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民國創立 · 三〇 《民報》
同盟會開成立大會之時,黃興提議改《二十世紀之支那》為黨報,議決通過,由會員每人捐款日金五元作為經費。這《二十世紀之支那》原為宋教仁、陳天華、田桐、程家檉、白逾桓等人所創辦,是一種月刊,已經在1905年6月下旬出了一期。
《民報》第一號封面
第二期在8月27日,亦即成立大會以後的第七天,印好裝訂好,正要發行,由於其中有一篇文章《日本政客之經營中國談》,被內務大臣認為「妨害公安」,命令警察予以沒收,並且不許繼續出版。
同盟會只得另行籌備一種月刊,作為黨報,定名為《民報》,由張繼擔任編輯。「第一號」出版於1905年11月17日。發刊辭由孫中山執筆。
發刊辭的第二段,是有關三民主義的最早的文獻:「余維歐美之進化,凡以三大主義,曰民族,曰民權,曰民生。羅馬之亡,民族主義興,而歐美各國以獨立。洎自帝其國,威行專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則民權主義起。十八世紀之末,十九世紀之初,專制仆而立憲政體殖焉。世界開化,人智益蒸,物質發舒,百年銳於千載,經濟問題繼政治問題之後,則民生主義躍躍然動,二十世紀不得不為民生主義之濫觴時代也。是三大主義,皆基本於民,遞遭變易,而歐美之人種胥冶化焉。其他旋諸於小己大群之間而成為政說者,皆此三者之充滿發揮而旁及者耳。今者中國以千年專制之毒而不解,異種殘之,外邦逼之,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殆不可以須臾緩。而民生主義,歐美所慮積重難返者,中國獨受病未深而去之易。是故,或於人為既往之陳跡,或於我為方來之大患,要為善吾群所有事,則不可不並時而弛張之。」
《民報》共發行二十六號,由於種種原因而未能按月定期出版。第二號原應在陰曆十一月出版,卻由於日本文務省頒布取締中國留日學生的辦法,引起他們八千多人的總罷課,陳天華烈士的投海自殺,以及回國派與不回國派的爭論而遲至次年正月才能出版。第三號也不曾能夠在二月間出版,是到了四月才出版的。四、五、六、七,這四號依次在五、六、七、九四個月之中問世,然而第八號的出版日期卻印作「七月二十五日」,竟與第六號的出版日期完全相同,構成革命史上的一大疑問。筆者猜想:第六號的七月二十五日是用的陽曆,而第八號的七月二十五日是用的陰曆。(第七號的出版日期九月五日,倘若也是陽曆,便是陰曆的七月十六日。)
《民報》的編輯人,第一號至第五號為張繼,第六號至第十八號為章炳麟,第十九號為張繼,第二十號至第二十二號為陶成章,第二十三號與第二十四號又為章炳麟,末了兩號為汪兆銘(精衛)。
《民報》的撰稿人很多,差不多全用筆名或是外號。其中撰稿最多的是章炳麟與胡衍鴻。章所用的是「太炎」二字。胡所用的是筆名「漢民」、「辨奸」、「去非」等等。其後他索性改名為「漢民」,而保存了原有的,因配合「衍鴻」的「鴻」而所起的「字」:「展堂」。文章之多,僅次於章、胡二人的是朱大符,字執信,所用的筆名是「蟄伸」、「縣解」。縣解的縣字,也就是「懸」字,在古文中通用。縣解,意思是「解民於倒懸」。後來,他把大符的原名廢了,改以字行,同志們稱他為朱執信。汪兆銘,原字季新,所用的筆名是「精衛」、「守約」。有時候,他也用「民意」;這兩個字,卻不是他一人所專用的筆名,有時候胡衍鴻的文章也用「民意」作為筆名。
陳天華寫了四篇文章以上,所用的筆名是「思黃」、「過庭」。宋教仁所寫的,至少有兩篇,所用的筆名是「強力齊」。馮自由與馬君武,均乾脆用了「自由」和「君武」,他們的真名字。周作人也有兩篇譯作,一篇是克魯泡特金的《西伯利亞紀行》,所用的筆名是「仲密」;另一篇是斯諦普尼克的《一文錢》,所用的筆名是「三葉」。此外,田桐、黃侃(季剛)、汪東、陳去病、蘇元瑛(子穀、號曼殊)、葉夏聲、呂復、湯增璧、易本羲、劉松衡、雷照崖、周仲良、劉光漢(申叔),都有文章在《民報》上發表。至於,姓名難考的,如「撲滿」、「漢血」、「愁予」等等,所寫的文章合起來也有二三十篇。其中,「孤鴻」可能是胡衍鴻,「石頑」可能是汪兆銘,「病己」可能是陳去病,皆在可考與不可考之間。
