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 例言
一 易自伏羲畫卦,亦文亦畫,本合圖畫文字為一,雖太極等圖,系後人傳出,源流自遠,講易時,應並及各圖,以資參證。
一 易為聖人明天道以立極,立人道以制教,本為明道而作,有關內修性命功甚多,故講易應注意道功。
一 易既本天地之道為教,內中多闡神鬼之德,陰陽之情,習易者,必有敬信之誠,而講易時,應注重人神因果之理。
一 易明神道,為明性命之源,吉凶禍福,均屬易中固有之義,凡人生窮達壽夭,皆有定數,不可妄乾,則習易者,必明行藏之所宜,得失之有定;故講易時,應注重吉凶悔吝之說,而求其毋悖於數也。
一 易者,包乎道德、性情、數象、各類而言者也,言文必顧義,言數必徵象,因名思義,因類辨物,因詞審情,不可偏執,故講易時,務求其貫通一切,而洞明聖人立教之旨。
一 易之言吉凶,重在數,言數,重在象,數見其氣,象別其類,以征人事之所合,即以測天道之所宜,而見象必因著龜,明數必候氣運;天乾地支,五運六氣,皆易所重;故講易時,應並及占筮之術,測驗之方。
一 易之為教,原以授民全生之道,推之成人成物,以至治國平天下,莫不貫通,而原始要終為第一義,人之習易,亦當求其先後,不可好為素隱行怪之談,故講易,雖不能如王弼之掃象,亦不可如費氏之徒以災異言也。
一 易道博大精深,無不包被,內則修己以一天人,外則成人以一道德,而本未一以貫之,實時中也;習易者既諳斯義,必期實行,.務求行動咸宜,言思不悖,而能有德以為世則,有道以為人師,庶可使易教重明,聖道彌廣。
一 易之為教,始於古聖,闡於道宗,成於儒者;言既精微,旨尤玄妙;固賅各教之義,集諸派之大成;習易者當以聖人天下為公之心,一本有教無類之旨;不可自存門戶,有入主出奴之見,以自狹而聖人之教也。
一 易傳至今,注說不一;漢宋各異派,儒道不同宗,遂致議論紛歧,爭持齟齬,徒亂人意,何裨聖經?今茲講易,務求闡明微言,表章至道;不執於宗派之習,不徒為同異之求;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能探經旨,不睽經義,仍可互相引證,期其貫通;無問其人,祇征於是,則於聖人講示之後,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
以上各條,係為講易之前,必知之事,以易經至不易明,必先知其研習之道,方不為歧途所誤,略指大概,以告讀者,或亦極深研幾之一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