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一四〇 《辛丑和約》
八國聯軍在庚子年七月二十日進入北京,《辛丑和約》在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簽字。
在這一年之中,中國處於存亡絕續之交,而受苦最深的是北京、天津、保定及其鄰近各縣的同胞(北至張家口,東至山海關,東南至滄州,西南至正定)。其次是,東三省的同胞。
聯軍所屠殺的中國人,百倍千倍於拳眾及清朝官吏與軍隊所殺死的洋人。聯軍所劫掠的財產,聯軍所焚燒的房屋,也多得不可勝數。
在聯軍之中,最殘忍的一人便是所謂聯軍統帥、德國大將瓦德西。
瓦德西在庚子年七月二十五日離開柏林,於八月二十二日到達天津,閏八月二十日到達北京。這時候,聯軍早就在兩個月以前解了各國使館之圍,戰事在事實上等於已經結束。
然而,瓦德西藉口為克林德公使報仇,同時執行威廉第二的訓示:「不讓任何一個中國人此後敢於正眼向一個德國人看一看」,除了對保定、獻縣、正定、永清等地大逞威風以外,又單獨以德國軍隊向四面八方施行了三十五次「懲罰」。
歸根結底,克林德公使當初之被殺,誠然是清廷保護未周,然而出事的一剎那,最先「誤觸手槍發聲」的卻並非是中國士兵,而是克林德自己。並且,在中國士兵動手以前,「附近比國使館衛兵以為中國軍隊來攻,齊出發槍」,中國士兵還擊,才射死了克林德。這些話,說來是多餘的。
關於賽金花如何結交了瓦德西,如何影響了瓦德西,以及瓦德西是否真受了賽金花的影響,讓將來的歷史學家去小心求證。賽金花由妓女而成為公使的如夫人,由公使的如夫人而自甘暴棄,再度為妓女、為老鴇,其人品毫無足取。值得我們牢記的是:在聯軍之中紀律最壞的正是德軍與俄軍。
打進北京的聯軍,原無一個德國兵在內。事後,德軍陸續而來。各國也陸續增派了不少。到了1901年元旦之時,德軍駐在北京與保定的有四十九個連,駐在天津的有十九個連,又有四個連分駐其他各地:總數在九千人與一萬一千人之間。
法軍的總數約有九千五百人左右。日軍有四千人,其中半數以上駐在北京。意軍可能有二千人。英軍的總數是一萬二千人,其中除炮兵及四百五十名水兵以外,均是印度人而不是英國人。美軍的總數是一千八百七十六人。奧軍的人數極少。
俄軍最多,而大部分在東三省。
1901年元旦,俄軍留在北京城內的僅有兩個連;但是沿著鐵路由北京到天津,由天津到山海關,各站均有俄軍,總數是三十五個連左右。
山海關以東,入侵俄軍的總數,卻有十五萬人之多。
俄軍開始由海蘭泡越界渡江進入黑龍江省,是在庚子年六月十八這一天(1900年7月14日)。
次日,六千多名在海蘭泡居住的中國人民,被趕到黑龍江邊。二十日,這六千多人被俄軍用斧頭砍殺,用上了刺刀的步槍追趕,大部分跳入江中淹死。
二十一日,俄軍把「江東六十四屯」的中國人民,集中在一起,用火活燒。
俄軍占了黑河屯,攻下璦琿城,向西南推進,在七月初四占了陡溝子,守將滿人鳳翔與漢人程德全節節抵抗抵抗不住,鳳翔負傷嘔血而死,程德全奉了黑龍江將軍壽山之命,對俄軍停戰議和。俄軍在七月底開到黑龍江省會(齊齊哈爾城)的城外。
八月初四,壽山自殺。初六,俄軍入城,把城內衙署的銀錢什物劫掠一空,清廷所派的署理黑龍江將軍薩保,與俄軍合作讓俄軍為所欲為。
俄軍侵占吉林省與侵占黑龍江省約略同時,而開始稍後。入侵的路線,一路是由鄰近朝鮮的琿春,指向寧古塔;另一路是由黑龍江與松花江匯合之處的同江,乘船溯松花江而上,指向三姓與哈爾濱東南的阿勒喀楚,西南的拉林;另一路是由西北尖端滿洲里,指向呼倫貝爾、齊齊哈爾,轉而南向。
