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民國創立 · 四二 戊申河口之役
戊申河口之役,在三月二十九日(1908年4月29日)的夜裡開始,四月二十七日(5月26日)結束。
駐紮在雲南河口的清軍,有警察一隊,巡防營四營,皆歸「南防副督辦」王鎮邦(玉藩)統轄。
「中華國民軍南軍都督」黃明堂,帶領了關仁甫、王和順,與曾經參加過鎮南關之役的一百多同志在深夜由越南老街進入國境,與潛伏在鐵路工人之中的二百名左右同志相會合。警察隊的全部首先反正,殺了他們的管帶蔡某。接著又有巡防營黃營的兩哨,加入革命隊伍,並力攻城。這時候,王鎮邦已經出城迎戰,帶了兩營兵扎在一個山頭。
戰到第二天(四月初一)的上午八點鐘,革命軍略事休息,於九點鐘繼續猛攻。黃營的其他兩哨也反正了。事實上,黃營的管帶黃元貞早已與河內機關部有了默契。他之所以把部隊分作兩批來投降,無非是為了方便起見。
到了下午四點鐘,王鎮邦表示,他也想降。革命軍派黃華廷作代表,帶了一名衛兵上山談判,卻在談判之時被王鎮邦連同衛兵殺了。革命軍再攻。清軍張營的管帶張印堂陣亡。王鎮邦被他下面的一個守備熊通用手槍打死。剩下的部隊全體反正,河口入於革命軍之手。守城的岑營管帶岑德貴被俘,革命軍將他加恩放走。
革命軍的戰利品,包括十響毛瑟槍一千餘枝,子彈二十萬發。革命軍的人數,增加到一千多人。
革命軍中路主力,由黃明堂率領,向北推進,在初二的晚上到達鐵路線上的二十公里石碑附近,清軍管帶李蘭亭率領全營迎降。黃茂蘭營有兩哨聞風而至。初四,到達南溪鎮,有清軍胡華甫的一哨來降。不久,王玉珠的一哨也來降。初五,到達七十八公里石碑,與黃茂蘭營的其他幾哨相會合,向蒙自的方向前進。南溪西邊的蠻耗,已於初四由左路關仁甫部攻下。駐紮壩灑的清軍李開美營不戰而降。南溪東邊的古林箐,也在初七初八左右被右路王和順部攻下,收降了清軍開廣鎮總兵白金柱的兵士一百多人。
到了這個時候,革命軍的人數已經超過三千,聲勢浩大,原可長驅直入,占蒙自,取昆明。然而,糧食接濟不上,錢也沒有。倘若有錢,便不怕當地的糧食貴,更不難從越南買來,運去。
胡漢民寫信向孫中山報告,說士兵每天每人需要三毛錢作伙食,全軍三千多人,一天就得花去一千元。河內機關部根本沒有多少錢。革命軍打下河口以後,在當地徵收到義捐三千五百元,卻花去了四千八百元:賞給熊通二千(殺王鎮邦的花紅),賞給其他的人二千八百(有些是攻占河口的四座炮台,有些是殺了他們的哨官來降的)。
同盟會在成立不久以後,定了很詳細的「革命方略」,其中規定「就地因糧」的辦法,在軍中設置「因糧局」,負責作下列的幾件事:
(一)接收一切官產。
(二)沒收反抗軍政府之清吏或人民的財產。
(三)用限期付現之「給價券」購買糧食貨物,期滿按五厘計息。
(四)用「債券」向富戶借銀,於六個月內無息償還,期滿按二厘計算。
(五)向人民征捐,家產一萬元以上捐十分之一,五萬元以上捐十分之二,十萬元以上捐十分之三,五十萬元以上捐十分之四,一百萬元以上捐十分之五。抗捐者,罰。
(六)發行「軍事用票」,但總數不得超過「軍中收入財產」之一倍。富戶借銀捐銀,概須以「軍事用票」繳納。清政府之紙幣一律作廢。
「中華國民軍南軍」在進入雲南,占領河口、南溪、蠻耗、古林箐不曾能夠設立「因糧局」,按照既定的辦法籌款。原因很多,第一,是黃明堂等人作指揮官,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的技術,來兼作「因糧」的事;第二,在隨軍出發的同志中沒有可以主辦「因糧」事務的人才;第三,所占領的村鎮,除了河口較為殷實以外,都不是怎樣地有糧可因的;第四,辦法的本身也有問題,富戶之有家產一萬元者,未必拿得出現款一千元,有家產一百萬元者,絕對拿不出現款五十萬元。他們即使有如許的現款,也未必肯捐;可能因此而斷然反對革命,站到清政府的一邊去。倘若不叫他們捐得這樣多,而只征家產一萬元以上者以千分之一,家產一百萬元以上者以千分之五,也許反而行得通。
胡漢民在信里向孫中山報告,要等到取得蒙自與開化兩縣以後,才可以開辦「因糧」。但是,「兩城既得,驟辦因糧,必不能給。蒙自等雖非河口之比,然既得大城,則軍費浩繁亦非現在之比。因糧之事,必徐設辦法而後有功,若朝得城而夕辦(因)糧以充軍需,實勢之難也。故必預籌款項,以為臨時之用。」
胡漢民說,河內機關部已經沒有錢買糧買彈。四月初二,他交了甄吉亭帶去二千二百元;於是關仁甫的右路軍,在初三日前進。四月初四,他交了黃龍生帶去二千二百元;於是張德卿(王和順)在初五日前進。並不是關、張二人把錢看得如此之重,事實上他們也僅僅能夠替兵士買得三天的糧而已,有了三天的糧便勇往直前,真不愧為革命的隊伍。
胡漢民一面向河內華僑梁成泰的兒子梁秋,借了三千元救急(梁秋已經捐過兩千);一面寫信給孫中山,請孫中山在南洋(新加坡與馬來亞)籌款,「若得十萬金,分半先為糧食之用,分半預備子彈之補充,則大軍所至,勢如破竹,攻城略地,無後顧之憂矣。」
孫中山在新加坡,於接到胡漢民的報告以後,在四月二十一日(5月20日)寫信給鄧澤如與黃心持,請他們向一位「弼翁」與一位陸秋傑設法,「若秋君或弼翁肯任此十萬,當酬以雲南全省之礦權專利十年也」。結果如何?史料缺乏!
