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 洛書
洛書歌
戴九履一 左三右七 二四為肩
六八為足 五在中央
河圖洛書。同一數也。而象異。以體用之分也。天地生化萬物。自其先言之。則為不易者也。自其後言之。則日易者也。故有體用之殊焉。體者一成不易。示其極也。用者隨事而易明其變也。
天地之大。萬物自生。變化自出。體用之間為氣數之所至。明其體而後知其本源。明其用而知其變化。
蓋氣數同而所以氣數不同也。河圖者氣數之大體。洛書者氣數之變化。以不息之德。成無盡之用。此變化之例。有不可盡言。而洛書則舉其大用耳。
洛書之謂象。亦猶河圖。生於二氣。分於五行。本於天地之數。成於陰陽之類而名一貫實異也。
故河圖之數重列五方。而洛書則平列九位。河圖之物。陰陽合得。而洛書則互為推移。其象之殊。即其取義之異。其物之別。即其致用之差。由是以合於河圖。則體用以全。以證於易。則變化以見。苟非聖人。焉足以明之哉。
洛書象數。由河圖變化而來。其陽數自一而三。方位不變。自七而九。則互易矣。
陰數則全與河圖易其方位。蓋陽體陰用。洛書為明用之圖。故陰數大易。
然自其次序觀之。則一之與六。以重列變為先後平行。三之與八。四之與九。二之與七亦然。皆平行也。以一居北。而六在西北。三居東。而八在東北。九居南。而四在東南。七居西。而二在西南。
其所合仍相得也。五之在中。本於中極不變之理。此所以允執厥中為至道也。體固如是。用亦不違。非中極之道。不足以喻之也。
就書象言之。數之變化在於動。以北方之一。東方之三。皆原位不動者。非不動也。先天之生化首為水。後天之生化首為木。其所變即在其位。故動而不動也。
至南方之七。變而居西。西方之九。變而之南。以後天金火互用。與先天恰反其位。故動而易其地也。
以數之序言。則一三者順行北而東仍前。而七九者由西而南、則與前異。此由變化而分其用也。
陰數之序。則東南之四。而西南之二。與東北之八。而西北之六。其序已與河圖反行。而其合乎陽數。則正相得。
蓋陽由一三而七九分作兩途。一由北之東。一由西之南。以明四正之氣。猶相偶合也。而陰數則與之成逆行。一由東南之西南。一由東北之西北。亦分兩途。以與陽合。
其所行之序雖變。而所合之數不差。蓋亦天地自然之變化。而成其用者也。
夫陽之與陰。為萬物生化之本。有其一必有其二。
如陽數順分而變位。陰數勢必逆分而變方。以便合陽而成其生化之用。
故一之三。七之九。為生成數之經然。
而四之二。八之六。為生成數之緯然。經緯相得。生成之功見矣。且合數之。
自北而東。自西而南。陰陽之數。各得其半。即由兩以生四。兩儀生四象是也。
陽由一三七九之一序。分為一三與七九兩系。陰由四二八六之一系。分而為四二與八六兩系。以成其四也。
故陽有太陽少陽。陰有太陰少陰。則一與九為太陽。三與七為少陽。四與六為太陰。二與八為少陰。
以在數之始終為太。中為少也。以此相分合。而變化成生成見。萬物自是出萬數自是成矣。
合此兩系之數觀之。為一八三四。此自北而止於東南也。為六七二九。此由西北而止於南也。
兩數相錯而正相得。以符天地生成之用。陰陽均平之數故也。
蓋左右兩行。亦陰陽之道路。二者必求其平均。
左之八與三。右之七與二。雖原來火木生成之數。
而二與八則互換其位以相合。若不換位。則三與二。七與八。皆相失。而生成之功不能見矣。
