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訓 · 第六篇 調情理
舊說常以理與情相提並論。如說某人說話,說得合情理,在情理,或不合情理,不在情理;某人說話,說得入情入理。此所謂情,大概是我們現在所謂情形之情,亦正是我們在《新理學》中所謂勢。此所謂理,是客觀底情或勢中所表現底道理或原則。話說得合情理,或在情理,或入情入理者,這話可以是真底。但其不合情理,或不在情理者,一定是假底。合情理或在情理底事,可以有而不必有。但不合情理,或不在情理底事,一定不能有。
我們於本篇所謂理,雖亦有上所說底理的意義,但所謂情,則不是上所說底情。道家常說以理化情,或以情從理。本篇所謂情理,是此所謂情理。本篇所討論底問題,亦正是這一類底問題。
此所謂情,即我們現在所謂情感之情。此所謂理,則意義比較複雜。此所謂理,有時指上文所說情或勢中所表現底道理,有時指對於此等道理底知識或了解,有時指我們能有此等知識或了解底官能,即我們所謂理智。照道家的說法,我們如能以理化情,或以情從理,則我們自己即可以無情。我們如能循理而動,則別人對於我們的行動,亦可以無情。後者所謂理,是指上文所說情或勢中所表現底道理。前者所謂理,是指我們對於此等道理底知識或了解。
先就以理化情或以情從理說。照道家的說法,情起於人對於事物底不了解。例如一小兒走路,為一石所絆倒,此小兒必大怒而恨此石。但一成人為一石所絆倒,則並不怒,不恨此石,或雖略有怒,但並不恨此石。其所以如此者,因小兒對於此石無了解,以為此石有意和他搗亂,所以恨之。而成人對石有了解,知石是無知之物,決不會有意與他搗亂,所以並不恨之。不恨石則其怒亦減,或即可無怒。
成人對於事物底了解,雖比小兒高,但其了解仍是部分底,所以仍有時不能無情。對於宇宙及其間底事物,有完全底了解者,則即可完全底無情。其所以無情者,並不是冥頑不靈,如所謂槁木死灰,或土塊然,而是其情為其了解所化,即所謂以理化情也。此所謂化,如冰雪融化之化。情與理遇,即如冰雪與日光遇,不期融化而自然融化。《世說新語》謂王戎說:「太上忘情,其下不及情,情之所鍾,正在吾輩。」冥頑不靈,如槁木死灰或土塊者,是亦無情也。不過其無情是不及情。若聖人之無情,是其情為理所化,是超過情而非不及。此即所謂太上忘情。
莊子常舉死為例,以見聖人之忘情。因為死是最能使人動情底,如對於死不動情,則對於別事,自亦可不動情。《莊子·大宗師》說,子輿有病,子祀往問之,子祀說:「且夫得者時也,失者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謂懸解也。」生為得而死為失。在某情形下,一個人可有生,此某種情形,只於一時有,所以稱為時。由生而之死,此時順乎自然,所以稱為順。了解「生者時也」則無樂,了解「死者順也」則無哀。有此了解,即無哀樂,所謂「哀樂不能入也」,亦即所謂無情也。有情者為情所苦,如被懸吊起來。有情者為情所苦,得到解放,如懸解然。所以說:「此古之所謂懸解也。」小說中俠義之流亦常說:「大丈夫生而何歡,死而何懼。」不過俠義之流之為此言,似出於意氣,而非出於了解。出於意氣者,其解放是暫時底;出於了解者,其解放是永久底。
《莊子·至樂篇》說:莊子於其妻始死之時,亦覺慨然,後則鼓盆而歌。郭象注云:「未明而慨,已達而止。斯所以誨有情者,將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此所謂明,所謂達,都是我們上所謂了解之義。對於死所有底悲哀,即是累,亦即《養生主》所說遁天之刑。天是天然。由生而之死,是順自然,亦即是順天然。有生而不願死,是欲自天然中逃出,此即所謂遁天。遁天者必受刑,即其於悲哀時所受之痛苦是也。郭象說:「馳騖於憂樂之境,雖楚戮未加,而性情已困,庸非刑哉?」悲哀時所有底痛苦,亦即是累。若了解生必有死的道理,則即可以無累。此所謂「明至理以遣累」也。
