就會自然與佛的智慧相通。蕅益大師說:「信願持名全攝佛功德成自功德。」《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說:「如染香人,身有香氣。」
(10) 暗合道妙:指念佛法門以果地覺為心地因,因此暗自合於實相之道。
(11) 四宏誓願:菩薩所發共同的誓願,包括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12) 菩提覺道:開顯佛智、專修成佛的道路。菩提為梵語音譯,意思是覺悟。
(13) 蓮台品第:念佛人往生淨土蓮花化生,臨終時佛、菩薩拿蓮台來接引念佛人神識。品第即品位。《觀無量壽佛經》言念佛人根據發心大小、在生行業,往生後分為上、中、下三輩共九品。蕅益大師說:「得生與否全憑信願之有無,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淺。」
(14) 《梵網經》:佛教大乘戒律經典,全稱《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後秦鳩摩羅什譯,上下兩卷。上卷敘述釋迦牟尼從第四禪擎接大眾到蓮華台藏世界見盧舍那佛,問一切眾生以何因緣得成菩薩十地之道,所得果是何等相,以及盧舍那佛為說菩薩修道階位四十法門。下卷述說釋迦牟尼受教已,示現降生、出家、成道、十處說法;至閻浮提菩提樹下,複述盧舍那佛初發心時常誦的一切大乘戒。中國向來重視誦習下卷說菩薩戒相部分,稱《梵網菩薩戒本》或《梵網菩薩戒經》。
(15) 無既:無窮,不盡。
(16) 孺人:古時稱大夫的妻子。明清時為七品官的母親或妻子的封號。現用於對婦人的尊稱。
(17) 苦節撫孤:堅守節操,矢志不渝,存恤遺孤,撫養孤兒。
(18) 德鎮坤維之賢:道德體現了婦女界的美好品德。坤維代表婦女界。
(19) 孺慕:對父母的哀悼﹑悼念。
(20) 《觀經》:即《佛說觀無量壽經》,簡稱《觀無量壽佛經》、《觀經》。為「淨土三經」之一,是淨土宗的根本經典。
(21) 娑婆:釋迦牟尼佛所化的大千世界稱為娑婆世界,簡稱娑婆,漢譯「堪忍」。因為此世界的眾生堪能忍受十惡(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綺語、惡口、兩舌、貪慾、嗔恚、愚痴)及諸煩惱而不肯出離,故名「堪忍世界」。
【按】
本篇是印光大師給張馨谷營造的「循陔小築」撰寫的介紹文字。全文可分為兩大部分。一至四自然段為第一部分,闡述儒、佛孝道。第五自然段為第二部分,略述張氏父子追念親人的孝行,表彰其行為符合《觀經》淨業三福。全文重點在強調佛教之孝。第一段開宗明義,提出孝道廣大,包括一切善行。印光法師指出孝行有世間孝、出世間孝的差別,大小的差別和本跡的差別。第二段談世間之孝,即儒家之孝。內容包括物質上、身體上的奉養,精神上的順心和以自身的德行功業光宗耀祖三個方面。指出世間之孝局限在物質色身方面,對於父母的心性覺悟和了生死方面沒有涉及到;通過殺害動物來奉養和祭祀父母,還會增加父母的罪業報應。第三段談出世間之孝,即佛教之孝。事相上的表現跟世間之孝一樣也有物質上的奉養等三項內容,比世間之孝多的是讓親人受到佛教出世間法的熏修。親人在世的時候,勸導他們信願念佛,求生淨土;親人去世之後,代親篤修淨業,至誠為親回向。行文接著引申說明發出世間孝心與菩薩四宏誓願相一致,自身和親人都獲得廣大利益。第四段提出佛教以孝為本的結論,並引《梵網經》加以說明佛教之孝在對象上遍及胎、卵、濕、化四生和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六道,時間上無始無終,彰顯佛教之孝契合法性理體。最後一段表彰張氏父子的孝行深合《觀經》孝順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之道。
8.素食護生對聯五則
賀功德林
肉食忍心招劫運,素餐善念致太平。
體乾父坤母之心,永除肉食。
存民胞物與之念,特備素餐。
吃素念佛
緬如來愍念殊殷 (1) ,常持洪名 (2) ,冀歷劫罪愆,由茲即滅。
觀世人睚眥必報,永斷肉食,以殺身怨恨,決定難消。
口腹誤人,出爾反爾結怨對。
