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學 · 緒 論
(一)新理學與哲學
本書名為新理學。何以名為新理學?其理由有二點可說。
就第一點說,照我們的看法,宋明以後底道學,有理學心學二派。我們現在所講之系統,大體上是承接宋明道學中之理學一派。我們說「大體上」,因為在許多點,我們亦有與宋明以來底理學,大不相同之處。我們說「承接」,因為我們是「接著」宋明以來底理學講底,而不是「照著」宋明以來底理學講底。因此我們自號我們的系統為新理學。
就第二點說,我們以為理學即講理之學。普通人常說某某人「講理」,或某某人「不講理」。我們此所說之講理,與普通人所說之講理,雖不必有種類上底不同,而卻有深淺上底大分別。我們所說之理,究竟是什麼?現在我們不論。我們現在只說:理學即是講我們所說之理之學。若理學即是講我們所說之理之學,則理學可以說是最哲學底哲學。但這或非以前所謂理學之意義,所以我們自號我們的系統為新理學。
(二)哲學與科學
我們現在先要說明者,即哲學與科學之分別。所謂科學,其意義亦很不定。有人以為凡是依邏輯講底確切底學問,都是科學。如果所謂科學是如此底意義,則哲學亦是科學。本書所謂科學,不是取其如此底廣義。本書所謂科學或科學底,均指普通所謂自然科學。就自然科學說,哲學與科學完全是兩種底學問。
就西洋歷史說,各種科學都是從古人所謂哲學中分出來者。因此有人以為,若現在所謂哲學者,或現在所謂哲學中之某部分,亦充分進步,則亦將成為科學。此即是說:哲學是未成熟底科學,或壞底科學。照這種說法,哲學與科學是一類底學問,其分別在於其是否成熟,是好是壞。若現在所謂哲學,完全成熟,則將只有科學而無哲學。若其將來永不能成熟,則適足以證明哲學是壞底科學。其中之問題是不當有者。這種說法,我們以為是不對底。我們承認有上所說之歷史底事實,但以為古人所謂哲學,可以是一切學問之總名。各種科學自古人所謂哲學中分出,即是哲學一名的外延之縮小。現在所謂哲學一名的外延,或仍可縮小,但其中有一部分可始終稱為哲學者,是與科學有種類上底不同。
一種科學所講,只關於宇宙間一部分之事物;哲學所講,則系關於宇宙全體者。因此有人以為哲學是諸科學之綜合。照這種說法,哲學與科學亦是一類底學問,其分別在其所講之對象,是全或分。這種說法,我們亦以為是不對底。所謂諸科學之綜合,不外將諸科學於一時所得,關於宇宙間各部分事物之結論,聚在一處,加以排比整齊,或至多加以和會。但我們對於某種學問之了解,決不能靠只看其結論。若哲學之工作,不過排比或和會諸科學之結論,則對於諸科學,既已生吞活剝,其成就不過是一科學大綱。科學大綱,並不足稱為哲學,亦不足稱為科學。
又有一種說法,以為哲學之工作,在於批評科學所用之方法及其所依之根本假定。一種科學有其根本假定;假定既立,此種科學,即以之為出發點。至於此假定之性質若何,此種科學不問。例如幾何學假定有空間;以此為出發點,即進而講各種關於空間之性質。但空間本身之性質,幾何學不講。又科學很少有意地考慮其所用之方法。其所用之方法,經其有意地考慮者,多系關於實驗之程序及儀器之使用等,而非關於推理之程序。但一種科學所用方法之此方面,及其所依之根本底假定,與其所得知識之全體,有很大底關係。哲學可於此等處作批評、考慮,以決定一種科學所得之知識,有無錯誤。這種說法,固然已看出哲學與科學是有種類上底不同。但照此種說法,哲學之工作,只是批評底,而不是建設底。我們以為這種說法,只說出哲學之一部分底工作,即批評底工作。以批評工作為主之哲學,亦是哲學之一部分,但照我們的看法,非其最哲學底之一部分。
(三)思與辯
照我們的看法,哲學乃自純思之觀點,對於經驗作理智底分析、總括及解釋,而又以名言說出之者。哲學之有靠人之思與辯。
思與感相對。在西洋很早底時候,希臘哲學家已看清楚思與感之分別,在中國哲學家中,孟子說:「心之官則思。」(《孟子·告子上》)他把心與耳目之官相對待。心能思,而耳目則不能思,耳目只能感。孟子說這段話的時候,他說及心,只注重其能思,他說及思,亦只注意於其道德底意義。照我們的看法,思是心之一重要底活動,但心不止能思,心亦能感。不過思與感之對比,就知識方面說,是極重要底。我們的知識之官能可分為兩種,即能思者,與能感者。能思者是我們的理智,能感者所謂耳目之官,即其一種。
