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詁學的知識與應用 · 《説文》「讀若」的訓詁意義

一、《説文》「讀若」的舊説和對其重新探討的必要性 「讀若」是《説文解字》中很重要的一個條例。歷代研究《説文》的人都很注意它。特別是在聲音問題引起訓詁家關注之後,作爲《説文》中標識音讀的重要手段「讀若」,便成爲許學的不可不探究的論題。 系統研究《説文》「讀若」是從清代開始的,意見約分兩派: 第一派以 段玉裁 爲代表。他在《説文解字注·一上·示部》「拶」字下説: 凡言「讀若」者,皆擬其音也。凡傳注言「讀爲」者,皆易其字也。注經必兼茲二者,故有「讀爲」、有「讀若」,「讀爲」亦言「讀曰」,「讀若」亦言「讀如」。字書但言其本字本音,故有「讀若」,無「讀爲」也。「讀爲」、「讀若」之分,唐人作正義已不能知,「爲」與「若」兩字,注中時有訛亂。 段玉裁的觀點很明顯,認爲《説文》中的「讀若」是一種普通的直音方法,因爲《説文》是字書,它只説明本字本音就夠了,不需要像傳注一樣針對具體文句來易字,所以,段玉裁在注《説文》時,遇到「讀若」皆不深究,但明其音同而已。 第二派人比較多,錢大昕、 王筠 、洪頤煊、張行孚,都不大同意段玉裁的説法。錢大昕説: 《説文》雲「讀若」者,皆經典通用用字。[1] 王筠和洪頤煊則以爲《説文》的讀若有明音的,也有明義、明字的。總括這些説法的是張行孚。他在《説文發疑》中寫了兩篇《説文讀若例》,對《説文》的「讀若」作了具體而較爲全面的探討。他説: 《説文》「讀若」實可爲經典假借之例,與經典「讀若」僅擬其音者不同。錢氏大昕所謂許氏所云「讀若」、所云「讀與……同」皆古書假借之例,不特寓其音,即可通其字,音同而義亦隨之,王氏筠所謂《説文》讀若有專明其音者,有兼明假借者是也。蓋古人小學之書,雖爲文字而作,實以證明經典,故於經典之用假借字者,每於本字下申明之。《説文》之「某讀若某」,《 玉篇 》之「某今作某」,皆此例也。 張行孚分析了《説文》中大量的「讀若」,得出的結論基本上是正確的。他對許慎這樣作「讀若」的原因,解釋爲「實以證明經典」,也是很有説服力的。張行孚在具體分析「讀若」時,列出很多不同的詞彙現象,分析較爲細緻,但在概括「讀若」字與被「讀若」字的關係時,卻統統歸之爲假借,概念上顯得太籠統,這實在是張行孚的時代,訓詁太缺乏準確術語的緣故。今天,文字、訓詁已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重新來分析《説文》的「讀若」,不僅對運用《説文》來讀古籍有實用價值,而且對探討字書所輯文字與典籍所用文字之間的關係,也有理論的價值。 二、對許慎作「讀若」的意圖的推測 許慎在《説文》中採用「讀若」這一體例,究竟是什麽意圖?這是我們研究《説文》「讀若」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依段玉裁的説法,許慎的意圖很單純,就是爲了説明聲音。這個説法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可資證明的是,《説文》爲之作「讀若」的字,大都是聲音不易確定的生僻的字,而「讀若」則多半是聲音易知的常用字。這裏把《説文》第六卷的被「讀若」字抄録一下[2],便可看得很清楚: 《説文》第六卷共收字(不包括重文)753個,許慎只作了55條「讀若」,約占全部字條的7%,所用的讀若字絶大部分是常用字,個別較難見的字如「貀」、「鷩」等,都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出現,可根據上下文明其音。