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學 · 第十章 聖人

馮友蘭 《新理學》
(一)才人 我們於第五章 中說 ,自道德底觀點,或自事業底觀點看,每一種事,均有一種本然底至當辦法。我們於第七章中說,在知識方面,每一實際命題,如其是普遍命題,均代表或擬代表一本然命題。在第八章中我們說,每一種藝術,對於每一題材,均有一本然樣子。此諸本然辦法、本然命題,或本然樣子,可以說是均在無字天書之中。無字天書,有人能讀之,有人不能讀之;能讀無字天書,而見本然辦法、本然命題、本然樣子,或其仿佛者,我們稱之曰才人。 《 莊子 ·養生主》說文惠君之庖丁解牛,解牛雖技而進於道。所謂「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此庖丁於解牛之時,「目無全牛」。他所見只是牛身上之空隙,而並非一整個底牛。所以他能於牛身上之空隙處下刀。「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所以他的刀雖用十九年而猶如「新發於硎」。至於普通庖人,於解牛時,只見全牛,而不見其身上之空隙,簡直無下刀處,無下刀處,而又不能不下刀,只得一陣亂砍,非砍著骨,即砍著筋,所以其刀易壞。能辦事之人,其辦事正如此庖丁之解牛。他遇一事,一時即看見其本然辦法,或近乎其本然辦法之辦法。他順著去辦,不費力而即將事辦妥。不會辦事底人,遇一事,只見事而不見辦法,若不能不辦,即只得亂辦。我們對於會辦事底人,常說他「胸有成竹,目無全牛」。其實「成竹」是本然底,不過有人見之,有人不見而已。若見之,則於辦此事,即「遊刃有餘」。 我們常講所謂科學方法及歸納邏輯。此等方法,可以說是求知本然命題之方法。但只研究歸納邏輯或科學方法,而不能讀無字天書之人,只見一大堆材料,如所謂「全牛」者,放在面前,簡直無下手處。科學作試驗,必須先有假設,否則試驗無從作起。但假設並不是寫在材料上,人人可以看見者。假設即能讀無字天書者所見本然命題之仿佛。無此見者,無論若何研究歸納邏輯及科學方法,皆只可以學科學,而不能成為大科學家。 無論在何方面之才人,若見本然辦法、本然命題、本然樣子,或其仿佛,而將其成為實際底,此等工作我們稱之為創作。例如一軍事方面底才人,見一某種戰略底本然辦法,或其仿佛,即據之以定一作戰計劃;一政治方面底才人,見一關於某種政治問題之本然辦法,或其仿佛,即據之以定一政治計劃;一科學方面底才人,見一關於某科學問題之本然命題,或其仿佛,即據之以寫一科學公式;一藝術家見一關於某題材之本然樣子,或其仿佛,即據之以作一藝術作品。凡此均是創作。《莊子·養生主》所說庖丁解牛時之心理狀態,可以說是,所有才人,無論其為何方面底才人,於創作時所有之心理狀態。我們可以稱此心理狀態為創作心理。《養生主》說,庖丁云:「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全牛者。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方今之時,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導大窾,因其固然。」「雖然,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動刀甚微,然已解,牛不知其死也,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為之四顧,為之躊躇滿志。」一才人,無論何方面底才人,於其創作之俄頃,所有之經驗,大概如是。本然辦法,本然命題,本然樣子等,既均是本然底,均非感官所可及,所以創作者,於創作時,皆「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創作之工作,即是將本然底成為實際底。本然是本有者,所以若能見之,則「因其固然」,「動刀甚微,然已解」。及其已將本然底成為實際底,「躊躇滿志」之時,則此才人即又脫離其創作時之心理狀態,而又復返其平常底心理狀態矣。 或可問:在有些種藝術中,有些作品可以俄頃即成,其創作者所有之心理或可如上所說,但在別方面之創作則不同。例如一哲學家著作一書,可經數年或數十年之久,豈在此數年或數十年中,此哲學家皆常在如上所說之心理狀態中耶? 