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 · 一五 二月二十六日的謎底

孫了紅 《一○二》
冬天,每每我們可以聽到有人在祈求:「春天快來吧!」因為,正如眾所周知,冬天是寒冷得叫人相當難受的,誰也厭惡它,不歡迎它,除了不知寒暖的,無靈魂的傢伙。誰也希望它快快「滾蛋」,誰也渴求著「春回大地」「春到人間」。 相同的,誰也酷愛黎明,憎惡黑夜的。黑夜裡,人們所挨熬的,是:恐懼的、焦悚的、寒冷的,一分鐘如一天、一月一年般悠長。黎明則相反;它給人們帶來了光明,溫暖;光明指示人們向人生旅途中邁進的正確的目標,溫暖的陽光,愛撫在「旅人」的背上,增加了旅人前進的勇氣。因此,在人生的旅途上,不甘後退的人,是都歡喜光明的。 當然,這也是同樣的。悠長的黑夜,給奢偉帶來的,是紛擾、焦悚、寂寞、煩惱!如果他的「思想之箭」,絕無阻擋地,儘管向「牛角尖」中鑽去,而沒有大腿上的蚊蟲似的一刺。沒有在此「一刺」後的一剎那,模糊了意識,失去了知覺。那麼,在這漫漫的長夜裡,也許,奢偉會思索成一個瘋狂的人,甚至,因之而影響到他的不曾恢復健康的病體,而發生不幸的變故! 但是,畢竟靠了此「一刺」之後,幫助奢偉,平平穩穩地渡過了這可怖的黑夜。而當他疲乏地,想睜開眼睛時,一線光明,緊緊地射進了他的半開的眼縫中。 奢偉先生感到口渴,同時,或許是昨夜思索太甚之故,頭腦中微微有點脹疼,而耳膜上,也似乎有一種不可見的槌子,在不斷地槌著,發出了「嗡嗡嗡」的煩人的聲音。 他感到不適,也感到口渴,想睜開眼睛看一看昨天的那個白帽、白鞋、系一條白圍身的看護小姐是否在這裡,想要求她給他一些醫院裡所可能允許給他喝的飲料。 正在此欲睜未睜之際,猛然間,他的耳膜上,被一個熟稔的沙啞的叫聲,重重地刺了一下,他立即中止了他適才的想望,而假裝著熟睡,要聽一聽這些談話。 這熟稔的沙聲是誰啊? 諸位讀者,諒來不至於健忘到連這個沙聲也記不起來。雖然諸位讀者都牢牢記著,但是,筆者可並不放心,仍舊要不憚煩地告訴讀者的。 他是——身上穿著一套臃腫的西裝,一張橘皮色的臉,加上一撮小鬍子的,著名的「法學家」,同時,又是本埠各嚮導社中的一個有經驗的「被嚮導者」——我們早已認識的孟興先生。他正在低低地,然而相當興高采烈地,在和什麼人談著什麼。 刺進奢偉耳膜的第一句話,顯然已是「中場」,離「序幕」很遠很遠,因此,雖然相當讓我們的奢偉先生引起注意,但是,他卻摸不著頭腦,這一句話究竟是指誰而言。 孟興從他的沙喉嚨里,擠出來的沙聲,是: 「……我必定把他的身體,一段段切開來;再把他的一段段片成片,然後,嘿嘿!有心再這樣繼續下去工作吧!把他的一片片剁成醬;於是,把他的醬……」 至此,奢偉聽到了另一個,他所熟識的聲音。那個聲音是冷冷的,相當挖苦的,阻止了孟興的不著邊際的,「聊齋」式的奇談,說道: 「老孟的主意真不錯,把他剁成了肉醬,裝了瓶,再在報紙上大吹一下,倒可以大大撈一筆意外的『外快』哩;是不是?——可是,在這種米珠薪桂的非常時期,老孟,我勸你還是不必如此傻,節省點時間吧。第一,剁成醬要時間;第二,收買舊瓶又要時間。所以,你還是乾乾你的老本行吧。」 從這語氣聲調里,奢偉先生知道他是余雷。他,讀者們也早已久聞他的大名了吧?他是:長著一張五官秀整的臉,眉宇間呈露著一股掩飾不住的真摯與活躍的,二十多歲的青年。