對於理有了解者,則對於事不起情感。對於事不起情感,即不為事所累。對於某事不起情感,即不為某事所累。例如我們於空襲時,雖處很安全底地方,而總不免於怕。此即為空襲所累。確切地說,我們不是為空襲所累,而是為怕空襲所累也。更有人於無警報時,亦常憂慮警報之將來,他的累即更大。他的累不是警報,而是憂慮警報。對於憂慮警報底人,我們可以說,雖警報不來,而「性情已困」矣。
對於理有了解,而不為事所累者,普通謂之「看得破」。對於某理有了解,而不為某事所累者,普通謂之對於某事看得破。對於事看得破,普通謂之達觀;能對於事看得破者,普通謂之達人。此所謂達,均是了解之義。
照道家的說法,能對於所有底事都看得破,則即可以完全無情。《莊子·德充符》說:「聖人有人之形,無人之情。」「所謂無情者,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好惡可以內傷其身,此即所謂刑也,亦即所謂累也。何晏謂「聖人無喜怒哀樂」,大概即就道家的聖人的此方面說。我們所須注意者,即此所謂無情,皆是太上忘情,不是其下不及情。
《莊子·應帝王》說:「聖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郭象說,用心若鏡,是「鑒物而無情」。普通人對於事未免有情,故有將有迎,而為其所累。為其所累,即為其所傷,如所謂「黯然神傷」是也。例如一個人怕空襲,於未有警報時,常憂慮警報之將至。這種憂慮,即所謂迎。迎者,事未到而預先憂慮也。及警報已解除,而驚魂未定,聞汽車喇叭聲,即以為警報又至,此即所謂將。將,送也,事已去而恐懼之心未去,如送已去之事然。此亦即是所謂藏,藏者留於中也。若對於事有如此底將迎,則必為事所累,所傷。若能用心如鏡,即可如郭象所說:「物來乃鑒,鑒不以心。故雖天下之廣,而無勞神之累。」鑒不以心,即是說鑒物而無情。
不為事所累者,並不是不做事,只是做事而不起情感。我們說不怕空襲,不是說,於空襲時,不儘可能躲避。亦不是說,對於避空襲,不儘可能作準備。只是說,既已儘可能作準備了,既已儘可能躲避了,不必再有無益底恐懼。這無益底恐懼,是最能傷人底。有人說,空襲不要緊,但是怕空襲的怕,叫人受不了。普通人所受底情之累,都是這些怕之類。
道家的聖人,完全無情,所以無入而不自得。《莊子·齊物論》說:「至人神矣,大澤焚而不能熱,河漢沍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飄風振海,而不能驚。」正是說此境界。郭象以為,能至此境界底人,可以「應物而不傷」。所以可以「終日揮形,而神氣無變;俯仰萬機,而淡然自若」。此雖或是一不可及底理想,但一個人若能沒有無益底情感,則可少受許多累,多做許多事,這是真底。
我們常說,一個人「沉著氣」或「沉不著氣」。所謂沉不著氣,即其人為一時的情感所制也。如一個人聞警報而張皇失措,我們說他沉不著氣,此即其為恐懼之情所制也。如一人聞一可喜底事,而手舞足蹈,我們說他沉不著氣,此即其為喜之情所制也。公孫丑問孟子:「夫子加齊之卿相,得行道焉,如此則動心否乎?」此即是問,你那時是不是可以沉著氣?孟子說:「我四十不動心。」此即是說,我於四十歲時,即對事能沉著氣了。人如沉不著氣,即不能做事。如沉不著氣,而勉強做事,必出岔子。
