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唯識論 · 明心下

熊十力 《新唯識論》
上來以習氣言心所,但明總相。前雲心所即是習氣,卻只說明心所總相。 今當一一彰示別相。原夫無量種界勢用詭異,習氣潛伏即名為種,已如前說。種無量故,名無量界。詭者譎怪。異者殊異。諸種勢用至不齊故,說為詭異。 隱現倏忽,其變多端。每一念心起,俱時必有多數種之同一聯繫者從潛伏中倏爾現起,而與心相應,以顯發其種種勢用。同一聯繫雲者,以諸種元有許多不同的聯繫故,見上章。種種勢用者,以不一故云種種。 即依如是種種勢用,析其名狀,說為一一心所法。諸數別相,數者心所之異名,後准知。 舊師護法略析五十一法,蓋亦承用大乘古說,取其足為觀行之引導而止。觀行二字,為佛家方法論中名詞。行者進修,略當宋明儒所謂工夫之意。觀者反躬察識。觀即行故,名以觀行。 然頗病繁複,今仍其舊名,而稍事省並為若干數,理董之如次。吾人理會這五十一心所時,須把他當作自家生活底內容的描寫,反觀愈力,愈覺真切。若徒從文字上粗率了解過去,便不覺得有意義。或問心所之六分法,若以今日心理學的眼光衡之,果有當否?余曰:此中大體是描寫生活底內容,雖對於心理學多所貢獻,卻不是講心理學。須辨之。 諸數,舊匯以六分,元名六位。 今約為四:性通善染,恆與心俱,曰遍行數。性通善染者,此中性字乃德性之性,非體性之性。此中染者即惡之代語。舊說於善惡外更有無記,以非善非惡名無記故。此說非理。諸心數法,其性非善即惡,非惡即善,無有善惡兩非者。此義當別論。遍行數者,其性有善有染,故置通言。若與善數俱起者,必是善性。若與染數俱起者,必是染性。恆與心俱者,恆與意識、感識相應故。未有識起時而無此六數相應者,故名遍行。 性通善染,緣別別境而得起故,曰別境數。善染准上。所緣義境多不同故。曰別別境。既是緣別境方起,故非恆與心俱者。 性唯是染,違礙善數,令不並起,曰染數。性唯是善,對治染法,能令伏斷,曰善數。善數對治諸染,能令染法伏而不起,以至斷滅。 如是四分,以次略述。舊本六分,今以不定併入別境,以煩惱、隨煩惱併合名染。故只四分。 附識: 本章談心所法,雖其名目種類大體沿用舊說,然解釋不必盡符。但為文字簡省計,凡刪改舊義處,多不及敘明。異時當別出語錄,以資參考。遍行數,舊說唯五。今併入別境中欲,即為六數:曰觸、作意、受、欲、想、思。 觸數者,於境趣逐故,故名為觸。趣者,趣取。逐者,追求。境義有二:一塵境,如感識所取色等境是。二義境,如意識獨起思構時,即以所緣義理名境故。 如眼識方取青等境,感識亦得分言之而雲眼識、耳識乃至身識,詳上章。 同時即有追求於境之勢用與識俱起故。乃至意識獨行思構時,亦有相應勢用奔取所緣故。意識思量義理時,卻有一種勢用對於所緣義境,而專趣奔逐以赴之者。 如是趣逐勢用,是名觸數,而非即心。這個趣逐的勢用,正是習氣現起而與心相應者,故名觸數,元非即是心。 心者任運而轉,心者,識之異名。任運者,任自然而動,非有所為作也。轉者,起義。 心數則有為作,心數,即是習氣現起而與心相挾附以俱行者。其起也如機括,而心亦資之以為工具,故心數必有為作。如此中觸數,依趣逐勢用得名,趣逐便是一種為作。 此其大較也。首敘觸數,便將心數與心大端異處揭明。後述諸數,即可准知。 作意數者,警覺於心及餘數故,故名作意。餘數者,作意以外之諸心數而與作意同起者。 心於所緣任運轉故,元無籌度。由作意力與心同行而警於心,令增明故。心既受警,則雖無籌度而於所緣亦必增其明了故。 又於餘數同轉者,轉義見前。 警令有力,同助成心,了所緣故。如遠見汽車,預知避路,即由作意警覺念數,憶念此物曾傷人故。又如緣慮或種義理時,設有待推求伺察而後得者,而作意力即於尋伺二數特別警覺。蓋推求伺察之際,恆有作動興奮之感相伴,此即作意是也。 夫心數者,雖動如機括,而由作意力故,得有自由。如惑熾時,瞿然警覺,明解即生,《經》雲「如理作意」,正謂此耳。 故此心畢竟染污不得者,賴有作意也。提醒之功,依作意故。 受數者,於境領納順違相故,故名為受。領順益相,即是樂受。領違損相,即是苦受。順益相即是可意相。違損相即是不可意相。舊雖辨其淺深,要亦強解耳。 舊說於苦樂二受外,更立舍受,謂於境取俱非相故,舍受者,非苦非樂故。俱非者,非順非違故。 此不應理。夫所謂非順非違者,實即順相降至低度;取順較久,便不覺順。 然既無違相,即當名順,不得說為俱非。故彼舍受,義非能立。 欲數者,於所樂境懷希望故,故說為欲。所樂云云,舊有三義:一於可欣事欲見欲聞欲覺欲知,故有希望。此說於可厭事即無欲故。 二隨境欣厭而起希求,於可欣事上未得希合,已得願不離,於可厭事上未得希不合,已得願離,故皆有欲。三於一切事,欲觀察者便有欲生,若不欲觀,隨因境勢任運緣者,即全無欲。綜上三義,第一第三欲皆不遍,據第二義則隨緣何境,皆有欲生。然第二義為正,陳義廣故,故應說欲為遍行。舊說於中容境,一向無欲,故非遍行。此不應理。彼雲中容境者,謂非欣非厭故,彼立舍受,故有此境。 不知單就境言,無所謂可欣可厭。受領於境,欣厭乃生。領欣境久,欣相漸低,疑於非欣。然既無厭,仍屬可欣,不得說為俱非。彼雲中容,即是欣厭俱非之境。 夫領欣境久,則欣相低微而欲歸平淡,要非全無欲者,故不應說欲非遍行。或復有難:「人情於可厭事經歷長時,求離不得,其希望以漸減而之於絕。由此言之,欲亦非遍。」不知歷可厭事,欲離不得,如是久之,則求離之欲漸即消沮,終不全無,且其欲必別有所寄。人心一念中固不必止緣唯一事境。如鄭子尹避難農家,與牛同廄而居,讀書甚樂。現前牛糞為可厭境,求離不得,毋復望離。然同時讀書,別有義理之境為其欲之所寄,非一切無希望也。 人生與希望長俱,若有一息絕望則不生矣。故欲非遍,義不容成。舊說欲為勤之所依,此中不復及之者,因此應辨欲之種類。今只略明欲相屬遍行,不及詳也。 想數者,於境取像故,施設種種名言故,故名為想。云何取像?想極明利,能於境取分齊相故,如計此是青非非青等。云何施設名言?由取分齊相故,得起種種名言。若不取分齊相,即於境無分別,名言亦不得起。 想形於內,必依聲氣之動以達於外,故想者實即未出諸口之名言。《廣五蘊論》說:「云何想?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詳此,即以想能取境之分齊相故,故稱勝力。 思數者,令心造作故,役心於善惡故,故名為思。云何令心造作?心者任運而轉,妙於應感,而無造作之跡。 由思造作力勝,牽引其心令相隨順故。心只是受了思的勢力底牽引而不得自主,隨順著思,聽他去造作,因此說思是能令心同他一起來造作的。 云何役心於善惡?心者純淨而無染,故亦不以善名。善之名待染而立,既無染則亦不名乎善。 由善性思力驅役心故,心亦資彼造作而顯其淨,遂共成乎善矣。資者,藉義。彼者,善思。善思與心氣類相似故,心得藉之以顯發其淨。 由染性思力驅役心故,心亦聽彼造作,而不得顯其淨,遂共成乎惡矣。聽者,聽從。彼者,染思。染思與心氣類異故,故心受其驅役,即不得自顯。如主制於仆,而任仆之所為,即是共成乎惡。 故說思能驅役其心以循乎善惡之轍也。此中思者,造作義,非思惟義。宜辨之。 如上六數,恆與心俱,參考前注。 故名遍行。敘此六數,觸先作意者,趣逐勢用特勝,故先說也。然此六既曰遍行,則非次第起,斯不可不知也。又若以此六配屬於心理學上之知、情、意,則想屬知的方面,受屬情的方面,觸、作意、欲、思,乃皆屬意的方面。至於別境等數,亦均可依知、情、意三方面分屬之。然曾見人作一文,謂觸數即感覺,想數即意象或概念者,此則未盡符。容當別論。 別境數,舊說唯五。今有移並,定為六法。曰:慧、尋、伺、疑、解、具雲勝解。 念。移欲入遍行,移定入善,而併入不定中尋伺二數及本惑中疑數雲。 慧數者,於所觀境有簡擇故,故名為慧。慧者由分別境事故起,境事猶雲事物。 