由於他身段瘦小,更由於他的「尊姓」與「大名」,是「余」「雷」二字,所以,不論他所相識的朋友,或與他共事的同事,都稱呼他為「小魚雷」,或「袖珍魚雷」。 魚雷是一種被某一方放置在海中或江中的,藉以使敵對一方的船隻,觸到它而立即船身炸裂、沉失的武器;但是,如果事先謹慎防範,而永遠與它避免「見禮」,則萬萬不會發生諸如上述的不幸情事。 孟興的話所以會「觸」上「魚雷」,而被「炸」得「一塌糊塗」,還不是他咎由自取,他的說話,「駛」出「路線」之外一萬八千里之故? 不錯,仰天說「不知所云」的大話的人,——新名詞(?)叫做「吹牛皮」——往往會冷不防,被人塞住嘴巴,弄得啞口無言;或者,被人拆穿「西洋鏡」,弄得醜態畢露。然而,實事求是,穩紮穩打的人,則最後還是能夠不動搖陣地的。 孟興此際似乎頗為訕訕然,他,只得老著麵皮,「轉移陣地」了!奢偉聽他已換了語氣,說:「好啦!好啦!『小魚雷』,炸得夠啦!小余,為什麼你這樣鉗牢我,不放鬆一步?你看,我們的首領不是好好地睡在這裡,沒有答應『老閻』的邀請,去過清明節嗎?我不過是說說玩的,我不過是說,假如我們的首領,犧牲在那個武生手裡的話,我要把他……」 此際,躺在病床中的奢偉先生,偷偷地微睜開眼來,想看一看這二位此刻各有如何的滑稽表情。然而,因為他正以頭在下,腳在上的倒栽姿勢,躺在斜坡形床上的緣故,他僅僅能夠看到懸在房頂上的白殼罩的電燈,之外什麼都不能看見。 雖然他的視線受到限制,不過他的耳朵是自由的,他不能看,但是他能夠聽,他不能直接看到二位的表情,但他能夠間接聽到他們的表情。 他聽到余雷的表情不大妙,沒有說話,僅僅從鼻管里「嗤——」的表示他的「敵人」已經失敗。 然而,壞了「喇叭管」的「留聲機」,倒又開足「發條」了!「麒派」老生又興高采烈地賣力演唱著:「喂!我的『袖珍魚雷』,停止舌戰吧!來,我們談一談,我們自從得到這個不幸消息之後,約定『分道揚鑣』,各憑各的本領探索這齣事的近遠因,現在,交換一下彼此探索的過程怎樣?」 此時,余雷與孟興講和了,他熱心地兜搭上去,說:「自然,昨天一整天的辛苦,諒不致白費,總有所獲的。而且,或者由於彼此的交換,而會得到更多的線索。」說到這裡,「魚雷」又爆炸了:「現在,且先領教領教,老兄怎樣會把金培鑫切成段,片成……」 顯然,孟興有過類似阻止的表示,否則,怎麼余雷不繼續說下去了呢?而代之而起的,卻是孟興的「賣夜報」的喉嚨:「噯!好啦,好啦!——至於說到有無所獲,我不敢在你『孔夫子』面前讀『三字經』,我只把昨天探聽所得,拉什作一個約略的報告。」 「請!」 這是年輕的甜潤的嗓音。 接著,是沙啞的聲音: 「昨天:京戲班的前台與後台,顯得十分紛擾混亂。原來,貼出的大軸是『失』,『空』,『斬』,那位老生戈玉麟,在『空』後下場的時候,大肆咆哮,他說:『什麼?易姑娘跟金老闆不是告什麼病假,他們連影子兒也不見,知道他們幾時回來?這樣不加包銀,要咱天天唱大軸,可不干!明天,咱也……嘿嘿!』」 「那麼,戈老闆!」是那個「抽水馬桶」的聲音:「您老就別等待到明天,爽爽快快您此刻就別『哭』,咱們吵塌了場,『拉倒!』……」 余雷茫然地插進去問:「為什麼不要『哭』,『哭』又哭些什麼?」 孟興勝利地大笑,繼續著說:「著!小余,你也有『聰明一世,矇瞳一時』的時候吧!讓老大哥來告訴你:諸葛先生斬馬謖的時候,不是他老先生要『揮淚』的嗎?『別哭』,就是抽水馬桶叫他搗蛋,不唱『斬』下去。」 余雷不耐煩地說:「老兄,這些無關緊要的話,你省了吧!講要緊的事要緊!」 「快了!快了!