郭象說:「終日揮形,而神氣無變;俯仰萬機,而淡然自若。」這是晉人的一個理想。在晉人中,最近於此理想者,是謝安。史說:苻堅伐晉,「是時秦兵既盛,都下震恐。謝玄入問計於謝安。安夷然答曰:『已別有旨。』既而寂然。安遂命駕出遊山墅。親朋畢集,與玄圍棋賭墅。安棋常劣於玄,是日玄懼,便為敵手,而又不勝」。及淝水戰勝,「謝安得驛書,時方與客圍棋,攝書置床上,了無喜色,圍棋如故。客問之,徐答曰:『小兒輩遂已破賊。』既罷,過戶限,不覺屐齒之折」。謝安處理大事,沒有無益底喜懼。他很能沉著氣,不過「不覺屐齒之折」,也就有點沉不著氣了。
對於事物有了解者,能寬容。老子說:「知常容,容乃公。」常者,事物變化所遵循之理也。知常底人,知事物之變化,系遵循一定底理,其如此系不得不然,故對於順我底事物,不特別喜愛,對於逆我底事物,不特別怨恨。此即所謂知常容也。對於順我或逆我底事物,皆無特別底情感,此即所謂容乃公也。人雖是人,而其行為亦系受一定底規律所支配。如環境遺傳等,皆對於一個人的性格行為,有很大底影響。如知一個人的性格行為,系受其環境遺傳等的影響,則對於人可以有很大底寬容。對於順我或逆我底人,皆可無特別底喜愛或怨恨。如此對於任何人,任何事,皆可一秉大公,對於任何人,任何事,皆無所私。此所謂大公無私。大公無私,是王者對於萬民底態度,是天地對於萬物底態度,是道對於天地底態度。所以說:「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天,天乃道。」此道理可以終身行之,所以老子又說:「道乃久,沒身不殆。」
老子又說:「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老子說:「知常曰明。」襲明者,即知常而依照此知以行也。知常底人,對於人既皆能容而公,則對於善人固救之,對於不善人亦救之,故無棄人。對於善物固救之,對於不善物亦救之,故無棄物。在舊日社會中,人對於犯罪底人,皆特別地怨恨。舊日的刑法,對罪人取報復主義,「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現代的法律,則不對於罪人取報復主義。依照現代法律的最高理想,社會應設法感化罪人,使亦歸於善。此即是「善救人」。依舊日底刑法,「刑人於市,與眾棄之」。依現代法律的最高理想,不但不「與眾棄之」,而且簡直不棄之。此即所謂「無棄人」。
老子又說:「報怨以德。」在表面上看,此與耶教所謂「愛你的仇敵」者,意義相同。不過老子這一句話的理論底根據,與耶教不同。知常底人,對於逆我底人,並無特別怨恨,所以待之與順我底人,並無分別。這並不是所謂弱者的道德,這是對於事物有了解者的道德。老子並不主張:「如有人打你左頰,你把右頰送上去。」老子並不主張這種「不抵抗主義」。如有人打老子,老子亦當加以抵抗,不過雖抵抗之而並不恨之。在現代戰爭中,優待俘虜,正與老子「報怨以德」之義相合。
真正了解物質史觀或經濟史觀底人,亦可有如此所說底老子的見解。照他們的看法,人的行為,是為他的經濟底環境所決定底。一個人若是一個資本家,他為他自己的利益,必須剝削勞工。一個人若是一個工人,他為他自己的利益,必須反抗資本家。正如「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矢人並不是生來即比函人壞,函人亦並不是生來即比矢人好。他們的所見所行不同,完全是由於他的經濟環境使然。他們都是人。就其是人說,他們都是一樣底人。他們的所見所行不同,是因為他們是「什麼樣底人」不同。管家底太太們在一起,都以她們的老媽子不好為談資。老媽子在一起,都以她們的太太不好為談資。這都是因為當太太底,與當老媽子底,利益衝突的關係。矢人與函人,資本家與工人,太太與老媽子,都是「易地則皆然」。明白了這個道理,則當太太底,雖仍可以監察她的老媽子,但可以不恨之。當工人底,雖仍可以反抗他們的僱主,但亦可以不恨之。