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譯註 · 臣道第十三
[題解]
本篇既論述了各類臣子的行為特徵及其作用以供君主參考,也論述了臣子侍奉各類君主時應遵循的準則以供臣子參考。
[原文]
13.1人臣之論(1):有態臣者(2),有篡臣者,有功臣者,有聖臣者。內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距難(3);百姓不親,諸侯不信;然而巧敏佞說(4),善取寵乎上:是態臣者也。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譽乎民;不恤公道通義,朋黨比周,以環主圖私為務(5):是篡臣者也。內足使以一民,外足使以距難;民親之,士信之;上忠乎君,下愛百姓而不倦:是功臣者也。上則能尊君,下則能愛民;政令教化,刑下如影(6);應卒遇變(7),齊給如響(8);推類接譽(9),以待無方,曲成制象(10):是聖臣者也。故用聖臣者王,用功臣者強,用篡臣者危,用態臣者亡。態臣用,則必死;篡臣用,則必危;功臣用,則必榮;聖臣用,則必尊。故齊之蘇秦、楚之州侯、秦之張儀(11),可謂態臣者也。韓之張去疾、趙之奉陽、齊之孟嘗(12),可謂篡臣也。齊之管仲、晉之咎犯、楚之孫叔敖(13),可謂功臣矣。殷之伊尹、周之太公(14),可謂聖臣矣。是人臣之論也,吉凶賢不肖之極也,必謹志之而慎自為擇取焉,足以稽矣(15)。
[注釋]
(1)論:見8.24注(1)。(2)態:姿態,態度,引申指阿諛奉承的樣子。(3)距:通「拒」。(4)說:通「銳」,指口齒伶俐,參見9.29注(3)。(5)環:環繞,引申指封閉、蒙蔽。(6)刑:通「型」,典範,榜樣。這裡用作動詞,作榜樣。(7)卒(c)促):通「猝」,突然。(8)齊給:見2.4注(3)。(9)接,會合。譽:通「與」,同類。(10)曲:曲折周到,各個方面。制:制度,準則。象:法式,榜樣。曲成制象:與13.9「一可以為法則」的意義相似,指他的行為處處成為準則楷模,這是因為他嚴格遵守法度的結果。(11)故:猶「夫」,發語詞。蘇秦:戰國時東周洛陽(今河南洛陽東)人,字季子。他曾遊說燕、趙、韓、魏、齊、楚六國合縱抗秦,佩六國相印,為縱約之長,後來合縱抗秦的合約被張儀所破,他就到了齊國,為客卿,齊大夫與他爭寵,派人暗殺了他。州侯:楚頃襄王的寵臣(楊倞說),一說是楚宣王的令尹(于鬯說),因封在州(在今湖北監利縣東北),故稱州侯。張儀:戰國時魏國人,秦惠王十年(公元前328年)任秦相,他是主張連橫的代表人物,使六國各自和秦聯盟,打破了蘇秦的縱約。秦武王即位後他入魏為相,不久即死。(12)張去疾:戰國時韓國人,可能就是張良的父親張平,他曾任韓釐王的宰相。奉陽:即奉陽君,戰國時趙國趙肅侯的弟弟,曾任趙相。孟嘗:即孟嘗君,見11.5注(4)。(13)管仲:見7.2注(2)。咎(ji)舊)犯:「咎」通「舅」。春秋時晉國人,名狐偃,字子犯,他是晉文公重耳之舅,故稱「舅犯」。他隨重耳出亡十九年,並助重耳回國即位,輔助文公稱霸。孫叔敖:見5.4注(8)。(14)伊尹:見5.5注(9)。太公:見11.19注(9)。(15)稽:見12.3注(8)。
[譯文]