在整個吉林省,僅有寧古塔一城真正抵抗了俄軍,守了四十幾天才被攻破。那時候,吉林將軍長順早已奉了清廷之命「停戰講和」,讓俄軍進入吉林省會(吉林城),與收繳全省一切槍械及官府的現銀。
六月初四初五兩日,奉天的義和團搗毀了遼陽以北、鐵嶺以南很多處的教堂、車站、煤廠、洋房。
七月初十,拳眾進攻營口租界失利,俄軍乘機占了中國的海關。
閏八月初八,俄軍占領瀋陽。在占領瀋陽以前,俄軍先占了海城、牛莊、遼陽。
在這個期間,清軍只有瑞祿、海祿兩個統帶(團長)對俄軍在牛莊打了一次硬仗,打死俄軍「七八百名」。無恥的奉天將軍增祺於撤離瀋陽以後,向清廷大言不慚地報告:「俄馬步隊先後入城,分抄各路,尚未驚動陵寢宮殿」。
於是,整個奉天省也入於俄軍的掌握。俄軍不費氣力,把山海關以外的中國龐大領土完全偷占,對於北京一城便不再有多大興趣。
閏八月初四,亦即俄軍入占瀋陽的前四天,俄國政府向參加八國聯軍的其他列強遞了個照會,使得這些列強大吃一驚。
照會說:「解救各國使館的任務已經完成。由於中國政府業已離開北京,俄國政府命令其駐華公使與隨員撤至天津,進入北京的俄國軍隊亦撤至天津。」
這分明是一面向清廷討好,一面對英、德、日、法等列強拆台。列強雖未必如有些人所說,有不再承認慈禧、光緒而另行擁立慶親王奕劻為皇帝之意,但確有長期占著北京,以一致行動對慈禧、光緒索取相當代價的決心。俄國把俄使與俄軍撤出北京,等於是告訴清廷:所謂「八國」,在主張上並不「一致」。
在列強之中,英、德兩國最恨俄國施展如此手法。俄軍在事實上並未完全撤出北京,仍舊留下了兩個連。而俄國公使格爾思不撤往別處,偏偏撤往李鴻章即將來駐的天津。
李鴻章在英、德的眼中,自從《中俄密約》以後,已是十足的「親俄份子」。因此,慈禧雖則早就在北京淪陷以前的七天(七月十三)發表了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負責議和,而英、德的反應始終極其冷淡。
李鴻章於甲午中、日戰爭失敗以後,丟掉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之職;於戊戌年百日維新之時,丟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之職,所剩的只是大學士虛銜。政變以後,慈禧一度派他去山東查看水災。次年冬天十一月,任命他署理兩廣總督,於五個月以後實授。
實授了一個月,慈禧對全世界宣戰。又過了一個月,六月十二日,慈禧調他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可謂官復原職。李鴻章到上海便停了下來,不急於北上就職。
再過一個月,七月十三日,慈禧派他當負責進行和議的全權大臣。李鴻章仍舊滯留上海,不肯立刻去北京找洋人的公使開談判。
七天以後,北京淪陷,李鴻章更不想去。又過十天,慈禧從太原的行宮(巡撫衙門)再頒一道上諭給李鴻章:「著准便宜行事,將應辦事宜迅速辦理,朝廷不為遙制。」
李鴻章繼續拖了七天,同時多方試探列強的意旨。挨到八月初七,他才打了一個電報給慈禧,要求(一)加派慶親王奕劻、軍機大臣榮祿、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為全權(議和)大臣;(二)下詔罪己;(三)「剿辦」(義和團)。
八月初九,他會同劉坤一、張之洞,奏請責成直隸總督(他自己)「剿辦」義和團;處罰抵抗俄軍的黑龍江將軍壽山、吉林副都統晉昌。
