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與靈魂 · 第一章 靈魂信仰與宗教

奧托·蘭克 《心理學與靈魂》
上帝所創造的靈魂與自己如此相像,以至於在天上或地上沒有比人的靈魂更像上帝的了。 邁斯特·埃克哈特(Meister Eckehart) 通過研究原始民族,以及文學作品描述的由靈魂和肉體組成的雙重之軀,我開始嘗試著了解早期的靈魂信仰。[1]與精神分析的看法不同,我把對肉體靈魂(bodily soul)的原始信仰理解為對永生根深蒂固的信仰。肉體靈魂最初被看成是純粹物質的第二個自己,當作為肉體的自己死後,靈魂依然存在。這個不朽的靈魂最初被認為是一個人的影子或鏡像。這一事實表明,對我們最早的祖先來說,喪失自己、喪失個人的個體性是無法忍受的,甚至是無法想像的。因此,在最早的靈魂信仰中,我們看到的不是對死亡的焦慮,而是對死亡和個體性喪失的完全否認,相信靈魂在肉體死亡後可以繼續存在。 靈魂產生於死亡這一事實,以及個體對此的否認。我們的內心世界一直存在著死亡這一問題。我們相信在死後存在著永生的物質靈魂,即另一重自我,藉此來否認死亡。我們的原始祖先更擔憂他人而不是自己的死亡。他們甚至從未承認自己會死亡,但在面對自己的死亡之前必須面對他人的死亡。將他人的經驗運用到自己身上,標誌著向心理學邁出的第一步,至少是關於人性的直覺心理學的第一步。這樣一種心理學顯然與邏輯-科學心理學完全相反,後者提升了人們利用自己的經驗去理解他人這一做法的地位,使之成為一種原理。 將我們的主觀心理學外推來理解原始靈魂誤導了許多現代人種學家,使他們得出這樣的結論:脫離肉體的靈魂來源於亡靈,即夢中出現的死去的人。這一解釋建立在我們的夢概念上,儘管對於原始人來說夢是真實的,但對於我們來說夢是一個純粹的主觀過程(無論得到解釋與否)。而且,死去和活著的他人的遊魂——不是我們自己的——首先出現在夢裡。夢進一步欺騙了我們,經常出現在夢中的是死去(或不在場)的人,而不是真實的、在場的我們自己。[2] 將看似客觀的夢境體驗應用於自己是繼「自戀」階段之後的第二個矛盾的靈魂信仰的發展階段。正如影子(或鏡像)讓人們產生了對自己的肉體靈魂的信仰一樣,真實的夢境體驗也讓早期人類得出結論:他人的沒有關聯的靈魂也會一直存在。因此,惱人鬼魂的返回之夢迫使人們接受他人、敵人,尤其是被殺者的永生。隨後靈魂在夢中離開身體(再一次以有形的方式,如蛇或鳥,而且是通過嘴裡像呼吸那樣),可以自由自在、隨心所欲,這樣的想法符合出現在我們夢中的他人的靈魂的所作所為。夢是以客觀而不是主觀的形式出現在自我中的,也就是說,夢起初不是一個心理學問題,而是一種靈魂現象(參見第四章)。 自然死亡之謎 在這裡,我們無法說明有哪些迷信、宗教思想甚至心理學上的假設是由此發展而來的,也不能指出哪些是由承認靈魂不朽導致的。這種曾經屬於自我的不朽,也必然適用於他人。這一轉折點揭示了焦慮這一重要的心理問題,而此前該問題一直被個體不朽的原始信仰所掩蓋。這種焦慮首先表現為一種恐懼,不是對現實和活人的恐懼,而是對死者或被殺者的靈魂以及惡魔的恐懼,認為他們的重現是出於對生命的渴求以及對復仇的渴望。就像永生的自我無法想像死亡那樣,這些靈魔同樣也有動機活下去(復仇)。沒有這個動機,惡魔就會死亡,而自我也不承認自己終有一死。惡魔想要得到自我,想要暴力地奪走它的生命。在原始人的解釋中,這表現為一種雙重或特別矛盾的心理。 