一人之學問,可經數年或數十年始成,但其真正創作,則只有一個或幾個俄頃之間。其前乎此時間所用之工夫,可以說是一種預備工夫;其後乎此時間所用之工夫,可以說是一種修補或證明工夫;俱不是創作。例如 王陽明 在龍場居夷處困,一夕忽悟「致良知」之旨,於是豁然貫通。此夕之悟,即是有見於一種本然哲學系統。此夕之悟,即是創作。至其前乎及後乎此在學問方面所用之工夫,則皆是一種預備及修補或證明工夫也。預備及修補或證明工夫並不是創作。所以於作此工夫時,不需要上所說之心理狀態。 (二)才人與聖人 上所說之心理狀態,亦可以說是一種精神境界。才人之在此境界中者,仿佛覺已超過經驗,超過其自己。在此境界中者,雖仍是其自己而已超過其自己,在此境界中,雖亦是一種經驗,但已超過普通日常所有之經驗。此種精神境界,在所謂聖域中有之。才人只於其創作之俄頃,能至此境界。才人雖能入聖域而不能常在聖域,雖有聖域中之一種境界,而不能有其全境界。能常在聖域,能有聖域之全境界者,是聖人。 才人之入聖域憑其才,聖人之入聖域憑其學。才非人人可有;而學則人人可學。所以不能人人是才人,而可以人人是聖人。 說到聖人,一般人總想到一個全知全能底人。講到學問,聖人一定是,上自天文,下至地理,無所不通,無所不曉;講到本領,聖人一定是所謂「文能安邦,武能定國」。其實聖人並不是如此全知全能底人,實際中亦沒有如此全知全能底人。 孟子 說:「聖人,人倫之至也。」「人倫之至」即是聖人,至於其有無在別方面底知識本領,則與其是聖人與否無關。「人倫之至」是人人可以努力做者,所以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 荀子 亦說:「途之人皆可以為禹。」 王陽明是最近乎一般人之理想中底聖人者,然陽明以為聖人之才力,可有不同。陽明說:「所以為精金者,在足色,而不在分兩;所以為聖者,在純乎天理,而不在才力也。故雖凡人,而肯為學,使此心純乎天理,則亦可為聖人,猶一兩之金,比之萬鎰,分兩雖懸絕,而其到足色處可以無愧,故曰:人皆可以為堯舜者以此。」(《 傳習錄 》上)用我們的話說,所謂聖人,即是常在上所說之精神境界中者。才人亦時有此種境界。聖人雖有此種境界,但不必有才人所有之知識與本領。 (三)格物、致知、知天 聖人之所以達此境界之學名曰聖學。聖學始於格物致知,終於窮理盡性。格物致知是知天,窮理盡性是事天。換句話說:聖學始於哲學底活動,終於道德底行為。 我們於緒論及第一章中說,我們的哲學底活動,始於對於實際底事物之分析,由分析實際底事物而知實際,由知實際而知真際。對於實際底事物之分析是「格物」。由分析實際底事物而知實際,而知真際,是「致知」。欲致知必先格物,此可以說是「致知在格物」。 格物致知是哲學底活動。哲學底活動與哲學不同。哲學乃說出或寫出之道理,乃一種學問。有哲學必有哲學底活動,但有哲學底活動,不必有哲學,因一有哲學底活動之人,可樂於無言也。宋明儒皆以哲學底活動為聖學之一部分,其哲學底活動不是為哲學而活動。所以其哲學與其哲學底活動不相稱。此即是說,如宋明儒為哲學而有哲學底活動,則其哲學應更好些。 窮理有兩義:在窮理之一義下,格物即是窮理。我們對於事物作分析後,我們見其有許多性,由其有許多性,可見有許多理。所以格物即是窮理。朱子亦說:「格物者,窮理之謂也。理無形而難知,物有跡而易睹,故因是物以求之。」(《文集》)因是物以求是理,如因方底物可知有方之理。我們分析方底物是格物,因格物而知有方之理,就知說是致知,就理說是窮理。 朱子又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在即物而窮其理也。凡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未盡也。是以 大學 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大學章句 ·補格物傳》)我們以上所說,似與朱子完全相同,但有數重要不同處: 第一,朱子所謂窮理,系就對於理之內容之知識說,我們此所謂窮理,則只就對於理之有之知識說。照我們的說法,理之內容,不是哲學底活動所能知,至少亦非哲學底活動所能盡知。例如我們分析方底物,我們可知有方之理。但方之理之內容如何,方之定義為何,則我們必須研究幾何學,才能知之。