然必與想俱,想屬遍行,故慧起則必與想俱。 以於境取分齊相故。若不取分齊相者,即不能作共相觀,簡擇如何得起。 亦必俱尋伺,以於境淺深推度故。淺推度名尋。深推度名伺。後詳。 由推度已,方得決定。如決定知聲是無常,乍緣聲境,未知是常無常,必起推度。瓶等所作,皆是無常。虛空非所作而唯是常。於是決知聲亦所作,故是無常。爰自推度,迄於決定,總名簡擇。故一念心中,簡擇完成,實資比量之術,但在心則不須排列三支法式耳。此雲一念者,實攝多念而雲一念。簡擇初起與心相應,只是推度。又必經如干念續起推度,始得決定。及至決定,方號完成,乃依完成而總前後以名一念。比量,詳因明。 然以其術操之至熟,故日常緣境,常若當幾立決不由比度者,而實乃不爾。又慧唯分別境事,故恃慧者恆執物而迷失其固有之智,即無由證知真理。真理一詞就常途言,凡研窮事物而得其公則、定律等等與夫適於吾人應用者,皆雲真理。但此言真理,則涵義特殊,蓋隱目實體之詞。 若能反求諸自性智而勿失之,此雲自性智者,與《明宗章》言自性覺義同。 則貞明遍照,不由擬議。雖復順俗差別而封畛不存,稱性玄同而萬物咸序,此真智之境,非小慧之所行矣。此義當於《量論》詳之。 慧非遍行何耶?舊說愚昧心中無有簡擇,慧雖乖智,然明理辨物足以利用,故慧之發展甚難。 如世凶頑者即缺乏簡擇力,今人貪殘卑賤,安其危,利其災,樂其所以亡者,皆如微蟲小獸,無簡擇故。 故慧非遍行也。 尋數者,慧之分故。尋數,即就慧初位淺推度相,檢出別說,故云慧之分。 於意言境粗轉故,故說為尋。意言境者,意即意識,意能起言故名意言,意所取境名意言境。粗轉者,淺推度故云。 伺數者,亦慧之分故。准尋可知。 於意言境細轉故,故說為伺。細轉者,深推度故云。 尋、伺通相,唯是推度。推度必由淺入深。淺者粗具全體計畫,猶如作模。深者於全體計畫中又復探賾索隱,親切有味,如依模填采,令媚好出。蓋後念慧續前念慧而起,歷位異故,淺深遂分。淺推度位,目之為尋。深推度位,名之以伺。世俗以為推度之用先觀於分,後綜其全。此未審也。實則慧數與心相應取境,才起推度即具全體計畫。然推度創起,此全計畫固在饃糊與變動之中,實有漸趨分畛之勢。分畛者,謂作部分的詳察。 及夫繼續前展,則分畛以漸而至明確,即全計畫亦由分畛明確而始得決定。繼續前展者,非前念不滅而守其故常以前展也,乃前念慧滅,後念慧即繼前而起,相續不斷而前展故。 然當求詳於分畛之際,固仍不離於全計書。唯因全計畫待分畛明確而後可定,故疑於先觀其分,後綜其全耳。又乃由尋入伺,從淺之深,即由全計畫降為分畛伺察時,則慧之為用益以猛利,常資觸勢令心匆遽,如獵人之有所追逐者然。常資觸勢者,觸謂觸數,尋伺亦資長觸之勢故。 舊說尋、伺能令身心不安住者,亦有以也。 尋、伺並依慧立,故非遍行。慧非遍行,前已說故。 疑數者,於境猶豫故,故說為疑。舊說以疑屬本惑之一,本惑後詳。 此亦稍過。夫疑者,善用之則悟之幾也,不善用之則愚之始也。理道無窮,行而不著,習焉不察,則不知其無窮也。行習者舉凡五官所接觸,身心所服膺者,皆是所行所習,而無從條舉者也。著者知之明,察者識之精,此本《孟子》書。 然著察之用,往往資疑以導其先。蓋必於其所常行、所串習者,初時漫不加意,冥冥然遇事不求解,即不著不察故。 又或狃於傳說,以傳說為據而不務實事求是,亦是不著不察。 安於淺見,淺見者,謂不能博求之以會其通,不能深體之以造其微,故是不著不察。 故於所行所習之當然與所以然者,未嘗明知而精識也。忽焉而疑慮於其所行所習之為何?向所不經意者,至此盛費籌度;疑問起時必作種種籌度。 向所信之傳說,至此根本搖動;向所執之淺見,至此頓覺一無所知。於是自視欿然,思求其故。疑端既起,欲罷不能。思慮以浚而日通,結滯將渙而自釋,然後群疑可亡,著察可期矣。故曰:善疑則悟之幾也!夫疑之可貴者,謂可由此而啟悟耳。若徒以懷疑為能事,一切不肯審決,則終自絕於真理之門。須知疑慮滋多,百端推度,祇增迷惘。而窮理所困,即事求征則難以語上,上者,謂理之極至。若以物質宇宙中有限的經驗求之,則不相應也。 刻意游玄則慮將蹈空。但使知此過患,勿輕置斷。疑情既久,思力轉精,不陷葛藤,則膠執自化。真理元自昭著,患不能虛懷體之耳。虛懷二字吃緊。情識上許多僻執憧擾都廓落得淨,方是虛懷。 若懷疑太過者,便時時有一礙膺之物,觸途成滯,何由得入正理。周子曰:「明不至則疑生,明無疑也。謂能疑為能明,何啻千里!」此為過疑者言,則誠為良藥。故曰:不善疑則愚之始也。夫疑雖有其太過,而人生日用,不必念念生疑,故疑非遍行攝。疑之過者,可說為惑,然善疑亦所以啟悟。舊說疑屬本惑,亦所未安,故今以疑入別境。別境通善染故。 勝解數者,於決定境深印持故,印者,印可。持者,執持。 不可引轉故,故名勝解。由勝解數相應心故,言勝解相應於心而取境。 於所緣境審擇決定遂起印持,此事如是,非不如是。雖雲於決定境才有印持,然印持與決定卻是同時。 即此正印持頃,更有異緣不能引轉令此念中別生疑惑。異緣不可引轉云云系約當念說,非約前後念相望而言。盡有前念於境審決而印持之,於此念頃固是異緣不可引轉,及至後念乃忽覺前非,而更起審決印持者矣。 故勝解者,唯於決定境乃得有此。決定境者,從能量而名決定,不唯現比量所得是決定境,即非量所得亦名決定境。如見繩謂蛇,此乃似現即非量所得之境。此境本不稱實,然爾時能量方面確於境決定為蛇。非於境不審決故,非有疑故,故此境應從能量而名決定。又如由濁流而比知上流雨,實則濁流亦有他因,上流未嘗有雨。是所謂雨者,乃似比即非量所得之境,元不稱實,但爾時能量方面確於境決定為雨。非於境不審決故,非有疑故,故此境亦從能量而名決定。 猶預心中,全無解起,疑心起時,便全無勝解與俱也。 非審決心,勝解亦無。非審決心者,謂心於境不起審決故名。此心亦即非量。世言非量,或唯舉似現似比。實則似現比者,非於境不起量度,但不稱實,乃雲非量耳。更有純為非量者,即散心於泛所緣,實不曾量度者,即此所名非審決心。 以故,勝解非遍行攝。 念數者,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故,故名為念。念資於前念想。想者想數,見前。 由想相應於心而於境取像故,雖復當念遷滅,而有習氣潛伏等流;等流者:等言相似,想之餘勢,名為習氣。這個習氣底本身元是剎那生滅,以其前後相似而相續流轉,故說名等流。 即所緣境像賴想習故,方得潛存,想既於境取像,而想雖滅已,尚有習氣殘留,則境像亦賴想的習氣而潛存也。 今時憶念,遂乃再現。若非想習潛存者,則過去已滅之境像何能再現於憶念中耶? 然念起亦由警覺力警覺者作意數, 見前。於所曾更警令不失故,故有憶持。由念能憶曾更,故能數往知來而無蒙昧之患也。若無憶念,則不能據已知以推其所未知,人生直是蒙蒙昧昧焉耳。 念何故非遍行耶?於非曾更事不起念故。又雖曾更而不能明記者,即念不生,故念非遍行攝。或有難言:「若於曾更不明記時,但於曾更某事忘失,說名無念,而此時心非無餘念。余者猶言其他。 如我憶念舊讀《漢書》,苦不得憶,此於《漢書》名為失念,然此時心於現前幾席等等任運了知,不起異覺,即由幾席等等曾所更故。今此任運生念,故不覺其異也。是於曾更雖有不憶,如於《漢書》。 而此時心仍非無念。」如於幾席等等。 詳此所難,實由不了念義,故乃妄相責詰。須知念者本依明記得名。於曾更事警令不失,遂有念起,分明記憶。即此明記,非任運生,必由警覺特別與力,始得分明記取故。與力猶言助力。 汝所云任運生念者,實非是念,乃過去想習適應日常生活需要之部分想習見上。 任運潛行,不俱意識同取境故。任運者,因任自然而起,不由警覺故。潛行者,以此想習尚屬潛伏的部分故。雖雲於現前幾席等等任運了知,然既雲任運,則無計度分別可知,而所謂了知,亦甚曖昧。前章說習氣潛伏即名種子,而現起方名心所。此等想習亦屬種子狀態,或亦可說為種子底半現,要不得說為心所也。