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征 · 卷中

吉益東洞 《藥征》
黃連 主治心中煩悸也。旁治心下痞、吐下、腹中痛。 考 證黃連阿膠湯證曰:心中煩、不得臥。 以上一方,黃連四兩。 黃連湯證曰:胸中有熱、腹中痛、欲嘔吐。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證曰:吐下。 葛根黃連黃芩湯證曰:利遂不吐。 白頭翁湯證曰:下利慾飲水。 以上四方,黃連皆三兩。 大黃黃連瀉心湯證曰:心下痞、按之濡。 瀉心湯證曰:心氣不足。 附子瀉心湯證曰:心下痞。 以上三方,黃連皆一兩,而亦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黃連治心中煩悸也明矣。故心中煩悸而痞者、吐者、利者、腹痛者,用此皆治也。此外用黃連一兩方多,其比余藥分量差少,但舉心胸之微疾,不足取而征焉!故不枚舉也。 互 考張仲景用黃連。其證與人參、茯苓,大同而小異。說在人參部。 黃連阿膠湯證曰:心中煩。此方黃連為君,而有心中煩之證,斯可以見其主治矣。瀉心湯證曰:心氣不足,而吐血衄血者,瀉心湯主之。既雲不足,又雲瀉心,此後世論說之所由起也;然《千金方》不足作不定,斯仲景之古也。而不定者,煩悸之謂也。凡病心中煩悸、心下痞、按之濡者,用此湯皆治也。由是觀之,所謂不定者,煩悸之謂也。 辨 誤夫萬物生於天也,故天命之謂性。性唯一也,其能亦唯一也,謂之良能。然其有多能者,性之所枝而岐也,非性之本也,謂之蠃能。人之眩蠃能,而謂性多能者多矣。余嘗讀本草,舉其主治甚多。夫主治也者,性之能也。一物一性,豈有此多能哉!今近取譬於人之多能乎?夫人之性也,有任焉者,有清焉者,有和焉者,有直焉者,雖聖人不可移易也;而有多能焉,有無能焉,多能非求於天性之外而成焉,無能非求於天性之中而無焉。人其性而用之,則多能也,是善於用其性者也,非由天性而多能也,故天性任焉者,用而多能,則盡其性之任而已。任之外,無有其能也。清則清,和則和,直則直,從性之一而貫之,不可移易也。亦有學而修之,以成其多能者,若天性然,然非去性而然,亦與性成者也。此所以論於人之道,而非所以論於草根木皮也。夫善於用人性之能者若彼,而況於草根木皮乎?性之外,無有多能,而一草何多能之有?夫黃連之苦,治心煩也,是性之為能也,張仲景用焉,而治心下痞嘔吐,下利之證也,是性之所枝而岐也,故無心煩之狀者,試之無效。如心煩者,其應如響。仲景治心下痞,嘔吐下利,其方用黃連者甚多,斯亦可以征也。由是觀之,黃連主治心煩也,本草之謬也明矣。黃連之能多乎哉,不多也。 品 考黃連 處處出焉,出於本邦越中者,為上品,世所謂加賀黃連是也。貪利之賈,成以鬱金色之,不可不擇也,銼用。 卷中 黃芩 治心下痞也,旁治胸脅滿、嘔吐、下利也。 考 證黃芩湯證曰:自下利。 六物黃芩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證曰:吐下。 小柴胡湯證曰:胸脅苦滿。 大柴胡湯證曰:心下痞硬、嘔吐而下利。 柴胡薑桂湯證曰:胸脅滿、微結、心煩。 葛根黃連黃芩湯證曰:利遂不止。 半夏瀉心湯證曰:嘔而腸鳴、心下痞。 以上八方,黃芩皆三兩。 柴胡桂枝湯證曰:微嘔、心下支結。 瀉心湯證曰:心下痞。 附子瀉心湯證曰:心下痞。 以上三方,黃芩或一兩,或一兩半,而亦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黃芩主治心下之病也。若嘔吐者,若下利者,有心下痞之證也,則得黃芩即治矣。其無此證者,終無效焉。無他,治心下痞也。 互 考六經之言,則後人所攙入焉,故不取焉。以他例推之,心下痞、腹強急而下利者,此湯主之。 為則每對若證,即用此湯,其應如響,學人審諸。 六物黃芩湯,其證不具也。此方半夏瀉心湯,而去黃連、甘草加桂枝者也。張仲景用人參、黃芩也,於心下痞而硬者也。然則心下痞硬幹嘔下利者,此湯主之。其無此證,則終無效也。學人審諸。 辨 誤世醫篤信本草。以芩、連為寒藥,其畏之也如虎野狼焉,不思之甚矣。夫本草論藥之寒熱溫涼,終不一定。