普通說到思字,總容易聯想到所謂胡思亂想之思。我們常有幻想,或所謂晝夢,在其中我們似見有許多事物,連續出現,如在心中演電影然。普通亦以之為思,然非此所謂思。幻想或晝夢,可名為想,不可名為思。思與普通所謂想像亦不同。我們於不見一方底物之時,我們可想像一方底物。但「方」則不可想像,不可感,只可思。反過來說,一方底物,只可為我們所感,所想像,而不可為我們所思。譬如我們見一方底物,我們說:「這是方底。」「這」是這個物,是可感底,是可想像底,但「方」則只可思,而不可感,亦不可想像。在我們普通底言語中,我們亦常說:某某事不可想像,例如我們說:戰爭所予人之苦痛是不可想像底。這不過是說:戰爭所予人之苦痛,是我們所從未曾經驗過者;凡想像皆根據過去經驗,我們對於戰爭之苦痛,既無經驗,所以它對於我們,亦是不可想像底。但我們所從未經驗過者,並不一定是不可經驗底。而「方」則是不可經驗底。可經驗者是這個或那個方底物,而不是「方」。
思之活動,為對於經驗,作理智底分析、總括及解釋。例如我們見一方底物,我們說:「這是方底。」此一命題,可有兩種解釋。一種是普通邏輯中所說對於命題之內涵底解釋。照這一種解釋,我們說「這是方底」,即是說「這」有「方」之性;或是說「這」是依照「方」之理者。我們剛才所說之「方」即是指「方」之理說。關於「方」之理或其他理,我們以後詳說。現只說,我們說「這是方底」之時,我們的意思,若是說「這」有方之性,則我們所以能得此命題者,即因我們的思之官能,將「這」加以分析,而見其有許多性,並於其許多性中,特提出其「方」之性,於是我們乃得到「這是方底」之命題,於是我們乃能說「這是方底」。此即所謂作理智底分析。何以謂為理智底分析?因為這種分析,只于思中行之。思是理智底,所以說這種分析,是理智底分析。
「這是方底」之命題之另一種解釋,是普通邏輯中所謂對於命題之外延底解釋。照這種解釋,我們說「這是方底」,即是說「這」是屬於方底物之類中。依此解釋,則我們所以有此命題,乃我們知有一方底物之類。我們不知在實際中果有方底物若干,但我們可思一方底物之類,將所有方底物,一概包括。我們並可思及一類,其類中並沒有實際底分子。此即邏輯中所謂零類或空類。例如我們可思及一絕對地方底物之類。但絕對地方底物,實際中是沒有底。我們並可思一類,其中底分子,實際中有否,我們並不知之。例如我們可思及「火星上底人」之類。我們並不知火星上果有人否,但我們可思及此類,如火星上有人,則此類即將其一概包括。此即所謂作理智底總括。何以謂為理智底總括?因為這種總括,亦惟于思中行之。
如此看來,我們的思,分析則細入毫芒;總括則貫通各時各地。程明道的詩「心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風雲變態中」,可以為我們的思詠了。因我們的思對於經驗作理智底分析及總括,我們因之對於真際有一番理智底了解,此即所謂作理智底解釋。何以謂為理智底解釋?因此解釋亦只于思中行之,而且亦只思能領會之。
上文說:哲學之存在,靠人之思與辯。辯是以名言辯論。哲學是說出或寫出之道理。此說出或寫出即是辯,而所以得到此道理,則由於思。有人謂:哲學所講者中,有些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者。此點我們亦承認之。例如本書第二章中所說之「真元之氣」,即絕對底料,即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者。第一章中所說之「大一」,亦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者。但真元之氣、大一,並不是哲學,並不是一種學問。真元之氣只是真元之氣,大一隻是大一。主有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者,對於不可思議者,仍有思議,對於不可言說者,仍有言說。若無思議言說,則雖對於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者,有完全底了解,亦無哲學。不可思議、不可言說者,不是哲學,對於不可思議者之思議,對於不可言說者之言說,方是哲學。佛教之全部哲學,即是對於不可思議者之思議,對於不可言說者之言說。若無此,則即只有佛教而無佛教哲學。
