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一六 皇太極漢化程度頗深
皇太極即位的一天,就表露出他的漢化程度頗深。他下令給曾經和他並列的三個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要他們「行正道,循禮義,敦友愛,盡公忠」。
兩天以後,他規定:凡是漢人有圖謀逃走的,不必治罪;等到已經逃走而又被獲,才嚴辦。又過了兩天,他說,漢人納稅應與女真人同額,漢人犯法應與女真人所受的處罰相同。如果有漢人與女真人打官司,法官應該公平處理。
以前,在努爾哈赤的時候,每一個被俘的漢人,在原則上都是女真人的奴隸。種田的漢人,每十三個壯丁被編為一「莊」,撥給女真人當財產。
今後,漢人的「莊」直接屬於金國的汗,由汗選派漢官來治理。在女真人之中,只有貴族才許享受一定數量的漢奴。例如世襲的「備御」,可以有八個漢奴。
皇太極之所以如此優待漢人,有一個重要的原因。自從他父親奪得瀋陽、遼陽與整個遼河流域若干城鎮、鄉村以後,金國接收了幾十倍於女真人的漢人老百姓。皇太極不得不選派漢官,將這些數以百萬計的漢人加以分別治理,不能像以往那樣一律把漢人配給女真人為奴。
但是,他本人之深深地濡染了漢人文化,也是事實。《清史稿》說他「性耽典籍,諮覽弗倦」。這些典籍,是達海等人從漢文原本用新創的女真字(滿文)翻譯出來的,包括《四書》、《三國演義》、《大明會典》與《黃石公素書》、《武略》,以及他自己叫人翻譯出來的宋、遼、金、元四史。
他對於中國的科舉制度頗為贊成;即位才有三年,便考起女真、漢、蒙三族的秀才來。考中的每人賞緞子與棉布,免服兵役與勞役。
在天聰三年(崇禎二年,1629年),他設了一個文館,專管譯書與記注政事。七年以後,他把文館擴充為「內三院」:國史院、秘書院、弘文院。
他發布公文喜歡用「三體」,所謂三體,便是女真文、漢文、蒙古文三種文字同時並用。天聰八年,他考選了剛林及若干兼通這三種文字的人,稱他們為「舉人」。過了兩年,剛林被他任命為「國史院」的大學士。
設立「大學士」,是他稱皇帝以後的事。(稱帝在天聰十年四月,改元崇德。)在稱帝以前,他已經於天聰五年(1631年)七月仿照明朝的辦法設立「六部」,每部由一個「管部大臣」主持。著名的多爾袞便是他的第一任吏部管部大臣。管部大臣下面,設三個「承政」(尚書):一個是女真人,一個是漢人,一個是蒙古人。每部設一個翻譯官,地位頗高,僅次於承政和「參政」(侍郎),叫做「啟心郎」。
以翻譯起家的達海,醉心漢化,更甚於皇太極。達海屢次勸皇太極放棄女真人的服裝,改用漢人的衣冠。皇太極卻不許可。他認為漢化應該有個限度,他說漢人的寬袍大袖,極不便於騎射。他在崇德三年見女真人紛紛改裝,甚至男的解了辮子,女的裹了腳,很生氣,就下了一道聖旨:「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