朱子以為「人人有一太極」,我們的心,「具眾理而應萬事」,一切理皆在我們心中,故一切理之內容,皆可知之,而所謂窮理者,即求知一切理之內容。朱子說:「事事物物,皆有其理,事物可見而其理難知。即事即物,便要見得此理。《大學》不曰窮理而謂之格物,只是使人就實處窮竟。事事物物上有許多道理,窮之不可不盡也。」(《語錄》)但此是不可能底。王陽明欲窮竹子之理,深思七日,不能成功,因以致病,遂以為聖人不可學。後始知朱子以理為在物而不在心之錯誤。朱子於此,誠有錯誤,但其錯誤,不在於以理為不在心,而正在其以理為亦在心。照我們的看法,事物之理,完全不在我們心中。我們依邏輯可知每一類之事物必有其理,但其內容若何,須另有學問以研究之,並不是專靠「思」所能知者。我們可知竹必有竹之所以為竹者,即必有竹之理,但其內容如何,則非專靠「思」所能知。王陽明於此見朱子之錯誤,但未見其所以錯誤。 第二,照朱子的系統,一切事物之理,既皆在我們的心中,所以雖只知一部分事物之理,而於其餘之理,亦可「豁然貫通」。譬如我們久住北平者乘一飛機,被迫降落於北平,但初不知其為北平,經過數街市,即可恍然大悟曰:「這不是北平麼?」於此悟後,即我們此時所未到之街市之狀況,亦可知之。其所以能知者,因全北平街市之狀況,本在我們的知識中也。照朱子的系統,因我們心中,既已具一切事物之理,所以於豁然貫通之後,我們可知一切事物之「表里精粗」。所以我們於此時亦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此即心之「全體大用」。但照我們的系統,我們的心只能知眾理而並非有眾理,所以所謂心之全體大用,亦是沒有底。 但我們的心雖不具眾理,雖不能盡知理之內容,但於其完全了解一切事物皆有其理,而一切事物之理,又皆系其最完全底典型時,亦可謂為豁然貫通。於此時我們的注意,完全集中於形上。我們的身體雖然是形下底,而我們的心之所見則是形上底。我們由此所見所得之超脫,亦是極大底。至此我們可以說是已「知天」。 所謂超脫者,超者超乎經驗,脫者不為經驗所囿。我們於第一章說,格物致知,能使我們超乎經驗,而又不離乎經驗對於實際有所肯定。超乎經驗,則即不為經驗所囿;但又不離乎經驗而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則即不妄有所立,如宗教家然。 致知所達之最高境界,如上所說者,可以名曰智。此智不是第五章中所說仁義禮智信之智。第五章所說之智,是一種道德;此所說智,則是一種境界。為分別起見,此所謂智,可以謂之大智。 知天則能從天之觀點,以觀萬物。從天之觀點,以觀萬物,則見各類事物,皆依照其理。各理皆是至善,依照各理者,皆是所謂「繼之者善」。《 中庸 》說:「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大德川流,小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此正是從天之觀點以觀萬物。以萬物為相害者,皆是站在一事物之觀點上說。如使人致病之微菌,站在人之觀點,可以說是害人,但從天之觀點看,則此種微菌,並非有意害人,亦只是欲遂其生而已。 從天之觀點以觀事物,則對事物有一種同情底了解。周濂溪「綠滿窗前草不除」,云:「與自己意思一般。」程明道養魚,時時觀之,曰:「欲觀萬物自得意」;又有詩云:「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宋儒以為此都是聖人氣象。其所以是聖人氣象者,因此皆是能從天之觀點以觀物者之氣象也。 (四)窮理、盡性、事天 從天之觀點看,每一類之事物皆有其理,其理亦即是其極。就此類之事物說,其極是其至善,其氣質之性,即其所實際地依照理者,是「繼之者善」。一類之事物,在「無極而太極」之大道中,從天之觀點看,其應做之事,即是充分依照其理,能十分地充分依照其理,即是盡性,即是窮理。此點我們於第四章中已說。此所謂窮理,是窮理之另一義。上文所說窮理之一義,是以我之知知事物之理;此所謂窮理是以我之行,充分實現我所依照之理。以我之知知事物之理,則我可超乎經驗而不為經驗所囿,此是對於經驗之超脫。以我之行,充分實現我所依照之理,則我可超乎自己而不為自己所縛,此是對於自己之超脫。 自天之觀點看,人亦一類物,在「無極而太極」之大道中,從天之觀點看,人所應做之事,亦即充分依照人之理。