(四)最哲學底哲學
照上所說,我們可知哲學中之觀念、命題,及其推論,多是形式底,邏輯底,而不是事實底,經驗底。此言非一時所能解釋清楚,讀者須看下文方可明白。我們現在暫先舉普通邏輯中所常舉之推論之例,以明此點。普通邏輯中常說:凡人皆有死,甲是人,甲有死。有人以為形式底演繹底邏輯何以能知「凡人皆死」?何以能知「甲是人」?如欲知「凡人皆有死」則必須靠歸納法,如欲知「甲是人」則必須靠歷史底知識。因此可見形式底、演繹底邏輯,是無用底,至少亦是無大用底。其實這種說法,完全是由於不了解形式邏輯。於此所舉推論中,形式邏輯對於凡人是否皆有死,及甲是否是人,皆無肯定。於此推論中,形式邏輯所肯定者只是:若果凡人皆有死,若果甲是人,則甲必是有死底。於此推論中,邏輯所肯定者,可以離開實際而仍是真底。假令實際中沒有人,實際中沒有是人之甲,這個推論,所肯定者,還是真底。不過若使實際中沒有人時,沒有人說它而已。不僅推論如此,即邏輯中之普通命題,亦皆不肯定其主詞之存在。不過舊邏輯中,未明白表示此點,所以易引起誤會。新邏輯中普通命題之形式與舊邏輯中不同。例如「凡人皆有死」之命題,在新邏輯中之形式為:「對於所有底甲,如果甲是人,甲是有死底。」此對於實際中有否是人之甲,並不作肯定,但肯定:如果有是人之甲,此是人之甲是有死底。上文說:哲學中之觀念命題及其推論,多為形式底,邏輯底,而不是事實底,經驗底。我們必了解上所說邏輯之特點,然後可了解此言之意義。
哲學對於真際,只形式地有所肯定,而不事實地有所肯定。換言之,哲學只對於真際有所肯定,而不特別對於實際有所肯定。真際與實際不同,真際是指凡可稱為有者,亦可名為本然;實際是指有事實底存在者,亦可名為自然。真者,言其無妄;實者,言其不虛;本然者,本來即然;自然者,自己而然。實際又與實際底事物不同。實際底事物是指有事實底存在底事事物物,例如這個桌子,那個椅子等。實際是指所有底有事實底存在者。有某一件有事實底存在底事物,必有實際,但有實際不必有某一件有事實底存在底事物。屬於實際中者亦屬於真際中;但屬於真際中者不必屬於實際中。我們可以說:有實者必有真,但有真者不必有實;是實者必是無妄,但是真者未必不虛。其只屬於真際中而不屬於實際中者,即只是無妄而不是不虛者,我們說它是屬於純真際中,或是純真際底。如以圖表示此諸分別,其圖如下:
就此圖所示者說,則對於真際有所肯定者,亦對於實際有所肯定。但其對於實際所肯定者,僅其「是真際底」之方面,而不及於其「是真際底」外之他方面。例如對於動物有所肯定者,亦對於人有所肯定。但其對於人有所肯定者,只其「是動物」之方面,而不及於其「是動物」外之他方面。我們說哲學對於真際有所肯定,而不特別對於實際有所肯定,特別二字所表示者即此。
如有人說:哲學中有些派別或有些部分不是如此。我們仍說,雖其不是如此者亦是哲學,但其是如此者,乃哲學中之最哲學底。凡哲學中之派別或部分對於實際有所肯定者,即近於科學。其對於實際所肯定者愈多,即愈近於科學。科學與哲學之根本不同在此。所以我們說,哲學與科學之不同,是種類底不同。
然因有上所述之誤解,故有以物理學講形上學者,以為如此可得一科學底形上學。又有以心理學講知識論者,以為如此可得一科學底知識論。其實如果需以物理學講形上學,則不如直講物理學。如果需以心理學講知識論,則不如直講心理學。此其所講,必非哲學,至少非最哲學底哲學。
(五)哲學與經驗
照以上所說,哲學可以說是不切實際,不管事實。就哲學之本身說,誠是如此,但就我們之所以得到哲學之程序說,我們仍是以事實或實際底事物,為出發點。我們是人,人的知識,都是從經驗中得來底。我們經驗中所有者,都是有事實底存在底事物,即實際底事物。哲學始於分析、解釋經驗,換言之,即分析、解釋經驗中之實際底事物。由分析實際底事物而知實際。由知實際而知真際。
