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四六 理財

黎東方 《細說清朝》
元、明、清三代的財政,總而言之是「糊塗賬」。稍有條理的兩個很短時期,是張居正當國的十六個年頭(從明穆宗隆慶元年到明神宗萬曆十年),與雍正一朝(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十三年)。 康熙頗想把國家治好,然而為人太重感情,擺脫不了左右的佞幸,真是美中不足。佞幸包庇督撫與布政使,督撫、布政使包庇州、縣官,州、縣官包庇胥吏、里甲,於是老百姓在下面受剝削,康熙在上面受蒙蔽。如此情形,本不限於康熙一朝,可惜的是康熙力圖整頓,而整頓不出多大結果來;常常減賦、免賦,而徒供貪官污吏中飽,老百姓受不到實惠。 當時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是丁銀與田賦。男子十六成丁,六十而免。每丁每年的「代役錢」,各省各縣不等,最少的是銀子一分五厘,最多的是八九兩,普通在五錢與一兩之間。 少數狡猾分子「投充旗下」,甘心當旗人的「包衣」(奴才),免納丁銀,甚至把自己的田地也在名義上獻給旗人,再用「佃戶」的身份領回,藉以免納田賦。也有不少的人,用同樣方式依附漢人紳耆。紳耆是地方上回籍退休的大官,或現任大官的子弟親戚,照例丁銀也不出,田賦也不納,督撫與州縣官對他們巴結之不暇,怎敢和他們為難? 兩江總督郎廷佐是一個例外。他在康熙十二年就任,清查了一下屬內積欠的「逋賦」,查出四百餘萬兩之多。他把所謂逋賦分成三類:(一)官侵,(二)吏蠹,(三)民逋。列了一個表報告康熙,而且指出姓名,包括一位在朝作官的狀元徐元文在內,說徐元文的家屬不繳丁銀,不納田賦。(這徐元文並非壞人,壞人是他的哥哥徐乾學。) 順治末年,中央每年的稅收有銀子二千一百五十多萬兩(包括田賦的折銀在內)與糧食六百四十多萬石。到了康熙中葉,在打平吳三桂、接收了吳三桂所割據的雲貴地盤以後,稅收仍不過是銀子二千六百三十多萬兩與糧食四百七十多萬石。銀子雖則多出四百八十萬兩,但糧食少了一百七十萬石,以一兩抵糧食一石(當時的平均價格)來估計,所多出來的不過是二百五十萬兩而已。康熙的積年整頓,可謂白費心力。 康熙除了丁銀與田賦兩項收入以外,尚有鹽稅二百七十萬兩左右、關稅二百萬兩左右。但是所有的稅收加起來,也不過相當於三千六百萬兩而已。 他本人竭力儉省,把宮廷的開銷減到最低限度。他說,明朝末年宮內每天要花費一萬兩銀子,他一個月只准內務府花五六百兩銀子,加上各項賞賜,也不過是一千兩左右而已。明朝末年宮內燒木柴,要燒二千七百八十幾萬斤,他只燒了六七萬斤。明朝末年宮女有九千人,太監尤多,他只用了四五百人。 宮外的軍政各費,他也管得很緊。治河不得不花錢,靳輔用了二百多萬,很值得。 最花錢的,自然是幾次戰爭。打吳三桂及其孫子吳世璠,一定花了極多的錢。三次親征噶爾丹,與用兵西藏,也開銷了不少。 康熙年間,每年經常費的支出共有多少,史無明文。我們僅知道,在乾隆三十一年,是三千八百六十五萬兩以上。這個數目,並未包括直接支付兵士與旗人的糧食,與每年八十萬兩左右的河工維持費。換句話說,中央的歲出,超過四千萬兩。 康熙比乾隆儉省得多,但無論怎樣也得花上銀子四千萬兩左右。日本的歷史家稻葉君山,說他每年應該有四百萬兩左右的不敷之數。他在位六十一年,加起來豈不是要負債到兩萬萬四千四百萬兩嗎? 然而事實上他不僅不負債,反而存了不少積蓄。在康熙四十八年的時候,他已經存得五千多萬兩。 在康熙十八年的時候,他賣官鬻爵,賣了三年也不過賣得兩百多萬兩銀子。(出錢的人,可以不經考試而列為秀才,稱為「監生」;也可以取得當「知縣」的資格,稱為「捐班」,知縣是官委的縣長。) 