佛名濟世,念茲在茲 (3) 預 (4) 聖流。
素食處
推吾人惡死之心,巧行救濟。
體天地好生之德,永戒殘傷。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二《楹聯》)
【注釋】
(1) 愍念殊殷:憐憫眾生之念特別殷切。
(2) 洪名:指「南無(nā mó)阿彌陀佛」六字聖號。是由法藏菩薩因地發四十八大願,修行自利利他覺行圓滿而成的名號,佛教稱之為萬德洪名。
(3) 念茲在茲:這裡指念念不忘佛名濟世的事情。
(4) 預:參與。
【按】
「賀功德林」有兩副對聯。第一副對聯上下聯分別說吃肉和吃素對天下治亂的影響。佛教以眾生的共業來解釋社會的戰亂與太平。大家都吃肉,就會招感戰爭等災難和厄運。大家都吃素,心地仁愛,就能招感天下太平。第二副對聯都從仁民愛物之心出發,一反一正提倡戒殺吃素。體乾父坤母之心,就是體會天地覆載萬物如父母疼愛子女一樣,我們與動物都是天地父母的孩子,因此應該永斷肉食。存民胞物與之念,就如同佛教同體大悲之心。上海功德林素食飯館由趙雲韶居士創辦於1922年農曆四月。印光大師一向提倡戒殺吃素,因此為撰對聯,雖未提佛字,但隱含了佛教因果思想。第二聯用儒家語言表達佛教慈悲,也可見弘法的善巧。
「吃素念佛」聯也有兩副。第一副的上聯講念佛滅罪。按照《觀無量壽佛經》所說:至心念佛一聲,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念佛的原理是念佛人的真信切願與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感應道交,攝佛功德成自功德,從而轉變業力,消滅罪業。如果不念佛,就得不到佛力的加倍,就會隨著善惡業力遭受果報。下聯講因果報應不虛,勸斷肉食。因果報應通於前世、今世和後世三世,世人肉眼凡胎看不到三世,但是觀察現世的人際關係「睚眥必報」也能稍稍體會因果報應的規律,就像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那樣絲毫不爽。食肉等於殺生,殺生的果報必定難逃,因此勸大家斷絕肉食。第二副的上聯講吃肉的因果,俗話說「吃它半斤,還它八兩」(舊制十六兩為一斤),所以說「出爾反爾」。下聯也講念佛法門,一心一意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的名號就會進入聖人的行列。
「素食處」的對聯一副,上聯從正面講推己及物,要積極地救護動物;下聯從反面講體會天地好生之德,永遠禁止對動物的傷害。
9.肉食有礙衛生,素食有益衛生
所言吃素,原為憫彼痛苦,養我仁慈。油與肉,有何分別?肉湯亦當不食。然眾生根性不一,能常素 (1) ,則令其常素。否則,令持十齋、六齋 (2) ,食肉邊菜耳。此乃為不能吃常素之方便法,非實義也。
汝既以病苦之故,愍念眾生之苦,當吃淨素 (3) ,勿以口腹為心性 (4) 累。凡屬有知覺者,皆不宜食。雖無知覺,然有生機,如各種蛋,亦不宜食。牛奶食之無礙,然亦系取彼脂膏補我身體,亦宜勿食。黃豆、豆油,補料最多,宜常服之。早間粥中,宜下磨破之黃豆。平常食油,專用豆油,較比豬油,補力更大。何苦用錢買禍(以食肉欠殺債,故云買禍)而求補益耶?吃葷之人,若肯吃素,定規 (5) 會少病強健。以肉食有礙衛生 (6) ,素食有益衛生故也。蝦醬最毒,萬不可吃。以做時,繫於海邊掘一大坑,於五六月間撈諸蝦子及諸小魚倒於坑中。烈日曬之,全坑發滾 (7) ,臭聞數里。凡蠅、蟻、蛇等好是味者,皆自投入悉死之。待其發透,用磨磨過裝簍發賣。吃葷之人當做寶貨,可憐可憐!此系一僧見其做法,為光說之。
汝既吃素,縱不能令全家吃素,當令少吃。不可買活物到家中殺。家中日日殺生,便成殺場,大不吉祥。(《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復鮑衡士居士書》)
【注釋】
(1) 常素:所有的日子都吃素,與所謂挑日子吃花素相對。也叫長素。
(2) 十齋、六齋:是兩種選擇性吃素的時間。農曆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六天為六齋日,加初一、十八、二十四、二十八稱為十齋日。遇月小就提前一日持之。