自然死亡更令人費解:似乎是無緣無故發生的,而且就像睡著了一樣,暗示著一種「過渡現象」,而不是有意地消滅一個活人。在具有負罪感的謀殺犯的夢中,受害者的鬼魂會出現來折磨他。被謀殺的人比自然死亡的人更能證明他們的永生。暴力死亡保證了靈魂的存活。在文明民族落後的民間信仰中,只有被殺者的靈魂才繼續活著,不停息地四處遊蕩。對許多人來說,正是他們遭受暴力的結局賦予了他們「永生」。我們可以回想一下神話般的人物,比如基督,以及人類的例子,比如聖女貞德。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在原始和古老的祭禮中,人祭被認為是一種特權,是一種賦予被選中者的榮譽。此外,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出於復仇的渴望,會選擇(用吃掉、肢解或焚燒的方式)徹底毀滅對方,其目的正是在於剝奪被殺者永生的機會。 顯然,這一系列關於永生的信仰和兩種死亡(一種通向永生,另一種是真正的死亡)帶來了最初的殺戮禁忌。這實際上不是禁令,而是一種不言而喻、出於本性的禁忌。這一禁忌並非源於正義的初始概念,也不是出於保護他人和社會的目的,而是源於一種受到威脅的直接感受,即一個人的永生受到威脅。受害者無法得到救贖,除非通過殺死兇手為自己復仇,把兇手從集體永生中驅逐出去。我們後來通過禁令和戒律(法律)來維持的正義觀源自內部而不是外部的威脅,即不是心理上的,而是來自靈魂的。原始的「因果」解釋清楚地表明,謀殺者的自然死亡是惡魔復仇行為的結果。這(像大多數因果解釋一樣)是一種基於靈魂信仰的心理學解釋。 也許我們的刑事司法制度所依據的以牙還牙(jus talionis)是源於泛靈論的假設,即謀殺者必然死亡,因為在實施謀殺的過程中,他為自己招來了惡魔的復仇。在殺死別人的時候,他也就殺死了自己——一直存在於靈肉雙重之軀的永生靈魂。最後,存在於傳統、習俗和法律之中的所有禁忌都是保護個人不受傷害的措施。這種傷害不是死亡的威脅,而是徹底毀滅、喪失永生的威脅。人們安撫邪惡的幽靈是為了得到他們的寬恕,至少是為了保持集體的永生。 圖騰崇拜作為靈魂信仰 在圖騰崇拜中,我們發現了第一個互惠的,因此是「合法」的反對殺戮的契約。不過,與我們的刑事司法體系不同的是,圖騰崇拜不僅保護相關各方的生命,而且還提供更多的保障:共同永生。圖騰崇拜也代表著發生在對死亡真正意義的逐漸認識和對永生的堅定信仰之間的第一次妥協。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們必須考慮永生信仰創造性的一面,它構成了圖騰體系的內容。 圖騰崇拜最初在本質上是一種原始的靈魂信仰。[3]出於對永生的信仰,祖先之靈是神聖的禁忌,因為他們令人敬畏,並且人類物種的永恆性依賴於此。這保證了個體的另一種永恆性。根據澳大利亞原住民的說法,圖騰會以動物、植物或石頭之靈的形式進入女人體內,使她受孕,從而在被賦予了靈魂的胚胎中獲得重生。[4]人類的父親不扮演任何角色。只有死去的人,即鬼魂才能賦予生命以靈魂。父親在這過程中仍然需要自己的靈魂。因此我們可以用這一點,而不是用現實的需要來解釋圖騰式的婚姻限制條件。原始人嚴格的異族通婚規則在後來的婚姻習俗中仍然存在,這種習俗把新娘的受孕歸因於神靈。 父親能授孕但並不賦予靈魂,舊時教士們舉行的奪去少女貞節的儀式就是基於這樣的思想。這樣的做法一直在初夜儀式(jus promae noctis)中延續著。