有人說,人必須對於他們的敵人有恨有怒,然後可以打擊他們的敵人。事實上雖或是如此,但不是必須如此。我們於修路底時候,有大石當路,則移去之,或打碎之,並不必要先恨大石。小兒或先恨大石,而後移去之,或打碎之。這是由於他對於大石不了解。成人對於人之不了解,誠亦有如小兒之不了解大石。所以對於不了解人底人,往往亦須先引起其對於敵人底恨,然後可使之打擊敵人。共產黨所以鼓吹階級間底恨者,他們不是不了解物質史觀或經濟史觀,即是他們欲以此鼓動不了解底群眾。照他們的物質史觀或經濟史觀說,他們對付資本家,亦應如修路工人之對付大石,雖必打碎之,但不必恨之。
以上說,對於事物有了解底人,應付事物,可以自己無情。此即所謂以理化情,或以情從理。從另一方面說,一個人若能循理而動,則別人對之,亦可無情。所謂循理而動者,即是循客觀底道理以做事,而不參以自己的私心。一個人如能如此做事,則別人對之,亦可無情。《莊子·大宗師》說:「故聖人之用兵也,亡國而不失人心。利澤施乎萬世,不為愛人。」郭象注說:「夫白日登天,六合俱照,非愛人而照之也。故聖人之在天下,暖焉若春陽之自和,故蒙澤者不謝;淒乎若秋霜之自降,故凋落者不怨也。」不謝不怨,即別人對之無情也。《莊子·達生》又說:「復仇者不折鏌干。雖有忮心者,不怨飄瓦。」郭象注說:「干將鏌邪,雖與仇為用,然報仇者不事折之,以其無心。飄落之瓦,雖復中人,人莫之怨者,以其無情。」無心及無情,在這裡意思是一樣。如一個人對於某人做某事,其做某事並不是特意對某人如此,而只是「循理而行」,則此一個人的行為,即是無心無情底行為。此某人對於此一個人,亦不起情感。例如一個法官,一生可以判處許多人以死刑。如他所判,都是依照法律,不得不然底,則被判死刑底人,對於他並不起怨恨之情。但如一個法官,因受賄而判處一人死刑,或此法官向來判處從寬,而獨對此一人從嚴,則此法官對於此人,即是有心置之死地,此法官的行為,即是有心有情底行為,而此人對於此法官,一定要起情感,一定要怨恨之。
以上所說道家的意思,晉人常用之以講佛學。僧肇有《般若無知論》。般若譯言智。僧肇以為聖人「終日知而未嘗知」。「智有窮幽之鑑,而無知焉;神有應會之用,而無慮焉。神無慮,故能獨王於世表;智無知,故能玄照於事外。智雖事外,未始無事;神雖世表,終日域中。所以俯仰順化,應接無窮。無幽不察,而無照功。」「斯則不知而自知,不為而自為矣。復何知哉?復何為哉?」不知而自知,不為而自為,即是知而無心無情,為而無心無情。此即所謂「寂而恆照,照而恆寂」。
慧遠作《明報應論》,亦云:「若彼我同得,心無兩對,遊刃則泯一玄觀,交兵則莫逆相遇,傷之豈惟無害於神,固亦無生可殺。此則文殊按劍,跡逆而道順。雖復終日揮戈,措刃無地矣。若然者,方將托鼓舞以盡神,運干鉞而成化,雖功被猶無賞,何罪罰之有邪?」照佛家的說法,一切事物,皆由心造。如一人常殺生,或常有殺生之心,則此人將來,必將轉生為好殺生底畜生,如豺虎狼豹之屬。這並不是有閻王主宰判罰,而實是他的心思行為所自然引起的結果。他的心思行為名曰業。心思是意業,行為是身業,還有口說是口業。不僅只殺生的行為是業,即口說要殺生,心想要殺生,亦即是業了。業所引起的結果,名曰報,或報應。有業必有報,這是佛家的定律。但照慧遠所說,則無心無情的行為,可以不招報應。如一法官,雖判了許多死刑,如一大將,雖殺了許多敵人,但他們並不是有意於殺生,更不是有意於殺某人的生。所以他們是雖殺而無殺。所謂「傷之豈惟無害於神,固亦無生可殺」。既是雖殺而無殺,所以雖殺亦無罪罰。
這是把上所說道家的意思,推廣到極端。莊子及郭象說,無情者無論做何事,皆可以無累。此無累只是就個人的心理情形,或其行為之社會結果說。例如莊子喪妻之「未明而慨,已達而止」,止則無累。此無累是就個人的心理情形說。如飄瓦不為人所怨,不為人所怨則無累。此無累是就其行為之社會結果說。但慧遠所說無報應,則是就宇宙論方面說,所以慧遠所說,是上所說道家的意思的極端底推廣。