大抵吾人日常生活中,其應境多由種子潛伏的力用,即所謂不自覺的力用。此等力用,本不與明了的意識相俱取境,故不名心所也。 此與明記截然異相,何可並為一談?故汝所云於幾席等等任運了知者,此猶屬種相。言是種子相也,過去想底習氣潛行,名為種故。 必憶《漢書》而果得分明記取者,方是念故。然則方憶《漢書》不得,即此心中實無有念。此言心者,即克指明了的意識而言。 故念非遍行,彰彰明矣。 如上六法,緣別別境而得起故,故名別境。 染數,舊分根本煩惱、隨煩惱,《述記》一云:煩是擾義,惱是亂義。擾亂心故,故名煩惱。隨煩惱者,依根本煩惱起故,故名隨。 亦云本惑、隨惑。一切煩惱數通名為惑。此處正須反勘。莊生有言:「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芒亦惑也。伏曼容釋《易》之《蠱》曰:「萬事起於惑。」皆深觀有得之言。 今並為一類,而名染數。舊分本、隨為二位,即是二類,實欠精檢,故並之。 本惑,舊說有六法。今以疑入別境,存其五法。曰:貪、瞋、痴、慢、惡見。 貪數者,於境起愛故,深染著故,深染著於境也。 故名為貪。貪相不可勝窮。隨在發現,故難窮也。 略談其要,別以八種:一曰自體貪,此言自體者,相當於身的意義。 謂於自體親昵藏護故。此貪極難形容,強狀其情曰親昵藏護。人情唯於自體親昵至極,無可自解,亦唯於自體藏護周密,莫肯稍疏。不獨人也,下等動物於茲尤甚。吾昔在北京萬壽山園中見大樹上有長約二寸許之厚皮,移動甚疾。余猝爾驚曰:樹皮既脫,胡能附樹以走而不墜耶?徐取觀之,明明一粗塊之樹皮,及剖視之,則其中固一蟲也。此蟲不知何名,乃深嘆此蟲於自體親昵藏護之切也。此等事,生物學上所發見不少。 二後有貪,謂求續生不斷故。此從自體貪中別出言之。 或有問言:「世人持斷見者,自知死後即便斷滅,宜若無後有貪可言。」曰:不不。愛力非斷見可移。愛潤生故,故有生。人之有生,由愛力滋潤之故生。《楞嚴》談此義極精透。 如汝明知當來斷滅而猶厚愛其生,則愛力非斷見所移,審矣。汝後有貪不隨斷見亡故,故汝昨日之生已逝,今日之生已有,今日之生方盡,明日之生方有。故後有貪為有生類所與生俱有者,何足疑耶?三嗣續貪,謂求傳種不絕故。自植物至人類,隨在可征。 四男女貪,謂樂著淫慾故。微之小說、詩歌,幾無往而不表現男女之欲。憂國情深,亦托美人芳草。即寄懷世外,猶復侈言仙女。 五資具貪,謂樂著一切資具故。凡日用飲食、田宅、財貨、仆隸、黨與、權勢、名譽,乃至一切便利己私事,通稱資具。人類之資具貪亦從獸性傳來,每見禽獸巢穴多集聚芻糧等資具。 六貪貪,謂若所貪未及得者,貪心自現境相而貪故。如好色者,心中或懸想一美人。 七蓋貪,謂於前所樂受事已過去者,猶生戀著,即有蓋藏義故。蓋藏者,言其不肯放舍故。 八見貪,謂於所知所見,雖淺陋邪謬,亦樂著不舍故。見貪重者,便難與語。 如上八種貪相略明。《大論》五十五說有十貪,但列名目而無解說。《緣起經》說有四種愛,以明貪相。今並有采撮,說為八種。學者以是而反驗身心間,毋自蔽焉可也。 瞋數者,於諸有情起憎恚故,故名為瞋。《倫記》五十九說,瞋略有三:一有情瞋,於有情而起瞋故。有情者,眾生皆有情識故名。注見前。有情瞋者,以於有情起瞋故名。 二境界瞋,於不可意境即生瞋故。三見瞋,於他見生瞋故。有情瞋者,由有我見故,有人見生。人見與我見同時生。 由有人見故,有瞋生,瞋與上二見同時生。 瞋相無量,略分粗細。粗者因利害毀譽等等引發,其相粗動,或轉為忿等故。細者其相深微,雖無利害毀譽等等引發,亦常有與人落落難合意故。吾國士人托於清高,以孤傲為美德,不知正出自瞋惑。尼父曰「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此等氣象便已截斷瞋種也。後儒唯濂溪灑脫得開。 夫群生懷瞋而好殺。世間歷史,大抵為相斫書。前世小說、詩歌,亦多以雄武敢斗為上德,皆瞋之著也。或曰:「瞋為後起,固也。征以達爾文生存競爭之論,則瞋者當亦出於生存之需,而不必訾之以惑歟。」余曰:互助論者所發見之事實,明與達氏反。伊川釋《易》之比,亦云萬物莫不相比助而後得生,其言皆有證驗。故知生存所需者,乃比助而非競爭。然則謂瞋非惑而為應於生存之需可乎? 境界瞋者,亦有情瞋之變態。由於有情懷瞋故,境界隨之而轉。遂覺丘陵坎窞並是險 ,暑雨祈寒俱成嗟怨。懟人則器物皆罪,伐國則宮室為瀦。忮心每及於飄瓦,誅鋤亦逮於草木。此皆有情瞋盛,故無涉而非乖戾之境也。見瞋者,復於有情瞋中別出言之。此與前貪數中所舉見貪實相因。夫唯貪著己見,故不能容納他見,遂乃惡直而丑正,是丹而非素。從來朋黨之禍,門戶之爭,皆由此起。凡人不能舍其見貪、見瞋,故一任己見以為是非,可說為感情的邏輯。 而不暇求理道之真。此物論之所以難齊也。瞋相略如上說。《識論》蓋言,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 痴數者,於諸理事迷闇故,故說為痴。舊分迷理迷事,今此不取。迷事亦只是不明那事底理而已,非可於迷理外別說個迷事也。故此言理事者,取複詞便稱,實只一個理字的意義。然理賅真俗。俗諦中理假施設故,有諸異執;真諦中理一道齊平,唯證相應。迷者於俗妄計,於真不求證故。 夫痴相無量,或總名之,或專言之。總名之者,一切染法皆屬痴故。全部染數通名為惑。惑亦痴之異名。 專言之者,貪等染數起時必有迷闇勢用與之同轉,即此勢用說為痴故。人之生也,無端而有一團迷闇與生俱來。無端二字注意。這個元不是本性上固有的,只是此生時便有這迷闇與生相俱。相俱雲者,只是俱有,無先後故。 觸處設問,總歸無答,反問諸己,生於何來,死於何往,莫能解答。即在宗教哲學多有作答者,然彼一答案,此一答業,已難刊定。矧復任取一家答案,尋其究竟,終於無答。遠觀諸物,疑問萬端。隨舉一案,問此云何,即有科學家以分子、元子乃至電子種種作答,復問電子何因而有,仍歸無答。更有哲學家出而作答者,終亦等於不答,又無待言。以此類推,何在不如是耶? 而仍不已於問,不已於答。豈知俗諦問答都是假名,勝義諦中問答泊爾俱寂。豈知二字,一氣貫至此讀之。勝義諦者,真諦之代語,真諦義勝故名。 若使循俗假詮,問答隨宜如量,固亦無過。如量者,稱境而知,名如量故。蓋在俗諦,本假設一切境事為有而推求其理。故得其理者,即為稱境而知,謂之如量。然所謂如量,亦假定如是而已。尋其究竟,便非真解,故以隨宜言之。 爾乃任情作解,逞臆卜度,既已非量,而不知虛中以契理,此不如量,即迷俗諦理者。 矧復於答問不行之境,此謂真諦。 猶且囂囂馳問,昏昏恣答。如渴鹿趁焰,演若迷頭;遺貧子之衣珠,攫空潭之月影;迷真諦理者譬於是。 此非至愚而何?總結迷俗迷真。 至若顛倒冥行,冥者昏也,亦顛倒義。是複詞故。 無知故作,故作者,故作惡業也。 雖或自為詭釋,適乃長迷不反。如今愚夫行亡國滅種之行,又何嘗不自己對於自己為詭譎之解釋,以為所行亦有理道耶,然而其愚不可救矣! 夫痴之異名,是曰無明。無明者,非謂明無,實有此迷闇習氣無始傳來,若言由明無故名無明者,則無明但是虛詞,而非顯有此習也。 導諸惑而居首,十二支中,無明居首。 負有情以長驅,其勢用之猛,雖轉岳旋嵐恐猶未足喻也。 慢數者,依於我見而高舉故,故名為慢。舊說慢有七種,今述其略,而稍易次。改我慢居首故。 一者,私其形軀而計為我,自恃高舉,名為我慢。高舉即慢相,須澄心體究。 二者,於劣謂勝,於材智劣於己者,即謂我勝彼。 於等謂等,於材智等於己者,即謂我與彼相等。 令心高舉,總說為慢。設有難言:「方劣言勝,方者,比方。 方等言等,稱量而知,何失名慢?」應答彼言:此慢於境轉時非但稱量而實令心高舉,不同明鑑照物壹任澄明。以故過重,為錫慢名。三者,於等謂勝,於材智等於我者而謂我勝彼。 於勝謂等,於材智勝於我者,而謂我與彼相等。 妄進一階,斯名過慢。四者,於彼勝己,反計己勝,高前過慢,名慢過慢。