彼以為溫,則是以為熱;甲以為寒,則乙以為涼。果孰是而孰非乎?蓋醫者之於用藥也,譬猶武夫用兵,武夫而畏兵,不可以為武夫也。醫亦然,毒藥各有其能,各主一病,苟有其證者而不用之,則終不治也。所以不畏焉,此而畏之,則何以醫為也?張仲景用黃芩也,治心下痞而已,無有他能。故心下痞,而嘔吐下利,則用之即治矣。世醫不深察,妄以為嘔吐下利之主藥,可悲也夫!品 考黃芩 處處出焉。出漢土者,此為上品也;出朝鮮者次之。出本邦者,下品也。銼用。 卷中 柴胡 主治胸脅苦滿也。旁治寒熱往來、腹中痛、脅下痞硬。 考 證小柴胡湯證曰:胸脅苦滿、往來寒熱。又云:腹中痛。又云:脅下痞硬。 柴胡加芒硝湯證曰:胸脅滿。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柴胡薑桂湯證曰:胸脅滿、微結。又云:往來寒熱。 大柴胡湯證曰:心下急、鬱郁微煩。又曰:往來寒熱。又曰:心下滿痛。 以上五方,柴胡皆八兩。 柴胡桂枝湯證曰:心下支結。 以上一方,柴胡四兩而八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柴胡主治胸脅苦滿也。其他治往來寒熱、或腹中痛、或嘔吐、或小便不利,此一方之所主治。而非一味之所主治也。為則按:《傷寒論》中,寒熱、腹痛、嘔吐、小便不利,而不用柴胡者多矣。胸脅苦滿而有前證,則柴胡主焉。此可以見柴胡之所主治也。 互 考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其證不具也。以渴,故代半夏以栝蔞也。今試諸世所謂瘧疾,胸脅苦滿而渴者,甚有效焉。其無有胸脅苦滿證,則終不知也。然則胸脅苦滿證,其脫也明矣。 辨 誤《本草綱目》柴胡部中,往往以往來寒熱為其主治也。夫世所謂瘧疾,其寒熱往來也劇矣;而有用柴胡而治也者,亦有不治也者。於是質之仲景氏之書,其用柴胡也,無不有胸脅苦滿之證。今乃施諸胸脅苦滿而寒熱往來者,其應猶響之於聲。非直瘧也,百疾皆然。無胸脅苦滿證者,則用之無效焉。然則柴胡之所主治,不在彼而在此。 品 考柴胡 處處出焉。本草以產於銀州銀縣者為上品也。本邦藥鋪所鬻者有二品。曰鎌倉柴胡,曰河原柴胡也。蓋河原柴胡者,非柴胡之種也,不可用焉。鎌倉柴胡者尤佳,去須及頭,以粗布指拂拭之,銼而用焉。雷 、陳子承,稱柴胡香氣甚矣。而本邦之產,比諸產漢土者,形狀則同,氣味則薄,因稽諸說。嫩則香美也,老則不也。張元素曰:氣味俱清,故今用鎌倉柴胡也。 卷中 貝母 主治胸膈鬱結、痰飲也。 考 證桔梗白散證曰:時出濁唾腥臭,久久吐膿。 以上一方,貝母三分。 仲景氏用貝母也,特此一方已然。考之本草,古人用貝母,主治鬱結痰飲,旁治咳嗽、乳汁不下也。乃與仲景氏治濁唾腥臭,其歸一也已。其功於桔梗,大同而小異也。 品 考貝母 用自漢土來者也,銼用焉。今本邦間亦出焉,不異於漢土產也。 卷中 細辛 主治宿飲停水也。故治水氣在心下而咳滿、或上逆、或脅痛。 考 證小青湯證曰: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 苓甘五味姜辛湯證曰:咳、胸滿。 以上二方,細辛皆三兩。 麻黃附子細辛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大黃附子湯證曰:脅下偏痛。 桂姜草棗黃辛附湯證曰: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杯。 以上三方,細辛皆二兩。 上歷觀此諸方。其咳者,上逆者,胸滿者,脅痛者,心下堅大者,胸脅心下宿飲停水而所致也,用細辛則水飲去,而其證已。可以見其所主治也。 互 考麻黃附子細辛湯條,特雲少陰病反發熱,而不舉余證。為則按:六經也者,是後人之攙入,而非仲景之古也。所謂少陰病者,蜷臥、小便清利也。蜷臥者,惡寒甚也。惡寒者,水病也;仲景氏之治惡寒也,其用附子者居多。又其言曰: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也。由是觀之,惡寒之為水氣也明矣。其喘而惡寒,有痰飲之變者,此方主之。桂姜草棗黃辛附湯證,不具也。說在術條下,故不復贅焉。 