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鴻淚史 · 第十三章

徐枕亞 《雪鴻淚史》
梨娘贈物,《玉梨魂》未載其事。夢霞答詩,因物寄意,自然切合,非詠物詩,直寫情詩耳。 《警夢》一段,與《玉梨魂》無甚出入。惟以時計之,彼在秋宵,此在冬夜,不免舛誤耳。 此夢固非佳兆,然苦海同沉,夢境實已早驗,豈待將來? 所謂夢者,固以心理造成之。夢無不與心相應,事亦無不與夢相應也。夢霞續賦二絕,《玉梨魂》未載。痴人說夢一首,實較前一絕為佳。 梨娘求死,夢霞亦求死。事至無可奈何,只有大家求死,情痴至此,寧不可憐! 繼《記夢》詩而作之八絕,《玉梨魂》佚其五。未佚者,第三、第六、第七三首也。而第六又誤為梨娘之作,且三首分見,計時物不符合。 夢霞與梨娘相見,前後實不止兩次。《玉梨魂》少此話別一番情事。夢霞之《留別》詩亦佚去其六,未佚之首二絕,則誤載於前一次相見之時。 《歸舟》四絕,及歸後酬和四律,《玉梨魂》亦未栽。 夢霞歸時,梨娘尚未玻《玉梨魂》作已病,誤也。梨娘之書,首段刪數句,以符事實。 一年所記,惟此月最略,因無可記之資料也。歲闌事集,非繁瑣即塵俗,不合筆之於書,故寧缺毋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