五者,於所未證,謂已證得;於少證得,謂已證多;心生高舉,名增上慢。六者,於他多分勝己謂己少劣,於他無劣謂我極劣,併名卑慢。雖自知卑劣而猶起慢故,故名卑慢。 頗有難言:「如於他人多分勝者,我顧自謂少分不及,心有高處,卑慢誠然。若自居極劣,謂他無劣,心無高處,豈成卑慢?」不知彼於勝者之前,反顧己身雖知極劣,其心還復深自尊重,慢相隱微,非是全無,故成卑慢。七者,己實不德而顧自謂有德,恃惡高舉,名為邪慢。夫慢多者,不敬有德,造諸惡行。咎始於居滿,心懷高舉,即是滿故。 其流極於無慚無愧,至不比於人,心高,則無虛懷受善之幾,故日究乎污下。 故學者宜先伏慢。 惡見數者,於境顛倒推度故,慧與痴俱故,別境中慧數與本惑中痴數,相俱而成惡見也。 故名惡見。見不正故名惡。 惡見相狀複雜,不可究詰,抉其重者,略談三見。曰:我見、邊見、邪見。 我見者,一雲身見,梵言薩迦耶。由不了自性故,自性見《明宗章》。 私其形軀,而計我我所,是名我見。言我見者,亦攝我所。由計我故,同時即計我所。云何我所?我所有法,名我所故。如於形軀計為自我,同時亦計為我所,雲是我之身故。若身外諸法,則但計為我所,如妻子、田宅、財貨、權位、名譽乃至一切為我所有者,皆是我所故。故有我見,即有我所。此是自私根源,萬惡都由此起。或有問云:「心理學家言自我觀念,大概以為意識作用間統一之形式。古時外道亦立神我,然則計我者不必是計形軀為我也。」余曰:心理學家以心作用間統一之形式說明自我觀念,實無所謂計我之見也。但謂心作用非零散的,非分裂的,而為人格的已耳。此固別是一義,不須牽入此間相比較。至外道言神我者,此由意識虛妄分別而構畫一個神我以為形軀之主宰,即所謂分別我執是也。今此所云計形軀為我者,此相極深細。蓋人心隱微中念念執形軀為自我,無有一息而舍此執者,是乃與生俱生而不自覺其如是者。此所謂俱生我執,不獨在人為然。動物亦執形軀為自體,即是我執。植物亦拘其自體,而隱有此我見,但甚曖昧耳。大抵有生之類限於形氣而昧其本來,不了自性上元無物我種種差別,乃計其形軀為獨立的自體而執之為我,其實非我,特妄計耳。猶如病目見空中華,空實無華,由目病故。 邊見者,亦云邊執見。執一邊故,名邊執見。 略說有二,日常邊、斷邊。常邊者,由我見增上力故,增上猶雲加上,言常邊見之起,亦由我見加上之力。 計有現前諸物攀援不舍,謂當常住;不了諸物元是剎那生滅,曾無實法,但假說為物。變化密移,今已非昔,而迷者視之若舊,計此相續之相,謂是常恆。此則墮常邊過。斷邊者,由我見增上力故,於物怙常不得,轉計為斷。由見世間風動雲飛,山崩川竭,倏忽無跡,根身器界悉從變滅。如經言:「劫火洞然,大千俱壞。」遂謂諸法昔有今無,今有後無。此則墮斷邊過。若悟物本無實,依何雲斷?故知斷見亦緣取物。然常、斷二邊元是迭墮,又復當知。迭墮者,有時離常即便墮斷,有時離斷還復墮常故。 邪見者,亦云不正見。略說以二,曰增益見、損減見。增益見者,於本無事妄構為有。如於色等法上增益瓶等相,眼識所取唯色,乃至身識所取唯堅,本無瓶等。故瓶等相純是增益於色等之上的。 轉增益瓶等無常相。只是重重增益。 乃至於形軀不如實知故,妄增益我相;不如實知故者,形軀元屬幻化,非獨立的,非實在的,非有主宰用的,故析色至微,微相復空,便無形軀可得。今於此不能稱實而知之,雲不如實知妄增益我相者,計形軀為自我,即是無端增益我相於形軀之上也。 於自性不返證故,妄增益外在實體相。哲學家談本體者都是看做離自心而外在的東西。此由不了自性,故向外杜撰一重實體,即是增益也。 故增益見幻構宇宙,猶如幻師謂幻術家。 幻現象馬種種形物。損減見者,於本有事妄計為無。治故籍者任情取捨,將於古人確實之紀事不肯置信。故籍誠有可疑者,然亦不可謂全是作偽。如益烈山澤、禹治水,古時當有此事實,而今或不肯信有禹其人者,非損減見而何? 生長僻陋者,涉歷既狹,聞殊方異物則擬之齊諧志怪。淺見者流,不悟深遠,則詆玄言為空誕。大抵憑有限之經驗以推測事實,則不得事實之真而自陷於損減見者,此不善學者之通患也。若乃淪溺物慾,不見自性,宇宙人生等同機械,是於自家本分事損減之而不惜,愚益甚矣。凡增益見以無為有,凡損減見以有為無。然增與損必恆相依,無孤起故。如昔人說地靜者,於地上增益靜相,同時即於動相為損減故。增益見無孤起之理,既增妄相必損真相故。然而人生知識無往不是增益妄相,則睹真者其誰耶?或言綜事辨物務得其理,即不為增益者,不知約真諦言,則一切事物皆假設故有,元非實在,云何非增益歟? 綜上三見,邪見最寬,一切謬解,皆邪見攝。舊於邊見、邪見,但列舉外道諸計。詳在《述記》三十六,亦堪參考。 本惑五數,各分粗細。粗者猛利,動損自他。粗者發動,必擾亂於心以損自。又必不利於物,即損他也。 細者微劣,任運隨心,於他無損。隨心者,言其受節制於心而不自恣。 然粗者必嚴對治,令不現起;細者恆共遍行,而與心俱。共遍行云云者,與遍行數同行,而與感識、意識相俱以取境也。 當嚴對治,令其伏斷,具在善數中。或有說言:「貪、瞋、痴、慢、惡見,此五本惑都是保持個體的生命底必需之具。若有生之類果斷盡此諸惑者,亦決定不能生活下去了。如貪數中自體貪,這個若全斷了如何能生?其餘諸貪,亦可准知。瞋數也是保特個體最需要的。生物沒有這個,他如何分化而滋生呢?痴數亦然。植物至人類,都是芒然而生存著。慢數亦爾。他如沒有高勝之心,又如何保持自己?下等生物亦有自勝心發見。像吾國人今日對外這般卑賤,不問長短的模仿,願供魚肉的屈服,也失掉了生物底通性。惡見又何得全無?他不計我,即失其個體了。不起邊見及增益見,又如何進展於實際生活方面。所以,此五本惑,是保持個體的生命底必需之具。經說『八地菩薩猶留惑潤生』,可知生必與惑俱。其粗者可令伏斷,其細者不可斷盡也。」其說如此。此謂眾生由惑故生,在世俗諦中則爾,然非勝義諦中所許。吾友馬一浮曰:「留惑潤生之義,至為深隱。」經言:「菩薩不住無為,不盡有為。」蓋以安住寂泊,則不能繁興大用,譬如死水不藏蛟龍。然雖回真入俗,而智用精純,亦如猛火不巢蚊蚋。如《維摩詰》言「示行貪慾,而離諸染著。示持瞋恚,於諸眾生無有恚礙。示行愚痴,而以智慧調伏其心。」此為攝受眾生故,權現惑相,非實有惑。在易謂之「用晦而明」,禪宗謂之「異類中行」。是乃吉凶同患,憂喜在人;雖復寄跡塵勞,而實宅心無上;出淤泥而不染,履虎尾而不咥,豈謂聖心尚余惑種乎?若就眾生分上說,則唯其在惑,斯有對治法起。若無煩惱,亦無般若,故一切塵勞是如來種。孔子曰:「天下有道,某不與易也。」若能深觀惑相,知惑本空,畢竟當斷,安得以無明為生命所系而有此保持個體之法耶?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此生本無惑之說,與生與惑俱之說異。其理甚長,今不具說,亦學者所當知也。 隨惑數,舊說有二十法,今省略為十四。曰:忿、恨、惱、害、嫉、覆、慳、誑、諂、無慚、無愧、掉舉、昏沉、放逸。 忿數者,瞋之分故,瞋相最粗之一分也。 於現前不順益境而憤發故。憤發者,憤怒盛發故。不順益境者,如他人於己為不饒益事,或他見與己見違反者,皆名不順益境。憤發極盛 者,必有身、語二不善業從中達外,如莫之懲,必損自他。忿動必令自心毒惱,且將禍身,是損自也;又必傷人,是損他也。 禽蟲爪牙格鬥,人群興師殺伐,皆忿故也。 恨數者,由忿為先,懷惡不舍故,深結怨故,故名為恨。恨亦瞋之一分,有如蛇蜴,又過於忿。 惱數者,忿恨為先,追觸暴熱,極很戾故,故名為惱。追觸者,於夙所忿恨者,追懷毒怨故。暴熱者,謂凶暴之毒,若烈火內煎也。很戾者,凶毒至極,斷盡柔慈故。 惱亦瞋之一分,其毒過恨,故全失人性。 害數者,於諸有情損害逼惱,無悲愍故,故名為害。禽獸相吞噬,人獵禽獸而食,又殘同類,皆由害故。害多者,恆發而不覺。常與人泛舟明湖,清波蕩漾,巨鱗騰躍,美感移人,忽乎喪我。然而俗子於斯,方欲得魚而烹之,是其害心竊發於俄頃而且不自覺。