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鑄成回憶錄 · 附錄 死的解放(1)
金戈
有人問我的「高齡」。我說:「粉碎『四人幫』那一年,我八十三歲,現在,整八十了。」
雖說是越活越感年輕,坦白說,有時也不免想到死。死,畢竟是自然現象啊!
死後怎樣?我的想法是:一不保存骨灰,二不開會追悼。
第一點,自然是向敬愛的周總理學習,也看到我國人口這麼多,雖說骨灰匣比棺材小多了,長此以往,總是對土地的一個不必要的負擔。
骨灰如何處理?我看可以各行其是:可以灑向江河,灑向田園,也可以聽任火葬場處置。我自己則希望灑在隨便什麼一塊泥土裡,最好在上面種棵小樹或花草;這樣,既有利於環境綠化,也可讓親屬朋友們偶然想起,睹物思人,略寄懷念。
不開追悼會,可節省租花圈、定場所、構思悼詞等等時間和金錢的浪費,也可以免於組織者為考慮安排該誰送花圈、哪些花圈安放在前面等等的麻煩。更重要的是,不要浪費朋友們保證得到的六分之五的業務時間,更不要讓老年朋友觸景生情,引起餘悸。
而且,參加追悼會的,也未必會是死者願意最後「告別」的人。總有那麼一天,如果有那麼一種明明抹了白鼻子卻裝出一貫正確,而且往往伺機投井下石的人,也混在朋友中間,滿面悲傷地來對我追悼。我如死而有知,會很不高興,甚至感到污辱的。
這些,全是我個人的想法和打算。當然,我是決不反對對偉大人物的隆重紀念和對被林彪、「四人幫」迫害致死的同志們的沉痛哀悼。但也應該避免形式主義。
總之,對於死人的處理問題,除火葬這一點外,我認為其餘的,全可以實事求是,各擇其宜,來個「百花齊放」。
有人要說:不是經典上說過,人死了要開個追悼會嗎?同志,在這個無關原則的問題上,不也應該思想再解放一點麼,何必定要拘泥一個刻板的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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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篇文稿是在近期整理作者遺稿時發現的。從紙張、字跡和文筆等判斷可能寫於上世紀20年代末或80年代初,「金戈」是當時作者為香港《新晚報》和《明報》寫稿時用的筆名,但此文原稿未寄出,也未見刊於上述報章。——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