辨 誤今之為醫者,其用藥也,瞑眩則栗,遽轉其方,何無特操之甚也。書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余每讀書到於此,未嘗不廢書抵掌而歡。聖哲之言,信而有徵也。仲景之為方也,亦有徵矣!請舉其一二。苓甘五味姜辛夏湯條曰:咳滿即止,而更復渴、沖氣復發者,以細辛乾薑也。而仍用細辛乾薑,此非審知此毒,而治此疾者,孰能之為?嗚呼!仲景哉!術附湯條曰: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此亦瞑眩之謂也。夫欲為仲景氏者,其要在知藥之瞑眩,而疾乃瘳焉。而後就其方法,審其藥功而已。為則從事於此,審試諸藥,本草所謂大毒者,其不徹疾也,不瞑眩。所謂無毒者,亦中肯綮也,必瞑眩。瞑,眩也,疾斯瘳也;余未見藥弗瞑眩,而疾之為瘳者也。嗚呼!聖哲之言,信而有徵哉!學人思諸。 品 考細辛 本邦稱云:真細辛者,即是也,洗去塵土,銼而用之,藥鋪間以杜衡充細辛也。 不可不辨矣。 卷中 當歸芎 仲景之方中,用當歸、芎 者,其所主治,不可的知也。今不敢鑿從成方而用焉,是闕如之義也。 辨 誤本草以當歸、芎 治血,為產後要藥。為則按:仲景氏治血方中,無此二藥者多。而治他證之方中,亦有此二藥。如奔豚湯、當歸羊肉湯、酸棗仁湯類是也。由是觀之,不可概為治血之藥也。 品 考當歸 江州伊芳 山所產。其味辛、同漢土所產。而和州所產味甘,此以糞土培養之者也,不可用矣。孫思邈曰:無當歸,以芎 代之。今試嘗和州當歸,其味大不似芎 也。伊芳 當歸則似焉,故用之也。 芎 出本邦豐後州者上品也。 卷中 芍藥 主治結實而拘攣也。旁治腹痛頭痛、身體不仁、疼痛腹滿、咳逆下利腫膿。 考 證桂枝加芍藥湯證曰:腹滿時痛。 小建中湯證曰:腹中急痛。 桂枝加大黃湯證曰:大實痛。 以上三方,芍藥皆六兩。 枳實芍藥散證曰:腹痛煩滿。 排膿散,證闕。(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芍藥一方等分,一方六分。 芍藥甘草湯證曰:腳攣急。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證曰:身疼痛。 芎歸膠艾湯證曰:腹中痛。 以上三方,芍藥皆四兩。 芍藥甘草附子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芍藥三兩,而亦四兩之例。 小青龍湯證曰:咳逆。 大柴胡湯證曰:心下滿痛。又曰:嘔吐而下利。 附子湯證曰:身體痛。 真武湯證曰:腹痛。又云:沉重疼痛、自下利。又云:咳。 桂枝湯證曰:頭痛。又曰:身疼痛。 烏頭湯證曰:歷節不可屈伸疼痛。又曰:拘急。 黃 桂枝五物湯證曰;身體不仁。 以上七方,芍藥皆三兩。 黃芩湯證曰:自下利。 柴胡桂枝湯證曰:肢節煩疼。 以上二方,用芍藥,或二兩,或一兩半。而亦三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曰腹痛、曰頭痛、曰腹滿、曰咳逆、曰下利、曰排膿、曰四肢疼痛、曰攣急、曰身體不仁,壹是皆結實而所致也。其所謂痛者,拘急也。若夫桂枝加芍藥湯、小建中湯、桂枝加大黃湯,皆以芍藥為主藥,而其證如此。由是觀之,主治結實而拘攣也明矣。 互 考小建中湯,《傷寒論》不備其證。是以世醫不獲方意,以為補劑,故其所施也,竟無效焉?為則按:此方出自芍藥甘草湯,故主治諸病腹拘急而痛者也,學人正焉。芍藥甘草附子湯,其條特舉惡寒之證,此附子之所主也,而脫芍藥、甘草之所主治也。其用甘草者,治毒急迫也。其用芍藥者,治拘攣也。然則拘攣急迫而惡寒者,此湯主之。 真武湯、附子湯,特有生薑、人參之異。而所主治,則頗異也。真武湯,苓芍為主。而附子辨 誤朱震亨曰:產後不可用芍藥,以其酸寒伐生髮之氣也。李時珍曰:白芍藥益脾,能於土中瀉木,產後肝血已虛,不可更瀉,故禁之。夫酸寒之藥,蓋不少矣。何獨避芍藥之為?世醫雷同其說,不思之甚矣。諸藥皆毒,毒而治毒,毒而不用毒,何治之有?《金匱要略》曰:產後腹痛,枳實芍藥散主之。《千金方》曰:產後虛羸、腹中刺痛、當歸建中湯主之。此皆芍藥主藥,而用之於產後也。