人性淪亡至是,亦可哀已。 害亦瞋之一分,然必與貪痴俱。 嫉數者,狥自名利故,於他妒嫉故,故名為嫉。舊說嫉與喜違,懷嫉妒者,聞見他榮,深結憂戚,恆不安隱,故無喜悅。嫉亦瞋之一分,其惡陰慝,君子恥之。 覆數者,於所作罪隱藏故,故名為覆。覆亦貪分,諸覆罪者,多由恐失財利名譽等故。貪分者,猶言貪之一分也。 覆亦痴分,覆罪則陷溺益深而不知懼,此即痴故。 慳數者,耽著財法,秘吝不舍故,故名為慳。財者,貨利及諸饒益於己之事,皆得名財。法者,學術技能,亦通名法。 慳亦貪分,心懷猥鄙,吝澀畜積。慳於財者,於非所需亦但積聚。慳於法者,秘其知能不肯授人,亦慳財之變相。故慳之惡為卑私,是徇物以喪其生理者,故可哀也。 誑數者,為遂己私矯現不實故,務詭詐故,故名為誑。誑亦由貪,諸矯誑者必挾私染故。誑亦由痴,明不至則內歉,乃矯詐於外故。內歉者,內力不足故。 誑之惡,大於覆。覆者猶恐人知,誑則一切無復忌憚,悍然播其惡於眾而猶自謂得計。誑習既久,則所行惟是罔人自欺,故惡至於誑而極。研社會心理者,必知衰亡之代,其人皆習於誑。懷誑之人,如穢腐中微菌,無復生理,故速亡也。 諂數者,為罔他故,罔者欺罔。 矯設方便,行險曲故,故名為諂。凡諂者,必無真知正見,難自樹立,故由痴起。耽著利譽,患得患失,亦由貪起。諂必習為揣摩,多設羅網。或偵一人好惡,恣為詭遇;或伺群眾風尚,巧與迎合。此所以名險曲也。 無慚數者,輕拒賢善故,故名無慚。此由痴故,不知自貴,甘居污下,故見賢不敬而輕忽之,聞善不樂而抵拒之。羞恥不生於其心,昏迷傲逸,人理亡滅。 無愧數者,崇重暴惡故,故名無愧。此視無慚,痴惡又進。輕賢不足而乃崇暴,拒善不足而更重惡。歷史所載暴人之雄,惡行之極,常為民群之所仿效。此於衰世,尤可征也。無慚、無愧,通名無恥。 掉舉數者,令心囂紛故,囂者囂動,紛者紛馳。 故名掉舉。此依不正尋求,閒雜思慮。 或復由念引令曾時愛憎等習勃然現起,愛憎即是貪瞋。 故有囂紛相生。舊以囂動名掉舉,而別說紛馳名散亂,不知囂則未有不紛者,紛亦未有非囂者。故今以散亂攝入掉舉,不別立之。 昏沉數者,令心懵懂故,故名昏沉。此由痴增,遂成懵懂。懵懂初位,即是懈怠。故懈怠數,今不別說。舊以懈怠別為一數。 懵懂深者完全物化,而疑於無心與動植比,故可懼也。下等動物與植物,只是懵懂過深故。 於逸數者,令心縱盪故,故名放逸。放逸即是不敬,為掉舉、昏沉所依。 隨惑略如上說。此視本惑中粗,本惑五數,各各又分粗細,如前已說。 抑又過之。隨惑較本惑之粗者,又乃更粗。如隨中慳較本中貪的粗相必更猛,隨中忿較本中瞋的粗相必更猛。他准知。 故動損自他,注見上文。 必嚴對治,令其斷盡,猶如拔毒必須拔骨,毋或及膚而止。昔明道少好田獵,既而自謂已無此好。濂溪曰:「何言之易也!但此心潛隱未發,一日萌動,復如初矣。」後十二年,因見獵者不覺心喜,果知未也。故知斷染良難。然凜其難而勿失之放逸。十目十手嚴指視於幽獨之地,一瞬一息善存養於宥密之中。善本既立,則諸惑自盡。先難後獲,始識人生。從困難中戰勝而有獲,才識人生意義底豐富。 因任無功,亦物而已。物謂鳥獸之類,乃因任其與形俱始底染污習氣,而不知用對治之功故。 本隨惑數,是染污性故,違礙善故,故名染數。 善數,舊說有十一法,今省並為七法,曰:定、信、無貪、無瞋、無痴、精進、不放逸。省去慚等五法,併入別境中定。 定數者,令心收攝凝聚故,正對治沉掉故,沉掉,謂隨惑中昏沉、掉舉二數。故名為定。 由如理作意力故,有定數生。作意數見前。如理者,作意若與惑俱者,即是染性法。今此作意,乃背惑而順正理,深自警策,以引發其本心。此即善性法,故名如理作意。定數必由如理作意引生。 定者收攝凝聚,並力內注,助心反緣,注者專注。助者是相應義。此定以其收攝凝聚的力,應合葉助於心,而深自反觀故。 不循諸惑滑熟路故。諸惑從無始來,與生俱有,與形相昵,未曾斷舍,故其現起如率循他滑熟的路子走一般,所以惑起如機械而不自覺。今此收攝凝聚力者,即是自己新創造的一種定力,卻要背惑而行,不肯率循他底滑熟路子走了。 是能引發內自本心,使諸惑染無可乘故。內者,謂此本心不由外鑠故。自者,即此本心是自性故,不從他得故。諸惑無可乘者,本心既藉定顯發,得為主宰,故惑不容生。 夫本心者,元是寂靜圓明,毫無欠缺,寂靜者,澄湛之極,其應恆止。圓明者,虛靈之極,其照恆遍。 但惑起障之,則心不得自顯,而等於亡失。此昔人所以有放心之說也。然心雖受障,畢竟未嘗不在,即惑染流行而此心法爾自運,亦未堪全蔽。如浮雲蔽日而言無日,實則日亦未嘗不在。雖復積陰重閉,要非絕無微陽呈露其間者,但勢用微劣而說為無陽耳。無陽猶雲無日。 其定數者,即以其收攝凝聚勢用,乘乎本心之運不容全蔽。如所謂微陽者,乃令其保聚益大,而無亡失之憂。使本心浸顯而極盛,則諸惑亦漸伏而終盡。故定力者,實能對治諸惑。諸惑者,即綜全部染數而言之。 而雲正對治沉掉者,則以定相與沉掉相正相翻故,故乃舉勝而談。然既置正言,即顯不獨對治沉掉可知。定數如是,余對治力,余云云者,猶言其他善數底對治力。 可例觀也。 信數者,令心清淨故,正對治無慚、無愧故,故名為信。世所言信者,大抵屬勝解而非即信。勝解數見前。如現見青色而信其為青。測驗氣象,度明日將雨,因信明日有雨。此皆常途所謂信,實則是勝解的印持相,而非信也。又如宗教家信有上帝,此雲信者亦是印持而實非即信。 云何信,由如理作意力故,引生清淨勢用,即此淨勢葉合於心,而共趣所緣者是名信故。清淨勢用,省言淨勢。此與如理作意乃同時而起者。葉合即相應義。 此信所緣義境,略說以二:一者,於真理有願欲故,此中假說真理為信之所緣義境。真理者,隱目自性而言之。吾人為惑所蔽,不見自性而又不甘同於草木鳥獸之無知,必欲洞明宇宙人生之蘊。易言之,即欲自識本來,此即求真理之願欲。 能見真故,故起信。見自性故,名見真理。見真而起信者,是惟反求實證者乃能爾。 二者,於自力起信,即依自性發起勝行,深信自力能得能成故。行者,造作義。自思慮之微至身語之著,所有創造所有作為總說名行。勝行者,以此行是依自性而起純善無染故,故名勝行。此行既順性而發,故可深信自力能得而無失,能成而無虧也。如印度哲人甘地抵抗強暴侵略之行,絕無己私惑染,乃順循乎其自性所不容己,故深信其自力於所行能得能成也。孔子曰:「我欲仁,斯仁至矣。」亦此旨也。 故信之為義極嚴格。世言迷信者,誤以勝解為信,故有迷,勝解於迷悟心中通有之。 而信實無迷。《論語》故貴篤信。 信者清淨相,與無慚、無愧渾濁相正相翻故,渾濁至於無慚、無愧而極。 故說信於無慚、無愧為正對治。於決定境印持而不疑者,世之所謂信也。實則但是印持而非即信。蓋所謂信者,唯是自明自識而起自信。易所謂「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是也。吾友馬一浮曰:「此雲自信,即宗門所云自肯。」妙哉斯言!自肯之言深矣遠矣,必須自明自識才有自肯。到此境地便已壁立萬仞,一切擾他不得,一切奪他不得,大雄無畏者以此。然而世人都是自暴自棄,如何識得自肯二字。 無貪數者,正對治貪故,無染著故,故名無貪。由定及信相應心故,有無貪勢用俱轉。無貪者,謂於貪習察識精嚴而深禁絕之,是名無貪。無者禁絕之詞。 身非私有,元與天地萬物通為一體,即置身於天地萬物公共之地而同焉皆得。各得其所。何為拘礙形體,妄生貪著,梏亡自性?形雖分物我,而性上元無差別。人若私其形而拘之,則必梏亡其性,自喪其本真,故深可哀愍。 故自體貪,應如是絕。非絕自體,只是絕自體貪。蓋私其自體為己而染著不舍。此即是貪,故須絕也。 萬物誘焉皆生,而實無生相可得,生生者不住故。剎那滅故。 不住故無物。無自體故名無物。易曰「生生之謂易」,而又曰「易無體」。此明生者未嘗有獨存的自體可得,其旨實通《般若》。 無物矣,則生者實未嘗有生也。既生即無生,則寄之無生,而寓諸無竟,奚其不樂!何不悟生之幻化而欲怙之,妄執有一己之生,冀其後有耶?