在稱作「多比之夜」(Tobit nights)[5]的禁慾習俗中,丈夫讓死去的人獻出他們自由遊蕩的靈魂來拯救自己的靈魂以便得到永生。在獲得性快感的同時,他這個活著的人不需要承擔生育的責任。將胚胎的靈魂賦予權歸於死去的人,或者是說死人的靈魂,其中深奧的意義可能在於試圖與死人和平共處。遵守禁慾與其說是為了給鬼魂特權,不如說是為了將他們不可避免的來訪從一種威脅轉變為讓他自己倖存下來的保證。讓鬼魂們回來時帶著善良而不是邪惡的意圖的同時,男人也避免了自己的靈魂進入新生的人。 正如在文化先進民族的原始異族通婚和其後所有婚姻習俗中所看到的那樣,最初的性限制並不是統治者強行施加的。正如上面所提及的,就法律而言,它們是為自我保護和出於自衛本能所採取的自願、自發的個人行為。只不過,這種特權並不是為活人而是為死人保留的。將靈魂賦予胚胎的死人與活人一樣受益,而活人維護了自己的靈魂,拯救了自己。研究者們將異族通婚追溯到對近親通婚的恐懼,但他們不知道如何解釋這一點。精神分析學家將對近親通婚的恐懼解釋為對無意識中亂倫願望的一種防禦策略。在原始人中這種願望並不像精神分析學家們在現代兒童中發現的那樣明顯[6],而現代兒童則常常以長輩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的整個世界。此外,與現在法律和家庭的社會組織結構相比,對於原始人來說,「血恥」(blood shame,近親通婚)是一個更廣泛的概念,與現在的完全不同。 靈魂作為近親通婚習俗的來源 原始部落可以劃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群體。其成員,無論男女,都被認為是「血親」,因為他們屬於同一圖騰。在原始概念中,這意味著來自同一靈魂。維尼修斯巧妙地將這種圖騰描述為「雌雄同體」(bisexual)。但我認為它最初是無性的或超性的,因為它與授孕和生育都無關,只賦予胚胎靈魂。在這樣一個特定氏族群體中,對婚姻的限制表明了一種隱秘的意圖,即確保婦女因死者靈魂而受孕懷胎,後來逐漸統一到一個最高的圖騰,從而免除了丈夫的職能。這名男子必須從另一個圖騰氏族中選擇自己的妻子。他娶了一個受孕於她自己圖騰的女人,從而免於被「外族」丈夫授孕的危險。他可以與妻子發生性關係,但不會在授孕的過程中失去靈魂。最終,這個人避免了自己承擔圖騰的角色,不會犧牲自己的靈魂來賦予胚胎靈魂並喪失自己的永生。近親通婚及其衍生的異族通婚的概念可以作為另一個例子來說明,當時作為傳統和法律而確立的外部禁令實際上是如何來自純粹的個人意志的內部自發行為。這種行為與靈魂有關,與外部現實無關。 這樣就解開了另一個長期以來人們一直在徒勞地尋找答案的民族心理學(folk psychology)之謎。據說,某些原始部落仍然不知道性關係和懷孕之間的聯繫。[7]但是,沒有人能解釋為什麼這麼長時間以來本應注重現實生活的原始人沒有弄懂這樣一個基本的事實。雖然有人可能會認為,從受孕到出生的漫長間隔以及原始人缺乏自我觀察,可能推遲了這種認識。但我認為,我們在這裡遇到的不是一個現實問題,而是一個需要通過理解其深奧的基礎來解決的問題。換句話說,否認這種聯繫和信息的背後是有動機的。如果我們對圖騰崇拜的解釋是正確的,那麼理解原始人這種獨特的態度就變得順理成章了。 否認與靈魂信仰 由於對性與授孕之間關係的認識和理解不斷加深,原始男性懷有強烈的動機通過否認這種認識來保留他最初的靈魂信仰——一種體現在封閉的圖騰體系中的信仰。