(3) 淨素:純素,不吃任何肉類和蛋類。
(4) 心性:即吾人永恆不變的心體,亦即如來藏心、自性清淨心。
(5) 定規:必定。
(6) 衛生:健康。
(7) 發滾:發燙,沸騰。
【按】
此篇節錄自印光大師給鮑衡士居士回信的後半部分。前半部分談節慾對身體健康的意義,後半部分談吃素與健康的關係。第一段談吃素的意義在於長養我們的慈悲心,指出葷油跟肉一樣沒有分別,不應該吃肉湯。每個人的根性不同,有的可以長期吃素,有的長期吃素做不到,佛教對於這些人有方便法門,就是在六齋日或十齋日吃素。雖然是間斷性地吃素,那也比完全吃肉要好。當然究竟的目的是要徹底吃素。
第二段以鮑居士的病苦啟發他吃淨素,告訴他不要因為口腹之慾拖累心性的解脫。眾生真心本具如來智慧德相,由於煩惱覆蓋而不能顯現。心性不變而隨緣,隨念佛等淨緣,則往生淨土而解脫;隨殺生、偷盜、邪淫的緣就墮落惡道。接著強調哪些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吃素的基本理由是肉食有礙健康,素食有益健康。下舉蝦醬的做法為例,令人觸目驚心。
第三段勸鮑居士不僅自己要吃素,還要勸全家儘量少吃肉。尤其不可在家裡殺生。在家殺生,家裡成為殺場,冤魂所纏,當然很不吉祥。
10.人畜輪迴,互生互殺
吃素一事,以不知人畜輪迴、互生互殺之故,遂謬謂人應該吃彼,彼應該人吃。及至托質 (1) 此中,則方知以前之所計為謬矣。汝既經此一番危險,固當勉學吃素。如在店鋪實難自由,亦當生不忍心,生度脫 (2) 心,少吃為妙。若能自由,當以不吃。(《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九《復陳慧和居士書二》)
【注釋】
(1) 托質:脫胎,投胎。
(2) 度脫:度化眾生解脫生死輪迴。
【按】
這段節錄自《復陳慧和居士書二》。「汝既經此一番危險」是指上文提到陳居士的識神已經投胎,因為一念孝慈又甦醒過來了。印光大師指出投人胎還是最好的消息,如果投胎到畜生等道更為危險。借著陳居士的這個經歷,大師開導吃素的根本理由在於人畜輪迴、互生互殺,鼓勵陳居士努力吃素。
11.試思還時之苦,當不能下咽
汝年已六十五,戒受過兩次,尚未吃素。是只知肉之味美,而不知肉之禍烈 (1) 。吃時雖好,試思還時之苦,當不能下咽矣!今當勿再吃葷,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復鄭琴樵居士書》)
【注釋】
(1) 禍烈:殘酷劇烈。
【按】
這段摘自大師給鄭琴樵居士的回信。鄭居士是福州人,在鼓山湧泉寺放生園落成時曾放生一群鵝。此番因為生病,他感到缺乏往生的信心。印光大師回信開導,只要信願念佛,必定可以往生;同時批評鄭居士受過兩次戒了,還未能吃素。俗話說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在輪迴之中,今世你吃它,來世它吃你。因果報應,絲毫不爽。吃肉時試著思想償還的痛苦,就不太能下咽了。不但不要再吃葷,而且要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只要不生西方,都有墮落被吃的可能。
12.為善斷無反遭惡報之理
汝何不明道理,一至於此!目疾發生,不知懺悔宿生此生一切惡業,乃歸之吃素。然則吃葷之人便絕無目疾乎?汝以吃素為善?為惡?若謂吃素為惡,吃葷為善,則強盜殺人亦是善,較吃葷為更大。若謂吃素為善,為善斷無反遭惡報之理。其偶得惡報者,乃宿世惡業,由念佛吃素,轉大苦為小苦。於此不生警懼而生怨尤 (1) ,豈樂天知命 (2) 、逆來順受之君子哉?
汝但志誠懇切念佛,決定吃素。縱比目疾苦萬倍,亦不食一切眾生肉。能如此居心,如此行事,決定會業消目明 (3) ,心地開通,不似此無知無識之糊塗不識好歹也。汝未見《金剛經》 (4) 云:善男子,善女人,受持此經,被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乎?此人之罪,應墮地獄。由持經 (5) 之故,受人輕賤,墮地獄之罪,悉皆消滅,尚於未來得成佛道。此佛金口所說者。汝於世間正道理全不明白,故一遇逆境便生怨尤,尚歸咎於吃素,可謂枉讀聖賢書矣!