「何不」至此為句。幻化一詞,不含劣義。所謂生者,元來是頓起頓滅,沒有暫住的東西,故謂幻化也。義詳《轉變章》。妄執云云者,生者大化周流,本無所謂一己,而人之後有貪則妄執有一己之生,故惑也。 故後有貪,應如是絕。非絕後有,只是絕後有貪。蓋於其生而妄計自體,即私為一己之生而怙留不舍者,此即是貪,故應絕也。 嗣續者,大生之流。大生者,萬物同體而生故名。如吾有嗣續,亦大生之流行不息故也。 物則拘形,私其種息。動植傳種,各私其類。 人乃率性,胡容私怙我嗣我續。《列子》曰:「汝身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孫子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蛻也。」以嗣續為我之私有者,執形氣而昧於性體,故是大惑。 故嗣續貪,應如是絕。非絕嗣續,只是絕嗣續貪。私嗣續為己有,此即是貪,故應絕也。 匹偶之合,用遂其生。愛而有敬,所以率性。敬愛之愛非貪。 狥於形者,愛變成溺,則同人道於禽獸。中土禮教於夫婦之倫,義主相敬,故燕私之情不形於動靜,此相合以天也。西人則言戀愛。愛而曰戀,正是染著,則溺於形而失其性矣。 故男女貪,應如是絕。非絕男女,只是絕男女貪。男女合不以禮,交不由義,居室恆瀆褻而無敬,此即貪之表現,故應絕也。 本性具足,無待外求。人的本性上哪有缺憾?只因向外追求才起了缺憾。 養形之需,元屬有限。隨分自適,不虧吾性。狂貪無饜,本實先撥。逐物而失其性,是本撥也 。故資具貪,應如是絕。非資具可絕,只是絕資具貪耳。並心外馳,殉物喪己,此貪過重,故應絕也。莊生《逍遙》所謂「窅然喪其天下」,《論語》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是能絕資具貪者。貪貪,蓋貪,參看貪數。 作繭自縛,心與物化,生機泯滅。故此二貪,應如是絕。真見性者,無己見可執。己本不立,何執己見。 其有若無,其實若虛,循物無違之謂智,匪用其私。循物云云者,謂率循乎物理之實然,而非以己見臆度與之相違也。 莊生曰:「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惟自私用知,讀智。 分畛始立,「是非之塗,樊然淆亂」。故見貪者,應如是絕。如上粗析八種對治。說無貪略竟。 無瞋數者,正對治瞋故,無憎恚故,故名無瞋。由定及信相應心故,有無瞋勢用俱轉。無瞋者,謂於瞋習察識精嚴而深禁絕之,是名無瞋。於諸有情,利害等因引生憎惡。此念萌時,反諸本心,惻然如傷,不忍復校。校者計較。 心體物而無不在,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故也。本心即性。性者物我之同體,故云心體物而無不在。 然瞋勢盛者,猶欲瞞心而逞其惑。此在常途,故云理欲交戰。當此頃間,必賴無瞋勢用助葉於心方能勝惑。心者天明,即性也。性難自顯,必藉淨習以行。無瞋數者則是淨習,乃順性而起者,故心得藉之以顯。 人能率性,不因利害瞋物而失慈柔。體物所以立誠,此言體物者,視萬物與吾為一體故,故無瞋而盡其誠也。 備物所以存仁,無瞋故備物。瞋則損害乎物而不能備之,故傷吾仁。 故人極立而遠於禽獸也。禽獸非是無性,但因氣昏或重,故天性全汩沒,本心全障蔽了,所以只知利害而不知其他。如其善於逐食及厲爪牙以防患,皆動於利害之私,尋不出他有超脫利害的優點來。至人則不然,卻能發展他底天性本心而有無瞋、無貪、無痴等善心數之著見。此其所以異於禽獸。 設有難言:「於暴惡者,亦起瞋否?」應答彼言:於彼暴惡隨順起瞋而實非瞋。瞋因於彼而不以私,瞋因於彼云云者,彼為暴惡不利群生,公理所不容,因而瞋之,非以私利私害而起瞋故。 廓然順應,未常有瞋之一念累於中也。故雖誅殺暴惡而不為瞋,因彼故也。因彼之當誅而誅之耳。吾無私也,故不為瞋。世儒或雲嫉惡不可太嚴者,則是鄉愿語。惡既可嫉,焉得不嚴。不嚴則必自家好善惡惡之誠未至,而姑容寬假之私。須知嚴嫉者,亦因乎彼之惡耳,非可以私意寬嚴於其間也。自鄉愿之說行,而暴惡者每逞志,此可戒也。 然瞋之為私與否,此最難辨。非私與無私之難辨也,人情恆以其私托於無私而自詭,故難辨也。如矯托革命者,當其在野則瞋在位之暴惡而為群眾呼籲,固儼然不為私瞋也,然其實絕無矜全群眾之心,特欲肆一己之貪殘而苦於不得逞,故托於群眾以詭示革命之謀不為私瞋已耳。彼既自詭如是,浸久亦不自覺為私,及一旦取而代之,其暴惡益厲於前,而後群眾乃察見其前此之隱衷,而彼猶不自承為私也。 果其瞋不以私,則當憎恚因物而起時,其中必有哀痛慘切之隱。曾子所謂聽訟得情,哀矜勿喜者,稱心之談也。是其發於本心體物之誠而不容已也。若瞋發於私,則惑起而本心已失,心為惑所障故。 即物我隔絕,乃唯見有物之可憎,而何有於哀痛慘切耶。此段吃緊。 於物暴惡,以瞋相報,便已隨轉而弗自知,可懼孰甚。故有情瞋,畢竟應斷。安土敦仁,本《易傳》。土者,境界。言隨境能安,乃所以敦篤吾之仁。無入不得。《中庸》云:「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心為境縛,則天地雖大,詩人猶嗟靡騁;境隨心轉,則陋巷不堪,賢者自有樂在。故境界瞋,畢境應斷。是非之執,每囿於情識。守其一曲,斯不能觀其會通;取捨兩端,必有偏倚。彼其明之所立,正其蔽之所成,莊子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此雲愛者屬所知障,當此文所謂蔽。 明與蔽相因。斯執礙橫生,諍論競起,詆諆瑕釁,互為主敵。故天竺外道,至以斬首相要;此土異家,亦有操戈之喻。此見瞋之害也。惟見性者,不為情識所封,故能因是因非,玄同彼我,息言忘照,休乎天鈞。知辨者之勞,猶蚊虻之於天地,雖不得已而有言,始乎無取,終乎無得。故智與理冥,而喜怒不用,豈復有齗齗之患乎?故見瞋者,畢竟應斷。 無痴數者,正對治痴故,於諸理事明解不迷故,故名無痴。無痴依何而起?由定力故,於本心微明,保聚增長。本心微明者,心為惑所障蔽而不得顯發,但於障蔽中微有呈露耳,故說微明。參看定數。 由信力故,引發本淨,本淨者,謂本心本來清淨,但為惑所障,故賴信底勢用引發之。 於是有自性智生。自性智者,即謂本心。本心元是圓明遍照,故以智名之。其在人則為人所以生之理,故以自性言之。參看《明宗章》注。 依自性智故,遂起明解。明解即是無痴異名。 蓋明解元屬後得,明解依自性智起而非即自性智,但是淨習故,故云後得。 多於境轉,而積漸擴充。多於境轉者,明解本是緣慮境事的,然亦能反緣自性,故於緣境而置多言。積漸擴充者,明解於種種境事上練磨益深,則其勢用隨練磨的推廣而擴充不已故。 然其勢用初兆,亦非無因突現,必有自性智為根本依,方得起故。如火之燃,如泉之達,皆有依故。《集論》說明解即慧,《識論》不許,權衡得失,宜從《識論》。蓋嘗言之:明與慧,跡有稍似而實乃絕異。明解亦省稱明。 跡稍似者,慧分別境事,猶言事物。 明亦分別境事故。稍似者一。 又慧精者,其分別境事,明徵定保必止於符,言其分別事物,必舉徵驗而符於理。 先難後獲必戒於偷;其得理不由偷幸也。 而明於境起分別時,亦復如是故。稍似者二。 實異者,慧一向逐境而與境化,與境化者,慧起必現似境相,雖極抽象的概念,還是現似一種境相。 故迷失其本有自性智而不知求之;慧是分別境事的,易言之,是向外去看東西的,所以不能反緣自性。若任慧去推求自性,他撲著不得一物,便要大炫惑了,所以古德每斥知識為此理之障。 明則廓爾曠觀,能不縛於境故,故云曠觀。 能得總相,總相即謂自性。以其在人而言曰自性,以其遍為萬物實體而言曰總相。 雖不親證自性而疏緣故。不親證自性者,若是自性智直接呈露,他便自己證知自己,即是親證。今此明解,只是依自性智而起者。