從「讀若」字的選用上,許慎作「讀若」有明音的意圖是很清楚的。 漢字不是拼音文字,只有形聲字有標音的聲符,因此,最需要直音的應當是象形、指事和會意字。但恰恰相反,許慎給形聲字作「讀若」占大多數,而且許多是用同聲符的其他形聲字當「讀若」字。這説明,同聲符的形聲字讀音不同的現象比較普遍,不少難字仍需標明讀音。何況,形聲字音變的現象已屢屢産生。如: 「夕」從「秊」聲(「先」韻),讀若寕(「青」韻)。 「楥」從「爰」聲(「寒」韻),讀若指撝(「歌」韻)。 「外」從「省」聲(「青」韻),讀若驪駕(「歌」韻)。 「倗」從「朋」聲(「登」韻),讀若陪(「咍」韻)。 許慎給這些已經發生了音變而與其聲符讀音不同的字作「讀若」,當然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我們同時又可以看到,許慎作「讀若」的意圖並不是那麽簡單。正如錢大昕所説,儘管他從字書的角度上只需把本字本音注出就行了,但他明明認爲文字是「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的。他作字書,「六藝群書之詁,皆訓其意」,目的是爲解經傳經的。所以在注音時,他不可能不考慮到經傳用字的實際情況。這一點,可以從多方面證明: 首先,許慎在選擇爲哪些字作「讀若」時,並非只從是否難識出發,有些更難識的字,他反而不作「讀若」,還以第六卷爲例,《木部》的「柆」、「枰」、「杽」,《貝部》的「賮」、「賈」、「賨」,邑部的「嫠」」、「鄡」、「挌」等,字皆難識,但許慎不作「讀若」。這只能有一種解釋,就是他只選擇對理解經傳用處較多的字才注音。 其次,如果只爲明音,以下這些字大可不必作「讀若」: 圓,從囗員聲,讀若員。(《六下·囗部》) 多,從邑蔓聲,讀若蔓。(《六下·邑部》) 鼆,從冥黽聲,讀若黽。(《七上·冥部》) 牏,從片俞聲,讀若俞。(《七上·片部》) 襡,從衣蜀聲,讀若蜀。(《八上·衣部》) 頨,從頁翩省聲,讀若翩。(《九上·頁部》) 形聲字「讀若」它所得聲的聲符,也就是説,這個字與它的聲符完全同音,如果僅以明音爲目的來作「讀若」,這種情況不是多餘嗎? 第三,許慎的「讀若」是有針對性的,我們可以從他所取的一些特殊材料來看,例如,《十二下·戈部》:「拾,絶也。……古文讀若咸……」明言「古文讀若」,指的是古文《尚書·君奭篇》「咸劉厥敵」,這個「咸」是「拾」的借字。如果沒有這樣具體的針對性,而只是一般明音,「古文」二字也就沒有什麽必要了。 綜上所述,從《説文》「讀若」的實際情況看,許慎作「讀若」主要是爲明音。但在選擇讀若字時,他盡可能考慮到經傳用字的情況,想用注音來爲人們閲讀理解經典指明綫索。這種與經傳用字有關的「讀若」,雖不是全部,但也不是一兩條偶然的現象,許慎是有意圖在先的。 三、從訓詁的角度分析《説文》「讀若」 《説文》的「讀若」相當一部分是與經典用字有關的,歸納錢、王、洪、張諸家的具體分析,加上近人新的發掘,統計下來,這類「讀若」大約占72%左右。張行孚説這類「讀若」是「明假借」的。傳統訓詁學裏,「假借」這個名稱是個沿用最廣的名稱,也是個含義最不清楚因而最不科學的名稱,用它來解釋《説文》的「讀若」很不確切。錢大昕説這些「讀若」是經典通用之字,雖未用術語,卻比「明假借」之説更切合實際。「通用之字」包括的情況很多,給人留下了分析的餘地。 從訓詁的角度,分析《説文》這一部分「讀若」,也就是分析「讀若」字與被「讀若」字之間的意義關係,可見以下四種情況: (一)用異體字作「讀若」 異體字也是一個有時代性的概念。