念佛以志誠為主。若志誠,則不會大散。當用隨念隨聽之法。掐珠不過為防懈怠,掐之有礙,則不必掐。隨念隨聽,比隨息好。當雲隨息,不可雲數息。光《文鈔》隨念隨聽之法,恐汝不善用,則但念得清清楚楚、聽得清清楚楚即已。但依我說,決無有誤。若依己愚見,則便絕交,不須謂光為師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七《復周壽超居士書》)
【注釋】
(1) 怨尤:怨恨責怪。《論語·憲問》:「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
(2) 樂天知命:安於自己的處境,由命運安排。從佛法的角度來看,命運是由因果決定的,但又不是宿命論。佛教認為:報通三世,轉變由心。
(3) 業消目明:業障(即身、口、意三業犯下的罪惡形成的障礙)消除,眼睛復明。
(4) 《金剛經》:全稱《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印光法師說:「《金剛》一經,乃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遍修六度萬行之軌範也。以經文簡略,但舉布施為例耳。若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行布施等,故能度脫一切眾生,而不見能度之我,與所度之法,並受度之眾生相。則四相不生,三心叵得,無所住而生心,無所得而作佛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五《〈金剛經功德頌〉序》)
(5) 持經:受持讀誦經典。
【按】
本文選自印光大師給周壽超居士的回信。包括三段:第一段指出周居士不明因果道理,將眼病歸罪於吃素是錯誤的。「然則吃葷之人,便絕無目疾乎」用反證法說明周居士認識的錯誤。接著印光法師以周居士認識的邏輯「吃素為惡,吃葷為善」推導出「則強盜殺人亦是善,較吃葷為更大」的結論,以顯出周居士認識的荒謬。假設吃素為惡不成立,那麼就假設吃素為善成立,按照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規律,「為善斷無反遭惡報之理」,進一步分析為善之人為什麼受惡報,指出是由於宿世有惡業,由念佛吃素,轉大苦為小苦。
第二段講正確發心行事以便消除業障,就是志誠懇切念佛,決定吃素。引用《金剛經》佛陀的金口成言堅定周居士的信心。最後再次指出周居士的錯誤認識以使他警醒。
第三段教周居士具體的念佛方法,隨念隨聽之法。自己聽自己念佛的聲音,就能集中注意力,使心專一。隨息是指隨著呼吸念佛,念「阿彌陀佛」四字時吸氣不念,呼氣時念一聲。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時,吸氣念「南無」,呼氣時念「阿彌陀佛」。掐珠念佛是指念一句佛撥動一顆佛珠。印光大師認為隨念隨聽法比隨息和掐珠念佛兩種方法更好。
13.既吃肉,即無慈悲之心
又汝何以不發心吃素?汝試將汝身上肉割到吃,能吃否?自己的肉不能吃,何得日日殺的吃?一切生靈,即不是汝殺,乃以錢令人殺,殺業是一樣的。況汝要生西方,佛以慈悲為本,汝既吃肉,即無慈悲之心。此語乃為汝真實修行者說。若泛泛悠悠 (1) 之人,雖不吃素亦可念佛。非吃葷者就念不得佛。不可不知。(《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七《復陳蓮英女居士書》)
【注釋】
(1) 泛泛悠悠:泛泛,即不深入,不認真。悠悠,即懶散悠閒。指不能深入用功。
【按】
此段摘自印光大師給陳蓮英女居士的回信。主要講了兩個意思:一是說明吃肉者同造殺業;二是說明初學者雖然吃肉,但可以念佛。佛教戒殺,沒有說戒肉,但是之所以有人殺生賣肉,就是因為有吃肉的人,所以吃肉同得殺業之罪。對於真修行人來說,應該自覺地吃素。對於一般的初學者,佛教開方便之門,雖然沒有吃素,也應該念佛。念佛本身可以種善根,消業障。宋代的陸游滿懷慈心地寫下了一首戒殺詩:「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難伸,設身處地捫心想,誰肯將刀割自身?」反躬自問,我們誰願意割自己的肉來吃呢!