故二八易位而後陰陽之數以平。生成之功不改。此則天地之自然之妙。不可不知者也。
因此互換。如是相對之位。皆合而成十。即一與九。三與七。二與八。四與六。莫不成土之成數。洛書中央用五。而不見十。不知十之數。恰藏於八方。以相合而後得之。
河圖之合皆五。洛書之合皆十。明五十為天地之心。土為天地之中。萬物之本。其義至深切矣。夫洛書之象。明用者也。天地大用。在此圖中見之。
即易之卦象。亦於此圖明之。
南九北一。由乾坤變為離坎也。
東三西七。由離坎變為震為兌也。
東北之八。西南之二。由震巽變為艮坤也。而艮坤易其位焉。
東南之四。西北之六。由兌艮變為巽乾也。而巽乾首明其用焉。
此皆易象所自仿也。蓋河圖者體。合伏羲之卦。
而含文王卦之變者也。洛書者用。合文王之卦。而合文王之卦。而存伏羲之卦之體者也。
二者必互觀之。方明其義。以天地之生化萬物。由一而眾。故由太極。而兩儀。而四象。而八卦。
即由二氣。而五行。而九宮。皆由一而二。三而四。自少分多。自寡化眾。此生化自然之象。
而圖書所示之例也。以生化之始。不離於一。故生化之眾。
不失其中。有此中極。則千萬變化。不亂其序。此中央之五。永不易者也。
而其它象數。則隨氣數所至。二五分合而成其變。變成而天地之大用見。萬物之生化出;。其理其事。固顯然如指掌矣!
洛書言數。有明用者。有明變者。有與道同者。有與人事同者。大別之有三。
(一)圖中之數與河圖異。河圖為五十五。洛書則四十五。
此由天地生化。陰陽消長之數使然也。河圖言體。陰陽平均。此合乎道者也。
洛書則重在用。用者以陰從陽。以陽統陰。陽主陰從。天包地而生化方就其序。
故陽數二十五不變。陰數以三十變為二十。明陽道常長。陰道常消。而以立天地之極。
正陰陽之位。俾下毋僭上。小毋陵大。並育不害並生不賊。而全其用。以至無窮也。
乃為陽位者五。為陰位者四。陽居四正。陰居四隅。陽正位中宮。陰環行四極。而後名正事順。體建用周。
雖陰陽似失其平衡。實則如是方得其平衡也。蓋陰氣不可長。中極不可亂。以五之陽正立中宮。而四圍二氣。仍自平均。未嘗偏頗。此其為數以四十五為制也。
(一)洛書之數。陰陽平列。而與河圖位異序殊。
與河圖數同而象二者何也。則河圖明天地生成者。所生成為五行。其位限於五。
又河圖明天地偶合者。其合以順逆。故序唯依陽順陰逆之例。
洛書則由河圖而推其變化以極其用。所象在生成之後。自五行推至九宮。
以明生化之序。由二五而可推至無窮也。故數位分而為九。又洛書明生化之例。
本於二氣之交錯。二氣分合。生化以眾。則數序之行。亦循環往復以至無盡。
而其序或順或逆。或移彼就此。或分此合彼。互相推移。成其變化。此亦天地生化自然之序。
萬類消長一定之例。有不易而易。不變而變。而變仍不失。易仍不亂之道存焉。
故與河圖同異也。如陽數東北原位。以水木之生成。先後天之所始。
言先天之生成者首水。以天之一氣切化也。言後天之生成者首木。以天之二氣再化也。
故卦象以六為坤之用。定爻之數。以三為卦之數。以八之自乘。為全卦之數。皆取乎水木之數。以領先後天一切生成之象也。
若西南之七九。則先天後天之生化各異。
先天之火在南。數為七。金在西。數為九。
而後天之九屬火非金。七屬金非火。二者恰易其數。故變其位。蓋火之與金本相剋也。
非同水木之相生。既克則有勝有復。火之勝金於先天。
