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紅樓 · 再談曹雪芹的卒年

周紹良 《細說紅樓》
《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的逝世,他究竟是卒於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二日),抑卒於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迄今並無定論。雖然從一九四七年以來,先後有不少同志發表過文章,應該肯定,這些文章,或多或少地都有助於問題的逐漸明朗化,可是,如果就認為「至此遂可告一結束」(吳恩裕《有關曹雪芹八種》第一一七頁),則似乎是不切實際之論。 按理曹雪芹死得早一年或晚一年,這對研究《紅樓夢》的關係是不大的,因為對於我們研究這一人物及其作品並無多少影響。可是討論逐漸展開,這裡面反映出若干問題,必須徹底談談,如果能進而獲得明確,這應該是一件好事,也是有益的。 現在要搞清楚這個問題,起碼對於主要的材料應該如實地交代明白,無論有利於這一說或不利於這一說的,都應該一律指出,讓大家來判斷。同時,古人詩文中的文學,應該怎樣解釋和作者是否這樣解釋,二者都應該區別開來。而且,必須分清主從,究竟哪些是關鍵性的證據,不可不談;哪些是無關緊要的佐證,談談固可,不談也無妨,問題的解決並不繫於平列這些佐證,從數量多寡上來尋求結論。 現在,針對以上問題,我提出個人的看法,因為陳毓羆同志發表了《有關曹雪芹卒年問題的商榷》一文(載一九六二年四月八日《光明日報》),這篇文章的基本論點我完全贊同,所以有許多該說的話,就不再重複了。 如眾周知,牽涉曹雪芹卒年的材料一共有三條: 一、劉銓福原藏《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即所謂「甲戌本」)第一回上的一條朱筆眉批,裡面提到:「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末署:「甲午(一七七四年)八月淚筆。」 二、敦敏《懋齋詩鈔》里的一首《小詩代柬寄曹雪芹》。 三、敦誠《四松堂集》里的一首(或二首)《挽曹雪芹》。文字不必再抄,但需要說明一下現存本子的情況。第一條,無論劉銓福原藏本或近來的影印本都一樣。第二條,北京圖書館所藏稿本,位置在已經勾去的《古剎小憩》一首以後,而《古剎小憩》則題下注「癸未」二字。前燕京大學圖書館原藏的清末《八旗叢書》抄本相同。第三條,《四松堂集》,除了嘉慶初年刊本未收此詩外,一共有三種本子:(1)抄本《鷦鷯庵雜記》收有《挽曹雪芹》二首,沒有提到著作年份;(2)抄本《四松堂詩鈔》收有《挽曹雪芹》一首,題下注「甲申」;(3)付刻底本《四松堂集》收有《挽曹雪芹》一首,題下注「甲申」。 顯而易見,問題的關鍵在於:既然第一條直接而明確地提到曹雪芹卒於壬午除夕,那麼,要推翻這個說法,就必須證明第二條一定作於壬午年以後,或者證明第三條作於甲申而且是曹雪芹死後不久的輓詩。 先從《懋齋詩鈔》談起。吳恩裕同志在《曹雪芹的卒年問題》一文中說:「主張癸未說者用《小詩代柬寄曹雪芹》之寫於癸未,來證明雪芹不死於壬午除夕,而死於癸未,的確是一個重要的論據。」(載一九六二年三月十日《光明日報》;以下引文,除註明《有關曹雪芹八種》的以外,都引自此文)主張這一點是解決問題的重要論據,這是對的。但他的理由則有:一、「《詩鈔》並非旁人的抄本,而是敦敏的手鈔本,有敦誠親筆批語,經過他的圈選。」二、「由《小詩代柬》向上數第三首詩《古剎小憩》題下署『癸未』,表示該詩是癸未年第一首詩。又自《小詩代柬》向下數至第二十四題《十月二十日謁先慈墓感賦》一詩內自注云:『先慈自丁丑見棄,迄今七載。』從丁丑到癸未恰是七年,可見《感賦》也是癸未的詩。那麼,夾在這三四十首癸未詩中間的《小詩代柬》當然是癸未的詩。」如此等等。一句話,《懋齋詩鈔》是作者的稿本,嚴格編年,「不但有年份,春夏秋冬的次序也很明顯」,而且更重要的,「不是後來『編』的年」,而是「逐年逐月隨寫隨鈔的」,「並未經作者或旁人大加編整」,因此「也不容易單單把個壬午年春天所寫,相隔三四十首詩的詩,錯抄在癸未年春天的詩里」。 「銘旌」在過去是到出殯時候才用到它的。《紅樓夢》第十三回寫秦氏之喪:「至天明時,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請靈,前面銘旌上大書『誥封一等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享強壽賈門秦氏宜人之靈柩』。」這就說明「銘旌」只有在出殯時才會出現,當然出殯並不等於「立即葬埋」,並且雪芹先人曹寅死了三年還沒有埋葬,曹寅的舅兄李士楨死了四年才埋葬,不過這種情況都有它的特殊原因。如果按照慣例,旗人一般是速葬的,而且曹雪芹窮得「舉家食粥」,就在壬午秋天連喝酒也由敦誠押質了佩刀來請他,日常生活都如此艱窘,死後又焉能停而不葬呢?窮到如此地步,就是想停而不葬,恐怕也未必有錢租賃停柩的處所?所以必然迫不及待地在雪芹死後隨即埋葬了。敦誠的詩正是雪芹死後連朋友還沒來得及通知很快就埋葬了之後聽到消息時寫的,所以不禁哀嘆起「曉風昨日拂銘旌」來,當然「昨日」並不一定確指今日之前一天,它是可以泛指今天以前很多天,但總是已經是出了殯之後才如此說的。因此我們可以推斷,《挽曹雪芹》初稿二首不會距曹雪芹之死有多久,而是在雪芹埋葬以後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