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境 · 常人欣賞文藝的形式
人類第一流作家的文學或藝術,多半是所謂「雅俗共賞」的。像荷馬、莎士比亞及歌德的文藝,拉飛爾的繪畫,莫扎特(Mozart)的音樂,李白、杜甫的詩歌,施耐庵、曹雪芹的小說;不但是在文藝價值方面是屬於第一流,就在讀者及鑑賞者的數量方面也是數一數二的,為其它文藝作品所莫能及。這也就是說,它們具有相當的「通俗性」。不過它們的通俗性並不妨礙它們本身價值的偉大和風格的高尚,境界的深邃和思想的精微。所奇特的就是它們並不拒絕通俗,它們的普遍性,人間性造成它們作為人類的「典型的文藝」(Classical Arts)。
一切所謂典型的文藝都下意識地有幾分適合於一般人,所謂「俗人」或「常人」的文藝欣賞的形式和要求。我們研究常人欣賞文藝的心理形態絕不含有看輕它的意味。反過來說,我們還正想從這裡去了解世界第一流典型文藝的特點和構造。
但這人間第一流的文藝縱然是同時通俗,構成它們的普遍性和人間性,然而光是這個絕不能使它們成為第一流;它們必同時含藏著一層最深的意義與境界,以待千古的真正的知己。「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每個偉大文人和藝術都不免這孤寂的感覺。
德國現代藝術學者劉友納爾氏(Lützler)近著《藝術認識之形式》一書,內容描述「常人欣賞藝術的形式」,「藝術考古學對藝術的態度」,「形式主義的藝術觀」及「形上學的藝術觀」等。分析精深,富有新思想。「常人欣賞藝術的形式」一部分尤為重要。這本是一個很有趣味的問題,我現在抽暇把他的主要思想介紹一下。
所謂「常人」,是指那天真樸素,沒有受過藝術教育與理論,卻也沒有文藝上任何主義及學說的成見的普通人。他們是古今一切文藝的最廣大的讀者和觀眾。文藝創作家往往雖看不起他們,但他自己的作品之能傳布與保存還靠這無名的大眾。
常人的樸素的宇宙觀是一切宇宙觀的基礎,常人的藝術觀也是一切藝術觀的基本形式。常人的藝術觀並不就等於兒童的藝術觀。因為兒童中有所謂「神童」,他的藝術稟賦卻在一般常人之上,像莫扎特(Mozart)之於音樂。而常人則不限於任何年齡。常人的藝術觀也並不就等於所謂「平民的」。因為在社會的及教育的各階級中都有藝術鑑賞上的「常人」。但常人的立場又不就等於「外行」,它只是一種天真的,自然的,樸質的,健康的,並不一定淺薄的對於文藝鑑賞的口味與態度。
常人在藝術欣賞的「形式」和「對象」方面都表示一種特殊的立場與範圍,這是值得注意而且是很有興趣的。
在藝術欣賞的過程中,常人在形式方面是「不反省地」「無批評地」,這就是說他在欣賞時不了解不注意一件藝術品之為藝術的特殊性。他偏向於藝術所表現的內容,境界與故事,生命的事跡,而不甚了解那創造的表現的「形式」。歌德說過:
內容人人看得見,涵義只有有心人得之,形式對於大多數人是一秘密。
至於常人所欣賞的對象的範圍,則愛好那文藝中表現他們切身體驗的生活範圍以內的事物,或是他生活所迫切感到的缺陷與希求追想的幻境。對於常人「藝術真是人生的表現和人生的」。
