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譯註 · 凡例
一、《荀子》一書,劉向校定為三十二篇,稱《荀卿新書》。《漢書·藝文志》稱《孫卿子》,著錄有三十三篇,當為三十二篇之誤。唐代楊倞始為之作注,重排篇次,新編目錄,分為二十卷,改題為《荀子》,其名其制遂相沿至今。楊注本瑕瑜互見,且歷經傳抄翻刻,訛誤不少。清中葉後,校釋《荀子》者輩出。光緒年間,王先謙以謝墉本為主,略作訂正,且採摭諸家之說,間附己見,撰為《荀子集解》(下簡稱《集解》)。該書思賢講舍初刊於光緒辛卯(1891)季夏,一問世,即成為近世最通行之《荀子》讀本。上海商務印書館編印「萬有文庫」、「國學基本叢書」,上海世界書局編印「諸子集成」,北京中華書局編印「新編諸子集成」,皆以輯入。當今之注釋本,亦皆取以為底本。然此類翻刻本、注釋本文字多誤,故本書原文仍以《集解》初刻本為底本,並校以其他善本舊刻及古注、類書引文與古籍異文(所據文獻詳見附錄),進行訂正。凡所訂正,均於注釋中加以註明。凡無版本及古籍異文為據者,即使確實有誤,亦僅於注釋中說明之而不加妄改。
二、《集解》初刻本書首刊有考證及楊倞《荀子序》;每卷卷首於第一行上端標明該卷卷數,於第二行下端署有「唐登仕郎守大理評事楊倞注」,於第三行下端署有「長沙王先謙集解」七字;每卷卷末則標有卷終字樣;第二十卷末刊有劉向校定之《荀卿新書》三十二篇目錄及《孫卿書錄》。今一併刪去。至於其分卷情況,則可征諸目錄。
三、原文之繁體字以及如今已廢除之異體字,除個別必要者予以保留外,其餘均用簡化字以及現今之常用字替代之。其中有兩字之替代,因其非一般之異體字,故於此略作說明:一為「勢」字,《集解》除《子道》篇「勢不可也」一句用「勢」字外,其餘均作「埶」;而宋浙本、「古逸叢書」本則或作「勢」,或作「埶」;今一律改用「勢」字。二為「第」字,《集解》除正文最後一篇篇目《堯問篇第三十二》用「第」字外,其餘均用「弟」字;而宋浙本、古逸叢書本乃至王先謙所依據之底本謝墉本,概用「第」字;今一律用「第」字,以復《荀子》之舊。
四、原文重加分節,且加標篇節數,以便在注釋中採用參見法。
五、對篇題作簡明扼要之題解。
六、前人於古書之歧說謬解,《荀子》為甚。故本書譯、注,雖以通俗普及為用,但仍以學術考校為體。其解釋雖與前人多所不同,但均經過考校參證、反覆斟酌而成。要在求得確詁,以供各科研究者及辭書編纂者採摭參考之用,而不在於苟求標新立異。故既力免墨守成訓而尟會通之弊,又力戒故弄玄虛而多臆說之病,力求實事求是,踏實可靠。其是非得失,讀者在與前人之注、譯比較後自可斷定。
七、注釋力求準確、簡明。儘量博採前人之善說,但為了節省篇幅,一般不稱名引用,而僅於罕見之字義或疑難之處註明「×××說」,以便讀者進一步查考其考證詳情。對於前人之說皆不足取者,則立新說。為了信而有徵,故對罕見之字義也略列證據。由於前人之誤說駁不勝駁,故只立新說而不作糾駁。對相同之詞語,一般不重注,必要處則用參見法,此不僅為節省篇幅,更欲便利讀者貫通全書。凡從譯文的對照中可明確推求出詞義者,一般亦不出注,以省篇幅。
八、譯文以直譯為主,以便讀者從中推求原文之字義。但為了流暢,亦輔以意譯。必要時稍加詞句,不僅是為了使譯文流暢,同時也是為了充分揭示原文之義蘊,以彌補註釋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