以上說道家關於這方面底學說。在這學說中,有些意思,是人人都可以實行底。不過關於聖人完全無情一點,尚有二問題。第一問題是:聖人的完全無情,是不是好底?此所謂好即是可欲的意思。聖人的完全無情,是不是可欲底?我們於上文說,道家的聖人,並不是如槁木死灰。此是說,聖人的無情,是忘情,而不是不及情。這是就其所以無情說。就無情的結果說,聖人的完全無情,亦與槁木死灰不同。聖人於完全無情時,其心理底狀態,莊子以恬愉二字形容之。《莊子·在宥篇》說:「昔堯之治天下也,使天下欣欣焉人樂其性,是不恬也。桀之治天下也,使天下瘁瘁焉人苦其性,是不愉也。人大喜耶?毗於陽;大怒耶?毗於陰。」「使人喜怒失位,居處無常,思慮不自得,中道不成章。」此所謂樂與苦,喜與怒,都是情,而恬愉不是情,或不是道家所謂情。成玄英說:「恬,靜也;愉,樂也。」愉雖亦可訓為樂,但此樂與與苦相對之樂不同。苦樂喜怒,在我們心中,都是一種強烈底動盪。在這種動盪之中,人不能思想,也不能做事。所謂「思慮不自得,中道不成章」。但恬愉則不是一種動盪,而是一種靜底狀態。有情底人,心中常如波浪起伏。而聖人無情,其心中如無波浪底水。程子說:「聖人心如止水。」正是說此狀態。此狀態是靜底,可以說是恬。此狀態使人有一種靜底樂。此靜底樂即所謂愉。恬愉是可欲底。所以聖人的完全無情,是可欲底。
或可說:有些人喜歡有激烈底情感,喜歡心中有特別底動盪。所以有些人特意找強烈底刺激,如開快車、喝烈酒之類。他們都是想在強烈底刺激中,得些強烈底情感。這些人是有底。不過他們的這一種行為,並不能說是合理性的行為。吸鴉片、打嗎啡,都是這一類底行為,其不合理性是顯而易見底。
或又可說:喜歡有太激烈底情感,固然是不合理性底,但有情感亦是使人生豐富的一端,恬愉雖亦是可欲底,但人若一生中只是恬愉,則其一生,亦未免太覺單調。譬如清茶,有與烈酒不同底味,其味亦是可欲底,這是不錯底。但人若一生中只飲清茶,則亦未免太覺清淡。有人因此,對於人生抱悲觀。因為人如有情,則不免為情所累,人若無情,其生活又似乎沒有多大底意味,這一點似乎是一問題。不過如照下文所說,宋明道學家所說底辦法,則此問題即不成問題。
第二問題是:完全無情,在事實上是否可能?在中國哲學史中王弼以為是不可能。裴松之《三國志注》謂:「何晏以為聖人無喜怒哀樂,其論甚精。鍾會等述之,弼與不同。」王弼說:「夫明足以尋幽極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顏子之量,孔父之所預在。然遇之不能無樂,喪之不能無哀。又常狹斯人,以為未能以情從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以情從理」,是上所述道家的學說。王弼初亦以為然,後乃以為,情系出於自然之性,是不能完全沒有底,所以雖聖人亦不能無情。不過照王弼的看法,「聖人之情,應物而無累於物」。聖人不是無情,而是有情而不為情所累。道家以有情為累,以無情為無累。王弼以有情而為情所累為累,以有情而不為情所累為無累。這是王弼與原來底道家的大不同處。王弼對於聖人無情底批評,是很有力底。人之有情,確是出於自然之性。要想完全無情,雖不敢說是一定不能做到,但不是人人皆能做到,這是可以說底。
宋明道學家都主張,聖人有情而不為情所累之說。他們雖不見得是取此說於王弼,其持此說與王弼同,則系事實。照此說,人可以有情而同時不為情所累。此說有道家所說「以理化情」的好處,但沒有上述二問題的困難。
