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匕首 · 十三、沒法投遞的信
霍桑的話是含有強烈的刺激性的,不但我和鍾德詫異,連叔權也似乎出他的意料之外。
他驚怪地問道:「霍先生,你果真知道嗎?那末我還有一線生機哩!」
霍桑點點頭。「你儘管放心,不必憂慮到這一層。你再說下去。那時你發現了子華的屍體,怎樣處置的呢?」
叔權繼續道:「我看見子華既死,屋中又不見一人,料他必已被人謀害。至於謀害他的人,我猜想或者就是他的僕人,或是別有一客。因為子華和我境商的時候,曾告訴我那晚上還有他客要來,叫我快去;並且當決裂之前、他的僕人也曾一度進來。這時我叫喚不應,連那僕人也不見,我因而懷疑這兩個人。但這是我在事後誰想的結論。
「當時我心中很慌,又怕遭嫌疑,急於想逃回。同時我又想到佩玉的信件,何不趁勢捏一搜?我因放大了膽,四處搜檢,不料勞而無功,不但沒有尋得信件,連和他有關係的一切函和,也不留一張。我沒法可想,正要退出,忽見子華的胸口露出一把犀角的刀柄。我仔細一看,又不覺吃了一驚。」
鍾德乘林叔權略略停頓的機緣,問道:「為什麼吃驚?行刺當然是有刀的啊!」
霍桑接嘴道:「這刀是林兄的東西,差不多留著姓名,怎禁他不吃驚呢?」
叔權連連點頭道:「是啊。這是一把古匕首,是我家世傳之物。當初我和他同學的時候,他偶然見了此刀,十分喜歡。他曾向我道:」他日疆場有事,我若能身懷此刀,為國宣力,倒也是男兒快意的事!『我聽了他的豪語,很欽佩他,就把這把刀贈送了他。不意未上疆場,他自己倒死在刀下。
「那時我一見之後,就想這刀起先必在子華的身上,後來或被囚人奪去,他便反遭其害。我因想我出入此屋,雖很神秘,但難保無一二人知道我的蹤跡。現在他忽然被刺,我已難免連累;若使偵探們把此刀為證,柄上有我家『梅鶴堂』的堂名,蛛絲馬跡,豈不要加重我的嫌疑?我就決意把刀藏過,免得後來牽涉。」
霍桑瞧著他道:「你藏刀以後,不是還有過其他的舉動嗎?」
叔權點頭道:「是的,我把刀拔了出來,里藏好了,又從他身上摸索一遍,瞧瞧有沒有關係我的東西。我忽又在他的褲袋中摸出一隻碎表。」
「這錶停在九點三十二分,那是當我和他掙扎之時被我打碎的。我想論起時刻來,這表和我又很有關係,不如索性將針移到十點。因為在那時候,我記得正和先生們在寓室中談話,萬一我不幸被疑,也可請二位管我做個見證。」
鍾德冷冷地說:「你這樣子設計周到,足見你真是聰敏!」
林叔權受了這句諷刺,但向那偵探瞅了一眼,仍自顧自說:「當下我自以為設防甚周,沒有破綻,便悄悄地回到寓中。不料當我和子華爭扭的時候,我的衣袖上的扭子被他拽落,我自己卻並沒覺察,後來就被這位鍾先生當做憑證。那是我想不到的。」
霍桑微笑著道:「這就是所謂『由賽一疏』。凡作偽的事,無論如何,總不能免意外的疏忽。你當時來往陸寓,形蹤既秘,並且用假須和黑眼鏡喬裝著,可算得周密極了,但到底難逃人家的覺察。」
叔權張目道:「我喬扮有須人,你也已知道了嗎?」
霍桑道:「不但這一點,就是你和我談話時,你雖竭力掩飾,不肯吐露真情,其實你的神色語氣,卻早已把你的秘密告訴我了。」
叔權的臉上一陣通紅,很抱羞似地說道:「正人面前說謊,慚愧!慚愧!不過這也是出於不得已。霍先生,請你原諒我的苦衷。但眼前我所說的話,我敢把良心作證,沒有半句虛偽。」
鍾德也不覺現出悟解的樣子,點頭道:「你這一席話,若和霍先生的理解印證起來,果然符合。但那把刀既已回到你的手中,為什麼又送給霍先生?這東西不是你寄給他的嗎?」
叔權遭:「是的,是我寄的。因為案發以後,我因關懷著信件,愈覺得沒法可施,特地求霍無生相助。據霍先生說,要得信件,必須先查明案中的真相;而案中的關鍵,又在那把兇刀上面。我一時急昏了沒了主意,利害如何,不暇考慮,等到談罷回房,我就把刀拿出來里好,交給侍役,教他送到郵局裡去。我希望霍先生得了刀,立刻能把真兇查明,那時我的信件和照片也可以物歸原主。其實這舉動和我先前的把刀收回,分明是兩相矛盾的,可是我當時因著急待破案,竟顧不到。但即此一層,也可見我的心跡,子華的死實在不予我事;不然,我自己既已行兇,又豈肯把兇器給人,自露我的罪跡?」
鍾德沉吟了一會,才答道:「論你的供詞,果然已合了關節,但真的既不是你,勢必另有一個,須待霍先生指明白後,這案子才可結束,你的罪嫌也才可解除。」
霍桑緩緩答道:「要指明也並不困難。」
鍾德道:「不但要指明,還得把他緝獲到案,方稱圓滿。因為現在案情的一部分既已顯明,我們知道那有須的人就是林君。林君既非真兇,福興又沒有關係,那本行兇的人究竟是誰,我們反沒有把握。霍先生,我怕你雖能夠指明,而逮捕的一著,或者還要費些手續,對嗎?」