臣子的類別:有阿諛奉承的臣子,有篡奪君權的臣子,有立功的臣子,有聖明的臣子。對內不能用他來統一民眾,對外不能用他去抵禦患難;百姓不親近他,諸侯不信任他;但是他靈巧敏捷能說會道,善於從君主那裡博得寵幸:這是阿諛奉承的臣子。上不忠於君主,下善於在民眾中騙取聲譽;不顧有利於公家的原則和普遍適用的道義,拉黨結派互相勾結,把封鎖蒙蔽君主、圖謀私利作為自己的主要事務:這是篡奪君權的臣子。內足可用他來統一民眾,外足可用他來抵禦患難;民眾親近他,士人信賴他;上忠於君主,下愛護百姓而不懈怠:這是立功的臣子。上能尊敬君主,下能愛護百姓;對政策法令和教育感化,他如影隨形馬上給下民作榜樣;應付突發事件、對待事變,他就像回聲一樣敏捷迅速;推論類似的事物、綜合對照同類的東西,用這種方法來對付變化無常的情況,他的舉措處處能成為準則榜樣:這是聖明的臣子。所以任用聖明的臣子就能稱王天下,任用立功的臣子就會強盛,任用篡權的臣子就會危險,任用阿諛奉承的臣子就會滅亡。阿諛奉承的臣子被任用,那麼君主一定會喪命;篡權的臣子被任用,那麼君主一定會危險;立功的臣子被任用,那麼君主一定會榮耀;聖明的臣子被任用,那麼君主一定會尊貴。齊國的蘇秦、楚國的州侯、秦國的張儀,可以叫做阿諛奉承的臣子。韓國的張去疾、趙國的奉陽君、齊國的孟嘗君,可以叫做篡奪君權的臣子。齊國的管仲、晉國的咎犯、楚國的孫叔敖,可以稱為立功的臣子了。商朝的伊尹、周朝的太公,可以稱為聖明的臣子了。以上這些就是臣子的類別,它是預測國家安危與辨別君主賢不賢的標準,君主一定要謹慎地記住它,並慎重地親自選用大臣,這足可用作參考的準則了。
[原文]
13.2從命而利君謂之順,從命而不利君謂之諂;逆命而利君謂之忠,逆命而不利君謂之篡。不恤君之榮辱,不恤國之臧否(1),偷合苟容,以持祿養交而已耳,謂之國賊。君有過謀過事,將危國家、殞社稷之懼也(2),大臣、父兄有能進言於君,用則可,不用則去,謂之諫;有能進言於君,用則可,不用則死,謂之爭(3);有能比智同力(4),率群臣百吏而相與強君撟君(5),君雖不安,不能不聽,遂以解國之大患,除國之大害,成於尊君安國,謂之輔;有能抗君之命,竊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國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國之大利,謂之拂(6)。故諫、爭、輔、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國君之寶也,明君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為己賊也。故明君之所賞,暗君之所罰也;暗君之所賞,明君之所殺也。伊尹、箕子可謂諫矣(7);比干、子胥可謂爭矣(8);平原君之於趙(9),可謂輔矣;信陵君之於魏(10),可謂拂矣。傳曰:「從道不從君。」此之謂也。
[注釋]
(1)臧否(z1ngp!贓匹):好壞。(2)懼:擔心。「危國家、殞社稷」是「懼」的賓語。(3)爭(zh8ng鄭):同「諍,拚命規勸。(4)比:合。智:《集解》作「知」,據《群書治要》卷三十八引文改。(5)強(qi3ng搶):勉力強求。撟:同「矯」,強行糾正。(6)拂(b@弼):通「弼」,匡正,矯正式的輔助。(7)箕子:見8.15注(8)。(8)比干:見8.15注(8)。子胥:姓伍,名員(y*n雲),字子胥,春秋時楚國大夫伍奢的次子,受楚平王迫害而逃到吳國,為吳國大夫。他幫助吳王闔閭攻破楚國,成就霸業。吳王夫差時,他屢次不顧老命極力勸阻夫差,夫差怒,賜劍逼他自殺,結果吳國被越國所滅。(9)平原君:即趙勝,戰國時趙惠文王的弟弟,封於東武城(今山東武城西北),號平原君。他曾三任趙相。趙孝成王七年(公元前259年),秦圍趙都邯鄲(今河北邯鄲),他組織力量堅守,後又向楚、魏求救。公元前257年,楚、魏援軍至,擊敗秦軍,保存了趙國。(10)信陵君:即魏無忌,戰國時魏安釐王的異母弟弟,號信陵君。秦圍趙都邯鄲,趙來求救,魏王派將軍晉鄙救趙,後又畏秦而讓晉鄙按兵不動。信陵君數諫魏王無效,便設法竊得兵符,擊殺晉鄙,奪取兵權,於公元前257年至邯鄲救趙勝秦。後十年,為上將軍,曾聯合五國擊退秦軍對魏國的進攻。