所以常人真能了解及愛好的藝術,是那接觸到他生活體驗範圍以內的生命表現,倒不在乎時代的今和古。古人的小說只要它所描寫的生活情調與我們相近,就不嫌其古。今人的小說如果所描寫的太新太奇而沒有抓住我們生活的體驗內容,就會不為一般人所了解與歡迎。至於藝術「形式」方面、技術方面的藝術價值則根本不為常人所注意與了解。他們的興趣與感動都在活潑強烈的生命表現,尤其是切近自己生命內容的。常人對於他的現實世界以及他的藝術世界的關係表現以下三特點:
(一)常人眼中的一切都是具有生命的,一切是動,是變化,是同我們一樣的生命。
(二)常人相信藝術中所表現的物象也是具有同樣的生命。不惟宗教信徒相信神像是代表神靈,一般人也相信大藝術家能創造生命。各國古代都有關於畫家、雕塑家的神話,相信他們的作品能代表真生命。(顧愷之嘗悅鄰女,挑之弗從,圖其形於壁,以針釘其心,女遂患心痛,告愷之拔去釘即愈)小說中虛構的人物往往成為民眾信仰中真實的人格。
(三)常人尤愛以「人性」附與萬物。詩人,小孩,初民,這些十足的常人,(人稱歌德為人中的至人,也就是十足的常人)都相信「花能解語」,「西風是在樹林間嘆息」。
一言以蔽之,對於常人,藝術是「真實的摹寫」,是「生命的表現」。而著重點尤在「真實」,在「生命」,並不在摹寫與表現。技術在他是門外漢,「形式」在他更是微妙不可把握的神秘,至多也是心知其美而口不能言。他所能把握、所能感受刺激引起興奮的是那活潑的真實的豐富的生命的表現。他們虛心地期待著接受著這「感動」,以安慰自己的生命,充實自己的生命。至於這「生命的表現」是如何地經過藝術家的匠心而完成的,借著如何微妙的形式而表現出來,這不是他所注意,也不是他所能了解的。他是筆直地穿過那藝術的形式,……藝術家的匠心,……而虛懷地接受那裡面的生命表現。這生命的表現動搖他,刺激他,使他悲,使他喜,使他共鳴,使他陶醉。這是對於他的生命有關,這是他的真實,他的真理。能滿足這要求的藝術是好的藝術。不符合他這真理的藝術,就引起他的驚異而認為不滿。常人在藝術的理想上是天生的「自然主義者」,「寫實主義者」。但是人生是矛盾的,常人的藝術心理也是矛盾的。他要求現實,但同時也要求「奇蹟」,憧憬於幻景。他不僅是要求一幅山水,可以供他的臥遊。他更幻想著詭奇的神話的境界。中國通俗文學如《水滸》、《紅樓夢》、《三國演義》都在寫實的故事中摻雜些神話與奇蹟在裡面。這正符合常人的文藝欣賞的形式。歌德也曾說過平凡的要和那不可能的很美麗地交織著。」
說到這裡的是述常人對於藝術的內容方面的天然的傾向。現在再談一談常人對於藝術的形式方面潛伏的要求。(在此可了解古典的藝術形式是很迎合這心理形式的。)
(一)常人要求一件藝術品,無論是繪畫,雕刻,建築,在形式結構上要條理清楚,章法井然,俾人一目了然,易於接受,符合心理經濟的原則。
(二)然而藝術的內容……那生命的表現……卻須在這「形式」裡面渲染得鮮艷動人,熱鬧緊張,富有刺激性,為悲劇,為喜劇,引人入勝。
所以通俗的文藝作品都喜歡描述情節豐富,動作緊張,渲染刺激的內容。荷馬的史詩,日耳曼的尼伯龍根歌(Nibelungen Lied),中國最好的小說《水滸》、《紅樓夢》等都是未能免俗,其內容都是最豐富的最熱鬧最緊張的人生描寫。
根本上通俗文藝的主體是神話故事,英雄史詩與小說。在繪畫雕刻方面也趨向歷史的宗教的社會的人生描寫。山水畫與抒情詩是知識階級的創造與享受。
總而言之,常人要求的文學藝術是寫實的,是反映生活的體驗與憧憬的。然而這個「現實」卻須籠罩在一幻想的詭奇的神光中。
(《藝境》未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