則金必復於後天。若勝而不復。則生化將窮。更何後天變化可言哉。
故在洛書火退而西。金進而南。恰得其反。以成其序。
蓋五行之生。火必因土而後生金。既互易其位。
乃得受中央之土氣。而後不相剋而相生。生克之間。即在此易位數耳。
且因變化之例。必二氣之平衡。且相得有合也。
以火移西。以金移南。一則九與一對。一則七與三對。
皆合十而受土氣。以自成後天之化。
即以陰數言之。其變例亦同。以二之接七。而仍不失火之生成。
以二之對八而合十。以受土氣。此二之必移西南與西七接也。
其它四六八皆然。既以此互易。而後相得。
則其原位必依此變易而後成用。此固自然之理也。
(一)洛書中宮之數五。河圖之數十五。何也。則以河圖土之生成數全。
陰陽之體。不可少也。洛書以明用為主。土之德在五。言五已賅十。
前講河圖已詳其義。洛書之僅舉五者。又不獨以土德用五之例。蓋洛書明生化之變。
為後天之象。非河圖可比。後天之例。以生化為用。生化之道雖本於五行。而非止於五行。
故其象皆變河圖之原例。而成新例。
後天者以生化無盡為用。故各方之數皆由內而外。由寡而眾以分合變化示生化者也。生化既眾。象數益繁。而並生不害。並育不亂者以有中極也。
中極止於一。此數用五而去十。明其不二也。天地之道。一言可盡。
為物不二。則生物不測。此即堯舜執中之道。以本天地之用。而見於洛書者也。
天地以五為中心。五行以土為根本。萬物萬事以中一為立極。
皆自此象見之。以天道言之。則一切生化之數。不離於中五。而用以廣。德以大。萬物所倚。萬數所持。皆此五也。故曰:天地心。亦陰陽之中氣。五行之中道也。
易傳曰顯諸仁。藏諸用。此二語即釋洛書者也。
洛書之中五。即仁也。而曰藏用者。則言洛書用五藏十也。夫陰陽二道。相倚而成用。而陰必藏。陽必顯。
一藏一顯。其用始大。五與十皆土數。即土德也。一屬於仁陽也。一屬於智陰也。用仁而藏智。仁顯而智不顯。藏也者非去而不用。言藏之於內。不以顯也。
蓋天下之道。必首德行。仁為人之全德。亦天地之全德也。若智者。以成仁之用也。不可獨用。
仁顯其德。而智全其用。則用不顯而自大。是中庸成已成物之功。所謂不慮而中。不思而得者也。唯聖與至誠則之。
以人之生本乎仁。仁之德無不全也。而智成之。即陰陽之道也。顯仁藏智。智在仁中。即扶陽抑陰之道也。
此義則本於洛書。洛書顯五而藏十非無十也。
四正四偶。所合皆十。即所謂藏也。藏之於內。而獨顯五。以明立極之義。實為天地微妙之道所見者也。
天地之功。見於生成皆仁德也。不見其智。而功莫與大。
此即能藏其智以成其用也。
人若忘乎此義。不顯其仁而用智焉。是悖天逆道。無不敗矣。尚何成哉。
故洛書用五之義至深切矣。
洛書明變化之例。示生化之用。其所包者廣。此略舉其大者耳。要將河圖之象數。與之一一對參。而求其變化之跡。則可漸悟天地生物之則。聖人易教之心矣夫。
河洛大旨復聖講述
河圖負於龍馬。洛書呈於元龜。以其所出見在河洛也,故名河圖、洛書;
圖之出雖以馬龜。象之徵則符運數。蓋天地自然之象。顯於物者也;既出見於物。得聖人解之。以造成人文之始。而易象乃具;
是河洛二圖者,天地之文顯於物。而用於人者也;
唯天地之神。能自成之,唯物顯之;唯人用之;蓋合天地人物四者之靈,而後見其功;成其名,以廣其德,著其道,其為物豈可輕言哉?
觀易象之所本,六經之所仿;百度之所制,一切政教之所創。其為人文之袓,文化之源,固無他物可與方矣!