[譯文]
服從君主的命令而有利於君主叫做順從,服從君主的命令而不利於君主叫做諂媚;違抗君主的命令而有利於君主叫做忠誠,違抗君主的命令而不利於君主叫做篡奪。不顧君主的榮辱,不顧國家的得失,只是苟且迎合君主、無原則地求取容身,以此來保住自己的俸祿、去豢養結交的黨羽罷了,這種人叫做國家的奸賊。君主有了錯誤的謀劃、錯誤的行為,國家將危險、政權將滅亡,這時大臣、父兄中如果有人能向君主進呈意見,意見被採用就好,不被採用就離去,這叫做勸諫;如果有人能向君主進呈意見,意見被採用就好,不被採用就殉身,這叫做苦諍;如果有人能聯合有智慧的人同心協力,率領群臣百官一起強迫君主、糾正君主,君主雖然不服,卻不能不聽從,於是就靠此消除了國家的大憂患,去掉了國家的大禍害,結果使君主尊貴、國家安定,這叫做輔助;如果有人能抗拒君主的命令,借用君主的權力,反對君主的錯誤行為,因而使國家轉危為安,除去了君主蒙受的恥辱,功勞足夠用來成就國家的重大利益,這叫做匡正。所以勸諫、苦諍、輔助、匡正的人,是維護國家政權的大臣,是國君的寶貴財富,是英明的君主所尊敬優待的,但愚昧的主子、糊塗的國君卻把他們看作為自己的敵人。所以英明的君主所獎賞的人,卻是愚昧的君主所懲罰的對象;愚昧的君主所獎賞的人,卻是英明的君主所殺戮的對象。伊尹、箕子可以稱為勸諫了;比干、子胥可以稱為苦諍了;平原君對於趙國來說,可以稱為輔助了;信陵君對於魏國來說,可以稱為匡正了。古書上說:「依從正確的原則而不依從國君。」說的就是這種人啊。
[原文]
13.3故正義之臣設(1),則朝廷不頗;諫、爭、輔、拂之人信,則君過不遠;爪牙之士施,則仇讎不作;邊境之臣處,則疆垂不喪(2)。故明主好同而暗主好獨;明主尚賢使能而饗其盛(3),暗主妒賢畏能而滅其功。罰其忠,賞其賊,夫是之謂至暗,桀、紂所以滅也。
[注釋]
(1)設:安排,任用。(2)垂:同「陲」,邊疆。(3)饗(xi3ng享):通「享」,享受。盛:通「成」,成果。
[譯文]
堅持正義的臣子得到進用,那麼朝廷就不會偏邪不正;勸諫、苦諍、輔助、匡正的人受到信任,那麼君主的過錯就不會延續很久;勇猛有力的武士被使用,那麼仇敵就不敢興風作浪;邊境上的大臣安置好了,那麼邊境就不會喪失。所以英明的君主喜歡團結別人共事而愚昧的君主喜歡孤家寡人;英明的君主推崇賢德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而享有他們的成果,愚昧的君主忌妒賢德的人、害怕有才能的人而埋沒他們的功績。懲罰自己的忠臣,獎賞自己的奸賊,這叫做極其昏庸,這就是夏桀、商紂滅亡的原因。
[原文]
13.4事聖君者,有聽從無諫爭(1);事中君者,有諫爭無諂諛(2);事暴君者,有補削無撟拂(3)。迫脅於亂時,窮居於暴國,而無所避之,則崇其美,揚其善,違其惡(4),隱其敗,言其所長,不稱其所短,以為成俗。《詩》曰(5):「國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此之謂也。
[注釋]
(1)聖君沒有過失,所以「有聽從無諫爭」。(2)中等資材的君主可上可下,所以要「諫爭」以使他明智;如果「諂諛」,就會使他成為昏君。(3)削:古代竹簡上寫錯了字用刀颳去叫「削」,此引申指悄悄除去君主的過失。撟拂:見13.2注(5)、(6)。暴君兇殘,所以只能暗中「補削」,而不能公開地強行糾正,否則會遭殺身之禍而無濟於事。(4)違:通「諱」(hu@會),避忌,避開不說。(5)引詩不見於今本《詩經》,是逸詩。