在《説文》的時代,「常」與「裳」、「鳳」與「朋」……都是異體字,到了隸書、楷書時代,它們卻變成記録不同詞的兩個字了。自從王筠在《説文釋例》中首創了「異部重文」之例後,許學家們逐漸從《説文》中發掘出未列爲重文的異體字。這些字是異體字卻不列爲重文,無非有兩個原因:一是在許慎時代,它們在意義上或運用上還有差別,未便稱爲異體字;二是許慎堅持形、義統一的原則,把許多本可稱爲異體字的廣義分形字分部擱置了。這些字有經典通行與不通行之分。《説文》常以經典通行的字爲不通行的異體字作「讀若」。如: 《八下·欠部》:「欿,欲得也。從欠,臽聲,讀若貪。」《廣雅·釋詁》:「欿,欲也。」又:「欿,貪也。」「欿」從「欠」與「欲」從「欠」同意,實際上是「貪」的異體字。但經典在「貪欲」意義上用「貪」,不用「欿」。故許慎用「貪」作「欿」的「讀若」。 《五下·亼部》:「亼,三合也,從八一,象三合之形,讀若集。」「集」訓「群鳥在木上」,以鳥之聚集狀表集合之義。經典中「聚集」之義都用「集」字。中國文字常以三表示多數。「亼」以最簡單的三劃表示聚集。「三」與「亼」之義通。「亼」是「集」的最原始的寫法。但這個字形只用來作構件以構成其他字,而不在文獻中使用。從「亼」的字如「合」訓「合口」、「僉」訓「皆」、「侖」訓「思」(實際上是集簡冊表示思想)……都證明了「亼」即是「集」的異體字。 《三上·言部》:「譶,疾言也。從三言,讀若沓。」「沓」訓「語多沓沓也」。徐鉉説:「語多沓沓若水之流,故從水會意。」「譶」以「三言」表示語多而急。兩個字是從不同的角度造的異體字。但「沓」在經典中通行,如《詩·十月之交》:「噂沓背憎。」《 孟子 》:「泄泄猶沓沓。」都寫「沓」,不寫「譶」。「沓」字常用,引申義頗多。而「譶」只在堆砌字詞的漢賦裏能見到。如《琴賦》:「紛譶以流漫。」註:「譶,聲多也。」《吳都賦》:「譶澩幟,交貿相競。」注引《倉頡篇》:「譶,言不止也。」所以,許慎用「沓」爲「譶」作「讀若」。 《一下·艸部》:「毼,灌渝,從艸夢聲,讀若萌。」「萌」訓「艸芽」。「灌渝」也就是《爾雅》的「權輿」,它的基本意義是「彎曲」。《弓部》:「慳,弓曲也。」「彄,弓弩耑弦所居也。」「慳彄」正是弓曲之處,與「灌渝」同。草芽破土而出,呈彎曲狀,所以「毼」也就是草芽,與「萌」爲異體字。而經典用「萌」不用「毼」,故許慎以「萌」作「毼」的讀若字。 (二)用同源字作「讀若」 同源字是爲同一詞根派生出來的詞造的字。它們之間音同或音近,所以符合選擇「讀若」字的基本條件,又因爲它們之間的音義相通,所以常常可以通用。有些訓詁學家把同源通用字也算到「假借」裏,張行孚所説的「明假借」就明顯地包括這一類。王氏父子論「假借」可以説大部分是同源通用字,這是不恰當的。同源字通用,不只是文字的使用問題,還直接關係到詞的意義分化,它不完全是文字使用中的偶然現象。同音借用與同源通用是兩種本質不同的現象,不應混爲一談。《説文》同源字作「讀若」的很多。如: 《七上·毌部》:「毌,穿物持之也,從一橫貫,象寶貨之形,讀若冠。」「毌」的本義是把東西穿在一起,與「串」同意。「貫」是它的後出字,貝爲貨幣,「貫」指穿貝。然後「貫穿」之義都寫「貫」。「毌」即「貫」的古字。「冠」,《説文》訓「絭」,説「所以絭髮」,又説「弁冕的總名」。《白虎通》:「冠者,也,所以持其髮也。」《釋名》説得更清楚:「冠,貫也,所以貫韜髮也。」古人頭髮綰起後,戴上冠,用笄橫穿髮上,下面束上絭帶。所以「冠」取貫穿之義而得名。「冠」與「毌」同源。 《六上·木部》:「樀,戶樀也。