邵康節說:「聖人,人之至者也。」所謂「人之至者」,即是最完全底人,即能盡人之性之人,亦即能窮人之理之人。 孟子說:「聖人,人倫之至也。」所謂人倫,即指人與人之社會底關係,行人倫即指人之社會底活動。我們於第四章中說,人之性是社會底,人之社會底生活,是自人之性發出者。所以人之盡性、窮理,必在社會底生活中行之。 在社會底生活中,人之行為之最社會底者,是道德底行為。我們對於道德底行為,可有兩種看法:一是從對於社會之觀點看,一是從對於天之觀點看。從對於社會之觀點看,則人之道德底行為,是盡其社會的一分子的責任;從對於天之觀點看,則人之道德底行為,乃是盡其宇宙的一分子的責任,即是盡人道。若從此觀點看,則人之行道德底事,即是「事天」。 張橫渠《 西銘 》,即是從事天的觀點,以看人之道德底行為。他以事親之道,說事天。我們有事親之孝,有事天之孝。從事天之觀點看,人之一切盡人道底行為,都是事天之孝。他說:「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聖其合德,賢其秀也。」「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此諸其字皆指天說。從對於天之觀點看,一切盡人道之行為,皆是「替天行道」,皆是事天。從此觀點看,我們即自托於天之大全,如嬰兒自托於父母;《西銘》說,「乾稱父,坤稱母,余茲藐焉,乃渾然中處」,正說此意。能自托於大全,則知「生無所得,死無所喪」(亦橫渠語)。有一日底存在,即做一日盡人道底事。一日不存在,即復同於大化。此所謂「存,吾順事;沒,吾寧也」。此之謂知命。我們於第九章所說知命,是知運命之命。此所說知命,是知性命之命。 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此所說之詳細處,不必與我們所說同,但其知天,事天,立命,之大端,則與我們所說無異。朱子說:「盡心知性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養性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不造其理,固不能履其事;然徒造其理,而不履其事,則亦無以有諸己矣。」(《孟子·盡心上》注)朱子此所說之詳細處,亦不必與我們所說同,不過我們亦說:聖學以哲學底活動始,以道德底行為終。蓋不有道德底行為,則自格物所致之知,只能使我們超乎經驗,而不能使我們超乎自己。換言之,即自格物所致之知,不能與自己之行為,合而為一,則「亦無以有諸己」。 人之道德底行為的正性,是超乎己私。所以在人之社會底、道德底行為中,人本亦可達到超乎自己之境界,而得一超乎自己之自己。若更從事天的意義以行道德,則行道德者,更可覺其行為所表示,有一種超乎人之意義。如 文天祥 《 正氣歌 》所說:「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然塞蒼旻。」以下列舉許多道德底行為,皆視為系此種「正氣」之表現。孟子說:「浩然之氣,乃集義所生者。」集義即集道德底行為也。人常有道德底行為,則可覺有一超乎自己之自己,覺其自己並不為其個體之所限。此種精神狀態或境界,孟子稱之曰浩然之氣。他說:「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至於其養之之方法,則為集義,如上所說。 對於所行之道德底行為,皆以事天之觀點看之,不稍疏息。此程朱所說之用敬也。只用敬以集義,則所謂浩然之氣之境界,久之自至。不可不集義,亦不可求集義之速效,此孟子所謂勿忘勿助,亦即程朱所謂涵養也。伊川說:「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進學在致知」相當於我們所謂哲學底活動;「涵養須用敬」相當於我們所謂道德底行為。 我們於上 文說 ,從天之觀點,以觀事物,則對於事物,有一種同情底了解。在此所謂超乎自己之境界中,對於事物之同情,亦繼續擴大,以至宋明道學家所謂「萬物一體」之境界。此境界宋明道學家名之曰仁。所謂仁有二義。一義是指一種道德,此即我們於第五章所說仁義禮智信之仁。一義是指一種境界,即此所說者。程明道說:「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皆仁也。」