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鴻淚史 · 第一章
余之身世,乃與夢霞如出一轍,余對於元旦,亦從無快樂之表示。十一歲時,曾有元旦詩云:「愁人那有隨時興,鑼鼓聲休到耳邊。」余父見之,嘆曰:「是兒才清,惜福薄耳。」
今余父歿且八載,余母年亦五旬,余則飄泊風塵,欲歸無計,風木之悲,於焉終古,反哺之願,何日能償?讀此章開始數節,不啻字字從我心頭躍出也。
性與情相通,家人骨肉之間,率性而聯之以情,情固不必僅用於男女之交際也。人對於家人骨肉而漠然,則於男女交際而言情,其情已為無源之水,必不可恃。夢霞對元旦而憶去年,對生母而悲死父,純篤之性,肫摯之情,悉流露於行間字里,此夢霞所以為至性中人,亦夢霞所以為至情中人也。
《玉梨魂》第二章云:「家本書香,門推望族。」今此章第三節云:「余家先世經商,至余父而改業儒,倒非書香望族也。」又云:「父本淡於功名,且以夢霞非凡品也,不欲其習舉子業,入名利常」讀第三節末段,其父乃熱於功名者。前清時老師宿儒,中科名之毒者,固不僅夢霞之父,亦無庸為夢霞諱也。
第一節至第六節,皆為思父之作,一唱三嘆有餘音,其用筆不嫌其重疊複雜者,以其為至性語也。第五節中「花爺爺」三字,奇絕妙絕。
花為情死,信有其事。夢霞家中乃父手植之花,皆情種也。
後日梨花、木筆,兩殉美人,已於此處現一影子。
人至成人以後,回憶兒時況味,無不悵悵若失。恨年光之不肯逆流,此亦為人之常情。惟夢霞兒時有父,此時無父,其所感益深,則其情亦益可憐耳。
前六節為痛死,後三節為痛生。痛死情苦,痛生情更苦。
第七節中,何母侃侃數言,毫無一點婆子氣。有是母乃有是子。異日夢霞殉國,劍青奉母隱居,冢中碧血,久已成灰;堂上白頭,今猶無恙,蓋兒死而母心反為之慰矣。
夢霞答母之語,全從肺腑中流出。哀哀欲哭,讀之覺昌黎《祭十二郎文》無此慘痛也。
劍青生子於父歿之後,《玉梨魂》第二章云:「劍青亦已授室,且抱子矣。」下接:「父母欲即為夢霞卜婚。」是劍青生子時,父猶在也,誤矣。
寫母子之情,則節節傷心;寫夫婦之情,亦層層入彀,極雙管齊下之樂。即以詞句論,亦當得「哀感頑艷」四字。每見青年學子,喜發牢騷,為文則滿紙「嗚呼噫嘻」,為詩則自命「悲歌慷慨」,雖曰「窮而後工」,然窮字亦有真解,境窮非窮,心窮,乃為真窮。況境實不窮,而假託於窮。口窮而心樂,又何用是做作為?故余謂文人多窮,而真窮實不可多得。乞兒求富,倘是真情。文人言窮,半為假話。必有如夢霞之境遇之性情,乃可以言窮,乃可以言窮而後工。
第十節中,何父訓子數言,真足為少年喜發牢騷者之藥石。
特夢霞非其入耳。
夢霞之姊名夢珊,子名蘭兒,此為《玉梨魂》所略。
夢霞之姊,亦是一個巾幗能人。在《石頭記》為鳳姐化身,在本書為筠倩小影。
人謂夢霞多情,夢霞未嘗不自負。觀十三節末段,實陰以寶玉自擬,而後日之奇緣會合,即胎於是。為《淚史》中必不可少之文。然傖父見之,必曰:「四人身份,一一與圖中人吻合,擲骰得此,吾不信,吾不信。」
枳棘叢中,非棲鸞鳳之所。夢霞之獻身教育界,從母命,亦從兄命也。能為孝子,所以能為悌弟。
欲去則不忍,不去又不能,不得已乃決之於不出百里之外。
婉曲寫來,想見躊躇之苦。
撿劍青由楚入閩,在己酉六月之後,此余得之於劍青之自述。此亦以瀟湘雲夢為言。是劍青此時,明明在楚,《玉梨魂》第九章雲「劍青於去年秋間,隻身游閩,迄今已十閱月」者,誤也。
良夜無月色,即失良夜之價值。每月之望,月色最佳。所謂良夜者,舍此固無他求矣。每歲元宵,為月光第一次圓滿之期,即為一年第一良夜。此天然滿美之月光,乃所以潤色良夜,裝點良夜者,吾人不賞此冰清玉潔之月,偏賞彼煙熏火灼之燈,是亦焚琴煮鶴之類也。
詩人復即而歌詠之,一若元夜現燈,果為韻事。而月色之佳否,可置不問。積習相沿,不知是何心理。月白風清,如此良夜何。今良夜又將如遊人何。二十節中所云,自是千古快論,夢霞真嫦娥之知己哉。
二十一節末段,感慨淋漓,可見革命思想。夢霞蓄之有素,幼時固已不凡矣。
介紹夢霞之人,《玉梨魂》佚其姓名,但云:「適其同學,有為之介紹於蓉湖某校,函招之往。」不知實是夢霞自薦,並非子春函招,此亦與事實不符之處也。
校址所在地,為一窮鄉。而是鄉何名?《玉梨魂》固未指出,此非著者之粗忽,乃從石痴之請。而石痴亦詢夢霞之意也。
其地著者亦曾到過,非如世外桃源,不容人尋覓者。二十二節中所言之螺村,則遍問錫人,無有能舉其名者。《玉梨魂》第六章云:「是鄉處蓉湖之尾閭,遠隔城市,自成村落,周圍十里,分南北兩岸,迴環屈曲,形如一螺。」此數語足為螺村二字之註腳。有熟悉錫金各地形勢者,當能悟此假名,得其真境。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
讀此章別母一段,乃覺此詩之沉痛。
夢霞之去,幸有姊在可以留伴老母。不然,母子二人,相依為命,伶仃孤苦,未嘗一日相離,畢竟是去不得。《玉梨魂》於此等處太嫌忽略,且未言及夢霞家中尚有何人,更是大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