圖書之象簡,而包舉天地之間,生成之德,變化之道;
盡氣數之妙,示形神之全;固以一而賅萬,中而立極,有同易道者矣!
其所明用,在順自然之序;而推其不息之功,在本生化之原;而溯其不二之道,猶天地之覆載,人物之生育;而莫外於至一至中之極者也。然考其用之大例,有數則焉:
(一) 河圖者;明位之用,位無動也;洛書者,明時之用,時有變也;
河圖立天地之極,而見其體,是明位不動,有其生成之序也;
洛書列天地之序,而著其變;是明時之時遷,有其復之情之也。
二者大例,一體一用;一守中而立極,一循行而不窮;是天地生成始終,道德氣數往復遷變,可見可微者也。
(一) 河圖者;明天地之生成也;洛書者,明萬物之變化也;
河圖自陰陽二氣之生成,而五行出;洛書自五方之推遷,而九宮見。
五行為萬物之本,數簡而位定;九宮為萬物之變,數繁而行周;此生化由簡而繁,氣數由正而變之例;
故河圖之數,自一至十,不離五行,而成生成之母;洛書之數,自一至九,化分無盡,而明往復之理 ;
其例如: 一六之水,則化為一與六之北,與西北二宮;四九之金,則變為九與四之南,與東南二宮;餘數皆然,雖水火之數不易而位移,火金之數互易而位改;在河圖可名為水火金木,在洛書則稱為四正四偶各宮;
正猶易之兩儀,一變為四象,再化為八卦;其數已由合而分,其物亦由寡而眾;此天地生化自然之例,而易之所以為易也,若執河圖以釋洛書,則將滯而不通矣!
(一) 河圖者:以數紀二五之本質;洛書者,以數名九宮之循環。河圖不動而自生成,
洛書以動而形變化;
河圖象天地初奠,物類自生之時;洛書象萬有具陳。氣數並行之例;
其合於易,則圖如伏羲之卦,定位明序,而立其極;書如文王之卦,變化錯綜,而推其用;二者各有其所象,亦不外造化自然之理數;
可征於物,可驗於形,可候於時令;可證於天地之文,可通於人物之生變遷者也;
故河圖之象,不易而易,如天地之道也;洛書之象,易而不易,如天地之德也;就河圖推而上之,可明天地之自始;就洛書推而化之,可知萬物之將來;
而天道以明,人道以建,天人以達,性命斯順;氣數不乖,行止斯定;此易之所以立教,為象天道以定人道者也。
夫河圖之數變,而洛書之象以成;其屬於天道者,萬物生化自然之象也;屬於人道者,則扶陽抑陰;中極不動,顯仁藏用,中和以成之義也。
蓋天道遠,人道邇;天道精微,聖人則之;人道明易,眾人能之;必以人道為言,而後眾人可通天道也;
河圖之屬天道者多,洛書則寓人道;以後天之世,唯以人道為急務也;
然人生自天命,人道出於天道;非天道之外有人道,乃天道之見於人事,而宜取法者;故名之人道,明人之所當由者也。
道路也;由之則可行;人生猶行路也,由道則全其生;大則治平之功,小則孝弟之事;遠則聖賢之德,近則日用之常;皆必由是而達焉。此人道之所以為重,而次於天道,以先於天道者也。
洛書之象,由河圖而變;即由先天而為後天,亦即由天道而入人道;此可征之於其數也。