如果他親自賦予孩子生命,不僅(最重要的)靈魂信仰,而且建立在這種信仰之上的宗教和社會制度也會崩潰。在圖騰崇拜中,原始時期的男性通過將死者靈魂賦予新生兒來救贖自己的靈魂。正是對性與授孕之間的關係不是不懂而是否認,構成了圖騰式靈魂信仰的基礎,正如對死亡不是不懂而是否認構成了對肉體靈魂的原始信仰。在圖騰崇拜中,對靈魂信仰的維護是至關重要的。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那樣,這種信仰會隨著對生殖本質的接受而消失,這一點不僅僅對原始人來說非常重要。在後來的人類歷史中,我們發現在宗教、社會和科學機構中,人們頑強地對抗理智、理性和知識的共同證據,試圖維護靈魂不朽的信念。心理學只是這些努力之中的最新嘗試。 在此,我們將探討心理學如何解釋靈魂信仰的早期各個發展階段。繼圖騰崇拜之後,母系氏族制度開始出現。巴霍芬的研究顯示了這個制度分布的地理範圍。在日益明顯的關於生殖的事實和搖搖欲墜的靈魂輪迴的圖騰信仰之間,母系氏族制度以另一種方式調和了兩者之間的矛盾。即使在圖騰崇拜中也存在著將動物作為靈媒的說法。原始人的這種偏愛表明他們知道生殖的事實,或者至少表明他們承認這個事實,這就像我們的孩子知道動物如何生殖一樣。[8]神靈需要動物媒介來授孕,基督教中也有類似的觀點。正如我用古代神話中英雄誕生的傳說所證明的那樣[9],動物總是以作為保護、哺育孩子的母親形象出現,從來不以生父的形式出現(當然,這類傳說包括宙斯的傳說)。圖騰動物將靈魂賦予理論簡單地還原為對該理論的自然的、真實的理性解釋,這樣的說法過於輕率。相反,在許多情況下(例如,伊甸園的蛇),我們討論的是原始的靈魂動物。它們被象徵性地(隱秘地)描繪成雌雄同體,但最終在現實中(公開地)表現為單性體。 許多跡象表明,動物的靈魂意義在早期的文化演進中純粹是母性的,(我相信)這一點後來體現在母系氏族制度中。為此,我已經從原始概念中找到主要的證據:作為圖騰式的靈魂載體的動物後來幾乎清一色地以母親的角色出現,而且只有哺乳動物適合這一角色。 靈魂動物與性象徵 這並不是靈魂的首次具身化。小型爬行和穴居動物(如蛇、蟾蜍和老鼠)是常見的靈魂象徵,飛行的鳥類也同樣是。在賽芒人(Semang)和其他部落的前圖騰崇拜靈魂信仰中,鳥是最早的靈魂動物。在這裡,鳥必須被殺死才能釋放靈魂並賦予胚胎生命(Winthuis1928,175)。後來的圖騰動物不能被殺死,因為它實際上就是人永生的部分。在性階段,鳥的隱秘意義轉變為一種公開意義,即男性生殖器的象徵。後來,圖騰動物越來越多地呈現出以哺乳動物為象徵的母親形象。在澳大利亞,袋鼠扮演了這一角色。這說明父親的概念與死亡的概念是連在一起的,而妻子-母親則逐漸代表了純潔、不朽的靈魂實質。 與哺乳動物的母性意義相比,那種「地上爬行、天上飛」的小巧、快速移動的動物似乎最初就具有賦予生命的能力,能夠很容易進入母體。最初只有生殖來自靈魂的說法,不存在父親生殖的說法。在後來的民間信仰中,這些小動物象徵著一個人的靈魂。它在做夢者睡覺時從嘴裡溜進去,在他醒來之前再出來。這些小動物最初是靈魂本身,後來當孩子成了靈魂載體後[10],它們在完全承認人類父系的情況下才成為男性生殖器的象徵。從最初的精神意義演變為「兩性」象徵意義,再演變為現實的單性別象徵意義,這一過程描述了象徵形成的本質。 隨著對女性在泛靈論而不是原始時期所扮演角色的探討,這些靈魂動物和圖騰動物的全部意義顯現出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討論過女性。