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的房間 · 第十章

伍爾芙 《雅各的房間》
穿過荒蕪的聖潘克拉斯教區的廢棄墓園,范妮 ·埃爾默遊蕩在歪在牆上的白色墓碑之間,越過草叢去讀一個名字,守墓人過來時便匆匆離開。她三步並作兩步上了街,在擺著藍色瓷器的櫥窗前停留了一會兒,便立馬為了彌補浪費的時間而加快腳步,接著突然進了一家麵包店,買了些麵包卷,添了幾塊蛋糕,又繼續趕路,誰想跟上她,必須一溜小跑才行。不過她的衣著並不寒磣。她穿著長筒絲襪,蹬著銀扣皮鞋,只是帽子上的紅色羽毛耷拉下來,手袋上的搭扣也鬆了,於是在她趕路時,一份蒂索夫人的節目單掉了出來。她有著雄鹿一般的腿腳。她把臉藏起來了。當然,在這樣的暮色中,迅疾的動作、急促的一瞥、高漲的希望都會油然而生。她正從雅各的窗下經過。 那間房子低平、昏暗而寂靜。雅各在家裡著手研究一個棋局,棋盤擱在他膝間的凳子上。他用一隻手撥弄著後腦勺的頭髮。他緩緩地將這隻手伸向前去,把白後從它所在的棋格中捻起來,隨後又將它放回原處。他裝了煙;沉思片刻;挪了挪兩個卒子;把白馬往前推了一步;接著一根指頭壓在象上思考著。此刻,范妮 ·埃爾默從窗下走過。 她正趕去給畫家尼克·布拉姆漢當模特。 她裹了一條西班牙花披肩坐著,手裡拿著一本黃皮小說。 「低一點,放鬆一些,這樣就——好多了,這就對了。 」布拉姆漢喃喃地說,他一邊給她畫像,一邊抽菸,自然就寡言少語了。他的頭仿佛出自一位雕刻家之手,前額削的方方正正,嘴部拉長,而且在黏土上留下了不少拇指的痕跡和指紋。但那雙眼睛從未合上過。它們有些向外突出,布滿血絲,像是太長時間目不轉睛導致的,當他說話時,眼神中有片刻的波瀾,但他還是目不斜視。一盞沒有燈罩的電燈懸在她頭上。 女人的美貌好比海上的燈光,絕不會只照著一道波浪。所有的海浪都曾被照亮,所有的海浪都重新隱匿於黑暗中。她一會兒像一塊臘肉一般暗沉厚實,一會兒像一面掛在牆上的玻璃一樣澄澈。固定住的面龐便是呆板的。威尼斯太太像一尊供人敬仰的紀念像一樣陳列在此,卻是用雪花石膏雕刻而成,準備擺到壁爐台上,永遠不會沾上灰塵。一個深色頭髮的白人時髦女郎的全身像只是作為一張插畫,被放在客廳的桌子上。街上的女人都長著一張撲克臉;輪廓內被一絲不苟地用粉色或黃色填塗,線條繞著它們緊密地畫了一圈。之後,從頂樓的窗戶里探出身子往下瞧,你便會見到美麗本身;或是在一輛公共汽車的角落裡;或是蹲在排水溝里——美煥發著光彩,忽而鋒芒畢露,轉瞬又如潮水般褪去。誰也不能依賴它,抓住它或把它用紙包起來。人們在商店裡一無所獲,老天作證在家中枯坐要比在玻璃櫥窗前流連,期望著把裡面那些閃耀的綠寶石、紅寶石活著帶出來要好。茶碟里的海玻璃不會比絲綢更快失去光澤。因此若你談論起一位美人,你不過是指某種利用了比如說,范妮 ·埃爾默的眼、唇或面頰閃現出片刻光彩的、轉瞬即逝的東西。 她那樣僵直地坐著,也並不顯得美;她的下唇太突出,鼻子太大,眼距太窄。她身材單薄,面頰亮麗,頭髮烏黑,方才面有慍色,或是因久坐而顯得身體僵硬。