五行雲者,非僅指水火木金土也,凡物與事之同列而有五者,皆是;亦如兩儀也;故在時,有春夏秋冬四季也;在地,有東南西北中央也;在人,有心肝脾肺賢也;在味,以酸咸辛苦甘也;在音,有宮商角征羽也;在德,有仁義禮智信也;在倫,有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也;其類正多,要皆五行也。
行者,言其周流往復循環而行,不相害也;故一年四時象之,年以四時成歲,而土旺於四季;
如河圖以水火木金定四方,而以五十之土立中極也;至洛書則方之四者變八,中之五者終不移;
則可知天道之行,有化少為眾,變合為分之例;而中極不易也。去其十者,抑陰而扶陽也,顯仁而藏用也;此即人道所始仿也。
人之於生,有德業焉,有事功焉;不得徒生也。故天命之性以成其德,仁是也;天賦之知以立其功,智是也;
人之以仁成性,則道成而生全;以智立功,則事成而名貴;
二者人之所以為人也,然必顯其一;而藏其一,以合乎洛書之象,而契乎天地之德;若不能顯仁藏智,則有功無德,失主之本;
若不顯仁而徒用智,則反未為本;離性日遠,去道日甚;不獨無以全生,必反因以賈禍;
蓋智者,用也,末也,必有本體為之先焉;失其仁而唯智是尚,是捨本逐末,失體求用;無根之花,無源之泉,何以自全而成用哉。
用者,言有所用也;有所主宰而後成其用也,非獨用可成功者;
故顯仁藏用,示天地之道;必先立德,明人道之本;必先修已,其與中極不易之義;
為易教並重者也。仁之德,即生成也;天地以生成為本,故人以仁為先;
仁、人也;有仁斯有生,安有忘其仁,而能生者? 即安有忘其生,而能致用也? 故用者,為仁用也;為用以成其仁也。
分言之,則有諸德之名;約言之,即仁也;用之屬智,亦為仁也;苟無仁,何以名其智哉? 譬如其生且不省者,焉得為智?此夫子有予智不能中庸之嘆也!
河洛二圖所重,在變化之例;洛書者,河圖之變;河圖者,天地之變;
河圖以二氣之變,而五行出;洛書則五行之變,而九宮分;此易見者也。其中微妙難知者,則五行之數,本二氣之數;
而九宮之數,即五行之數;推之則萬物之數,莫非九宮之數,亦莫非五行之數,二氣之數也,
溯而上之,則九而五而二,歸於太極之一;推而下之,則五而九,至於萬物,以達無窮;一本而萬殊,萬殊歸於一本;
如布之經緯,網之綱目;其為數殊,為絲一也;故自太極以至無窮,為數雖殊,為氣無二;而數之殊者,非殊數也;
數之自加減乘除也。故數殊而不殊,雖由萬物至於無窮,仍不外此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之數;不過有其分合變化而已。
故數之殊者,數自殊之;非數外有數,則由氣之不二也;
因氣不離陰陽,雖有錯綜生化之殊,仍不失其為陰陽;故氣無殊,數無殊;數以紀氣,氣之所至則數成,數之所見則氣達,氣數無殊用也;
河洛者,明氣數之用,示天地萬物之始終也;果明其變例,則天下之氣數;皆可推而知之;以其用因變而後見也。
設無所變。即無所用;果無變無用,天地已歸澌滅;更何河洛之圖存哉?
唯其變多則用神,用神則天地無極;人物無盡,莫不在氣數之中;即莫能出此圖象之外,而後河洛二圖,乃為人之所必明,世之所必重者矣!