哲學中之觀念、命題,及推論,之系形式底,邏輯底者,其本身雖系形式底,邏輯底,但我們之所以得之,則靠經驗。我們之所以得之雖靠經驗,但我們既已得之之後,即見其並不另需經驗以為證明。其所以如此者,因此種觀念、命題,及推論,對於實際並無所主張、無所肯定,或最少主張,最少肯定。例如三加二等於五之命題,在我們未得之之時,必靠經驗以得之。小兒不知三加二等於五,必以三個手指與兩個手指,排在一起數之,正是其例。但我們於既知三加二等於五之時,則見其並不另需實際底例以為證明。其所以如此者,因此命題對於實際並無肯定。它並不肯定有三個桌子或兩個椅子,所以亦不需要關於此諸物之存在之證明。
為說明此點,我們再舉普通所謂唯心論或唯物論,以與本書所講之哲學比較。普通所謂唯心論,或唯物論,以心或物為宇宙諸事物中之最根本底,一切皆可歸納於心或物。其所謂心或物,不必即是普通言語中所謂心或物,但與之是屬於一類者。因其如此,所以普通所謂唯心論或唯物論,對於實際,即有所主張,有所肯定。因其如此,所以唯心論或唯物論,皆須舉經驗中許多事例,以證明其所立之命題,即其對於實際所主張、所肯定者。因實際之範圍,甚為廣大,故無論舉若干事例,其證明皆終不能謂為已足。對於實際有所主張、有所肯定者如此。若本書所講之哲學,即所謂最哲學底哲學,雖亦有所說,如說:一切事物之成,均靠理與氣。但此命題並不需許多經驗中底事例,以為證明。對於不了解此命題者,固須舉一二經驗中底事例,以為解釋,但既經解釋之後,了解此命題者,即見其不需更多經驗中底事例以為證明。其所以如此者,因此所舉之命題是形式底,邏輯底。了解此命題者,不待經驗中許多事例,即見其為實際底一切事物所不能逃。因其為形式底,邏輯底,其中並無,或甚少,實際底內容,故對於實際,並無所主張,無所肯定,或甚少主張,甚少肯定。
(六)哲學之用處
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所有之觀念、命題、推論,多系形式底,邏輯底,其中並無,或甚少,實際底內容,故不能與科學中之命題,有同等之實用底效力。科學中之命題,我們可用之以統治自然,統治實際,而哲學中之命題,尤其所謂最哲學底哲學中之命題,則不能有此用,因其對於實際,並無主張,並無肯定,或甚少主張,甚少肯定。
哲學對於真際,有所肯定,而不特別對於實際,有所肯定。離開實際之真際,並非可統治者,亦非可變革者。可統治可變革者,是實際,而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對之無所肯定,或甚少肯定。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對之有所肯定者,又不可統治,不可變革。所以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就一方面說,真正可以說是不切實際,不合實用。
就一方面說,哲學所以不切實際者,因其本不注重講實際也。其所以不合實用,因其所講之真際,本非我們所能用也。一個方底桌子,我們可以用之,但「方」則非我們所能用。哲學對於其所講之真際,不用之而只觀之。就其只觀而不用說,哲學可以說是無用。如其有用,亦是無用之用。
「觀」之一字,我們得之於邵康節。邵康節有《觀物篇》。他說:「夫所以謂之觀物者,非以目觀之也。非觀之以目,而觀之以心也;非觀之以心,而觀之以理也。」以目觀物,即以感官觀物,其所得為感。以心觀物,即以心思物。然實際底物,非心所能思。心所能思者,是實際底物之性,或其所依照之理。此點上文已詳。知物之理,又從理之觀點以觀物,即所謂以理觀物。此所解釋,或非康節之本意,不過無論如何,心觀二字甚好。又有所謂靜觀者,程明道詩:「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靜觀二字亦好。心觀乃就我們所以觀說;靜觀乃就我們觀之態度說。
就一方面說,以心靜觀真際,可使我們對於真際,有一番理智底、同情底了解。對於真際之理智底了解,可以作為講「人道」之根據。對於真際之同情底了解,可以作為入「聖域」之門路。如下第五章、第十章中所說。就此方面說,哲學又有大用,其詳看下第五章、第十章可知。
(七)哲學之新與舊