除了第一號之中,孫中山所寫的發刊辭以外,最具體而有分量的一篇文章是第三號之中漢民所寫的《民報之六大主義》。這六大主義是:(一)顛覆現今之惡劣政府;(二)建設共和政體;(三)土地國有;(四)維持世界之真正和平;(五)主張中國、日本兩國之國民的聯合;(六)要求世界列國贊成中國之革新事業。前三項,可說是三民主義的簡單說明;後三項,可說是同盟會的對外政策。
保皇黨抓住了「土地國有」這一點,在《新民叢報》上對《民報》展開筆戰。其後《民報》也就保皇黨所提出的「革命足以引起瓜分」,對《新民叢報》予以還擊。兩報的主要撰稿人,都是能文之士,彼此之間兩三年的長期論戰不僅使留日學生人人有先睹之快,而且也啟發了國內各地一般讀書人的思想。在有些禁令森嚴的地方,讀不到《民報》的人,每每從《新民叢報》的文章之中讀到《民報》的雪泥鴻爪,而生出對《民報》的同情,對革命主張的擁護。
同盟會在丙午年十月十七日(1906年12月2日)舉行了一次公開的紀念會,請孫中山演講,這是孫中山在日本作公開演講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在乙巳年同盟會籌備大會以後,成立大會以前,1905年8月13日,講題是《中國應建設共和國》,地點是東京富士見樓,對象是一千三百多留日學生。
第二次,孫中山的講題是《三民主義與中國民族之前途》。地點是東京神田錦輝館,對象是出席《民報》紀元節慶祝大會的六七千位聽眾。慶祝大會的主席是黃廑午(興)。開會以後,先由章炳麟宣讀祝辭,隨即由孫中山演講,講了兩個鐘頭左右,講辭充滿了精闢的語句。例如:「我們並不恨滿洲人,是恨害漢人的滿洲人。假如我們實行革命的時候,那滿洲人不來阻害我們,我們決無尋仇之理。」「至於民權主義,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惟尚有一層最要緊的話,就是凡革命的人,如果存有一些皇帝思想,就會弄到亡國。……如果革命家(為了皇帝地位)自己相爭,四分五裂,豈不是自亡其國?」「說到民生主義……我們這回革命,不但要做國民的國家,而且要做社會的國家,這確是歐美所不能及的。歐美為什麼不能解決社會問題?因為沒有解決土地問題。……解決的法子,社會學者所見不一,兄弟所信的是定地價的法子,比方地主有地價值一千元,可定價為一千元,或多至二千。那地將來因交通發達,價漲至一萬,地主應得二千,已屬有益無損。贏利八千,當歸國家。……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
孫中山在這一次演講中,也提出了五權憲法。正如《民報》發刊辭是三民主義的最早文獻,這《民報》紀元節慶祝大會演講辭便是五權憲法的最早文獻。孫中山主張,在襲自英美憲法的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以外,增設「考選權」與「糾察權」。
孫中山的這一次演講的記錄,其後登載在《民報》第十號,於1906年12月20日出版。出版之時,民報社發行了一項增刊,題為「天討」。「天討」的內容豐富得很,有漫畫,有插圖,又有十四篇大文章:中華民國軍政府討滿檄,四川、河南、安徽、山東、雲南五省的討滿洲檄,四川革命書,江蘇革命書,直隸宣告革命檄,廣東人對於光復前途之責任,軍政府諭保皇會文,「豕常之裔」的「普告漢人」,「楚元王」的諭立憲黨人。最後一篇,是吳樾烈士的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