且也張仲景芍藥甘草湯、芍藥甘草附子湯、桂枝加芍藥湯,皆以芍藥為主,而於血證無毫關涉焉,特治結實而拘攣已。若乃酸寒伐生髮之氣,及瀉木之說,此鑿空之論,而非疾醫之用也。 品 考芍藥 其種有二:曰木芍藥也,曰草芍藥也。木芍藥是其真也,花容綽約,亦可愛也,余取之矣;服食家言,白花勝赤花,嘗試其功,赤白惟均也。服食家之說,不可從矣。草芍藥,世所謂宇多芍藥也,不可用矣。 卷中 牡丹皮 仲景之方中,桂枝茯苓丸、八味丸、大黃牡丹皮湯,以上三方,雖有牡丹皮,而不以為主藥也。如此之類,皆從其全方之主治而用之,如征姑闕焉,以俟之後君子也。 品 考牡丹皮 和、漢同。 卷中 茵陳蒿 主治發黃也。 考 證茵陳五苓散證曰:黃膽。 茵陳蒿湯證曰:心胸不安、久久發黃。 以上二方茵陳蒿,一方六兩,一方十分。 上觀此二方,茵陳蒿治發黃也明矣。 互 考或問曰:發黃之證,治之之方,其不用茵陳蒿者,間亦有之,如何?答曰:發黃、小便不利、或渴無餘證者,茵陳五苓散主之。發黃、大便不通者,茵陳蒿湯主之。若乃一身盡黃、腹脹、大便必黑、時溏者,硝礬散主之。發黃、心中懊 ,柏子大黃豉湯。發黃、腹滿、小便不利,大黃硝石湯。發黃、頭痛惡風自汗出,桂枝加黃 湯。發黃嘔逆,小半夏湯主之。 發黃、胸脅苦滿,小柴胡湯主之。發黃、腹中拘急,小建中湯主之。此皆隨證而異方也;仲景氏之於茵陳蒿,特用之於發黃,無他病者而已。 辨 誤世之醫者,論黃膽為濕熱,其以黃為土色也。無益於治,此不可從矣。 品 考 卷中 艾 仲景之方中,芎歸膠艾湯用艾,而非君藥也。是以其所主治也,不可得而知矣。芎歸膠艾湯,主治漏下下血也,今從其成方而用之。 辨 誤《名醫別錄》曰:艾可以灸百病。後人不審其證之可灸與否,一概行之,故罹其害也,蓋不鮮矣。醫者見之,以為不候寒熱之過也,不審可否,則固已失之矣。論寒熱,亦未為得也。灸者所以解結毒也,若夫毒著脊上,藥之不知,下之不及,就其所著而灸之,其毒轉而走腹,而後藥之為達也。臨其可灸之證也,我不終問其寒熱,而未有逢其害焉。有灸而發熱,是毒動也,世醫以為灸誤,非也。余於若證,灸而不止,其毒之散也,其熱亦止,此即所謂瞑眩而瘳者也。凡艾之為用也,灸之與煎,其施雖異,而以其一物也。偶爾言及焉,灸家言,禁穴頗多,余家不言之,一從《靈樞》,以結毒為 也。大凡灸不止一日,乃至五日七日,以多日為有效矣。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我未見其能治者也。 品 考艾 處處出焉。所賣者,雜它物可正焉。 卷中 麻黃 主治喘咳、水氣也。旁治惡風、惡寒、無汗、身疼骨節痛、一身黃腫。 考 證麻黃湯證曰: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 甘草麻黃湯證曰:里水。 麻黃醇酒湯證曰:黃膽。 以上三方,麻黃四兩,或三兩,而為君藥。 大青龍湯證曰: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 越婢湯證曰:惡風、一身悉腫。 越婢加術湯證曰:一身面目黃腫。 越婢加半夏湯證曰:其人喘、目如脫狀。 以上四方,麻黃皆六兩。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曰:汗出而喘。 牡蠣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二方,麻黃皆四兩。 葛根湯證曰:無汗惡風。 小青龍湯證曰: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 烏頭湯證曰:歷節疼痛。 以上三方,麻黃皆三兩。 麻黃附子甘草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麻黃附子細辛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二方,麻黃二兩。 上歷觀此數方。麻黃主治喘咳、水氣也明矣;故其證而惡風惡寒、無汗身疼、骨節痛、一身黃腫者,用麻黃皆治也。 互 考甘草麻黃湯、麻黃醇酒湯。唯雲里水黃膽,而不審其證。為則按:黃家兼有喘咳。