慈禧見到李鴻章露出可以北上的意思十分興奮,除了「如擬」加派奕劻、榮祿、劉坤一、張之洞等人為全權大臣以外,很恭維了李鴻章一頓:「該大學士此行,不特安危系之,抑且存亡系之,旋轉乾坤,匪異人任,勉為其難,所厚望焉。」
李鴻章一面電令奉天吉林黑龍江的將軍,對俄不許抵抗,一面於八月二十一搭招商局輪船北上,於俄軍入占瀋陽的一天到達天津。
李鴻章在天津住了十天,到閏八月初八(10月1日)才就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這時候,他已是虛歲七十八歲的老人了。俄軍派了一隊騎兵保護他,他也只和俄方的人員來往。
閏八月初十,他乘帆船去北京與他的老朋友總稅務司赫德會面。赫德把清廷頒來的「全權大臣」關防轉交給他。
另一位全權大臣慶親王奕劻,原已於北京淪陷之時逃往懷來。其後清廷的留京辦事大臣大學士崑岡,接到赫德的建議,奏請在旅途中的慈禧,叫慶親王回京。慶親王只得在八月初十(9月3日)回來。英、日兩軍派兵將他保護。三天以後,他分訪各國駐華公使準備講和,未得要領。公使們告訴他,關於具體的和平條件,他們尚在等候本國政府的訓令。
慶親王一向以賄賂公行著名,然而這時候俄國以外的洋人對他頗具好感。原因是,在拳眾與甘軍圍攻使館期間,他以總理衙門的「首席大臣」的資格(地位次於管理總理衙門的載漪,但實際上仍在負責處理公事),曾經一而再再而三地請准慈禧,向各國公使通函,表示願意護送他們去天津。
李鴻章來到北京之時(閏八月初十),各國公使依然不曾接到本國政府有關具體和平條件的訓令。
甚至連籠統的條件也僅有俄、德兩國政府已作表示。俄國的條件是:只要能避開東三省的問題不談,對清廷差不多可以「無條件講和」。德國的是:懲辦元兇(載漪剛毅等人)。
倒是法國人頭腦細密,首先在閏八月十一(10月4日),亦即李鴻章到京的次日提出了六項原則:(一)懲辦禍首;(二)禁止軍器輸華;(三)索取賠款;(四)使館駐紮衛兵;(五)拆毀大沽炮台;(六)天津、大沽之間駐紮洋兵,保障大沽與北京之間的交通安全自由。
過了二十二天,奧、比、德、英、意、日、西、俄、美九國公使於先後接受了這六項原則以後,會同法國公使起草了一個共同照會,交給慶親王與李鴻章。
在這個期間,為了對付俄國,英、德兩國奏了一支插曲。英國首相兼外相索爾茲伯里勳爵與德國駐英大使哈茨菲勒狄特,在10月16日(閏八月二十三日)簽了一件《英德協定》。協定的內容是:(一)在英、德兩國勢力所及的中國領土內,河川沿海各港無差別地自由開放給無論何國的臣民,從事貿易及其他各種正當的經濟活動。(二)英、德兩國相約不利用現時之紛擾,奪取中國領土,並相約維持「不變更中國領土」之政策。(三)若他國欲利用現時之紛擾獲得中國領土,英、德兩國……應協商應付。(四)兩國將此次協定通知有關各國,並勸告接受此次協定所采之原則。
各國對英、德協定的反應,在大體上均是客氣一番,避實就虛。意、奧兩國根本是德國的朋友,因此義大利的答覆是「毫不躊躇」,承認協定的原則。奧地利呢,「深願接受」。美國說:「我國早已發起了門戶開放的運動」。日本也是回答了一句「毫不躊躇」。答覆得最狡猾的仍是俄國。
俄國的答覆,特別指出英、德協定所謂河川沿海港口的自由開放,既只是對英、德二國勢力所及的地區而言,「俄國政府自可承認」。
俄國駐華公使格爾思,這時候已從天津回到北京,參加公使團的會議。他在會議席上,總是一味唱「對華人不可敵視」,「中國現政府必須維持」的高調,藉以再度扮出「救命恩人」的面孔,掩蓋他們在東三省的侵略。