你等等,我總得一句句說下去呀!—— 「其時,一個臉上塗滿了五顏六色的傢伙,模樣相當怕人,然而他卻有著一顆慈悲的心,雙手放在『靠肚』後面,唉聲嘆氣地說:『唉!唉!易姑娘不知被那個兇橫的金老闆,軋到哪兒去啦!死活不知,怪可憐的!』」 余雷真的有些惱怒了,狠狠地說:「老孟,這是聊閒天的時候呀!」 「對!對!我知道—— 「其時,一個暗角落裡,有兩個人在竊竊私議。一個女的,她的頸脖子下扭著痧痕,身段瘦削;一個男的,站在她的面前,——他穿著一身不大漂亮的西裝,面色帶些棕色,臉龐滾圓,看模樣不是戲班子裡的人——左手插在褲袋裡,右手忽上忽下,或左或右地,滔滔地在談論著他們——易紅霞與金培鑫——的許多許多的事情。」 至此,奢偉又引起了注意,他準備豎起雙耳,一字不漏地捉住孟興的說話。 因為奢偉先生十分明白,關於易紅霞的事,只有此公知道得最詳細。只要看他以前對於易紅霞的一言一動,一顰一笑的過分的關心,就可斷定他對於易紅霞姑娘的現在的行蹤,也是必然了如指掌的。雖然當他得知了將有不測的大禍降臨到易姑娘的頭上,或者急於想挽救她的生命,感到他自己能力的不夠,而把此重任委卸給自己,似乎表面上已卸了責任;但是,事實上,他是決不願,也決不放心,就此置之不聞不問。或者,他曾暗隨在自己的左右,靜觀一切發展,必要的時候,也「下海」串演一個角兒。如此,在自己中槍倒地,昏暈之後的一切變化,他反知道得清清楚楚的吧? 基於這個理由,因此,奢偉先生雖然感到口渴難忍,他卻仍舊忍耐著,靜聽孟興的「下文」。 此時,也是感到口渴吧,孟興舔舔嘴唇,擠出他的沙聲,繼續講述他所聽來的話:「我聽到那個中年女人,非常焦悚地在問: 『小張,畢竟咱們的易姑娘喪身在濃眉毛手裡啦!您瞧!到今天還不見她的影蹤!』 然而那個小張只是淡淡一笑,回答說: 『放心!我擔保金老闆不曾把易姑娘弄死,她還好好的活著,活在醫院的病房裡。』 『那麼,準是她傷了?』 『不錯,受了傷。但是,不是被金老闆打傷的,而是,她為了救一個人,救一個就是這一次救她的人,才受了傷。』 顯然,這幾句莫明其『土地堂』的話,引起了中年女人的駭異,她急速地問: 『易紅霞沒有死?她反而救別人傷了?進了醫院?小張!那麼,咱們的易姑娘進的是什麼醫院?救的又是她的什麼人?再有,金老闆又到哪兒去啦?』 這一連串的問題,這位滾圓臉的西裝傢伙,卻一個都不給答覆,還是淡淡的一笑,只是說: 『你問的我什麼都不知道。』他又是一笑,分明他什麼都知道,而故意掩飾不知。『不過,金老闆我倒知道他的去處,他滿心高高興興的挽了易姑娘的胳膊,踱進殯儀館,雙雙擱在「大禮堂」中,來一個「冥婚」的儀式,但是他失敗了。事實不曾如他的願,反肇下了大禍,他,求助於他的有高跟皮鞋關係的趙海山,但是,事情比較大,似乎非「此公」所能援救,於是他走了,走到另一個地方去了』。接著,他又說:『怪只怪,金老闆偏偏要揀選這個二月二十六日的「黃道吉日」,否則,如果提前一天,那麼,我們的易紅霞姑娘,就要「壽終正寢」了!』 『那麼,幹嗎咱們的金老闆,偏偏要在達一天,跟咱們的易姑娘鬧彆扭呢?』 是中年女人,在迷惘地詢問。 西裝傢伙若有所感地,嘆息地說: 『你不記得了吧?去年這一天——二月二十六日——不是金老闆要求我們的易姑娘,雙雙挽著胳膊,上「大酒樓的禮堂」去舉行訂婚禮?其時,易紅霞不是如此回答說:「過一年再說」嗎?