當布拉姆漢折斷炭筆時,她嚇了一跳。布拉姆漢突然來了脾氣。他蹲在煤氣爐前暖手。此時她端詳著他的畫。他嘟噥了幾句。范妮披上一件浴袍,燒了一壺水。 「天啊,這次畫得真差。」布拉姆漢說道。 范妮乾脆坐到了地上,雙手抱膝瞅著他,她美麗的雙眼——是的,真是美,飛過房間,在那裡閃耀了片刻。范妮的目光似乎在詢問,在憐憫,又在轉瞬間含情脈脈。但她有點誇張了。布拉姆漢毫無覺察。水燒開時,她忙爬起來,活像一匹馬駒或一隻小狗,而不像一個深情的女人。 此時雅各走到窗前,雙手插在口袋裡站著。斯普林蓋特先生從對面出來,看了看他的櫥窗,又進去了。小孩子們溜達過去,殷切地盯著糖果的粉色棍子。皮克福德的貨車從街上大搖大擺地駛過。一個小男孩從一根繩子上翻身下來。雅各轉過身。兩分鐘後他打開了前門,向霍爾本走去。 范妮·埃爾默從鉤子上取下斗篷。尼克 ·布拉姆漢拔掉釘畫的釘子,把畫捲起來夾在腋下。他們熄了燈,走上街,穿過人山人海、車水馬龍一路向前,直到抵達萊斯特廣場。他們比雅各早到了五分鐘,因為雅各離得遠一些,在霍爾本又被等著看國王御駕駛過的人群擋住了,所以當雅各推開門來到他們身邊時,尼克和范妮早就靠在帝國劇場走廊的欄杆上等著了。 「嗨,都沒發現你在這兒。」五分鐘後尼克說。 「你就瞎扯吧。」雅各說。 「這是埃爾默小姐。」尼克道。 雅各尷尬地把菸斗從嘴裡取出來。 他感到十分彆扭。當他們坐在一張舒適的沙發上,煙霧在他們與舞台之間裊裊升起,聽著遠處尖銳的歌聲和適時奏響的歡快的管弦樂時,他依舊很不自在。范妮倒是在想:「多麼美妙的歌喉!」她覺得他寡言少語,卻一字千鈞。她覺得年輕人都莊重清高,又對世事渾然不知,而一個人卻可以如此安靜地坐在雅各旁邊看著他。帶著對晚會的厭倦而來,他會變得孩子氣十足,她思忖著,他會多麼威嚴沉靜,可能還有一絲傲慢;「但我是不會被震住的」,她想。他站起身來靠著欄杆。煙霧縈繞在他的頭頂。 年輕男子的美似乎永遠都彰顯在吞雲吐霧裡,無論他們多有活力地在綠茵場上馳騁,還是打板球、跳舞、奔跑或沿街散步。也許他們很快就會失去這種美。也許他們嚮往的是那些已逝的英雄豪傑,所以有些不屑於與我們為伍,她想(像正準備演奏卻繃斷了的琴弦那樣顫抖著)。總之,他們好安靜,談吐優雅,聲若金石,而不像女孩兒用的小硬幣那樣丁零噹啷;他們雷厲風行,仿佛對於停留時長、出發時間皆胸有成竹——噢,不過佛蘭德斯先生只是去取了一份節目單。 「舞蹈團最後出場。」他說著,回到了他們身邊。 真是有意思,范妮接著想,小伙子們總是將一大把銀幣從褲兜里掏出來看一眼,而不是直接裝在錢包里。 後來只剩她獨自一人,身穿一條白色荷葉邊的裙子在舞台上旋轉飛舞,音樂就是她奔放的靈魂,整台機器、整個世界的原料與器械都被平滑地卷進那倏爾飛旋、飄落的裙擺中,她如此感受著。跳完舞后,她在離雅各 ·佛蘭德斯兩英尺遠的地方,倚在欄杆上僵直地站著。 她那隻揉成一團的黑手套掉在了地上。當雅各把手套遞給她時,她又驚又怒。她還從來沒有這麼莫名其妙地發過火。