河圖與洛書異同之處,即氣數變之跡,與天地萬物生化之例;其所列雖僅此九宮之位,五行之名;而其類推,可至無盡;欲明其變,可就易象證之也;
所須知者,河洛之變何自來?其氣數分合何所本?此則求明天地生成之序,人物生化之數,所必留意者也;茲試論之:
洛書之數,因河圖而來;即萬物之生化,本天地五行所出;如五行生自二氣,即天地也;已見河圖。而九宮變自五行,即五方金木火水土也,
則見洛書;而九宮雲者,非言九物,或九事也;以數盡於九,九宮足以包數之全;天下之物,盡在九數中,則莫逃乎九宮之外;
故九宮者,萬物萬事之所隸屬,而萬數之所循環者也。
無論生化之無盡,所推所衍,莫不盡於九數之中;由九而內則返於一,由九而外,則推至無量數;數雖無量,仍不外此九也;
乾之用九,已盡天下生生之道;而大衍之用四十九,已極天下往來之數;
其曰:大衍者,由中數之五,而十倍之也;衍者、推衍者:推其數之所至,而足以包舉一切數;故曰:大衍。
以數之老陽在九,老陰在六;六九五十四,去中五,而得四十九;
即大衍之用,此亦河圖洛書所有之數也;以其數之重在變也,則河圖之象變為洛書,所始在金火互易位也;
以金之九,為先天數;若已變,則屬火;離代乾用,離為火;而乾為金,故其位隨乾離而易;此易見者也。其間尚含深意,即以數之成,乃因氣之行;氣之行也,非置於一方而不動,必周流八方而無息;以位言之,則河圖之火與水對,金與木對;
數隨五行之氣,而定其方,無所易也;若以時言之,則洛書北方之一,與東方之三,一屬太陽,一屬少陽;
而後南方易以九,西方易以七;亦一太陽,一少陽;其位互易,而後正對;以其氣之既行,不復如河圖之初生也。
河圖之氣,以陽生陰,以陰繼陽;故陽老於西方之九,而陰四繼之;陰老於北方之六,而陽一承之。陰陽互根於定位,而相得以合,而生成之功乃見,此其以氣之初生為象也;
若在洛書,則陰陽已分,二氣環行;行者有序,太少必對;是以北方之一,南方之九;一始一終,皆太陽;東方之三,西方之七;一生一成,皆少陽也;
陰氣亦然,東北之八,西南之二,皆少陰;西北之六,東南之四,皆少陰;兩兩相當,以周行於八方;而成一陰一陽之道,遂不可不易其南西金火之位也。
此例可以一歲證之,春與秋對,冬與夏對;一寒一暑,相當其令;而一歲之氣,周而復始,如環無端,此其用之可明者也。
故洛書之象,象後天已定之氣數;陰陽迭興,數位周流;以成其往來不息之德,不獨歲令然也;即一人之生,一日之晝夜;無不如是,皆以循環為率;此即洛書以明變化之用為象者也。
且數之既變,有數例焉;陽之合陽,則反為陰;陰之合陽,則化為陽;故二陽相遇,則成陽中陰;二陰相遇,亦為陰中陽;
此在太少之外,更有陰陽也。是一與九對而成十,則九為陽。一為陽之陰;
三與七對亦成十,則三為陽,七為陽之陰;陰數亦然。故四隅陰數,東北西南為陽,相對為陰;
其所以然者,合則變,分則化也;後天之數多雜,無純陽純陰之物。以其不能生化也。
洛書之數,參伍錯綜,各有其分合之用;故變化無盡,不獨火金之易;即二八之易位,亦其例也;
天地生成,全依此陰陽之摩盪;而後萬物生化。世界悠久,以迄無窮,此所謂造化之機也。其行也,則以往來為則,循環不已,以成其生生不盡之功;
即至誠無息之德也。故氣之陽者陰之,陰者陽之;天者下之,地者上之;左者右之,右者左之;相互以生,相交以成;不獨金火之互換也;
故東南西北,四方之序;不似河圖,自一至九,九宮之數;不同五行,而後見後天之道,明世間之數。
如河圖始於北,而洛書首東;河圖陰逆陽順,以一系行;洛書均分二系以往復,此皆二者同異,可資考證者也;
蓋先天之象,由無入有;其始生也,因氣之動;後天則已生成之後,萬物隨之生化;
氣之流行不息,數以變化不窮;其所以異者,皆自氣合之;而氣者,內征於道,即理也;外征於象,即數也;理數之間,不可過求其跡,以有神也;
神御其用,故天地有主宰之數不易;而神不可測,以其微也;是陰陽之事,不可實之以物也。唯神通之,氣感之;固聖智之事也。
以易言之,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言非易明也;而氣數之常變,吉凶生焉,禍福降焉,則盡人所當知也。
故逢其合,適其宜;去其逆,塞其空;為趨吉凶之道,不可不講;此數雖止於九,而用可千萬;物雖止於五,而道將無窮;
如水之數,遇金而旺,遇火而尊,遇木而退;遇土而死;其道有窮通也;他行皆然;以數合之而自卜之,則吉凶無遁情,禍福有定數;不必求之人也。是故數之為用,
合道明生者也;知數知生,順數順道;其所指者義精意切,惜乎人之不講,而不明聖人立教之旨,斯可慨矣!
