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與劇論 · 談 真

〔1〕 時人批評抗戰以後的劇作,常常惡意地用「抗戰八股」這幾個字來抹殺,「老是那一套,看厭了,又是漢奸,又是鬼子強姦婦女,又是民眾起來打走鬼子,殺死漢奸,千篇一律,厭了厭了」,這是所謂「批評家」的「一致」的呼聲。在這個呼聲下面,我們的劇作界起了兩種反響,一種是對於這種「非難」置之不理,依舊寫我的「那一套」,不去考慮一下為什麼他們「厭」,為什麼他們不歡喜「那一套」;另一種是被這種呼聲嚇倒,不假思索這種「非難」的對不對,便立即改換方向,寫些與「抗戰無關」——即使有關也「不過是裝飾」的東西,以為如此就可以免去「公式化」的譏評。這兩種做法,我們以為都不是使我們的抗戰戲劇走上正軌的辦法。 在我,以為「公式」並不怎樣可怕,也並不怎樣值得反對。抗戰中有的是漢奸,有的是日寇的姦殺,必然地也有的是民眾的起來掃除敵偽,這是現代中國大眾日日遭遇著和還有繼續遭遇之可能的現實,也是民族革命戰爭中所必須經過的「公式」。那麼作家們拿這些現實的題材來寫劇本,毋寧說是應該的。問題是在對於日寇、漢奸、民眾乃至他們所處環境等等寫得是否真實,而不在可不可以寫這些人物和故事。這些事可以發生在都市,可以發生在農村,可以發生在塞北,也可以發生在江南。日寇有各種的日寇,漢奸有各種的漢奸,民眾也有各種不等的民眾。寫得真實,是這麼一回事,觀眾便覺得真實而忘其為公式。寫得不真實,不是這麼一回事,那麼即使不是公式,觀眾也覺得這不是人間現世之所可有。沒有日寇、漢奸、民眾的劇本,難道就一定可以使人民不厭了嗎?這就是一個反證。 劇本要上演才顯現它的力量。它是要在大眾面前試驗的東西,因此更無法掩藏它不真實的缺點。抗戰劇為著要振奮人心,寫得樂觀一點可以容恕,但這樂觀要有一個「可能」的限度。一個扭扭捏捏的洋場小姐為著愛上一個抗戰的英雄而跑上戰場,這我們不能斷定她沒有這種可能,但是為著溺愛這個女英雄而將她在戰場上的行為描寫得比其他戰士更加堅定,更加勇敢,那麼這種描寫便會使人感到不是粉飾,就是欺騙。粉飾與欺騙,是不能博得觀眾喜愛的最大的原因。 藝術家不該騙人,這是常識。人民從日常生活中明明知道是臭的,不論用怎樣的技巧,你不能在舞台上說是香,人民從日常生活中明明知道他是壞的,你不能在舞台上說他是好。即使是有從壞到好的可能,你也只能告訴大家,如此如此之後,他才會改變過來,不要對他絕望。否則,壞蛋一抹面孔變成好人,觀眾必然地會報之以倒彩而無疑。 丁玲在一篇文章中說過:「為了宣傳的目的,不是仰求少數人的讚許,而是博得大多數人的激動,最好是注意一下藝術的真實性。」這句話我有同感。 1939年 注 釋 〔1〕  原載《戲劇春秋》1940年12月第1卷第2期,收入《此時此地集》,桂林文獻出版社1941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