瓦德西和德國的新任公使穆默的態度,與格爾思的態度卻好成一個對比。瓦、穆二人堅持,必須對中國政府及中國人民嚴厲報復。
瓦德西甚至宣稱將派兵西進,占領慈禧所駐蹕的太原。慈禧聽到消息,於是又拖了光緒,在閏八月底離開太原向西安奔逃,於九月初四日到達。
公使團開出一個名單,要慈禧答應先將下列諸人處死:載漪、載勛、溥靜、載濂、載瀅、載瀾、董福祥、剛毅、趙舒翹、英年。
在這些人之中,只有溥靜、載濂、載瀅三人尚待向讀者介紹。溥靜是怡親王,康熙第十三子胤祥的後裔。載濂是載漪的哥哥:他與載漪、載瀾均為惇親王奕誴的兒子。奕誴是道光的第五子,死於光緒十五年。載瀅呢,是恭親王奕訡的兒子,而奕訡是道光的第六子,死於光緒二十四年。
慈禧對於懲凶的要求,在原則上接受,但是不願意把這些人一概處死。
挨到十二月二十五日(1901年2月13日),慈禧以光緒的名義頒下諭旨:莊親王載勛賜死,載漪、載瀾發往新疆禁錮,英年、趙舒翹褫職論斬,董福祥褫職解任。
其餘四人:載濂已於閏八月間削爵,溥靜、載瀅已於九月間交宗人府圈禁,剛毅已於偕逃西安之時中途病故。
公使團仍不滿意。慈禧只得又在辛丑年正月,將英年、趙舒翹二人賜死,將病故的剛毅追判斬罪;將董福祥的「褫職解任」,改為褫職聽勘。
於是僥倖從輕發落的僅有董福祥一人,原因是董福祥的軍隊(甘軍)在西安,而且護駕西逃有功。
公使團於原提的名單以外,補了李秉衡、徐桐、啟秀、徐承煜四個人的名字。李秉衡早已於戰敗之時在通州自殺,徐桐(是大學士)也已在北京淪陷之時上了吊。慈禧給他們兩人補判了一個斬罪。
啟秀和徐承煜在正月初八日受刑,身首異處。啟秀是禮部尚書,徐承煜是徐桐的兒子,官居刑部左侍郎。
在各省官吏之中,首先(在正月初四)處斬的是山西巡撫毓賢。他把山西境內的洋人幾乎殺光,其實也未嘗不是「奉旨行事」。
此外(在三月間)被斬的有歸綏道鄭文欽、陽曲知縣白昶、衢州都司周之德。先後被充軍或革職的大小官吏,在一百人以上。
至於義和團活動期間被斬的袁昶、許景澄、徐用儀、立山、聯元、張蔭桓,均於庚子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復原官」。
懲凶的問題解決了,次一問題是賠款的數目。德國的開價是七萬萬兩,而當時清廷的每年收入僅有一萬萬兩,支出倒有一萬萬一千萬兩,無款可賠。俄、美兩國建議把這個問題交由荷蘭海牙城的國際法庭解決,被其他的列強反對。
列強互相爭論到辛丑三月,決定了以四萬萬五千萬兩為基數,從該年7月1日起計息,年利百分之四。清廷想減少一點,公使團不准。
這四萬萬五千萬兩,按照下表分配給十三個「國家」:
在這十三國之中,有五國並未參加八國聯軍,而一體分肥。
這五國是:比、荷、西、葡、「瑞典挪威」。
在五國之中,比、荷、西、瑞等國均多多少少說得出若干「公私損失」,而葡萄牙可謂毫未波及。然而,(一)葡萄牙是近代帝國主義的老前輩,(二)慈禧本已對一切的「遠人」宣戰,葡萄牙自然也可以被包括在「遠人」之內。於是,葡萄牙雖然並未發動一兵一卒來應戰,也成了「戰勝國」之一。
(「瑞典挪威」這時候是一個國家,到了1905年以後才分成兩個。)
所謂雜項,實際上是為了湊成四萬萬五千萬兩整數而生出來的一個尾數。下落如何,只有當時經手的人才能說得清楚。
義大利比起葡萄牙來,更為幸運。葡萄牙雖則不勞而獲弄到了九萬二千多兩。義大利所派出的兵數不多,卻分得了二千六百六十一萬七千零五兩,合意幣九千三百萬里拉以上。