她被排除在最早的男性主導的靈魂信仰之外,就好像她沒有靈魂一樣(正如一些神父所主張的那樣)。儘管缺乏對現實的理解,但早期的男性還是無法擺脫這樣一個事實:孩子是在子宮裡發育的,又是從子宮裡出生的。如果這個原始人僅僅滿足於觀察而不想得出結論,他就不會去思索胚胎是如何進入母親體內的。考慮到他對懷孕的無知,觀察沒有讓他想到必須有東西進入女性體內才能孕育出孩子。就像樹上開花或者是長出果實一樣,孩子也會在母親身體裡生長。從伊甸園到德國民間迷信,在所有的傳統中都有這種觀念,在《荷馬史詩》中也有這種觀念。它是一個深刻的人類隱喻,但最終淪落為我們的「家譜」(family tree)中低級的寓言。[11] 從分娩到有什麼東西首先已經進入子宮,這是合乎邏輯的推理,還是一個人對自己胎兒期的模糊記憶呢?從心理上看,後者是一種回歸子宮的本能渴望。[12]假設在泛靈論時期,人們了解生育過程,但否認生育過程是為了保持他們對永生的信仰,這種假設似乎完全沒有必要!無論如何,整個圖騰式的靈魂信仰原本都是為了保存一個關於靈肉雙重之軀的自戀信仰而創造的。除非人類假設有什麼東西進入子宮是為了授孕,否則的話這種圖騰式的靈魂信仰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們從後來的神話和民間傳說中了解到,死者的靈魂被認為生活或居住在我們可以放心地把它們看作子宮象徵的特定地方。許多儀式和傳統習俗都聲稱一個人回到了他的出生地。這個地方無疑是子宮。根據後來的信仰,魂靈(soul-spirits)也是從死人靈魂回歸的地方而來的。[13]在圖騰式靈魂信仰中,我們看到了亡靈,會待在特定的地方等待重生。在後來的流行信仰中,這樣的地方比比皆是:靈魂棲息在每一條溪流、每一棵樹和每一個動物身上。 母親作為靈魂載體 母系制度的隱秘意義在於,女性本身似乎是靈魂的載體。女人就好像是一件高貴的器皿,保存著靈魂,並將其傳遞給孩子。這一女性概念是第一個具體的靈魂或者超級圖騰的人類代表,具有接受死者的靈魂並為其賦予孩子生命的能力。她作為第一個人類圖騰代表的角色,取代了動物作為塵世靈魂的載體,解釋了她在母系社會結構中的重要性,這體現在後來的母神崇拜中。原本只是靈魂載體的女性進而被提升成為圖騰,後來就變成了每個人的圖騰身份。禁止獵殺圖騰動物是一種自我防衛的形式,可以防止失去自己的靈魂和永生。最初,殺死圖騰動物是為了獲得新生命的靈魂,就像塞芒人對待圖騰出現之前的靈魂鳥一樣。靈魂鳥變成了死人的鳥,把他們的靈魂帶到天上。這個鸛鳥寓言的教義,現在成了童話故事。它傳遞給孩子們一個根深蒂固的信念——靈魂來自死亡之地。[14] 在母系意識形態中,女性成了靈魂動物,承載著死者的靈魂,直到作為母親,她將死者靈魂復活。作為妻子和母親,女人就像曾經的圖騰一樣神聖——像不可能被傷害或殺死的不朽靈魂那樣。從起初是靈媒,然後等同於靈魂,到後來女性直接代表了靈魂。這就是普賽克(Psyche)[15]的含義,也是後來女性靈魂的意識表現,我們以她的名字命名科學守護神。女性作為靈魂代表的觀念不僅影響了後來各種各樣關於民間仙女的觀念——這些觀念的發展關乎女性——而且也能解釋關於婚姻的教會聖禮。根據這種聖禮,男人和妻子須靈肉合一。 母親生養孩子,並以她圖騰的角色在保持自己的靈魂的同時賦予孩子靈魂,這種新的靈魂學說產生了以母系法則為特徵的家庭社會組織。