14.設身自處,不忍食肉
徐本茂既知修持,何以不能長齋?殆 (1) 以肉食為美,而不忍棄之耳。試思一切生類受殺時苦痛情形,忍以悅口之故而食之乎?設身自處,能安心愿人殺我以充口腹乎?種種貪饞殘忍之心行,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使其詳思,斷不敢食。怨業要自己了。汝尚欲食彼之肉,則所有未至死地之苦,皆不名為苦。今生食彼之肉,將必有被彼食之一日,則誠可謂怨業難了。彼之所說似有悟機,然尚欲食肉,則悟只空話。空話毫無所益,譬如說飯能救汝飢否?光非逼人吃素,以彼所冀望與所行兩不相符,故為愷切言之 (2)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九《復章道生居士書一》)
【注釋】
(1) 殆:這裡表示肯定,相當於「當然」、「必定」。
(2) 愷切言之:言辭誠懇真切地告訴。
【按】
這是就徐本茂居士無法長期吃素進行的勸導。首先判斷徐居士不能吃長素的原因是以肉食為美;接著教大家設身處地地反思「我們願不願意被人殺了去吃」;然後從殺生循環報應的角度講殺業的果報得自己承擔;最後評論徐居士所說的話似乎悟到一些佛法的道理,但是既然還想吃肉,就說明悟只是空話,沒有實行。就像說飯不能解決飢餓問題一樣,空話也不能解決生死問題。
15.切勿以血肉奉親為盡孝
汝母能吃素否?切勿以血肉奉親為盡孝。割他人之股以行孝,是名大逆 (1) ,況殺命乎?自己亦應戒殺吃素。若謂在商場中諸凡 (2) 不便,此系口腹之心未忘。若不圖美味,則青菜鹹菜一二種,彼豈不許汝辦?(《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復楊慎予居士書》)
【注釋】
(1) 大逆:封建時代稱危害君父、宗廟、宮闕等罪行為「大逆」為「十惡」之一。這裡指危害、不孝父母。
(2) 諸凡:所有、一切。
【按】
這一段講以肉食奉養父母為不孝,同時勸楊居士自己也要戒殺吃素。古代有孝子割捨自己腿上的肉來治療父母的疾病,這個屬於孝行。但是割別人的肉來孝順父母就屬於大逆之罪了。以類推之,殺生奉養父母,更屬於增加父母的罪業。
16.普勸吃素方為大放生
接手書 (1) ,不勝感愧。所言放生會之辦法,足見慈心毅力。必須藉此以普勸一切人戒殺護生,吃素念佛,方為大放生。並自己同倫 (2) ,通皆放之於蓮池法海 (3) 中,俾永離生死苦,常享真常 (4) 樂,方為放生之一大結果耳。(《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復周子秀居士書》)
【注釋】
(1) 手書:親筆寫的書信。
(2) 同倫:同類,同一道德標準。
(3) 蓮池法海:比喻西方極樂世界。念佛往生者都在西方極樂世界七寶池蓮花中自然化生。
(4) 真常:指如來所得之法真實常住。這裡指極樂世界具備常、樂、我、淨四德。
【按】
這一段開示講了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講勸一切人吃素是大放生。放生會也好,放生活動也好,都只是一種提倡,如果人人吃素,自然沒有濫殺動物的事情發生。第二層意思把放生引申到求生淨土。大家都念佛求生淨土,永離生死的苦海,常享永遠不變的清淨快樂,把我們自己放生到極樂蓮池法海,這才是放生的究竟圓滿的結局。
17.不宜食肉的四大理由
當今之世,殺劫方盛,尤當提倡戒殺吃素。殺劫者,殺業所成。殺業最大者,曰食肉。因食肉之故,感得一切天災人禍、旱乾水澇、淫雨瘟蝗。食肉之害甚多,說不能盡,姑舉一喻以明之。昔列國時,魯有二勇士,各處一地,一日相逢,沽酒共飲。一曰:「無肉不能成歡,當買肉。」一曰:「爾我皆肉也,何更求肉乎?」乃互相割食,兼復割以互奉,以致於死。此事在吾人視之,以為大愚。不知食肉之人,不悉因果報應。他日人死為畜,畜死為人,其互相啖食,何異於是?不過隔世同時之別耳。且尤有甚者,二勇士互食而死,其因果報應,一時俱了。而食肉之人,因果且糾纏不已,報應亦無有已時。《楞嚴經》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 (1) 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經有明文,至可悚懼。茲又略述數義,以明不宜食肉之理。
(一)不忍之心。一切含靈本為同體。由仁民而愛物,太和元氣布滿人間,則知殺戮生靈了無義理。一切眾生悉皆貪生怕死,我何忍殘生害命,以充口腹?