此即說此所說之仁。為分別起見,此所說之仁,可以謂之大仁。 自事天之觀點看,則人之才能之大小,對於其事天之「孝」,並無關係。人之才能大者,因其才能而做事,是盡性,是盡其宇宙一分子的責任;人之才能小者,亦因其才能而做事,亦是盡性,亦是盡其宇宙一分子的責任。就對於社會之觀點看,人之才能之大小,對於其事社會之忠,亦無關係。人之才能大者,因其才能以做事,是盡其社會一分子的責任。人之才能小者,亦因其才能以做事,亦是盡其社會一分子的責任;能至超乎自己之境界者,對於自己知識才能之大小,實覺無可措意。其斤斤於計較自己知識才能之大小者,皆看「自己」甚重者也。陽明說,「唐虞三代之世」,「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視如一家之親」,「故稷勤其稼,而不恥其不知教,視契之善教,即己之善教也。夔司其樂,而不恥於不明禮,視夷之通禮,即己之通禮也」(《答顧東橋書》,《傳習錄》中)。正說此意。 在超乎自己之境界者,覺其自己與大全,中間並無隔閡,亦無界限;其自己即是大全,大全即是其自己。此即所謂「渾然與物同體」,此即是上文所說之大仁。 (五)道家之渾沌 道家所說達其所說最高境界之方法,是從反知入手,與我們所說之從致知入手者正相反。道家所說之道,有似於我們所說之氣,我們於第二章中已經說過。氣是無分別底,不可思議,不可言說,道家所說之道,亦是無分別底,不可思議,不可言說。所以道家所說見道之方法,其要在反知。因為知識是作分別者,其成功必待思議,其發表必待言說。譬如我們說:「這是桌子。」此即將「這」加以分析,而專將其桌子性指出。實則「這」並不僅有桌子性,而且有許多別底性。我們未說,或未思,「這」是桌子時,「這」對於我們本是渾然一體;但於既思既說之後,則「這」對於我們,即只是一桌子。 郭象 說:「吹管操弦,雖有繁手,遺聲多矣。而執龠鳴弦者,欲以彰聲也。彰聲而聲遺,不彰聲而聲全。」正說此意。對於「這」既不應分析,道本是不可分析,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者,故更不應以知識分析之,知之。我們必須除去一切知識,對於一切不作分別,不作思議,不作言說,則一切底分別,對於我們即不存在。我們所覺者,只一渾然一體之大全。所謂「離形去智,同於大通」(《莊子·大宗師》),即說此境界。所謂玄同,所謂混沌,俱是說此境界。能至此境界者,即所謂真人、至人。 於第一章中我們說,動物只能感而不能思,對於一切不能分別。所有底「這」,對於動物,俱是渾然一體。道家之修養方法所得底境界,似與動物所有底境界,有相同處。有些道家的人,或竟以為其修養所到底境界,與動物所有底境界,是相同底。例如道家之人,常自比於嬰兒,嬰兒亦是只能感而不能思者。此種見解,是錯誤底。道家修養所到底境界,與動物本來所有底境界,之大不同處,在於有自覺與無自覺。道家之至人,於覺渾然一體之大全時,自覺其覺渾然一體之大全。至於動物,雖處渾然一體之大全中,但並不覺之,或並不自覺其覺之。有自覺與無自覺之區別甚大。海格爾的哲學,甚注重此點,亦可說海格爾的哲學,一大部分是建築在此點上。照海格爾所說,一事物在某種情形下,或有某性,而不自知其在某種情形下,或有某性,則其在某種情形下,或有某性,是「在自底」,而非「為自底」。詩人樂草木之無知。其實則真無知者,並不知無知之可樂。草木之無知,是本來底無知,只旁觀者知其可樂,其本身並不知之。所以其無知是「在自底」,「為他底」,而非「為自底」。若由本來底無知,經過知而復返於無知,則不但旁觀者知其無知,即其自己亦自覺其無知,所以其無知不僅是「在自底」,而且是「為自底」。用道家之修養方法所得之無知,是經過知識之階級者,所以其無知與動物的原來底無知,是不同底。 用道家之方法,我們亦可得一超過自己之境界。《莊子·天下篇》所說「與天地精神往來」,即系描寫此境界者。不過在此境界中之人,既系用不作分別之方法,以得到其境界,則在此境界中之人,若不出此境界,即不能有任何有意志、有知識底活動。《 老子 》描寫其理想中人之聖人云:「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獨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嬰兒之未孩;儽儽兮,若無所歸。