雅各一時心生畏懼——當年輕女子僵立著,抓緊欄杆,陷入愛河時,是如此暴躁而危險。 時值二月中旬。一層顫抖的霧靄籠罩著漢普斯特德郊外花園的屋頂。天氣熱得人無法走動。一隻狗在洞裡吠個不停。流動的影子掠過平原。 久病之後的身體無精打采、疲憊消極,嚮往甜蜜卻又弱得無福消受。人淚如泉湧,狗吠於洞中,孩童滾著鐵環,鄉野忽明忽暗。一切仿佛都罩了一層面紗。.,把面紗再畫厚些,以免我被韶光美景沖昏了頭。范妮 ·埃爾默坐在法官路的長凳上,望著漢普斯特德郊外的花園喟嘆不已。狗還在狂吠不止。汽車在路上呼嘯而過。她聽見遠處一陣嘈雜。她心潮湧動。她起身走了。綠草茵茵,烈日炎炎。孩子們在池塘邊彎著身子放小船,然後在被保姆拽回去時大喊大叫。 正午時分,年輕女人們出來散步。男人們都在城裡忙活。她們站在碧波微瀾的池塘邊。清風將孩子們的聲音吹散開來。我的孩子們,范妮 ·埃爾默想著。女人們站在池塘周圍,把那些歡躍的蓬毛大狗趕開。她們溫柔地搖晃著嬰兒車裡的嬰兒。所有保姆、母親和閒逛的女人的雙眼都有些呆滯出神。小男孩們拽著她們的裙子,請求她們往前走時,她們只是輕輕頷首,卻不作答。 范妮往前走著,聽見一聲呼叫——或許是某個工人的哨聲——響徹雲霄。此時的樹林間,畫眉鳥迎著和風發出一陣婉轉的歡鳴,然而它似乎被驚了一下,范妮想;仿佛它也按捺不住心頭的喜悅——仿佛它在人的注視下變得心神不寧,只好開口啼唱。瞧!它坐立不安,又飛到了另一棵樹上。她聽見它的歌聲變得更加微弱了。除此之外,便是車輪的噪音和颯颯風聲。 她花了十便士吃午餐。 「天吶,那位小姐把傘忘了。」那個面色黑一塊白一塊的女人坐在乳品專賣公司商店門口的玻璃亭里咕噥著。 「也許我能追上她。」扎著淺色髮辮的女侍米莉 ·愛德華茲答道,接著便衝出了店門。 「白跑一趟。」她說,她不一會兒就回來了,還拿著范妮那把便宜的雨傘。她摸了摸辮子。 「噢,該死的門!」出納員抱怨道。 她戴著黑色連指手套,收起紙幣的指頭臃腫如香腸。 「一份餡餅和蔬菜。大杯咖啡和煎餅。吐司加雞蛋。兩塊水果蛋糕。」 女招待們此起彼伏的高喊聲靜了下來。等待午餐的顧客聽完後確認了他們點的菜,眼巴巴地看著鄰桌的菜端了上來。他們的吐司雞蛋終於上來了。他們不再東張西望。 一塊塊潮潤的油酥餡餅掉進了張得像三角口袋似的嘴裡。 打字員內莉·詹金森漫不經心地切碎了她的蛋糕。每次門一開,她都抬頭看一眼。她在等什麼? 煤商目不轉睛地讀著《電訊周刊》,手錯過了茶盤,心不在焉地把茶杯放在了桌布上。 「你聽說過那種離譜的事嗎?」帕森斯太太結束了談話,撣掉她裘皮大衣上的糕餅屑。 「熱牛奶和煎餅一份。一壺茶。麵包卷加黃油。」女服務員們喊道。 門開門關。 這就是上了年紀的人的日子。 躺在船上觀浪,真是其樂無窮。三層浪一層接一層整齊地湧來,大小差不多。旋即,第四層接踵而至,大得讓人心驚;它把船抬高;又向前涌去;然後一無所獲地消失在水面上;像其餘的浪一樣平靜下來。 什麼能比狂風中樹枝的擺盪更加猛烈?整棵樹從樹幹到樹梢都完全屈服,順著風勢飄搖、顫動,但絕不狂飛亂舞。穀子扭轉、壓低身子,仿佛要讓自己與根部脫離開來,但最終還是被束縛住。 