惡寒骨節痛之證者,麻黃之所主治也。 牡蠣湯,此甘草麻黃湯而加牡蠣蜀漆方也;牡蠣治動氣,蜀漆主逐水,然則世所謂瘧疾,動麻黃附子甘草湯、麻黃附子細辛湯二方,其條所謂少陰病者,惡寒甚也,而有無汗之證,故用麻黃也。 辨 誤甚矣世醫之怖麻黃也。其言曰:吾聞之麻黃能發汗,多服之則漉漉汗出不止,是以不敢用焉。惡是何言也?譬怯者之於妖怪,足未嘗踏其境,而言某地真出妖怪也。為則嘗試麻黃之效,可用之證而用之,汗則出焉。雖當夏月而無漉漉不止之患,仲景氏言服麻黃後,覆取微似汗,宜哉,學人勿以耳食而飽矣。 品 考麻黃 本邦之產未聞,而亦有形狀相似者,是木賊而非麻黃也。朱震亨、李時珍言其與麻黃同功,則學人試可乃已。甄權曰:根節止汗,試之無效也,不可從矣。仲景氏曰:先煮麻黃去上沫,今漢舶所載而來者,煮之無上沫,共諸藥煮之而可也。 卷中 地黃 主治血證及水病也。 考 證八味丸證曰:小腹不仁。又曰:小便不利。 以上一方,地黃八兩。 芎歸膠艾湯證曰:漏下。又曰:下血。 以上一方,地黃六兩。 三物黃芩湯證曰:在草蓐自發露、得風、四肢苦煩熱。 以上一方,地黃四兩。 上歷觀此三方,主治血及水、而不及其他也。 互 考芎歸膠艾湯、三物黃芩湯、八味丸,皆以地黃為君藥。而二方言血證,一方言小便不利。 膠艾湯方中,除地黃之外,有阿膠、當歸、芎 ,均是治血藥也。三物黃芩湯,去地黃,則其餘無治血藥品也。由是觀之,古人用地黃,並治血證水病也,核焉,且也施治之法不別血之與水亦明矣。 辨 誤夫水之與血,其素同類也。亦唯赤則謂之血,白則謂之水耳。余嘗讀《內經》曰:汗者,血之餘也。問曰:血之餘,而汗白者何也?答曰:肺者,主皮毛也,肺色白也,故汗白也。 此本於陰陽五行,而有害於疾醫之道也。疾醫之道,殊乎亡也?職斯之由,可悲也哉!夫汗之白也,血之赤也。其所以然,不可得而知也。刃之所觸,其創雖淺,血必出也。暑熱之酷,衣被之濃,汗必出也。壹是皆歷皮毛而出者,或為汗、或為血、故以不可知為不可知,置而不論,唯其毒所在而致治焉,斯疾醫之道也。後世之醫者,以八味丸為補腎劑,何其妄也?張仲景曰:腳濕氣上入,少腹不仁者,八味丸主之;又曰:小便不利者;又曰:轉胞病,利小便則愈;又曰:短氣有微飲,當從小便去之。壹是皆以利小便為其功。書云:學於古訓乃有獲。嗚呼!學於古訓,斯有獲藥功矣。 品 考地黃 本邦處處出焉。其出和州者最多,而與出漢土者無異也,充實為佳。藏器曰:《本經》不言生干蒸乾。《別錄》云:生地黃者,乃新掘鮮者是也;李時珍曰:熟地黃,乃後人復蒸曬者,諸家本草,皆謂乾地黃為熟地黃。而今本邦藥鋪,以乾地黃為生地黃,非也。干者,燥干之謂,如乾薑是也。生者,新鮮之名,如生薑是也。故古人言生地黃,則必言汁,言之順也,豈有干而有汁者哉?仲景氏之所用,生干二品而已。其熟雲者,後世之為也,不可用矣。 卷中 葶藶 主治水病也,旁治肺癰結胸。 考 證葶藶大棗湯證曰:肺癰、胸滿脹、一身面目浮腫。 以上一方,葶藶搗丸如彈丸大。 大陷胸丸證曰:結胸。 以上一方,葶藶半升。 己椒藶黃丸證曰:腸間有水氣。 以上一方,葶藶一兩。 大陷胸丸,則水利而疾愈,然則葶藶之治水也明矣。 互 考或問曰:葶藶大棗湯、桔梗湯、桔梗白散,同治肺癰,而異其方,何也?為則答曰:用桔梗之證,濁唾腥臭,久久吐膿者也。用葶藶之證,浮腫清涕,咳逆喘鳴者也。故因其見證而處方,不為病名所絆,斯為得也。 《淮南子》曰:葶藶愈脹。為則按:脹是水病也。 品 考葶藶 有甜苦二種。而甜者不中用焉,本邦未出苦葶藶也。或曰:關以東間有之。 卷中 大黃 主通利結毒也,故能治胸滿、腹滿、腹痛。及便閉、小便不利,旁治發黃、瘀血、腫膿。 考 證大陷胸湯證曰: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 以上一方,大黃六兩。 小承氣湯證曰:腹微滿、大便不通。 濃朴三物湯證曰:痛而閉者。 大黃甘遂湯證曰:少腹滿、如敦狀、小便微難。 大承氣湯證曰:腹滿痛者。 大黃硝石湯證曰:黃膽、腹滿、小便不利。 桃核承氣湯證曰:少腹急結。 大黃牡丹湯證曰:少腹腫痞。 大黃甘草湯,證不具也。 調胃承氣湯證曰:腹脹滿。又曰:大便不通。 以上九方,大黃皆四兩。 大黃附子湯證曰:脅下偏痛。 