賠款雖則以中國的庫平銀兩為單位,在支付之時卻必須按照各該國的國幣市價折算。以後每年分期支付之時,又必須按照每一年外幣的市價折合銀兩。
《辛丑和約》簽定之時,外幣的折合率是每兩等於:
其後銀價每況愈下,中國所受的損失極大。
《辛丑和約》規定,賠款分三十九年還清。每年除付「本」之外,加付「余債」利息百分之四。預計付到1940年時,全部本利共為九萬萬八千二百二十三萬八千一百五十兩。
《辛丑和約》的兩大問題懲凶與賠款,既已獲得具體解決,其他枝節也就費不了多少折衝。
到了七月二十五日(9月7日),慶親王奕劻與李鴻章,便會同十一國駐華公使在條約上簽字。這十一國是德、奧、比、西、美、法、英、意、日、荷、俄。
和約的本文共有十二款,所根據的是上一年(庚子年)閏八月十一法國所提出的「議和原則」六條,與十一月初三公使團交給奕、李二人的「和議大綱十二條」。和議大綱是在十一月十七被慈禧完全接受的。
《辛丑和約》的第二款與第六款,分別規定了懲凶與賠款的具體辦法。
第一款與第三款規定:中國應派遣地位相當的大臣,分赴德、日兩國為克林德與杉山彬二人被殺的事道歉。而且,要為克林德立碑於「遇害」之處。(這一座碑,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終了之時被中國北洋政府拆毀,換立了一座「公理戰勝」的牌坊。)
第四款規定,凡是「諸國被污凟及挖掘各墳塋之處,也一律立碑。其地點於附件之中,列表說明」。
第五款規定,禁止軍火及製造軍火之機器與材料輸華,為期兩年。
第七款規定,在北京劃出一個「使館界」,由使館自行管理、自行設防;界內不許中國人民居住。(除了東交民巷以外,肅王府等處也劃入這使館界。使館界的地圖,作為《辛丑和約》的附件之一。)
從此,清朝中央政府,處於使館界炮火威脅之下。民國成立時,孫中山之所以反對在北京建都,這是原因之一。
第八款與第九款規定,將「大沽及有礙京師至海(的)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准許各國駐兵於黃村、廊坊、楊村、天津、軍糧城、塘沽、蘆台、唐山、灤州、昌黎、秦皇島、山海關。
這麼一來,不僅洋兵可以由洋船運來,在大沽或塘沽或秦皇島登陸直至北京,橫行無阻,而且從北京到山海關的鐵路,也完全被控制於列強的鐵騎之下。
第十款規定:在全國各府、廳、州、縣,張貼禁止人民仇教、仇洋的各次上諭,包括禁止「結會」的上諭,停止某些地區文武考試的上諭,嚴辦不盡力彈壓的官吏的上諭,等等。張貼上諭的期間:兩年。
第十一款規定:直隸白河水道與江蘇黃浦江水道必須整修。整修白河的經費由中國負擔,整修黃浦江的經費,由中國出一半、列強出一半。
第十二款規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此後應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各國公使覲見中國君主的禮節,也必須「變通」。至於如何變通,則在附件之中說明。
這《辛丑和約》,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的屈辱文件。然而,倘若列強不互相勾心鬥角而始終沆瀣一氣,其內容之毒辣更甚於此,可謂不幸中之大幸了。當時慈禧已無絲毫的抵抗能力,袁世凱、劉坤一、張之洞也都不是敢於和列強繼續作戰的人,列強本已可以要什麼便有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