欸,正是從這些窗戶里,即使在黃昏時分,你也能看見一個趾高氣揚的傢伙在街道上穿行,那是一種渴望,似在伸展雙臂,望眼欲穿,張著大嘴。我們隨後平息下來。因為如果這種狂熱持續下去,我們就會像泡沫一般被吹向空中。星辰的光芒便會穿透我們而閃耀。我們應當讓狂風變成雨滴落下來——就像有時會發生的那樣。因為狂妄的靈魂不會得到搖籃般的支持。他們從來不會搖晃或毫無目的地閒躺。從來不會假裝,或舒適地躺著,或天真地以為人與人之間差別不大,暖火,酒香,奢侈即罪。 「一旦你了解了他們,你就會發現大家人都挺好。」 「我無法把她想得多壞。人們必須記住——」但也許尼克,或是范妮 ·埃爾默,對於片刻真情深信不疑,不管是隨口一說還是傷人惡語,便像一陣急劇的冰雹一樣消失了。 「啊,」范妮叫了一聲,衝進畫室時已晚了 45分鐘,因為她一直在孤兒院的住宅區徘徊,只為找機會看到雅各沿路走來,掏出鑰匙開門,「恐怕我來晚了」,尼克聽了一言不發,范妮便生出挑釁的情緒。 「我再也不來了!」她終於喊了出來。 「那就別來。」尼克答道,她連晚安也沒說便奪門而出。 位於沙夫茨伯里大道的埃瓦里娜時裝店裡的那件裙子真是巧奪天工!那是四月初的一個晴天的下午四點,而范妮會是在屋裡度過晴天的下午四點的人嗎?那條街上的別的姑娘,有的坐著低頭看賬本,有的無精打采地在絲綢和薄紗間抽出一根根長線,有的繫著斯旺和埃德加公司的絲帶,飛快地在賬單背面合計零頭,把一又四分之三碼的料子用棉紙一裹,問下一位顧客:「您需要什麼?」 在位於沙夫茨伯里大道的埃瓦里娜時裝店裡,女人各個部位的服飾分開陳列著。左手邊是裙子。一條羽毛圍巾纏繞在中間的杆子上。帽子擺放得就像坦普爾門上犯人的腦袋——翠綠的、純白的、稍微用花環點綴的、在染成深色的羽毛下耷拉著的。她的腳踩在地毯上——金色尖頭的,或紅條漆皮的。 四點鐘,女人們大飽眼福之後,店裡的衣服就像麵包店櫥窗里的糖酥餅,沾滿了蠅卵。范妮也在盯著它們。一個衣衫破爛的高個男人正沿著傑拉德大街走來。一個影子落在埃瓦里娜時裝店的櫥窗上——雅各的影子,即使那不是雅各。范妮轉過身,向傑拉德大街走去,希望自己讀過書。尼克從來不看書,不談論愛爾蘭,也不談論上議院;她想學拉丁語,想讀維吉爾。她曾經博覽群書。她讀過司各特,讀過大仲馬。在斯雷德沒人看書。不過沒人知道範妮在斯雷德待過,也沒人想過那個地方於她而言是多麼空虛;對於耳環、舞蹈、湯克斯和斯蒂爾的熱愛——那時只有法國人才懂繪畫,雅各說。因為現代派畫家無作為;繪畫是藝術中名聲最差的;為什麼不看馬洛、莎士比亞和菲爾丁,雅各說,如果要看小說的話? 「菲爾丁。」當查林十字街的那個人問她要什麼書時,范妮答道。 她買了本《湯姆·瓊斯》。 早上十點,在她與一位教師合住的房間裡,范妮 ·埃爾默在讀《湯姆 ·瓊斯》——那本神秘的書。因為這種關於名字古怪的人的無聊玩意兒(范妮覺得)正符合雅各的口味。優秀的人都喜歡它。不在乎坐姿的邋遢女人們讀著《湯姆·瓊斯》——一本神秘的書;因為書中有些東西,范妮想,若是我受過教育便會喜歡的——比耳環和鮮花好得多,她嘆了口氣,想起了斯雷德的走廊和下周的化裝舞會。