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明朝 · 三九 馮勝、朱文正、朱亮祖

黎東方 《細說明朝》
是冤枉,而按照「謀反者滅族」的刑法也不能算是冤枉的,是傅友德。傅友德一生幫朱元璋打天下,「喑啞跳蕩,身冒百死,自偏裨至大將,每戰必先士卒,雖被創,戰益力」,卻落得如此下場!藍案發生時,他尚在山西河南,陪著馮勝替朱元璋練兵,如何能知道藍玉的陰謀,與藍玉和傅友文之間打什麼交道?然而,他和馮勝一齊被召回,召回以後,一時並未下獄,過了一年多,在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十一月被賜死。他的死,可說是受了傅友文的累。 馮勝之死,卻是百分之百的冤枉。此人「初名國勝,又名宗異,最後名勝」,是定遠人,李善長與胡惟庸的小同鄉,「喜讀書,通兵法」,和哥哥馮國用「結寨自保」,兩人在妙山一齊投奔朱元璋的麾下,其後無役不與。馮國用在攻打紹興之時陣亡,於洪武三年被追封為郢國公。北伐之時,馮勝攻下潼關,直取華州(陝西華縣),其後打下鳳翔,收取臨洮,打下慶陽,跟隨徐達擊潰王保保於定西,又襲取興元(漢中),移兵吐蕃,「極征哨於西北」,受封為宋國公,食祿三千石。洪武五年明軍三路出塞,徐達一路戰敗,李文忠一路勝敗相抵,惟有馮勝的一路「斬獲甚眾,全師而還」,因「私匿駝馬」不賞。從此,有十五個年頭,朱元璋只叫他練兵,而不叫他帶兵。洪武二十年,出任征虜大將軍,帶二十萬人到東北去討伐納哈出,俘虜了納哈出及其部眾,又因為「多匿良馬」等罪名,被收回大將軍印。洪武二十五年,被發表為太子太師,派到山西河南去練兵,卻於二十六年二月藍案發生以後被召了回來,在二十八年二月,無緣無故地被賜死。 傅友德與馮勝的被殺,使得後世的人以為朱元璋殺盡功臣,一個不留,以為當年徐達、常遇春、李文忠等人之先後暴卒,都是被朱元璋毒死了的。 在明朝的開國元勛之中,不因胡藍二案的株連而被朱元璋「無故」賜死的只有馮勝一人。此外,有功勞而未得善終的,是朱文正與朱亮祖。朱文正是元璋的侄兒,原比李文忠更受親信,是他的第一任,也就是唯一的一任大都督。其後,由於在江西與廣東胡作非為被殺。朱亮祖可能是因為語言頂撞,當場被鞭打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