即使弼翁或陸秋傑慨然捐出十萬,也無補於事。革命軍在四月十七日這一天,已經失掉了河口。
革命軍失敗的原因,除了缺少錢以外,一是黃明堂等人不服黃興指揮,二是對方清廷用了極大力量來抵抗。黃興來到越南河內,受孫中山電委他為「雲南國民軍總司令」,在四月初八到河口,想督率全軍前進,黃明堂撥給他一百人。這一百人走了不到一里,「向天開槍一排,齊聲呼疲倦不已,克強再三撫慰,無效」。又走了半里光景,他們一鬨而散。黃興只得折回河口,約了王和順來會談。王和順說,兵太少,子彈太少。黃興要求抽調各路的一部分兵力,自己帶去襲取蒙自,然而多數的將士皆不肯遵令。黃興感覺到,只有把以前跟他在欽廉作戰過的一二百同志召集來,才有辦法。當統帥的,倘若沒有「親兵」,就不能指揮各軍。於是,他決計先回越南一趟,等候老部下來,再打。不料,他剛進入河口對岸的老街,便被法國的警察指他為日本人,將他逮捕。他說出了真姓真名,法國的越南總督,判他驅逐出境,把他押到西貢,叫他在西貢上船。去哪裡?任他的便。他選擇了新加坡。
這時候,清廷早已與法國外交部及法國駐華公使函電往來,交涉了不少次,指責法國在越南的官吏對革命軍始則縱容在越南境內集合,公然結隊走過紅河之上的橋,與利用滇越鐵路的火車運糧運彈。法國外交部從此也禁止了革命軍利用火車運糧運彈。
清廷同時已不惜重金,一而再再而三地以五萬、三萬、兩萬,犒賞在前線的清兵,又撥了五十萬兩交給雲貴總督錫良,作為增募新兵與供應廣西客軍的開支。從漢陽,從廣州,從上海,都搬來不少的槍支與子彈,一共是一萬枝槍,三百七十萬發子彈。
就兵力而論,有開廣鎮總兵白金柱的五千人,中路統領王正雅的十一個營,西路統領賀宗章的十一個營,此外,又有方宏綸扎在阿迷的四個營,與業已調派而仍在由桂來滇途中的龍濟光軍四個營。
清軍在四月十一日戰勝革命軍中路於七十四公里石碑附近的白河;次日,奪占五十一公里石碑附近的三岔河;十五日,奪占四十四公里石碑附近的老范寨;二十四日,奪占泥巴黑、車河、南溪。
革命軍右路在初八日左右失掉古林箐,退與中路併合。左路也失掉了蠻耗,退守新街,在二十一日失掉新街,退守龍膊;次日,放棄龍膊,退守壩灑;二十六日,放棄壩灑,回軍河口。
黃明堂與王和順把部隊交給何護廷、馬大、韋雲卿等人,叫他們離開河口向東邊走,由鎮邊縣進入廣西。黃、王二人由河口回越南。
何護廷等人帶了革命軍(這時候只剩下六百多人),走列馬白,與龍濟光的兵遭遇,後邊又被王正雅的兵追上。革命軍於前後夾攻之中,苦戰了一天,退到越南太原府的境內。法國兵叫革命軍繳械,革命軍不肯。兩軍發生衝突,打來打去,戰區東起太原府的左州,西至保勝(老街),相持了幾個月,由僑領梁正禮出面調停,講好了條件;革命軍於繳械後去新加坡,法國當局送旅費。
這六百多人其後到了新加坡,英國官吏不許他們上岸。法國在新加坡的領事,向英國官吏交涉,說法國曾經在革命軍與清軍交戰之時守中立,等於承認了革命軍為交戰團體,因此之故,這六百多人是「國事犯」,而不是所謂「亂民」。英國官吏這才准許他們上岸,卻在他們上了岸以後,立刻把他們拘禁。
孫中山叫張永福請了律師,從英國官吏那裡,把他們都保了出來。陳楚楠特地為他們創辦了一個中興石廠,安插了他們之中的若干人;把其餘的分別介紹到檳榔嶼、吉隆坡、吡叻(霹靂)文島的礦場、農場與工廠。
綜計在河口一役之中,出力最多的是王和順。黃明堂坐鎮河口,關仁甫獨領偏師,功勞均略遜王和順一籌。王和順是廣西邕寧縣人,當過劉永福的部下,由兵士升至哨官,在壬寅、癸卯之間與陸亞發起兵反清,轉戰兩年之久;在甲辰年(1904年)冬天去香港,接受革命志士史古愚(史堅如的哥哥)與伍漢持、李自重等人的招待;由香港去西貢,於乙巳年(1905年)冬天拜見孫中山,加入同盟會。孫中山把他帶到河內,與他同住在甘必大街六十一號,待以國士之禮。防城、河口兩役以後,他在南洋休息了三年。辛亥年三月二十九日(1911年4月27日)之役,他在香港工作。武昌起義以後,他首先在廣東東江發難,與清軍血戰了七天七夜,光復了惠州。其後,討袁、討陳(炯明),他均極努力,於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病故在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