抵當湯證曰:少腹硬滿。 大黃黃連瀉心湯證曰:心下痞、按之濡。 桂枝加大黃湯證曰:大實痛。 以上四方,大黃或三兩、或二兩、一兩。而亦四兩之例。 上歷觀此諸方。張仲景氏用大黃者,特以利毒而已。故各陪其主藥,而不單用焉。合濃朴、枳實,則治胸腹滿。合黃連,則治心下痞。合甘遂、阿膠,則治水與血。合水蛭、虻蟲、桃仁,則治瘀血。合黃柏、梔子,則治發黃。合甘草,則治急迫。合芒硝,則治堅塊也。學者審諸,仲景方中用大黃者,不止於茲,而以其用之之徵,顯然著明於茲,故不復游贅也。 辨 誤世醫之畏大黃也,不啻如蛇蠍。其言曰:凡用大黃者,雖病則治乎損內而死。切問而無其人,此承本草之訛而吠聲者也,非耶!仲景氏用下劑,其亦多矣。可見大黃,攻毒之干莫也。今也畏其利,而用鉛刀,宜哉不能斷沉 也。雖大下之後,仲景氏未嘗補也,亦可以見損內之說妄矣。凡藥劑之投,拔病之未及以斷其根,則病毒之動,而未能爽快,仍貫其劑也。 毒去而後爽快,雖千萬人亦同。世醫素畏下劑,故遽見其毒未去也,以為元氣虛損,豈不亦妄哉?品 考大黃 漢土產,有兩品,黃色而潤實者為良,所謂錦紋大黃也,本邦近者有稱漢種大黃者也 卷中 大戟 主利水也,旁治掣痛咳煩。 考 證十棗湯證曰:引脅下痛。又曰:咳煩。 互 考淮南子曰:大戟去水。 品 考大戟 漢產有兩品,綿大戟為良也,本邦之產,其效較劣。 卷中 甘遂 主利水也,旁治掣痛咳煩、短氣、小便難、心下滿。 考 證十棗湯證曰:引胸下痛、乾嘔、短氣。又曰:咳煩。 大黃甘遂湯證曰:小便微難。 甘遂半夏湯證曰:雖利、心下續堅滿。 大陷胸湯證曰:短氣躁煩。又曰:心下滿而硬痛。 以上四方,其用甘遂,或三枚,或二兩,或一錢也。 為則按:芫花、大戟、甘遂,同是利水,而甘遂之效最勝矣。 品 考甘遂 漢產為勝,本邦所產,其效較劣。 卷中 附子 主逐水也;故能治惡寒、身體四肢及骨節疼痛,或沉重,或不仁,或厥冷,而旁治腹痛、失精、下利。 考 證大烏頭煎證曰:繞臍痛,若發,則自出汗、手足厥冷。 烏頭湯證曰:歷節疼痛、不可屈伸。 烏頭桂枝湯證曰: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 以上三方,烏頭皆五枚而為君藥也。 桂枝附子湯證曰:身體疼痛、不能自轉側。 桂枝附子去桂加術湯證曰:前證而小便不利。 大黃附子湯證曰:脅下偏痛。 天雄散,證闕。(說在術部) 以上四方,附子皆三枚。 桂枝甘草附子湯證曰:疼煩不得伸屈。 附子湯證曰:背惡寒。又曰: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 以上二方,附子皆二枚。 四逆湯證曰: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又曰:手足厥冷。 真武湯證曰:腹痛。又曰: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 桂枝加附子湯證曰:四肢微急、難以伸屈。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證曰:惡寒。 附子粳米湯證曰:切痛。 麻黃附子甘草湯,證不具也。(說在麻黃部) 麻黃附子細辛湯,證不具也。(說在細辛部) 附子瀉心湯證曰:惡寒。 桂姜草棗黃辛附湯,證不具也。(說在術部) 以上九方,附子皆一枚。 上歷觀此諸方,其證一是皆水病也。桂枝附子去桂加術湯條曰: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烏頭桂枝湯條曰: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復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狀。得吐者,為中病也。此二者,言附子逐水瞑眩之狀也。凡附子中病,則無不瞑眩。甚者脈絕色變,如死人狀。 頃互 考凡附子、大戟、甘遂之類,同逐水氣。而其用之也,隨毒所在。附子主水氣,而骨節及身體桂枝加附子湯,附子一枚。桂枝附子湯,附子三枚。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用附子一枚。