(二)因果報應。一切生靈皆由往昔不知因果,墮落畜類。今我殺食其肉,他年彼之惡報既盡,我之殺業方成,則我亦將為彼俎 (2) 上肉矣!是故戒殺吃素,非特為生靈計,亦為自身計也。明翰林劉玉綬,船泊蘇州,夢一偉丈夫求救,自稱宋偏將軍曹翰,因屠江州,世世作豬。此對門屠者,頃 (3) 所宰第一豬,即我也。祈為救援。醒而果見屠將殺豬,遂買而放之閶門一寺中。凡呼曹翰者,其豬皆回首望之。是可為人變畜生、畜生變人之證。載籍上活閻王活小鬼之事甚多,此皆天地鬼神透露一點因果報應生死輪迴之消息以警戒世人也。
(三)一切眾生,皆我過去父母眷屬。吾人既明因果輪迴,則一生有一生之父母眷屬。歷劫多生,有歷劫多生之父母眷屬。如是歷劫多生之父母眷屬,輪迴六道,其間若有造惡者,難免不投入三途。故吾人對六道眾生,應作父母妻子想。豈有孝子賢孫,而食其親者乎?豈有慈父慈母,而食其子女者乎?此際一思量,不忍食亦不敢食矣!即祭祖先亦不應用肉,以名為敬之實則害之也。至於以肉食奉父母,皆令父母折福獲殃。父母有福德善根者,損其福德善根;無福德善根者,增其受殺惡業。昔佛在世時,一寡婦為夫周年,購肉以祭。途遇如來,如來謂之曰:此肉汝夫之所轉變者也,何能以彼之肉祭彼之靈乎?即推而敬天地、祀鬼神,亦不應用肉。天地鬼神,豈有不深明因果,貪此穢濁腥臊之肉,而來格來享乎?是則用血食以奉祀者,欲求福而反更得禍也。
(四)一切眾生皆是未來諸佛。以一切眾生皆具佛性,皆當作佛,故是未來諸佛。且畜類中時有佛、菩薩化現於其中,方便度生。如《清涼志》 (4) 中載薄荷事。一僧在五台遇一異僧,出一函,囑交薄荷,未言地址。一日過衛輝,見一群小兒呼薄荷。僧問薄荷何在。小兒指牆下所臥之豬曰:這不是?僧取書呼薄荷擲之,其豬人立,以兩蹄接而置口中,便立化。方知此豬乃菩薩所現。其屠所殺甚多,若其豬至薄荷前,則便任其宰殺,了不逃走叫呼,故其屠愛惜薄荷。凡欲殺豬,牽薄荷至其豬邊圍繞之,則直同殺死者一般。以故多年養而不殺。以其豬清潔,愛食薄荷,故以為名。初其僧受異僧之函而去,於途中思之,此函將投何所,乃私拆其封。大意謂,度眾生若得度脫,即當速返,免致久則迷失。僧異之,復為封訖 (5) 。至是,方知薄荷乃大菩薩也。繞豬一匝,而群豬即證無生法忍。其威德神力,豈可思議乎哉!又唐文宗喜食蛤。一日有一蛤堅合不開。帝親開之,中有肉身觀音大士像,莊嚴異常。由此觀之,肉尚可食乎?倘誤食佛、菩薩所化之身,其罪過可勝言哉?吾人若知此理,自不敢食肉,亦不忍食肉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一《南京素食同緣社開示法語》)
【注釋】
(1) 十生:《楞嚴經》講到十二類生命形態:「是故世界,因動有聲,因聲有色,因色有香,因香有觸,因觸有味,因味知法。六亂妄想成業性故,十二區分由此輪轉。是故世間聲、香、味、觸,窮十二變為一旋復。乘此輪轉顛倒相故,是有世界——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若非有色、若非無色、若非有想、若非無想。」其中「非有色」、「非無色」兩種,即「正智真如」。此二種為根本,生前十種異生。異,指生法不同。古代也有認為在十二類中土木金石、空散消沉兩類不可食;除此之外,稱為十種異生。
(2) 俎:切肉或切菜時墊在下面的砧板。
(3) 頃:短時間,一會兒。
(4) 《清涼志》:即《五台山志》,五台山古稱清涼山。
(5) 封訖:將信封好。
【按】
1926年農曆七月,印光大師在南京素食同緣社作了一次演講,本文就選自演講記錄中談戒殺吃素的部分。大師1925年曾在南京愚園演講時提倡戒殺吃素,南京名流居士於是成立南京素食同緣社。第一段概說吃肉的因果,即吃肉造成殺業,殺業導致殺劫(戰爭)以及其他災難。大師舉古代二勇士互食而死的例子分析,指出二勇士的因果當場就了結了,而吃肉的因果報應會糾纏不休。
其後大師又從四個方面闡述了戒殺吃素的理由和事例:
一是出於不忍之心。而不忍之心出自人類與動物同樣的貪生怕死的感受。
二是因果報應。人畜互變,循環報復。
三是一切眾生都是我們過去的父母眷屬。把一切眾生看成自己的父母或子女,則不忍吃,不敢吃。強調祭祖和贍養父母都不應該用肉食。
四是一切眾生都是未來諸佛。也確有佛菩薩化身在動物之中警醒世人。