他已不是自性智底本身,雖能回顧自家底自性,只是籌度之而作共相觀耳,所以謂之疏緣。非自親證,故云爾也。然雖疏緣,比於全迷而不知求之者,其相去甚懸遠矣。此實異者一。 又慧於事物簡擇,縱言如量而猶著相故,還復是痴,非真能如量者。何以故?一切事物於俗諦中假設故有,推入真諦即皆亡實。如慧比知比者比度。 地動非靜,在任慧者固雲如量,實則慧取境時,非不著於地相動相。須於當念察識。 著相即痴,以乖真故,云何可言如量?乖真故者,著相則與真諦理不相應。 明乃異慧,雖於俗中事物亦假設為有,而析其理但不著相。此處吃緊。 如起地動解時,實不曾執著地相動相。宗門諸大德,嘗有此境地。 故此非痴,是真如量。實異者二。 綜前所說,明非即慧,是義決定。然明者非一般人所得有,非謂其本來無有此也。人人固具此大寶藏而不自發展,故云不得有耳。夫明依自性智而起,若智不得顯者,明即不生。自性智,亦省稱曰智。 然智雖不顯,要非無智,但為惑障而不顯耳。惟夫一向任慧而又富於探求真理之願欲者,真理,同信數中說。參看信數注。 久之自感慧用有限,而悟宇宙人生之蘊不可以物推觀,必更為鞭辟近里之功,以求其在己。於是而自明自識,而本有自性智卒顯發焉。宋人小詞所謂眾里尋他千百度,回頭驀見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喻此最似。 及夫自性智起,則體立而用自行。其推致此智之妙用於事事物物而莫不得其理者,是即為明。具雲明解。 明者智之用,其行於事物也,恆以練磨之多而明相增盛。故明者亦緣分別事物而起,所以說為後得。明者,是分別事物的,是待練磨而增盛的,所以說明是後得。後得雲者,即習之謂也。或有難者,以為若主後得,應全站在經驗上說,不應說個智之用又攙入固有底東西來了。不知說到經驗,便須有個能經驗的。這個能經驗的在此則謂之明;而所謂明者,自然不無根據,所以說是智之用。因他是智之用,所以說是依智而起。而他所以不同於慧者,元來只此。但又須知,才說到用,便是感物而動,應事而發,即已是後起而不是固有的自性之本然了。若非應感事物,亦沒有這個用可見。所以又說明者緣分別事物而起。如此說來,明為智之用而卻是後得,於理無疑。 舊師言明亦稱正慧,正慧者,以別於常途所謂慧故。 猶嫌稍濫。理實明依智起,是智之用故,亦得名智,或對自性名後得智。即明與慧,稱名不濫。或復問言:「明依智起,既得聞矣。然慧亦有依否?」今答彼言:慧亦非不依於自性智。有言慧全由經驗得來者,此說亦是。但慧雖資經驗而起,要自有個能經驗的一種作用。這個作用才是慧底本身。此自不由外鑠者。既不由外鑠,則亦依自性智而起矣。試思吾人若非具有自性智者,便是無心靈的死物,又哪得有慧生而為能經驗者耶? 然又不可言慧依智起者,此何故耶?智雖人所本有,然人自有生以後則常拘於形氣以造諸染習,遂使固有性智自性智亦省稱性智。 恆受障蔽而不得顯發。故其作用流行於障蔽中者,既雜夫形氣與染習之私,而其緣境,遂成乎物交物之勢。此慧所以不得名為智之用,即不得言依智而起也。此段道理煞難說,今人更不曾注意及此。 故必待性智顯發而後依智所起之明,乃純為智之妙用而非慧之所及也。智如何顯發,即在造淨習以引發之耳。本節首舉定與信,即是淨習中端緒也。 惟明能破闇,故說無痴是痴對治。若性智未得恆時為主於中者,即明猶未盛,而慧猶時與痴俱,以擾於心。此復性之功,所以不容已耳。復性即是自性智得恆為主於中也。又陽明良知則是通性智與後得智而渾淪言之,示人亦親切。 易曰:「明出地上,晉,順而麗乎大明。」是無痴之象也。 精進數者,對治諸惑故,令心勇悍故,故名精進。由如理作意力故,有勇悍勢用俱起而葉合於心,同所行轉。凡人不精進者,即役於形、錮於惑而無所堪任,是放其心以亡其生者也。無所堪任者,無所堪能,無所任受,如草木鳥獸然也。放者放失,不自存養其心,故放失也。心者生理,放心即亡其生理故。 精進者自強不息,體至剛而涵萬有,此言體者,合也。人性本來剛大,而役於形錮於惑者,則失其性。故必發起精進,以體合乎本來剛大之性。夫性唯剛大,故為萬化之原。唯率性者為能盡其知能,故云涵萬有。 立至誠以宰百為,誠者真實無妄,亦言乎性也。立誠即盡性也。百為一主乎誠,即所為無不順性。一切真實而無虛偽,故是精進。 日新而不用其故,《易》曰:「日新之謂盛德。」唯其剛健誠實,故恆創新而不守故。 進進而無所於止,進進本橫渠語。 故在心為勇悍之相焉。精進起而葉合於心,即成為心上之一種勢用,故言在心。 舊說精進為五種:一被甲精進,最初發起猛利樂欲,如著甲入陣有大威勢故。二加行精進,繼起堅固策勤方便故。即以堅固策勤為方便,乃得精進不已也。堅固二字吃緊。 三無下精進,有所證得,不自輕蔑,益勤上達故。四無退精進,忍受諸苦猛利而前,雖逢生死苦亦不退轉故。雖雲無下,逢苦或休,故應次以無退。 五無足精進,規模廣遠,不為少得,便生饜足故。孔子曰:「我學不厭,而誨不倦也。」又曰:「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又曰:「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俯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此皆自道其精進之概。 總之,人生唯於精進見生命,一息不精進即成乎死物,故精進終無足也。精進即身心調暢。古師別立輕安,今故不立。精進與常途言勤者異義。如勤作諸惡者,常途亦謂之勤,此實墮沒,非是精進。 不放逸數者,對治諸惑故,恆持戒故,恆字吃緊。 名不放逸。由如理作意力故,有戒懼勢用俱起,葉合於心,同所行轉,令心常惺,惑不得起,為定所依。佛氏三學,以戒為本。由戒生定,故戒是定依。不放逸即攝戒。儒家舊有主靜、主敬之說,學者或疑有二,不知敬而無失,始能息諸憧擾;主一無適,內欲不萌,即是靜也。此中說定,即該主靜,說不放逸是定依,即該主敬。 夫微妙而難見者心也,猛利而乘權者惑也。心無主宰則惑乘之,陵奪其位,心即放失。喻如寇盜相侵,主人被逐。 《記》曰:「斯須不莊不敬,則暴慢之心入之;斯須不和不樂,則鄙詐之心入之。」敬則自然虛靜,敬則自然和樂,故不和樂即是不敬。 故必齊明儼恪,收攝止畜,卦名有取於畜者。畜止即存在之義,與放失相翻。人心不止畜則流蕩。凡虛妄攀援,皆流蕩也。 然後此心微妙不可睹聞之體,始得顯發於隱微幽獨之地,而力用常昭。默存於變化云為之間,而不隨物靡。《易》謂「顯諸仁,藏諸用」者,即此義。 識得此體,須勤保任。故朝乾夕惕唯恐或失,見賓承祭同其嚴畏,造次顛沛亦莫之違。防檢不忽於微漸,涵養無間於瞬息,絕悔吝於未萌,慎樞機於將發。斯能正位居體,不為諸惑之所侵矣。故儒者言「閑邪則誠自存」,又言「不敬則肆」。禪家謂「暫時不在,即同死人」。此皆不放逸之教,其言至為精切。《詩》謂文王,無然歆羨,無然畔援,此即不放逸相。學者當知始自凡夫至於大覺,戒懼之功不容或已。故曰:懼以終始,無可縱任。縱任有作自在解者,即是勝義。有作放肆解者,即是劣義。此中是劣義也。 安不忘危,治不忘亂,有不斷惑之眾生,即如來無可忘其戒懼。自本心言之,眾生與如來本是一體。眾生惑相,即是佛自心中疵累,何得不戒懼耶?經云:「有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亦此義也。 唯知機其神,斯自強不息。故敬也者,所以成始而成終也。今以不放逸為諸善心數之殿。此義甚深,學者其善思之。或疑常存戒懼,有似拘迫而礙於心,不知拘迫由惑起,戒懼則惑不得乘,而不失此心坦蕩之本然,即當下受用。故戒懼恆與和樂相依,何有拘迫之患耶?又戒懼之保任此心,猶如舵工持舵,不敢稍疏。初時似勞照應,久之功力純熟,則亦即身即舵。如庖丁解牛,遊刃有餘。象山有言:「得力處即省力。」故以戒懼為拘迫者,無有是處。 如上七法,是清淨性故,對治染故,故名善數。