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者,用附子三枚。隨其痛劇,易附子亦有多少。則附子之功,可得而知也。 《本草綱目》曰:天雄散,治失精。其說曰:暖水髒益精,誤矣。仲景以天雄逐水耳。 精也辨 誤《本草綱目》曰:附子性大熱。又云:大溫。夫味之辛酸苦甘咸,食而可知也。性之寒熱溫涼,嘗而不可知也。以不可知也為知,一測諸臆,其說紛紛,吾孰適從。夫仲景用附子以逐水為主,而不拘熱之有無也。若麻黃附子細辛湯、大黃附子湯,其證豈得謂之無熱乎?學人察諸。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有是哉?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也。仲景氏曰:頭痛發熱、惡風有汗者,名曰中風。今所謂中風,則肢體不遂者而其說 於《金匱要略》及《千金效也,而設一論。更建曰:類中風。蓋類也者,類似也。而《金匱》、《千金》之所謂中風,豈類《傷寒論》之所謂中風乎?不類也,宜其不得其治也。為則朝夕苦思,參考仲景氏之方,今所謂中風者,身體疼痛不仁,而往往附子之證也,今舉一二而征焉。烏頭桂枝湯證曰:手足不仁、身疼痛也。去桂加術湯證曰: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桂枝加附子湯證曰:四肢微急、難以屈伸。今有此證而用此方,無一不中。中則瞑眩,疾乃瘳。吾故曰: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而仲景氏用附子劑者也,不可不知矣。 品 考附子 今用本邦之烏頭也。出於奧州南部津輕鬆前者,是為上品。今漢客來鬻者,鹽藏而非自然之物也,其功能不與古人所論同也。李時珍曰:及一兩者難得,但得半兩以上者皆良。今漢客來鬻者,大及二兩,小不下半兩。本邦之烏頭,與時珍所說,其輕重只同;而其效與古人之所用,亦只同也。於是乎吾不用彼而用此也。《博物志》曰:烏頭、附子、天雄,一物也。《廣雅》曰:奚毒附子也。一年為側子,二年為烏喙,三年為附子,四年為烏頭,五年為天雄。為則按:其效皆同,而後世辨別之不可從矣。銼用。 卷中 半夏 主治痰飲嘔吐也。旁治心痛、逆滿、咽中痛、咳悸、腹中雷鳴。 考 證大半夏湯證曰:嘔吐。 以上一方,半夏二升。 小半夏湯證曰:嘔吐、谷不得下。 小半夏加茯苓湯證曰:嘔吐。又云:眩悸。 半夏濃朴湯證曰:咽中如有炙臠。 以上三方,半夏皆一升。 半夏瀉心湯證曰:嘔而腸鳴。 生薑瀉心湯證曰:脅下有水氣、腹中雷嗚。 甘草瀉心湯證曰:腹中雷鳴。又云:乾嘔。 小柴胡湯證曰:嘔。又云:咳。又云:心下悸。 大柴胡湯證曰:嘔不止。 小青龍湯證曰: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又曰:吐涎沫。 葛根加半夏湯證曰:嘔。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證曰:乾嘔。 越婢加半夏湯證曰:咳。 苓甘姜味辛夏湯證曰:嘔。 栝蔞薤白半夏湯證曰:心痛。 黃連湯證曰:欲嘔吐。 附子粳米湯證曰:腹中雷鳴。又云:逆滿嘔吐。 小陷胸湯證曰: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 以上十四方,半夏皆半升。 半夏苦酒湯證曰:咽中傷生瘡。 甘遂半夏湯證曰:心下續堅滿。 以上二方,半夏十四枚,或十二枚,近半升。 半夏散證曰:咽中痛。 半夏乾薑散證曰:乾嘔吐逆、吐涎沫。 半夏麻黃丸證曰:心下悸。 以上三方,半夏諸藥等分。 上歷觀此諸方,半夏主治痰飲嘔吐也明矣;其餘諸證,嘔而有痰者,一是皆半夏治焉。 互 考嘔者,生薑主之。嘔而有痰者,半夏主之。 小半夏湯、五苓散,其所治大同而小異。小半夏湯治嘔吐有痰飲者,五苓散治嘔吐而小便不利也。 大半夏湯證,其載《金匱要略》者,蓋非古也。今從《外台秘要》之文。 辨 誤余嘗讀《本草綱目》半夏條曰:孕婦忌半夏,為其燥津液也;不思之甚矣。古語有之曰:有不得用其藥。悲夫!