[譯文]
侍奉聖明君主的,有聽從而沒有勸諫苦諍;侍奉一般君主的,有勸諫苦諍而沒有奉承阿諛;侍奉暴君的,有彌補缺陷除去過失而沒有強行糾正。被逼迫、受挾制地生活在混亂的時代,走投無路地住在暴君統治的國家,而又沒有辦法避開這種處境,那就推崇他的美德,宣揚他的善行,不提他的罪惡,隱瞞他的失敗,稱道他的長處,不說他的短處,把這些作為既成的習俗。《詩》云:「國家有了重大政令,不可把它告訴別人,否則就會危害自身。」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13.5恭敬而遜,聽從而敏,不敢有以私決擇也(1),不敢有以私取與也,以順上為志,是事聖君之義也。忠信而不諛,諫爭而不諂,撟然剛折,端志而無傾側之心,是案曰是,非案曰非,是事中君之義也。調而不流,柔而不屈,寬容而不亂,曉然以至道而無不調和也(2),而能化易,時關內之(3),是事暴君之義也。若馭樸馬,若養赤子,若食餧人(4),故因其懼也而改其過,因其憂也而辨其故(5),因其喜也而入其道,因其怒也而除其怨,曲得所謂焉(6)。《書》曰(7):「從命而不拂,微諫而不倦;為上則明,為下則遜。」此之謂也。
[注釋]
(1)有:通「又」,再,更。(2)「然」是衍文。(3)關:入。內(n4納):同「納」。關內:納入。之:指代「至道」。(4)食(s@飼):通「飼」,餵。餧:同「餒」,飢餓。「樸馬」必須逐漸訓練,「赤子」必須漸漸啟迪,「餧人」必須慢慢餵食。這三句比喻對暴君要漸漸開導。(5)辨:通「變」。(6)曲■曲折周到,各方面,指懼、憂、喜、怒等方面。謂:通「為」。所謂:所要達到的目的,指改變暴君的性情,即「改其過」、「辨其故」、「入其道」、「除其怨」。(7)以下引文不見於今傳《尚書》,是《尚書》佚文。
[譯文]
恭敬而又謙遜,聽從而又敏捷地執行命令,不敢再根據私利去決斷和選擇,不敢再根據私利去取捨,把順從君主作為自己的志向,這是侍奉聖明君主的合宜原則。忠誠守信而不阿諛,勸諫苦諍而不諂媚,強硬地堅決挫敗君主,思想端正而沒有偏斜不正的念頭,對的就說對,錯的就說錯,這是侍奉一般君主的合宜原則。調和卻不隨波逐流,溫柔卻不低頭屈從,寬容卻不和君主一起胡亂妄為,用最正確的原則去啟發君主而沒有不協調和順的,那就能感化改變君主暴虐的本性,時時把正確的原則灌輸到他心中去,這是侍奉暴君的合宜原則。侍奉暴君就像駕馭未訓練過的馬,就像撫養初生的嬰兒,就像餵飢餓的人吃東西一樣,所以要趁他畏懼的時候使他改正錯誤,趁他憂慮的時候使他改變過去的行為,趁他高興的時候使他走入正道,趁他發怒的時候使他除去仇人,這樣就能處處達到目的。《尚書》說:「服從命令而不違背,暗暗規勸而不懈怠;做君主要明智,做臣子要謙遜。」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13.6事人而不順者(1),不疾者也;疾而不順者,不敬者也;敬而不順者,不忠者也;忠而不順者,無功者也;有功而不順者,無德者也。故無德之為道也,傷疾、墮功、滅苦(2),故君子不為也。
[注釋]
(1)不順:指不順君主的心意。(2)這句是說:「無德」會使前功盡棄。傷疾:傷害了積極,與上文的「疾而不順」相應,指雖然積極,卻毀於無德而成為徒勞。墮(huT灰):同「隳」,毀壞。苦:辛苦,指上文的「敬」、「忠」。
[譯文]