18.吃素不難,難在不貪口腹
吃素不難,難於不肯舍貪口腹之心。若不貪口腹,有何吃素之不便乎?雖吃華素 (1) ,不吃素日亦須少吃。以一切物類,皆是貪生怕死,皆知疼痛苦楚,但以口不能言,故為人作食料。倘其能言,其臨殺之悲哀怨恨尚忍聞之乎?思及此,則肉自不便下咽矣!拜經念佛,當以恭敬至誠為本。恭敬大,則功德利益大。恭敬小,則功德利益小。若不恭敬,但做道場 (2) ,則是自欺。欲欺人尚不能,況欺佛菩薩乎?祈真實恭敬行去,其利益莫大焉!(《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復崔益榮居士書二》)
【注釋】
(1) 華素:即挑選的一些日子吃素,而不是像長素每天都吃素。
(2) 做道場:修行佛道的場所叫道場。做道場指做佛事。這裡指做表面文章。
【按】
這一段講了吃素和恭敬兩件事。印光大師分析吃素難只是貪口腹之慾的一個藉口,即使吃華素也應該少吃一點肉。大師開示修行人正確的思維是想一想動物疼痛苦楚的感受。動物因為業報不會說話,如果它們能夠說話的話,可以想見它們被殺時的悲哀怨恨。這樣思考,我們就不忍心吃肉了。「拜經念佛,當以恭敬至誠為本」,這是大師傳授的修行秘訣。修行的功德利益與恭敬的程度成正比。大師常說:「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若無恭敬而致褻慢,則罪業愈增,而福慧愈減矣。」最後大師指出,如果不恭敬就是自欺欺人,但實際欺騙不了別人,更欺騙不了佛菩薩。
19.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半夜聲
今晨黃涵之 (1) 對余曰:「圓瑛法師 (2) 言:『道場將近圓滿,於圓滿日舉行放生,於十六日說三歸五戒,祈為大眾宣說放生、受歸戒之大意,俾大家同發利人利物之心。』」故不得不為宣說也。
本法會原為護國息災,若推究災之來因,多由殺生而起。欲止殺業,須從戒殺吃素、護惜物命及買放物命而起。大家各鬚髮心,護惜物命。「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半夜聲 (3) 」,此語當奉為箴銘,力加警惕。蓋放生之意義,即是使大家發心護生,自己放生,當然不再殺生。即己不放生,看到他人放生,抑又何忍殺生?如人人能護惜生物,不加殘害,則殺劫可消,而國運可轉矣!但世人尚有一面出資放生,一面仍照常殺生吃肉。如此,雖有放生之小功德,何能敵 (4) 殺生之大罪過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
【注釋】
(1) 黃涵之:(1875-1961),近代佛教居士、學者,名慶瀾,上海人,前清貢生。曾任湖北德安宜昌知府。早年曾赴日本留學。民國以後回國,歷任火藥局局長、上海高級審判廳廳長等職。追隨印光大師學佛,對淨土宗頗有研究,弘揚不遺餘力。1949年建國後任上海佛教淨業社社長,1961年病逝。畢生著作甚多,主要有《觀無量壽經白話解》、《普賢行願品白話解》、《佛法大意》、《朝暮課誦白話解》、《阿彌陀經白話解》及《初機淨業指南》等。其著作均以淺顯通俗白話寫作,頗受一般佛教信眾之歡迎。
(2) 圓瑛法師:(1878-1953),當代愛國名僧,中國佛教協會首任會長。俗名吳亨春,法名宏悟,別號韜光,福建省古田縣人。
(3) 這兩句偈出自願雲禪師的戒殺詩,全文是:「千百年來碗裡羹,冤深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4) 敵:通「抵」,代替,相當,頂替。
【按】
1936年11月22日至29日(夏曆十月初九至十六日),上海各界名流在佛教淨業社發起組織上海護國息災法會。召集發起人有圓瑛、遠塵、屈文六、黃涵之、關炯之等。法會恭請印光大師到會每天講開示。會上居士根據錄音整理出來刻印流通,即《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上文就摘自大師「第五日略釋天台六即義兼說吃素放生」。文分兩段,第一段介紹宣說戒殺放生的緣起,第二段闡明殺生和放生的因果。災難的原因多由殺生造成,要想護國息災,就必須戒殺吃素護生。放生的意義是發心護生。最後大師指出一面出資放生,一面仍照常殺生吃肉的人,放生的功德難抵殺生吃肉的罪過,勸說世人既然放生,更應該戒殺吃素。
