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詁學的知識與應用 · 説「雉」
《左傳·隱公元年》著名的文章《鄭伯克段於鄢》中説:「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公羊傳·定公十二年》又説:「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在這些地方,「雉」都是古代的一種丈量單位。一雉究竟是多少?説法不一。《公羊傳》説:「五板而堵,五堵而雉。」何休註:「八尺曰板,堵凡四十尺」,「(雉)二百尺。」這是僅就長度説的。鄭玄注《周禮》,明確説「雉」是面積單位,長三丈,高一丈。杜預注《左傳》從鄭玄之説,認爲「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墻長三丈,高一丈」。他們的説法哪個更切合實際點,且不去分辨,這裏主要解決一個「雉」的詞義問題。
「雉」從「隹」,是鳥名,與丈量義無關,它顯然是個聲借字。《周禮·地官·封人》:「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置其絼,共其水槀。」鄭衆註:「絼,著牛鼻繩,所以牽牛者,今時謂之雉,與古者名同。」《經典釋文》説:絼,本又作紖。」這給了我們綫索,原來「雉」是「絼」和「紖」的借字。《説文》沒有「絼」字,只有「紖」字,訓「牛系」,也就是牽牛的繩。顧野王的《玉篇》有「絼」字,並説:「絼,字書亦紖字也。」以《説文》爲正字標準的人説「紖」是正字,「絼」是別體;鄭玄注《周禮》又説「字當以豸爲聲」,又認爲「絼」是正字。我們只把「紖」和「絼」看成異體字也就行了。兩字都讀「直引切」,今讀zhèn。上古音「紖」、「雉」雙聲,「紖」在「痕」韻,「雉」在「灰」韻,韻對轉,聲近而借用。
「絼」或「紖」是拴在牛鼻子上的繩子。《禮記·少儀》説:「犬則執緤」,「牛則執紖,馬則執靮。」《祭統》又説:「及迎牲,君執紖。」可見牽牛繩的重要性。《説文》:「縼,以長繩繫牛也。」《玉篇》又作「挖」,訓「長引也」。可見古代牽牛的繩是很長的,牽時繞成小圈拿在手上,需要放長時可以放開。「雉」就是這種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