侍奉君主卻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為不積極;積極了卻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為不恭敬;恭敬了卻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為不忠誠;忠誠了卻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為沒有功績;有了功績卻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為沒有品德。所以沒有品德如果成為一種德行,就會傷害積極、毀掉功績、掩沒苦心,所以君子是不乾的。
[原文]
13.7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國賊者。以道覆君而化之(1),大忠也;以德調君而輔之(2),次忠也;以是諫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榮辱,不恤國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祿養交而已耳,國賊也。若周公之於成王也(3),可謂大忠矣;若管仲之於桓公(4),可謂次忠矣;若子胥之於夫差(5),可謂下忠矣;若曹觸龍之於紂者(6),可謂國賊矣。
[注釋]
(1)以道覆君:《集解》作「以德復君」,據《韓詩外傳》卷四第三章改。覆:遮蓋,籠罩。(2)輔:《集解》作「補」,據《韓詩外傳》卷四第三章改。(3)周公:見5.4注(3)。成王:見7.4注(7)。(4)桓公:見7.1注(4)。(5)夫差(ch1i釵):春秋末年吳國國君,闔閭之子,公元前495~前473年在位。他不聽伍子胥的勸諫,放了越王勾踐,結果被勾踐所滅。(6)曹觸龍:見15.5注(8)。
[譯文]
有頭等的忠臣,有次一等的忠臣,有下等的忠臣,有國家的奸賊。用正確的原則薰陶君主而感化他,是頭等的忠誠;用道德來調養君主而輔助他,是次一等的忠誠;用正確的去勸阻君主的錯誤卻觸怒了他,是下等的忠誠;不顧君主的榮辱,不顧國家的得失,只是苟且迎合君主、無原則地求取容身,以此來保住自己的俸祿、去豢養結交黨羽罷了,這是國家的奸賊。像周公對於周成王,可以說是頭等的忠誠了;像管仲對於齊桓公,可以說是次一等的忠誠了;像伍子胥對於夫差,可以說是下等的忠誠了;像曹觸龍對於商紂王,可以說是國家的奸賊了。
[原文]
13.8仁者必敬人。凡人非賢,則案不肖也。人賢而不敬,則是禽獸也;人不肖而不敬,則是狎虎也。禽獸則亂,狎虎則危,災及其身矣。《詩》曰(1):「不敢暴虎(2),不敢馮河(3)。人知其一,莫知其它。戰戰兢兢(4),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之謂也。故仁者必敬人。
[注釋]
(1)引詩見《詩·小雅·小旻》。(2)暴:空手搏擊。(3)馮(p0ng憑):同「憑」,徒步涉水。(4)戰戰:通「顫顫」,恐懼發抖的樣子。兢兢:小心謹慎的樣子。
[譯文]
仁德之人必定尊敬別人。一般說來,一個人不賢能,那就是沒有德才的人。別人賢能卻不去尊敬他,那就是禽獸了;別人沒有德才而不去尊敬他,那就是在戲弄老虎。人如禽獸就會胡亂妄為,戲弄老虎就會十分危險,災難就會落到他身上了。《詩》云:「不敢空手打老虎,不敢光腳把河渡。人們只知這一點,不知其他有害處。要害怕啊要小心,要像面臨那深淵,要像腳踩那薄冰。」說的就是這個。所以講究仁德的人必定尊敬別人。
[原文]