從木啇聲。《爾雅》曰:『檐謂之樀。』讀若滴。」「樀」是屋檐,在屋前後。屋檐有很多名稱,「梠」、「坮」、「櫋」、「檐」、「楣」都是屋檐,各以不同特點命名。「樀」也是屋檐,取其雨雪落下時滴水而命名。所以,《説文》以「滴」作它的「讀若」。 《八上·衣部》:「袢,無色也。從衣半聲。一曰,《詩》曰:『是紲袢也。』讀若普。」「袢」是夏天貼身穿的汗衣,薄得透明,所以訓「無色」。「普」訓「日無色」,即陽光普照之「普」,故引申有「遍及」、「到處」之義。所以,「袢」因「普」而派生。許慎作此「讀若」以明其源。段玉裁在「普,日無色也」下注説:「此義古籍少用,《衣部》『袢』下曰:『無色也,讀若普。』兩『無色』同讀,是則普之本義實訓『日無色』。」在這裏,主張「讀若」僅爲明音的段玉裁,也利用「讀若」來證義了。 《四下·披部》:「撲,治也。么子相亂,披,治之也。讀若亂同,一曰理也。」《乙部》:「亂,治也,從乙。乙,治之也。」這兩個字是同一個詞的分化。許解爲「么子相亂」,段玉裁説:「么子當作,亂當作爭,謂冂也。冂音扃,介也。彼此分介則爭。」這些都是附會之詞。「冂」的字形,象兩手理絲,絲是亂的,理後方治,故有「紊亂」和「治理」兩個相反的意義。「撲」和「亂」爲同源分化。「撲」主要承擔「治理」義,「亂」主要承擔「紊亂」義。但這兩個字始終沒有完成分化,反義分工未能實現。經典多用「亂」,不用「撲」,故許慎用「亂」爲「撲」作「讀若」。 (三)用聲借字作「讀若」 漢字形義統一的原則,要求盡量向「分理別異」發展,義衍則形滋,早期漢字形體的發展是很快的。形體增多對考字是方便了,對用字則是一種負擔。所以寫字時便自然而然地出現了聲借的現象。書面語言的表達常是很急迫的,人們不暇考慮哪個字是本字,只要音同便順手寫上,這就是聲借。聲借是一種同音替代現象,本來是沒有什麽規律的。但是,到了文獻大量産生的先秦時代,文字經過長期運用,已經形成了某些習慣,已有某些假借字通行,通行就是被讀者寫者都承認下來。許慎遵循形義統一的原則,當然要講本字,但他寫《説文》是爲了解經,不能不顧及經典用字的現實。於是他便選了大量的已通行的聲借字來注音,向讀者指示閲讀的途徑。例如: 《四下·肉部》:「肍,孰肉醬也。從肉九聲。讀若舊。」「舊」在《萑部》訓「紙舊」,是一種鳥,「陳舊」的「舊」是「肍」的熟肉醬意義引申來的,而「陳舊」義已通行用「舊」字。 《六下·囗部》:「圛,回行也,從囗睪聲。《尚書》:『曰圛。』圛,升雲半有半無。讀若驛。」「驛」在《馬部》,訓「置騎」,也就是古代傳書的驛站。而《尚書》「曰蒙曰驛」寫「驛」。《尚書》疏説:「圛即驛也。」正是聲借。王鳴盛認爲《尚書·洪範》是孔安國的僞書,而篇中的「曰圛」作「曰驛」,他疑心是孔安國據《説文》改的。張行孚駁斥他説:「愚謂當時必有作驛之本,故僞孔依之。否則許君無緣預知後人改經,而作此讀若也。」他的看法是有發展眼光的。 《八上·衣部》:「剣,衣躬縫,從衣毒聲。讀若督。」「督」在《目部》訓「察也。一曰目痛也」。而《莊子·養生主》:「緣督以爲經。」《經典釋文》:「督,中也。」這個「督」是督脈,也就是醫之圖經所説的「任脈循背者謂之督」。《方言》郭注也説:「衣督,脊也。」可見督脈是緣脊而下的脈,正是衣躬縫的方位。「督脈」、「衣督」的「督」本字應是「剣」,而經典寫「督」,爲聲借字。 《九上·頁部》:「,小頭也,從頁枝聲。讀若規。」「規」在《夫部》訓「有法度」,而《莊子· 庚桑楚 》:「規規然若喪父母。」陸德明《釋文》:「規規,細小貌。」《 荀子 ·非十二子》:「規規然。」楊倞註:「規規,小見之貌。」