舊言心所,但具名數,無甚說明。又以染淨一一相翻,似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全無立本之道,如何對治得去。大抵世親以來言唯識者全走入辨析名相一途,頗少深造自得之功。奘基介紹此學於中土,雖盛行一時而終不可久。宗門迅起代之,亦有以耳。 綜前所說,心者即性,是本來故。心所即習,是後起故。本來任運,任自然而運行。 後起有為。本來純淨無染,後起便通善染。本來是主,只此本來的性,是人底生命,故對於後起的習而說為主。 後起染法障之,則主反為客。無據曰客。本心障而不顯,雖存若亡,故說為客。 後起是客,染勝而障其本來,則客反為主。吾人生命,只此本來者是。然吾人不見自性故,常以染習為生命。一切所思所學所為所作,莫非滋長染習而恃之以為其生命,而真生命乃日戕賊於無形。此亦愚之至也。 如斯義趣,上來略明。今更申言:欲了本心,當重修學。蓋人生本來之性,必資後起淨法始得顯現,雖處染中,以此自性力故,常起淨法不斷。起者創義。依據自性力故而得創起淨習不斷,即自性常顯現而不至物化故。 依此淨法,說名為學。創起淨習,即是認識了自家底生命而創新不已。這個自識自創的功用,總說名覺,只此覺才是真學問。 若向外馳求,取著於物,只成染法,不了自性,非此所謂學。此語料簡世間一切俗學。 故學之為言,覺也。學以窮理為本,盡性為歸。徹法源底之謂窮,無欠無餘之謂盡。性即本來清淨之心,理即自心具足之理,不由外鑠,不假他求。此在學者深體明辨。今略舉二義,以明修學之要。 一者,從微至顯,形不礙性故,性之所以全也。本心唯微,必藉引發而後顯。微有二義:一者微隱義,以不可睹聞言之。二者微少義,以所存者幾希言之。此兼具二義。 既凝成形氣則化於物者多,而其守自性而不物化者遂為至少。如易消息,從姤至剝,僅存在上之一陽。此段道理極難說。參看《轉變章》、《成色章》、《明心上章》首段,須深心體究翕闢之故才得。本來者,性之代語,已見上文。性者,言其為吾人所以生之理也。若賅萬有而言之,則亦假名恆轉。形氣者,謂身軀。此即恆轉之動而翕所凝成者。易言之,即此形氣亦是本來的性底發現,但形氣既起,則幻成頑鈍的物事,忽與本來的性不相似。所以,性至此幾乎完全物質化了,而尚能守其自性而不至全化為物者,實只至少的一點,如《易剝卦》中所剩下底一陽而已。這點真陽,是生命底本身,宗門所謂本來面目,他確是形氣底主宰。王弼《易例》所謂「寡能制眾者」此也。然此只就原理上說,未可執一曲以衡之。蓋此點真陽若不得顯發,即未能主宰形氣而為物役者,又隨在可征。故不可持一曲之見,以疑此原理為妄立也。 此僅存之真陽,即性。 雖遍運乎形氣之內而隱為主宰,然其運而不息者,固法爾自然,未有為作。法爾猶言自然。不直言自然者,以法爾義深故。下言自然者顯無作意,與常途言自然者,義亦稍別。 而形氣既生,即自有權能,形氣底權能,本是隨順乎性的,而亦可以不順乎性。 則性之運於形氣中者,既因任無為,因任者,因而任之故。 形乃可役性以從己,而宛爾成乎形氣之動,形氣簡言形。乃可者,未盡之詞。形之役性,非其固然也,故云乃可。己者設為形氣之自謂。 故性若失其主宰力矣。所謂本來惟微者此也。言若失者,非真失也。形氣之動者即性也。但動而從乎形,而不能主乎形,故謂之失。然性實非從形者,故非真失也。 然則形為性之害乎?曰:否否。若無形氣,則性亦不可見。且形者性之凝,即形莫非性也。故孟子曰:「形色天性也。」形何礙於性乎?形之役夫性者,本非其固然,特變態耳。如水不就下而使之過顙或在山者,此豈水之固然哉?染習與形俱始,隨逐增長,以與形相守而益障其本來,染習與形相守,故學者難於變化氣質也。 遂使固有之性無所引發而不得顯,如金在礦不見光采。反之,性之主乎形者,則以善習力用增長,與性相應,引發不窮,故全體頓現。如《易》消息,從復之一陽,漸而至於純《干》。如煉礦成金,不重為礦。然性之為主,亦行乎形氣之中,故先儒有「踐形盡性」之說,使視極其明,聽極其聰,斯無往而非全體之昭著矣。橫渠云:「德勝其氣,則性命於德。德不勝其氣,則性命於氣。」此言性主乎形者,即性命於德之義。言形役乎性者,即性命於氣之義。但橫渠之言簡要,學者或有未喻。今雖詞費,欲使人易曉耳。又易象之消息,實善狀此心之隱顯。人心以錮於形氣之私,遂令本性汩沒,不得透露,然無論如何物化,此本性實消不盡,如古言「人窮則反本」。勞苦倦極未嘗不呼天,疾痛慘怛未嘗不呼父母。又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乃是形氣以消索而退聽,即此性於中發露。《易》所謂「《剝》窮於上,《復》生於下」,即此象也。佛氏言五陰壯盛是苦,以其蓋覆如來藏心,若轉眾生五陰成法性五陰,則六根門頭皆成清淨功德。此與「踐形盡性」之旨同。 二者,天人合德,性修不二故,學之所以成也。《易》曰:「繼之者善,成之者性。」全性起修名繼,性是全體流行不息的,是萬善具足的,故依之起修而萬善無不成辦,是謂全性起修即繼義。 全修在性名成。修之全功依性而起,祇以擴充其性故,非是增益本性所無,故云全修在性即成義。 本來性淨為天,後起淨習為人。故曰:「人不天不因,性者,天也。人若不有其天然具足之性,則將何所因而為善乎? 天不人不成。」後起淨習,則人力也。雖有天性而不盡人力,則天性不得顯發,而何以成其為天耶?此上二語,本揚子云《法言》。 故吾人必以精進力創起淨習,以隨順乎固有之性,而引令顯發。在《易》,《干》為天道,《坤》為人道。《坤》以順承天,故為善繼乾健之德。《坤卦》表示後起底物事。吾人自創淨習,以引發天性,即坤法天之象。 是故學者繼善之事,及其成也,性焉。《論語》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言道,當此所謂性。人能自創淨習以顯發天性,是人能弘大其道也。人不知盡性即化於物,而性有不存者矣,故云非道弘人。 弘道之目,約言之,在儒家為率循五德,在佛氏為勤行六度。五德本性具之德,其用必待充而始完。六度乃順性而修,其事亦遇緣而方顯。佛氏言六度多明事相,不及儒家言五德克指本體,於義為精。 故曰:「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法界即性之異名耳。 此謂天人合德,性修不二。學者於此知所持循,則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皆在其中矣。或曰:「染縛重者惡乎學?」曰:染淨相資,變染成淨,祇在一念轉移間耳,何謂不能學耶?夫染雖障本,本者,具雲本來。染法障蔽本來。 而亦是引發本來之因。由有染故,覺不自在。不自在故,希欲改造,自己改造自己。 遂有淨習創生。由淨力故,得以引發本來而克成性。性雖固有,若障蔽不顯即不成乎性矣。故人能自創淨力以復性者,即此固有之性無異自人新成之也。 古德云:「一念回機,便同本得。」明夫自心淨用,未嘗有間,諸惑元妄,照之即空。苟不安於昏愚,夫何憂乎弱喪。故學者首貴立志,終於成能,《易》曰:「聖人成能。」人能自創淨習以顯發其性,即是成能也。 皆此智用為主。智體本淨,不受諸惑。辦惑斷惑,皆是此智。淨習之生, 即此本體之明流行不息者是。引而不竭,用而彌出,自具明強之力,絕彼柔道之牽。《中庸》云:「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此言其力用也。《易》曰:「困於金柅,柔道牽也。」柔道即指惑染,以諸染法皆以柔暗為相。陽德剛明,自不入於柔暗,故智者不惑。 如杲日當空,全消陰翳,乃知惑染畢竟可斷,自性畢竟能成。斯稱性之誠言,學術之宗極也。故曰:欲了本心,當重修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