在這個體系中,父親在社會上變得無足輕重(被母親的兄弟取代)。儘管眾所周知父親在生殖上發揮作用,但孩子仍然屬於母親。血恥的概念,即狹義上的近親通婚或者亂倫,首先出現在這個階段並禁止與母親發生性關係。同樣,這樣做不是基於現實的考慮,而是基於泛靈論。根據這一觀點,母親受到保護,並不是作為父親的財產,而是作為不可侵犯的靈魂載體,即一個人自身的永生的保障。在與母系制度同時存在的群婚制度下,沒有人反對幾個兄弟娶同一個女人,甚至是他們自己的姐妹,因為正如最初的圖騰崇拜那樣,重要的是靈魂傳承,而不是血緣關係。[16]這些觀念奠定了後來的習俗和法律的基礎,但並不是出於現實的考慮,而是源於靈魂。並且,這些觀念經常與現實發生衝突。 自我心理學與性心理學 在母系社會中,後來對父親角色的承認形成了我們所知道的家庭,我們進入了靈魂信仰的第三個即「人格化」(humanized)的發展階段。這是由於人們對生殖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接受。早期人類的第一個問題不是他們的血統而是他們的未來問題,不是對生命的開始感到神秘而是對死亡感到神秘。伴隨這一神秘感而來的是對具身靈魂樸素而自戀的信仰,相信具身靈魂會在人們睡眠和死亡之後讓有形的自己繼續存在。在第二個即圖騰崇拜階段,人們繼續保持著對靈魂永生的信仰,但放棄了這種樸素的自戀。人類也像在生殖中所觀察到的循環那樣輪迴。第三個即母系氏族階段接受了人類的性,表現出對作為母親的女性堅定的靈魂信仰。 最初,女性作為靈魂載體的圖騰角色是她在社會中地位上升的原因。為了拯救自己的靈魂,早期的男性允許祖先的靈魂進入胚胎。他放棄了個人永生的信念,代之以集體永生。死亡孕育不朽的靈魂;為了保持這種對自然繁殖的信仰,儘管不是為了最初的個人永生,性被作為通過一個人的孩子(和後代)獲得真正永生的次要手段。第一個自我心理學,即靈魂學說或模式,變成了一種集體的性心理學。這是又一次試圖通過生物現實來否認死亡,就像人類早先通過靈魂信仰否認死亡一樣。 原始圖騰崇拜者用至高圖騰的精神化身來代表亡靈生命的延續。這種至高圖騰從已故者傳遞給新生兒,再通過死亡傳給下一代。與他們嚴格的社會禁忌(異族通婚等)相反,通過圖騰崇拜意識形態,原始人建立了一種可怕的濫交。他們將所有的神靈融合到一個至高無上的神靈之中,這個至高無上的神靈能賦予所有孩子以靈魂,就像下一階段主宰世界的母親所做的一樣。 在圖騰崇拜階段的至高神靈中,我們可以辨別出下一階段出現的上帝。他保持了幽靈的本性,在古代文化的具體化趨勢中進一步得到完善,並在基督教神話中重獲古老的精神意義。基督教直接源自圖騰崇拜和母系制的隱秘含義,並有意識地將圖騰崇拜的泛靈論特徵轉化為一種宗教教義。作為對圖騰崇拜的心理學解讀,基督教展示了圖騰崇拜是一種靈魂信仰,從而體現了對不朽靈魂的堅定信仰。為了理解精神現象,我們必須對新的發展形式進行比較,因為新的發展形式對以前的階段做了更清楚和更有意識的詳細闡述,讓它們在日益增長的心理複雜性中得以保留。 上帝作為不朽的象徵 基督教是在羅馬父系制的基礎上以及猶太種族的繁衍精神下發展起來的。基督教不再強調父親的角色,而是回歸到神靈授孕的階段,可以得到永生的是個體的靈魂而不是種族或民族的。耶穌是聖靈感孕的結果,而聖靈的象徵鴿子符合古老的靈魂鳥的隱秘解釋。正常孕育的孩子生下來就帶有原罪,經過洗禮獲得靈魂,象徵著聖靈的感孕;沒有洗禮,他們就會喪失靈魂的永生。