我們既知哲學與科學,完全有種類上底不同,我們即可知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並不以科學為根據。哲學之出發點,乃我們日常之經驗,並非科學之理論。科學之出發點,亦是我們日常之經驗,但其對於事物之看法,完全與哲學之看法不同。
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不以科學為根據,所以亦不隨科學中理論之改變而失其存在之價值。在哲學史中,凡以科學理論為出發點或根據之哲學,皆不久即失其存在之價值。如亞力士多德,如海格爾,如朱熹,其哲學中所謂自然哲學之部分,現只有歷史底興趣。獨其形上學,即其哲學中之最哲學底部分,則永久有其存在之價值。其所以如此者,蓋其形上學並不以當時之科學的理論為根據,故亦不受科學理論變動之影響也。
在中國哲學史中,先秦哲學,派別甚多,未可一概而論。自秦以降,漢人最富於科學底精神。所謂最富於科學底精神者,即其所有之知識,多系對於實際之肯定。當時所流行之哲學,為陰陽五行家。此派哲學,與其說是哲學,不如說是我們的原始底科學。其所主張,如五行之相生相勝,以及天人交感之說,皆系對於實際之肯定。凡先秦哲學中所有之邏輯底觀念,此時人均予以事實底解釋,使之變為科學底觀念。詳見第二章。所以漢人的哲學,至今只有歷史底興趣。
晉人則最富於哲學底精神。先秦哲學中所有之邏輯底觀念,此時人又恢復其邏輯底意義。我們常見此時歷史中說,某某善談名理。所謂名理,即是對於實際無所肯定之理論,亦可說是「不著實際」之理論。因其「不著實際」,所以其理論亦不隨人對於實際之知識之變動而變動。因此晉人的哲學至今仍有哲學底興趣。
哲學對於實際雖無所肯定,而對於真際則有所肯定。晉人雖有「不著實際」之傾向,而對於真際並未作有系統底肯定。所以晉人雖善談名理,而未能有偉大底哲學系統。在中國哲學史中,對於所謂真際或純真際,有充分底知識者,在先秦推公孫龍,在以後推程朱。他們對於此方面之知識,不是以當時之科學底理論為根據,亦不需用任何時代之科學底理論為根據,所以不隨科學理論之變動而變動。
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不隨各時代之科學的理論之變動而變動,其情形已如上述。然各種學問,其本身亦應有進步,哲學,或最哲學底哲學,其本身是否可能有日新月異底發現,如現在科學所有者?又是否可能有一種進步,使其以前哲學家的哲學,皆只有歷史底興趣,一如現代底科學與以前底科學之比?
就一方面說,這恐怕是不可能底。其理由可分兩點說。
就第一點說,科學是對於實際有所肯定者。他對於一類事物之理,即一類事物之所以為一類事物者,必須知其內容,然後可對於此類事物有所肯定。他對於一類事物之理,並不以其為真際底而研究之,而系因欲對於其類事物有所肯定而研究之。哲學只對真際有所肯定,但肯定真際有某理,而不必肯定其理之內容。例如樹一類之物,哲學只須說:樹一類之物必有其所以為樹者,即必有樹之理。但講植物學者,則必對於樹之所以為樹者,即樹之理之內容,加以研究,然後對於實際底樹,可以有許多肯定,可以利用之,統治之。事物之類之數量,是無盡底。一類事物之理之內容,亦是很富底。科學家向此方面研究,可以說是「仰之彌高,鑽之彌堅」。他的工作可以說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他不斷地「格」,即不斷地有新知識得到,所以科學可有日新月異底進步。哲學家以心觀大全(大全解釋見下),他並不要取真際之理,一一知之,更不必將一理之內容,詳加研究。所以哲學不能有科學之日新月異底進步。
就第二點說,哲學中之道理由思得來。在歷史中,人之思之能力,及其運用所依之工具,如言語文字等,如已達到相當程度,則即能建立哲學之大體輪廓,並知其中之主要道理。此後哲學家之所見,可更完備精密,但不易完全出前人之輪廓。在此點哲學又與科學不同。科學大部分是試驗底,其研究大部分靠試驗工具。因試驗工具可以有甚多甚速底革新與進步,科學亦可有甚多甚速底革新與進步。哲學不是試驗底,其研究不靠試驗工具,而靠人之思之能力。人之思之能力是古今如一,至少亦可說是很少有顯著底變化。思之運用所依之工具,如言語文字等,亦不能有甚多甚新底進步。數理邏輯以符號輔助文字,即欲將思之運用所依之工具,加以改進,然其所改進者,比於科學實驗所用工具之進步,可以說是微乎其微。今人之所以能超過前人者,大部分靠今人有新工具。例如今人能飛行,古人不能飛行,此非因今人之體質在生理方面,與古人有何不同,而乃今人有飛機之工具,古人則無此工具也。哲學既只靠思,思之能力,古今人無大差異,其運用所依之工具,又不能或未能有大改進,所以自古代以後,即無全新底哲學。古代底哲學,其最哲學底部分,到現在仍是哲學,不是歷史中底哲學。