13.9敬人有道:賢者則貴而敬之,不肖者則畏而敬之;賢者則親而敬之,不肖者則疏而敬之。其敬一也,其情二也。若夫忠信端愨而不害傷,則無接而不然,是仁人之質也。忠信以為質,端愨以為統,禮義以為文(1),倫類以為理(2),喘而言,臑而動(3),而一可以為法則。《詩》曰(4):「不僭不賊(5),鮮不為則。」此之謂也。
[注釋]
(1)文:法度,規範。(2)類:見1.14注(1)。(3)臑:通「蠕」,參見1.9注(4)。(4)引詩見《詩·大雅·抑》。(5)僭(ji4n見):過分,過失。
[譯文]
尊敬別人有一定的原則:對賢能的人就景仰地尊敬他,對沒有德才的人就畏懼地尊敬他;對賢能的人就親切地尊敬他,對沒有德才的人就疏遠地尊敬他。尊敬是一樣的,實際內容是兩樣的。至於那忠誠守信正直老實而不傷害人,那是對待所有的人都這樣的,這是仁德之人的本質。以忠誠守信為本體,以正直老實為綱紀,以禮義為規範,以倫理法律為原則,稍微說一句話,稍微動一動,都可以成為別人效法的榜樣。《詩》云:「不犯錯誤不害人,很少不成為準則。」說的就是這種人。
[原文]
13.10恭敬,禮也;調和,樂也;謹慎,利也;斗怒,害也。故君子安禮、樂、利(1),謹慎而無斗怒,是以百舉不過也。小人反是。
[注釋]
(1)安:樂,喜愛。一說「樂利」當作「樂樂」,與「安禮」相對。
[譯文]
恭恭敬敬,就是禮節;協調和諧,就是音樂;謹慎小心,就是利益;鬥毆發怒,就是禍害。君子喜愛禮節、音樂、利益,謹慎小心而不鬥毆發怒,因此各種行動都不會失誤。小人就與此相反。
[原文]
13.11通忠之順(1),權險之平(2),禍亂之從聲,三者非明主莫之能知也。爭,然後善;戾,然後功;出死無私,致忠而公:夫是之謂通忠之順,信陵君似之矣。奪,然後義;殺,然後仁;上下易位,然後貞;功參天地,澤被生民:夫是之謂權險之平,湯、武是也。過而同情(3),和而無經,不恤是非,不論曲直,偷合苟容,迷亂狂生(4):夫是之謂禍亂之從聲,飛廉、惡來是也(5)。傳曰:「斬而齊(6),枉而順,不同而壹。」《詩》曰(7):「受小球大球(8),為下國綴旒(9)。」此之謂也。
[注釋]
(1)之:到。(2)權:變。(3)同:《集解》作「通」,據世德堂本改。同情:一心。(4)狂生:參見12.5。(5)飛廉、惡來:見8.15注(9)。(6)此下三句可參見4.15注,但喻意不同。這裡引用這幾句話,是喻指忠臣的行動開始似乎違反常規,但結果是合乎道義的。(7)引詩見《詩·商頌·長發》。(8)球:通「捄」,法度。小球大球:小事之法度與大事之法度。(9)下國:見4.15注(8)。綴(zhu@墜):表記。旒(li*流):掛在旗幟邊緣上的裝飾品。綴旒:表率的意思。此喻指商湯、周武王成為表率。
[譯文]
使忠誠不至壅塞而達到通暢,改變危險的局面而達到安定,禍亂必伴隨迎合君意、隨聲附和而來,這三種情況不是英明的君主是不能明白的。向君主諫諍,然後才能行善;違背君主,然後才能立功;豁出生命而沒有私心,極其忠誠而公正:這叫做使忠誠暢通無阻而達到順從,信陵君類似於這種人了。奪取君權,然後才能實行道義;殺掉君主,然後才能實現仁德;君臣交換位子,然後才能做到有操守;功業與天地並列,恩澤施加到廣大民眾:這叫做改變危險的局面而達到安定,商湯、周武王就是這樣的人。君主錯了卻還和他齊心,只是無原則地附和君主,不顧是非,不講曲直,苟且地迎合君主以求得容身,迷惑昏亂而狂妄無知地追求生活享受:這叫做禍亂必伴隨迎合君意隨聲附和而來,飛廉、惡來就是這種人。古書上說:「有了參差才有整齊,有了委曲才有順從,有了不同才有一致。」《詩》云:「接受小法與大法,成為各國的表率。」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