基督教徒的性觀念就來源於這種神秘的靈魂信仰的復興。教會不得不加強原始的性禁忌,甚至到完全禁慾的極端程度。鑒於靈魂信仰的存在,性對於生殖來說是多餘的,因此成為導致原罪的快樂。在圖騰崇拜和基督教的思想中,生命的萌芽和不朽都是源於靈魂,而不是精子或卵子。基督復活了至高無上的圖騰之靈,人格化了不朽的靈魂,這使他具有了非人類的特徵。作為靈魂,他可以死亡和復活。靈魂則由不朽和短暫的肉體兩部分構成,具備死亡和復活的特質。 這種神秘的精神意義解釋了基督形象的顯著特徵,並解釋了部分基督教信仰。這種信仰在基督教教義和對《聖經》的注釋中有明確的闡述,並在關於基督的傳說中被賦予了象徵意義。這種精神意義強調的是永恆的生命,而不是為死亡做準備的短暫生命;信仰不僅帶來永生,而且像泛靈論一樣,它也是永生的前提。雖然這個階段與其他階段有相似之處,但區別更明顯。因為存在著從圖騰崇拜直接通向基督教的變化,我們必須回顧從圖騰崇拜到羅馬文明興起過程中不同民族社會制度的轉變。後圖騰時代的母權和羅馬國家的父權之間發生了徹底的逆轉。在新的條件下基督教調整、回歸傳統的思想,母親的地位得到了提升,父親被貶低了,兒子獲得了靈魂。 除了圖騰崇拜、母親的神聖化和父權之外,三位一體的基督教還將聖靈的象徵身份與聖父、聖子結合在一起。精神(靈魂)的角色曾經(在母系社會中)歸屬於母親,之後(在家庭狀態中)歸屬於父親,現在擴展到兒子。個體的發展應運而生,在現代民主國家中我們將它看作母系制和父系統治的產物。我們將在其他地方討論孩子占主導地位的非宗教時代。 基督教信仰和教義將靈魂信仰從羅馬父系國家的物質化和猶太父系家庭具體化的危險中拯救出來。教義宣稱:唯有信,才得信。靈魂得救,唯獨在乎信,信則永生。羅馬人放棄了靈魂信仰,轉而統治民眾;猶太人將之賣掉,換來一碗紅豆湯(《創世記》25:34),目的在於壯大他的部落,保全家族。認為如果人們相信國家和家庭,而不是神話、儀式和教義中所象徵的個人不朽的靈魂,他們就會喪失精神上的更高價值。 基督教作為一種兒子宗教 教會所做的一切艱苦鬥爭都是為了維護古老的、在神秘意義上象徵永生的靈魂信仰。唯物主義和理性主義之間的敵對以擬人化的形式表現在魔鬼身上。魔鬼因此代表了不能永生、受到詛咒的靈魂,而與撒旦作戰的基督象徵著不朽的人類靈魂。在這個階段,靈魂第一次駐留在兒子身上。他代表著父親真實靈魂的一部分,根據家庭組織的規則,可以永遠回歸人間。父系制家族開始於流放後的猶太人,在羅馬法中其發展達到了成熟的程度。此時,父親把他的靈魂延伸到他的孩子身上,因為現在他在兒子身上有了一個合法的部分,他願意為兒子犧牲一切,以使他自己的名字、地位和榮譽永垂不朽。 在基督教中,宗教的靈魂信仰從一個人奮力拯救自己的靈魂到靈魂因他而得救。但是,這種信仰在法律和社會制度中的體現卻威脅著它對個人所具有的神秘意義。為了永生,千百年來人們冒險犧牲一切。如果喪失永生信仰,生命本身就顯得毫無價值。 過去靈魂總是受到來自內部的巨大危險的威脅,但越來越多的內省最終在現代心理學中確立了理解思想、情感和行為的「因果」動機的科學。正如引言中提到的,這超越了科學,其本質上是解釋性和內省性的,也就是心理學性質的。但是,正如國家、家庭和社會作為靈魂信仰的化身從外部威脅我們的靈魂一樣,這種心理洞察從內部威脅我們的靈魂。最終,心理學成為靈魂最大的敵人。靈魂被當作對死亡的安慰,並不得不在心理洞察和自我認知面前證明自己的不存在。一方面是「沒有靈魂」的科學心理學,另一方面是承載真正靈魂的載體,如果不相信永生,就像在神經症中一樣,真正靈魂的載體就會被毀掉。 