宗聖講述——曾子
古時象數,悉本河圖、洛書,是為易象之源。河圖負於龍馬,洛書呈於文龜;皆天地自然之象數,而聖人則之以演易;
蓋所由來者遠矣!在天成象,在地成文,天地之象數,即由天地自呈於人前;神道之感應,為人道所昭彰;
固上世常見之事。以地天猶通,神人時契;人習於道,無不通神;則神亦降其靈,資人以智,發人以道,非可異也;故圖書出,而人文以創;
天地之道見,而人道以明;人之有文化教育,皆始於天地自然之象數文章;雖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溯源探本,則有所自矣!
故圖書者,易象之袓;欲明易象,必明圖書;如木本水源,不得其故;則枝流莫可究詰,是以夫子曰:「五十學易」,言由圖書以窮象數也。天五地十,五十為天地中心;
天之道由此見,人道由此立。故五十為圖書之中數,猶易之太極也;太極在數曰一,在位曰中;在性曰至善,在氣曰純陽;為無始之始,萬有之宗;老氏之天下之母,即指此也;而其大包無外,廣盡萬類;故屬天地之中,亦天地所自成也。
數雖自一至九,而其宗則五與十;五十分列,則乾坤定位;五十合用,則大衍成形;故曰五曰十,或五十,皆數之本體,其化則用也;
乾用九,坤用六,九六為乾坤之用;乾數極於九九,坤數包於六六;
人之數七,艮也;其數盡於七七,此大衍之用四十九,指人道也;天地之道,由人而明;天地之數,由人而用;故大衍之數,以七七為用;而天地之數在其中矣。合則成用,分則為位;交錯則變化生,乘除則盈虛見;而其本始,莫外乎圖書之數也。
河圖、洛書之象數,為自然象數;易之象數,則本圖書而推其變化之象數也;易與圖書有同異;但天地象數,終不外圖書所有者;
至其變化,雖推之無盡,仍不能有違於圖書之例;則由天地生成之數定,不可越也;自上而下,則二五賦形,而萬物以生;自下而上,則萬有歸一;由形返神;
故圖書之數始一終九,五十在中;而二氣五行備具。其化生萬物,則以用言;以二五互交,推演為數;所謂二五構精是也。
故其數陽五陰五,陽以順行,陰以逆行;相交以生,相剋以變;而孤陰獨陽,則不生不變;
易以乾坤交用,坎離相制;以成生克,而形變化;由數之用言,則陽者,一三七九順行,始一終九,其位在西;陰者,四二八六逆行,始四終六,其位始於西北;
陽以九終交陰六,故陽數用九;陰數用六,九六相終始循環以生成變化;而五十主於中央,為天地中極;萬物樞紐。
此圖書象數之大概,即為易所本者;乾之用九,坤之用六;即准河圖之陰陽數也。
觀河圖所列之數,作為環形;則一三七九,由北而東而南而西;而四二八六,則自西北而西南而東南而東北;亦環而終始,唯五十在中焉。
洛書亦然,不過其用有異,由方圓不同也;由北之一,東之三,則以接西之七,南之九,皆陽數也;其陰數,則西北六,東北八,西南二,東南四; 亦由東南之四,西南之二,接東北之八,西北之六,相環以終始,正如河圖;而五在中焉,
其不同者,圖屬先天,書屬後天;一體一用,一位一成,一位一時。
故洛書之數,以相交而行;而河圖則相貫也。洛書之位,以東南與西北易數,而河圖則順逆依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