康熙另有一個財源:鑄錢。順治元年(崇禎三十七年),多爾袞便已在北京用銅鑄錢。每一個銅錢,用三分紅銅、七分白銅,重量合為庫秤一錢,稱為一文。順治二年,把重量提高到一錢二分;順治八年,提高到一錢二分五厘;其後又提高到一錢四分。每一百個銅錢,規定等於銀子一兩。政府發薪餉與收丁糧,一律以「銀三錢七」搭配。 康熙元年,鰲拜等人除了把已有的「順治通寶」錢照舊行使外,發行新的「康熙通寶」錢。元年以後,每年均加鑄若干「卯」。一卯是一萬二千串,每串是一千文(等於一兩銀子左右)。 倘若康熙年間每年鑄錢的數量和順治元年一樣:三十六卯,那末,政府等於多了四十三萬二千兩銀子的歲收,除了銅料與工資,也可以略為彌補歲入不足之數。 此外,康熙還有「意外」的收入。鰲拜、蔡毓榮等人犯了罪被「抄家」,抄出來的財產很可觀。吳三桂在雲南也替康熙留下極多的金銀財寶。 因此之故,康熙才能夠常常對老百姓施恩,把遭受水災、旱災與兵禍的地方,免稅或減稅。他也常常一筆勾銷老百姓若干年來的欠稅,不予追收。據張鵬翮估計,從康熙元年到四十八年為止,前後所免、所減的丁糧(沿稱「錢糧」),共達一萬萬兩以上。 康熙而且「輪免」了天下丁糧一次:從康熙五十年到五十二年,在這三年每年免掉全國三分之一省區的丁糧。(他生平羨慕漢文帝之曾經普免天下賦稅,頗想在歷史上也留一個美名。) 這麼一來,中央的倉庫豈不是要短收幾百萬石糧食與幾千萬兩銀子?他認為中央的倉與庫,已經收藏了太多的糧食與銀子,用不完,而且也藏不下。糧食容易壞,自不必說(他在康熙五十五年把倉中的「陳粟」提出四百三十幾萬石作為兵士的額外之賞)。銀子,按照清朝的定例,也是依次先啟封「舊」的「元寶」(每一錠元寶,淨重庫秤五十兩),然後啟封新的元寶,可見庫中的元寶極多。(他曾經命令各省存一些銀子在省庫,不必解到中央的庫。)他所作的最有名的一件事是:從康熙五十年開始,所有「滋生」的人丁,概不加賦。換句話說,他把全國丁銀的總數,固定在康熙四十九年的數字上。這是自動減低政府的歲收,可謂史無前例。同時,這也是鼓勵生育的一種有效政策,而且增加了其後戶口統計的確實性。 果然,全國人口的統計數字,便從康熙五十年的二千五百零八萬九千一百七十四人(包括新出生的男嬰四十六萬七千八百五十人),一躍而為乾隆二十九年的二萬萬零五百五十九萬一千零一十七人。中間相隔,僅有五十三個年頭。 再過五十五個年頭,嘉慶二十四年,統計數字又進了一步,跳出三萬萬的大關:有三萬萬零一百二十六萬零五百四十五人。 這些數目字,雖然未必十分精確,但至少充分表明了一種趨向。 雍正皇帝繼位以後,把康熙所固定的丁銀,歸併在並未固定的田賦以內,不再分別徵收,以省手續。每兩銀子的田賦,攤收一些丁錢;各省各地的攤法不同,少的僅攤一分、兩分,多的攤到七八錢,普通是每兩田賦攤丁銀一錢。 於是,田賦因墾田總數增加了很多,丁銀的實收之數也就跟著田賦的實收之數而增加,大失康熙原意。 清聖祖玄燁設千叟宴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六十大壽,版圖歸一,景象昇平,官紳為感「恩澤」,不少老者進京朝賀。康熙帝為顯示皇恩浩蕩,並慶其六十大壽,決定在「萬壽節前於暢春園宴賞眾叟」。三月二十五日,在紫禁城設宴招待各省現任或退休文武官員、士庶年滿65歲以上1800餘人。三月二十七日宴賞八旗滿、蒙、漢軍大臣等65歲以上1000餘人。此宴準備月余,耗銀萬兩,服務者萬餘人。康熙即席作「千叟宴」詩,以記其盛,赴宴之臣亦作詩奉和,其樂融融。宴無定期,清代共4次,此為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