精神分析的立場 精神分析的出現是為了拯救唯物論時代的人類靈魂。這個時代的人因自我意識而痛苦,並受到喪失對永生信仰及其公開表現形式——宗教的威脅。它的偉大之處在於它以我們這個時代的思維方式做到了這一點,不像過去那樣簡單地以通俗的方式將靈魂符號化或具體化,而是試圖用科學的方法來證明它。但現實心理學是靈魂的喪鐘,靈魂的來源、本質和價值恰恰存在於抽象、高深莫測和深奧難懂的性質之中。 精神分析告訴我們,原以為已失去的靈魂仍然存在。但是,我們必須抵制精神分析試圖證明靈魂時所用的科學方法。從本質上講,這種論證只能是失敗的,因為它得出這樣的結論:靈魂的存在不能被證明,就像上帝的存在不能被證明一樣。在驗證的過程中,靈魂就像鍊金術士蒸餾罐里的貴重物質一樣蒸發掉了:沉澱下來的不是金子,而是殘渣。雖然在治療中我們仍然能找到拯救靈魂和精神生活的清晰願望,但是,通過精神分析,人們試圖抓住他們需要和想要的東西。在這「沒有靈魂參與的心理學」中,他們尋求一種科學無法實現的救贖。畢竟,只有當精神分析能夠維持人類對靈魂的古老虛幻信念,並能提供一個沒有心理學的靈魂時,這種方法才會奏效。 * * * 注釋 [1]參見Rank 1914。 [2]眾所周知,Traum(dream,夢)一詞與trügen(deceive,欺騙)一詞擁有相同的(原始印歐語系)詞幹dreug[dhreugh]。在另外一些語言中,「夢」與「睡眠」擁有相同的詞幹。 [3]維尼修斯(Winthuis 1928)對此給予特彆強調。 [4]參見Rank 1911b。有鑒於原始人和孩子之間的差異,我們在其他地方討論了這些「相似」的局限性。 [5]這個詞來源於《多比傳》[Book of Tobit(Tobias),見《舊約次經》]。其中記載,丈夫總是在新婚之夜死去,因為他在繁衍後代的過程中失去了靈魂,而不是為了保存靈魂而禁慾。這也是貞節禁忌的深奧含義(參見第二章)。 [6]參見Rank(1926b),尤其是其中對群婚的討論(408ff)。 [7]參見Reitzenstein 1909。也可參見馬林諾夫斯基(Malinowski 1929)近期對特羅布里恩島島民的觀察,這些島民實行母系制。(討論如下。) [8]馬利諾夫斯基(1927)對特羅布里恩島島民的研究報告得出相反的結論,認為觀察者的「現實取向」有些過於天真。毫無疑問,這就是原始人的信仰,但這樣的信仰不排除他們了解別的事情的可能性。在我們的心靈中,信仰和知識經常共存,無法調和,無法達成和解。 [9]參見Rank 1909,1922b。 [10]參見我對「小動物」的分析(Rank 1924b,16ff),其中對蟾蜍被認為是子宮的象徵進行了討論。 [11]對「家譜」的進一步討論,參見Rank 1926a。 [12]參見Rank 1924b。 [13]我已把材料匯集在一起(參見Rank 1909,1911a)。 [14]參見我對羅恩格林傳說的研究(Rank 1911a),以及關於「天鵝騎士」的靈魂神話。天鵝騎士來自靈魂之地,然後返回到死者之地。 [15]羅馬神話中的靈魂女神。愛與美神維納斯妒忌其美貌,計劃把普賽克嫁給世界上最醜惡兇殘的野獸,結果其兒子小愛神丘比特愛上了普賽克並和她秘密成婚。——譯者注 [16]直到後來,血才被認為是靈魂的載體,正如與魔鬼的契約明確揭示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