所以,今年此日,既然易姑娘不肯答應金老闆的要求——挽著胳膊,同上大酒樓的禮堂——我們的金老闆,為著要留一個「終身」的紀念,才選擇了這一個「隔年」的「黃道吉日」,硬逼我們的易姑娘,挽著胳膊,同上殯儀館的大禮堂去。……』之後,小余,我不再聽到什麼了。」 奢偉先生實在不想「醒」了,他樂於「睡」著聽他們兩人講述彼此所獲得的情報。即便就是僅僅孟興一人,給予他解答了多少的難題目?第一,他知道了那位易紅霞姑娘依然健在;第二,從「救了一個就是這一次救她的人」的一句話上,知道了易紅霞姑娘已經受了傷,是為了自己受了傷,然而並無大礙,這,可以從另一句「她還好好的活在醫院的病房裡」的話上測知;第三,自己又在無意中揭曉了一個謎底,一個思索了多時,不曾獲得答案的,「二月二十六日」的謎底,——這,簡直使他高興得要從床上跳起來。 但是,易姑娘為什麼會救自己的,怎樣知道自己就是摔著頭髮的,穿著藍布罩袍的,五十上下年紀的,神氣頹敗的「大傻瓜」呢?除此以外,她是用什麼方法救了自己呢? 這一連串問題,又在奢偉先生的腦海中盤旋,他放射著他的「思想之箭」,急速地前進!前進!結果,他中鵠了一個目標。那是,他記起了自己手指上,套著的那隻鯉魚戒指。它,曾經被易姑娘不止一次地討索過,和羨慕過;但是,它是自己的,數十年來未曾離手的,心愛的標幟,因此不曾滿足她的欲望;然而,她必定是相當深刻在記憶里的。她之所以知道,救她的,穿著一身「叫得起」的西裝的三十開外的人,就是那個「大傻瓜」的化身,無非她發現了自己手指上的鯉魚戒指。 至此,不但了卻了一筆「宿債」——「二月二十六日」的啞謎——而且又知道了她的健在,和她曾經報他自己的恩而受了傷,躺進了醫院的病房。不過她是怎樣救自己的呢?為了相救自己,所受的傷,有沒有危險呢? 謎,恰像走馬燈似的,去了,又來了!永遠解決不清。但是,這兩個問題,好在還有一個未曾開過口的余雷在著,或經他的一開「金口」,就什麼都可以解決了。因此,他依然靜靜地躺著,雖然口渴得要命,但是卻私自壓抑著,不想去打擾他們。 「現在是輪到我了吧?」果然,此際余雷說話了。「那麼讓我也來一個『開場白』:要是這一次、Mon Chief因為流血過多,同時又偏偏因為『輸血會員』,為了他們的此『血』與彼『血』的價格相差懸殊,要求加價,罷工著,得不到一個輸血者為他輸血,而回到了『老家』,那就不必多嚕囌。但是,如果他由於那位姑娘的『熱誠輸漿』,幸而得起死回生,回復了康健,和病前一樣站在我們的面前,談笑自若,那麼,老實不客氣,我先爽脆地揍他兩記耳刮子!」 這個「異峰突起」的「開場白」,使奢偉大吃一驚。差不多與他思索同時地,孟興也驚異地問: 「為什麼?」 「為什麼?」余雷靜靜地反問,接著說道:「我們的首領,幾十年來,干過多少扶弱鋤強的俠義的偉業;而這次,他竟為了這個不相干的姑娘,險險乎犧牲了自己的生命。這種舉動,是否為我們所滿意,真是愚蠢到如何地步?所以,你想,要不要請他嘗嘗耳刮子的風味?」 …… 誠然,我們的奢偉先生,數十年來,他幹了許多「不及備載」的鋤強扶弱的偉業!而這一次,為了這個無名的鬻藝的姑娘,耗費了差不多整整三年的時間,每天以「大傻瓜」的姿態,出現於京班戲的台下和後台,終於,又釀成了這個險乎不可挽救的慘禍,難道他真的是年邁無用,或者是別有原因? 如果說別有原因,這原因卻又安在? 請讀者諸位耐一耐心,讓筆者暫時把孟、餘二君的談話擱一擱,輕輕挑開一幅布滿了塵埃蛛網的二十一年前的舊幕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