夫妊娠者,人為而天賦也,故仲景氏無有養胎之藥。娩身之後亦然。故方其有疾而藥也,不建禁忌。故妊娠嘔吐不止者,仲景氏用乾薑人參半夏丸。余亦嘗治孕婦留飲掣痛者,與十棗湯數劑,及期而娩,母子不害也。古語所謂有故無損者,誠然誠然,孕婦忌半夏,徒虛語耳。 品 考半夏 和、漢無別。銼用焉。世醫薑汁掣之。此因本草入毒草部。而恐畏其毒,遂殺其能者 卷中 芫花 主逐水也。旁治咳掣痛。 考 證十棗湯證曰:引脅下痛。又曰:咳。 張仲景氏用芫花,莫過於十棗湯也。為則試服芫花一味,必大瀉水。則其逐水也明矣。 辨 誤本草芫花條。慎微曰:《三國志》云:魏初平中,有青牛先生常服芫花,年百餘歲,常如五六十。時珍曰:芫花乃下品毒物,豈堪久服,此方外迂怪之言,不足信也。為則曰:方外迂怪之說,固無論於疾醫之道也。下品毒物,豈堪久服,時珍過矣!時珍過矣!有病毒而毒藥以攻之,豈不堪久服邪?學人勿眩焉。 品 考芫花 漢產為良。本邦亦出焉。本邦所產,今之所鬻者,頗多偽也,不可不正矣。本邦俗稱志計武志,是真芫花也。 卷中 五味子 主治咳而冒者也。 考 證小青龍湯證曰:咳。 苓桂五味甘草湯證曰:時復冒。 以上二方,五味子皆半升。 上觀此二方。則五味子所主治也,咳而冒者明矣。 互 考五味子、澤瀉,皆主治冒者,而有其別。五味子治咳而冒者,澤瀉治眩而冒者也。 辨 誤余嘗讀本草,有五味子收肺補腎之言,是非疾醫之言也。原其為說,由五臟生克而來也。 夫品 考五味子 朝鮮之產,是為上品,漢次之。本邦之產,其品稍劣,銼用。 卷中 栝蔞實 主治胸痹也,旁治痰飲。 考 證小陷胸湯證曰:結胸。 栝蔞薤白白酒湯證曰:胸痹、喘息咳唾。 栝蔞薤白半夏湯證曰:胸痹、不得臥。 枳實薤白桂枝湯證曰:胸痹。 以上四方,栝蔞實皆一枚。 上歷觀諸方。其治胸痹及痰飲也明矣;所謂胸痹者,胸膈痞塞是也。 互 考枳實薤白桂枝湯條曰:胸痹云云。枳實薤白桂枝湯主之,人參湯亦主之。《金匱要略》,往喘息咳唾,則枳實薤白桂枝湯主之。胸痹而心下痞硬,則人參湯主之。此所以不可相代也,學人思諸。 品 考栝蔞實 頌曰:其形有正圓者,有銳而長者,功用皆同。今用世所謂玉章者,李時珍曰:栝 卷中 葛根 主治項背強也。旁治喘而汗出。 考 證葛根黃連黃芩湯證曰:喘而汗出。(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葛根半斤。 葛根湯證曰:項背強。 葛根加半夏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桂枝加葛根湯證曰:項背強。 以上三方,葛根皆四兩。 為則曰:葛根主治項背強急也。葛根湯及桂枝加葛根湯,皆足以征焉。 互 考葛根黃連黃芩湯,其用葛根最多,而無項背強急之證,蓋闕文也。施諸下利喘而汗出者,終葛根加半夏湯條曰:太陽與陽明合病,此須疾醫之言也,不取焉。葛根湯證而嘔者,此方即主之也。 品 考葛根 和、漢無異種。藥鋪所謂生干者,是為良也。銼用。 卷中 防己 主治水也。 考 證木防己湯證曰:支飲。 防己茯苓湯證曰:四肢腫。 防己黃 湯證曰:身重。又曰:腫及陰。 以上三方,防己皆四兩。 己椒藶黃丸證曰:腸間有水氣。 以上一方,防己一兩。 上歷觀此諸方,其治水也明矣,未見施諸他證者也。 互 考木防己湯,人參為君,故治心下痞堅而有水者。防己茯苓湯,茯苓為君,故治四肢聶聶動而水腫者。防己黃 湯,黃 為君,故治身重汗出而水腫者。仲景氏用防己,未見以為君藥者也,而其治水也的然明矣。 品 考防己 有漢木二種。余家用所謂漢防己者也。為則按:木防己,出漢中者,謂之漢防己,譬如漢術遼五味子也。後世岐而二之,其莖謂之木防己,可謂誤矣。余試用所謂木防己者,終無寸效。而所謂漢防己者,能治水也,於是斷乎用之。陶弘景曰:大而青白色虛軟者好,墨點木強者不佳。李當之曰:其莖如葛蔓延,其根外白內黃,如桔梗,內有黑紋,如車輻解者良。頌曰:漢中出者,破之文作車輻解,黃實而香,莖梗甚嫩、苗葉小類牽牛。折其莖,一頭吹之,氣從中貫,如木通然。它處者青白虛軟,又有腥氣,皮皺,上有丁足子,名木防己。蘇恭曰:木防己,不任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