這些「規」的本字都應是「」,「規」爲聲借字,但「」不通行,「規」通行。 (四)用後出字作「讀若」 「後出字」是許學家的術語,他們篤信《説文》爲正統,把不見《説文》而意義在《説文》中能找到的字都稱「後出字」。其實這些字僅是當時的正式文獻不用而已,有些未必後出。但是,許慎《説文》正篆中不出,卻用來作「讀若」字的,一般可認爲是漢代隸書中才有而篆字未見的字。許慎用這種字作「讀若」是爲了以當時通前代。例如: 《十二上·手部》:「摼,擣頭也。從手堅聲。讀若『鏗爾舍瑟而作』。」《説文》不收「鏗」字。《論語》:「鏗爾,舍瑟而作。」《集解》説:「鏗爾者,投瑟之聲也。」《楚辭》:「鏗鐘。」 王逸 註:「鏗,撞也。」《文選·東京賦》:「鏗華鐘。」薛註:「鏗猶擊也。」這些地方的「鏗」若從《説文》的角度,正字應是「摼」。許慎用「鏗」作「讀若」不止這一次。《十四上·車部》:「嫢,車嫢鈏也。從車真聲,讀若《論語》『鏗爾,舍瑟而作』,又讀若掔。」這裏闡明的是假借。又「臤」字訓「堅」讀若「鏗鏘」之「鏗」。可見漢代「鏗」又可以作象聲之詞。「嫢」正是「鏗」作象聲之詞的本字。 《三下·攴部》:「敳,有所治也,讀若豤。」小徐本作「讀若墾」,「墾」是「豤」的俗體字。「豤」、「墾」均不見《説文》。《廣雅》:「豤,治也。」今本《廣雅》又作「墾」。《國語》:「豤田若蓺。」今本《國語》又作「墾」。「開墾」、「墾荒」是「敳」的引申義。「豤」、「墾」字均後出。 《四上·羽部》:「翇,樂舞。執全羽以祀社禝也。從羽犮聲,讀若紱。」張行孚以爲「紱」爲「帗」之訛。其實不必改動。「紱」字不見《説文》,爲後出字。《周禮·春官·樂師》:「有帗舞。」鄭司農註:「帗舞者全羽。」正字應作「翇」,通行「帗」,「紱」是「翇」的後出字。 《十四上·金部》:「拰,金聲也。從金輕聲。讀若《 春秋 傳》『以而乘它車』。」《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苑子刜林雍,斷其足,拰而乘於他車以歸。」杜註:「拰,一足行。」「以」字不見《説文》。段玉裁以爲「以」是「脛」的後出字。他説:「以蓋即脛字,亦或作踁。林雍既斷足,乃以脛築地而行,故謂之脛。」朱駿聲同段説。也有人認爲是「趣」的後出字。「趣」訓「行貌」,與杜預「一足行」之説相符。 所謂後出字本可分爲兩種情況。一種是後出的異體字,如「帗」與「紱」、「趣」與「以」等。也有一種是後出的孳乳字,如「敳」與「豤」、「墾」,「摼」與「鏗」等。用後出字作「讀若」,「摼」讀若「鏗」、「敳」讀若「豤(墾)」屬此例。另一種是用通行的借字的後出字作「讀若」,「翇」讀若「紱」、「拰」讀若「以」屬此例。 綜上所述,異體字、同源字、聲借字、後出字,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他們都與本字有音同或音近的關係,所以首先具備直音的條件。同時,它們與本字之間的意義關係又互有差別,異體字是義全同,同源字是義相通,聲借字是義相異,後出字是全同或相通。所以,用聲借字作「讀若」僅表明用字,而用另外三種字作「讀若」則既明字、又明義。 四、運用「讀若」提供的聲音關係通訓詁 《説文》的「讀若」不僅給我們指明了許多古代文獻用字的實際情況,而且在讀音上給我們很大啟示,直接爲運用因聲求義的訓詁方法提供了資料。 有些「讀若」不能直接説明經典用字,但從聲音上可以證明某種文字關係。例如: 《六下·貝部》:「,齎財卜問爲。從貝疋聲,讀若所。」意義上,「」與「所」不相通,用字上「」與「所」不互借。但這個「讀若」表明,「所」與「」的聲符「疋」同音。 《二下·齒部》:「齭,齒傷酢也。