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二十章)《莊子·大宗師》對於其所謂真人,亦有類似底描寫。舊說以為道家之聖人,貌雖如此,而其實具有應世之能力,此乃曲為圓成之說,非道家之本意。道家之聖人,本系用不作分別之方法,以得一混沌底境界,故其活動亦只能如此。 道家之人,亦自托於大全。《莊子·大宗師》說:「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猶有所遁;若夫藏天下於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恆物之大情也。」郭象注云:「無所藏而都任之,則與物無不冥,與化無不一,故無外無內,無死無生,體天地而合變化,索所遁而不得矣。斯乃常存之大情,非一曲之小意。」大全是永有者,自托於大全者,於其能覺時,亦自覺其是永有。 道家之聖人,及上章所說宗教中之聖人,不能有用於社會。凡人沒有能離開社會者,即令遁跡深山,自耕自食,亦不能說是離開社會。和尚之出家,亦只是出「家」,只是離開社會中之一種組織,而不是離開社會。如真無社會,則雖有山而不能入,有地亦不能耕,更亦無廟可住。道家及佛家之聖人,不能離開社會而又不能有用於社會;如人人俱如此,則即無社會,所以此是行不通亦說不通底。宋明道學家說二氏中人自私,正是就此點說。 (六)宇宙底心 或可問:宋儒以為宇宙是道德底;他們所謂天,正是指宇宙之道德底力量。照他們的看法,天與人有一種內部底關聯。陸王所說,人本與天地萬物為一體者,程朱亦持之。所以他們以為知天事天,可得到,或回復到,所謂天地萬物一體之境界。如本章所說之天,亦是宋儒所說之天,則與本書所說之系統不合。如本章所說之天,即本書第一章所說之天,則此所謂天者,不過是一邏輯底觀念而已,知天事天,如何能使人入所謂聖域? 本章所說之天,正是第一章所說之天,即所謂大全者。就觀念說,大全是一邏輯底觀念,但其所指,卻是萬有之整個。我們所謂知天者,即知如何以萬有為大全而思之,並知如何自大全之觀點以觀物。我們所謂事天者,即我們覺我們系大全之一部分,並覺我們應為大全而做事。我們所謂知天者,即知大全;我們所謂事天者,即自托於大全。能自大全之觀點以觀物,並自托於大全,則可得到對於經驗之超脫,及對於自己之超脫,達到大智大仁之境界,如上所說。我們所說自托於大全,頗有似於道家所說者,不過道家是以反知入手,而得大全,其對於大全之關係是混沌底;我們是以致知入手,而得大全,我們對於大全之關係是清楚底。 我們於第四章中說,各種事物,皆可有窮理盡性之事。如一圓底物,如成為絕對地圓,則即為窮圓之理,盡圓之性。此圓底物之窮理盡性,與人之窮理盡性,有何差別? 就窮理盡性說,沒有差別。不過任何事物皆有性而不必有心。我們雖不能說心是人所獨有,但至少可以說,人之有心是特別顯著底;亦可以說,人之心,是比較能盡知覺靈明之性底。無心之物,或有心而不甚知覺靈明之物,即令已盡其性,而不自知其已盡其性。例如一圓底物,即令其已是絕對地圓,即令其已盡圓之性,但此絕對地圓底物,並不自知其是絕對地圓,即並不自知其已盡圓之性。若人則不但有性,而且有心。所以於其盡人之性時,不但能盡其性,且能自知其盡性。所以別種事物之窮理盡性是「為他底」,而人之窮理盡性是「為自底」。 人之盡性,與其他事物又有不同者,即人之盡性,必須在乎社會底行為。上文已說,人之性是社會底,人之社會底生活,是出乎人之性底。人在社會生活中,其最主要者是道德底行為。人之道德底行為之最主要底性是去私。所以能盡人之性者,必達到超乎自己之境界,而別底事物之盡性,則不必到此境界。 達到超乎經驗,超乎自己之境界,而又自知其達到此境界,則即可享受此境界。達到此境界而又能享受之,乃人在宇宙間所特有之權利。就此方面說,人可以說是「萬物之靈」。 我們於第四章說,「我心即天心」,我們的心,即宇宙的心。此不過是一邏輯底說法。但已入聖域之人,既超乎經驗,超乎自己,而覺天地萬物與其超乎自己之自己,均為一體,則對於他,他的心「即」宇宙底心。我們於第四章說,只有宇宙「的」心,沒有宇宙「底」心,但對於已入聖域之人,可以說是有宇宙「底」心。此宇宙「底」心,即他「的」心。他可用另一種意義,說:「我心即天心。」如此說時,他即可以說,他是「為天地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