程明道《定性書》說:「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物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此亦說無情,不過此所謂無情,並不是道家所說底無情。此所謂無情,是有情而無「我」。亦可說是,雖有情而情非「我」有。
王陽明《傳習錄》:「問有所忿懥一條。先生曰:『忿懥幾件,人心怎能無得?只是不可有耳。凡人忿懥,著了一分意思,便怒得過當,非廓然大公之體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於凡忿懥等件,只是個物來順應,不要著一分意思,便心體廓然大公,得其本體之正了。且如出外見人相鬥,其不是底,我心亦怒。然雖怒,卻此心廓然,不曾動些子氣。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陽明此所舉之例甚好。我若見一人無緣無故,打別人一個嘴巴,我心中必因此人之恃強欺人而怒。不過此怒,沒有「我」的成分在內,是沒有私意底。因此我的心是廓然大公底。其有怒是「物來順應」,其有情是「情順萬物」。我們說,有情而無「我」,正是說此。這樣底怒,是很容易消釋底。於見此事時有怒,但此事已過,我心中即復歸於平靜。如太空中雖一時有浮雲,但浮雲一過,太空仍是空空洞洞底。此即所謂情順萬物「而無情」。如此則雖有情而不為情所累。但如一人無緣無故,打我一個嘴巴,我不但因此人之恃強欺人而怒,而且因為他是打「我」,因此我不但於當時怒,而且對於此人,時常「懷恨在心」,無論什麼時候,想起此人,總想打他一個嘴巴。如此,則我即有「所」怒。「所」怒即打我之人。我所以有「所」怒,即因我於此底怒,有「我」的成分在內,是有私意底。有「我」的成分在內時,我的心即不是廓然大公,而應物亦不是物來順應了。我因時常對於此人,「懷恨在心」,想起即怒。此即是不能情順萬物而無情,即有情而為情所累了。如有人打我一個嘴巴,而我的心境,亦能如看此人打別人時所有底心境,則當時雖有怒,當時雖亦可還他一個嘴巴,但事後,我的心即仍歸平靜。如此則雖有怒而不為怒所累。
《定性書》又說:「聖人之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聖人之喜怒,不繫於心而繫於物也。」如見一人,無緣無故,打別人一嘴巴,而我怒,此怒之有,是因物之當怒,此怒是繫於物。但如別人打我一嘴巴,我時常懷恨在心,此恨即是繫於心了。聖人之喜怒,不繫於心而繫於物,所以聖人不遷怒。遷怒者,即因怒此物而及彼物。如一人因一事發怒,而摔茶碗,罵聽差,即是遷怒。孔子說:顏回「不遷怒,不貳過」。宋儒認為,不遷怒是顏回幾於聖人的表現。伊川《語錄》:「問:『不遷怒,不貳過,何也?《語錄》有怒甲不遷乙之說,是否?』曰:『是。』曰:『若此則甚易,何待顏氏而後能?』曰:『只被說得粗了,諸君便道易。此莫是最難?須是理會得因何不遷怒。如舜之誅四凶,怒在四凶,舜何與焉?蓋因是人有可怒之事而怒之,聖人之心,本無怒也。譬如明鏡,好物來時,便見是好;惡物來時,便見是惡;鏡何嘗有好惡也?世之人固有怒於室而色於市。且如怒一人,對那人說話,能無怒色否?有能怒一人而不怒別人者,能忍得如此,已是煞知義理。若聖人因物而未嘗有怒,此莫是甚難?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今人見有可喜可怒之事,自家著一分陪奉他,此亦勞矣。聖人心如止水。』」若能因物之可怒而怒之,可以不遷怒,這是不錯底。但如謂,因能因物之可怒而怒之,則雖有怒,而無怒,則其說恐有困難。陽明亦說,忿懥等不能無,而卻不可有;亦是伊川此說。此說雖用明鏡之喻,但其喻是不恰當底。