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詁學的知識與應用 · 「不可救藥」解
一個人的毛病改不好或者一件事的後果不可制止,都可以説是「不可救藥」。「不可救藥」語出《詩經·大雅·板》:「多將熇熇,不可救藥。」孔穎達解釋這句話説:「多行慘酷毒害之惡,誰能止其禍?如人病甚,不可救以藥。」
孔穎達把「不可救藥」解釋作「不可救以藥」,用今天的話説就是「沒法用藥治」。這在意義上可以説得過去,可惜不符合先秦的句法。從語義關係上説,動詞「救」可以帶兩種意義的賓語:一種是被救助的對象,例如「救民」、「救國」、「救人」等;另一種是需要免除的災禍,例如「救災」、「救死」、「救火」等。但是不能帶「藥」,這種意義爲救災手段的賓話。説成「不可救以藥」,也有點不成話,注釋家們常批評這種生硬的解釋爲「不辭」。
其實,「不可救藥」應是「不可救療」,用今天的話説就是「沒法救治」。王引之在《經義述聞》裏「藥石」一條下説:「『藥』字古讀若『曜』(説見《唐韻正》),聲與『療』相近。」又引《方言》:「愮,療治也。江湘郊會謂醫治之曰愮,或曰療。」註:「愮音曜。愮與藥古字通。」這一條也適合於「不可救藥」。《詩·大雅·板》:「多將熇熇,不可救藥。」《韓詩外傳》「藥」作「療」。《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爲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也寫「不可救療」。
「藥」和「療」通用和互訓的地方很多,這兩個字本是一詞之分化。「療」是治病的行爲,「藥」是治病的湯餌,本來用一個詞表達,以後分寫兩字,分化初期習慣上還互相通用。《説文》「藥」寫作「藥」,「療」寫作「恁」,都從「樂」聲,分化的痕跡更爲明晰。「不可救藥」以「不可救療」來理解,講成「沒法救治」,再清楚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