從齒所聲,讀若楚。」這個「讀若」除表明「痛楚」、「酸楚」的「楚」,正字應是「齭」外,還表明「齭」的聲符「所」與「楚」的聲符「疋」同音。 「所」與「疋」同音啟發我們「所」有「處所」義,是「疋」的借字。「疋」當「足」講。《 管子 ·弟子職》:「問疋何止?」「疋」即「足」。足是身體位置固定的地方,義與「止」通。「止」有「立定」、「停止」的意義,又有「地點」、「所在」的意義。所以孳乳出「址」字,當「地點」講。《漢書·五行志》:「足者,止也。」「足」義通「止」。作「足」講的「疋」也有「處所」義。而《説文》六卷及二卷的這兩個「讀若」又指示我們,「所」借用爲「疋」也有「處所」、「地方」之義。 除此之外,《説文》對聲音問題有價值的資料,是那些轉音的「讀若」。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録》卷四中論及「《説文》讀若之字或取轉聲」時,舉了二十個例子説明《説文》的「讀若」有些並不專明本音,還表示音變後的字音。這些材料對訓詁學的因聲求義,也有直接或間接的提示作用。例如: 《三上·言部》:「訬,訬擾也。一曰訬獪,從言少聲,讀若毚。」「訬」從「少」聲,應在「豪」韻,而「毚」在「添」韻,韻部相距甚遠,是一種音變的現象。這種依轉音作出的「讀若」看來似乎不合規律,但在訓詁上可以給我們很大的啟示。 「訬」當「擾」講,引申爲輕率急躁之義。《漢書·敘傳》:「江都訬輕。」蘇林:「訬,音少年輕薄毀鈔息熹之鈔。」《吳都賦》:「輕訬之客。」義爲輕薄急躁之人。《後漢書·馬融傳》註:「訬,輕捷也。」「訬」的別體作「譟」,《論語·季氏》:「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躁」與「譟」同源,「譟」也有「輕浮」義。而《國語》:「戎狄冒沒輕儳。」「輕儳」就是「訬輕」、「輕訬」。《禮記·曲禮》:「長者不及無儳言。」「儳言」即是《論語》的「譟言」。 《三上·谷部》:「凟,古文囁,讀若三年導服之導。」《六上·木部》:「棪,遬其也。從木炎聲。讀若三年導服之導。」《七下·穴部》:「娕,深也,一曰竈突,從穴火,求省。讀若《禮》三年導服之導。」(從段本)「囁」、「棪」,在「添」韻,「娕」在「覃」韻,而「導」在「蕭」韻。「蕭」、「豪」韻近,與「覃」、「合」、「添」、「帖」的關係又一次可以證明之。段玉裁在《一上·示部》「禫,除祭服也」一條下引《士虞禮》註:「古文禫或爲導。」又引《喪大記》註:「禫或皆作道。」進一步證明了「覃」韻與「蕭」韻的關係。根據這種聲音聯繫,可以知道《二上·口部》「嘾,含深也」的「嘾」字,即是「味道」的「道」的本字。同樣原因,又可以知道《史記· 秦始皇 本紀》「身自持築臿」,張守節《正義》「臿,鍬也」,《方言五》「臿謂之拯」,都有聲音的聯繫。「銚」、「鍫」作插地起土之用。《釋名·釋用器》:「臿,插也,插地起土也。」「鍫」在「蕭」韻,「銚」在「豪」韻,「臿」在「帖」韻,這三個字是同源字。而「臿」也就是今天起土用的「鍬」。 實際的語言材料證明《説文》的「讀若」是有根據的。很多聲借和同源現象,其間都要發生音變。韻部相距較遠的音變,不可籠統否定,但也不能輕易肯定,需要實際材料具體證明。「讀若」在研究訓詁音變的已然情況時,特別是在研究韻部較遠的音變結果時,本身可以起到以字明音的作用,又可以提供文獻資料的綫索,是一種很有價值的材料。 * * * [1]見《十駕齋養新録》卷四。 [2]依大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