因明鏡本身不能有喜怒,而人則能有喜怒,所以不可相提並論。如說,見四凶之可怒而「去」之,聖人本無怒,此是可說底,而亦即是道家所說者。如說,見四凶之可怒而「怒」之,聖人本無怒,此本無怒,如無別底意思,則這一句話恐怕是不通底。若欲這一句話講得通,此無怒須解為無「所」怒。朱子《語錄》云:「問:『聖人恐無怒容否?』曰:『怎生無怒容?合當怒時,必亦形於色。如要去治那人之罪,自為笑容,則不可。』曰:『如此則恐涉及忿怒之氣否。』曰:『天之怒,雷霆亦震。舜誅四凶,當其時亦須怒。但當怒而怒,便中節,事過便消了,更不積。』」黃榦云:「未怒之前,鑒空衡平。既怒之後,冰消霧釋。」如此底怒,正是有怒而無「所」怒。
有怒而無「所」怒,則其怒即無所著。如一人無緣無故打我一嘴巴,我因而怒,並時常對此人懷恨。此即有「所」怒,此怒即有所著。此人打我一嘴巴之事,是隨時即成過去,而此人則不能隨時即成過去。所以此人如成為我之「所」怒,我之怒如著在此人身上,則此事雖過,而我心中亦常留一怒,如此則我的怒即不能「冰消霧釋」,而我的心亦不能如「鑒空衡平」矣。伊川說:「罪己責躬不可無,但亦不當長在心胸為悔。」朱子亦說:「既知悔時,第二次莫恁地便了。不消得常常放在心下。」悔過本是好事,但既悔過,改之可矣。若心中長存一悔,即是有「所」悔,其悔即是有所著。有所著之悔亦是累。
照以上所說,可知如能有情而無「我」,則雖有情而不為情所累。程子說:「人能放這一個身,公共放在天地萬物中,一般看。則有甚妨礙?」能把自己放在天地萬物中,與萬物一般看,則「我」的成分,可以去掉。一人打我一嘴巴時,我的心境,正如我看此人打別人一嘴巴。如此則我雖有怒,而不為怒所累。
伊川又說:「忿懥,怒也。治怒為難,治懼亦難。克己所以治怒,明理所以治懼。」克己即去所謂「我」的成分也。其實明理亦可以治怒,克己亦可以治懼。此於上所說道家學說中可見之。「知常容。」此明理可以治怒也。「天下之大患,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此克己可以治懼也。
無「我」的成分之怒,不至於使人心理上起非常劇烈底變化。有些人於生氣時,可以氣得渾身打戰,滿臉發青。這怒總是有「我」的成分在內。一個人在街上,看見不平底事,雖亦怒,但「事不干己」,決不至於怒到這種地步。「事不干己」底怒,並不使一個人,在整個底心理及生理方面,有非常劇烈底變化。程子所謂無情,所謂聖人心如止水,大概是就此點說。情之使人在整個底心理及生理方面,起非常劇烈底變化者,如把一池清水,從底攪起。不如此劇烈底情,則對於人心,如水上起了些波紋。在這種情形下,人還是能沉著氣底。陽明所說「不動些子氣」,大概亦是就沉著氣說。在這種情形下,有情雖亦是動,而仍不害心如止水。由此方面,程明道說:「動亦定,靜亦定。」
心不可有所著,對事說亦是如此。朱子《語錄》謂:「李德之問:『明道因修橋尋長梁,後每見林木之佳者,必起計度之心。因語學者,心不可有一事。某竊謂:凡事須思而後通,安可謂心不可有一事?』曰:『事如何不思?但事過則不留於心可也。明道肚裡有一條梁。不知今人有幾條樑柱在肚裡。佛家有留注想。水本流將去,有些滲漏處便留滯。』」事過而不留,即是心對於事無所著。心中之事,過而不留,所以心常能如鑒之空。大概能擔當大事底人,都必需能如此。例如一個當大首領底人,每天不知要辦多少事。如事已過者,都還要留在心裡,他即沒有餘力去辦方來底事了。有些人因為對於有些未來底事,放心不下,或對於過去底事,追悔不已,以致寢食不安。若當大首領底人,亦是如此,他不但不能辦事,恐怕他的性命,亦不能長保。所以即就做事方面說,心對於事亦須無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