她沒有什麼可穿的。 他們挺實在的,范妮 ·埃爾默心想,把腳搭在壁爐台上。有些人如此。尼克可能也是,只不過他太蠢了。而女人從不真誠待人——除了薩金特小姐,不過她在午餐時會突然擺起架子來。他們安靜地坐在那裡埋頭夜讀,她想。不去音樂廳;不瞧一眼商店櫥窗;不跟別人換衣服穿,就像羅伯遜戴過她的圍巾,而她也穿過他的背心那樣。要讓雅各做這些事還真是為難他,畢竟他喜歡《湯姆·瓊斯》。 書躺在她的膝頭,雙欄排印,定價三先令六便士;在這本神秘的書中,亨利 ·菲爾丁曾在許多年前斥責范妮·埃爾默以血肉為食,寫得真是妙筆生花,雅各說。因為他從未讀過現代小說。他喜歡《湯姆·瓊斯》。 「我的確喜歡《湯姆·瓊斯》。」范妮說,時間是四月初那一天的五點半,當時雅各坐在她對面的扶手椅上,掏出了菸斗。 欸,女人總是信口雌黃!但克拉拉 ·達蘭特不是。無瑕的思想;率真的天性;一個被拴在石頭(朗茲廣場上的某處)上的處女,永遠在為穿著白色馬甲的老頭們倒茶,睜著一雙藍眼睛,直直地看著你的臉,演奏著巴赫。她是雅各最欣賞的女人。但與身穿天鵝絨的貴婦人同坐在放著黃油麵包的桌前,在老佩里小姐倒茶時,他對克拉拉 ·達蘭特說的話比本森對鸚鵡說的還少,這是對人性的自由及公正——或類似的說法——的一種無法容忍的踐踏。雅各一言不發。他僅是盯著火看。范妮放下了《湯姆 ·瓊斯》。 她正縫著什麼。 「那是什麼?」雅各問。 「為斯雷德的舞會準備的。」 她拿來她的頭飾,長褲和飾有紅流蘇的鞋。該穿什麼呢? 「我要去巴黎了。」雅各說。 那化裝舞會還有什麼意義?范妮想。你見的是老面孔;你穿的是同一身;曼津喝醉了,弗洛琳達坐在他的膝蓋上。她肆無忌憚地調情——剛剛是跟尼克·布拉姆漢。 「去巴黎?」范妮說。 「去希臘時順路看看。」他答道。 因為,他說,再也沒有什麼比五月的倫敦更讓人厭惡的了。 他會把她忘了。 一隻麻雀銜著稻草從窗前飛過——一根從農場穀倉旁的草垛上銜來的稻草。那隻棕色的老長毛垂耳狗在牆角嗅著鼻子找老鼠。榆樹頂的枝頭已經被鳥巢遮實了。飽滿的板栗撩撥得嘴饞的人垂涎三尺。蝴蝶正花枝招展地飛過林中馬道。也許正如莫里斯所說,那隻紫色帝王蝶正在橡樹下的一堆腐肉上大快朵頤。 范妮覺得這一切都源自《湯姆 ·瓊斯》。他會揣上一本書獨自去看那些獾。他會乘坐八點半的火車然後走上一整夜。他會看到螢火蟲,然後把它們裝在藥盒子裡帶回來。他會帶著狩鹿犬去打獵。《湯姆 ·瓊斯》就是這麼寫的;他會揣著一本書去希臘,然後忘了她。 她拿起小鏡子。她的臉映於鏡上。假如有人用頭巾裹住雅各?他的臉浮現其中。她點上燈,但陽光透過窗戶射進來時,只有半塊鏡子被燈照亮。即便他看起來駭人而崇高,而且會離開福雷斯特,他說,來到斯雷德,成為一個土耳其騎士或一個羅馬皇帝(他讓她塗黑他的雙唇,然後咬緊牙關,怒目而視),依然——《湯姆 ·瓊斯》就放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