然全新底哲學雖不能有,或不易有,而較新底哲學則能有,而且事實上各時代皆有。較新底哲學所以可能有之理由,可分三點言之。
就第一點說,人之思之能力,雖古今無大異,然各時代之物質底環境,及其所有別方面之知識,則可有改變。如其有改變,則言語亦隨之改變。如現在我們所常用之言語中,有許多所謂新名詞,新文法,五十年前之人,如死而復生,聽我們現在所說之話,讀我們現在所寫之書,當有大半不知所謂。因此往往有相同,或大致相同底道理,而各時代之哲學家,各以其時代之言語說之,即成為其時代之新底哲學系統。此非是將古代底言語譯成現代底言語之一種翻譯工作。此種翻譯,亦是一種工作;做此種工作者即註疏家。但註疏家不能成為一時代的哲學家。
哲學家是自己真有見者;註疏家是自己無見,而專轉述別人之見者。上文說自古以來,無全新底哲學,但雖無全新底哲學,而卻有全新底哲學家。例如柏拉圖以後,不能有一全新底柏拉圖哲學,但非不能有人,不藉讀柏拉圖之書,而與柏拉圖有同樣,或大體同樣底見解。此人是一全新底哲學家,但其哲學則並非一全新底哲學。一時代的哲學家,必是將其自己所見,以當時底言語說出或寫出者。因其所見,不能完全與前人不同,所以其哲學不是全新底哲學,但其所說或所寫,是其自己所見,所以雖有與前人同者,但並非轉述前人,所以異於註疏家。
例如最初游南嶽者,將其所見寫一遊記。此後雖再有游者,即難寫一全新底遊記。但雖無全新底遊記,非無全新底游者。各時代之游者,各以其所見寫為遊記,其所寫遊記,不能是全新底,但與未到南嶽,僅轉述他人所記者,自有大不相同之處。此喻只是一喻,因遊人所見之南嶽,其本身尚可有變動,而哲學所講之真際,則是無變動底。總之凡對於某事物親自有所見到者,其所敘述,與道聽途說者之敘述,自然不同。所謂「實見得者自別也」(朱子語,見《語類》卷一百)。一親自見南嶽者,其敘述縱與前人同,而聽之者,自覺有一種力量,為僅轉述前人之言所不能有者。若其所用之言語,與前人不同,其所用之言語,本乎當時人之經驗,合乎當時人之趣味,則其對於當時人之力量可以說是全新底。由此之故,一時代不能有全新底哲學,而可有全新底哲學家。
就第二點說,真際之本身,雖是不變底,但我們之知真際,乃由分析解釋我們的經驗。古今人之環境,及其在別方面所有之知識,可有不同,則古今人之經驗,可有廣狹之不同。今人之新經驗之尚未經哲學分析解釋者,一時代之新哲學家,可分析解釋之,其結果或有對於真際之新見。即或無新見,而經此分析解釋,新經驗可與原有底哲學連接起來。一時代新經驗之分析解釋,亦即可成為一時代之新哲學。以前喻譬之,假令南嶽是不變底,但上南嶽之路,則可隨時增加,若由新路上南嶽,則對於南嶽,或可有新見。
就第三點說,人之思之能力,雖古今如一,而人對於思之能力之訓練,則可有進步。邏輯為訓練人之思之能力之主要學問。今人對於邏輯之研究,比之古人,實大有進步。故對於思之能力之訓練,今人可謂優於古人。用訓練較精底思之能力,則古人所見不到者,今人可以見到,古人所有觀念之不清楚者,今人可使之清楚。以前喻譬之,若今人之上南嶽者,其目力因特殊底訓練,可較前人為好,則其所見或可較前人為多。
由此之故,一時代雖不能有全新底哲學,而可有全新底哲學家、較新底哲學。一時代之哲學家之哲學,不是全新底,所以是「上繼往聖」。但其哲學是較新底,其力量是全新底,所以可「下開來學」。
以上所說,是站在哲學之內,說實際底哲學之實際底發展。若站在哲學之外,以看實際底哲學與本然底哲學之關係,及哲學中各派別與哲學之關係,則另有一套理論,現在我們不能講。因為那一套理論,亦是我們所講底哲學之一部分,必須對於我們所講底哲學,已有相當底了解,方可了解之。所以其詳在第七章中。