20.怨恨生毒,肉均有毒
世人食肉已成習慣,當知無論何肉均有毒,由於殺時恨心怨氣所致。雖不至即時喪命,然積之已久,則必發而為瘡為病。年輕女人,若生大氣後,餵孩子乳,其子必死,以因生氣而乳成毒汁也。人以生氣,尚非要命之痛,尚且如此,況豬、羊、雞、鴨、魚、蝦要命之痛,其肉何能無毒乎?餘十餘年前見一書云:一西洋女人,氣性 (1) 甚大,生氣後餵其子乳,其子遂死,不知何故。後又生一子,復以生氣後餵乳而死。因將乳令醫驗之,則有毒,方知二子皆乳藥死。近有一老太婆皈依,余令吃素,以肉皆有毒,並引生氣西婦藥死二子為證。彼云:伊兩個孩子也是這樣死的。以其夫橫蠻,一不順意,即行痛打,孩子看見則哭,便為餵乳,遂死。亦不知是乳藥死的。其媳亦因餵乳死一子。可知世間被毒乳藥死的孩子不知有多少。因西婦為發起,至此老太婆方為大明其故。凡餵孩子之女人,切勿生氣。倘或生大氣,當日切不可即餵孩子。須待次日心平氣和、了無怨恨時,乃無礙矣。若當日即喂,或致即死;縱不即死,或遲遲死。是知牛、羊等至殺時,雖不能言,其怨毒結於身肉者亦非淺鮮 (2) 。自愛者固宜永戒,以免現生後世種種災禍也。此事知者甚少,故表而出之,幸大家留意焉。由此證之,須知人當怒時,不獨其乳有毒,即眼淚、口水亦有毒。若流於小兒眼中、身上,亦為害不淺。一醫生來皈依,余問:「醫書中有此說否?」彼云:「不知。」(《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
【注釋】
(1) 氣性:指容易生氣或生氣後一時不易消除的脾氣。
(2) 淺鮮:輕微,微薄。
【按】
此段講肉有毒的原因。動物被殺時,恨心怨氣淤積成毒。大師根據中外的實例說明,當人生氣發怒時,不僅乳汁有毒,眼淚、口水也有毒,那動物被殺時的仇恨痛苦所產生的毒素當然更大。這段文字反映當時部分醫生髮現了人生氣會使體液產生毒素,但大多數醫生還不了解。印光大師十分關心人民疾苦,並以他的睿智敏感地重視這個問題。因此,他在發現生氣會使乳汁產生毒素後,專門撰寫了《毒乳殺兒廣告》廣泛印發,提醒大家避免因毒乳而害死孩子。由生氣產生毒素推理,動物被殺時其怨恨產生的毒素更大,因此吃肉就吃進了毒素。現代飲食科學也證明肉食對健康存在多重危害。
21.六道眾生,皆是過去父母
佛法、世間法 (1) ,本來不是兩樣。或有以佛辭親割愛 (2) ,謂為不孝者,此局於現世,不知過去、未來之淺見也。佛之孝親,通乎三世 (3) 。故《梵網經》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4) 。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佛之於一切眾生愍念而度脫之,其為孝也,不亦廣且遠哉!且世間之孝,親在則服勞奉養;親沒則只於生沒之辰設食祭奠,以盡人子之心。設或父母罪大,墮於異類,誰能知所殺而食之生物中決非曾為我之父母乎?昧 (5) 三世無盡之理,而以數十年之孝責人,其所知見之淺小,為可憐也。故佛教人戒殺放生、吃素念佛者,其慈悲救濟也大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
【注釋】
(1) 世間法:凡夫眾生由於煩惱起惑造業流轉生死的現象。
(2) 辭親割愛:離別親人,割捨感情。
(3) 三世:過去、現在、未來。世是顯示諸行增語。
(4) 受生:投生投胎。
(5) 昧:昏,糊塗,不明白。
【按】
這一段談佛教的孝道廣大深遠,批評儒者認為出家為不孝的錯誤觀點。第一句「佛法、世間法,本來不是兩樣」,是從真諦的角度講的。世間法雖然生滅有漏,但是你能夠覺悟,它就是佛法。接著大師引用《梵網經》說明佛教孝道通於過去、現在和未來三世,由此開示眾人一切眾生都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戒殺放生、吃素念佛是對眾生的慈悲救濟,屬於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