霍桑微微笑了一笑,答道:「鍾德兄,請你不必擔憂。那行兇的人委實已不勞你逮捕,他早已伏了法哩!」
鍾德忽變色詫異道:「囑?這話是什麼意思?你不是又鬧玩笑?」
霍桑道:「這事關係人命,誰敢鬧頑笑?難道你至今還沒有領悟我的意思?」
鍾德又急又慚,兩隻手在身旁東摸西捏,臉上的顏色也變得忽紅忽白。
他搭訕地說道:「你不是說行刺的就是那穿藍紗……」
霍桑忙接著說道:「不是!行刺的就是陸子華。」
「什麼?」
「換一句說,陸子華的死是陸子華自己下手的!」
這話一出,我們都驚奇出神,大家想不到他會有這一句斷語。彼此的眼睛裡仿佛在交換著一句疑問:「陸子華竟是自殺的嗎」?鍾德更是詫異。他的雙目瞪住了,汗在面頰上流,口也張開了,呆呆地向霍桑瞧著,連一句話都沒有。
霍桑又接續說:「你們不是有些奇怪嗎?其實論情究勢,原是很顯明的。子華既已為叔權搞發了秘密,他的前途也就完了,而他所愛的女子又被叔權奪了去。他在羞懼交並的心理狀態下,不得已而出於自殺,也是情理中可能的事。試瞧他把古刀藏在身上,初意也許本想用來刺殺叔權的。後來他因力不能敵,沒法對付叔權,等叔權去後,才憤而自殺。但當他自殺之時,還故意留叔權的姓名在澎墨紙的後面,並且就利用叔權給他的刀,那可見他雖自殺,卻不是沒有嫁禍子叔權的用意。他分明有『吃砒霜藥猛虎』的意思,用心也相當險惡。你們若把這種種疑點細想一番,就也不致把『自殺』兩字當做稀奇的名詞了。」
我這時驚喜交集,心中的感想紛亂已極。因為叔權的疑障既經剖白,殺人的罪名當然可以洗刷,這原是我所最盼望的。但據霍桑的理解,陸子華竟屬自殺,這又不是我的意料所及。他的理論上的理由雖很充足,但沒有實際的證據,非但在法律上不能定城,即鍾德也未必就能信服。
鍾德果開口問道:「霍先生,你的論斷真是出我意外。我想你總有物質的憑據可以證明的罷?」
全桑點了點頭,應道:「正是,我若沒有確切的證據,也斷不敢貿貿然發表這種看似駭人的議論。鍾兄,子華自殺的證據,就是他的傷痕。當時你雖也驗過,但因為不見的刀,使你立刻抱定了一個被殺的見解,對於那致命的傷痕,便不會仔細研究。我常說當偵探的人,耳目要靈,心思要細,而購中卻萬不可預在成見!你在這案子上就不免犯了成見的病。」
鍾德的領骨上有些紅斑,眼睛裡也漏出怒光,但不答話。我和叔權也忍制了呼吸靜聽。
霍桑繼續道:「現在先說說那傷痕。它在他左胸的第二肋下,自上下斜,長一寸二分;那是兇刀的闊度。左端闊的三分半,右端闊約一分半,又明明是刀背刀鋒的分別。從這傷勢觀察,可見他執刀自殺之時,必定用的右手;刀鋒向著掌心,和尋常人執刀的姿勢沒有差別。因為我們的左右兩手,就生理上講,本來沒有強弱之分,但大多數人,多習用右手,故一切舉動,都是右手居先;執刀時更不必說。並且我們執刀時,刀鋒必多向外,那自然就對掌心,這也是一定不移的。因此可知凡人右手執刀而自殺,那傷處必居於左,而鋒日又必向右。這是可以試演而明的。鍾兄,你試把子華的傷痕,印合我的理論,不是恰正相符嗎?」
室中沒有人答話。鍾德更開不出口。
霍桑價了一停,又遭:「若說他人奪刀行兇,情節上便有衝突。因為若像這樣的傷痕,必是那人左手執刀;行刺之時,子華又須在睡夢中,那的手才得從容反刺。可是就情勢洲應,事實上聽不會有些事實。
「更進一層,於半死時,身穿白法蘭線西裝,但他的。硬領和領巾,卻已松解著;似乎他自殺時,先把領由解開,以便下刀。若是被殺,那行兇的人,又哪裡能夠這樣子自由自在?這也是一個顯明的證據。總而言之,子華的死是出於自殺,此刻已可以說沒有疑義了。
「現在我對於信件一事,尚須請林兄原諒,因為此物已無法尋覓。據我測度,當子華未死以前,必已把那照片等燒了。但瞧屋角的紙灰,可為佐證。林兄雖不得原件,但他回國上海財,說明了緣由,諒來也可以圓滿復命了。」
林叔權忽瞠目道:「霍先生,你不曾尋得照片和信件嗎?那末你又怎麼能知道佩玉的姓氏和面貌?」
霍桑正要回答,忽有一個穿制服的警士,氣喘險地闖進門來。他一見鍾德,立正了把手舉了一舉。
鍾德立即問道:「黃升,你今天不是在屍屋裡面看守的嗎?可是有什麼消息?」
「正是。我得到了一封信。」
「一封信?寄給陸子華的嗎?」
那苦上隨手摸出一封又厚又大的信來,答道:「不是,這信是陸子華寄給一個在上海的許寧明的,但那人改了地址,所以退了回來。」
霍桑突的挑起身來,將黃升手中的信奪過,急忙著了一看。他大聲叫道:「好了,好了!這案子可算得完全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